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监管培训》PPT课件.ppt

上传人:za****8 文档编号:12724624 上传时间:2020-05-19 格式:PPT 页数:48 大小:266.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认证监管培训》PPT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48页
《认证监管培训》PPT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48页
《认证监管培训》PPT课件.ppt_第3页
第3页 / 共4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认证监管浅议,一、什么是认证监管,简单说:对认证认可行为(工作)的监督管理。,一、什么是认证监管,认证定义是:第三方依据程序对产品、过程或服务符合规定的要求给予书面保证。由上述定义可知,认证具有以下几点含义:第一、认证的对象是产品和质量体系(过程或服务),前者称产品认证,后者称体系认证。而产品认证又可分为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两种,安全认证是依据强制性标准实行强制性认证;合格认证是依据产品技术条件等推荐性标准实行自愿性认证。第二、认证的基础是规定的要求,规定的要求是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无论实行哪一种认证或对哪一类产品进行认证,都必须要有适用的标准。,一、什么是认证监管,第三,认证是第三方从事的活动。通常将产品的生产企业称作第一方,如拖拉机、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生产企业。将产品的购买使用者称为第二方,如广大农机用户。在质量认证活动中,第三方是独立、公正的机构,与第一方、第二方在行政上无隶属关系,在经济上无利害关系。第四,认证活动是依据程序而开展的。因此,认证是一种科学、规范、正规的活动。从企业申请到认证机构受理,从对企业质量体系审核到对认证产品的型式检验,从认证的批准到认证后的监督,这中间的每一项活动如何开展,认证机构都有明确的要求和严格的规定。,一、什么是认证监管,第五,取得质量认证资格的证明方式是认证机构向企业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其中认证标志只有产品认证才有,认证标志可用于产品上,以便为认证产品作更广泛的宣传。从上述定义中我们还可进一步理解到认证的内涵实质上就是为供、需双方服务的。事实上,认证就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世界上实行质量认证最早的国家是英国,发展到今天,实行认证制度已成为一种世界趋势,这是因为实行认证制度,无论是对企业或客户、还是对社会或国家,都显示出越来越多的好处。,一、什么是认证监管,监管监管的定义,在行政法学的意义上:政府的行政监管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是发生在特定行政主体和具体行政相对人之间的一种直接的行政法律关系。而在经济学家看来:政府的行政监管是行政机构通过法律授权,通过制定规章、设定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裁决等行政处理行为对社会经济个体的行为实施的直接控制。监管的最终目的是要增进公共利益或合法私人利益,并使之避免或减少由个体经济决策(生产、销售及价格行为)带来的损害。,一、什么是认证监管,监管的原则:独立性独立性原则指的是监管机构在组织上与政府政策部门分开或相对分开。这种结构分离的必要性,并非指“独立”的监管机构不受政府政策的约束,而是指它能够独立地执行监管政策而不受利益相关方的干扰。,一、什么是认证监管,合理性合理性原则是指监管的设立及其监管规则的制定都必须获得基于理论论证和相关利益集团博弈共识的合理性,并以其作为监管机构预算的依据。而且监管机构对拟出台的监管政策还应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并对监管政策的后果进行事后评价。,一、什么是认证监管,合法性合法性原则是指所有的监管机构的产生及其监管权的执行,都必须立基于严格的法律界定。这实际上是政府监管的法律合法性完善的问题。合法性原则既是树立监管机构独立性和权威性的需要,更是保障被监管者合法权益的需要。,一、什么是认证监管,透明性透明性原则是指监管机构的职权范围及履行其职权的程序,以及其所制定的监管政策和监管规章,都应该完全对公众尤其是被监管对象和所涉之利益群体高度公开。同时监管的结果也要进行公开评议。监管机构必须依法借助各种媒介让受到监管行为影响的利益群体获得有关监管行为的信息知情权和充分参与权。,一、什么是认证监管,可问责对滥用权力违法行政等行为进行问责的原则。合理设定原则和独立性原则并不能完全保证监管行为的公正、公开和公平。尤其在发展中国家,即便在形式上满足了合法性原则,监管机构依然拥有大量的自由裁量权,监管机构在缺乏有效制衡和监督的条件下,很容易做出不作为、滥用权力、歧视性执法和违背程序等行政违法行为。为防止这些行为的产生,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行政程序制度和外部监督机制;另一方面,要最大限度地强制行政机构公开其内部信息;再次,必须加大行政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实现这一原则的最终保障在于健全的低成本的司法审查制度和行政赔偿制度。,一、什么是认证监管,专业性专业性原则是指监管机构必须具备高度专业化的行政官员和专业化的基础上合理配置的知识结构(技术、经济、法律、审计、管理),以及充足和先进的执法技术手段。,一、什么是认证监管,高效性高效性原则是指除了要求监管机构内部的分工合理和管理高效,还要求监管权力必须在横向和纵向的监管机构之间合理配置和信息共享基础上的有效协调。这项原则对食品安全法实施后,“注册改备案”的情况下如何管理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尤其重要。,一、什么是认证监管,可信性可信性原则是指,监管机构执行既定的监管政策一定要果断,要保证规则得到贯彻;同时要保障政策的一致性和稳定性,避免朝令夕改。