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低保及五保供养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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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民政局低保及五保供养汇报我县城镇低保制度于1999年4月开始实施。经过政府近些年来逐步增加投入及工作的规范开展,低保对象人数及补助标准都有了极大的提高。至xx年4月底,我县城镇低保对象补助标准从最初的人均104元/月提高到300元/月,人均补助从最初的月补助15元提高到128.52元,保障人数也从当年的165人增加到目前2777户5351人,年发放保障金达到765.5万元。农村最低保障制度是从xx年7月开始实施,至xx年4月,补助标准由当年的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现在的每人每月120,人均月补助从35.37元增长到现在的66.92元,保障人数从xx年的1114户2366人增加到现的2031户4385人,xx年全年下拨资金达到263.7元。为进一步规范低保工作,我县今年2月至8月由民政、财政、监察等单位联合对全县近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家庭进行一次全面的审核、清理,使我县这民生工程进一步达到操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结果公平化的目标,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开展。我县城乡低保工作受到了上级领导及业务主管部门的好评。城市低保工作xx年被评为省级先进县,并作了典型经验介绍。县民政局因为社会救助发挥明显的稳定作用,连续两次被评为县政法系统工作先进集体。二、五保供养工作基本情况xx年我县共有五保户483户508人,其中集中供养102人,分散供养404人,集中供养率仅达20%。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为1860元,分散供养为每人每年1260元,xx年全年共发放五保供养金69.87万元。集中供养工作在全省我县的排位较落后。近几年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县对全县乡、镇敬老院逐步进行新、改、扩建,目前已完成、四所敬老院的改、扩建。县福利中心作为县政府xx年度重点工程也正在筹建中。我县针对五保对象的具体情况,在医疗救助政策上予以重点倾斜,通过提高五保对象救助标准、全额资助五保对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为农村五保对象在保险公司额外办理补充医疗保险,这些措施使五保对象的就医渠道得到拓宽,大大缓解乡村一级对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医疗费用压力。三、主要做法(一)狠抓宣传教育,确保政策宣传到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颁布以后,县政府相继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细则、操作规程以及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并对其学习、宣传、贯彻作出了具体部署。通过各种形式深入到乡村一级广泛宣传,极大提高了群众认识水平,做到了城乡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五保供养政策乡村皆知。(二)狠抓队伍建设,确保工作质量到位。一是健全管理机构。xx年,在全市率先建立了副科级建制社会救助办,配备专职人员;二是加强了队伍建设。通过各级民政部门组织统一的业务培训,增强了县乡民政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及业务能力。在各乡村有事业心有责任心的村干部及退职的老民政助理员中选出7名敬老院院长,进一步完善农村敬老院的管理工作制度。(三)狠抓规范管理,确保惠民政策到位。一是严格操作程序,认真贯彻落实低保、五保条例,规范对低保、五保申请、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等每一个环节的具体行为;二是深入调查研究,细化工作措施,积极推进分类施保。认真对“三无”人员、家庭重残、重病、严重突发性灾害事故及多子女上大学等特困家庭,实行科学分类施保,在制定救助标准和发放救助金额方面重点倾斜,真正让困难群众得实惠;三是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与社会的监督和参与,严格“三榜公示”(审查、审核、审批内容及结果在县乡村的张榜公示),低保对象在应保尽保的前提下,坚持动态管理,有进有出。四是重点建立完善低保评审评议监督长效机制。民政部门在全县81个行政村、10个居民委员会中聘请老党员或有公信力的老村干部担任低保、五保义务评议监督员,直接向县民政局救助办反馈情况,。同时在县民政局设立低保热线电话和举报箱、信访接待点,加大低保举报查处和信访调处力度,确保了低保、五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运行。(四)狠抓资金投入,确保资金运作到位。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思路,努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方面政府财政预算投入。县财政及时将城乡低保、五保配套资金拨付到低保、五保专户,低保、五保资金实行封闭式运行,严格做到专户专账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了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城乡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工作开展方面:主要是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计算难,仅由民政部门一家难以查证。近年来随着国家社会救助力度的加大,城乡低保不断扩面,低保对象审核,入户调查、档案管理等工作量逐年剧增,现在二名工作人员不能满工作的需要。二是资金方面:工作经费目前县级财政每年只安排预算5万元,而上级要求每年最少20万元,而低保补助资金县级配套资金同样严重不足,按要求xx年县级需配套城市低保96万元,农村42万元,而县里城市低保只配套了25万元,农村低保8万元。今年按规定城镇低保资金应配套128.1万元,农村低保资金应配套54.7万元。建议加大配套资金投入力度。(二)、五保供养存在的问题1、五保对象生活水平偏低。达不到五保条例规定“五保供养的实际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一般生活水平”的要求。按条例规定,对五保对象应给予“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燃料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等实物,“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在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目前我县财政预算每年安排19.8万元,五保对象人均每年不到390元。此标准是xx年税费改革时的标准。当前物价上涨,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按此标准实难达到“当地村民一般生活水平”。建议应该加大对五保供养方面的资金投入。2、集中供养标准不高。一是目前全县所有供养机构的基础设施太差。全县现有敬老院12所,有5所是60年代的砖木结构,最大的敬老院占地不超过6亩,最多能容纳五保对象不超过30人;二是集中供养率太低。我县集中供养仅达20%,远远低于全省平均标准;三是服务水平不高。院小,供养对象少,没有规模,管理难上档次。四是管理人员工资低,待遇难落实,服务难上档次。目前我县敬老院院长工资每月最高不超过400元,由乡财政支出。瑞昌市每所敬老院有三至五名管理人员,月工资每人达到800元,由市财政列入预算。建议对敬老院管理人员定岗定薪,纳入财政预算。五、下步工作安排1、城乡低保工作。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宗旨。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做到点上突破、面上拓展,单项突破、系统完善。加大规范管理的力度,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同时进一步提高干部依法服务水平,努力强化自身建设。结合全省民生工程“三个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加大自查自查自纠力度,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杜绝人情保、关系保。2、农村五保供养。坚持集中与分散供养相结合,根据供养对象的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合理搭配供养资源。一是利用原有居住条件,就地分散供养。由乡、村、组落实好监护人及职责;二是加强敬老院建设,提高集中供养率。今年民政局按照县人大、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新建、丰林、城郊三所中心敬老院,一所乡敬老院(邹桥),一所光荣院,一所福利院,一所老年公寓,总面积达1.7万平方米,总投资1600万元,可新增床位500个。改造、磨溪三所乡敬老院。此项工作完成后我县的五保供养条件将极大提高,集中供养率可达90%,供养条件由目前全省未位提升至全省中上游水平。三是选好敬老院管理人员,规范管理。搞好培训工作,提高管理人员素质,提高服务水平。四是加紧落实提高管理人员待遇和敬老院工作经费。调动敬老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各乡敬老院现有资源,积极探索适合自身实际的以劳养院办法,不断提高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水平。五是发动社会力量,支持五保供养工作。要加快推进农村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发展步伐。在发挥县财政、民政部门主渠道作用同时,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农村敬老院或资助农村敬老院建设,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良好局面。各位领导,做好城乡低保工作和五保供养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规范、提高、创新”工作思路,以人为本,强化管理、规范操作、开拓创新,不断推进全县低保和五保工作走向科学化、规范化,为构建和谐平安做出新的贡献。第 6 页 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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