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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甘青段土建工程施工监理LXJL-2标段 环保细则 兰新铁路甘青段DK104+066DK189+300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编制: 刘卫东 审核: 刘鑫 批准: 王秉勇 日期: 2010 年 2 月 6 日甘肃铁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新铁路甘青段监理站2010年02月- 1 -目 录概 述 .31工程概况.41.1工程概况41.2计划工期及开、竣工日期41.3参建各方52自然环境概况及重点环境保护目标.52.1自然环境概况52.2本标段重点保护目标62.3本标段施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62.4本标段工程特点及环境对策73总则.93.1环境监理目的、监理依据、范围93.2环境监理方法、监理依据、范围及内容123.3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及工作程序143.4环境监理工作制度194工程环境保护监理.244.1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环境监理244.2梁场、拌合站等环境监理264.2.2梁场、拌合站环境监理:264.3取弃土场及其便道环境监理274.4砂石料场的环境监理294.5施工营地、场地及便道环境监理294.6主体工程(路基、桥涵、隧道、站场)的环境监理314.7污染治理措施 环境监理334.8施工过程中污染控制措施环境监理345本标段主要环境保护目标.36管段内隧道、桥梁以及路基所涉及地段的河流、植被、风景名胜以及野生动植物的保护.36附录:环境监理用表.36概 述LXJL-2监理标段为民和(不含)至平安(含)段(DK104+066DK189+300),线路正线长度85.194Km。标段起点位于大阳山隧道进口,终点为平安车站,其中DK165+450至DK189+300只包括站后工程。管段线长面多,内容涵盖桥梁、路基、隧道等单位工程,其中路基总长8.4km,占线路比例13%。桥梁包括特、大、中桥,27.60365km/24座,其中特大桥8座。大多数桥梁为简支梁,32m跨径,双线圆端形墩,T台,钻孔桩基础、挖孔基础。本标段有隧道9座,总长25.532km,均为双线隧道。大阳山隧道全长9543米,湟水河特大桥全长16085.38m为管段内重点控制性工程。沿线穿越了部分生态保护区。大规模的铁路建设活动必然会对沿线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包括对生态环境、声环境、环境振动、电磁辐射、水环境和空气环境等敏感环境以及水土保持等的影响因素。为了把兰新铁路建设成环保型铁路,环保显得至关重要。为保证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工作质量,达到国家对兰新铁路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在兰新铁路建设中开展施工期的环保监理,对预防和减缓环境影响,提高沿线公众生活质量,建立民族团结、和谐的社会环境,建设一流的环保型铁路将发挥重要的作用。环境保护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环保监理可以通过环保专业领域的知识和经验,为业主提供环保专业技术及环保法律等多方面的紧密服务,确保兰新铁路的建设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最小。为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同时明确环保监理单位与建设、施工及工程监理单位的相互关系,使环境监理有章可循、便于操作,特制定兰新铁路环境监理细则。1工程概况1.1工程概况1.1.1线路地理位置LXJL-2监理标段为民和(不含)至平安(含)段(DK104+066DK189+300),线路正线长度85.194Km。标段起点位于大阳山隧道进口,终点为平安车站,其中DK165+450至DK189+300只包括站后工程。管段线长面多,内容涵盖桥梁、路基、隧道等单位工程,其中路基总长8.4km,占线路比例13%。桥梁包括特、大、中桥,27.60365km/24座,其中特大桥8座。大多数桥梁为简支梁,32m跨径,双线圆端形墩,T台,钻孔桩基础、挖孔基础。本标段有隧道9座,总长25.532km,均为双线隧道。大阳山隧道全长9543米,湟水河特大桥全长16085.38m为管段内重点控制性工程。1.1.2设计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国铁I级。正线数目:双线。限制坡度:20。最小曲线半经:5500m。1.2计划工期及开、竣工日期本项目工程建设工期为60个月。计划2010年01月开工,2014年12月竣工。