这一原则能够保证被监管者尤其是投资者的行为预期,从而树立监管者的权威性。因此,这一原则要求监管机构的政策和规则不能因执法能力不足和政府换届或监管机构领导人变更而随意放弃或变更。,一、什么是认证监管,认证监管是“对第三方依据程序对产品、过程或服务符合规定的要求给予书面保证这一行为,按照独立、合理、合法、透明、可问责、专业、高效、可信的八项原则,在法律授权下,通过制定规章、设定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裁决等行政处理行为对社会经济个体的行为实施的直接控制”。,一、什么是认证监管从认监委职能看认证监管,国家认监委的工作职能:(一)研究起草并贯彻执行国家认证认可、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注册和合格评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发布并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的监督管理制度、规定。(二)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度和工作规则,协调并指导全国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相关的认可机构和人员注册机构。,一、什么是认证监管从认监委职能看认证监管,(三)研究拟定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制定并发布认证标志(标识)、合格评定程序和技术规则,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工作。(四)负责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卫生注册登记的评审和注册等工作,办理注册通报和向国外推荐事宜。,一、什么是认证监管从认监委职能看认证监管,(五)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认证咨询与培训等中介服务和技术评价行为;根据有关规定,负责认证、认证咨询、培训机构和从事认证业务的检验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的资质审批和监督;依法监督管理外国(地区)相关机构在境内的活动;受理有关认证认可的投诉和申诉,并组织查处;依法规范和监督市场认证行为,指导和推动认证中介服务组织的改革。,一、什么是认证监管从认监委职能看认证监管,(六)管理相关校准、检测、检验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评审和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对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实验室的评审、计量认证、注册和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对承担强制性认证和安全质量许可的认证机构和承担相关认证检测业务的实验室、检验机构的审批;负责对从事相关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和鉴定等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技术能力的资质审核。,一、什么是认证监管从认监委职能看认证监管,(七)管理和协调以政府名义参加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的国际合作活动,代表国家参加国际认可论坛(IAF)、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国际人员认证协会(IPC)、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等国际或区域性组织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合格评定活动,签署与合格评定有关的协议、协定和议定书;归口协调和监督以非政府组织名义参加的国际或区域性合格评定组织的活动;负责ISO和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合格评定工作。负责认证认可、合格评定等国际活动的外事审批。,一、什么是认证监管从认监委职能看认证监管,(八)负责与认证认可有关的国际准则、指南和标准的研究和宣传贯彻工作;管理认证认可与相关的合格评定的信息统计,承办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中有关认证认可的通报和咨询工作。(九)配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研究拟订认证认可收费办法并对收费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什么是认证监管从认监委职能看认证监管,通过国家认监委的职责,可以看出,除了与卫生注册有关的工作之外,其他的职责都是跟前面的定义相关联的。即:“在法律授权下,通过制定规章、设定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裁决等行政处理行为对第三方依据程序对产品、过程或服务符合规定的要求给予书面保证这一行为实施控制”。,二、认证监管的法律框架,合格评定法正在立法调研过程中。认证认可条例2003年8月20日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众多的“经济法、资源和环境保护法、行政和行政程序法”都有相关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规定。如:商检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商检部门根据国家统一的认证制度,对有关的进出口商品实施认证管理。