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花园二期(北2)、三期(西2)住宅工程四标段监理大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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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准则:守法、诚信、公正、科学 质量方针:以人为本、规范诚信、追求卓越、科学公正阳山花园二期(北2)、三期(西2)住宅工程四标段监理大纲第一章 工程概况根据本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介绍,具体为:1.1建设单位:苏州高新区阳山高科技产业开发有限公司1.2工程名称:阳山花园二期(北2)、三期(西2)住宅工程四标段1.3建设地点:苏州新区1.4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81950平方米,四标段:房号:3-920、923、926、928、930、932、3-096、097、098、099、100、101、102、103、104、105、106、107,面积约47250M21.5工程投资额:其中建安投资:四标段3076.2949万元1.6招标质量等级:合格1.7要求造价控制:控制在施工合同价内1.8招标工期:3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05年9月15日1.9 委托监理的范围及监理业务: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第二章 本工程特点本工程是高新区政府为招商引资、搞活经济,给老百姓办实事的安居工程,涉及老百姓安居和政府保一方稳定的大事。该工程实施结果的好坏不仅关系到老百姓的生活起居,影响老百姓安居乐业,而且影响政府形象,而本工程的监理是其中重要的一个环节。该工程它具有普通住宅(商品房)所应有的共性,同时也有自己的特点:2.1政府重视。本工程是政府为招商引资给失地农民集中修建的安居工程,是政府加快富民强市的重要步骤,能够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升政府形象。2.2老百姓要求高。老百姓为加快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牺牲,中国农民特有的恋土恋家情结,使得他们对新居往往很挑剔,对新居的质量、居住环境等要求很高。2.3工期紧,质量要求高。为了尽快给失去家园的农民一个温馨、满意的家,工期、质量必然比普通住宅要求更高。2.4设计标准不高。尽管政府对本工程高度重视,但是其他方面的因素导致了设计标准不高,尤其是防水等级偏低、防治质量通病方面的措施不够。2.5施工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技术力量投入不足。在动迁房工程实施过程中,尽管施工单位的资质比较高,但往往现场的技术力量薄弱,施工单位有关部门管理不到位,存在以包代管(以承包制代替管理)。2.6分包单位过多。防水、门窗、涂料、安装等工程分包单位过多,需协调的工作量多,造成管理难度加大。第三章 监理委托范围3.1遵照本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规定;3.2根据业主委托,对本工程的土建、水电等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实施监理。按照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的办法,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三方面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安全三方面实施管理,在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协调业主、施工、设计等相关单位间的关系,解决和处理各参建单位间的矛盾和问题,使本工程在保质、保安全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实现本工程的总目标。第四章 监理工作内容遵照本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规定,具体主要由以下四个方面组成:4.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4.1.1审查核对施工图纸;4.1.2检查开工前需办理的各类手续;4.1.3检查施工现场。4.2施工实施阶段监理工作4.2.1审查施工单位各项准备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施工许可证后与建设单位共同下达开工令;4.2.2督促施工单位施工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和实施;4.2.3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其实施;4.2.4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4.2.5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分包单位资质;4.2.6编制月用款计划;复核已完工程量(含变更工程量),签署工程月用款报告;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变更应及时批报;4.2.7审核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质量,必要时进行抽查和复验;4.2.8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必要时,应配合工程施工的需要进行24小时日夜监理,控制工程质量。对关键工序的实施旁站监控;4.2.9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核签证,主持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4.2.10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控制工程进度;4.2.11保管工程保险单据复印件,及时提醒委托人或施工单位办理保险延期手续,协助委托人或施工单位进行保险索赔;4.2.12督促执行承包合同,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委托人与施工单位之间的争议和相关施工单位之间的争议;4.2.13督促施工单位根据新区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对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予以确认;4.2.14组织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阶段验收及竣工初验,并督促整改;4.2.15协助委托人组织和参与设备调试和项目动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4.3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工作4.3.1检查督促并协助施工单位根据新区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整理工程竣工档案,并审查签认竣工图纸及资料,协助承包商移交工程档案;4.3.2协助委托人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提交工程施工质量的评估报告,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出整改方案,并督促施工单位限时进行整改;4.3.3工程竣工后协助委托人完成结算工程量的审核。4.4保修及工程移交阶段监理工作4.4.1保修期(期限按施工合同规定)间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应参与调查研究,确定发生质量问题的责任,共同研究修补措施并督促实施;4.4.2参与工程移交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第五章 监理工作依据5.1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法规及规章5.