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细则(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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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字数:28827 总字符数:2935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监理范围、原则和目标监理范围:根据与 公司(业主)签署的监理委托协议,对 路合同项目的全部工程,实施质量、进度、费用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控制,和对施工合同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使工程按有计划有序的进行。监理原则: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监理目标:被监理项目的所有工程质量、进度、费用均满足合同要求,工程质量的合格率达到100%,力争优良。工期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以合同要求的总工期为控制目标。费用在保证施工质量和满足进度要求的前提下,正确计量支付,尽量控制延期、索赔事件的发生,使工程投资控制在施工合同总价和合理增加的范围内,最终使业主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第二条 监理依据1 交通部颁发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2 省市工程施工监督监理有关规定3 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施工监理协定4 业主和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及文件确定的有关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5 在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有关会议记录、函电和其他文字记载6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签发的所有施工图纸和所有指令第二章 监理组织机构第三条 监理机构的设立第四条 监理机构框图第五条 主要监理人员名单第六条 总监办的职责范围1 接受总公司,贯彻公司的管理制度,对驻地监理办公室进行领导和业务指导与帮助,制定监理机构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2 承办对业主和有关主管部门的报告、报表和支付证书。3 制定适合本工程的监理制度、监理程序、监理用表及计划、进度、计量管理图表。4 主持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根据业主授权范围审批延期、索赔、工程变更等。5 检查驻地监理办的监理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协调各驻地办的工作和个施工合同段的施工活动。6 签发有关文件、电报、信函、开具证明等。7 负责组织全线的监理培训,负责主持有关技术或合同管理会议。8 对设计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进行业务交涉。9 组织第一工地会议,参加驻地办与承办人的联席会议。检查监督决议的执行。10 审批承包人的总体及重要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 计划安排。11 审批工程分包。12 抽检个合同段的工程质量,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当工程质量事故严重偏离合同要求且造成不良影响时,征求业主意见后,下达停工令。13 掌握整个工程动态,控制工程进度和费用,汇总驻地办上报的各种报表,审核、上报、归档。14 参加本工程的交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等的验收。15 组织整个工程的交工验收监理文件的编制工作。第七条 工程部的职责范围除应承办总监办的职责第1第15外尚有以下职责:1 协助驻地办审查试验段方案、工艺和特殊处理措施。2 协助驻地办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并审批质量自检系统。3 编写监理报告中有关工程质量、变更等章节的内容。4 完成总监办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八条 合同部的职责范围除应承办总监办的职责第1第15外尚有以下职责:1 协同工程部审查承包人的重要施工方案。2 审查有较大变动的工程数量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3 检查驻地办报送的月支付证书及原始凭证等,审查和修正月支付证书、最终支付证书和合同终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明。4 审查处理承包人提出的延期与费用索赔等。5 审查议定工程变更单价。6 编写监理报告中有关计量支付、计划管理、合同管理等章节的内容。7 完成总监办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九条 综合部的职责范围1 负责总监办各种文件、资料的打印、收发文件的登记、编号、送阅和整理归档。2 负责会议纪要、有关简报、情况反映、工作总结的编写,会议记录的整理。3 负责总监办公章的管理,人员考勤和日常财务开支的管理。4 负责来往人员的接待和业务联系、洽谈工作。5 负责车辆、设施、办公用品及其他物质使用的管理工作。6 负责监理人员的食宿、交通、安全。7 完成总监办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条 工程部试验室的职责范围除应承办总监办的职责第1、第2、第3、第5、第7、第12、第14条外尚有以下职责:1 检查各标段对试验标准和规程的执行情况。2 提供或补充各种试验表格或批准承包人的试验表格式样,提供各种有关试验统计报表的格式,管理试验统计报表及有关试验资料。3 协助驻地办试验工程师检查承包人的试验室及其试验仪器、设备及人员,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定期标定(检定)仪器、设备。4 对工程进行抽样检查,并负责驻地办无条件完成的项目试验。5 组织合同段承包人试验室负责人与驻地办试验工程师联席会议。6 参与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及重要工程的试验工作。7 编写监理报告中有关试验、质量检验等章节的内容。8 完成总监办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一条 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职责范围1 在总监办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合同文件,对合同段工程进行全面监理,组织执行日常监理工作。