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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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1 工程 安 全 监 理 细 则 编 制: 审 批: 2007 年 月 日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2 目 录 1 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3 2 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3 3.1 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4 3.2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4 4 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人 员及工作任务 .5 4.1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5 4.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安全监理职责 5 4.3 安全监理人员安全监理职责 6 4.4 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6 4.5 监理员安全监理职责 7 5 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制度 8 5.1 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图 8 5.2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10 6 初步认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 11 7 初步认定须经监理复核安全许可验收手续的大中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一览表 11 8 本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12 8.1 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12 8.2 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 现场安全生 产保证体系 .12 8.3 审核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实施 .12 8.4 复核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 设施的验收手 续 .14 8.5 安全监理工作日常巡视监控要点 14 8.6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巡视检查内容 16 8.7 大型设备吊装作业检查内容: 16 8.8 施工机具的巡视检查内容: 17 8.9 临边工程巡视检查内容 18 8.10 挂篮等悬空作业巡视检查内容: 18 8.1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巡视检查内容: 19 8.12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巡视检查内容: 21 8.13 文明施工的巡视检查内容: 21 8.14 安全巡视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23 8.15 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旁站监理 24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3 1、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1.1 重大事故(机械、伤亡、交通、设备、火灾爆炸)为零 1.2 一般轻伤事故为零 1.3 职业病发病率为零 1.4 一般火灾事故为零 1.5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6 确保达到市“ 文明施工工地 ”和“标准化工地” 2、 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2.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 393 号令) 2.2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设部 248 号令) 2.3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 号) 2.4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 13 号令) 2.5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 128 号令) 2.6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 2.7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2.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3、 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3.1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3.1.1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 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3.1.2 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 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3.1.3 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是否具备合法资格,且是否与投 标文件相一致。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4 3.1.4 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3.2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3.2.1 检查施工总、分包单位现场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 备是否符合规定; 3.2.2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 规施工作业; 3.2.3 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 产教育培训 制度,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生产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以及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 运行维护保养、验收管理制度等。 3.2.4 检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包括 电工、 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及指挥、垂直运 输机械操作工、 (老桥)安装拆卸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册、 岗位证书和身份 证复印件。 3.2.5 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3.2.6 核查施工现场钻孔灌注桩设备、施工起重机械、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 续; 3.2.7 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 用的使用情况; 3.2.8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 对施工单位自查 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 设单位组织的安 全生产专项检查。 3.2.9 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件。 该文件包括:安全生 产保证体系程序文件、施工安全各 项目管理制度、经济承包责任制;要有明确的安全指 标和包括 奖惩在内的保证措施、支持性文件、内部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核记录, 检查施工单位内部安全生产 保证体系审核记录; 3.2.10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设施,保 证安全所需的材料、 设备 及安全防护用品到位; 3.2.11 强化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施工安全管理; 3.2.12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及动火审批。 