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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法律在我心中第七课我有署名权,第一框他享有署名权吗?,什么是署名权?,1、什么是署名权?署名权就是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是作者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阅读,6岁的孩子有没有著作权?,请在文中找到答案,1、刘军为什么会找到出版社去?出版社没通知作品已被选用,而且也不向作者支付稿费。2、让刘军气愤的是什么?作品没有署刘奇的名字。3、出版社怎么解释?刘奇只有六岁,哪有著作权?更别说以“作者”的身份署名了。,1、在我国,哪些人享有署名权?我国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2、六岁的刘奇是否具有署名权并应获得稿酬?是3、该出版社是否侵犯了刘奇的权利?是,著作权。,1、什么是著作权?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法律链接,2、著作权包括的内容,著作权(版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许歪曲篡改),使用作品权,获得报酬权,著作权包括署名权,3、当公民的著作权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答:著作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4、什么是民事权利能力简单的说,就是公民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5、法律关于民事权利能力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平等地享有民事权利能力。,6、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主要指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明权、发现权、商业秘密、商号科学技术成果等的所有权。它是人类智力活动所产生的成果,是一种智力成果权。,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著作权又包括署名权,如果你是法官,请根据案情,运用相关的法律知识对该案惊醒判决P74,本案中刘奇不能因为其年龄而丧失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出版社的做法侵犯了刘奇的著作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平等地享有民事权利能力。著作权是一项民事权利,未成年人一样可以成为著作权人,其著作权不受侵犯。出版社在使用其作品时,应征得著作权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在使用后,著作权人应依法获得报酬。,见习法官,课堂小结,1、什么是署名权?,署名权就是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是作者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2、什么是著作权?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3、署名权和著作权有什么关系?著作权包括署名权,4、什么是民事权利能力?,简单的说,就是公民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5、法律对民事权利能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根据第九条和第十条可以得出结论: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平等地享有民事权利能力。,按照法律规定,我们属于未成年人。下列与未成年人有关的说法中正确的是()、未成年人享有署名权,但不享有财产权、未成年人与成年人一样享有各种民事权利、未成年人享有的民事权利比成年人少、下列选项中,享有著作权的是()作家陈忠实写的白鹿原初中生小刘创作歌曲向阳花晓兵盗版他人的剧本刘永写的长篇小说青青河边牛A、B、C、,自我检测:,B,C,3、公民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指的是()A、民事行为能力B、具备法律效力C、有单独起诉的能力D、无效民事行为4、八年级学生小明喜爱写作,他的作品经常见报。一天,小明在一本作文选中发现了他的文章,可是却署着别人的名字,他应该()A、置之不理,反正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B、与改作文选编者大吵大闹C、要求有关部门对侵权者进行处理D、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答案:A答案:C,5、第26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2011年8月7日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圆满结束,颁发了学生项目一、二等奖和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一等奖等奖项。假如你正是获奖者中的一位,你应该积极申请专利保护,这是因为()中学生也有署名权中学生享有人格尊严权中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参加社会实践,搞发明创造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平等的享有民事权利能力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著作权是社会发展的要求A、B、C、D、答案:A,辨析题:,有人认为,在文章中引用他人的作品就是对他人著作权的侵犯。这种说法对吗?为什么?