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交底之监理工作内容、基本程序和方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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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交底之四 监理工作内容、基本程序和方法4.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4.1.1参与设计交底4.1.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4.1.3查验施工放线成果4.1.4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4.1.5进行施工监理交底4.1.6核查开工条件,批准动工申请4.2施工阶段监理工作4.2.1工程质量控制1.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1)熟悉施工图纸、相关规范、规程、质量验评标准、会审文件、设计变更、合同中的质量要求。2)检查承包单位的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承包单位现场项目部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分工、人员资格证情况,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完备、健全。3)施工现场的检查验收检查现场障碍物(地上、地下、架空情况),现场平面布置情况、“三通一平”条件、现场定位轴线与高程的施测及验收情况。4)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分包单位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能力、管理及作业人员的资格证情况、企业业绩、信誉等情况。5)对进场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控制.用于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每批进场时必须有正式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查验提交的原件、留存复印件)和北京市建筑工程材料供应备案手册。如不具备以上资料或有疑问时,应补作质量检验手续,有的材料按规定应做复试,如水泥、钢筋、钢材、焊条、砖、防水材料、水泥外加剂等,提交复试合格证书等资料随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报项目监理部签认。.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进行检查的材料,可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对进场材料进行监理抽样复试,如复试合格由建设单位承担试验费用,如复试不合格由承包单位承担试验费用。必要时可会同建设单位到材料厂家进行实地考察。.对新材料、新产品应对其技术性能可靠性进行专门考察与测定,并应有法定单位鉴定证明和确认文件。.对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的资质和生产能力进行考察。.对现场搅拌设备(含计量设备)的现场管理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材料的堆放、标识,计量设备是否完好、准确,操作人员的岗位责任是否明确等;审查混凝土、砂浆砌筑的配合比申请单和配合比通知单、签认混凝土开盘鉴定。.对用于工程的重要设备,于订货前必须进行考察及认定,设备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有关规范现行政策、法令的规定。承包单位应提供设备厂家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的复印件和当地建筑工程材料供应备案手册、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资料。.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有进口商检证明,并按照规定进行复试并检测合格。.原则上,监理工程师应参与对加工定货厂家的考察、评审,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可以参与订货合同的拟定和签约工作。.所有进场的构配件和设备,承包单位应进行检测、测试,判断合格后,填写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报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验并认可后方准用于工程。.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机械设备(如混凝土搅拌机、挖土机、振捣器、塔吊、对焊机等)应在现场核查其规格、型号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规定,其性能是否满足工程质量的要求。.量具、衡具计测量仪器应进行合格证检查,并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定期制度,正式使用前应进行校准和矫正。.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程序:(见表2)6)审查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项目监理部可确定某些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或重点部位、关键工序,要求承包单位在施工前将施工工艺、原材料使用、劳动力配置、质量保证措施等情况编写专项施工方案,填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承包单位应提前编写季节性的施工方案(冬施、雨施等)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监理项目部。.上述施工方案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提出具体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定结论。.上述方案未经批准,该分部(分项)工程不得施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程序:(见表3)7)核查工程预检工程预检是指对某一项过程的必要开始条件的预先检查,目的是通过事先检查,发现工程中存在的质量缺陷并及时纠正,防止可能发生重大的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应特别注意下列的预检:A.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模板分项工程。B.设备基础和预制构件安装。C.主要明装管线的标高、位置、坡度和管线的综合排布。D.明装线槽、桥架、母线、等电位联接、明装避雷带等。.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预检的检查,按下列步骤进行:A.预检工作应在承包单位完成该内容的施工并经自检合格后,填写预检记录报项目监理部。B.监理工程师对报验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到现场抽查核查,合格后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并将预检记录查收备案并在监理日记中进行纪录。C.对不合格的预检工程签发不合格项处置记录,由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合格后重现填写预检记录通知监理工程师复检,复查合格后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同时做好记录。2、施工中的质量控制及验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1)现场巡视检查项目监理部要建立旁站制度(计划),加强巡视,以使每个施工过程的施工工艺、施工原材料、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应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要求执行(详见“旁站方案” )。.监理工程师在巡视过程中,要善于及时发现并及时纠正施工中不符合要求的有关的问题。