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机关大院停车场及道路扩改监理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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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B12 市政府机关大院停车场及道路扩建改造 工程监理规划 2005 年8 月 日至 2005 年9 月30 日 内容提要: 工程概况 监理工作范围、目标和依据 监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岗位职责 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监理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监理设施 监理单位(章): 总监理工程师: 公司技术负责人: 日期: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目 录一、 工程项目概况二、 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的阶段、范围和目标三、 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四、 监理工作依据五、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六、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七、 监理工作程序八、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九、 安全生产监理方法和措施十、监理工作制度十一、监理设施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宜兴市陶都路8号,为市政府机关大院停车场及道路扩建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原砼路面、道板砖、绿化的拆除,挡土墙、台阶、场地垫层、树池、砼基层、花岗岩贴面、路基、路面、花岗岩侧石等内容。机关大院车棚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原砼面层、绿化的拆除、场地垫层、砼基层、砼路面以及局部砼路面层修补,钢结构车棚构件预埋等内容。主要参与单位:建设单位:宜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设计单位:宜兴市规划设计院监理单位:江苏宏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宜兴市市政建设工程总公司、文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二、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的阶段、范围和目标1、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的阶段:施工阶段。2、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的范围:按照施工图设计的工程任务和委托监理合同文件及其它相关合同和补充文件的内容。3、项目目标 1)本工程的投资控制目标按建设方与施工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承包价为控制依据。2)施工工期目标:按工程合同规定工期 为控制目标。3)质量控制目标:根据工程承包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要求为目标。具体要求参见下表。质量目标要求表序号子项目名称质量目标目标要求1路基工程优良所有分项工程必须达到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5)要求,必须符合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的规定。2路面工程优良石灰符合质量要求,土的塑性指数在12-18之间,压实度95%。粉煤灰的各项指标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要求,AI2O3+SiO2的含量应大于等于70%,烧失量应小于等于10%。二灰碎石集料级配及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其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应达0.7Mpa以上。3花岗岩贴面优良所有分项工程必须符合CJJ2-90验评标准规定。踏步花岗岩铺设的品种、规格、颜色、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面层与基层的结合必须牢固无空鼓。平整度、缝宽度、缝直度达有关验收标准,外观美观,没有太大色差。三、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本项目监理单位承担的是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参加设计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审批开工报告。审查施工承包合同,确认承包单位选择的施工班组。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检查及实施。审查承包单位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与质量,对不符合者不得使用在工程中,并提出更换要求。督促、检查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以及设计图纸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活动。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部位、环节以及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签证,未经签证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控制工程质量,对违反规范、标准及安全规定者,有权向承建单位签发停工通知单,工期及发生的费用由承建单位负责,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处理的情况。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构件的出厂合格证、材料化验单等进行核定,如发现不合格或不符处,有权责成承包单位(并指定化验单位)对材质进行再化验,防止不合格的材料或构件等用于工程。检查工程采用的主要设备及关键材料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或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和规格化以及质量标准。根据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进度计划,检查承建单位的工程进度及其填报的旬、月等报表,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对工程进度执行情况的意见。对于重大的设计修改和技术洽商决定,除提出监理意见之处,应向建设单位报告并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设计修改应由原设计单位负责。监督检查工程的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对不合格者督促承包单位定期整改。根据承包单位提出的阶段、部位、环节、各系统的分段工程的检验、验收以及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最终验收。督促检查承包单位完成各阶段及全套竣工图的工作和整理各种必须归档的资料交建设单位归档。协助建设单位主持与审查工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的处理,提出处理意见,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和支出由责任方负责。监理人员常驻现场,实行巡视、部份、全过程、全方位相结合监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月一次向业主提交有关监理情况的书面报告(监理月报),把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及合同管理、现场文明施工措施管理落实到实处。认真处理好质量、进度、投资三者之间关系,把工程管理好。