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5.1.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5.1.3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1.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5.1.5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5.2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5.2.1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汇编5.2.2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大全5.2.3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工作指南5.2.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5.2.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5.2.6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42-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建筑电气工程验收规范(GB50303-2002)等等5.3经批准的本工程项目文件5.3.1经批准的设计计划任务书及批文;5.3.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基建前期有关文件。5.4建设单位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5.5本工程的招投标文件、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及建设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涉及监理业务的合同。5.6现行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及相应执行文件。5.7本工程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5.8其他。第六章 监理控制目标按设计图纸要求,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现行的法规、规范、技术标准、定额、设计文件和合同条文,通过严密的监理组织、科学的监理方法、有效的监理手段严格把关,使工程在目标工期内,达到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即装饰质量满足美观要求,使用功能、环境质量满足环保、卫生、消防要求,使工程内在质量确保合格不留隐患,外观质量达到质量评定标准,使工程在规定的合同工期内顺利完成,工程投资控制在施工合同造价范围内。6.1质量控制目标6.1.1以本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准进行质量控制;6.1.2按相应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投标质量等级,争创“市文明工地”;6.1.3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技术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组织施工,以规范化的方法和程序,完善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按省、市的有关规定,项目监理部认真做好对施工单位自检资料的签认和监理的现场检查工作;要重视事前控制,防止质量通病,注意抓好主体工程质量,细致地抓好装饰工程,特别重视水电安装、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屋面防水等的质量,及时消除质量事故隐患,确保工程达到质量目标。6.2进度控制目标6.2.1本工程开工时间:2005年9月15日,招标工期:390日历天。6.2.2按施工单位所制订的进度计划,严格控制各单项工程的工期。6.2.3监理将以建设方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工期为监理进度控制目标,监督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并不断根据施工进度的实际情况,分析施工安排的合理性,查找影响进度的主要因素,并向建设方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法。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确保工程进度目标按期或提前实现。6.3投资控制目标6.3.1以本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准进行投资控制;6.3.2根据工程量清单、经监理验收的质量合格资料、技术规范及“计量支付”条款和设计图纸,施工中按质按量按进度核定施工单位的施工工程量以及付款要求,确保业主的付款额不超过施工承包合同所规定的限额;6.3.3及时、准确地进行工程量的计量和预算的审核,严把变更、签证关,加强审核,并报业主认定,确保投资目标的实现。6.4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目标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落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理,对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认,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对易发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采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实行重点监控,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争取达到文明施工工地要求,争创苏州市文明工地。第七章 现场监理组织机构7.1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配备情况7.1.1公司将本工程列为重点项目,选派具有丰富的监理经验、专业知识全面、综合协调能力强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出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7.1.2选派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工程管理经验丰富的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组成项目监理部。本项目监理部组成人员专业工种配套齐全,人员职称及技能水平较高,年龄结构搭配合理,具有同类工程的监理资力,监理人员均持有监理资格上岗证,监理人员均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7.1.3公司承诺并保证随着工程进展情况进行项目部监理人员动态调整,以确保现场监理部的人员数量和质量,同时承诺确保建设单位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监理人员要求。7.1.4项目监理部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开展监理业务,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日常监理工作。