《财政学教程》东北财大07第七章税收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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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第七章税收制度,本章要点商品课税的特点及主要税种所得课税的特点及主要税种资源课税的性质和种类财产课税、行为课税的特点,101,2,第一节商品课税第二节所得课税第三节资源课税第四节财产课税和行为课税第五节国际税收,101,3,第一节商品课税,商品课税也称流转税,是以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课税体系。一、商品课税的特点二、商品课税的主要税种,101,4,一、商品课税的特点,1.课征普遍,且具有隐蔽性。2.计税依据是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3.普遍采用比例税率,计算简便。4.商品课税较易转嫁。5.计征简便,101,5,二、商品课税的主要税种,(一)增值税(二)消费税(三)营业税(四)关税,101,6,(一)增值税,1.增值税的概念2.增值税的类型3.增值税的计征方法4.增值税的制度,101,7,1.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对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在产制、批发、零售的每一个周转环节,以产品销售和营业服务所取得的增值额,按统一或差别税率课征的一种税。增值税的优点主要表现在:(1)可以避免重复征税和税负不平的问题,有利于专业化协作生产的发展。(2)适应于各种生产组织结构的变化,从而有利于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3)有利于扩大对外贸易往来。,101,8,2.增值税的类型,(1)生产型增值税(2)收入型增值税(3)消费型增值税,101,9,(1)生产型增值税,计税依据的价值构成中包括固定资产。就国民经济总体而言,由于其总值与国民生产总值一致,因此称之为生产型增值税。,101,10,(2)收入型增值税,将计税依据价值构成中所包括的固定资产部分随折旧逐步排除。就国民经济总体而言,由于其总值与国民收入一致,因此称之为收入型增值税。,101,11,(3)消费型增值税,将计税依据价值构成中所包括的固定资产部分一次排除。就国民经济总体而言,由于其总值与全部消费品一致,因此称之为消费型增值税。,101,12,由于计税依据有差别,因而不同类型增值税的效应和激励效应是不同的。从财政收入着眼,生产型增值税的效应最大,收入型增值税次之,消费型增值税最小。从激励投资着眼,则次序相反。西方国家较少采用生产型增值税,普遍采用消费型增值税。,不同类型增值税的效应和激励效应,101,13,3.增值税的计征方法,(1)加法(2)减法(扣额法)(3)扣税法,101,14,(1)加法,将纳税单位纳税期内新创造的价值(如工资、利润、利息和其他增值项目)逐项相加作为增值额,然后按适用税率求出增值税额。在实践中,由于加法计算复杂,误差较大,很少被采用。,101,15,(2)减法(或扣额法),从企业单位纳税期内的销售收入额减去法定扣除额(原材料、燃料、动力、零配件等)后的余额,作为增值额。,101,16,(3)扣税法,不直接计算增值额,而是从按销售收入额计算的税额中,扣除法定外购商品的已纳税金,以其余额作为增值税应纳税额。扣税法是在实践当中普遍采用的一种方法。,101,17,4.增值税的制度,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1)增值税的征税范围(2)增值税的纳税人(3)增值税的税率(4)增值税的计税方法,101,18,(1)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除农业生产环节和不动产外,对所有销售或进口的货物,而且包括所提供的工业性及非工业性的加工、修配和修理劳务都要征收增值税。,101,19,(2)增值税的纳税人,增值税的纳税人为所有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又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101,20,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101,21,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和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及以下;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在80万元及以下)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也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101,22,(3)增值税的税率,增值税设有三类税率: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列入低税率的产品主要是粮食、矿产品、图书杂志、农业生产资料和关系到人们生活的必需品。零税率。零税率的适用范围只限于出口货物。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或者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101,23,(4)增值税的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的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其中: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征收率进口货物计税方法: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到岸价格关税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101,24,(二)消费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商品税制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和进口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税收制度1.征税范围;2.纳税人;3.税目和税率;4.计税依据。,101,25,1.征税范围,我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是14种产品,分为五大类:第一类是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第二类是奢侈品、非生产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等;第三类是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等;第四类是不可再生和不可替代的稀缺资源消费品,如成品油(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第五类是税基宽广,具有一定财政收入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等。,101,26,2.纳税人,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该暂行条例列举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101,27,3.税目和税率,消费税共设置了14个税目,分别为烟、酒及酒精、鞭炮和烟火、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小汽车、摩托车、成品油、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等。税率有两种形式:一是比例税率;二是定额税率,即单位税额。,101,28,4计税依据,消费税根据课税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从价定率征收和从量定额征收两种方法。