答: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著作权第二十二条规定,如果是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个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人许可,如我们常常会看到一些文章中引用他人的诗句或名人名言,这并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谢谢观赏!,拜拜,第二框民事权利知多少,一、复习旧知、引入新课,一、填空:1、著作权亦称,是指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权利。2、依法享有、等权利。3、公民从时起到时止,具有能力,依法享有,承担。,版权,作者,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专有,出生,死亡,民事权利,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二、简答,什么是民事权利能力?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答:简单地说,就是公民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一出生就享有这种资格。,、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平等享有民事权利能力,明确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知道未成年人与成年人一样享有各种民事权利。、了解民事权利的内容,懂得自己在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方面享有的民事权利。,学习目标:,重点:了解自己应享有的民事权利,形成正确的法制观念。难点:对是否侵犯肖像权的判断。,重难点提示:,yi,自学目标思考题:1、未成年人享有财产权吗?什么是财产所有权?你能举例说明吗?2、什么是肖像权?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方便面生产厂家和广告公司是否侵犯了王瑶瑶的肖像权?3、在我国,公民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主要包括哪几个方面?,财产所有权的含义,财产所有权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师生共同探讨学习:,一、我们享有财产权,1、我买了一台电脑。,2、我用电脑做课件、上网。,3、我把电脑租给某电脑打字房。,4、我把电脑卖给他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训练指导,我国法律对财产所有权的保护方式主要有两种:通过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这是最普遍的做法。当公民的合法财产受到侵犯时,公民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所有权、请求恢复原状、请求排除防害、请求赔偿损失等方式予以保护。通过刑事法律手段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这是最严厉也是最有效的保护方法。,知识迁移,二、我们享有肖像权,肖像权的含义:,肖像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照片、画像、雕像、录像、摄像及其他有载体的视感影像,依法享有不受侵犯的权利。肖像权也是公民的民事权利之一,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一样,依法享有肖像权。,法律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1)为新闻报道需要使用具有新闻价值的人物的肖像如政治家、外交官、知名学者、艺术家、运动员。,不属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拓展延伸,不属侵犯肖像权的行为,(2)国家机关执行公务而强制使用公民的肖像如通缉令上嫌疑犯的肖像,不属侵犯肖像权的行为,(3)使用在特定场合会出席特定活动的人物的肖像如参加集会、游行庆典等活动的人的肖像,(4)为了本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而使用如寻人启示上的照片;行使正当舆论监督而使用,不属侵犯肖像权的行为,(6)违反道德和法律的行为的照片、录像,(5)为了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目的而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不属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某市某饮料厂举行展销会,与电视台商定,对展销会进行现场录像,制成40秒的广告,每周播放两次,持续两个月,厂家给付电视台人民币1万元。厂家还与市第一小学约定由学校组织40名小学生在展销会上吹小号奏乐,届时有电视台在现场录像,并根据摄像制作广告。厂家支付给学校3000元报酬。展销会如期举行,电视台和学校各自履行了与厂家的约定。(40名小学生及其家长均不知此事),活学活用“我来当法官”,问:学校、饮料厂和电视台是否侵犯了40名小学生的肖像权?,三被告共同侵犯了40名小学生的肖像权。,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1)三被告共同合作使用了40名小学生吹小号的录像肖像做广告;(2)三被告使用40名小学生肖像做广告,未经他们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3)三被告使用40名小学生肖像做广告的目的是营利。,法庭传真,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其中强调的是未经许可和以营利为目的,两个条件都满足了才构成侵权。最高人民法院的把营利目的详细解释为:使用公民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归纳强调,三、阅读P78法律链接,在我国公民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主要包括那几个方面?,按照法律规定,我们属于未成年人。