各专业监理人员到位后,将严格根据公司制订的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结合实际条件,做到明确分工,各司其职。7.2本工程项目监理部人员分工情况。项目监理部成员一览表:岗 位姓 名职称学历专业备 注总监理工程师徐 阳高工大专工民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土建监理工程师陈长正工程师大专工民建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土建监理工程师郑士平工程师大专土木工程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土建监理员张德本助工大专工民建江苏省注册监理员土建监理员沈吉浪助工中专工程预算江苏省注册监理员给排水监理工程师苏 群高工本科给排水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给排水监理工程师徐志伟助工中专给排水江苏省注册监理员 电气监理工程师闫高峰高工本科电气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气监理工程师毕跃进工程师大专电气自动化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测量监理工程师周军玺工程师大专工程测量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造价监理工程师姚华宝工程师大专工民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技术顾问王逸民高工大专工民建水利工程国家注册建筑师技术顾问杨以楼教授级高工本科工民建国家注册结构师项目监理部职能分工表人员内容徐阳陈长正郑士平张德本沈吉浪苏群徐志伟闫高峰毕跃进周军玺姚华宝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资料管理安全文明管理组织协调项目部专业分工表人员内容徐阳陈长正郑士平张德本沈吉浪苏群徐志伟闫高峰毕跃进周军玺姚华宝土建电气给排水测量造价7.3监理组织机构图。监理组织机构图苏州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徐 阳信息管理合同管理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质量控制陈长正郑士平张德本沈吉浪苏 群徐志伟闫高峰毕跃进周军玺姚华宝陈长正苏 群闫高峰姚华宝陈长正苏 群闫高峰姚华宝沈吉浪给排水:苏 群徐志伟电气:闫高峰毕跃进测量:周军玺土建:陈长正郑士平张德本沈吉浪备注:中标后未经建设单位许可将不随意更改以上监理人员。7.4项目监理部人员工作的基本原则7.4.1强调整体效益原则监理工程师虽然经业主委托和公司授权开展工作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只是围绕项目独立开展工作,而是着眼于项目的整体效益,不但对业主负责而且对社会负责。监理工作的有效性要达到项目质量、进度、投资的有机结合和整体优化。因此,监理的每项工作都是在考虑项目的整体基础上而进行的,它包括从项目前期开始至项目整体运行的综合效益,从而达到项目效益与宏观效益的统一。7.4.2严格监理、立场公正原则监理工程师的各项监理工作,一方面坚持严格按合同办事,严格监理要求;另一方面立场公正地处理各方面的事务。因此,监理工程师需通过热情周到的服务,严密、细致、科学地开展工作,使项目的各相关单位要紧张有序、团结合作,共同为实现项目总体目标而工作,并努力创造和谐的工作氛围。7.4.3预防为主的原则无论是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或投资控制,时间上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都是必须的,但监理工作的重点应放在事前控制上。为此,监理工程师牢记预防为主在监理工作中的重要性,对工程建设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有超前的考虑和预测,并制订相应的质量、进度、投资的预控措施,将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或更早的时间内,做到“事前有预测,情况变了有对策”,变被动监理为主动监理,提高监理的工作效率。7.4.4协调为主的原则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容易受本身思想方法和利益的限制,与监理的要求难免存在不一致。因此,监理工程师在行使监理职能时,事先晓之以理,以获得相互理解和认识一致的良好效果,即使在必须使用监理职权时,也需以说服协调的方法才能奏效。说服协调的方法是监理工作的基本方法,也是监理艺术的一种体现。7.4.5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是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公司全面负责和领导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工作,包括组建项目监理部,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等。对监理的效果,对外向业主负责,对内向监理公司负责。这种组织制度与措施实施的重点,是健全项目监理部组织,完善监理运行制度,并形成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高效能的决策指挥体系。7.5公司的支持保障措施为支持项目监理部工作,公司以整体技术实力作为必要保证:7.5.1公司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带领技术专家对该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技术服务。7.5.2公司将组织工程部巡查小组定期对现场项目监理部进行巡回检查。第八章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项目监理部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开展监理业务,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日常监理工作。各专业监理人员到位后,将严格根据公司制订的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结合实际条件,做到明确分工,各司其职。8.1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司派出履行监理合同的全权负责人,行使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领导项目监理部的工作。主要负责制定各类监理程序和有关制度,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办理和批准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报告及各类合同管理方面的文件。对外向业主负责,对内向公司负责,其岗位职责是:8.1.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8.1.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8.1.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8.1.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调换其工作;8.1.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8.1.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8.1.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8.1.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8.1.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8.1.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8.1.