如果在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包含有已纳增值税额,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101,29,(1)从价定率征收办法,实行从价定率征收办法的消费税的税基定为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其计算公式为:从价定率征收的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单价(成本消费品利润)销售量,101,30,(2)从量定额征收办法,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办法的消费税的税基是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其计算公式为:从量定额征收的应纳税额消费品单位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101,31,(三)营业税,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是一个比较古老的税种,并且征收涉及面广泛,可以发挥普遍调节的作用,由于所征项目与消费者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政策性很强,随着我国第三产业的不断发展,营业税的税收收入将会不断增加,具有重要的财政意义。营业税税收制度:1征税范围;2纳税人;3税目和税率;4计税依据。,101,32,1征税范围,营业税征税范围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政电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等。,101,33,2纳税人,营业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以及个体经营者、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101,34,3税目和税率,营业税采用比例税率,税目表中按行业设置了9个税目,使用3%、5%两个税率和一个幅度税率5%20%。,101,35,4营业税的计税依据,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101,36,(四)关税,关税是由海关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种税收。我国现行关税的基本规范是国务院2003年10月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关税的税收制度:1征税范围;2纳税人;3税率;4计税方法。,101,37,国境与关境,国境是一个国家以边界为界限,全面行使主权的境域,包括领土、领海、领空。关境是指海关征收关税的领域。一般而言,国境和关境是一致的,商品进出国境也就是进出关境。但是两者也有不一致的情况,如有些国家在国境内设有自由贸易港、自由贸易区或出口加工区,关境则小于国境;当几个国家组成关税同盟时,成员国之间互相取消关税,对外实行共同的关税税则,就成员国讲其关境大于国境。,101,38,1征税范围,关税的征税范围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货物是指贸易性进出口商品。物品包括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和物品、个人邮递的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通过其他方式进入国境的个人物品。,101,39,2纳税人,贸易性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人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非贸易性物品的纳税人为入境物品的所有人(或持有人)和进口邮件的收件人。,101,40,3税率,进口税率自2002年1月1日起,我国进口设有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多种税率。目前我国的进口关税税率主要使用最惠国税率,并通过差别税率体现国家的经济、外贸政策。出口税率出口关税设置出口税率。我国出口税则为一栏税率,即出口税率。国家仅对少数资源性产品及易于竞相杀价、盲目出口、需要规范出口秩序的半制成品征收出口关税。,101,41,4计税方法,(1)从价计征。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进(出)口应税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2)从量计征。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进(出)口应税货物数量单位税额,101,42,第二节所得课税,所得课税,是以纳税人的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一、所得课税的性质和特点二、所得课税的主要税种,101,43,一、所得课税的性质和特点,1.税额的多少能够较准确地反映国民收入的增减变化情况。2.多采用累进税率,也有采用比例税率的。3.税负不易转嫁。4.对所得的课税受企业利润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的制约,因而不能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性。5.对所得额的课征,计征管理比较复杂。,101,44,二、所得课税的主要税种,(一)企业所得税(二)个人所得税,101,45,(一)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对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在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是国家参与企业分配的重要手段。1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定背景2新的企业所得税,101,46,1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制定背景,19912007年:内外有别的企业所得税2008年: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101,47,2新的企业所得税,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税制构成要素如下:(1)课税对象(2)纳税人(3)计税依据(4)税率,101,48,(1)课税对象,企业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指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从事制造业、采掘业、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业、商品流通业、金融业、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服务业以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经国务院、税务主管机关确认的所得。其他所得是指股息、利息、租金、转让各类资产收益、特许权使用费以及营业外收益等经国务院、税务主管机关确认的所得。,101,49,(2)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于新企业所得税税法。,101,50,(3)计税依据,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允许扣除项金额弥补亏损,101,51,(二)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本国居民的境内外所得和非居民来源于本国的个人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制度如下:1纳税人2课税对象3税率4计税依据,101,52,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101,53,2课税对象,我国个人所得税基本上采用分类课征制,即对纳税人取得的不同所得分项定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法列举了11项应纳税所得,具体包括:(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101,54,3税率,(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3)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4%。(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于20的比例税率。