所发现的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先口头通知承包单位改正,填写监理日志,必要时签发监理通知,监理工程师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并在上述回复单上签署意见。2)旁站监理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要求对土方回填、砼浇筑、防水细部构造处理、外保温工程等关键部位、关键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详见旁站监理方案。3)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是指被其他工序施工所隐蔽的检验批和分项、分部工程,由于检查对象就要被其它工序覆盖,给以后的检查和整改造成障碍,故显得尤为重要,是工序质量控制的一个关键点,监理工程师应重点控制的隐蔽工程验收有:.地基基础工程隐检A.土方工程:B.支护工程:C.桩基工程:D.地下防水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隐检:钢筋工程、砌体工程.预应力工程:.钢结构工程:.外墙内外保温构造节点做法。.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隐检:A.地面工程: B.抹灰工程:C.门窗工程:D.吊顶工程:E.轻质隔墙工程:F.饰面板(砖)工程:G.幕墙工程:H.细部工程:.建筑屋面工程隐检:.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隐检:A.直埋于地下或结构中,暗敷设于沟槽、管井、不进入吊顶内的给水、排水、雨水、采暖、消防管道和相关设备,以及有防水要求的套管: B.有绝热、防腐要求的给水、排水、采暖、消防管道和相关设备:C.埋地的采暖、热水管道,在保温层、保护层完成后,所在部位进行回填之前,应进行隐检:.建筑电气工程隐检:A.埋于结构内的各种电线导管:B.利用结构钢筋做的避雷引下线:C.等电位及均压环:D.接地极装置埋设:E.金属门窗、幕墙与避雷引下线的连接:F.不进人吊顶内的电线导管:G.不进人吊顶内的线槽:H.直埋电缆: .通风与空调工程隐检:A.敷设于竖井内、不进人吊顶的风道(包括各类附件、部位、设备等):B.有绝热、防腐要求的风管、空调水管及设备:.电梯工程隐检。检查电梯承重梁、起重吊环埋设;电梯钢丝绳头灌注;电梯井道内导轨、层门的支架、螺栓埋设等。.智能建筑工程隐检。A.埋在结构内的各种电线导管:B.不能进人吊顶内电线导管:C.不能进人吊顶线槽:D.直埋电缆:.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的验收,按下列步骤进行:A.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将填好的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报送项目监理部。B.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所报资料进行核查,对隐蔽工程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C.对隐检不合格的工程,监理工程师应拒绝在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上签字,并应及时签发不合格项处置记录,由承包单位进行整改,经自检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重新检查、验收。D.对隐检合格的工程,监理工程师应在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上签字,准予进行下道工序。.隐蔽工程验收程序:(见表4)4)检验批的验收.承包单位在一个检验批的施工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报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对报验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到施工现场进行抽检、核查,其中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A.对混凝土工程和砌筑工程的分项工程签认,必须在混凝土或砂浆的强度试验报告合格后进行。B.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等工程的分项工程签认,必须在施工试验,检测完毕且合格后进行。C.对不符合要求的检验批,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表,要求承包单位整改。D.经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申报和验收。E.对符合要求的检验批由监理工程师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上填写验收记录及验收结论并签字。F.检验批的验收程序:(见表5)5)分项工程验收.当分项工程验收的部位或全部检验批验收完成后,承包单位按照与监理单位的事先约定,对能够构成一个完整的分项工程部分或全部进行自检、自查,当确认拟报部分所包含的检验批已全部验收合格,相应资料齐全并统一后,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并附相关资料向监理工程师报验。.监理工程师对报验的资料进行审查.当审查不合格,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表,要求承包单位对所报资料进行补充完善。.当审查合格,由监理工程师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上填写验收结论并签字,然后签认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分项工程验收程序: (见表6)6)分部工程验收.承包单位在分部工程完成并经自检合格后,填报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并附分部(子部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将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的各分项工程资料及上述两表中所要求的其它附件资料汇总整理后报项目监理部签认。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根据验收需要组织承包单位及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的代表对本专业的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共同商定验收意见,由监理工程师在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中签署审查意见和审查结论,并分别在上述表格中签字。.地基与基础分部及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完成后,要求承包单位申报基础分部及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参加验收,并请质量监督部门参加监督检查,共同核查施工技术资料,进行现场工程质量验收,商定验收意见并共同签认。7)竣工预验收.在工程达到基本验收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各专业的工程质量情况、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对影响竣工验收的问题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分项、分部工程(包括无负荷试车),应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试验,认真审阅试验报告单,对重要的试验项目应进行旁站监督,必在时请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派代表参加。.承包单位在单位工程项目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应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附相应竣工资料(包括分包单位的竣工资料)报项目监理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部监理人员对竣工资料进行检查,并督促承包单位完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检查预验收。.