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承包合同(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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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公路建设承包合同项目名称:工程范围: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年月日(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的方式将工程项目的施工、完成与缺陷维修授予(以下简称乙方)承担。为强化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提高投资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并共同信守。第一条工程名称及内容一、工程名称二、工程范围 第二条建设工期本工程项目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总工期为,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工期为。第三条质量目标本工程项目交工验收要求达到合格,竣工验收要求达到合格,分部、分项工程要求达到合格。 第四条工程造价 本合同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圆整(¥元)。如有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经双方共同协商议定后,按增加工程量的实际工程造价报经上级领导机关及主要领导的核实审批后议定实际增加工程部分的实际工程价款。 第五条工程价款结算一、在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合同协议书后,在乙方主要施工设备进厂后,甲方须预付给乙方35%的开工预付款。剩余工程款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进度,三期支付给乙方至工程总价款的95%。剩余5%的工程款甲方预留为工程质量缺陷维修保证金。期满一年后如未出现工程质量的缺陷,甲方一次性付清给乙方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第六条工程管理和工程质量一、甲乙双方应共同努力实现本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甲方将根据目标要求进行严格的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进行检查。如发现乙方未履行合同或未全面履行合同,或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有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等其它行为的,甲方将根据有关制度、办法和本合同有关条款对乙方实行处罚。乙方应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设计组织施工,努力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并严格按目标规定的标准要求对工程组织实施。二、乙方应严格按合同确定的开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各阶段计划目标及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由于乙方违背双方共同确认的进度目标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其责任由乙方自负。三、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以部颁施工技术规范及部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做为施工依据和质量检查标准,未按设计施工和未达到质量标准的返修工程费用由乙方负责。四、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材料代用、质量事故等事宜,按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和甲方制订的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办理。由于乙方不按规定申报设计变更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要加强施工管理,保证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各种材料堆放,施工场地布置必须整齐、合理,严禁野蛮施工。提高安全、防灾、保险意识,工程的施工方案必须满足安全和防灾的要求,消灭不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第七条材料一、工程所需各种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均不再调差。二、各种材料进场前必须经试验合格,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其责任由乙方自负。第八条验收一、工程竣工时,乙方应按部颁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甲方有关工程验收的规定准备技术档案、交(竣)工资料,并在进行初验的基础上向甲方递交(竣)工报告。二、甲方在收到交(竣)工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检查验收。三、本工程项目交工验收要求达到,竣工验收要求达到,分部、分项工程要求达到。第九条其它一、关于施工临时用电、临时用地等事宜,均由乙方自行办理。 二、在工程施工中发生的运输便道的修建、现有交通设施的改造等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可帮助协调,但甲方在协调过程中不承担任何费用。三、乙方应加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意识。加强对取、弃土场地和施工现场的整型清理、恢复和管理工作。取土、弃土场需经甲方的同意。虽经甲方同意,但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因取土、弃土等原因引起的与外界的所有争端、索赔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一、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上级领导机关留一份备案存档。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经验收合格,结清全部款项后随即失效。 甲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乙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年月日第二篇:公路建设承包合同工程项目名称:委 托 方:服 务 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合同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二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第一条词语定义1.1业主: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2项目管理单位:在协议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应资质的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3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委托代理人。