检查交底及 动火审批目录、 记录说明。检查总包对 分包的进场安全总交底;对作业人员按工种进行安全操作规程交底: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分部、分项安全 技术交底;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记录。检查动火许可证、模板拆除申请表,检查施工单位之间的安全 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记录; 3.2.13 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施工的内部检查。检查 施工单位安全检查记录表、 钻孔桩设备 验收单、脚手架搭设验收单、模板支撑系统验收单、施工升降机安装验收单、落地操作平台搭设验收单、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5 悬挂式吊篮验收单、施工现场临时 用电验收单、接地 电阻测验记录 、移动手持电动工具定期绝缘电阻测 验记录、电工巡视维修工作记录 卡、施工机具 验收单:并对 安全检查进行记录; 3.2.14 检查施工单位事故隐患控制;检查事故隐患控制记录:事故隐患处理表、违章处理登记表、 事故月报表; 3.2.15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教育和培训;检查安全教育和培训目录及记录说明;新进施工现场的各类 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 记录; 3.2.16 检查施工单位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汇总表,提醒施工单位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节前后的 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抽查施工单位班前安全活动、周 讲评记录 。 4、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人员及工作任务 成立安全检查小组,由总监刘耀海同志担任 组长、 总监代表和 专职安全员周富阳担任副组长、现场 监理员担任组员,组成安全检查 小组。 4.1 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4.1.1 贯彻落实本公司的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对本项目的安全 监理工作全面负责,并确定施工 现 场具体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 职责; 4.1.2 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 现场安全生产保 证体系,成立由 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 产管理组织; 4.1.3 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 案,并签署意见; 4.1.4 在主持编写监理规划时,增加安全 监理方案,明确安全监理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 4.1.5 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1.6 检查和督促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 4.1.7 协助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督促、检查有关事故后的现场整改情况; 4.1.8 组织编写并签发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 监理专题报 告;工程暂停令、复工 报审表; 4.1.9 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4.1.10 定期审阅安全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日记,并 签字; 4.1.11 负责处理所监项目中的突发事件,并及 时报告公司。 4.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安全监理职责 4.2.1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搞好本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总监不在时全面负责安全监理 工作;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6 4.2.2 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 现场安全生产 保证体系,成立由 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 生产管理组织; 4.2.3 审查专业分包资质,审查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 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2.4 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4.2.5 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参加有关 单位 组织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4.2.6 协助总监检查、督促安全 监理人员的工作; 4.2.7 协助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督促、检查有关事故后的现场整改情况; 4.2.8 组织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 监理专题报告; 4.3 安全监理人员安全监理职责 4.3.1 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 实施施工现场日常安全 监理工作; 4.3.2 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上报分包单位资质、三 类人员和特种作 业人员的资格; 4.3.3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项或专项施工方案,并提出意见; 4.3.4 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3.5 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 现场安全生产 保证体系, 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 4.3.6 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脚手架等安全 设施的 验收手续,并 签署意见; 4.3.7 检查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安全交底及交底记录情况; 4.3.8 在施工过程中,采用巡 视或旁站等形式实施现场安全 监理(包括安全、防火和文明施工等), 负责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安全),并 签字(含回复单); 4.3.9 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参加施工 现场 的安全检查; 4.3.10 协助安全事故、火警事故的 调查分析,并具体督促、检查有关事故后的现场整改情况; 4.3.11 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 监理专题报告; 4.3.12 填写安全监理日记; 4.3.13 收集安全监理资料(包括影像资料),完工后与 监理 资料一并交公司归档。 4.4 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4.4.1 负责和协助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专业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中专业安全技术措 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4.2 参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专业技术审查,并协助、配合安全 监 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4.4.3 协助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7 4.4.4 在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 ,发现安全违规操作或存安全 隐患时,向施工承包单位提出书面 整改要求,并向总监理程师(安全 监理人员)反映; 4.4.5 协助安全事故所涉及的技术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并检查整改情况; 4.4.6 接受总监(总监代表)的安排, 临时代替安全监理人 员工作。 