在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符合质量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预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为:工程概况、承包单位基本情况、主要采取的施工方法、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状况、施工中发生过的质量事故和主要质量问题及原因分析和处理结果,对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估意见。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8)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承包单位在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并填报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及其附件。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承包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报告上签署意见,其中对甩项竣工,或尚不具备竣工条件而建设单位要求竣工验收的,应在意见中表明,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发出工作联系单。.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5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等书面通知负责该工程的质监站),通过审阅工程资料,实地查验工程质量,监理单位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中的验收结论,综合验收结论由四方共同商定,由建设单位签署。.承包单位对各方在竣工验收中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质监站在对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检查时提出的问题必须进行认真整改,并提出整改报告,经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签发竣工移交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编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在15日内(指工作日)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规定中的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所列资料要求向竣工备案管理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9)工程变更管理的基本程序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原则上设计单位应签发设计变更文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原设计文件和施工现场情况,分析确认其合法性和合理性。当发现其存在着违反国家现行法规或有损建设单位利益或使用单位利益的问题时,应向有关单位报告,并妥善处理。对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如涉及到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时应要求承包单位征得设计单位确认;如涉及到成本、进度时应与建设单位协商,同时表明自己的观点,但宜尊重建设单位意见;如有违反国家现行法规的问题应向建设单位表明并坚持正确的立场。10)加强对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的监理抽查工作。11)认真执行有见证取样及送检制度。12)定期召开监理例会或质量专题会,及时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13)对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不合格的分包单位提出撤换的要求。14)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根据严重程度的不同,应严格按建设工程监理规程中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的办法执行。具体处理的办法如下:.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缺陷,应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必要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责成承包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15)做好工程事故的处理工作。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监理部应在24小时内先以口头后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监理单位报告,监理单位在接到项目监理部报告后24小时内派出专人到达现场了解事故情况,项目监理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配合承包单位研究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措施,在设计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得到建设单位同意后,项目监理部应督促承包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的要求,制定可行的技术处理施工措施,检验技术处理的施工质量,参加技术处理完工后的验收,最后应向监理单位上交一份完整的质量处理报告。注: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规定(93)京建质字第158号,和建立工程质量重大问题报告制度的暂行规定99质监总站第26号,对一般质量事故由该工程所在区、县监督站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经调查已构造严重质量事故后,应移送北京市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处理。必要时可向承包单位下达部分工程的工程暂停令表,要求承包单位改正工程不合格的部分。签发工程暂停令之前应征求建设单位意见。4.2.2工程投资控制1、基本程序1)工程款支付基本程序(见表7)2)工程款竣工结算的基本程序(见表8)2、控制方法1)应要求承包单位依据施工图纸、概预算、合同的工程量建立工程量台帐。2)应要求承包单位于施工进度计划批准后十天内,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合同内价款分解,编制与进度计划相对应的工程项目各阶段及各年、季、月度的资金使用计划。3)应审核承包单位的资金使用计划,并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相应工程款支付计划。4)总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宜在工程变更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变更的价款或计算价款的原则、方法。5)应对工程合同中政策允许调整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价格,包括暂估价、不完全价等进行主动控制。6)应依据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纸,对工程进行风险分析,找出工程造价最易突破的部分和最易发生的费用索赔的因素和部位,并制定防范行对策。7)应经常检查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情况,对实际发生值与计划值进行分析、比较,提出造价控制的建议,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8)应严格执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程序和时限要求。9)通过工作联系单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沟通信息,提出工程造价控制建议。3、控制措施1)组织措施在项目管理班子中落实投资控制人员、任务分工和职能分工。2)经济措施.进行工程计量。.