1.4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5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6代理单位:指受发包人的合法委托,以发包人的名义代理实施项目或项目部分内容发包工作,并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7承包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被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8造价咨询单位: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工程造价咨询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9工程:指业主和管理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1.10项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单位为进行建设项目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发生的管理费用。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项起至工程设计完成止的阶段。1.12施工准备期:自施工图设计开始起至签发开工令为止的阶段。1.13施工实施期:自工程开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为止的阶段。1.14竣工验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提出交工至发包人组织验收通过为止的阶段。1.15造价咨询:指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受发包方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控制的活动。1.16施工监理:指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的监理活动。1.17管理期限:协议书中约定的服务期限。1.18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9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20图纸:指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文字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21合同关系:指发包方和承包方通过合同(协议)来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关系。1.22管理关系:指管理单位按业主授予的权力对被管理单位实施的管理。1.23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24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本文由第 一范 文 网整理,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1.25工程项目总投资:指完成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价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费、设计费、勘察费、配套增容费、建安工程投资(包括设备)、二次精装修费、工程预备费等。1.26项目建设周期:指从项目的立项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时间。1.27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项目全部任务,经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的活动。1.28竣工结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交工之后,向发包方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活动。1.29竣工决算: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活动。1.30竣工备案: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有关法规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活动。1.31联动试车:指新建企业或新增加生产工艺过程的扩建企业在竣工验收前,按照设计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整个车间的有负荷或无负荷联合试运行。1.32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3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35小时或天: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1.36审计:由国家规定的审计所或部门免费对工程各项费用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的活动。1.37项目管理月报:由项目管理单位按月向业主报告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1.39指定分包:指由发包方指定单位分包部分工程内容。1.40竣工资料:指在协议中约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承包方应当提供的有关工程的资料(包括书面、电子、影像资料)。1.41重大变更:指业主或由于客观原因改变工程的主要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增减建设规模15%以上,分期或合并建设或提前或推迟3个月以上实施的行为。1.42业主代表:业主派出的授予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相关事务的全权代表。第二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本项目管理合同;2、附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若分列);3、本合同实施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的补充合同文件。第三条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筑面积:项目建安总投资(暂):第四条 项目管理服务方式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并在甲方领导下实施项目管理,提供全过程建设管理和咨询服务。乙方派出由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程师等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从对工程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诸阶段,根据甲方确定的项目功能定位、建设标准、设计方案、投资规模等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管理和专业咨询服务。第五条 项目管理的依据1、项目管理合同文件;2、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3、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合同文件;4、经业主批准的项目管理计划书;5、与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法规、规范、验收标准。第六条 乙方管理内容和职责6.1总则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和甲方基本要求的项目管理计划书,主要包括拟达到的项目管理目标、项目概况、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项目实施总进度及节点实施计划,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拟采用的相应措施以及主要工作的管理流程等。