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业中心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doc

上传人:丁** 文档编号:1221323 上传时间:2019-10-11 格式:DOC 页数:24 大小:7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某商业中心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某商业中心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某商业中心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分 项 工 程)工程名称:天 山 商 业 中 心建设单位:上海鼎天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总包单位: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上海三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专业监理师(编制):总监理师(审核):2004年2月编制天山商业中心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 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安全监理细则:1-1.严格按照政府的法令和上级、主管部门所颁布的有关安全施工法规。1-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保证组织体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1-3.审查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审查并落实施工中每道工序的安全教育内容,受教育后,严禁违章作业。特殊作业必须持证上岗。1-4.关键工序的设施应有实际设计数据,特殊部位应有专门的安全测试。1-5.监督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文明施工、卫生防疫责任制的实施,做好冬季防寒、夏季防暑工作。1-6.审查施工场地规划图,并督促贯彻落实,达到布局合理。1-7.安全监理工程师在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时,若发现违章作业者,则停止其工作,若发现安全隐患,责令其停工整改。1-8.不定期地组织综合安全检查,按有关规定组织评定。1-9.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要求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1-10.开挖前必须先进行两周的井点降水。1-11.土方开挖时。基坑周围及后开挖土体临近边坡10m内严禁堆放弃物和重物,严禁超堆荷载。1-12.土方开挖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壮土。1-13.土方开挖必须分层进行。8#、11#楼基坑开挖深度达到5.9米,采用两级挖土,一级挖土至-5.000,深挖3.5m,第二级挖土至基坑底(-7.400)。1-14.基坑施工期间应指定专人负责基坑周围地面变化情况的巡查,如发现裂缝或坍陷,应及时加以分析和处理。1-15坑壁渗水、漏水应及时排除,防止因长期渗漏而使土地破坏,造成挡土结构受损。1-16对拉锚杆件、紧固件及锚桩,应定期进行检查,对滑楔内土方及地面应加强检查和处理。1-17挖土期间,应注意挡土结构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不允许因土方的开挖遭受破坏。二、 脚手架安全监理细则:2-1.钢管的尺寸和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钢管上严禁打孔。2-2.立杆稳定性计算部位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脚手架搭设尺寸中的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有变化时,除计算底层立杆段外,还必须对出现最大步距和最大立杆纵距、立杆横距、连墙件间距等部位的立杆段进行验算。2-3.横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2-4.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2-5.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2-6.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两步)2-7.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2-8.连墙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2-9.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2-10.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字型、开口性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2-11.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2-12.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2-13.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2-14.连墙件、剪刀撑、斜撑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2-15.拆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2-16.卸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2-17扣件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2-18.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2-19.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2-20.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连墙件2-21钢管应平直,平直度允许偏差为管长的1/500;两端面应平整,不得有斜口、毛口;严禁使用有硬伤(硬弯、砸扁等)及严重锈蚀的钢管。2-22.上、下榀门架的组装必须设置连接棒及锁臂,连接棒直径应小于立杆内径的12mm。2-23.水平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在脚手架的顶层门加上部、连墙件设置层、防护棚设置处必须设置2-24.连墙件应能承受拉力与压力,其承载力标准值不应小于10KN;连墙件与门架、建筑物的连接也应具有相应的连接强度。2-25.搭设脚手架的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并做好排水,回填土地面必须分层回填,逐层夯实。2-26.搭设门架及配件应符合下列规定:交叉支撑、水平架或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处于锁住状态。2-27.加固杆、剪刀撑等加固件的搭设除应符合下列规定:加固件、剪刀撑必须与脚手架同步搭设。2-28.连墙件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连墙件的搭设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设置或搭设完毕后补做。2-29.脚手架的拆除应在统一指挥下,按后装先拆、先装后拆的顺序及下列安全作业的要求进行:连墙件、通长水平杆和剪刀撑等,必须在脚手架拆卸到相关的门架时方可拆除;工人必须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拆卸作业,并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拆除工作中,严禁使用榔头等硬物击打、撬挖,拆下的连接棒应放入袋内,锁臂应先传递至地面并放室内堆存。2-30.