4.5 监理员安全监理职责 4.5.1 在施工现场巡视、旁站 监理过程中,除 对工程质量、工程材料质量实施动态监督外,还应 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 4.5.2 当发现有安全生产违规操作时,有 责任及时制止;当 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 应及时报告安 全监理人员和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 4.5.3 接受总监(总监代表)安排, 临时代替安全监理人员 工作; 4.5.4 负责项目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8 5、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5.1 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图 确定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编制安全监理方案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审核安全专 项施工方案 编制安全监 理实施细则 审查分包单位资 质、特种人员资 格 复合施工机 械、安全设 施验收手续 督促施工承 包单位做好 安全交底 施工过程 中的安全 巡视监理 重大危险 源的旁站 监理 参加施工现 场的安全生 产检查 编制安全监 理工作月报 并上报 整理安全监理资料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9 5.1.1 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图 向公司领导报告 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应急措施 督促施工单位报告上级领导机关 参与事故调查原因分析 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或处理方案查 监督整改措施或处理方案的落实 按有关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吸取教训,监督施工单位组织安全文明施工 项目监理组 与业主联系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10 5.2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5.2.1 安全监理人员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专项安全施 工方案、公司作业指导书及本手册的 规定,在工程开工前 编 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大型复杂工程项目可 按阶段分别编制。监理细则应 明确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措施、流程及危 险源控制要点,安全监理实施 细则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批准,必要 时召开专题会议向施工承包 单位进行交底; 5.2.2 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监 理人员学习有关规定、 规范、标准、监 理委托合同和安全监理工作细则等文件;及时传达上级建设主管部门、业主及本公司的有关建设工程 安全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等,并在 项目监理组内部定期学 习和交流,同 时做好学习记录(每月不得少 于 1 次); 5.2.3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审查施工承包单 位编制的各类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收集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相关的 “安全管理协议书”和“施工安全总 交底记录”,发现 与法律、法规和安全施工强制性标准不符之 处, 应书面要求施工承包单位调整或补充; 5.2.4 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填写安全监理日记,记录每天施工 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存在 问题 及交接注意事项(包括现场安全状况、安全巡 视旁站情况、安全状况的处理等内容)。日记中涉及书面整 改要求的应记录相关文件的存处及编号。 项目总监应每周不少于一次 进行检查,并 签署安全监理日记; 5.2.5 安全监理工程人员应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应 与监理工作月报一并每月上报公司; 5.2.6 安全监理人员应每天至少一次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工作巡视,按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并对照 相关监控要求逐项填写“安全监理工作日常巡视检查记录”。 5.2.7 对属于“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部位应实施旁站监理,并做好安全监理旁站记录; 5.2.8 项目总监应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监理现场会议(也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会议的主要 议程可包括:检查上次会议明确的安全工作执行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具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 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整改措施;确定下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对所发现的安全施工隐患,应在 会上确定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做好会 议纪要; 5.2.9 对在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违反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 规定(即“安全监 理工作日常巡视监控要点”中的内容)的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向施工承包单位签 发“监理工程师 通知单” 。在施工承包单位按通知单要求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完毕后,安全监理人员 应及时组织验收,并在“ 监理工程 师通知回复单”上签署验收意见; 5.2.10 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指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人员生命安全的)或未按“ 监理工程师 通知单”的要求限期整改的情况,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立即对指定部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11 位停工整改。工程暂停令应及 时抄送建设单位和项目经理部相关 负责人,必要 时应抄报安监站; 5.2.1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以“监理工作联系单”或“ 监理备 忘录”的形式向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书面发出建议和意见,以此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5.2.12 监理项 目部应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监理工作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人员 伤亡事故,项目监理组应及时 掌握突发事件的信息,在得知安全事故信息后, 应在 2 小时内电话报告公 司,并在 24 小时内书面呈报突 发安全事故报告。 书面报告 应说明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 项 目名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安全事故简要情况(包括造成的 伤亡情况和影响、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 安全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和责任的初步判断、安全事故 发 生后所采取的应急措施,影响是否得到控制 等。 