(一)工程前期6.2项目建设策划6.2.1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列出项目建设流程。6.2.2制定项目建设的轮廓计划。6.2.3进行甲、乙双方工作界面及职责的划分。6.2.4计算关键线路和关键节点的工作时间。6.2.5对关键节点工作进行描述和控制措施提出建议。6.3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及市政配套的管理6.3.1办理立项阶段市政配套征询。6.3.2办理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手续,初步设计文件报送有关土地、规划、消防、通讯、环保、环卫、卫生防疫、交通绿化、劳动保护、人防、抗震、监测、工务所、上水、电力等部门审批。6.3.3按工程开工条件要求办理施工场地,申办临时用水、用电、建筑红线、水准点等手续。6.3.4选择符合资质的专业监测单位进行地下管线监测。6.3.5协助甲方审核监测合同及费用。6.3.6申报地下管线监测保护,办理“绿卡”。6.3.7申领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6.3.8联系与规划部门做好基地红线测放。6.4组织、协调管理6.4.1联系、协调与项目有关的部门和社会配套单位的关系。6.4.2对勘察、设计、施工等招标代理工作进行监督、协调,为招标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相关资料。6.4.3协调勘察、设计工作,努力使设计成果符合项目的功能要求和满足甲方使用要求。6.4.4组织或协助主管单位召开本工程扩初设计审批会。6.4.5组织设计优化设计,及时将各方审核意见、专家咨询意见以及甲方使用意见提供给设计单位,对项目设计进行优化。6.5合同管理6.5.1起草或组织起草设计合同、勘察合同。6.5.2组织合同谈判。6.5.3协助甲方对合同条款的最终确认。6.5.4监理合同执行台帐,对合同进行跟踪管理。6.5.5主持合同争议的协调,配合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6.6工程投资管理6.6.1协助业主审核支付申请。6.6.2审核各相关合同费用及其支付方式。6.6.3协助业主组织设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概算进行审核。6.7工程进度管理6.7.1按照甲方对总工期的要求,制定分阶段工程进度计划,督促检查落实各阶段各单位进度实施情况。6.7.2制定项目总进度网络计划,确定控制节点,提出控制计划目标。6.7.3严格按计划进度进行动态管理,一旦发现进度脱期趋向,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积极措施予以调整,确保总工期如期完成。6.8工程质量管理6.8.1根据甲方意图指定工程质量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分解目标,提出相应措施,贯彻到相应的合同中。6.8.2督促相关单位制定相应的质保体系,及达到相应目标的对策措施。6.8.3监理质量管理部门并落实具体人员和措施。6.8.4组织各类质量检查和验收。6.8.5组织工程竣工备案各项工作。6.9文物古迹本项目实施工程中发现文物古迹,乙方有责任督促施工单位保护,并及时报告甲方,不得私自处理。(二)施工阶段6.10施工准备6.10.1办理施工图委托审核手续,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甲方和设计单位。6.10.2审查施工单位资质、考察施工单位实力。6.10.3对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作进行监督、协调,为招标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相关资料。6.10.4审查施工合同条款,报甲方审定。6.10.5办理监理登记证、工程施工许可证及质监、安监报建手续。6.10.6督促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审查签发交底会议纪要。涉及工期费用、建设标准或使用功能的应报甲方认定。6.10.7审查监理单位编制的建设监理规划,督促监理单位按审批的规划。6.10.8督促监理单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6.10.9按规定协助甲方办好项目及人员保险。6.10.10协助业主办理开工仪式的有关事宜。6.11施工实施6.11.1督促监理单位做好建筑灰线验收。6.11.2审查设计修改文件,涉及费用、建设标准的报甲方同意。6.11.3审查监理单位编制的建设监理实施细则,督促监理单位按审批的细则开展工作。6.11.4负责合同条款的解释(有经济条款需得到甲方认可)。6.11.5审核、合同条款的修改和补充(有关经济条款需得到甲方认可)。6.11.6审核合同的索赔和反索赔(提出索赔报告、报甲方个审定)。6.11.7处理合同纠纷(有关经济纠纷的处理意见需得到甲方认可)。6.11.8根据业主要求对未计价材料提出产品的标准和档次要求。6.11.9协调各独立承包单位,市政配套单位及甲供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进退场时间以及相应的施工周期,合理安排交叉施工顺序。6.11.10收集有关实际工期的详细记录,定期向甲方提供进度分析报告。6.11.11审核有关单位提出的工期索赔报告。6.11.12做好甲供设备、材料的质量预查,按质量标准要求组织验收后提供给相关单位使用。6.11.13定期向甲方提交工程质量情况报告。6.11.14组织各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6.11.15参加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报甲方备案并督促和检查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6.11.16协调施工总平面布置,为各独立施工单位能够按时进场施工提供现场条件。6.11.17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协助甲方个与其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6.11.18定期组织检查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6.11.19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督促、检查相关单位做到“三不放过”原则。(三)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6.12竣工验收6.12.1组织参建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办理项目竣工备案。6.12.2督促监理审核竣工图及工程施工竣工资料。6.12.3组织工程联动试车。6.12.4办理规划、消防、通讯、环保、环卫、卫生防疫、交通、劳动保护、人防、上水、电力、档案、房产证、气象、静电监测等竣工、报验备用手续。6.12.5协助业主进行竣工决算。6.12.6配合业主开展项目审计工作。6.12.7按有关要求整理竣工资料、拍摄工程录像。6.12.8资料归档。第七条 甲方职责1.资金落实负责本工程建设资金的落实,按合同规定和工程进度要求,按期核定、确保工程款、材料设备采购款和市政配套费及本工程中发生的各类行政主管部门所收的各项费用等及时到位,并支付给本工程各施工、供货承包单位和其它合同单位。2.确定功能定位和设计方案由甲方负责确定项目功能定位,经设计招投标后由专家评议提出中标建议,由甲方最终确定设计中标方案,并对扩大初步设计的优化内容、建议标准予以确认。3.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4.主要设备材料确定5.了解、掌握工程进度情况6.工程验收7.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现场办公条件和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技术资料。8.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按期支付项目管理费。第八条 服务班子的组成乙方人员由 为项目经理,并配备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名单在项目管理计划中明确,进行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根据工程进度逐步到位随时进行补充调整,乙方人员如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更换。