1.3参建各方建设单位: 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现场管理: 甘青公司西宁指挥部。安全质量监督:铁道部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设计单位: 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甘肃铁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新铁路甘青段监理站施工单位: 中交一航局2自然环境概况及重点环境保护目标2.1自然环境概况2.1.1线路地形地貌与地质特征:本段走行于湟水河河谷、黄土塬、梁、峁及低中山,地势西高东低,河谷阶地地势较平缓,低中山地势起伏较大,地面高程多介于16002300米之间,沿线多为村庄或耕地,相对高程20150米,区内黄土广布,沟壑交织。沿线土壤主要以灰钙土、潮土、灌耕土及黄锦土为主另外风沙土和适宜耕作的灌淤土也有少量的分布。本段不良地质主要有滑坡、错落、岩堆、泥石流、危岩、落石、坡面溜坍、砂土液化及黄土陷穴、掏砂洞等。特殊岩土主要有湿陷性黄土、松软土、膨胀岩。其中高阶地、黄土塬、梁的黄土为级自重湿陷,湿陷厚度为2025米,低阶地及冲沟黄土为级自重湿陷,湿陷厚度为315米.第三系、白垩系泥岩具有膨胀性。2.1.2水土流失及土壤和植被:沿线水土流失以水力侵蚀为主。根据青海省水土保持“三区”划分公告,线路所经过平安县、乐都县属于国家级湟水河中下游治理区,土壤主要类型主要以灰钙土、潮土、灌耕土及黄锦土为主。其中灰钙土沿线多有分布。由于沿线地区农业开发历史悠久,森林植被极为稀少,自然植被多被人工栽培物代替,主要分布在低山丘陵的上部、河谷两旁、农田灌网四周及村镇周围和铁路公路两旁。沼泽和高山植被面积很小。2.2本标段重点保护目标2.2.1噪声、振动保护目标:本标段噪声敏感目标多处。 2.3本标段施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2.3.1生态环境施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主要对土地资源、水土流失、植被破坏、风景名胜区景观等几个方面产生影响。2.3.1.1风景名胜区景观2.3.1.2对土壤、植被的影响耕地资源的临时占用及地表植被保护;城市区域道路遗撒,场地尘土垃圾污染;2.3.1.3水土流失2.3.1.3.1制梁场、铺轨基地的设置、过程管理和工后恢复; 2.3.1.3.2路基、站场施工取弃土场的设置、过程管理和工后恢复;2.3.1.3.3桥涵桩基施工弃渣的处理和防护;2.3.1.3.4隧道工程施工弃渣的处理和防护;2.3.1.3.5施工便道的设置和恢复;2.3.1.3.6砂石料场的设置、过程管理和工后恢复;2.3.1.3.7施工场地和营地的设置与工后恢复。2.3.2施工期环境污染的主要环境问题2.3.2.1声、振动环境施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敏感点(居民住宅区、医院、学校等)的影响和干扰;2.3.2.2水环境施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施工场地营地生产、生活废水和油污等对周边受纳水体水质的影响;2.3.2.3大气环境施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大气环境施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为汽车运输和施工场地扬尘对大气的污染。大型设备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隧道开挖爆破产生的有害气体以及施工营地临时锅炉排放的锅炉烟尘。2.3.2.4施工期的固体废物施工废弃机具、配件包装物及各类固态浸油废物,施工营地的生活垃圾。2.4本标段工程特点及环境对策2.4.1桥涵、隧道多 根据沿线地质情况,桥梁桩基施工基本采用旋挖钻及冲击钻。旋挖钻出渣用于回填便道或弃土场。冲击钻施工工艺为:清孔护筒埋设配置泥浆钻机成孔这一施工生产过程会一定数量的泥浆,对河流、湖泊和水源地等产生一定污染。环境对策:桩基础采用旋挖钻施工工艺,出渣临时堆放后集中处置,采用冲击钻,泥浆在泥浆池中沉淀,干化后回填废弃的泥浆池。根据以往大桥施工的经验,对钻孔桩产生的泥浆采用卧式螺旋离心机处理,其原理为通过絮凝剂破坏泥浆的稳定性,然后通过离心机进行逆水分离,分离后清夜可作为施工涌水就地使用,或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固化泥浆(含水量低于50)可随渣土运出,如此可减轻、甚至消除泥浆水对水体的污染,保护河流、湖泊水质,满足清洁施工的要求。2.4.2工程线间距宽、占地范围大;本标段以隧道、桥梁工程为主,本工程所经沿线大部分地区为丘陵和农田,取弃土量较大,占用大量耕地。环境对策:除站场和隧道工程外,基本采用以桥带路。桥梁施工期除架桥机、维修的必须辅路外,施工结束后,均应复耕,同时在施工期,控制桥下的施工用地范围,尽量减少占地。