搭拆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并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上脚手架操作。2-31.搭拆脚手架时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2-32.操作层上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或固定、架设混凝土泵、泵管及起重设备等。2-33.施工期间不得拆除下列杆件:交叉支撑、水平架;连墙件;加固杆件:如剪刀撑、水平加固杆、扫地杆、封口杆等;栏杆。2-34.在脚手架基础或邻近严禁进行挖掘作业。2-35.沿脚手架外侧严禁任意攀登。2-36.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拆除模板支撑及满堂脚手架时应采用可靠安全措施,严禁高空抛掷。2-37挑脚手埋件、扣环根据设计图纸放置,由施工员落实埋设人员,木工翻样负责埋件位置复核,埋件埋设关系到挑脚手的安全,必须位置准确,不得少放、漏放。2-38.搭设及拆除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手续。同时选派有经验的操作人员进行施工。2-39.挑脚手底部扫地杆如设置高度不同,需分别设置,并将高处的扫地杆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2-40.挑脚手搁置点处的钢梁下垫10100100垫板。三、 施工现场及用火、用电安全监理细则:3-1.施工现场3-1-1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国家防火、工业卫生等有关规定。3-1-2临时建筑工程均应有设计,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竣工后应验收合格方准使用。使用中应定期检查维修。3-1-3临时建筑工程应按经济、实用、安全、易装、易拆、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设置。施工现场应设置适当数量的厕所。3-1-4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悬崖、陡坎处,应设置可靠的围栏。影响安全施工的坑、洼、沟等均应填平或设围栏。正在施工的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可靠围栏、挡脚板及警告标志。危险场所,夜间应设红灯示警。3-1-5施工现场的排水设施应全面规划。排水沟的截面及坡度应进行计算。其设置位置不得妨碍交通。3-1-6施工现场的用水系统应铺设临时性活永久性的消防用水管道,3-2.施工现场的道路3-2-1人行道、车行道应坚实平坦。道路和铁路轨道相交处,应用适当的材料铺设与地面平齐;交通繁忙的交叉口必须设置落杆和明显的警告标志。3-2-2交通道路应经常整修清理,保持畅通。各种建筑器材,废材料等的堆积应在道路两侧排水沟的50cm以外,以防沟壁坍塌。3-2-3现场通道不得任意挖掘或截断。如因工程需要必须开挖时,应事先征得施工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的同意,限期修复。开挖期间必须采取保证安全通行的措施。3-2-4现场的机动车辆应限速行驶,场区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路边内设有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地区应悬挂“危险”、“禁止通行”等警告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场地狭小、运输频繁的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3-3.器材堆放及保管。3-3-1所有建筑材料都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中规定的地点堆放成垛,使之整齐稳固。堆放场地应整平。3-3-2易燃、易爆物料,应放在专用仓库内,沥青应堆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3-4安全用火3-4-1仓库器材堆置场、木工场及其它严禁明火的地方,应挂有“严禁烟火”警告牌。氧气瓶与电石应分开存放,不得同库。3-4-2凡是用火的地方,必须制定防火措施,并派专人看火。工作完毕,必须将火源彻底消灭。3-4-3在易燃、易爆施工现场用火或进行易产生火花的做业时,必须事先与保卫部门联系办理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3-4-4盛装易燃、可燃气(液)的容器、乙炔发生器、氧气瓶等的存放和使用,均应距明火10米以外,露天使用的应有防晒装置。3-4-5乙炔发生器及乙炔气瓶,应设有防宝膜、安全阀或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使用时,不得放在架空线路、施工设备的垂直下方。3-4-6清洗用的废气油严禁与其他废油混合存放,应专门妥善处理。3-5.安全用电3-5-1施工用电气线路应采用绝缘良好的橡皮护套软导线。并不得随便乱拖乱拉电线。3-5-2变压器、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及电机等电气设备的周围2米内不准堆放杂物,严禁堆放易燃、易爆、潮湿的或有腐蚀性的物品。3-5-3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设备被拆除后,不得留有带电部分线路。如必须保留电源线时,应在切断电源后,将电线端头包以绝缘胶布,并将其固定在离地面2.5米高处或适当地方。3-5-4在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照明线路,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脚手架带电。3-5-5临时建筑物,工棚内的照明线,应才采用合格的绝缘导线并应固定在绝缘子上。穿过墙壁时应套上绝缘保护管。保护管管端距临时建筑物或工棚内壁应小于2.5厘米。3-5-6严禁将电线芯线直接插入插座或将芯线挂在电源开关上。四、机械使用安全监理细则:4-1.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和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4-2.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4-3.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4-5.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4-6.变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空气压缩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易于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栅和警告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重要作业区域,应设立警告标志及采取现场安全措施。4-7.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三废处理装置;在隧道、沉井基础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使有害限制在规定规定的限度内。4-8.严禁利用大地作工作线,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作工作零线。4-9.电气设备的每个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点必须用单独的接地(零)线与接地干线(或保护零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零)线中串接几个接地(零)点。4-10.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警告牌的挂、取应有专人负责。4-11.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方可对触电者作紧急救护。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与触电者直接接触。4-12.各种电源导线严禁直接绑扎在金属架上。4-13.配电箱电力容量在15kW以上的电源开关严禁采用瓷底胶木刀型开关。4.5kW以上电动机不得用刀型开关直接启动。各种刀型开关应采用静触头接电源,动触头接载荷,严禁倒接线。