第九条 服务期限自项目立项报建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归档止,时间自 至 第十条 服务的费用与支付1、本工程项目管理暂按 元工程项目总投资为计费基数,项目管理费率为 ,项目管理酬金为 万元(大写: 万元)。2、建安总投资主要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土地费、配套增容费、绿化景观费、工程预备费等。建安费包括:土建及建筑工程设备费、二次装饰费等。工程建安投资以批准的可行性报告中有关费用之和为准,届时按本条第一款费率进行调整。店面承包合同 建房承包合同 果园承包合同 渔业承包合同3、乙方暂履行本合同期间,凡属乙方范围之内的工作所产生的劳务费、工资、奖金、津贴、个人保险、车辆使用费等均由乙方自行负担。4、支付给政府管理部门及与工程有关的费用,如设计、施工招标管理费,施工招标代理费、监理费、设计费、设计方案补偿费,设计、施工招标过程中的会务费,工程竣工资料编制费,增补晒图费,市政配套费与之相关的办证费、质监费、工程和相关人员的保险费,由乙方代甲方办理的设备材料采购时所发生的报关、税金、保险、仓储、商检、国内运输等费用以及应甲方要求,乙方参加供设备材料的调研和谈判活动所发生的差旅费由甲方承担。5、乙方在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期间范围之内不应获取超出本合同范围外的与本项目相关利益的收入。尤其不得借项目管理的工作,牟取不利于甲方利益的收入。6、本工程项目项目管理费以人民币结算,按项目进展分期支付,各期支付数额规定如下: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项目管理费的 %,此后每季度末支付合同额的 %,余额在 结清。第三篇:公路建设承包合同的标准模板公路建设承包合同的标准模板工程项目名称:委托方:服务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合同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二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第一条词语定义1.1业主: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2项目管理单位:在协议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应资质的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3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委托代理人。1.4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5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6代理单位:指受发包人的合法委托,以发包人的名义代理实施项目或项目部分内容发包工作,并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7承包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被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8造价咨询单位: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工程造价咨询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9工程:指业主和管理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1.10项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单位为进行建设项目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发生的管理费用。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项起至工程设计完成止的阶段。1.12施工准备期:自施工图设计开始起至签发开工令为止的阶段。1.13施工实施期:自工程开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为止的阶段。1.14竣工验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提出交工至发包人组织验收通过为止的阶段。1.15造价咨询:指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受发包方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控制的活动。1.16施工监理:指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的监理活动。1.17管理期限:协议书中约定的服务期限。1.18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9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20图纸:指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文字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21合同关系:指发包方和承包方通过合同(协议)来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关系。1.22管理关系:指管理单位按业主授予的权力对被管理单位实施的管理。1.23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24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5工程项目总投资:指完成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价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费、设计费、勘察费、配套增容费、建安工程投资(包括设备)、二次精装修费、工程预备费等。1.26项目建设周期:指从项目的立项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时间。1.27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项目全部任务,经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的活动。1.28竣工结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交工之后,向发包方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活动。1.29竣工决算: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活动。1.30竣工备案: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有关法规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活动。1.31联动试车:指新建企业或新增加生产工艺过程的扩建企业在竣工验收前,按照设计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整个车间的有负荷或无负荷联合试运行。1.32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3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35小时或天: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1.36审计:由国家规定的审计所或部门免费对工程各项费用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的活动。1.37项目管理月报:由项目管理单位按月向业主报告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1.39指定分包:指由发包方指定单位分包部分工程内容。