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总结、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8.1.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8.1.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8.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8.2.1配合总监理工程师做好总监理工程师的日常工作;8.2.2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范围内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职权;8.2.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8.2.3.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8.2.3.2签发工作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8.2.3.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8.2.3.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8.2.3.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8.3专业监理工程师8.3.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8.3.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8.3.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8.3.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8.3.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8.3.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8.3.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8.3.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8.3.9检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8.3.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椐和原始凭证。8.4监理员8.4.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8.4.2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施工机械及其投入使用和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8.4.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8.4.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8.4.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8.4.6作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8.5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员8.5.1进行规定的抽检试验;8.5.2负责已完工程的计量;8.5.3现场施工材料的计划、登记等事宜;8.5.4详细填写监理日记提供施工情况;8.6合同、资料管理员8.6.1做好合同管理工作;8.6.2及时处理文件和资料,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联系解决;8.6.3参加工程例会,整理会议纪要并印发给有关监理人员和有关各方;8.6.4负责项目监理部工作所使用的计算机软硬件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各参建单位之间电子信箱的通信联络工作;8.6.5负责项目监理部的文件、资料、图书的收发、保管、借阅、传递等工作;8.6.6对来自业主和承包商的文件、资料及时传递给有关监理工程师处理;8.6.7收发、借阅、传递文件、资料必须进行登记,完备手续;8.6.8管理项目监理部的办公用品、劳保用品,保管工程检测工具;8.6.9协助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考勤;8.6.10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九章 公司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制度9.1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的检查制度公司工程部每季度定期和每月不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包括施工现场实体和工程资料)。实行排名打分制,有奖有罚。检查后对需要整改的内容必须在一周内整改完毕并书面回复公司,复查时仍不符合要求的,有关监理人员调回公司接受公司技术部门培训。具体检查内容:9.1.1检查各单位进场时本工程前期立项资料、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人员上岗资料、安全资料等是否齐全。9.1.2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报审以下资料给监理机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大型机械设备、定位放线、开工前所需资料等。9.1.3进场原材料及构配件是否均已经报验,质保资料是否齐全,是否见证取样和抽检复测,各项检测是否及时完整,台帐是否齐全完整。9.1.4检查批、分项、分部、预验收等工程资料是否已报验,项目监理部是否有详细记录、手续,资料是否齐全。9.1.5检查监理日志填写情况,检查监理月报、会议、平行检查、旁站、见证取样等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试验记录,各类台帐(材料、测量、砼申请浇灌单、检验批报验等)是否齐全。检查是否已及时编制基础、主体、预验收等评估报告;检查是否正确使用监理现场用表,管理环节是否闭合。9.1.6检查施工现场主体的工程质量是否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9.2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监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公司综合部定期每季度组织监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聘请行业内专家学者进行讲课、培训;对于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工程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公司积极支持员工参加此类培训学习;并在做得较好的项目监理部之间互相参观学习,互相交流经验以增强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经过培训学习后监理人员将更适应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9.3参与工程项目各分部及竣工验收制度公司工程部派人参与项目各分部工程及项目竣工验收,以便公司及时掌握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业主对监理项目部工作的认可情况,协助项目监理部解决在验收工作中的问题,针对具体情况加强管理,使工程圆满地交付使用。