4-14.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2. 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3. 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4-15.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4-16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4-17.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4-18.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4-19.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4-20.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起重机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4-21.当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向,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应栓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滑行。4-22.起重机上下坡道时应无载行走,上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小,下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放大。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4-23.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4-24.起重机的拆装必须有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4-25.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严禁超员,其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当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电梯停电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4-26.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下不得悬挂标语牌。4-27.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4-28.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4-29.机械运行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修。在修理(焊、铆等)工作装置时,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应在悬空部位垫上垫木。4-30.在施工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1. 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2. 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爆发时;3. 在爆破警戒区内发生爆破信号时;4. 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5. 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6. 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损毁失效时。4-31.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4-32.在行驶或作业中,除驾驶室外,挖掘装载机任何地方均严禁乘坐或站立人员。4-33.推土机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机械四周应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动。4-34.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上下机械,传递物件,以及在铲斗内、拖把或机架上坐立。4-35.非作业行驶时,铲斗必须用锁紧链条挂牢在运输行驶位置上,机上任何部位均不得载人或装载易燃、易爆物品。4-36.装载机转向架未锁闭时,严禁站在前后车架之间进行检修保养。4-38.夯实机作业时,应一人扶夯,一人传递电缆线,且必须带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递线人员应跟随夯机后或两侧调顺电缆线,电缆线不得扭结或缠绕,且不得张拉过紧,应保持有34m的余量。4-39.电动冲击夯应装有漏电保护装置,操作人员必须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作业时,电缆线不应拉得过紧,应经常检查接头安装,不得松动及引起漏电。严禁冒雨作业。4-40.在装完炸药的炮眼5m以内,严禁钻孔。4-41.电缆线不得敷设在水中或在金属管道上通过。施工现场应设标志,严禁机械、车辆等在电缆上通过。4-42.在坡道上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档,上坡停放应挂一档,并应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紧轮胎。4-43.不得人货混装。因工作需要搭人时,人不得在货物之间或货物与前车厢板间隙内。严禁攀爬或坐卧在货物上面。4-44.运载易燃、有毒、强腐蚀等危险品时,其装载、包装、遮盖必须符合有关的安全规定,并应备有性能良好、有效期内的灭火器。途中停放应避开火源、火种、居民区、建筑群等,炎热季节应选择阴凉处停放。装卸时严禁火种。除必要的行车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严禁混装备用燃油。4-45.配合挖装机械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制动器,在铲斗需越过驾驶室时,驾驶室内严禁有人。4-46.卸料后,应及时使车厢复位,方可起步,不得在倾斜情况下行驶。严禁在车厢内载人。4-47.油罐车工作人员不得穿有铁钉的鞋。严禁在油罐附近吸烟,并严禁火种。4-48.在检修过程中,操作人员如需要进入油罐时,严禁携带火种,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罐外必须有专人监护。4-49.车上所有电气装置,必须绝缘良好,严禁有火花产生。车用工作照明应为36V以下的安全灯。4-50.严禁料斗内载人。料斗不得在卸料工况下行驶或进行平地作业。4-51.内燃机运转或料斗内载荷时,严禁在车底下进行任何作业。4-52.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叉车,进入仓库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严禁在易燃、易爆的仓库内作业。4-53.施工升降机应为人货两用电梯,其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负责,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4-54.升降机安装后,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和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机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试验合格签证后,方可投入运行。4-55.打桩机作业区内应无高压线路。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桩锤在施工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在距离桩锤中心5m以外监视。4-56.严禁吊桩、吊锤、回转或行走等动作同时进行。打桩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4-57.