2 审查承包人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提出意见报总监办,批准承包人的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和临时用地的租用计划,监督承包人进度计划的实施,对严重滞后于计划的工程敦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并报总监办。3 现场复核施工图设计资料,审查承包人的恢复定线测量成果,若超出允许误差范围,应报总监办,验收承包人测量的地面线。4 审查或批准承包人的变更设计,授权批准的项目如下:路基工程(工程量清单200章)中项目202-1-202-3(清场至拆除结构物),项目203-1-C(清除淤泥)工程数量的增减,项目201-1个别不良地质地段的换土、填片石及砂砾、碎石垫层的处理。涵洞位置、孔径、长度的调整,迎送水调治工程的改变。挡土墙、护面墙、护坡长度、位置的一般改变。排水工程长度、位置、结构型式的一般改变。小桥、涵洞及防护工程基础深度或工程处理的调整。在批准变更时,工程数量的改变力争做到工程总量的平衡或减少,批准一个变更指令增加的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万元。审查或批准的工程的变更设计均应报总监办。5 审查承包人的任何分包人的资质、分包工程种类及工程数量,提出意见报总监办。6 检查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仪器及各种材料,批准承包人用于施工的设备和材料,对承包人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案、标准试验予以审核、签认。7 审批承包人的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检查和认可承包人的定线定位、施工方案、进度计划、标准试验、自检体系、材料进场及设备,签发分项工程开工令。8 按照技术规范、设计图纸、检测评定标准的规定,在承包人自检的基础上进行平行检测试验(无力做的要报告总监办),控制工程质量。所有工程,驻地办的平行检测试验为承包人应检测频率的20%以上,作为签认计量支付的依据。驻地办的检测试验可沿用承包人的试验设备和人员。9 控制和评价工程质量、投资和进度,向承包人签发工地指令、函件,对不符合合同、规范和图纸的工程,指令承包人返工,情节严重的报总监办批准下达停工令,情况紧急或由于安全原因可指令承包人暂时停工,但须报总监办备案。10 及时对有关变更资料做好记录,防止索赔。对发生的工程延误、索赔、争端、重大事变、支付和履行合同中发生的特殊情况,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监办。11 每月召开工地会议,驻地办和承包人现场协调会,编写会议纪要,应及时抱总监办。12 建立合同段工程数量台帐,核实工程数量,如有较大变动,应及时报总监办。13 负责工程中间计量,审核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报表、清单支付报表、计日工支付报表、初签中期支付证书。14 主持分项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15 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办理保险,要求承包人委派安全保护人员及配备安全设施,保护工程及施工安全。16 审查承包人的质量自检体系。17 填写监理日志,编写监理报告,每半月向总监办报告工地情况,进行施工监理资料、档案的管理。18 审查和签证承包人的竣工图纸和检测试验资料,编写合同段工程监理报告。19 参加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在缺陷责任期内检查工程的维护和完善情况,参加缺陷责任期验收工作。第十二条 各级监理人员的职责范围一 项目经理的职责范围:1项目经理代表公司行使管理职权,全面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对监理项目进行全面的领导或监督,对公司经理负责,保证施工监理合同的正常履行。2负责监理项目的人事、财务、行政后勤、政治思想工作。3协助总监做好监理项目“三控一管”(进度、质量、费用控制、合同管理)工作,保证监理项目的正常进行。4协助总监编制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5参加业主召开的有关监理工作的布置及重要会议,做到上传下达,互相沟通。6建立监理项目的内部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工作程序、作息时间、考勤制度、奖惩办法、档案管理制度等,并督促执行。7主持监理机构的办公会议、生活会议,搞好内部团结,保证监理机构内部紧张有序的工作。8根据工作需要,征得总监同意,有权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安排和调整。9监督检查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在公司授权范围内,有权对监理人员的待遇进行调整或奖惩。10做好监理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做好后勤保证工作。11搞好内外部的协调工作。12教育监理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秉公办事、热情服务。二 总监、副总监的职责范围:1解释或修正合同文件中不明确或不一致的地方。2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监理业务、分管总监办工程部、合同部。3审查处理各驻地办的报告和函件。4签发总体工程开工令,签发在业主授权范围内的有关指令和各标段的支付证书,月进度报告,竣工的永久工程的验收交工证书。5审批重大工程变更、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裁决重大合同纠纷。6向项目经理推荐总监办各部主任、驻地办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人选。8巡视、检查、督促驻地办的工作,抽检监理人员的监理日志,及时指出可能出现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9负责监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补充和解释。10组织编写监理月报,按时向公司和业主报告工作,签署监理情况报告、通报等。11副总监协助总监工作并负责分管部门的组织领导工作。三 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简称高监)的职责范围:1 全面熟悉合同文件,纠正设计图纸中的明显错误,必要时应报总监办。2 巡视检查施工质量、进度及施工方法,及时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般问题。根据合同规定签发指令,重大问题应及时报总监办审查。3 审查处理承包人的报告、报表、函件和计算书,必要时报总监办。4 签发分项工程开工令、暂时停工令、复工令,审批授权范围内的分包工程和分包商,初签中期支付证书和最终支付证书,签发中间交工证书。5 审批一般和重要工程变更,对重大工程变更提出处理意见。6 参加延期和索赔的处理,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总监办。