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控制,定期地进行投资实际支出与计划目标值的比较;发现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纠偏措施。.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支出做好分析与预测。3)技术措施 .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继续寻找通过设计挖潜节约投资的可能性。 .审核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计划,对主要的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4)合同措施.做好工程施工记录,保存各种文件图纸,特别是注有实际施工变更情况的图纸,注意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参与处理索赔事宜。.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着重考虑对投资的影响。4、控制内容1)熟悉施工阶段投资详细的工作流程图和投资计划。2)项目的工程量复核,并与已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比较。.工程量计量原则上每月计量一次,计量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承包单位应于每月26日前,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及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分项工程,上报月完成工程量。.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申报进行核实,必要时应与承包单位协商,所计量的工程量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由监理工程师签认。.对某些特定的分项、分部工程的计量方法则由项目监理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协商约定。.对一些不可预见的工程量,如地基基础处理、地下不明障碍物处理等,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承包单位如实进行计量。3)审核工程款清单。4)在项目施工进度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5)审核竣工决算.工程竣工,经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各方验收合格后,承包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进行审核,并与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协商和协调,提出审核意见。.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各方协商的结论,签发竣工结算工程款支付证书。.建设单位收到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结算支付证书后,应及时按合同约定与承包单位办理竣工有关事项。6)参与处理工程索赔工作。7)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着重考虑对投资控制有影响的条款。4.2.3工程进度控制4.2.3.1工程进度控制基本程序(见表9)4.2.3.2工程进度控制基本内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从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开始,直至工程项目保修期满为止,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编制或审核施工进度计划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按期完成,监理工程师必须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当工程项目有总承包单位时,监理工程师只需对总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即可。而对于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只负责审核而不管编制。编制和实施施工进度计划是承包单位的责任,承包单位之所以将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是为了听取监理工程师的建设性意见。因此,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或批准,并不解除承包单位对施工进度计划的任何责任和义务。此外,对监理工程师来讲,其审查施工进度计划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承包单位计划不当,以及为承包单位保证实现合同规定的进度目标提供帮助。如果强制地干预承包单位的进度安排,或支配施工中所需要的劳动力、设备和材料,是不妥的。尽管承包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进度计划是为了听取建设性的意见,但施工进度计划一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即应当视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它是以后处理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延期或费用索赔的一个重要依据。2、按年、季、月编制工程综合进度计划在按计划期编制的进度计划中,监理工程师应着重解决各承包单位施工进度计划之间、施工进度计划与资源(包括资金、设备、机具、材料及劳动力)保证计划与外部协调的延伸性计划之间的综合平衡与相互衔接问题。并根据上期计划的完成情况对本期计划作必要的调整,从而作为承包单位近期执行的指令性计划。3、下达工程开工令监理单位应根据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双方关于工程开工的准备情况,选择合适的时机发布工程开工令,工程开工令的发布,要尽可能及时,因为从发布工程开工令之日算起,加上合同工期后即为工程竣工日期,如果开工令发布拖延,就等于推迟了竣工时间,甚至可能引起承包单位的索赔。为了检查双方的准备情况,应按规定组织召开有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参加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及时提供施工用地,同时还应当完成法律及财务方面的手续,以便能及时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预付款,承包单位应当将开工所需的人力、材料及设备准备好,同时还要按合同的规定为监理工程师提供各种条件。4、监督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这是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经常性工作。监理工程师不仅要及时检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报表和分析资料,同时还要进行必要的现场实地检查,核实所报送的已完项目时间及工程量,杜绝虚报。在对工程实际进度资料进行整理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应将其与计划进度相比较,以判定实际进度是否出现偏差,如果出现进度偏差,监理工程师应进一步分析此偏差对进度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及其产生的原因,以便研究对策,并督促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必要时还应对后期工程进度计划作适当的调整。5、组织现场协调会监理工程师应每月、每周定期组织召开不同层级的现场协调会议,以解决施工过程中的相互协调配合问题,在每月召开的协调会上通报工程项目建设的重大变更事项,解决各个承包单位之间以及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时间的重大协调配合问题;在每周召开的监理例会上,通报各自进度状况、存在问题及下周的安排,解决施工中的相互协调配合问题,通常包括各承包单位之间的进度协调问题,工作面交接和阶段成品保护责任问题,场地与公用设施利用中的矛盾问题。其一方断水、断电、断路、开挖要求对其它方影响的协调问题以及资源保障、外协条件配合问题等。在平行、交叉的施工单位多,工序交接频繁且工期紧迫的情况下,现场协调会甚至需要每日召开,在会上通报和检查当天的工程进度,确保薄弱环节,部署当天的赶工任务,以便为以后正常施工创造条件。