6、初步认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 分部分项工程 名称 危险性较大 工程部位 1基坑支护与 降水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 (槽)并采用支护结构 施工的工程 1)开挖深度达 5m 的基坑(槽)支 护工程 基础、地下室工程 2土方开挖工 程 1)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 (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1)开挖深度达 5m 的基坑(槽)工 程 基础工程 3模板工程 2)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 支撑系统。 2)支撑高度达 4m 的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 程 1)起重吊装工程。 1)起重量达 30 吨,或起重高度达 10m 的吊装工程。 设备吊装 5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 24m 的落 地式钢管脚手架。 1)搭设高度达 30m 的落地式脚双排 手架。 塔设备 初步认定重大危险源检查清单(表一)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12 序号 部位工序 危险源 可导致事故 备注 一、土方、基坑工程 1 土方开挖 施工机械有缺陷 机械伤害,倾倒等 施工机械的作业位置不符合要求 机械伤害等 挖土机司机无证或违章作业 机械伤害等 2 基坑支护和地基加固 支护方案或设计缺乏或者不符合 要求 坍塌等 临边防护措施缺乏或者不符合要 求 坍塌等 坑壁支护不符合要求 物体打击或坍塌等 深挖方路基、深基坑支护和地基加 固 坍塌等 施工便道、积土料具堆放或机械 设 备施工不合理造成坑边荷载超载 坍塌等 二、人工挖孔桩施工 1 提升设备 钢丝索断丝、老化;提升支架失 稳; 安全限位装置不符合要求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等 2 井口支护、围挡 临边防护措施缺乏或者不符合要 求; 坍塌等高处坠落、物 体打击等 井口积土堆放或机械设备施工不 合理造成井口荷载超载 坍塌等高处坠落、物 体打击等 3 施工用电 用电防护措施缺乏或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现场照明系统的设置与保护不符 合要求; 触电等 4 人员操作 个体防护用品佩带不当或违章作 业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等 重大危险源检查清单(表二)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13 序号 部位工序 危险源 可导致事故 备注 5 成孔过程 护壁施工质量差、遇到流沙等特殊地 质情况,紧急预案措施不足 坍塌等 三、支架工程 1 脚手架搭设 施工方案缺乏或不符合要求 架体倒坍,高处坠落 等 脚手架材质不符合要求 架体倒坍,高处坠落 等 脚手架基础不能保证架体的荷载 架体倒坍,高处坠落 等 脚手板铺设或材质不符合要求 架体倒坍,高处坠落 等 架体稳定性不符合要求 架体倒坍,高处坠落 等 脚手架荷载超载或堆放不均匀 高处坠落等 架体防护不符合要求 高处坠落等 无交底与验收 架体倾倒等 人员/物料到达工作平台方法不合理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等 四、模板工程 1 模板工程 施工方案缺乏或不符合要求 倒坍、物体打击等 无针对混凝土输送的安全措施 机械伤害等 接高连接件或对拉连接件不符合要 求 模板倾翻,物体打击 等 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不符合要求 模板倾翻,物体打击 等 支撑模板的立柱的稳定性不符合要 求 模板倾翻等 支拆模板作业与管理违章 物体打击等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14 模板工程无验收与交底 倒坍、物体打击等 脚手板/栏杆设置不当或无防止工具 等坠落挡板 高处坠落或物体打击 等 五、钢筋工程 1 钢筋(冷拉) 作业 钢筋机械的安装不符合要求 机械伤害等 钢筋机械的保护装置缺陷 机械伤害等 重大危险源检查清单(表三) 序号 部位工序 危险源 可导致事故 备注 钢筋大片绑扎不牢或支架不稳 坍塌或物体打击 吊点布设不合理或临时加固不符合 要求 坍塌或物体打击 作业区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 机械伤害或物体打击 等 2 钢筋焊接 电焊机的安装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电焊机的保护或防护装置不符合要 求 触电等 气瓶的使用与管理不符合要求;气瓶 违规存放 爆炸等 焊接作业工人个体防护不符合要求 触电、灼烫等 3 预应力张拉 预应力钢筋 预应力索断丝 物体打击 锚夹具 锚具、夹具破损 物体打击 六、挂篮施工 悬浇斜拉带有缺陷 挂篮倾倒等 锚固螺栓材质不合格;锚固点选点不 合理 挂篮倾倒等 七、混凝土工程 1 泵送砼施工 导管搬运;导管连接不牢固; 物体打击 2 砼振捣 操作人员个体操作不符合要求 机械伤害等 八、高处作业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15 1 高处作业 个体防护用品佩带不当或违章作业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等 安全网防护或材质不符合要求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等 临边防护措施缺陷 高处坠落 九、施工用电作业 1 施工用电作业 用电防护措施缺乏或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重大危险源检查清单(表四) 序号 部位工序 危险源 可导致事故 备注 配电箱、开关箱配置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现场照明系统的设置与保护不符合 要求 触电等 配电线路的设置或材质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电器装置与变配电装置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缺乏 触电等 2 手持电动工具作业 保护接零或电源线配备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作业人员个体防护不符合要求 触电等 十、消防管理 1 消防管理 无消防措施、制度或消防设施 火灾等 灭火器材配置不合理或超期使用 火灾等 十一、安全管理 1 安全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不符合 要求或落实不到位 各类事故 未按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 任制 各类事故 未对分项工程实施安全技术交底 各类事故 安全检查制度的建立与实施不符合 要求 各类事故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16 安全标志的管理不符合要求 各类事故 防护用品的管理不符合要求 各类事故 未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教育或安全交 底 各类事故 十二、物料储存 物料储存 易燃及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不符合要 求 火灾 料具违规堆放 物体打击 重大危险源检查清单(表五) 序号 部位工序 危险源 可导致事故 备注 十三、生活设施管 理 食堂 食堂不符合卫生要求 食物中毒 高温作业 无防护措施 中暑 十四、拆除工程 1 老桥拆除 拆除方案缺乏或者不符合安全要求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等 安全标志、围挡的设立不符合要求 物体打击等 防护用品的管理不符合要求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等 未对相关方进行安全教育或安全交 底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等 7、 初步认定须经监理复核安全许可验收手续的大中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单位 数量 1 钻孔灌注设备 台 待施工单位申报 2 挂篮设备 台 待施工单位申报 3 预应力张拉设备 套 待施工单位申报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17 序号 名 称 单位 数量 4 反铲挖机 台 待施工单位申报 5 推土机 台 待施工单位申报 6 吊装设备 台 待施工单位申报 7 其它设备 待施工单位申报 8、 初步认定须经监理复核安全许可验收手续的大中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单位 数量 1 钻孔灌注设备 台 待施工单位申报 2 挂篮设备 台 待施工单位申报 3 预应力张拉设备 套 待施工单位申报 4 反铲挖机 台 待施工单位申报 5 推土机 台 待施工单位申报 8、本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8.1 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8.1.2 审查程序 8.1.2.1 施工总承包单位报送已选定的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A3),并附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 8.1.2.2 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核查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 有关规定后报总监理工程师; 8.1.2.3 总监理工程师确认签字。 