7 审查和批准承包人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8 主持工地会议,研究和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9 主持驻地办的一切监理业务工作。10 主持制定实施过程中的有关监理细则。11 检查监理人员的监理日志,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12 对承包人的施工现场中的不称职的主要施工人员指令进行更换。13 协调业主和承包人之间有关合同或起因于合同的争议。14 在缺陷责任期内组织检查工程缺陷并签发缺陷责任证书。15 副总监协助总组织编写监理报告、监理总结。四 道路、结构工程师的职责范围:1 按规范要求负责分管段工程的监理工作。2 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计划和施工组织计划,提出审查意见,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3 现场检查,核对设计图纸及设计资料,当发现图纸中标高、基线、位置、尺寸等有遗漏或错误时,应及时予以更正,在施工中如发现设计图纸有局部不合理之处,应及时向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反映,根据工地实际情况会同设计代表,通知承包人作出处理。4 在分项工程开工前,检查承包人的机械设备、人员、施工组织计划、施工工艺、工程用料等提出是否同意开工的意见。5 审批承包人提出的分项工程原始断面图、施工图、其他临时工程图及变更设计图,对重要工程变更应包总监办。6 审批承包人的检验申请批复单,对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进行抽检,签认承包人提供的各种中间质量检验报告,签认中间交工证书。7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深入工地,详细检查并签认施工的各部位、个环节和每道工序的质量,及时处理承包人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向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8 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制定控制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的各种图表,管理好施工监理原始记录、技术档案。9 领导和检查现场监理员的工作,填写监理日志并检查监理员的监理日志,办理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安排的其他工作。五 试验工程师的职责范围:1 负责管辖各标段的一切试验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工程使用的材料、配件和成品、半成品及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试验工程师应与道路工程师、结构工程师紧密配合,协调工作。2 熟悉合同条款、规范、设计图纸和试验规程,监理工地试验室,具体规定各类试验的规程、记录等,审查承办人工地试验室的仪器设备和人员资质是否满足要求。3 监督承包人按规范要求进行操作,并按批量、频率进行试验,原则上工地试验和室内试验均须有试验监理人员在场。4 监督承包人定期检查工地试验仪器设备,检查各类拌合机的调校和运输,检查自菜材料的加工方法已及各材料的材质、规格是否满足要求。5 审查和评价承包人的试验结果,根据规范认可或否定材料的使用。6 签认标准试验和材料试验结果,必要时要做对比试验。7 按1020%的规范频率独立抽检,签认承包人的自检资料。8 全面负责试验监理的管理工作,整理试验结果、报告和其他有关检测材料,建立档案,妥善保管。9 负责安排、检查和指导试验监理员的各项工作,考核工作成果。10 完成高级驻地办交办的其他工作。六 测量工程师的职责范围:1 全面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2 配合道路工程师、结构工程师严格按规范要求的精度,监督检查承包人放线、放样、水准基点、高程测量,审批承包人测量的内外业成果及道路和结构物几何尺寸、标高等。3 负责检查承包人对水准点及其他控制点的护桩设施不受损坏,如有变更须在图纸上标明。4 承包人在进行施工前测量时必须在场,操作时随时抽测。各项测量记录要认真核对,经签认后承包人方可使用。5 审查承包人的检验申请,经现场检验校核后如符合规范要求的精度,方可签字认可,否则应将所有不合格部分及时通知有关人员。6 协助道路工程师和结构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报送的施工和竣工图纸,配合计量工程师进行收方丈量,审核计算数据。7 定期监督检查承包人使用的车辆测量仪器的精度。8 做好监理日志,及时向高级驻地办汇报工作。9 完成高级驻地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七计量支付合同管理工程师的职责范围:1 在高级驻地的领导下,负责本驻地办所管辖各标段的合同管理、计量支付、计划统计报表等工作。2 全面熟悉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规范和设计图纸,紧密配合专业工程师严格按合同文件和监理程序,及时准确地做好计量支付和月进度报表工作。3 对合同条款中含糊不清的地方请示总监进行解释,当施工合同条款有必要修改或补充时,协调个方面的意见并准备补充条款,由高级驻地审核后报送总监办。4 在授权范围内处理合同执行中的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工程变更、合同纠纷等事宜。5 深入施工现场,随时掌握施工现场工料机状态和工程进展情况,配合专业工程师做到数量真实,计算准确。6 审核承包人申报的支付证书,做到每项工程数量均有签证的检验单、中间交工证书和工程数量计算表。计日工、工程变更、价格调整、材料预付款、索赔均有签认的凭证,报送的购货发票等应有依据。7 负责督促承包人及时准确的上报工程进度报表,并保证在10天内完成审核和签认工作。8 负责收集汇总按时报送应报的记录、纪要和各种报告,经高级驻地办签字后报总监办。9 负责来往文件管理,做好归档工作,所有计量支付、工程统计、各种报告、工程日志均应妥善保管,便于查阅,随时准备提供有关统计资料。10 参与单价变更的审查工作。11 配合有关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进度计划。12 完成高级驻地办交办的其他工作。八 监理员的职责范围:1 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掌握技术、质量标准,做到有效的控制施工质量。2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制定施工范围内的道路桥涵等工程的现场监理工作,发现隐患和质量问题及时报告。3 按审定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检查承包人的人员、机械、材料供应是否落实及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规范,在施工的过程中,检查承包人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滞后等问题时,应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4 严格执行现场旁站监督的规定,检查和认可承包人的每道工序,对不符合规定的部位及时要求承包人纠正,对隐蔽工程和重要部位要全过程旁站,应切实监督,对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配合专业监理工程师按规范检查承包人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签认同意或不同意承包人继续进行下道工序。