1.40竣工资料:指在协议中约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承包方应当提供的有关工程的资料(包括书面、电子、影像资料)。1.41重大变更:指业主或由于客观原因改变工程的主要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增减建设规模15%以上,分期或合并建设或提前或推迟3个月以上实施的行为。1.42业主代表:业主派出的授予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相关事务的全权代表。第二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本项目管理合同;2、附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若分列);3、本合同实施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的补充合同文件。第三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筑面积:项目建安总投资(暂):第四条项目管理服务方式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并在甲方领导下实施项目管理,提供全过程建设管理和咨询服务。乙方派出由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程师等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从对工程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诸阶段,根据甲方确定的项目功能定位、建设标准、设计方案、投资规模等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管理和专业咨询服务。第五条项目管理的依据1、项目管理合同文件;2、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3、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合同文件;4、经业主批准的项目管理计划书;5、与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法规、规范、验收标准。第六条乙方管理内容和职责6.1总则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和甲方基本要求的项目管理计划书,主要包括拟达到的项目管理目标、项目概况、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项目实施总进度及节点实施计划,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拟采用的相应措施以及主要工作的管理流程等。(一)工程前期6.2项目建设策划6.2.1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列出项目建设流程。6.2.2制定项目建设的轮廓计划。6.2.3进行甲、乙双方工作界面及职责的划分。6.2.4计算关键线路和关键节点的工作时间。6.2.5对关键节点工作进行描述和控制措施提出建议。6.3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及市政配套的管理6.3.1办理立项阶段市政配套征询。6.3.2办理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手续,初步设计文件报送有关土地、规划、消防、通讯、环保、环卫、卫生防疫、交通绿化、劳动保护、人防、抗震、监测、工务所、上水、电力等部门审批。6.3.3按工程开工条件要求办理施工场地,申办临时用水、用电、建筑红线、水准点等手续。6.3.4选择符合资质的专业监测单位进行地下管线监测。6.3.5协助甲方审核监测合同及费用。6.3.6申报地下管线监测保护,办理“绿卡”。6.3.7申领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6.3.8联系与规划部门做好基地红线测放。6.4组织、协调管理6.4.1联系、协调与项目有关的部门和社会配套单位的关系。6.4.2对勘察、设计、施工等招标代理工作进行监督、协调,为招标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相关资料。6.4.3协调勘察、设计工作,努力使设计成果符合项目的功能要求和满足甲方使用要求。6.4.4组织或协助主管单位召开本工程扩初设计审批会。6.4.5组织设计优化设计,及时将各方审核意见、专家咨询意见以及甲方使用意见提供给设计单位,对项目设计进行优化。6.5合同管理6.5.1起草或组织起草设计合同、勘察合同。6.5.2组织合同谈判。6.5.3协助甲方对合同条款的最终确认。6.5.4监理合同执行台帐,对合同进行跟踪管理。6.5.5主持合同争议的协调,配合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6.6工程投资管理6.6.1协助业主审核支付申请。6.6.2审核各相关合同费用及其支付方式。6.6.3协助业主组织设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概算进行审核。6.7工程进度管理6.7.1按照甲方对总工期的要求,制定分阶段工程进度计划,督促检查落实各阶段各单位进度实施情况。6.7.2制定项目总进度网络计划,确定控制节点,提出控制计划目标。第四篇:村道公路建设工程承包合同高坪区龙门镇谯家坟村村道公路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谯家坟村村民委员会承包方:(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四川省村道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高坪区龙门镇谯家坟村村道公路建设工程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工程名称和地点1、名称:高坪区龙门镇谯家坟村村道公路1.3公里2、地点:高坪区龙门镇谯家坟村二、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高坪区龙门镇谯家坟村村道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图纸及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施工内容三、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固定总价(即承包方按本合同确定的合同价完成施工图表中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承包方式四、工程造价本合同段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五、工程期限二o一一年月二十五日前开工,二o一一年十月三十日前完工。如因连续多日的恶劣天气及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工期顺延。六、工程质量承包方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应加强质量管理,建立有效的质量检查制度,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严格按施工图纸、技术规范、规则、标准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各工序完成后按照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自查,如有质量问题,由承包方自行返工后,向发包方报送质量自查报告,要按工程技术人员的要求返工整改,并承担返工整改的一切费用,保证上级质检部门验收合格。承包方无条件接受发包方的质量监督。如果承包方在施工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应无条件退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概由承包方负责。七、工程材料所有用于本工程建设的材料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并有质量合格证书。发包方有权拒绝承包方使用无质量证明或质量不合格的材料。