8.1.3 审查内容 8.1.3.1 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 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作业施工许可证有效期限;拟分包工 程的内容和范围是否符合其资质等级证书和特殊作业施工许可证;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18 8.1.3.2 审核分包单位是否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在正常持有状态(包括三年的有效期和 未被扣证);是否有不良安全生产记录;审核三类人员安全培训证书是否齐全;督促总包单位报送“总包 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审表”; 8.1.3.3 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供的特殊工种名册, 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机械操工、起 重工、起重机司机及指挥人员 、人 货两用电梯司机人员的岗 位证书是否齐全,证书是否在有效期限内, 人员与证书是否相对应; 8.2 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 现场安全生产保证 体系 8.2.1 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 现场安全生产保 证体系和安全责任制, 安全监理人员应 根据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书的约定,要求施工承包单位书面明确施工安全 组织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人员; 8.2.2 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 8.2.3 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是否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8.2.4 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8.3 审核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实施 8.3.1 项目监理组应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分析、确定工程 项 目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 大危险源工程),制订初步认 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一览表,并督促施工 总承包单位报送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报审表”、 “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以及“本工程须经专家 论证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8.3.2 凡列入初步认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中的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必须单独编 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8.3.3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 8.3.3.1 总承包单位在完成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及自审工作,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 盖技术主管部门盖章后,填写施工方案 报审表(A2), 报送 项目监理组; 8.3.3.2 需进行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企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提出 修改意见的,施工企业应根据 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并 经专 家组确认; 8.3.3.3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安全监理人员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后,由 总监理工 程师(总监代表)签字。需要总 承包单位修改时,由 总监理工程 师签发书面通知,退回总承包单位修改后 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应重新 审签; 8.3.4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工作内容: 8.3.4.1 审核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施工措施能否指导安全施工,保证施工安全;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19 8.3.4.2 审核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的规定。 8.3.4.3 已审核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监理组报送建设单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必须在 该项工程施工前完成,未经审 核或审核结果认为该安全专项 施工方案不符合要求时,不准 进行此项工 程的施工; 8.3.4.4 部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可结合质量监理同时进行。 8.3.5 督促总承包单位认真实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8.3.5.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报审且被通过,未 编制 报审或未获通过,该工程不得施工,已进行施工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8.3.5.2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进行施工安全交底,并 检查其交底记录, 同时做好监理的检查记录; 8.3.5.3 督促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认真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加强对危 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巡视检查,做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巡视检查记录”(附表五); 8.3.5.4 当发现施工单位不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时,应 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当施工严重 违反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严重时, 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 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8.3.5.5 当情况发生变化,或原安全 专项施工方案未包括有关内容 时, 应要求施工单位补充安全专 项施工方案后再施工。 