5 协助专业工程师按期核实长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计算表。6 协助专业工程师绘制责任施工地段或部位的质量和进度控制的各种图表,按要求做好监理记录、监理日志和应上报的各种报表,定期和不定期向驻地专业工程师汇报工作。7 参与现场检验、测量等工作,与试验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协同作业。8 办理高级驻地专业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九 试验员的职责范围:1. 在高级驻地实验工程师的领导下,熟悉并掌握本项目的实验技术规范和实验方法,有效地进行工地实验和质量控制的监理工作。2. 监督承包人的各种实验工作,包括取样(现场取样、自采加工材料取样、料堆取样)试验制备,各种标准试验,野外和室内检验试验;拌合机校正;操作、试验路施工等均应旁站监督,所有试验记录必须经试验人员复核签字后方能有效。3. 整理各项试验记录,报告并分类归类。4. 对任何有怀疑的试验结果,应进行证实试验。5. 随时督促检查核准试验仪器设备,保证所有的实验在足够精度下进行。6. 完成试验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四章 工程质量控制第十三条 质量监理的任务与目标质量监理的任务是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制止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不利因素,从而达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项目符合合同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第十四条 质量监理的依据1 施工合同和监理委托协议。2 已批准的合同设计文件、图纸、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批准修改的图纸。3 技术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设计图纸所列的设计规范、规程、准则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5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059-95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93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03-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土工试验规程JTJ031-93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J058-94公路工程石料试验规程JTJ054-94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J057-94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J076-95公路工程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032-94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J053-94公路工程金属试验规程JTJ055-83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4本公司根据监理规范编制的质量监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质量监理的组织保证体系为了完成 路项目施工监理任务,监理建立了 路总监理办公室,在总监办内设有工程部,负责整个项目的质量控制(试验、测量、路、桥等)及管理,在总监办下设 个驻地办,从测量、试验、现场监理等不同角度全面控制质量。派有经验丰富的高级工程师出任总监,派有一定经验的高级工程师出任驻地办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兵把守,并派有足够数量的监理员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以便实现全过程监理。第十六条 质量控制的程序1 质量监理程序的有关规定(1) 质量监理程序是监理工程师为有效控制质量按规范和施工时间先后顺序而确定的施工步骤,是用来指导与约束监理工程师工作,协调监理与承包人工作关系的规范性文件,也是衡量监理工作质量的主要尺度之一,监理与承包人偶都必须严格遵守。(2) 监理工程师应在开工前向承包人提出对所有工程都通用的基本程序和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结构、路基、路面等)的工序检查程序及说明,供监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共同遵守。(3) 为保证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应做到“六不准”:即人员不到位,机械材料设备准备不足,不准开工;未经检查认可的材料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施工工艺,施工中不得采用;未经批准的图纸不准施工;前道工序未经验收后道工序不准施工;未合格的工程不准计量支付。2 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所有工程都应按开工申请批准、工序完工后检验、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签发中间交工证书三个环节控制。其基本程序流程图见图四-1,具体说明如下:(1) 在各单位工程、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工之前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告并进行审批。开工报告应提出工程实施计划和施工方案;根据技术规范列出本项工程的质量控制指标及检测频率和方法;说明材料、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等的准备情况;提供放样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监理工程师审查后认为各项条件都已具备批准开工。单位工程、分部及分项工程的划分见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4附录A.(2) 在每道工序完工后,承包人应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报质量检验申请批复单。