2.4.3临时占地多;环境对策:针对临时用地较多的特点,尽量采取永临结合方式减少临时用地占用;对临时占地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减少占用时间,临时用地使用完毕后,及时恢复其原有的功能。2.4.4隧道截面积大,出碴量大;环境对策:弃渣利用旱地并采用植草绿化防护,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和植被的破坏;施工中应严格控制在政府部门批准的红线内进行,限制植被破坏区域,破坏了的植被应立即予以恢复。2.4.5铁路特有的路基施工弃方量大铁路路基工程采用CFG桩工艺,在CFG桩基施工中存在桩基置换弃方;为加速路基沉降,采用路基表层预压土工艺,预压土存在取土及弃土。这就不可避免的带来大量的临时取土和弃土。环境对策:CFG桩土临时堆放,用于预压土;预压土取土后,利用弃方回填减少占地,并加强临时挡护措施。2.4.6沿线经过的村庄较多,施工噪声影响较大; 本标段噪声敏感目标多处,其中包括学校、城镇、村庄。环境对策:本线由于敏感点众多,施工及运营期噪声影响较大,采取车辆降噪、控制施工时间、施工场地选择原理敏感点等一系列措施:3总则3.1环境监理目的、监理依据、范围3.1.1 环境监理的目的保证兰新铁路建设环境保护工作质量,切实将环评报告及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环保及水保措施落到实处,有效控制工程对沿线环境的影响,达到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3.1.2监理依据3.1.2.1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10)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1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91年)(12)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年) (14)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15)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16)国家环境保护局18号令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1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第257号令,1998年)(18)国发200031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 (19)铁计20018号“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20)国发明电20041号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21)铁运200452号 “转发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22)环发2001108号“关于加强铁路噪声污染防治的通知”(2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27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1993.8)(24)国家环境保护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地矿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7.10)(25)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第474号令2006)(26)铁道部、水利部铁计199920号文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3.1.2.2兰新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及铁道部、国家环保局的批复文件3.1.2.3兰新铁路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3.1.2.4兰新铁路施工规范或细则3.1.2.5兰新铁路施工监理规范或细则3.1.3环境保护监理范围 按监理单位环境保护与建设单位签定的监理合同所规定的监理范围实施全过程监理,监理范围为DK104+066DK189+300的设计范围,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拌和站、制梁厂、存碴场及其临近受影响的范围。环境监理以沿线地表植被、珍稀保护物种、风景名胜区、地表土壤及水土保持功能等为重点保护对象。