9.4公司对建设单位实行定期回访制度公司将对所有工程项目实行回访制度,对于建设单位在使用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将尽快答复并协助施工单位处理好所存在的问题,从回访中总结监理工作中的经验并在今后同类工程中使监理工作做得更加完善。9.5制定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自律制度9.5.1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原则,严格遵守“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守则”,维护国家利益,主动热情,严格认真地搞好监理工作。监理人员职业道德主要有:9.5.1.1监理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国家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建设监理规范;9.5.1.2依法经营,正当竞争,不转包监理业务,不转借岗位证书;9.5.1.3信守监理合同,全面履行义务,正确行使工作权利;9.5.1.4不故意损害法人、被监理方和监理同行的名誉和利益;9.5.1.5科学监理,诚信服务,爱岗敬业,努力提高业务水平;9.5.1.6坚持公正,合理处理有关方的争议事件;9.5.1.9不得在政府部门任职,不得在影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单位兼职;9.5.1.8不得向影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单位或个人收取酬金和礼品;9.5.1.9不得从事自己负责的与监理项目有关的商品经营或业务介绍活动;9.5.1.10不得泄露与监理项目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9.5.2 9.5.2监理人员必须执行本公司制订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努力认真地做好监理工作,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9.5.2.1三大纪律9.5.2.1.1不准私自收受业主和施工单位任何形式的馈赠(包括礼金、礼品、加班费、夜班费、辛苦费、交通费、奖金以及工地的廉价产品和材料);9.5.2.1.2不准私下参加业主和施工单位组织的单独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9.5.2.1.3不准在监理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得和施工单位串通损害公司的形象和利益。9.5.2.2八项注意9.5.2.2.1在工地食堂搭伙要付费;9.5.2.2.2各项业务洽谈有二人以上参加;9.5.2.2.3经营公关活动超标支出要向上级报告;9.5.2.2.4工地中不准打扑克;9.5.2.2.5不准向业主和施工单位报销应属个人支付的费用;9.5.2.2.6不准私自聘用人员和私下决定聘用人员的工资;9.5.2.2.9不准在自己负责的项目中私自安排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包括在施工单位安排有亲属等关系的人员);9.5.2.2.8非经业主委托,不准在自己的项目里中介建筑材料、建筑产品和分包队伍。公司对出现以上违法违纪的监理人员,立即辞退,决不留情。第十章 项目监理部的工作制度除了公司对项目监理部检查内容要求外,还要求项目监理部建立如下工作制度:10.1图纸审阅、会审及执行制度10.1.1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后,应对所有施工图纸作清点核对,如发现图纸不全,应尽快通过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联系,确定缺失图纸编号,查明原因,以保证开工为限落实时间。如开工前无法出齐图纸的,则应确保开工必须的施工图纸出齐。10.1.2监理工程师及施工技术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图纸,作好记录,由监理工程师汇总后分发给相关单位,并在开工前会同业主、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召开施工图纸会审会议。10.1.3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会同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监理人员不仅要认真复查设计图纸建筑结构,而且有必要踏勘现场及审查地质勘探报告,以便进行对照,及早发现存在的误差。10.1.4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10.2开工报告审批制度10.2.1工程开工,承建单位应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落实审批后方可开工。10.2.2监理审批开工报告的重点为:施工图已经过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已经批准,并已交底;施工图预算已审定;场内障碍物已清除,场地平整和排水设施等已基本完成;场内外道路、施工用水、用电能满足施工需要;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设备等能满足连续施工需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组装、试运转;劳动力已调集,并进行过质量安全教育;安全消防设施达到规定要求;已办理施工许可证。10.3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批制度10.3.1施工单位于开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为指导施工全局、统筹施工全过程在施工管理中起核心作用的重要文件。10.3.2对于规模较大或分期出图的工程,暂时不具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条件时,可分期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对技术复杂的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按规范要求明确提出施工操作的依据,以便按此验收。10.3.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经过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送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批。审核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如有改变应取得项目监理机构核准。10.3.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提出意见要求施工单位修改或补充。10.4工地监理会议制度10.4.1第一次工地监理例会第一次工地例会由建设单位主持,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三方见面。由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施工单位介绍现场项目经理部人员组成,施工力量、施工机具及对施工的初步计划安排;由监理单位介绍现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组成,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监理制度,并确定今后召开工地例会的有关事项。10.4.2工地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日期由各方协商确定。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参加;如涉及设计问题可请设计单位参加。会议内容应符合监理规范的要求,主要是交流工程施工情况,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及投资控制问题,处理存在的问题,制订下一周的工作安排。