(3) 监理工程师紧接承包人自检或在承包人自检的同时对每道工序进行检查验收并签认,对不合格工程应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认可,后道工序不得进行。(4) 当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自检资料不全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5) 监理工程师对所完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应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应做测量或抽样试验。检验合格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项工程的施工。(6) 对填发了中间交工证书的工程,方可进行计量,并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计量表,完工项目的资料不全可暂不计量与支付。3 质量控制的工序检查程序:(1)工序检查通用程序(框图见图四-2)工序是工程的基本单元,工序控制是质量控制的核心。只有工序质量保证了,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才能保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保证了,总体质量才能保证。因此任何工程质量除了必须遵循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外,还应根据专业特性遵循相应的工序检查程序。工序检查程序项目很多。但都必须遵循以下工序检查通用程序。(2)常见的工序检查程序常见的工序检查程序按专业划分,如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试验工作等,其程框图见以后各节。4、监理试验室的工作程序(1)通用程序(见图四-3)(2)底基层、基层混合料及配合比试验程序(见图四-4) (3)中心试验室工作程序(见图四-5)5、路基工程工序检查程序(1) 表土清理填前压实工序检查程序(见图四-6) 注:1 准备工作就绪,按本汇编之一 2 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填报路基开工申请批复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批(2) 填方铺筑压实工序检查程序(见图四-7)图四-7 填方铺筑压实工序检查程序注 填方在正式开工前应做试验路段并填写试验总结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然后再正式施工(3) 挖方路基工序检查程序(见图四-8)图四-8 挖方路基工序检查程序注 根据施工顺序安排开挖前原地面标高、计算断面标高、土石成份变化标高测量(4) 支挡构造物工序检查程序(见图四-9)见图四-9 支挡构造物工序检查程序(5) 预压路堤监理程序(见图四-10)图四-10 预压路堤监理程序(6) 挤实砂桩、反压护道加预压路堤监理程序(见图四-11)图四-11 挤实砂桩、反压护道加预压路堤监理程序(7) 结构物侧、背回填监理程序(见图四-12)图四-12 结构物侧、背回填监理程序回填监理程序说明:1.审查开工报告 回填开始前,承包人应提交开工报告。监理工程师首先要审查回填工作计划是否可行,回填材料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用20%的规范要求频率予以抽检,同时检查压实机械是否适用等。如具备了开工条件,及允许开工。2检查回填范围 任一结构物在回填之前,承包人都应通知监理工程师检查回填范围。监理工程师根据规范要求、图纸说明或总监办或高级驻地办下发的函件检查各种类型结构物侧、背的回填范围是否满足有关规定。如台背填土顺路线方向长度,顶部为距离翼墙尾端不小于台高的34倍,底部距离基础内缘不小于2米。拱桥台背填土长度不小于台高的34倍。涵洞填土长度每侧不小于2倍孔径长度。3对填土质量的检查 首先检查回填土是否砂类土或渗水性土,若非渗水性土,应掺外加剂(水泥、石灰),其次检查每层的松铺厚度是否小于15厘米,压实度是否达到技术规范的要求。压实度检查的频率为:对于回填量大的,每50平方米检查一次,不足50平方米时至少检查一点,每点都应合格。4回填工作的验收 回填工作的验收主要是检查承包人的自检资料和旁站监理的检查资料。如果检查频率和检查结果均符合规范要求,即可签字验收。(8) 路基工程完工(或路基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工)质量验收监理程序(见图四-13)图四-13 路基工程完工质量验收监理程序6路面工程工序检查程序:施工阶段底基层、基层工序检查程序(见图四-14)图四-14 底基层、基层工序检查程序底基层、基层完工验收阶段工序检查程序(见图四-15)图四-15 底基层、基层完工验收阶段工序检查程序施工阶段沥青砼路面试铺工序检查程序(按每一个层次)(见图四-16)图四-16 沥青砼路面试铺工序检查程序施工阶段沥青砼路面工序检查程序(见图四-17)图四-17沥青砼路面工序检查程序沥青路面面层完工验收阶段监理程序(见图四-18)图四-18 沥青路面面层完工验收监理程序施工阶段水泥砼路面工序检查程序(见图四-19)水泥砼路面工序检查程序注:本程序为真空吸水工艺,如为大型摊铺机铺建筑则需要做局部修改水泥路面完工验收监理程序(见图四-20)图四-20水泥路面完工验收监理程序7桥涵工程工序检查程序基坑开挖工序检查程序(见图四-21)图四-21 基坑开挖工序检查程序钻孔桩工序检查程序(见图四-22)图四-22 钻孔桩工序检查程序砼墩台工序检查程序(见图四-23)图四-23 砼墩台工序检查程序混凝土工程工序检查程序(见图四-24)图四-24 混凝土工程工序检查程序钢筋工程工序检查程序(见图四-25)图四-25 钢筋工程工序检查程序管涵、通道与箱涵工序检查程序(见图四-26)图四-26 管涵、通道、箱涵工序检查程序先张法预应力梁(板)工序检查程序(见图四-27)图四-27 先张法预应力梁(板)工序检查程序注:本程序适用于通过台座端横量全数钢绞线一次张拉的工艺,如用逐根张拉工艺则程序应略做修改程序说明:各项原材料、机具、模板都应准备妥当,原材料出厂证明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完成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方案并进行誓言验证,最后将配合比报告送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人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后即可编制开工报告。报告中要说明预制梁(板)用于哪些桥,说明开工日期、进度计划、雨季完工日期、计划采用的施工工艺、浇筑地点、台座情况、材料、机具准备情况等,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即可开工。对预应力用的钢绞线,应按台座锚固长度截断下料,在钢绞线受力部位绝不允许焊接,只能用联结器在两板之间积极性连接,否则整盘钢绞线只能按台座长度截断。截好的钢绞线要放在台座上,一端固定在钢梁上,另一端则通过锚碇板孔锚固在张拉板上,张拉板则通过千斤顶的作用施行张拉或放松。开始时张拉板对钢绞线进行张拉至张力的103%,再全部放松,进行非预应力钢筋的绑扎,支立模板涂刷脱模剂,放置空心成型胶囊并冲气。准备工作做完后即可封模。封模时应注意使预应力钢绞线能自由穿过端模,然后既可将钢绞线张拉到控制应力。