3.2环境监理方法、监理依据、范围及内容 3.2.1环境监理目标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及设计文件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有效落实,施工过程环境污染有效控制,临时用地节约利用并及时恢复,水保措施落实到位,施工行为符合环保规范,环境功能得到保护。3.2.2环境监理方法采取文件核对与巡视检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工程旁站监理,辅以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督。监督检查工单位的环保保证体系。施工中环保、水保措施落实情况。必要时,对特殊敏感目标进行现场环境监测。遇到特殊情况,提出监测计划,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进行监测,把监测结果作为环境监理的依据。根据现场需要组织召开环保专题会议分析解决施工过程中的环保问题。3.2.3环境保护监理内容 3.2.3.1施工准备阶段核对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中有关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水保方案审批意见的落实情况,并根据现场实际提出优化建议。检查有关风景名胜区土地施工、占用林地的有关政府部门开工许可手续;检查沙石料场开采许可证;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环保措施,检查承包人环水保管理机构、人员及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到位。参与审查施工营地、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砂石料场的布设以及重点工程施工工艺的环保措施优化等。以及大型临时工程如制梁场的环保措施及恢复措施。施工人员在进场施工前进行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及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3.2.3.2施工期监督检查环评及设计中提出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行为和生活行为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控制施工范围在环保批复要求的界限内。3.2.3.2.1控制施工活动对风景名胜区、噪声敏感区等的影响。3.2.3.2.2制梁场、材料厂、拌和站、铺轨基地、施工场地、营地等环保措施情况。3.2.3.2.3监督检查施工营地、场所的污水、垃圾的处置情况。3.2.3.2.4取、弃土(碴)场的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及施工材料运输过程的防护措施。3.2.3.2.5施工便道修筑和使用情况(尤其在生态环境脆弱、敏感地带)。3.2.3.2.6临时用地植被处理、取弃土场恢复及水保措施。3.2.3.2.7其它(施工、监理单位日志等)。3.2.3.3施工收尾阶段3.2.3.3.1施工营地或场地移交及恢复情况。3.2.3.3.2环保工程、生物措施落实情况。3.2.3.3.3取、弃土(碴)场的表土回填、平整、恢复情况。3.2.3.3.4施工便道、砂石料场、拌和站、制梁场等的平整、恢复情况。3.2.3.3.5其它。3.3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及工作程序3.3.1环境保护监理机构及职责分工 总监理工程师项目部环保监理室(环保监理工程师)第二监理分站环保监理工程师第一监理分站环保监理工程师根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要求,兰新铁路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各指挥部分段管理,监理单位日常监理,设计单位技术支持,施工单位具体落实。施工单位是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者和责任者,负责项目建设中环保措施和设施的落实。监理单位负责监理标段内的主体工程和临时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日常环保监理。监理项目部配备环保监理工程师,项目部下设2个监理分站,均配备环保监理工程师。项目部环保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本标段内环保工作,从专业上指导各监理分站专业监理工程师开展环境监理;负责编写本标段环境监理月报和年报及总结。各监理分站负责其监理管段内的环保监理工作。