10.4.3如因工作需要,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召开临时监理工作会议,以解决当前急需处理的问题。10.4.4每次监理会议的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10.5 工程项目监理月报编制制度10.5.1原则上项目监理机构于每月25日开始编制监理月报,并于次月5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送交各有关单位,包括当地质量监督站、业主、监理公司、项目监理机构。10.5.2监理月报的编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人负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工协作,按时编制完成。并应注意月报的完整性、真实性;有分析、有比较,有总结,有展望。10.5.3监理月报的内容应符号建设工程监理规范7.2节的规定。10.5.4监理月报的作用:10.5.4.1向建设单位通报本工程项目本月份各方面的进展;10.5.4.2向建设单位汇报项目监理机构本月份作了哪些工作,收到什么效果;10.5.4.3项目监理机构向监理公司领导汇报本月份在工程进度、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建设各方之间的各种关系,存在的问题及其经验教训;10.5.4.4项目监理机构通过编制月报总结本月份工作,为下一阶段工作制订出工作计划。10.6监理日志制度10.6.1监理日志是重要的工程档案资料,每位监理工程师应坚持天天记日志,当日发生的事故,应在当日的监理日志中记录,不得后补,监理日志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10.10监理日志按省、市有关的统一表格格式和规定填写,第二天上午上班时将监理日志放在桌子上,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信息管理员收查。10.7工程变更设计、技术核定管理制度10.7.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设计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10.7.2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交总监理工程师,经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设计、监理三方审查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转交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10.7.3监理工程师要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变更有关的资料。10.7.4由监理工程师负责变更的工程数量的计量与核实,提供有关现场的数据资料和证明,并审查提出工程变更与设计变更的理由是否充分,对变更的部分应作工程和造价的增减分析。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变更费用及工期的分析评估情况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10.7.5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10.7.6监理依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施工单位实施。10.8隐蔽工程验收制度10.8.1隐蔽工程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查制度。10.8.2在隐蔽前,施工单位根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自检,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质量验收通知单。报送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二日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10.8.3监理工程师在事前熟悉有关图纸,排出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检查需携带图纸及有关测量工具,实地检验合格后,方可签认工程验收记录。允许进行隐蔽。10.8.4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10.8.5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隐蔽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进行隐蔽,不得进入下道工序。10.9工程质量巡视检查制度监理人员应经常地、有目的地对承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检测。巡视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主要检查内容如下:10.9.1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10.9.2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10.9.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10.9.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别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10.9.5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10.9.6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10.9.7检查和记录实际进度完成情况,检查进度安排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施工工艺要求;10.9.10总包和分报各单位施工进度之间是否协调;10.9.9劳动力、材料、构配件、设备及施工机具、水电等生产要素是否能保证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10.9.10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条件是否满足施工进度的需要;10.9.11设计对施工有无影响;10.9.12发现什么安全问题和隐患;10.9.13文明施工存在什么问题;10.9.14检查在检验批质量验收时需要在施工过程中取得的资料。10.10平行检验制度10.10.1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箭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测的活动,叫平行检验。10.10.2实施措施:10.10.2.1将平行检验项目拟出计划,报业主,项目检验合格后费用由业主支付,检验不合格由施工单位支付。10.10.2.2在监理委托合同、业主致施工单位说明监理有关权力的文件中都要说明这一条。10.10.3平行检验开展项目:10.10.3.1常规检验的原材料、构配件等通过见证取样送检的方法达到平行检验的目的。10.10.3.2检验批中有些项目通过巡视、旁站达到平行检验的目的。10.10.3.3检验批中允许偏差项目,在监理组织验收时,监理、施工方共同量测确认达到平行检验的目的。10.10.3.4公司仪器或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确保主体结构安全的平行检验项目如下:10.10.3.4.1铝合金型材三项检测10.10.3.4.2钢筋焊接接头现场张拉试验10.10.3.4.3混凝土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10.10.3.4.4填土密实度检测10.10.3.4.5桩基的载荷实验和动测10.10.3.4.6其他需要的项目。