张拉的千斤顶与油表必须经常校验,校验时千斤顶和试验机都要开动,并以千斤顶试验机的读数作为校正值,试验机的精度至少应为2%。钢绞线张拉至k值后,既可进行混凝土浇筑。浇混凝土时应注意胶囊是否扎缚劳靠,有无上浮现象。板梁的浇制应尽可能用平板振捣器进行外振,插入式振捣器容易碰到钢筋,浇混凝土时应注意预应力钢绞线失效段,用套管可避免发生错误。用塑料薄膜施工方便,但容易出错,必须谨慎。在浇完混凝土后,应维持钢绞线的张拉,此时千斤顶已经松开,靠固定板维持张拉,应注意随时检查变形量,如发现误差应予补救,否则该批预制板就要报废。经过检验,当混凝土达到28天标准强度时即可放张,放张时,应先检查锚固板上各绞线是否已在原地锚固好,再向千斤顶打油,至张拉到k应力,即可将锚固板松开,再慢慢放油使千斤顶退回,这时各板会有某些位移,属正常现象。放张后即可进行拆模检验,然后切断绞线,处理好板梁端部,记下系何桥何板何跨及浇制日期,便可起吊准备出厂,并开始下一轮的准备工作。 监理重点:a 经常检查千斤顶及校验油表;b 注意钢绞线张拉强度,即千斤顶读数和变形量读数;c 注意失效段钢筋的裹覆;d 张放前注意混凝土的强度检验。后张法预应力工序检查程序(见图四-28) 图四-28 后张法预应力工序检查程序注:当不用抽拔管道时,略做修改程序说明:2 承包人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主要是备好原材料,建设好预制场地,做好大梁底模和底模的基础,准备好模板机具如起重机设备等,建好混凝土预拌厂,备好运输设备。做好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并进行试验复核,连同原材料出厂证明一并报告监理工程师审批。3 承包人在做好初步准备工作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即可编制开工报告。开工报告的内容包括预制件名称及要供应的桥梁名称、开工日期、进度计划、预计竣工日期、材料、机具、模板、预拌场、水电供应、张拉设备、灌浆设备、锚具等。开工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即可组织开工。4 承包人在备好的底模上绑扎预先加工过的非预应力钢筋,按图纸所示位置绑好预应力管道,留好灌浆排汽孔,放好锚头垫板、支座垫板等,经过驻地监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才可安装侧模板,进行封模板。封模前应提醒施工人员注意放好保护层垫块或支架,清除模板内的杂物。5 浇注混凝土。在浇注工程中,监理人员要始终在现场旁站,要注意留取试件。一组进行标准养护用以检查混凝土的强度,另备若干组随梁做同条件养护,用以拆模和张拉。6 现场混凝土达到设计传递强度后,即可通过在孔道中预留的钢丝穿拉预应力钢丝束,把钢丝束穿入各孔道并装好锚具和千斤顶,接好油路。7 开动油泵向千斤顶送油,进行张拉,张拉至钢丝束控制应力的105%,再回油到100%,然后用千斤顶锚固住钢丝束,同时要测量钢丝束的伸长率,并进行核对,整个过程要做好张拉记录。张拉应按图示程序对称进行张拉,使梁的受力平衡,避免出现旁弯。8 张拉合格后即可进行灌浆,使孔道内包围在钢丝束周围都是水泥浆,浆的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强度用70X70mm立方体试块测试,水灰比为0.380.42,灰浆压力最高达0.7MPa。灌浆应重复一次,以免孔道不密实而留有空隙。9 灌浆完毕后,即可刷净锚头周围,支端模浇注混凝土封锚。10 从绑扎钢筋开始到灌浆封锚,监理工程师应始终旁站监督并进行检查11 封锚以后,承包人即可填写中间交工证书并送监理工程师签认。在梁(板)未达到设计强度前不宜起吊运输。监理重点:检查张拉千斤顶油表是否经常进行校对。检查张拉过程中预应力建立值、有无断丝滑移现象。检查混凝土强度是否达到应力传递强度。批准构件的起吊运输时间检查预留孔道位置是否符合图纸要求装配式构件预制、安装与砌筑工序检查程序(见图四-29)图四-29 装配式构件预制、安装与砌筑工序检查程序桥面附属工程工序检查程序(见图四-30)图四-30 桥面附属工程工序检查程序桥面混凝土铺装工序检查程序(见图四-31)图四-31 桥面混凝土铺装工序检查程序桥头搭板工序检查程序(见图四-32)图四-32 桥头搭板工序检查程序桥涵工程完工验收阶段监理程序(见图四-33)图四-33 桥涵工程完工验收阶段监理程序第十七条 现场监理一测量控制:在开工前,测量工程师会同设计单位在工地向承包人交桩,并核对资料及实地的导线点、水准点。监督检查承包人的实地定线、放样测量,检查测量记录,符合精度后签字认可。 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对控制工程的位置、高程、几何尺寸及其线性的准确性进行检查签认。 在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工程段落或总体工程项目的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时进行测量检查,汇总并提出各项工程的测量成果资料。通过上述一系列检测,使工程的位置、高程、几何尺寸得到严格控制。二试验控制:1 根据与业主商议结果不单独建立监理中心试验室,由中心试验室完成的任务将委托有国家资质认定的试验单位完成。2 驻地办的试验与检测将沿用承包人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承包人不得拒绝并应予以配合。3 原材料或商品构件采购前要求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以决定是否同意采购。4 材料及商品构件运到工地后,应按规定的批量与频率抽检,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5 开工前要求承包人提交有关土击实试验、集料级配试验、混合料配合比试验等试验报告,进行审查批准。监理工程师将进行平行对比试验,以验证承包人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决定其参数或指标是否可行。6 在施工中试验工程师对承包人按规范频率完成的路基填方、路面基层压实度、强度试验、混凝土强度、沥青混凝土密实度、油石比等试验进行监督检查,并按1020%的频率抽样试验以坚定承包人的试验结果是否真实可靠。当现场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时,驻地办试验工程师随时进行抽样试验或令承包人重新试验。7 对承包人已经完工工程进行的钻孔抽芯试验、结构物的加载试验等的试验方案、设备芯样制备进行旁站、审查、批准。8 在路基路面及需要通过预先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工程先进行工艺试验,然后依其数据指导全面施工。三现场监理现场监理是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遗迹材料、机械、配比等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全过程的旁站、全环节的检查,以达到对工程质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现场的监理工作内容:1 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期间每天对施工现场巡视一次,现场发现并处理施工质量问题。