各监理分站根据环保措施要求和环保监理实施细则,负责监理其管段内大型临时工程、砂石料场、取弃土场、主要施工营地和道路以及水体敏感区、风景名胜区内的施工环保专业监理;指导监理标段内部工程监理人员的环保工作,检查主体工程的施工环保监理效果,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追踪检查落实;对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环保措施和临时工程环保措施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提出初审意见报监理项目部审核。负责提报其监理管段内环境监理月度和年度报表。3.3.2 环境监理工作程序图否否良好不足是按环保规定编写环保措施(施工单位)随时检查措施执行情况(监理单位)开 工 准 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督是否落实批准开工(监理单位)环境监督、监测检查(环保监理工程师)按原措施施工(施工单位)查原因订措施(施工单位)调 整 计 划(施工、监理单位)按修正计划施工(施工单位)旁站监理环 保 验 收指挥部环保部门审批3.3.3 本标段总监理工程师的环保工作职责3.3.3.1全面负责并保证按合同要求规范地开展本标段环境保护监理工作。3.3.3.2审定本标段环保工作管理规定。3.3.3.3主持编写环保监理大纲,审查本标段段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3.3.3.4指导环保监理业务和环保监理人员工作,监督考核监理人员工作情况。3.3.3.5审查、签署环境保护监理月报和环保监理情况通报及工程竣工后的环保监理报告等。3.3.3.6根据环境保护实施情况,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发生破坏环境事故的处理。3.3.3.7根据需要召开环保监理工作专题会议,总结经验,改进工作。3.3.3.8对环保监理工程师提出的环保工程停工要求作进一步的现场调研,对危及环境保护的事件,通知建设单位,按程序要求下发停工令和复工令。3.3.3.9审批涉及到环保工程的变更设计,并向有关单位提出意见。3.3.4项目部环保监理室环保监理工程师职责:3.3.4.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标段环保、水保等专业监理任务。3.3.4.2组织编制环保监理规划和环保监理实施细则。3.3.4.3指导标段环保专业监理业务,及时解决和处理环保监理中发现的问题;3.3.4.4组织对标段内工程参与人员环保培训、学习。3.3.4.5组织标段环保专题会议,检查督促决议的执行;3.3.4.6检查各监理组环保监理工作情况,审核各监理组及承包单位上报的环保文件;参加环保事故的处理;对标段内施工中存在的重大或普遍性环保问题,下发环境保护监理通知书,经检查整改合格后,签发环境保护整改验收单。3.3.4.7审核承包单位的填报临时工程“环境保护措施报审单”;参加环保工程的变更设计审查。3.3.4.8掌握承包单位施工动态,按规定审查、签署并汇编环境保护监理月报及工程竣工后的环保监理报告、环保总结等;定期施工现场,督促检查指导标段环保监理工作。3.3.4.9根据环境保护实施情况,向总监及有关单位提出环保建议和意见。3.3.4.10完成总监及副总监安排的其它工作。3.3.5 监理组环保监理工程师职责3.3.5.1督促和检查承包单位建立完善的环保工作管理体系。3.3.5.2参与编制监理项目部环保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对现场监理相关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3.3.5.3督促承包单位依照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及监理合同的要求,分析不同的施工阶段和不同的施工工序可能发生的环境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并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理。3.3.5.4督促并指导承包单位建立完整的环保台帐,并定期进行检查。3.3.5.5参与组织工程人员环保培训,组织学习有关环境保护相关规定。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对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违规行为予以纠正。3.3.5.6审查承包单位的填报临时工程“环境保护措施报审单”,并上报项目部环保室。3.3.5.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环水保措施,切实落实预防为主的环保方针;3.3.5.8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以书面通知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并进行监督检查,相关情况及时向监理项目部汇报。3.3.5.9参与环保工程的变更设计审查。3.3.5.10根据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月计划审核表、月工作进度及执行情况报告表,合理地安排环保监理计划。