,二、认证监管的法律框架,节能法第二十条用能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可以根据自愿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节能产品认证的规定,向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从事节能产品认证的机构提出节能产品认证申请;经认证合格后,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可以在用能产品或者其包装物上使用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禁止使用伪造的节能产品认证标志或者冒用节能产品认证标志。,二、认证监管的法律框架,产品质量法第十四条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质量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二、认证监管的法律框架,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对通过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认证机构应当依法实施跟踪调查;对不再符合认证要求的企业,应当依法撤销认证,及时向有关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认证机构实施跟踪调查不收取任何费用。,二、认证监管的法律框架,三、相关法规的介绍,认证认可条例是第一部规范认证认可行为的法规对认证认可进行了定义,明确了国家实行统一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规范了认证机构设立、申请和批准程序。“第十七条国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推行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三、相关法规的介绍,认证认可条例规定: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认可机构(以下简称认可机构),独立开展认可活动。即认可活动只能由政府指定机构进行。,三、相关法规的介绍,认证认可条例规定了对认证认可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内容和方法:第五十一条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组织同行评议,向被认证企业征求意见,对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进行抽查,要求认证机构以及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实验室报告业务活动情况的方式,对其遵守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本条例行为的,应当及时查处,涉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通报有关部门。,三、相关法规的介绍,法律责任财产罚和资格罚为主特别对认证监管工作人员也规定了罚则:第七十条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和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相关法规的介绍,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生产、销售产品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应当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相关法规的介绍,第十三条生产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采取措施,纠正违法行为,防止或者减少危害发生,并依照本规定予以处罚:(二)取得许可证照或者经过认证后,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前款规定职责、造成后果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渎职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规定,滥用职权或者有其他渎职行为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渎职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相关法规的介绍,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认证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质检认联【2007】146号20条意见建立“以认证监管机构为业务指导,以专职执法机构为执法主力,以法制工作机构为执法监督”的认证行政执法工作机制。科学、合理地制定认证行政执法计划;切实推行认证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目标和责任,并落实到所属各单位及每个执法人员,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三、相关法规的介绍,要将认证监管由目前的主要依靠专项检查逐步过渡到以日常监管为主、专项监管为辅;由重视认证实施过程转向既重视过程,更重视认证的结果与有效性的保持;由发现问题后被动处理转变为问题产生前的有效预防。建立认证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三、相关法规的介绍,要定期进行认证行政执法分析,全面掌握认证行政执法动态,评估认证执法效果,研究和改进认证行政执法的办法和措施,调整认证行政执法工作重点,作出正确的认证行政执法决策,减少认证行政执法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包括对获得认证的组织和产品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免办、卫生注册等工作的后续监管等。