2 对承包人施工的隐蔽工程、重要部位工程、重要工序及工艺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其助理人员失信全过程的旁站监理,及时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对于关键、重要但相对稳定的工序实行部分旁站。对容易控制的工序实行巡视与抽查,随即抽验。3 现场监理人员应在每道工序结束后及时进行检查和认定,并现场监督承包人的试样抽取及施工记录。第十八条 质量事故处理 驻地办应安排好施工旁站,帮助承包人尽量避免工程质量事故,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质量事故,监理应:1 尽快到达事故现场,分析事故原因并对事故的前因后果做好记录。2 通过事故现场的调查、分析事故的原因,对事故作出处理,将情况抄报总监办并通知承包人。对较大事故,则由驻地办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监办审批。3 总监办在接到驻地办的质量事故处理意见后,应对现场建立对事故处理的建议进行审查,总监办工程部监理工程师应到事故现场进行查看,了解事故前因后果,在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对驻地办的处理意见作出批示。4 总监办对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批复后驻地办指示现场监理人员,监督承包人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做好记录。5 当发现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事故隐患时,驻地办驻标段现场监理工程师及时通知承包人现场负责人,并要求其采取切实的措施消除各种可能出现的质量事故。如果属于施工方法的问题,应要求承包人调整施工方法,严格按照施工规范组织施工。如果属于施工材料问题,则应要求承包人更换合格材料,同时应做好施工前材料的质量检验工作。6 当施工中出现不可预见的、可能危及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对国家财产造成损失的突发事件时,应协助承包人及时作出处理,防止事态的发展,保护国家财产和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7 事故结束后,驻地办应督促承包人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驻地办高级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报总监办备案。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框图如下(见图四-34)图四-34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第五章 工程进度控制第十九条 进度计划编制的原则和依据1、编制进度计划的原则:要求承包人编制进度计划时必须贯彻合同条件及技术规范,真实、可靠并符合实际,清楚、明了并便于管理,表达施工中的全部活动与其他的相关联系,反映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法,充分利用人力和设备,预料可能出现的施工障碍及变化。2、编制进度计划的依据 (1)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 (2)投标书中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 (3)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合同及供应计划。 (4)工程现场的特殊环境及气候条件。 (5)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设备能力。 (6)已建成的同类工程的实践及经济指标等。第二十条 总体进度计划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承办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其内容包括:1、工程项目的合同工期;2、完成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所需的工期,最早开始和最迟结束的时间。3、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需要完成的工程量及现金流动估算。4、各单位工程及施工阶段所需要配备的人力和机械数量。5、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等。第二十一条 年度计划的内容1、本年度计划完成的单位工程及施工阶段的工程项目内容,工程数量及投资指标。2、施工队伍和主要施工设备的数量及调配顺序。3、不同季节及气温条件下各项工程的时间安排。4、在总体进度计划下对各分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详细说明等。第二十二条 月(季度)进度计划的内容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月控制进度,随时对计划进行调整,月(季)计划内容如下:1、本月(季)计划完成的分项工程内容及顺序安排;2、完成本月(季)及各分项的工程数量及投资额;3、完毕各分项工程的施工队伍及人力和主要设备的配备;4、在年度计划下对各单位工程或分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详细说明等。第二十三条 关键工程进度计划的内容关键工程指某些起控制作用的工程,如桥梁、立交等,应单独编制进度计划,其内容如下:1、具体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2、总体进度计划及各道工序的控制日期;3、现金流动估算;4、各施工阶段的人力和设备的配额及运转安排;5、施工准备及结束清场的时间安排;6、对总体进度计划及其他相关工程的控制,依赖关系和说明等;第二十四条 进度计划的表示方式总体进度计划及关键项目的工程进度计划,一般可采用网络图、横道图,斜道图,或进度曲线等方式表示,年度、月(季)度计划可采用横道图、进度曲线及有关形象进度图表示。第二十五条 进度计划控制及其主要程序1、进度计划的控制将按照如下通用程序进行,即: 承包人编制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人组织实施,并自检-监理工程师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当计划与实际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人采取措施加快进度或调整计划-承包人报调整后的计划-监理工程师审批-继续执行。详见图五-1计划进度的总程序图。图五-1 计划进度的总程序图。2、进度计划的提交与审批程序内容,按图五-2计划编制与审批程序图执行。图五-2 计划编制与审批程序图3、进度计划的检查、调整程序、内容,按图五-3进度计划检查、调整程序图执行。图五-3 进度计划检查、调整程序图4、在承包人没有取得合理研期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过慢,不能按照预定的工期完工时,要求承包人采取加快措施赶上总进度目标。承包人提出的加快进度措施须监理工程师批准。