3.3.5.11深入现场调研,听取多方意见,对危及环境保护的事件经科学合理的分析后,及时上报总监。3.3.5.12负责编写监理范围的环保监理工作汇报、情况通报及总结。3.3.5.13检查并督促承包单位做好生态防护工程、污染控制及污染治理工程和临时工程环保恢复工作,确保满足环境保护要求。3.3.5.14根据环境保护实施情况,向总监及有关单位提出环保建议和意见。3.3.5.15完成总监及副总监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3.4环境监理工作制度环境监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应建立一系列工作制度,以保证环保监理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环境监理作为工程监理的组成部分之一按照监理项目部的工作工作程序开展环境监理工作,其主要制度依照项目部工作制度开展,环保监理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及常规监理例会,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环境监理专题会议等。会议讨论和研究的问题及情况应完整地记录下来,形成文字材料,成为约束履约各方行为的依据。会议决定执行的有关事项,仍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必要的手续。3.4.1环境监理专题会议环保监理单位,根据需要应建立定期或不定期专业会议制度,例如每周、月汇报会;月环保工作计划总结会;专项研讨会等,达到加强管理,沟通情况,交流经验。3.4.2环保监理日志、环保监理月报与档案3.4.2.1环保监理日志环保监理日志是监理项目部和环保监理工程师必备的专用手册,是监理工作的重要资料,环保监理人员应逐日逐项认真填写,特别是涉及重要环保问题、变更设计、会议决定、上级指示,有关环保工作进度、环境事故等有关事项都应详细写入日志。3.4.2.2环保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月报中必须增加环水保监理工作内容,其报告内容如下:3.4.2.2.1工程概况3.4.2.2.2环境保护执行情况3.4.2.2.3主体工程环保工作进展;3.4.2.2.4施工营地、大小临工程环保措施落实情况;3.4.2.2.5风景名胜区内施工及环保情况;3.4.2.2.6环保事故隐患或环保事故。3.4.2.2.7环境监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3.4.2.4文档管理结合实际建立有关往来函、电处理;日常环境监理工作技术资料整理;技术资料归档管理等制度。3.4.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3.4.3.1审查程序图施组设计方案(含明确环保措施)施工单位编制并自审监理组审查环保工程师签署初步意见监理项目部组织审批环保工程师签署意见提出修改意见提出修改意见批准报业主核备施工单位执行3.4.3.2施组方案审查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兰新铁路施工期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要求,提出明确和切实有效的环保措施;临时设施开工前应填报“环境保护措施报审单”,报监理单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核要有明确的环保方面的批复意见,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得批准开工。3.4.4大型施工临时设施管理大型施工临时设施和主要施工营地、场地、便道等临时工程的设置方案先经过监理签署意见后,再上报业主批复。砂石料场、取弃土场的变更要严格按照有关变更管理程序执行。3.4.5环保变更设计涉及到环境保护方面的变更设计,遵照甘青公司变更设计管理办法执行。环保变更设计先经过监理签署意见后,变更设计文件由建设单位审核批复。3.4.6环保停工令、复工令审批程序施工期间,监理站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环境质量负有监督检查的职责,对确实存在重大危急环境保护的事件,环保监理工程师报请监理组长立即到达施工现场,对现场的情况进行调查、取证,会同承包单位对事件产生的原因、后果,进行分析、记录、判断。当判断非停工整顿才能保证工程质量或保护环境时,组长应在事件发生当天签署停工令,报环保监理专业工程师签署意见后由总监审批,施工单位根据停工令要求的时间和整改措施完成后,已完全消除可能导致工程质量或环境保护产生不合格的因素,自检合格后,填写复工报审表,报送监理核验。