督促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履行签订的合同,主持协调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合同条款的变更,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四、监理工作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宜兴市规划设计院的工程施工图;4、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5;5、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6、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7、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0、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2、安全生产法;13、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总监理工程师:杭旭涛总监代表:庄勇现场监理庄勇五、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本项目采用直线制形式,如下图:序号姓名专业职称监理职务监理方式1杭旭涛工民建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巡视2庄勇道桥助工总监代表常驻3庄勇道桥助工现场监理常驻4谈永强钢结构助工现场监理常驻六、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一)、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3、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4、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5、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竣工报验单;6、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7、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组织监理人员对已竣工待验收的单位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预验收,并主持编写竣工预验收质量评估报告;8、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向验收委员会汇报“竣工预验收质量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并代表监理方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中签署验收意见;9、审核签发提交甲方和上报公司的项目监理资料、文件。(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1、总监不在工地现场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2、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审查结果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审查。3、检查和监督其他监理人员的工作,并负责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考勤。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并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监审定。5、总监不在工地现场时,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根据工程建设监理规范3.2.4条款规定,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除外)。6、初步审查工程变更,并提出初审意见,最后交总监审定和处理。7、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出现质量事故必须报告总监)。8、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并及时报送总监审定签发,并协助总监组织编写监理规划。9、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将审查结果报告总监审定,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协助总监组织竣工预验收工作,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10、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并报总监审核后签发上报。1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其它监理工作。(三)、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5、负责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日记;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四)、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3、按规定要求对砼、砂浆试块及其它抽检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并陪送检测中心进行送检,确保两块及其它抽检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4、按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和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5、对重要结构、部位进行旁站监理,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七、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总程序 图7-1质量控制程序 图7-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图7-3八、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质量控制质量控制的原则1)工程质量是整个建设监理工作的核心与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相互制约;2)坚持“严格要求、一丝不苟、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热情服务”的原则;3)遵循“预防为主、动态管理、跟踪监控”,实现工程质量总目标。质量控制措施1)工程质量控制是整个监理工作的重点,与进度计划和计量相互制约,监理工程师监督承包单位按合同、技术规划、设计图纸要求施工,是监理工作的原则。2)三个阶段a.施工准备阶段:审查施工单位配备人才、材料、机械设备是否合理,审查拟定施工方案、技术、质量保证措施,原材料检验的审批配合比是否合乎要求。b.施工阶段:检查施工单位工艺是否按规范和经审批的方案进行,并对施工过程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抽查。c.竣工验收阶段:通过检测来验评分项或分部已完工程是否达到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和误差允许范围。3)质量控制措施的四个手段:a.检查: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对重点的项目和部位实施必要的跟踪检查,检查施工过程中材料及级配、配合比与批准的是否符合;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批准的方案、技术规范施工。b.测量:监理工程师对原始导线桩及水准点进行复测,对完成的工程的几何尺寸进行实测实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修,无法进行整修的要求返工。c.试验:对各种材料、级配、二灰碎石,监理人员可随机抽样试验,压实度监理人员可现场随机抽样进行试验,施工单位要提供条件。d.指令性文件:承包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往来,必须以文字为准,监理工程师通过书面指令和文字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控制。用以指出施工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提请承包单位加重视或修改。5)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法。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的首先应该停止继续施工、责令其施工单位分析事故原因。根据事故的不同情况、不同性质、不同程序提出相应的处理办法,并写出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部及各地区颁布的有关工程质量事故的规定,参加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监督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处理办法:a.推倒重来:凡未达到规范标准,明显的质量问题,又无法修正缺陷或经再三努力不能达到合格的,坚决推倒重来,不能有半点含糊。b.采取经批准的加固或整修方法。c.质量问题比较严重,在技术规范范内,无法解决,总监理工程师直辖市建设单位,组织专家技术调查,研究加以处理。6)材料进场后的质量控制材料进场必须附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合格证或试验报告,材料进场后按规定进行验收和取样复试。监理单位按原材料、构配件、质量签认程序检查或随机抽查。3.质量控制方法(1)路床1)承包单位在路床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土方开挖计划,报监理认可批准。2)路基填筑根据设计断面,分层填筑、分层压实、分层的最大松铺厚度不得超过30cm,填筑至路床顶面最后一层的最小压实厚度,不得小于8cm。