其增加的施工费用,由承包人自负;因增加夜间施工或法定节假日施工而涉及业主的附后监督管理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费用数额及支付方式由业主、监理工程师及承包人协商确定。5、由于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原因或施工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而使工程进度延误并批准延期后,承包人对原来的进度计划应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计划实施。6、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进度的延误,而且承包人拒不执行监理工程师加快工程进度的指令,或虽采取加快进度的措施,仍不能赶上预期的工程进度并将使工程在合同期内难以完成时,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施工能力重新进行审查和评价,并应发出书面警告,还应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建议对工程的一部分实行强制分割或考虑更换承包人。图五1 计划进度控制的总程序框图图五2 进度计划编制与审批程序框图图五3 进度计划检查调整程序框图第六章 工程费用的控制第二十六条 工程量清单的管理一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1 监理工程师应熟悉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的内容,掌握工程具体项目的工作范围、内容、计量方式和方法。2 工程量清单数量应是合同图纸给定的数量,计量时以实际完成并经过驻地监理工程师实际确定的工程数量为准。3 工程量清单单价说明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要求承包人在中标后28天内,对所报单价的来源及其构成做详细的文字说明。4 工程量清单的变动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按合同规定办理工程变更,对工程量清单按下列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变更工程数量,工程项目内容及担架不变。在清单该项上盖以“量变”章并改正数量。变更单价,原项目内容及数量不变。在清单该项上盖“价变”章并改正单价。项目内容、单价、数量全部变更(包括整个项目取消)。在清单该项上盖以“取消”章。新增工程,即项目、单价、数量全部是增列的。在清单的所属的章增列该项,登记单价、数量、合价并按“XXX-X变X”进行清单项目编号,再盖以“增列”章。二工程数量清单的使用1 有具体工程单位的清单栏目 监理工程师必须按工程量清单标明的担架和实际计量的工程数量办理。 实际计量的工程数量与工程量清单给定的数量相比,自然增减幅度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应按第条办理。 工程数量自然增减的幅度,超出合同规定的幅度,应按合同的有关规定调整价格,并通过工程变更办理。2 以项目为单价的清单栏目驻地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实际情况项目计量划分的比例。3 暂估数量的清单栏目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控制工程数量4暂定金额的清单栏目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实际情况,部分动用、全部动用或根本不动用该项费用。 实际费用超出清单限额,必须通过工程变更办理5以时间为单位的清单栏目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工程实施具体情况使用第二十七条 工程计量一 工程计量的规定1 计量范围 工程量清单和工程变更清单的内容。 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的支出。2 主要计量依据 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合同图纸 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 合同条款 技术规范 补充协议 费用索赔审批书3 计量原则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严禁计量。 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计量 必须按合同图纸给定的净值及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方法计量二 工程计量的方式1 正常计量工程达到计量单位,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供计量的基础资料,并与其共同计量。监理工程师必须对计量结果作出准确的文字记录,并将计量记录的副本抄送给承包人或其代表。2 监理工程师要求增加计量次数驻地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工程特殊情况增加计量次数,应要求其提前3天向承包人发出通知,写明监理工程师准备何时对何种工程进行何种计量。3 承包人申请增加计量次数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申请增加的计量次数,应要求其3天,填写计量申请单,写明要求计量的原因、计量的工程部位和希望计量的时间。三 工程计量的程序1 计量通知或申请书工程需要计量时,监理工程师应向承包人发出计量通知,或由承包人填报计量申请2 审查有关文件资料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检查承包人为计量准备的有关资料,发现问题或不全时,应退还给承包人,暂不进行计量,或计量后暂不支付。3 填写中间计量表中间计量表必须在知底监理工程师旁站下计量,要清楚、真实地填写,并经过双方代表审核签认。对承包人在计量后14天内提出异议,监理工程师应进一步检查计量记录,按复议后的结果通知承包人。四 工程计量的主要文件组成1 中间计量表2 承包人的开工申请批复单3 承包人的质量检验申请批复单及有关的自检资料4 监理工程师的工程质量检验单及有关的质量评定意见5 工程发生变更,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变更令6 中间交工证书五 工程计量程序工程计量程序框图见图六1图六1 工程计量程序框图第二十八条 工程款支付的规定与程序一 前期支付1 动员预付款 驻地监理工程师受到并确定承包人与业主签定的合同协议及提供的履约担保或银行保含之后,应想业主签发按合同规定,承包人应得到的动员预付款金额的支付证明。 监理工程师应通过中期支付证书,对动员预付款分期按合同规定的方法予以扣回。扣回可采用下述方法:扣回时间开始与工程中期支付证书中工程量清单累计支付金额超过合同值20%的当月,止于合同规定竣工日期前3个月的当月。在此期间,从中期支付证书中逐月按等值扣回,扣回的货币种类与付款的种类相同。 F G= E(D1)3式中:G月扣除动员预付款书额(元/月)F已付动员预付款D中期支付证书中工程量清单累计制服达到合同金额20%的时间(月)E合同工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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