对于某些未曾预料的突发变故或问题,监理工程师还可以通过发布紧急协调指令,督促有关单位采取应急措施维护工程施工的正常秩序。6、审批工程延期造成工程进度拖延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由于承包单位自身的原因,二是由于承包单位以外的原因,前者所造成的进度拖延,成为工期延误,后者所造成的进度拖延成为工期延期。1)工期延误当出现工期延误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单位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如果经过一段时间后,实际进度没有明显改进,仍然落后与计划进度,而且显然将影响工程按期竣工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修改进度计划,并提交监理工程师重新确认。监理工程师对修改后的施工进度计划的确认,并不是对工程延期的批准,他只是要求承包单位在合理的状态下施工。因此,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的确认,并不能解除承包单位应负的一切责任,承包单位需要承担赶工的全部额外外开支和误期损失赔偿。 2)工程延期如果由于承包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承包单位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申请,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审批工程延期时间。经监理工程师核实批准的工程延期时间,应纳入合同工期,作为合同工的一部分,即新的合同工期应等于原定的合同工期加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延期时间。监理工程师对于施工进度的拖延是否批准为工程延期,对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都十分重要,如果承包单位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延期,不仅可以不赔偿由于工期延长而支付的误期损失费,而且还要建设单位承担由于工期延长所增加的费用,因此,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公正地区分工期延误和工程延期,并合理地批准工程延期的时间。7、向建设单位提供进度报告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整理进度资料,并做好工程记录,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8、督促承包单位整理技术资料监理工程师要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承包单位及时整理有关技术资料。9、审批竣工申请报告,协助组织竣工验收当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承包单位在自行预验基础上提交的申请报告,组织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单位进行预验收。在预验通过后填写预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申请书,并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编写竣工验收报告书。10、处理争议和索赔在工程结算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处理有关争议和索赔问题。11、整理工程进度资料在工程完工后,监理工程师应将工程进度资料收集起来,进行归类、编目和建档,以便为今后其他类似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提供参考。12、工程移交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颁发工程移交证书。在工程移交后的保修期内,还要处理验收后质量问题的原因及责任等争议问题,并督促责任单位及时修理。当保修结束且再无争议时,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任务即告完成。4.2.3.3工程延期的控制1、工程延期的申请与审批1)申报工程延期的条件,由以下原因导致工程拖期,承包单位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申请,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规定,批准工程延期的时间。A.非承包单位的责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原定日期开工。B.工程量的实质性变化和设计变更。C.非承包单位原因停水、停电(地区限电除外)、停气造成停工事件超过合同的约定。4.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部门正式发布的不可抗力事件。5.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6.建设单位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2)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延期申请只有同时满足下列三项条件,项目监理部才予以受理。 .工程延期时间发生后,承包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工程师提交了书面工程延期意向报告。 .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提交了有关工程延期事件的详细资料和证明材料。 .工程延期事件终止后,承包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了工程延期申请表。3)如果工程延期事件是延续性的,承包单位应在一定的时间间隔内提交暂时的细节材料,待延期事件结束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再将所有提供的细节材料和详细地记录汇集、整理齐全,随工程延期申请表一起报送项目监理部。4)在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项目监理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向建设单位转发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延期意向报告。 .对工程延期事件随时收集资料、并做好详细记录。 .对工程延期事件进行分析、研究,对减少损失提出建议。 .在处理工程延期的过程中,还要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对工程的影响程度。5)项目监理部评估工程延期的原则: A.工程延期事件属实; B.工程延期申请依据的合同条款准确; C.工程延期事件必须发生在被批准的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6)最终评估出的延期天数,在与建设单位协商一致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延期审批表。7)评审某些较复杂或持续时间较长的延期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初步评审,先给予承包单位一个暂定的延期时间,经过详细分析、评审后,再签发工程延期审批表。8)总监理工程师应严格遵守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处理工程延期的各种时限要求。4.2.4施工合同的管理1、合同管理内容1)工程变更的管理。2)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3)工程延期的管理。4)费用索赔的管理。5)合同争议的调解。6)违约处理。2、合同管理的基本程序1)工程变更管理的基本程序: (见表10)2)工程延期管理的基本程序: (见表11)3)费用索赔管理的基本程序: (见表12)4)合同争议调解的基本程序: (见表13)5)违约处理的基本程序: (见表14)6)工程暂停及复工管理的基本程序: (见表15)3、工程变更的管理1)工程变更无论有何方提出,均须按工程变更管理的基本程序进行管理。A.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应填写工程变更单经项目监理部签转。必要时应委托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并签转项目监理部。B.