悬挂振动桩锤的起重机,其吊钩上必须有防松脱的保护装置。振动桩锤悬挂钢架的耳环上应加装保险钢丝绳。4-58.压桩时,非工作人员应离机10m以外。起重机的其中臂下,严禁站人。4-59.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将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从坑中提锤时,严禁挂钩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4-60.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4-61.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4-62.电缆线应满足操作所需的长度,电缆线上不得堆压物品或让车辆挤压,严禁用电缆线拖拉或吊挂振动器。4-63.冷拉场地应在两端地锚外侧设置警戒区,并应安装防护栏及警告标志。无关人员不得在此停留。操作人员在作业时必须离开钢筋2m 以外。4-64.喷涂燃点在210C以下的易燃涂料时,必须接好地线,地线的一端接电动机零线位置,另一端应接涂料桶或被喷的金属物体。喷吐机不得和被喷物放在同一房间里,周围严禁有明火。4-65.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4-67.对承压状态的压力容器及管道、带电设备、承载结构的受力部位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进行焊接和切割。4-68.当需施焊受压容器、密封容器、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时,应先消除容器及管道内压力,消除可燃气体和溶液,然后冲洗有毒、有害、易燃物质;对存有残余油脂的容器,应先用蒸汽、碱水冲洗,并打开盖口,确认容器干净后,再灌满清水方可进行焊接。在容器内焊接应采取防止触电、中毒和窒息的措施。焊、割密封容器应留出气孔,必要时在进、出气口处装设通风设备;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与焊件间应绝缘;容器外应设专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和塑料的容器内焊接。4-69.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护。4-70.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粉末应在露天销毁。4-71.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五、 高空作业安全监理细则:5-1.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5-2.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5-3.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一、 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二、 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三、 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四、 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5-4.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二、 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三、 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档脚板或400mm的档脚笆。档脚板与档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接料平台的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四、 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5-5.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措施:一、 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措施。二、 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三、 钢管柱、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四、 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5-6.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四、边长在1500m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五、 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六、 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0m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七、 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加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5-7.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不得有缺档。5-8.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5-9.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500m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L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超过8m,必须设置梯间平台。5-10.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5-1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5-12.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 悬空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二、 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5-13.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 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二、 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固定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进行防护。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5-14.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 绑轧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二、 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辅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5-15.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 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蓬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二、 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浇筑储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三、 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措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并架设安全网。