,101,55,4计税依据,(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之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所得,以每一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4)劳务报酬、稿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101,56,第三节资源课税,广义的资源概念包括了构成社会生产力的三大要素,即劳动力、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狭义的资源,是指土地、矿藏、水利、森林等目前人类正在进行开发利用的各种自然财富,即自然存在的劳动对象一、资源课税的性质和种类二、资源课税的主要税种,101,57,一、资源课税的性质和种类,(一)级差资源税(二)一般资源税,101,58,(一)级差资源税,级差资源税是国家对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由于资源条件的差别所取得的级差收入而课征的一种税。在社会主义国家,对占有和使用优等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所得的级差收入,应该收归国家所有,不应归个别单位和个人所有。,101,59,(二)一般资源税,一般资源税就是国家对国有资源,如我国宪法规定的城市土地、矿藏、河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根据国家的需要,对使用某种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取得应税资源的使用权而征收的一种税。这种税体现了对国有资源普遍征收、有偿开采的原则,具有受益税的性质,是对绝对地租的征收。,101,60,二、资源课税的主要税种,(一)资源税(二)耕地占用税(三)城镇土地使用税,101,61,(一)资源税,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级差收入征收的一种税。1征税范围和纳税人2计税依据3税率,101,62,1征税范围和纳税人,目前我国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矿产品(原油、天然气、煤炭、金属矿产品和其他非金属矿产品)和盐(海盐、湖盐、井矿盐)两大类。资源税的纳税人是指从事应纳资源税产品开采的所有单位和个人。,101,63,2计税依据,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为课税数量。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101,64,3税率,资源税采用从量定额的办法征收,实施“普遍征收,级差调节”的原则。调节级差就是实施差别税额标准。资源条件好的,税额高些;条件差的、税额低些。税目有7个,其中原油、煤炭、矿产品和盐按每吨分别规定固定税额;天然气按每立方米规定固定税额。,101,65,(二)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是在全国范围内,对占用农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税种。1课税对象和纳税人2计税依据和税率,101,66,1课税对象和纳税人,耕地占用税的征税对象是指占用耕地建房和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行为。纳税人是具有以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一切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业、乡镇企业、部队机关、学校以及城市和农村的居民等。,101,67,2计税依据和税率,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的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采用定额税率,以县为单位,按其人均耕地的多少,规定幅度差别税额。,101,68,(三)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简称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乡和县城占用国家和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土地使用面积征收的一种税。1课税范围和纳税人2计税依据和税率,101,69,1课税范围和纳税人,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内开征。纳税人为在以上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或其代管人和实际使用人;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101,70,2计税依据和税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采用幅度定额税率,并按大中小城市规定幅度差别税额。其每平方米的税额:(1)大城市为1.530元;(2)中等城市为1.224元;(3)小城市为0.9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612元。,101,71,第四节财产课税和行为课税,一、财产课税二、行为课税,101,72,一、财产课税,财产课税是以一定的财产额为课税对象,向拥有财产或转让财产的纳税人课征的税。(一)财产课税的特点(二)财产税的主要税种,101,73,(一)财产课税的特点,1.能体现税收的公平负担原则。2.可以调节社会成员的财产收入水平。3.课税范围较窄,且收入弹性小。,101,74,(二)财产税的主要税种,1.房产税2.契税3.土地增值税4.遗产税,101,75,1.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纳税人为开征地区的产权所有人或承典人。计税依据为房产余值和房租收入。房产余值为房产原值一次性削减1030后的余值,出租房产以其租金作为计税依据。税率有两种: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101,76,2.契税,契税是在房屋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订立契约时,由承受人缴纳的一种税。纳税人为契约的承受人。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实行3%5%的幅度税率,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此范围内自行决定。契税一次性征收,并且普遍适用于内外资企业和中国公民、外籍人员。,101,77,3.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不分内外资企业及中外籍人员,不论经济性质,不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只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计税依据是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即转让所得减去相关的成本、费用及税金后的余额。税率采用四级超级累进税率。,101,78,4.遗产税,遗产税就是对死者留下的遗产征税,在国外也叫“死亡税”。目前,大约有2/3的国家和地区开征了遗产税。遗产税的功能是对遗产和赠与财产加以调节,防止贫富过分悬殊;还可以通过遗产税的减免税优惠政策,鼓励公民向社会、慈善事业捐赠的社会风尚。我国因种种原因一直未开征遗产税,随着时机的日益成熟,我国将适时开征遗产税。,101,79,二、行为课税,(一)行为课税的特点(二)行为课税的主要税种,101,80,(一)行为课税的特点,1具有特殊的目的性。2课税具有临时性和偶然性。3行为课税在组织财政收入方面,不像流转税和所得税那样普遍、集中和稳定。,101,81,(二)行为课税的主要税种,1.印花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3.车船使用税,101,82,1.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和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的课税对象是书立、使用和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计税依据有按凭证所载金额和按件定额征收两种。