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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是一种专业化的、全过程的工程监理,是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中,对建设监理从专业技术和监理制度上的补充和完善。本文分析了建筑智能化技术和系统工程实施特点,提出了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的方法和注意事项。要全方位、全过程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理,监理人员必须掌握和提高技能,才能做好建筑智能化工程监理工作。 关键字: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智能建筑 一、智能建筑与建筑智能化系统智能建筑是以建筑为平台,兼备通讯、办公、建筑设备自动化,集系统结构、服务、管理及它们之间的最优化组合,向人们提供一个高效、舒适、便利的建筑环境。建筑智能化系统就是在建筑(包括环境)平台上,利用系统集成技术实现的通讯自动化系统(CAS)、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BAS)、办公自动化系统(OAS),它们与建筑环境一起构成了整个智能建筑。建筑智能化技术是现代建筑技术与通讯技术相结合的产物,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逐渐发展和充实,它的技术基础是现代建筑技术(Architecture)、现代控制技术(Control)、计算机技术(Computer)、通讯技术(Communication)、图像显示技术(CRT),即所谓的“A+4C”技术。“A+4C”的发展,推动着智能建筑不断集成化发展的进程,并在一些现代建筑中形成一种崭新形式的建筑弱电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从而实现信息资源和任务的共享与综合管理,充分体现智能建筑投资合理、安全、高效、舒适、便利、灵活的目标,这也是人们追求建筑智能化的目的。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实施特点建筑智能化系统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A+4C”以及管理科学、施工管理技术等知识的全面支持。同时,建筑智能化系统建设首先是一项建设工程,必须科学地进行投资、决策、工期规划,并按建设总目标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但是,作为一项新生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在系统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行业监管方式上,都与传统的建筑机电系统有所不同。建筑智能化系统各子系统间、建筑智能化系统与其它机电系统、土建和装饰都有一系列相关的配合与协调。因此,在系统实施过程中,对系统规划设计、工程施工与管理的人员在工程技术、管理经验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的性质和特点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涉及众多单位和机构,有业主(或建设单位)、设备生产制造单位(设备供应商)、管线与设备安装单位(安装公司)、系统承包商(工程公司或系统集成公司)、建设或设备监理机构。要完成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监理工作,首先必须明确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的职责范围,同时处理好与其它单位和机构的关系。1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业主间关系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是受业主委托承接监理任务的。经业主授权,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可代表业主对系统的规划设计、工程承包商的选择、设备选型等提供咨询服务,对系统的安装质量、技术性能、建设工期、投资进行监理。所以,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业主间的关系是一种被委托与委托的关系。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活动是一种特殊咨询和监理服务,贯穿于系统的整个建设过程中,服务内容在委托合同中体现。2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设备供应商、安装公司、系统承包商间的关系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之所以能够担任工程监理职责,是因为得到了业主的授权。业主应向规划设计部门、设备供应商、安装公司、系统承包商及时通报委托与授权事项,明确哪些机构和人员可以代表业主行使工程监理的职责。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与这些单位不签任何合同,监理活动是以业主与这些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按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与这些单位间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3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建设监理间的关系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中,既有项目建设监理及其分支机构,又有建筑智能化专业监理机构。它们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它们监理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以投资、质量、进度为控制目标。从监理的业务看,建设监理机构通常是对一项基本建设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土建和机电设备的监理。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则仅对其中的建筑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规划、设计、调试及弱电管道、线槽预留预埋施工过程进行监理,两种监理的内容有所覆盖,却各有侧重。因建筑智能化技术发展迅速,且愈来愈专业化,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进入施工现场,可以弥补建设监理机构和人员在专业技术、监理方式和管理经验上的不足。从实施监理时间跨度来看,建设监理通常是从土建施工开始,到项目整体验收结束(包括土建和主要机电设备验收)。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的业务可从系统规划设计、设备安装施工、调试运行和系统验收,一直延伸到建筑整体竣工以后一段时期。在全过程的监理中,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服务形式,有不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介入,体现出专业化监理机构特有的优势,这是一般建设监理机构所不及的。四、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监理工作开展1协助业主做好招标投标工作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评标定标的依据,招标文件内容要力求完整、详尽,用词准确严谨,对于建筑智能化系统应重点从技术方案上提出要求。主要包括:总体要求;设计标准和规范;系统包括的内容和功能;主要设备、元件及其技术要求;设备清单;安装调试与验收。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评标选择一个合格的、最适合本工程的承包商,使业主得到技术先进、质量可靠、交货准时、价格合理的产品。