8.4 复核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 设施的验收手续 8.4.1 项目监理组应在安全监理方案中编制初步认定须经监理复核安全许可、验收手续的大中型 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一览表,并 负责复核施工承包单位进场 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和现场安全设施的 验收情况; 8.4.2 施工承包单位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如起重设备、垂直运输设备、 预应力张拉设备和桩基施 工设备等)和现场安全设施(包括临时设施、 钢管、扣件等)进场前,应将设备使用合格证、安全检测报 告等资料与“施工机械、安全 设 施验收核查表”(沪 A2 表)一并报送项目监理组进行复核; 8.4.3 安全监理人员(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报审资料进行的复核,检查其是否符合安全专项施工方 案的要求;检查使用合格证、安全 检测报告、 验收手续是否 齐全,必要时按规定组织验收或进行专业检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20 测。复核合格后安全监理人员 和总监师签署“ 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核查表”(沪 A2 表),施工机械及 安全设施方可投入使用; 8.5 安全监理工作日常巡视监控要点 序 号 作业名称 监理监控要点 一 桩基钻孔、挖孔施工 1、 桩基施工安全方案要有,并 应按施组设计要求进行; 2、 挖孔桩施工应有刚性孔口,吊土 应用铁桶,吊重用 钢丝绳 要每天检查,不得 破损、断丝。要检查刹车,不得失灵, 3、 孔内施工,孔口一定要有人防护,孔口上方要有防雨 4、 收工时,井口要加盖,孔口围挡封闭 二 模板、支架支撑系统 1、 支架施工地基要硬化 2、 立柱稳定,包括支撑高度、立柱间水平支撑、纵横向剪刀撑间距、立杆间距 (纵向、横向)等符合方案要求;,立柱下加垫板扩大支撑面 3、 底模安装后要湘西检查验收 4、 行车通道支架要有特别设计、计算 5、 作业环境 2 米以上高处制模,作 业人员要有可靠的立足点,防护设施完善。 三 施工用电 1、 临时用电现场布置应按施组中用电平面图进行; 2、 高压线防护架按方案搭设; 3、 支 线 架 设 高 度 应 确 保 电 缆 线 高 度 大 于 2.5 米 、架 空 线 高 大 于 度 4 米 ; 4、 现场照明架设高度大于 2.4 米;危险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 5、 电箱应统一编号、放置高度下口高于 60cm; 6、 动力开关电箱应做到一机、一 闸、一漏、一箱; 7、 用电设备、机械设备是否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8、 变配电装置符合规范要求;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室设示警牌、灭火机、 绝缘毯、绝缘手套等。 四 “三宝”“四口”防护 1、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 在建工程应采用合格安全网封闭; 3、 2 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4、 预留洞口、坑井设置可靠的防 护措施; 5、 通道口设置防护棚、施工 层超过 24 米高度设置双层防 护棚; 6、 临边必须设置可靠的防护栏杆。 五 挂篮施工 1、 结构稳定性安全检查 2、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3、 临边必须设置可靠的防护栏杆。 4、 施工过程,航道封闭情况 六 施工机具 打桩机施工 1、 打桩机械准用证齐全、有效; 2、 打桩机超高限位装置符合要求,作业区域 5 米以内无高 压线; 3、 起吊钢丝绳润滑良好,无断 线超标现象; 4、 桩机走车轨道铺设应符合出厂说明书规定; 5、 电动机械电源接线及控制系统接触可靠, 连接电缆无破 损。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21 小型施工机具监理监控要点 1、 搅拌机与砂浆机必须设置专用开关电箱,搭 设操作防护 棚,挂 设安全操作规 程牌,验收合格牌; 2、 木工平刨机、电锯应搭设 防护棚, 设置专用开关电箱安全装置 齐全,挂设安 全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 3、 电焊机应配置专用开关电箱、二次 侧空载降压装置,一次侧电源线不超 5 米, 外壳有可靠接地、进出线侧设 防护罩有防雨措施,挂 验 收合格牌。 4、 手持电动工具应设置开关电箱,有可靠接地装置,施工人员操作磨石子机、 一类手持工具和潜水泵等必须穿绝缘鞋,戴 绝缘手套。 七 操作平台 落地操作平台搭设监理监控要点 1、 底部坚实平整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2、 立杆、剪刀撑、拉结符合施组设计要求 3、 操作施工作业面四周防护严密、牢靠、安全; 4、 登高扶梯齐全,进入作业 面的通道牢固平整,无明 显高低; 5、 操作平台搭设完毕经项目负责人验收, 验收合格后应挂 设验收合格牌,限 载 标志牌(内外均挂)方能使用。 八 个人防护 1、 安全帽佩戴正确,系好帽扣; 2、 安全带完好无缺,使用时 高挂低用; 3、 绝缘靴、绝缘手套、电焊工脸罩应完好并准确使用。 4、 专业施工人员须持证上岗; 5、 危险作业应有保护人员。 九 特殊工种 1、 专职安全员须持建筑行业培训的上岗证 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要持经委颁发的上岗证井架搭设操作人 员须持提升井架 搭拆操作证,其有效期为 2 年(架子工不能搭 设井架); 十 拆除工程 1. 施工班组拆除前人员安全培训2. 周边建筑物、线路、人行通道安全、拆除围挡防护 8.6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巡视检查内容: 8.6.1.1 脚手架的显著位置是否固定有“验收合格牌”; 8.6.1.2 基础是否夯实、平整无 积水,底座下 应垫统长厚度大等于 50 的木板或槽钢,底座是否移动, 立杆是否悬空; 8.6.1.3 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 件、支撑、门洞桁架是否符合要求; (1)杆件设置要求: 搭设高度 立杆形式 立杆纵距 30m 以下 单立杆 1.8m 30m40m 单立杆 1.5m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22 40m50m 单立杆 1.0m 30m50m 双立杆 1.8m 自立杆顶部算起,往下 30m 范围内可用单根钢管,再往下至地面部分,里外立杆均 为双根钢管, 顺 纵墙并列组成,并用扣件紧固;搭 设高度超过 50m 时,不能采用落地脚手架,应采用其他形式。 (2)杆件的连接要求: 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 层各部接头必 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扣件应交错 布置,两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 在同步内。 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的 接头不宜在同步或同跨内。搭接 长度不应小于 1m,应等距离设置 3 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 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 100mm。 剪刀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 长度不应小于 1m,应采用不少于 2 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 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 100mm。 8.7 大型设备吊装作业检查内容: 8.7.1 审查大型设备吊装方案是否包含下列内容: (1)吊装作业施工组织体系(负责人、 现场吊装指挥、吊机 驾驶 、起重工等人员的职责及具体人员名 单); (2)吊装作业现场平面布置图; (3)吊机站位及设备吊装前后位置图; (4)所选吊机工况性能表; (5)吊装作业立面图(每台设备均单独绘制); (6)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书(吊机操作人员、起重工、吊装指挥等); 8.7.2 吊装作业中使用的吊机设备应进行报审,施工 单位应 填报“施工机械、安全设施验收核查表 (沪 A2 表)”,并附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吊机使用证、施工单位检查验收记录等资料 8.7.2.1 设备重量大于 100 吨的吊装作业,吊装方案必 须经过专 家论证。 8.7.2.2 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复核下列内容: (1)实际吊装重量应为设备重量、吊索具、附件等重量之和,是否符合; (2)根据吊机吊装作业的回转半径、吊臂 长度等参数复核吊机工况表中的起重量是否大于 实际吊 装重量; (3)吊机站位的地基是否按方案要求经过处理,其承 载能力是否 满足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23 (4)吊装作业中使用的平衡量等重要附件是否有强度计算书。 8.8 施工机具的巡视检查内容: 8.8.1、钢筋机械的巡视检查内容: (1)机械安装后,应经有关部门检查验 收,并确 认合格(查记录 ); (2)设备的外壳应做保护接零,开关箱内 应装设漏电保护( 30mA0.1s); (3)冷拉场地应设置警戒区,设 置防护栏及标志。