3)路床不得有翻浆、弹簧、起皮、波浪、积水现象。路床碾压轮迹深度不大于5mm,压实度95%。4)施工单位对路床上口高程、宽度、平整度横坡进行自检,并做压实度试验,合格后监理签认方可进入下道工序。(2)石灰土基层1)承包单位制定出施工方案,报监理认可批准。2)灰土应充分拌和、打碎,粒径大于1525cm的土块不得超过5%,石灰中严禁含有未消解的颗粒,低于III级的石灰不能使用,同时土中不能含有杂草、石块等。3)20cm灰土施工,在最佳含水量时,用压路机先轻后重,先二轮后三轮碾压,最终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并不得有浮土、脱皮、松散现象。4)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通知检测中心做压实度试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3)二灰碎石1)由承包单位在施工前制定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批认可。2)二灰碎石必须机拌机摊,控制好标高,避免薄层贴补发生,方法宁高勿低,去高留低处理。3)防止混合料离析而形成集料窝,以致形不成整体,结合料要分散均匀,以确保强度,同时要保证路肩压实度。4)防止施工超时,混合料在24小时内碾压成型,并立即封闭交通。5)严控含水量以保证压实度及不产生干缩裂缝。6)二灰碎石中的石灰、粉煤灰、级配碎石的比例应符合设计要求,20cm二灰碎石一次摊铺碾压成型,大于20cm二灰碎石分二层摊铺碾压,并要求底层压实后立即进行面层摊铺,以保证一次成型。7)对摊铺时每工作班送混合料至检测中心做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碾压成形后,要洒水养生,做压实度试验及弯沉检测、取芯试验。(4)沥青下封层1)沥青下封在养生期后施工,并在干燥情况下进行。2)封层前应洗扫路面垃圾,并用吹风机将灰尘吹净。(5)砼路面施工1)下承层必须碾压平整密实,养护符合规定,通过验收检测合格方可进入砼浇筑施工。2)为确保砼的质量,砼的配合比必须按级配试验确定,在拌和过程中严格按规定计量配料,并结合现场科干湿情况,调整好水灰比。3)模板安置必须直顺,接头平整,稳定牢固,确保不倾斜、不移位、不漏浆。板面平整、边角整齐。4)砼铺筑时,松铺厚度控制在1.2h。模板边部采用“扣揪”方法摊铺,砼振捣采用插入式、平板式和振动梁,按顺序进行,并必须用捉浆辊捉浆。5)砼表面捉浆后,要进行真空顺水,然后用抹光机紧面,在砼终凝前再用人工抹面二次直至表面光平、细腻,最后拉槽压紧。6)为避免砼面层的裂缝出现,施工中严格进行温度控制,当低温浇筑的砼板块应及时进行覆盖,以防温差过大造成砼的不同收缩。7)砼浇筑应保持连续性,如因故中止且超过允许间,则应按工作缝处理。(20-30不大于90min;10-20不大于135min)。8)对纵间拉力杆和横向传力杆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新浇路面与老路面接缝处,按规定留置胀缝。9)砼面层与其他构造物相接应平顺,同时检查井盖顶弯段应弯出面层2mm左右,雨水口井盖面低于6mm左右,确保路面不积水。10)砼浇筑后按施工规范养生,满足规定强度才可开放交通。(6)饰面工程1)花岗岩铺设的品种、规格、颜色、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面层与基层的结合必须牢固无空鼓。平整度、缝宽度、缝直度达有关验收标准,外观美观,没有太大色差。2)构件做工要求,平、方、直、准、石料加工后表面应清洁,无缺楞、掉角。(7)钢梁、钢结构工程质量控制要点1)钢构件在成品交货时,必须有产品质量认可书和合格证。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2)下料时根据工艺要求,预留制造安装时、焊接时收缩余量以及变形值,焊件坡口应符合图纸和规范要求。3)焊缝的质量要符合规范要求。4)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螺栓连接副、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要随带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的检验报告。5)钢结构的防火涂料品种、材料性能、厚度、做法等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定。6)由于轻钢屋面等钢结构工程,从备料、加工制作、组装成型到安装就位,期间的加工工序繁多,加工精度较严,因此检查项目也多。要求承包单位必须逐道工序、逐个部位仔细检验,以确保制作安装质量。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基础上,监理工程师进行复验,检查时要掌握关键环节。7)必须熟悉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文件,明确设计对钢材品种、规格、性能以及对焊接等加工的要求,特别要注意图纸中的总说明和图纸标注的加工符号。还要熟练地掌握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工程强制性条文。8)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设计单位作详细的制造及安装工程技术交底,随后由监理工程师发出“钢结构工程的质量通知书”给承包单位。通知书中除了说明工程性质外,还应明确重点部位和重要的施工流水段以及关键工序的要求和工艺试验等内容。对本工程制作安装的“首件”要做全过程的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承包单位并作即时改正。9)钢结构的制作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着重检查以下内容:a 下料时根据工艺要求,预留制作安装时焊接收缩余量、切割等加工余量以及立柱在荷载下的压缩变形值。焊接坡口按图纸或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标准加工。b 对焊缝的质量验收除了对焊缝的外形尺寸、表面质量进行检查外,还应检查焊缝的内部缺陷,按图纸的要求确定焊缝质量和缺陷的分级进行无损探伤。c 监督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应分别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度系数试验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度系数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d 钢梁安装时,应注意单榀垂直度及轴线位置。e 应注意钢梁之间水平支撑及屋面水平横杆的螺栓及预留孔轴线位置。f 应注意屋面轴线位置与屋面标高的误差值。10)钢结构构件在制作和安装时,监理工程师要做好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性通知承包单位进行改正。11)在安装后作成品验收时,监理工程师应着重检查构件上的安装连接零件齐备情况及钢结构构件与砼、钢支撑、轻钢屋面相连接的预留孔成型、螺栓紧固、焊缝等的质量情况,并做好验收记录。4施工旁站监理方案为了提高工程监理实效,确保工程质量,制订和实施监理旁站工作方案是项目监理机构的的重要工作内容。本工程旁站监理方案主要是对道路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全过程进行现场跟班旁站的指导性文件,以规范旁站行为,本工程需旁站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主要是下水道工程的沟槽回填、路基土方填筑的碾压、路面基层及面层的铺筑碾压及重点配套构筑物施工。(1)旁站依据旁站依据为监理工作依据中各种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有关合同、设计文件、施工及监理文件。(2)旁站监理的范围和内容旁站监理的范围旁站监理的内容路基工程1、是否按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2、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的构配件;3、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在岗;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施工工艺要求,操作人员有否上岗证;5、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产生不利影响;6、施工过程是否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做好监理旁站记录。路面基层工程路面面层工程花岗岩贴面工程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全过程跟踪监督,隐蔽旁站计划(附后)定线放样测量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共同测量(3)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的准备情况;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履行施工方案以及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及道路结构层混合料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检。4)作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4)旁站监理的程序和方式:1)、旁站监理程序a、对旁站监理人员进行旁站技术交底,配备旁站监理设施。b、对施工单位人员、机械、材料、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上一道工序质量报验等进行检查。