设计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应填写工程变更单并附设计变更文件,提交建设单位,并签转项目监理部。C.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填写工程变更单报送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审查同意后转呈建设单位,需要时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并签转项目监理部。2)工程变更记录的内容均应符合合同文件及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表述准确、图示规范。3)承包单位只有收到项目监理部签署的工程变更单后,方可实施工程变更。4)有关各方应及时将工程变更的内容反映到施工图纸上。5)实施工程变更发生增加或减少的费用,由承包单位填写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进行审核并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协商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建设单位批准。6)工程变更的工程完成并经项目监理部验收合格后,应按正常的计量和支付程序办理变更工程费用的支付。7)因工程变更导致合同工期延长时,按工程延期的管理程序进行管理。8)分包工程的工程变更应通过承包单位办理。9)工程变更单经签认后14天内,由承包单位填写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并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建设单位批准。10)工程变更的项目施工完成后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应按正常的计量和支付程序办理工程变更费用的支付手续。付款方式应符合施工合同的约定,通常与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一起报审。4、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1)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2)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其影响范围和程度,按合同约定签发工程暂停令:.建设单位要求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由于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停工处理。.由于出现质量或安全隐患,为避免造成工程质量损失或危及人身安全而需要暂停施工。.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部管理。.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况。3)在委托监理合同有约定或必要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前应征求建设单位的意见。 4)工程暂停期间,应要求承包单位保护该部分或全部工程免遭损失或损害。5)工程复工.工程暂停是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它非承包单位原因引起,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要求承包单位及时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并予以签批,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工程暂停是由于承包单位原因引起,承包单位在具备复工条件时,应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并附下列书面材料一起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核,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审批意见:A.承包单位对工程暂停原因的分析;B.工程暂停的原因已消除的证据;C.避免再出现类似问题的预防措施。D.承包单位在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复工后,继续施工。6)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同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组织处理好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各类问题。5、工程延期的管理由于合同约定的下列原因引起的工期延长,承包单位可以提出工程延期申请:.非承包单位的责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原定日期开工。.工程量的实质性变化和设计变更。.非承包单位原因停水、停电(地区限电除外)、停气造成停工时间超过合同的约定。.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正式发布的不可抗力事件。.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建设单位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承包单位提出的工期延期申请只有同时满足下列四项条件,项目监理部才予以受理:.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承包单位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交了书面工程延期意向报告。.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提交了有关工程延期事件的详细资料和证明材料;(包括施工日志、各种施工进度表、会议记录、来往文件、电报、传真、照片、录像、检查记录、验收报告、财务报表等各种原始凭证)。.如果工程延期事件是延续性的,承包单位应以一定的时间间隔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各种细节材料。.工程延期事件终止后,承包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向详细的资料、证明材料和详细的纪录汇集、整理后附在工程延期申请表后,并由项目经理签字,承包单位盖章。在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项目监理部应做好以下工作:.向建设单位转发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意向报告。.对工程延期事件随时收集资料(包括监理日志、天气情况、延误事实及时间、人力、机械设备闲置情况以及能否重新调整计划等)并做好详细记录。.对工程延期事件进行分析、研究,对减少损失提出建议。.在处理工程延期的过程中,还要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对工程的影响程度。项目监理部评估工程延期的原则:.工程延期事件属实。工程延期申请依据的合同条款准确。.工程延期事件必须发生在被批准的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路线上。 最终评估出的延期天数,在与建设单位协商一致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延期审批表。总监理工程师在评审某些较复杂或持续时间较长的延期事件时,可根据已有的资料初步评审并与建设单位协商后,先用工作联系单给予承包单位一个暂定的延期时间,在延期事件终止后再经过详细分析、评审后并与建设单位协商一致再签发工程延期审批表。总监理工程师应严格遵守施工合同约定的处理工程延期的各种时限要求。6、费用索赔的管理项目监理部索赔管理的主要任务.加强对导致索赔的原因的预测和防范。.通过有力的合同管理防止或减少干扰事件的发生。.对已发生的干扰事件及时采取措施,以降低它的影响及损失。.随时跟踪索赔事件过程,随时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参与索赔的处理过程,审核索赔报告,批转合理的索赔或驳回承包单位不合理的索赔要求、索赔要求中不合理的部分,使索赔得到圆满解决。由于合同中约定的下列原因引起的费用增加,承包单位可以提出费用索赔申请(项目监理部受理费用索赔的范围):.因下列不可抗力,致使工程、材料或其他财产遭到破坏或损坏所引起的更换和修复所发生的费用:A.战争、敌对行动、入侵行动等。B.叛乱、恐怖活动、暴动、政变或内战等。C.军火、炸药、核放射性污染。D.自然灾害,如地震、山洪暴发等。.下列有经验的承包单位无法预见的不利自然条件和人为障碍造成施工费用的增加:A.