要依法强化行政处罚力度,严肃查处逃避强制性产品认证,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安全质量不符合认证要求而出厂、销售,申请认证时送检样品与实际生产产品不一致等各类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虚假认证,非法认证等认证违法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影响认证市场秩序的行为。(20条意见),三、相关法规的介绍,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深化认证监管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认法【2008】14号十八条意见包括:一、改进和深化认证监管执法工作的基本原则;二、转变观念,调整思路,进一步健全完善认证监管执法工作机制;三、以实现全过程监管为目标,改进和完善认证监管措施;四、明确监管重点,加大处罚力度,推动认证执法监管工作纵深发展;五、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检查落实,确保认证执法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六、注重完善保障机制,促进认证执法监管工作可持续发展。,三、相关法规的介绍,关于开展认证全过程执法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认法200836号建立以实现全过程监管为目标的认证执法监管长效机制“以认证监管机构为主导,以专职执法机构为主力,以法制工作机构为执法监督”的认证执法监管体制。要紧紧围绕“两个链条、两个体系、一个网络、核心是可追溯”的认证全过程监管整体要求,将与认证监管工作有关的全部企业、产品、机构和人员,以及认证运行的全部环节都纳入监管范围,形成闭环管理,真正建立起对认证活动和结果各个环节环环相扣的监管体系;要明确、细化全过程监管的主要环节和内容,探索认证全过程监管的新方式、新方法和新举施,积极探索形成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认证全过程执法监管模式。,三、相关法规的介绍,一个链条是建立起从产品设计到原料进厂、到生产加工、到出厂销售,一直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一个链条是建立起从种养殖到生产加工、到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两个体系建设主要是建立起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核心是可追溯。一个网络就是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四、加强认证监管提高检验检疫工作效能,(一)监管是检验检疫工作的有效手段之一1、商检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都把监管作为检验检疫的一项重要工作;2、实践证明,离开了监管的检验检疫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3、,四、加强认证监管提高检验检疫工作效能,(二)对认证有效性的监管是对检验检疫工作的有效补充1、随着企业越来越多地将认证作为管理手段的引入,检验检疫工作与认证的关系不可避免地越来越密切,对认证有效性的监管,将防止“鱼目混珠、滥竽充数”;2、将第三方认证结果作为企业质量体系运行情况的参考,将起到“相辅相成、事半功倍”的效果;3、,四、加强认证监管提高检验检疫工作效能,(三)监而不管会导致地位的丧失,职能的弱化1、监督管理,落脚点在于管理,前面介绍的法规、文件无一不是围绕如何管理来展开,疏于管理,必然是“阿斗当官有名无实”;2、实际工作中,工厂检查时发现的很多问题,追根溯源,很多都是管理没有到位造成的;3、“寓服务于监管中”或“寓监管于服务中”,实际上是一个悖论命题,作为国家公务员履行好行政管理职能是唯一的选择;4、,四、加强认证监管提高检验检疫工作效能,(四)通过对生产企业质量体系的监管,也就是通常所说得对“过程控制”的监管,对保证产品质量具有事半功倍的作用1、产品是生产出来的,生产过程的准确程度对产品质量优劣起到直接的作用;2、对过程控制的监管,可以“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3、,四、加强认证监管提高检验检疫工作效能,(五)通过对获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的监管,是认证有效性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际上是第二、第四项的组合,单独再提出来是要在强调一下对认证有效性监管的问题。08年起认监委把认证有效性监管工作下放地方两局,我们要充分利用好这项职能,促进获证企业“名副其实”,使第三方认证结果真正成为检验检疫的辅助和补充。,四、加强认证监管提高检验检疫工作效能,(六)通过加强认证监管,可以更好地配置检验检疫资源1、内部资源的配置;2、外部资源的利用;3、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发挥。,四、加强认证监管提高检验检疫工作效能,(七)通过加强认证监管,可以更好地利用社会资源为检验检疫服务1、通过对“两证企业”的监管,促使企业更自觉地建立起质量安全体系并有效运行;2、通过对获得自愿性认证企业的认证有效性检查,监督认证机构更好地履行认证行为;3、,思考题,1、为什么加强认证监管能提高检验检疫工作的效能?2、对“加强认证监管,提高检验检疫工作效能”题目下尚未完成的内容,结合工作,展开想象,予以补充。,以上个人观点,仅供同仁参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课件教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