c、具备旁站监理条件时,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的内容,实施旁站监理工作,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d、旁站监理过程中,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施工质量和和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上报。2)、监理的方式采用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5)施工现场质量检查记录施工单位按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进行填报,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6)隐蔽工程及关键工序旁站监理计划序号隐蔽工程项目部位旁站监理人员1路基的回填、碾压庄勇2路基基层的摊铺、碾压庄勇3拌和场的混合料生产庄勇4水泥砼路面的施工庄勇5花岗岩贴面施工庄勇(7)建筑材料见证及功能性检验旁站监理计划序号工作名称检测频率见证人员1路床土质庄勇2水泥、石灰、石子、黄砂、标准砖按批量规定送检庄勇3素土、石灰土的环刀1-3点/1000庄勇4二灰碎石的灌砂法1点/1000庄勇(8)旁站监理记录施工单位需根据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时必须24小时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监理部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及总监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对该旁站未实施旁站或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及总监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企业将旁站监理记录存档备查。进度控制 进度控制的原则1)根据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正式签定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所确定的工程工期作为进度控制的总目标;2)承包单位依据“合同”工期总目标所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3)经监理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的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月实施计划。进度控制的内容。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是否同意,提出意见;2)审查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提出的材料、设备所列的规格与数量、质量是否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3)在项目进行的过程中,检查工程进度,发现偏离及时提出意见,协助承包单位修改调整计划,实现进度计划总目标。进度控制的措施。1)审查承包单位施工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资质、业务水平是否适应工程的需要,并提出意见;2)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项目总进度计划,并督促其执行;3)审查施工单位目的进度计划并督促其执行;4)要求施工单位每月25日报下月的月进度计划和本月实际完成情况;5)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和实际完成计划定期进行比较,找出影响进度的原因,并报告监理工程师。对客观原因造成进度拖期的应及时调整进度。九、安全生产监理方法和措施(一)监理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技术的规程、标准、规范等,尤其是现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二)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监理内容与具体控制措施在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中,项目监理部认真抓好安全控制和文明施工控制,除督促施工单位实施劳动保护法规,从技术和管理上对安全施工进行控制以及对文明施工的控制,主要控制措施如下:1、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2、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项目监理部制订安全监控程序和细则;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4、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5、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6、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许可证、安全资质证书;施工管理人员的资质、特殊和危险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7、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8、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9、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10、重点抓住安全的关键点:基础安全施工;现浇砼的支模安全措施;11、督促施工单位实施施工现场与外界环境的安全阻隔的封闭式施工、物料整齐堆放和实行定人保洁区的文明施工环境。(三)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应直接下达暂停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情况并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7、发现安全事故时。十、监理工作制度1、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2000年9月25日国务院293号总理令颁布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意图,解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这就是人们习惯上所称的设计交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5.2.1条规定,“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这就是所说的图纸会审的准备工作。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是参建各方在施工准备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总监理工程师是否签发开工令的主要依据之一,因此它是现场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参建各方应当互相配合,共同遵守。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一般都合并进行。按现行规定会议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安装、监理等单位派员参加。会议应在施工、安装、监理单位已充分熟悉设计图纸的基础上(至少于会前7天发给图纸)于开工前的适当时间召开。会议程序:一般先由设计单位向与会者说明设计意图、工程特点;所有材料、结构,尤其是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应注意的问题和技术措施;质量标准及其它特殊要求等。然后由施工方和监理方的代表就设计图纸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施工操作的可能性,尤其是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充分发表意见。以避免图纸中的差错和遗漏。设计方代表应对会议上就设计图纸所提的问题一一作答。会议由监理方指定专人记录,整理成会议纪要经与会代表签名后,作为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交设计、承建方执行并分送与会各方存档。需要出变更图纸的,由设计单位按会议纪要确认的时间向业主提交变更图,再由监理部按工程变更程序处理。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制度(填报A3.1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10.1条规定:“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日期(省建设厅规定应提前7天A3.1表)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建设工程监理规范5.2.3条规定,“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根据以上规定,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是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程师的一项重要工作,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已经报验通过,也是总监理工程师签批“工程开工报审表”(A1表)的重要依据之一。