不利的地质情况或水文情况。B.遇到不利的地下障碍物(污水管、供水管、通讯、电缆管线等)及其它人为因素等。C.非承包单位原因引起的费用增加:a.延迟提交设计图纸。b.未按合同约定和经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供施工场地而引起承包单位费用的增加。c.提供的红线控制桩和放线资料不准确。d.由于国家法律的更改而引起的费用增加。e.为特殊运输加固现有道路、桥梁而引起的费用的增加。f.因总监理工程师的命令,全部或部分工程暂停施工所采取的妥善保护而导致额外的费用支出。g.凡合同未明确约定要进行检验的材料、设备等,按项目监理部的要求进行检验所支付的费用。h.项目监理部批准覆盖或掩埋的工程,又要求开挖或穿孔复验的,且查明工程符合合同约定,为开挖或穿孔并恢复原状而支付的费用。i.在施工现场发现文物、古迹、化石,为保护和处理而支付的费用。D.由于工程变更而引起的费用增加:a.由于承包单位对项目监理部确定的工程变更价款持有异议。b.由于某些工程项目的取消,造成承包单位的额外费用。.承包单位提供的费用索赔申请只有同时满足下列三项条件,项目监理部才予以受理:A.费用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了书面费用索赔意向报告。B.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提交了有关费用索赔事件的详细资料和证明材料。C.费用索赔事件终止后,承包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了正式的费用索赔申请表。.监理工程师审查与评估的内容:A.费用索赔申请报告的程序、时限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B.费用索赔申请报告的格式和内容是否符合规定。C.费用索赔申请资料是否真实、齐全、手续完备。D.申请索赔的合同依据、理由是否正确、充分。E.索赔的金额的计算原则与方法是否合理、合法,计算结果是否正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经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协商,确定批准的赔付金额,并签发费用索赔审批表。.由于承包单位的原因造成建设单位的额外损失,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提出索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索赔报告后,应公正地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及时做出答复。7、合同争议的调解、违约处理1)合同争议发生后,争议一方可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请求予以调解。2)项目监理部收到合同一方或双方书面提出的调解争议的申请后,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进行调查和取证,在与双方协商后做出调解决定,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作联系单通知争议双方。3)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作联系单后,如果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对项目监理部做出的决定未提出异议,在符合施工合同的前提下,此意见应成为最后的决定,双方应执行。4)合同一方不同意项目监理部的调解决定时,可按合同中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最终办法(提请仲裁或诉讼)办理。5)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部有资格、有义务作为证人,公正地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6)在争议调解、仲裁或诉讼期间,除非合同已经终止,项目监理部仍应督促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继续施工。违约处理违约处理的原则:.在监理过程中发现违约事件可能发生时,应及时提醒有关各方,防止或减少违约事件的发生。.对已发生的违约事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合同约定为准绳,公平处理。.处理违约事件应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与双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确定解决方案。当建设单位有下列事实之一时,项目监理部可依据合同约定,确认其违约:.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或批准。.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根据项目监理部签发的支付证书,向承包单位进行支付。.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当承包单位有下列实之一时,项目监理部可依据合同约定,确认其违约:.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的要求。.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违约事件的处理过程.受损失方向项目监理部提出违约事件的申诉。.监理工程师对违约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方案。.在与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评估工期及费用损失的数量,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的凭证。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由于对方严重违约,均有权按合同约定提出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的要求,项目监理部应予以受理,并妥善处理。.确定至合同终止日已完工作的价款。.要求承包单位移交工程资料、工程材料、设备等。信息管理(略)安全管理1、施工安全监理的工作目标依据“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按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的要求,落实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职责,加强公司自身建设,完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等相关文件及监理合同中所规定的监理单位及人员应承担的监理责任。2、安全监理工作职责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监理合同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审核查验职责建设工程有无施工许可证。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上岗资格和特种人员上岗资格是否符合要求。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高大异型脚手架;大型结构和设备吊装、拆除、爆破等高危作业施工;大模板和超过6米的梁、板的模板施工;地下暗挖作业;人工挖桩作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施工作业。审查施工单位是否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交底资料制定了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并签署审查意见。安全检查职责.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施工单位的安全自查工作情况。4.检查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监理意见。施工机械、安全设施未经监理人员签署意见的不得投入使用。督促整改职责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种类安全隐患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监督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或暂时停工整改。