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隔离场所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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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集中隔离场所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Shudeph为快速、妥善处置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以下简称 集中隔离场所)房屋安全事故,提高应对集中隔离场所房 屋安全突发事件点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安全和城市公共安全,根据()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工作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 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加强日常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提 高防范意识,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 最大限度减少房屋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房屋安全事故等级、 类别和职责范围,房屋主管部门、房屋安全管理单位按照 各自职责、分级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有组 织地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三)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的 领导和指挥以属地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 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四)协同应对,科学处置。房屋安全应急工作要充分 整合各部门、各镇(街道)现有应急组织、队伍、物资、 信息资源,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体制,努力实现部门之间、 街道之间资源共享与协调联动;要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技 术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的水平和能力。二、预防机制(一)建立集中隔离场所安全监管网络。坚持“谁所有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发挥 网络信息化巡查机制,建立由房屋主管部门、房屋主管部 门和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等构成的集中隔离场 所安全监管网络。(二)加强集中隔离场所安全日常巡查。房屋主管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会同镇(街道)房屋主 管部门开展本区域集中隔离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督促房 屋安全责任人及时排除房屋安全隐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的,应当及时向所在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区 人民政府报告。三、应急响应工作步骤(一)启动应急预案。集中隔离场所房屋安全责任人、使用人和负有监管 责任的单位及其他人发现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后,应当在30 分钟内向镇(街道)房屋主管部门报告。镇(街道)房屋 主管部门接到报告赶赴现场核实情况后30分钟内向区房屋 主管部门及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报告,并立即 组织应急抢险、避险。依据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可能或者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 或直接经济损失,由高到低分为三级。I级险情:房屋发生整体坍塌,须立即组织抢险救援。II级险情:房屋随时有倒塌危险,须立即组织人员撤离、疏散。Ill级险情:房屋出现安全隐患,有危险点,须及时采取 排险解危措施。(二)应急处置分工。1. I级险情:由集中隔离场所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组织 实施抢险救援,区房屋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 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责,实施抢险救援情况即时上报市住建 部门。2. II级险情:由集中隔离场所所在地区房屋主管部 门负责组织人员撤离、疏散和安置,并组织房屋安全责任 人对危险房屋进行治理。3. III级险情:集中隔离场所房屋产权人作为房屋的 所有权人,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应当正确使用房 屋和维护房屋安全。由房屋所在地区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对危险房屋 进行治理,区房屋主管部门进行指导、检查。当集中隔离场所出现II级险情及以上险情的时候,住 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公安、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抢险应急工作。按照先救人、再救物的原则, 抢救遇险人员,清除房屋险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 灾害发生和安全事故蔓延,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三)应急响应结束。集中隔离场所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危险因素排除后,经 有关专家和房屋安全鉴定技术人员分析论证,确定房屋无 危险和风险后,由房屋所在地镇(街道)提出终止建议, 报请区房屋主管部门同意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四、工作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部门要组织落实抢险救灾物资储 备,集中隔离场所安全突发事件后,及时协调抢险人员、 工具、车辆等保障资源的调配。要有可供随时调用的专业 挖掘、切割等设备,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要负责鉴定仪器、 设备的日常储备以便于随时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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