承建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是已经过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中标后,依据设计图纸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范和标准,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可用于指导工程全过程施工的有效文件,而不允许拿投中标前为投标而编制的标前设计来替代。监理方接到承建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后,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本公司2001年5号文件规定的十个重点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给予“同意”或“不同意”的明确答复,如“不同意”必须提出不同意的理由和要求修改的意见,并规定重新申报的时间。承建方接到附有修改意见的申报表后,必须按监理方的要求对原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再次申报,直至通过为止。对已通过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承建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更改。若必须更改,应重新向监理方申报,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3、工程开工审批制度(填报A1表)按现行建筑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监理的工程,开工前必须由承建方填报工程开工报审表(A1表),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方可正式开工。而总监核批的依据是:业主已完成了征地拆迁,四通一平工作,办妥了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应由业主方办理的一切证件或手续;工程招投标工作已结束,已与中标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图已进行了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能满足施工需要;项目建设资金已按比例到位,并已支付了合同约定的工程预付款;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已进场,并经承建方和监理验收,质量合格,数量能满足开工的需要;其它应由业主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作均已完成。承建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上要用的材料和设备、施工上使用的大型设备、首道工序所在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施工测量等均已报验通过;A1表中的4个附件也已经审查通过。如开工报审表得到批准,即可按已报验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已通过会审并进行了设计交底的施工图和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施工。如开工申请未获批准,则应按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由责任方尽快成就开工条件,达到后再次申报,直至通过为止。4、工程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填报A3.2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第29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37条规定:“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以上三条规定十分明确地界定了甲方、乙方和监理方的职责。甲供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对甲供和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都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合格者方可使用,乙方不能以“是甲供材料”或“监理进行签字”为由而放弃自己的职责,材料、设备必须填报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A3.2表);监理人员则应审阅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质保书、准用证、检测报告、复试报告及其它文件,确认合格后,方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先后签字同意使用。对于有疑问的材料不论是否已经检测,均需重新抽样检测;对于首次检测不合格的材料,则应加倍抽样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于二次检测仍不合格的材料必须坚决清退出场,不得使用。严禁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签字的材料设备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对违反者一经发现应立即停工处理,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责任。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方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5、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填报A3.3表)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3.0.3规定:“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17.1条规定“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检验批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未经监理验收通过,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批,监理应要求施工项目部整改,直至合格,并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监理栏)签署“第X次报验通过”的字样。监理人员发现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时,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填发“工程暂停令”B1表),要求承包单位暂停施工,按图6-3所示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承包单位填复工报审表(可用“工程复工报审表”A6表),总监应及时签署复工报审表。总监在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时,除紧急情况外,均应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6、单位工程、单项工程中间验收制度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32.6条的规定,只要双方在专用条款中有约定,可以对已竣工的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实行中间验收制度,其验收程序与整体验收的程度相同。实行中间验收的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必须符合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五条的十一项要求。其中第三项要求规定:“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了工程质量评估。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根据这项要求,监理单位必须在收到施工单位的竣工验收报告后,建设单位组织正式竣工验收之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邀请质监站等有关主管部门一起进行一次竣工预验收,并在施工单位整改合格的基础上提出书面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B9表),质量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和附件:一:工程概况;二:竣工预验收经过;三:竣工预验收监理结论;附一:市政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评分表附二:市政工程实测实量评分表附三:市政工程外观评分表附四:监理抽查/见证试验情况汇总及说明附五:竣工预验收遗留的整改问题及商定的解决办法附六:竣工预验收小组成员名单及分工表对于工程上存在的遗留整改问题,必须经验收小组共同确认。