同时,招投标阶段除了对(设计)方案进行比选外,应该对入围方案做系统模拟测试。我们在黄委会的一个会商室网络系统建设中就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当时没有对入围方案做系统模拟测试,中标的设计方案做得很好,但实施起来,发现视频监控系统和在线检测系统都不成熟,以至于需要重新设计方案。2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一个智能建筑工程可能包括很多子系统,即设备自控系统、安保系统、消防报警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等等,即有很多套系统设计图纸,而集成商只有一家,有的甚至在设计子系统的时候集成商还没有选定。监理工程师要做的工作不但要仔细审查该工程本身的系统流程,现场监测点、监控点、配线规格和布线要求等,还应注意核对智能建筑系统从其它专业引出的信息点、变送器和传感器等是否在其它图纸上均一应俱备,正确无误。另外,智能建功立业筑所需预留洞、预埋件和线槽、桥架的定位与设置和结构专业的协调也不可忽视,并考虑在以后的系统集成上留有一定的余地。3管线隐蔽预埋智能建筑工程的预埋与电气工程相比有以下几个不同:(1)图纸多。每套图纸单个独立系统的理解上并没有太大的困难,但预埋在楼层里合在一起时不认真检查就分辨不出各自所属的系统。也难以找出不符合图纸的地方。(2)走放射线多。智能建筑为减少相互之间干扰,走放射线多,各系统之间以及与电气之间交叉敷设普遍。使管子相互叠上后接近板厚而使混凝土失去保护层,有的甚至超过楼板使混凝土无法浇注。因此,很多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要及时对现场的走管路线进行调整。(3)管径大。电气的配线以直径的大小来体现,一般在楼层水平配线时根数变化不太大;而智能建筑的配线多以线的数量来体现(除视频馈线外)。故越接近布线的始端,线的数量越多,导致配管直径大,根数越多,结果造成这一块混凝土呈现空洞。因此,由于上述三个不同,智能建筑工程的管线隐蔽预埋使监理工程师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4智能建筑工程线缆智能建筑系统的线缆要求较高,品种也较多。仅仅少数通信线缆如RVV或RVVP等可按规范现场抽测浸水绝缘电阻大于20欧兆为验收合格外,其它智能建筑工程线缆在现场进行技术测试还有难度,目前正在按新规范实施。因此,监理工程师验证产品的合格证和说明书并使之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就显得更为重要。另外,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楼层水平布线的长度,按规范要求不能超过90m,否则,信号就会不稳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改换光纤或者用交换机进行再次连接。5模块线路连接在智能建筑工程中,现场控制器采用模块化结构,系统根据区域监控点的类型和数量设置模块的类型和数量。常用的模块有:高保安输入模块(LSSI),数字输入模块(DI),数字输出模块(DO),模拟输入模块(AI),模拟输出模块(AO)等。模块的类型和数量在系统图上均有详细的说明,关键是监理工程师要核对水暖、空调、电气等其它图纸上的元件,以便使设备上的信号能正确地反馈到控制中心,控制中心的指令能再送回到控制点,通过执行机构的调节使系统保持在最佳状态。6传感器和执行器在智能建筑工程中采用大量的传感元件和执行元件,如:烟感、温感控头;智能门锁;云台摄像机;温度、压力、流量传感器;电压、电流、相应变速器以及电动、电气调节阀;风阀等。这些元件都有厂家的技术说明,工艺安装应不成问题。监理工程师的主要工作是要分清由本专业提供的元件还是由其它专业配套的元件;是无源元件还是有源元件;不但在图纸上而且实际进场的设备是否提供了智能建筑系统要求的功能,一一对应后才能万无一失。7系统集成界面从系统集成的考虑出发,智能建筑工程各系统之间,各子系统与智能设备的界面划分,要有切实可行的接口界面。如高、低配电设备接口界面;空调设备接口界面;自备发电机和锅炉接口界面;冷水机组接口界面;消防报警系统接口界面;电梯监控接口界面以及OAS肉络协议界面等。接口界面的划分是设计的工作,但由于系统集成商只有一个,而智能建筑工程可能有好几个承包商各自负责的系统。对此,监理工程师对于他们之间的管理协调和督促完成各自分内的任务而避免遗漏大量的工作。除了必须掌握智能化工程专业技术外,熟悉国家现行有关智能建筑的设计、技术和质量验收外,熟悉国家现行有关智能建筑的设计、技术和质量验收规范是非常必要的。8进度控制由于智能化建筑项目的业主大都是政府部门,因此在对待是按照上级领导指示办事,还是严格执行合同问题上,业主往往忽视合同规定,而执行领导的意见。这就给进度控制带来了很大困难,甚至会导致工期拖期严重,威胁到项目能否继续做下去。面对工程进度目标处于失控的边缘,监理工程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首先,应该肯定建设单位有权根据各种因素(包括领导指示),调整项目内容,提出新的目标;其次,讲究工作方法,说服建设方尽量避免提出较大的合同变更要求;第三,根据项目变化,拿出措施,尽快补充、完善相应的变更手续,以维护合同的严肃性;第四,做好承包商的工作,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五、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除了按照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中的“3.5分部(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要求外,还有如下几个注意事项:(1)消防验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第30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的要求进行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2)安全防范工程验收按照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建设部、公安部第49号令)和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第86号令)执行;(3)卫星电视按照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第129号令)申请验收;(4)验收规范中没有涵盖的技术参数,可以采用厂家提供的参数。此外,由于智能化建筑工程涉及到电力、消防、安全、通信等多个方面,所以前端设备的安装、软件安装调试及监控网络运行等一系列工作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内完成,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放弃整体验收的方式,采取分阶段验收,待试运行期结束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正式验收。六、结束语城市信息化的发展,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有了蓬勃发展的机遇,但智能建筑工程起步较晚,相关的监管配套机制不够完善,本文从智能建筑监理的控制方面做些有益的控索,借此抛砖引玉,为规范智能建筑市场提供一些借鉴,有不当之处,望专家予以批评指正。参考文献1、曾建国科学有序地进行建筑智能化建设智能建筑技术文集2000版2、王文恺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实施与验收智能建筑技术文集2000版作者简介党肖娟,女,生于1982年11月,2004年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计算机系计算机应用专业,就业于黄河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工程部,从事信息工程监理工作,于2006年取得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师执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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