向施工单位下达暂时停工整改通知的同时应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暂时停工整改的,及时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确定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和安全监理专题报告;.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审批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和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审批表;.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检查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情况。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利;.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2)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审批表;4) 签发安全监理专题报告;5) 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1)编写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查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4)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5)核查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情况;6)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7)核查施工起重机械拆卸、安装和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检查定期检测情况;8)核查中小型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9)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监理日记;发现问题及时向专业工程师通报,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报告;10)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监理会议;11)起草并经总监授权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12)编写监理月报中的安全工作内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参与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本专业的安全技术措施;3)审核本专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4)检查本专业施工安全状况,对安全事故隐患按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中6.1节规定的方法处理,必要时向安全监理人员通报或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5)参加本专业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并在相应表格上签署意见。监理员的职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予以纠正并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报告。3、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公司成立“安全监理工作领导小组”,公司经理为组长,总工为副组长,组员为各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形式见下图:组长:公司经理副组长:总工(1)监理部总监(2)监理部总监(N)监理部总监土建监理人员设备监理人员电气监理人员土建监理人员设备监理人员电气监理人员土建监理人员设备监理人员电气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工作领导小组”经常开会,不断学习、总结提高,总监应组织项目部人员认真学习(京建施)2005844号等关于施工安全的文件并组织实施。4、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审查施工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的专项保护措施。)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上、地下管线资料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的移交,并在移交单上签字。2)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当专项保护措施不满足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批。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签订情况。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审查以下内容:1)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应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及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并且符合有关规定;如果分阶段编制,应有编制计划;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4)冬期、雨季等季节性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应符合规范要求;5)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消防的要求;6) 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它内容。审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审查以下内容:1)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签署齐全有效;2)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已有专家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的签署齐全有效;4)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中提出的结论性意见进行完善。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1)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应符合有关规定,安全管理目标应明确并符合合同约定;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4)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核查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5、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内容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并将检查情况记入项目监理日志。1)每天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2)抽查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3)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4) 检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5)抽查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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