本报告将作为工程正式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之一,总监理工程师据此在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意见。(第三项规定中的“有关负责人”监理规范5.7.1条已明确规定是指监理单位的技术负责人)。7、设计变更处理制度(填发B25表)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均属工程变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28条则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修改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确需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应当由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经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建设单位也可以委托其它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修改单位对修改的勘察、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需要作重大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修改。”根据监理规范和省建设厅有关规定、项目监理部应按下列程序处理工程变更:(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2)项目监理部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3)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工程变更类)”。通知单内容应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必要的附件等内容,有设计变更文件的工程变更应附设计变更文件。(4)项目监理部应根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承包单位实施。(5)项目监理部处理工程变更应符合下列要求:项目监理部按施工合同规定,就工程变更的质量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商结果向建设单位通报,并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变更文件栏上签字。(6)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通知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7)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部不得予以计量。8、现场协调会及会议纪要签发制度(填发B61、B62、B63)现场协调会一般分为“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例会”、“专题会议”和“项目监理部内部会议”四种,分别按以下程序召开。(1)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是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各项开工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承包方提出开工要求,但尚未正式开工前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由建设单位代表、承包方项目经理及项目经理部所有管理人员、监理方的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监理部全体监理人员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公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记录、起草,建设单位负责打印,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后分发与会各方。(2)工地例会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的间隔时间和召开日期及地点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由各方商量决定,参加人员为第一次工地会议研究确定的与会名单。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起草,建设单位负责打印,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后分发与会各方。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成事项原因;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情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6)其它有关事宜。(3)专题会议专题工地会议是为了解决施工过程中的专门问题而召开的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均可向项目监理部书面提出召开专题工地会议的动议。动议内容包括:主要议题、与会单位、人员及召开时间。经总监理工程师与有关单位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召开专题会议的书面通知,与会各方应认真做好会前准备。专题工地会议纪要的形成过程与工地例会相同。(4)项目监理部内部会议项目监理部内部会议是总监(或总监代表)为了协调项目监理部内部关系,布置或检查工作而召开的会议,参加对象只限于项目监理部的部分或全体人员、召开时间、地点、内容由召集人决定并提前通知与会者。9、监理备忘录签发制度(签发B4表)当项目监理部的有关重要建议未被建设单位采纳或有关指令未被施工单位执行时,项目监理部可将最终的书面说明填写在B4表中,以“监理工程师备忘录”的形式发给对方,同时抄报市质监站、委总师办及其它相关的上级主管部门。本表按不同对象分为三类:对建设单位的备忘录为B41;对施工单位的备忘录为B42;对设计单位的备忘录为B43(一般只有实行设计监理的项目才发生)。签发监理备忘录必须注意以下三点:(1)“监理工程师备忘录”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亲自签发;(2)一般应先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只有当通过协商已无法解决而又无其它办法时才签发备忘录,此时,对应方(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必须签收,而不应采取既不接受监理的建议或指令,又拒绝签收备忘录的不合作态度。(3)不论对应方是否签收,监理方都应将备忘录抄报有关上级主管部门。10、工程竣工验收制度(1)施工单位应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标准进行自行检查评定,并通过了竣工预验收。(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现场监理负责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3)项目监理部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参加单位有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和质监单位。对竣工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单位签署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时项目监理部向建设单位提交的监理资料序号表格类型监理资料内容资料数量1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合同12B1工程暂停令13B2监理工程师通知单14B3监理工程师联系单15B4监理工程师备忘录16B5监理月报17B6会议纪要18B9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9B10监理工作总结110B12监理规划111工程质量检验记录1监理文件归档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执行。十一、监理设施1业主应提供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设施(如办公室、办公桌、资料柜等)、通讯设施(如电话机)等。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保管和使用这些设施,并应在完成监理工作后移交给业主。2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本工程项目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条件,按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卷尺、靠尺、塞尺、小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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