冷拉作 业应 有明显的限位指示标记,钢丝绳应经 封闭式导向滑轮与被拉钢筋方向成直角,防止断筋后 伤人; (4)对焊作业应有防止火花烫伤的措施; (5)明露的机械传动部位应牢固、使用的防 护罩。 8.8.2、电焊机的巡视检查内容: (1)电焊机进场后应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并确 认合格(查记录 ); (2)设备外壳应做保护接零,开关箱内 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3)电焊机应装二次空载降压保护装置或装防触电保护装置; (4)一次线的长度一般不超过 3m,一次 线外应穿管保护; (5)焊把线长度一般不应超过 30m,并不准有接 头; (6)电源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 (7)露天使用的焊机应该设置在地势较高且平整的地方,并有防雨措施。 8.8.3、搅拌机的巡视检查内容: (1)搅拌机进场后应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并确 认合格(查记录 ); (2)设备外壳应做保护接零,开关箱内 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30mA0.1s); (3)搅拌机空载或满载运行时检查传动机构是否符合要求,钢丝绳磨损不超过规定,离合器、制动 器灵敏可靠; (4)自落式搅拌机出料时,操作手柄 轮应有锁住保护装置; (5)露天使用的搅拌机应有防雨棚; (6)搅拌机上料斗应设保险挂钩,当停止作 业或维修时, 应 将料斗挂牢; (7)各传动部位都应装设防护罩; (8)固定式搅拌机应有可靠的基础,移 动式搅拌机应在平坦 坚硬的地坪上用方木式撑架架牢,并 垫 上木板保持平稳。 8.8.4 钻孔灌注桩桩机的巡视检查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24 (1)桩机应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核发的准用证,进场安装后应经 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并确 认合格(查 记录); (2)桩机应有超高安全限位装置,且灵敏可靠; (3)桩机行走路线的地面耐力不小于 83kPa,并 应平整压实 ,场地坡度不大于 1%; (4)桩作业应有专项施工方案; (5)桩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8.9 临边巡视检查内容: 所有临边(无外脚手)均必须设置防护栏杆。防 护栏杆的搭 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 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 1.01.2m,下杆离地面高度为 0.50.6m。横杆长度大于 2m 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2)栏杆柱必须固定牢(按有关方案规定设置); (3)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 栏杆下边设 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 18cm 的挡 脚板或 40cm 的 挡脚笆。 8.10 挂篮等悬空作业巡视检查内容: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上(含 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 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1)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 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2)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 恶劣气候,不得 进行露天攀登与 悬空高处作业; (3)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 须牢固可靠; (4)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5)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必 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6)悬空作业当无可靠的安全设施时,必 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 险钩。 8.1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巡视检查内容: 1、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遇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如下表 所示: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25 外电线路电压 lkV以下 110kV 35ll0kV 154220kV 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 距离(m) 4 6 8 10 15 2、 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情况是否符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1) 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是否与“临时用电 施工组织设计” 一致;(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2) 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 电器的类型、 规格是否与“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一致; (3)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且使用五芯电缆; 4、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 护接零外,必 须在设置 负荷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器(总配电 箱或分配电箱中设置漏电保护器); 5、 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6、 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7、 架空线路必须用绝缘导线,以 绝缘子支承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8、 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 2m 高度至地下 0.2m 处, 必须加设防护管套。 9、 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 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 绝缘 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 定点间距应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 电缆 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 2.5m。 10、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和使用要求。 (1) 配电箱应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2)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 在干燥、通 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撞击、强烈振 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 所; (3)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 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 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 通过接地铜牌连接; (4)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 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5) 分配电箱应装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 熔断器; (6)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 的用电设备(含插座); (7) 开关箱中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 电保护器;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26 (8)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 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 导线束不得与箱体 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 或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 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线; (9)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 检查、 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 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0)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11、 照明: (1) 照明专用回路应有漏电保护; (2) 照明的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 规范的 规定,不得使用 绝缘老化或破损的 器具和具材; (3) 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 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 2.4m 等场所的照明,电源 电压应不大于 36V; 2)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 24V; 3) 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 电源电压不得 大于 12V; 4) 使用行灯的电源电压不超过 36V。 8.12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巡视检查内容: 1、 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并保持完好状态。灭火器具应当设置在醒目和便于取 用的地方。临时搭建的办公、住宿场所每 l00m2 配备两具 灭火级别不小于 3A 的灭火器;临 时油漆间、易燃易爆危 险物品仓库等每 30m2应配置两具灭 火级别不小于 4B 的灭火器; 2、 现场动用明火(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等)必 须经过审 批; 3、 电工、电焊 工、气 焊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保管员 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规 定,持证上岗; 4、 电(气)焊、切割的作业点应当远离易燃易爆危险性物品及可燃物品,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 当落实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现场监护;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27 5、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动用明火作业: (1) 现场操作工没有操作证的; (2) 在动用明火审批的范围内而未履行审批手续的; (3) 现场操作工不了解动用明火作业现场周围情况的; (4) 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冷却、隔音、隔热的部位,在火星能飞溅的地方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的; (5) 作业现场附近堆有易燃易爆危险品,未做 彻底清理或者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 (6) 作业现场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 (7) 交叉施工作业中,动用明火危及其他施工 设备和人员 安全的; (8) 散落的火星危及毗连或邻近建(构)筑安全的; (9) 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现场操作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的; (10) 按有关规定禁止动用明火的。 6、 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小于 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 5m。 7、 施工现场禁止随处吸烟,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可燃材料堆场、废品集中站及施工作业区 等处应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 8.13 文明施工的巡视检查内容: 1、 工地围栏的设置 (1) 在本市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及机场、码头、 车站广 场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不得低于 2.5m,使用的材料应保 证围栏稳固、整洁、美观; (2) 在其他路段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不得低于 1.8m,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栏稳固、整洁。 2、 工地图牌的设置 图牌应设在大门进出口的醒目处,包括: (1) 标牌: 1) 施工单位及工地名牌(并附有监督电话); 2) 工程概况牌; 3)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牌; 4) 防火须知牌; 5) 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 6) 工地管理人员名单牌;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28 7) 安全生产无重大事故计数牌; 8) 文明施工承诺牌; 9) 环保措施承诺牌。 (2) 二图: 1) 施工现场平面图; 2) 施工现场卫生包干图。 3、 工地排水要求: 建设工程工地应严格按防汛要求, 设置连续、通 畅的排水设 施和其他应急设施,防止 泥浆、 污水、废水外流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 4、 工地其他临时设施的要求: (1) 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分隔; (2) 施工区域或危险区域有醒目的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3) 建筑材料在固定场地整齐堆放; (4) 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场 地平整,无大面 积积水。 5、 工地环境卫生: (1) 按照卫生标准和环境卫生作业要求设置相应的厕所和生活垃圾容器,并落实专人管理, 按规定时间清除; (2) 按照卫生、通风和照明要求,设置茶亭、更衣室和其他必要的 职工生活设施,并建立定 期的清扫制度。 6、 施工人员文明施工作业要求: (1) 施工中产生的泥浆和其他废弃物,未 经沉淀不得排放; (2) 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堆置在规定的地点,不得投入河道和居民生活垃圾器; (3) 施工中不得随意抛掷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他杂物。 7、 对施工单位管理的要求: (1) 完善技术和操作管理规程,确保防汛 设施和地下管线的畅通、安全; (2) 采取各种措施,降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 利用各种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杂物飘散; (4) 运用其他有效方式,减少施工 对市容、绿化和环境的不良影响。 8.14 安全巡视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29 8.14.1 当发现有严重违规作业,应立即制止; 8.14.2 当发现违规施工或存在安全隐患, 应签发监理工程 师通知单(B1),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 后,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注意监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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