水泥使用大厂旋窑水泥,钢材使用大厂合格钢材。承包方采购和使用不合格材料而影响工程质量,承包方应无偿返工,其工程延误和费用损失概由承包方承担。八、增减工程1、本工程不得在合同外随意增减工程项目(量)。但发生特殊情况并且不是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项目(量)的增减,必须经甲方核准。新增工程项目造价计算办法为:承包人报有单价的项目,按其所报单价计算,没有单价的项目,按公路工程随处编制预算,按中标价与发包方最高控制价的下浮比例结算变更工程价。2、发包方实行材料计量管理,凡材料使用数量未达到预算规定数量者,发包方从承包方包干工程款中扣除未达数量部分价款。3、工程竣工时,承包方按合同的有关约定进行全面清理,编制工程竣工资料,经现场工程技术人员核实签字后方可生效。九、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办法承包方必须在三日内缴清工程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按工程总价5%核算。工程价款拨付办法:1、砂砾石垫层完工、验收合格,付10%工程款。2、混凝土完成50%,村20%工程款。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付20%工程款。4、XX年6月前支付20%工程款。5、XX年底付清工程余款。质保金待工程保修期一年满后,如果没发生任何质量问题,其质保金全部退还承包方。如在质保期内,发生了质量维修费用,则在承包方质保金内扣除,剩余部分退还承包方;如质保金不满足质量维修费用,则由承包方另付资金补足。十、发包方、承包方双方责任1、发包方主要责任:(1)向承包方提供施工设计图。(2)审核承包方的施工组织设计议案。(3)协助承包方处理施工期间的有关社会治安问题。(4)按约定期限拨付工程款。(5)收到承包方的完工报告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6)处理好施工期间的车辆通告和断道时段的秩序问题,以保障承包方的施工进度和质量不受影响。(7)协调处理施工沿线土地青苗及承包方用水用电问题。2、承包方主要责任:(1)承包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按发包方规定日期进场施工,不得借口任何理由推迟开工时间,推迟开工超过24小时视为违约,并负责相应损失。(2)承包方必须按公路工程施工的有关技术规范施工,每道工序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确保质量。(3)承包方必须按发包方的施工时间安排,抓紧时间,确保进度。如果承包方在施工进度上达不到时间要求,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概由承包方负责。(4)个别地方如需变更设计,应报发包方同意,按发包方的变更设计通知执行。(5)施工中的一切临时设施自行负责。(6)施工中,要做好现场地下管线和征地线外的构筑物、青苗、附着物等的保护工作,造成损失概由承包方负责。(7)工程竣工后,及时向发包方提交验收报告的竣工资料等一式三套和工程施工照片一套。(8)工程全面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十五天内,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清理好施工场地,完成退场工作。(9)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由承包方负责。 十一、施工安全1、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和安全教育,切实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在施工中发生的伤、病、残、亡和设备损坏、材料损失等概由承包方负责。2、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方应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协助处理。十二、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要认真履约,如有违约行为,按经(本站向您推荐)济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或请有权机关调解或上诉当地人民法院。十三、附则1、本合同共六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及镇政府各存一份,其余两份由甲、乙双方分送至有关单位。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公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竣工资料,保修期满,结清工程尾款后自行终止。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订阅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法人代表:(签字)乙方:法人代表:(签字)监证方:法人代表:(签字)年月日第五篇:乡镇村道公路建设施工承包合同乡镇村道公路建设施工承包合同甲方:县乡村村委会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县乡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路建设施工承包合同条例及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村道公路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该合同段公路工程,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一、工程名称和地点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该段路基为泥坯路面,要求路基平整。宽度(45)米,涵洞、水沟由甲方负责。削岩、降坡,由乙方负责。降坡坡度能使东风车载重自由上下为原则。三、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不变单价承包方式。四、工程造价根据工程量、测算本合同段工程承包总造价为人民币五、工程施工工期本合同施工工期为天,(雨天除外),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的主要权力、义务。(1)甲方的主要权利派出质量监督人员对乙方承包的工程进行质量监督。(2)甲方的主要义务甲方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负责提供取土料场,弃土料场,负责解决赔偿所涉及到的青苗及林木损失。负责组织砍伐整条路面的林木障碍。2、乙方的主要权力、义务(1)乙方的主要权力,开工前按约定领取工程起动款元,完工后。(2)有权自行采购所需材料及施工人员的调度。(3)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如有人为阻挡,人员、机械误工费照价计算由甲方全部负责赔偿。(4)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承担安全事故所发生的费用。七、违约责任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都要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如一方有违约行为,则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违约方赔偿对方总造价5%的违约金),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追究违约方的责任。八、附则1、本合同一式2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2、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工程款后,合同自行终止,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甲 方:乙 方:年月日第 35 页 共 3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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