征税范围包括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印花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书立、使用和领受上述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税率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分别规定从价比例税率或按件固定税额。,101,83,2.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为城市建设和维护筹集资金,而向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是有缴纳“三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但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建税。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税率为1%、5%、7%三档差别比例税率。,101,84,3.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是指对行驶于我国境内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境内河流、湖泊或者领海的船舶,按其种类定额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车船使用税只对国内企业、单位和个人征收。车船使用税采用从量计征的定额税率,分别按车船的种类、大小、使用性质,制定不同的税额,对车辆规定有幅度的税额,对船舶统一规定分类分级的固定税额。车船使用税是一种行为税性质的税种,就使用的车船征税,不使用的车船不征税。,101,85,第五节国际税收,一、国际税收的概念及其特点二、税收管辖权与国际重复征税三、国际税收协定,101,86,一、国际税收的概念及其特点,(一)国际税收的概念(二)国际税收的特点,101,87,(一)国际税收的概念,国际税收:是指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财税利益的税收活动。它反映着各自国家政府对跨国纳税人行使征税权利而形成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1.国际税收是一种税收活动,不能脱离国家而独立存在。2.国际税收是涉及国家间财权利益的有特定含义的税收活动。3.国际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101,88,(二)国际税收的特点,1.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2.国际税收与涉外税收,101,89,二、税收管辖权与国际重复征税,(一)税收管辖权(二)国际重复征税,101,90,(一)税收管辖权,1地域管辖权,又称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即国家对来源于该国境内的全部所得以及存在于本国领土范围内的财产行使征税权力,而不考虑取得所得收入者和财产所有者是否为该国的居民或公民。2居民管辖权,也称居住管辖权,即国家对该国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世界范围的所得和财产行使征税权力,而不考虑该纳税居民的所得是来源于国内还是国外。3公民或国籍管辖权,即国家对具有本国国籍的公民在世界范围的全部所得和财产行使征税权力,而不考虑该公民是否为本国居民。,101,91,(二)国际重复征税,1.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原因2.国际重复征税的免除方法,101,92,1.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原因,国际重复征税主要是由于国际经济领域中各国的税收管辖权重叠行使造成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1)居民税收管辖权与地域税收管辖权的重叠(2)公民税收管辖权与地域税收管辖权的重叠(3)居民管辖权与公民管辖权的重叠,101,93,2.国际重复征税的免除方法,一是限定税收管辖权,采取一致的居民身分或所得来源地的判定标准,从而避免对同一纳税人同一课税对象的征税权的交叉;二是不限定税收管辖权,但承认其中一种税收管辖权的优先地位。世界各国一般都采取后一种途径主要有5种方法如下:(1)抵税法;(2)扣除法;(3)豁免法;(4)抵免法;(5)税收饶让。,101,94,(1)抵税法,抵税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本国纳税人来源于国外所得,单独制定较低的税率征税,以减轻双重税负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国际重复征税的矛盾,但不能彻底解决。只有当居住国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国外所得规定的较低税率趋于零时,国际重复征税才趋于彻底克服。,101,95,(2)扣除法,扣除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允许本国纳税人将其在国外负担的所得税款从来源于国外的所得中扣除,就扣除后的余额征税。根据该种方法,居住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已负担国外税收的跨国所得仍要按本国税率征税,只是应税所得可被国外税款冲减一部分。因此它和抵税法一样,只能减轻而不能彻底消除国际重复征税。,101,96,(3)豁免法,豁免法又称免税法,是指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国家,单方面放弃对本国居民来自国外的所得的征税权,从而使国际重复征税得以消除的方法。豁免法包括两种形式:一是全部豁免,即一国政府在决定对其本国居民的国内所得或财产征税时,不考虑居民在国外取得的所得或拥有的财产,只按国内的收入或财产课税。二是累进豁免,即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国外的所得虽然不予征税,但确定对国内所得征税的适用税率时,有权将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和国内所得加以综合考虑。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实行累进所得税制的国家。,101,97,(4)抵免法,抵免法是指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国家在对本国居民的国外所得征税时,允许其用国外已纳税款冲抵在本国应缴纳的税收,从而实际征收的税款为该居民应纳本国税款与已纳外国税款的差额。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101,98,(5)税收饶让,税收饶让是指居住国政府对本国纳税人在国外得到减免的那一部分所得,同样给予抵免待遇,不再按本国规定的税率补征。目前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中,对税收饶让都有明确的规定。,101,99,三、国际税收协定,(一)国际税收协定的概念及其分类(二)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101,100,(一)国际税收协定的概念及其分类,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了协调相互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处理税务方面的问题,通过谈判所签订的书面协议。按税收协定涉及的主体划分,国际税收协定可分为双边协定和多边协定。按照税收协定涉及的内容范围划分,国际税收协定又可分为一般税收协定和特定税收协定。,101,101,(二)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国际税收协定应包括三项内容:第一,免除双重征税问题,包括明确所得概念、协调缔约国之间的税收管辖权以及确定免除双重征税的方法等。第二,保证税收无差别待遇,主要是确认缔约国一方的跨国纳税人,在另一国所负担的税收和有关条件,不能与该国本国纳税人在相同情况下的税负和有关条件有所差别。第三,消除和减少国际逃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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