10.11建立进度计划审批制度10.11.1协助业主编制工程控制性网络计划,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总施工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例会进度计划,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及时纠偏和调整,做好与各方的协调工作。10.11.2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现场的组织安排、施工人力、设备与进度计划方案不一致时,要求施工单位对原工程进度计划予以调整,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必须符合工程实际,监理工程师必须对调整后的进度计划进行审批。10.12工程量确认及付款审批制度10.12.1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停窝工、用工、使用机械、材料使用(代用)和材料调价等的签证,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最后核签后方可有效,其中: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停窝工、合同外用工和使用机械、材料使用(代用)和材料调价等的签证,还需要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10.12.2施工单位在要求经费签证时,必须按照规定和具体填写要求以书面方式提出。10.12.3监理工程师应以合同条件管理为基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经费签证。10.12.4监理工程师在经费签证时应慎重,事先应做好经费签证准备工作,进行技术合理性分析,采用相应的防范性对策,并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10.12.5制定内部工作制度,建立经费签证台帐和工作记录,将已签证的情况登记在册,并做好经费签证情况的总体分析,以便更好地实现目标控制和按期向建设单位汇报情况。10.13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制度10.13.1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是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的必要步骤,监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并严肃对待,要做到一丝不苟。10.13.2一般的分项工程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分部工程和重要的分项工程验收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并主持。10.13.3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依据:10.13.3.1施工图纸及其说明文件(包括工程变更文件);10.13.3.2有关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及法规文件;10.13.3.3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10.13.3.4有关的施工及验收技术报表及资料。10.14工程材料、构配件及设备验收管理制度10.14.1工程中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发布的有关规范、规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10.14.2建筑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材质和性能试验单,有些材料还应有按规范具备复验报告单,否则不得使用于工程。10.14.3建筑装饰材料、暖卫、通风、电力、电讯等工程的主要零配件及设备应由供货单位提供样品,经项目监理部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检验,认为合格后方可订货。10.14.4重要设备于订货前,施工单位必须会同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共同协商并验货,达成一致意见后始可订货。设备到货后在安装前应由施工单位会同项目监理部共同开箱检验,认为合格后始可安装。10.14.5由建设单位直接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其质量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但于使用前或安装前扔应由施工、建设单位会同监理单位共同检验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并作好记录。如监理工程师认为材料、设备不合格时,应提出意见,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发出“监理工程师联系单”。10.14.6重要的设备的随机文件,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安装单位妥善保存,作为竣工档案移交建设单位。10.14.7建筑材料、构配件检验实行见证取样制。10.15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10.15.1遵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实行见证取样制。10.15.2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10.15.3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10.15.3.1用于承重结构的砼试块;10.15.3.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10.15.3.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10.15.3.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砼小型砌块;10.15.3.5用于拌制砼和砌筑砂浆的水泥;10.15.3.6用于承重结构的砼中使用的掺和剂;10.15.3.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10.15.3.10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10.15.4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10.16监理资料管理与归档制度10.16.1监理资料管理与归档工作是监理工作内业管理的重要部分,监理资料的管理应逐步走向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10.16.2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资料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负总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分工负责,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人或兼任资料管理员负实际管理责任。10.16.3各监理人员应随着工程的进展不断积累监理资料,并认真进行整理和编审,于工程竣工后形成一套完整的监理档案,移交给公司档案室保管备查。10.16.4监理资料有规定的保管期限,根据资料的内容,有一年至三年,少量资料规定为永久保存,具体分类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规定办理。10.16.5各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资料应按质监站的规定,分阶段整理,平时就应及时整理好。