5-16.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 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二、 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三、 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5-17.移动式操作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一、 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结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二、 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5-18.悬挑式钢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一、 悬挑式操作钢平台应按现行规范进行设计,其结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晃动,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二、 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三、 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环,不得使吊钩直接钩挂吊环。吊环应用甲类3号沸腾钢制作。四、 钢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采取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3个。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五、 钢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杆。六、 钢平台吊装,需待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接好钢丝绳,调整完毕,经过检查验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钩,上下操作。七、 钢平台使用时,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应及时调换,焊缝脱焊应及时修复。5-19.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表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5-20.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处。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保护层。5-21.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5-22.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六、季节性施工安全监理细则:6-1.雨季施工6-1-1在雨季前,应修整、疏通永久性和临时性的排水管道与沟渠,整修道路和防洪堤。对易腐蚀的机具应进行防腐处理。6-1-2对大型临时建筑工程应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漏雨、倾斜、下沉、腐朽等现象,应及时处理。6-1-3施工道路及各种人行通道都应采取防滑措施,并应经常排除积水、清除泥泞或用炉渣铺垫。6-1-4在每年雨季前均应对避雷及其他接地装置进行接地电阻测定。6-1-5雨季施工应有防雨措施。雷雨时,严禁吊装设备和攀登金属梯子等,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6-1-6雨季和汛期前,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临时建、构筑物等均应检修、加固;防汛器材应及早备齐。放在指定地点;防洪排水机械应处于完好备用状态,保证随时使用。6-1-7应随时根据天气变化,对施工中不可受雨水冲刷的结构加以覆盖。6-1-8土方施工时,应经常检查地沟、基坑(槽)等边坡的排水情况,防止塌方和滑坡。6-2.夏季施工6-2-1应及时做好防暑降温、饮食卫生工作,防止中暑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6-2-2在气温较高的作业环境,应采取通风、降温及清凉饮料等措施。长时间露天作业,应搭设防晒棚和供休息的凉棚。6-2-3氧气瓶、液化瓶、乙炔气瓶、乙炔和氢气的发生器等密闭容器,不得在烈日下暴晒和接近热源。6-3.冬季施工6-3-1入冬前应遍好冬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向基层和生产班组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6-3-2按计划做好冬季施工安全技术培训,备齐安全施工必须的机具、材料和设施。6-3-3冬季施工中所用的化学药品如亚硝酸纳、三乙醇胺、硫酸纳等,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建立严格的领用管理制度。6-3-4脚手架、人行道等登高设施必须做好防滑措施,雪后应扫净积雪,并检查是否有松动下沉现象,及时进行加固处理。6-3-5设专人管理和检查火源,防止火灾和煤气中毒事故。增设的火源应按消防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及工具。6-3-6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应按冬季施工的要求加强检查和管理。电热法施工和远红外管养护必须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应围设禁区。临时照明应由专人装拆。6-3-7在施工现场的建筑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冬季使用的有关规定。七、摸板工程安全监理细则:7-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7-2.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7-3.拆模顺序一般应是后支的先拆、先支的后拆,先拆非承重部分,分拆承重部分。重大复杂模板的拆除,事先要制定拆模方案。7-4.多层楼板模板支柱的拆除,应按下列要求进行:上层楼板正在浇灌混凝土时,下一层楼板的模板支柱不得拆除,再下层楼板的支柱,仅可拆除一部分:跨度4m及4m以上的梁下均应保留支柱,其间距不得大于3m。7-5.支设阳台等悬挑形式的模板应有稳定的立足点。7-6.支设临空建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7-7.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规定进行防护。7-8.拆平台模时,不得一次性将顶撑全部拆除,应按顺序分批拆,以免模板在自重荷载体作用下发生一次性大面积脱落。7-9.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安装、拆卸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7-10.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定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住。混凝土板上拆模后 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规定进行防护7-11.模板支撑拆除前,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并经申报批准后,才能进行。7-12.拆模时,必须设置警戒区域,并派人监护。拆模必须拆得干净彻底,不得保留有悬空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各类标准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