下列与未成年人有关的说法中正确的是()、未成年人享有署名权,但不享有财产权、未成年人与成年人一样享有各种民事权利、未成年人享有的民事权利比成年人少、下列选项中,享有著作权的是()作家陈忠实写的白鹿原初中生小刘创作歌曲向阳花晓兵盗版他人的剧本刘永写的长篇小说青青河边牛A、B、C、,自我检测:,B,C,3、当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遭受非法侵害时,正确的做法是()、未成年人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要求有关机关予以法律保护、化悲痛为力量,继续取得智力成果、以牙还牙,窃取他人的智力成果、初中生小刚,将自己春节期间获得的100元压岁钱捐给希望工程。小刚行使了对自己合法财产的()、占有权、收益权、处分权,A,C,、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的是()A、学校把优秀学生王伟的照片张贴在光荣榜上B、马某为了表示对王某的不满意,当着王某的面把王某的相册撕毁C、交警队把拍摄到的闯红灯的人及其行为在电视台上曝光,一个女婴降临人间,父亲给她起名叫田甜。甜甜6岁上小学,12岁步入中学的校园。田甜喜欢绘画,升入中学后她的两幅获奖作品被一家出版社选入少年儿童美术作品集锦出版。田甜品学兼优,多次获得“优秀共青团员”称号。田甜能歌善舞,她同意青少年杂志刊登了她的舞台照。春节期间,她获得了200元压岁钱,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她将其全部捐给了灾区小朋友。,田甜的故事,主人公有自己的名字,叫田甜,体现她享有权。按时入学,到校学习,体现她享有权。画作出版,体现她享有权。获得荣誉称号,体现她享有权。她同意刊登她的照片,体现她享有权。她获得的压岁钱,体现她享有权,同时她还行使了对个人财产的权,上述材料中涉及主人公的哪些权利?,姓名,受教育,著作,荣誉,肖像,财产,处分,你的能力提高了,尝试做一名见习律师吧,请你对“顾然自行车被扣”一案、“王瑶瑶肖像权被侵犯”一案进行分析?,律师支招:,答案提示:,在顾然出示证据表明自行车是自己的之前,看车大爷扣留自行车是合情合理的,是工作负责的表现;但是,在顾然出示证据证明自行车是自己的之后,看车大爷仍然扣留自行车,就侵犯了顾然的财产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顾然应该依法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答案提示:,王瑶瑶的爸爸的想法是正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方便面生产厂家和制作这则广告的广告公司,未经王瑶瑶本人同意,侵犯了王瑶瑶的肖像权。王瑶瑶的爸爸应该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王瑶瑶的肖像权。要求方便面生产厂家和制着这则广告的广告公司承担民事着责任。,我明白了我意识到了我想今后我会,自我反思,第三框他签的协议有效吗?,阅读79页的奖品该归谁?想一想,奖品到底该归谁?为什么?,自主学习师生互动,法律链接:合同: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的形式: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最简单的就是欠条。,法律名词: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指民事行为主体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简单地说,民事行为能力就是公民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法律名词:民事权利能力,简单地说,就是公民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出生就有这种资格,公民的民事权利一律平等。,根据公民行为能力的不同,可对民事行为主体作如下划分:,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都属无效民事行为。2、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不具备法律效力。,奖品该归彭瑞颖所有。因为彭瑞颖是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属限制行为能力人。虽然与学校有约在先,签订了口头合同,但彭瑞颖只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应的民事活动。她与学校所签的口头合同,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属无效合同。,奖品到底该归谁?为什么?,案例:南某是某中学学生,15岁。一天,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南某看到某商场正在进行有奖销售,每消费20元领取一张奖券,最高奖金额为5000元,便买了一瓶价值为20元的洗发水,领到奖券一张。几天后,抽奖结果公布,南某所持奖券中了最高奖,南某非常高兴去领奖,可商场却以南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拒绝兑奖。商场有没有权利拒绝兑奖?为什么?,没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予、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在案例中,南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中奖行为是一种纯获利益的行为,他人不得主张无效。,初中生张小玲有外婆王氏抚养长大,为了鼓励张小玲学习,外婆说:如果你好好学习,考上大学我就给你一万元钱。两天后王氏就以张小玲的名义在当地银行存款一万元。两年后王氏去世。王氏的子女在分遗产时主张一万元的存款也为遗产,应由他们继承。但是张小玲的母亲王荣认为这一万元钱就是女儿的,双方争执不让。王荣遂代理张小玲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存款为张小玲所有,让王一明、王一民将存款返还。,第一种意见认为:该存款为遗产,而不能为张小玲所有。