10.17工程事故处理制度工程发生事故后,按事故严重程度,可分为三级处理:10.17.1一般质量问题 施工单位应立即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报告,由施工、建设、监理单位共同进行调查,提交处理方案交设计单位研究,同意后提交设计文件,由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审查,并征求建设单位同意后,由施工单位实施,项目监理机构监督执行。10.17.2一般工程事故(造成重伤2人以下,直接损失在10万元以下,5000元以上的事故) 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立即报告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必要时通知建设、劳动、保卫、检察各有关部位,以及设计单位,各方共同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方案,对于工程问题的处理同一般质量问题,关于伤亡人员的处理,监理机构原则上不介入。10.17.3重大工程事故(有人员伤亡,直接损失在10万元以上)应按照建设部第3号令的规定处理。工程问题的处理同一般质量问题,关于伤亡人员的处理,监理机构原则上不介入。10.18工程竣工预验收与竣工验收制度10.18.1竣工预验收的程序:10.18.1.1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承包单位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验收。10.18.1.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督促承包单位及时整改。10.18.1.3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试验,并对重要项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必要时请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参加;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试验报告。10.18.1.4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搞好成品保护和现场清理。10.18.1.5经项目建立机构对竣工资料及实物全面检查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10.18.2按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以下简称验收规定),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验收:10.18.2.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10.18.2.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10.18.2.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10.18.2.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10.18.2.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10.18.2.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的试验报告;10.18.2.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10.18.2.10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10.18.2.9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已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10.18.2.10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10.18.2.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10.18.3验收规范第四条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责任组织实施。10.18.4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10.18.5在竣工验收时,对某些剩余工程和缺陷工程,在不影响交付的前提下,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协商,承包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后的限定时间内完成。10.19监理总结制度10.19.1为总结经验,提高监理工作水平,在项目监理工作完成至一定阶段或全部完成时,以及对某项重要问题处理完结后,项目监理机构均应编写总结材料报公司,并归入监理档案。10.19.2阶段及竣工监理工作总结的主要内容:10.19.2.1工程施工及监理概况10.19.2.2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10.19.2.3监理合同履行情况;10.19.2.4关于工程进度、质量控制、投资控制的情况;10.19.2.5关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及协调建设各方之间关系的情况;10.19.2.6对工程材料、设备质量控制的情况;10.19.2.7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10.19.2.10工程照片10.19.3专项问题的总结内容,视问题具体情况而定,但应包括问题具体情况,处理经过,经验和教训,改进的建议等。10.19.4各项总结由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有关人员编写,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发,并归入监理档案。10.19.5各项总结必须内容真实,实事求是,抓住问题实质,有相当的技术水平,文字简洁,有理论,有分析,有经验,有改进。10.20执行会签制度的强化措施10.20.1监理必须熟悉设计文件和招投标文件,严格区分工程承包范围内外的项目和工程量。10.20.2新增项目和工程量必须通过建设单位的认可,并严格按照设计(含变更设计)和招投标文件核算新增项目和工程量,承包单位自行超范围施工的项目和工程量监理无权承认;10.20.3监理必须严格进行现场量测,并有核查记录。在将新增工程量提交总监和建设单位代表会签前,必须:10.20.3.1已通过新增项目和工程量的质量验收;10.20.3.2已进行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数据对比核算工作。10.20.4监理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和计量工程师对新增项目和新增工程量的签认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一章 质量控制11.1质量控制目标11.1.1分部工程的划分:划分依据: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划分,待设计图纸提供后再予以分项工程目标细化。序 号分部工程的划分l地基与基础工程2主体结构3建筑装饰装修4建筑屋面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6建筑电气11.1.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11.1.2.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做到“三有”有标准、有体系、有制度11.1.2.1.1施工现场质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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