其理由是,赠与行为为实践性行为,只有赠与人将赠与物交给受赠人时,才能成立。而在本案中,虽王氏允诺赠与张小玲款,张小玲已同意受赠,但是王氏虽以张小玲的名义存款,却并未将存款单交给张小玲,因此,不能认为王氏已将存款实际交付给张小玲,王氏与张小玲的赠与行为不能成立,因之,该款项仍为王氏所有,在王氏去世后,该存款当然为遗产,应由王一明兄妹继承。,第二种意见也同意:该存款为遗产,但所持理由与第一种观点不同。其主要理由是:张小玲在接受赠与时不满10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在王氏与张小玲之间的赠与行为,张小玲的法定代理人并未代理,因此该行为应当是无效的,即使存款单已为张小玲取得,也应当返还之。故该存款属于遗产,理应由王氏的继承人继承。,第三种意见认为:该存款应由张小玲所有。其主要理由是:王氏将该存款赠与张小玲的意思表示明确、真实,张小玲当时也表示接受,王氏以张小玲的名义将款存入银行,这表示已将该款交付给张小玲。存款单仍在王氏手里,这并不能说明该款项未交付,而存款单上的名字为张小玲却表示该款项已经转到张小玲的名下,因此,赠与行为成立。尽管张小玲在实施该赠与行为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非任何法律行为都不能实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所以,该存款应为张小玲所有,王一明与王一民应当将存款单返还张小玲。,81页的小讨论,这种法律规定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民事行为能力,指的是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责任的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辨别能力和理智都不成熟,所以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法律文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看教材82页的漫画未成年人赊账,谁来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都应付一定的责任,蔡某属限制行为能力人,其借钱行为无效。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财产,应返还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应该承担责任。,2008年1月,15岁的在校学生蔡某,为帮助困难同桌黄某,背着父母向与其父亲关系较好的杂货店老板余某借款800元,并出具欠条言明两个月内归还。随后蔡某将借来的800元交给同桌黄某。到了还款期,余某多次索要,蔡某说黄某尚未还款,无钱可还。余某转而找蔡父,蔡父以其子借款时未经同意而拒付,余某是在2008年9月向法院起诉,要求讨回欠款。蔡某向余某借钱行为是否有效?蔡某借钱不还应该由谁来还?,案例:,案例一:画家李某将名画赠给陆去飞,名画即为陆去飞所有。李某的儿子无权索回,陆云飞的母亲也无权将陆云飞的财产交给他人。,案例二:唐小良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唐小良向高明明借自行车,应该看做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有尽有民事活动。因此,弄丢了自行车应该赔偿。,案例三:刘一航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花6000元购买电脑,是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应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因此,刘一航买的这台电脑,即使没有质量问题,也应该退货。,我来做一名见习律师,案例四:,李某刚买一辆新摩托车被盗,经查是邻居张某偷的,李某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张某为逃避法律追究,与李某签定了一份合同,内容为:张某退还李某麾托车,并赔给李某3000元,李某不再追究此事。但张某还是被公安机关拘捕归案,并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张某刑满释放后,欲向李某索回3000元,被李某拒绝。张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要追回自己的3000元。,(1)张某与李某已经“私了”,人民法院为什么还要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张某的偷盗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了犯罪,应受到法律的制裁。,(2)假如你是张某诉李某案件的审判长,你将作出怎样的判决?,宣布“私了”合同无效,判决李某退还张某3000元。,案例五:,2008年6月3日,某县村民白林峰和20岁农民朱虹等人一起打扑克“斗地主”,一天一夜过去了,朱虹输掉了4000元。为“捞本”,朱虹又向白林峰借款3500元,并再次输光。白林峰让朱虹写了一张借条。此后,朱虹为还赌债外出打工,挣钱还债,而白林峰则一纸诉状将朱虹告上了法庭。,请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朱虹要承担还款责任吗?,借条合法,但赌债违法。这种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赌债无效,朱虹不再承担还款责任。,案例六:,出租车司机李某应旅客王某的要求将其送往火车站。王某下车时不小心将钱包丢在了出租车上。李某发现后,打开一看,内有5000元现金。此时,他正好从收音机里得知某大学的学生因患白血病而向社会求助。李某就产生了将这笔意外之财捐给患病的学生的想法,于是就将这拾到的5000元现金寄给了这位大学生用以治病。王某根据票上的车号找到了李某,李某拒绝还款。王某向人民法院起诉。,你支持王某的行为吗?为什么?,支持。丢在出租车上的5000元现金的主人是王某。李某无论出于什么目的,都无权对它进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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