监理分站长组织环保监理工程师等监理分站成员对复工申请予以验证,经验证如承包单位自验如实,即签署验证意见,并由监理组长报监理站环保监理专业工程师签署意见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3.4.7施工期环保问题的分类和处理3.4.7.1环保问题的等级划分为保证兰新铁路甘青段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在环保监理工作中,对发现的环保问题进行分类,并建立相应的处理制度。环保问题按其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及污染防治措施得当与否分为重大环保问题和一般环保问题。3.4.7.2重大环境问题具有以下情况之一:3.4.7.2.1不符合施组方案审查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无明确和切实有效的环保措施,未经监理站审批的;临时设施开工前未填报“环境保护措施报审单”的,如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取弃土场、砂石料场、施工营地、施工场地及施工便道。3.4.7.2.2施工中造成严重危急环境的事件。3.4.7.2.3对签发二次以上环保监理通知责令整改的环保问题而没执行的。3.4.7.3一般环境问题具有以下情况之一:3.4.7.3.1未按设计要求和批准的范围、距离、位置设置制梁场、混凝土拌合站、取弃土场、砂石料场、施工营地、施工场地及施工便道等临时设施的。3.4.7.3.2临时弃渣场、弃土场未设临时支挡结构,对地表径流影响较大的。3.4.7.3.3批准的弃渣场和弃土场未按设计要求设置支挡结构。3.4.7.3.4桥梁施工钻孔桩基泥浆水未按要求处理的。3.4.7.3.5施工营地建设及施工营地和场地的固体废弃物和污水的处置未按甘青公司培训教材规定的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执行的。3.4.7.3.6其它对生态环境和水环境有破坏行为的。3.4.7.4重大环境问题的处理3.4.7.4.1项目监理站以“通报”的形式进行通报批评。3.4.7.4.2报告业主进行相应的处理。3.4.7.4.3根据具体情况签发停工令,责令限期整改。3.4.7.5一般环境问题的处理对一般环保问题监理站或监理分站向施工单位签发“环境保护监理通知书”,责令限期按要求的环保措施执行,整改合格后,签发“环境保护整改验收单”。3.4.7.6环境保护问题的报告制度对重大环保问题,监理站迅速上报业主,并及时处理,防止事态的扩大;对一般环保问题,按相关要求在环保监理月报中予以反映。4工程环境保护监理4.1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环境监理 兰新铁路路基、桥梁、隧道等主要工程的修建增加了对敏感区的线形切割,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年以及施工活动对敏感区的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施工过程影响表现为:在局部范围内扰动地面结皮或压实地表,蹋踩植被和地表覆盖层,对局部自然景观的破坏;施工场地 、营地和施工人员、机械的生产和生活行为造成的三废污染。4.1.1生态敏感区环保要求:4.1.1.1控制施工范围:区内的施工,应设置醒目的标示牌、边界线,严格限制施工人员活动、车辆行驶线路及机械作业的范围活动范围。在划定工程范围内施工,不得跨越界限进入一、二级保护区。4.1.1.2施工临时设施布局紧凑,材料堆放整齐、场地整洁,道路平整,与所处环境景观尽可能协调。4.1.1.3严禁在生态敏感区内设置取、弃土场,严禁随意铲除地表植被和林木;施工临时弃碴堆放应做好水土保持措施。4.1.1.4区内施工结束后,应加强对场地、便道以及线路两侧的绿化恢复措施。4.1.2生态敏感区监理检查内容:4.1.2.1审核开工前的环保手续落实情况。区内的施工,应及时办理施工许可,制定相应施工环保专项施组方案。4.1.2.2施工营地、场地、便道等临时设施设置方案是否经监理、指挥部审核批准。4.1.2.3是否按环评及设计规定的范围和施工程序和方式施工。施工应设置醒目的标示牌、边界线,严格限制施工人员、机械作业范围以及走行线路,不得任意行驶和碾压植被。4.1.2.4严禁在敏感区内设置取、弃土场,严禁随意铲除地表植被和林木;施工临时弃碴堆放应做好水土保持措施。4.1.2.5检查临时设施布局紧凑,材料堆放整齐、场地整洁,道路平整,与所处环境景观尽可能协调。是否造成景观破坏。应尽量减少视觉冲击,同时确保自然植被和景观的恢复。4.1.2.6景观保护、绕避绿化、植草等措施是否采满足环保设计要求;4.1.2.7各类生产、生活垃圾及废弃物是否统一收集处理。4.1.2.8施工便道应采取适当洒水抑制扬尘,运输土石方的车辆应根据季节采取加盖蓬布密封和洒水湿法运输,以减少扬尘的污染程度。4.1.2.9施工结束后结合景观要求,及时开展临设施的环境恢复工作,加强对场地、便道以及线路两侧的绿化恢复措施。 4.1.2.10检查施工前后临时施工场地的影象资料。4.2梁场、拌合站等环境监理本标段预制梁场2处,混凝土拌合站12处,占地面积较大。4.2.1梁场、拌合站主要环保要求:4.2.1.1梁场、拌和站等硬化的施工场地应尽可能综合利用。4.2.1.2梁场应当保存表层土,复垦要严格按照复垦方案进行,复垦完成并经评估合格后方可退还。4.2.1.3施工过程污染防护措施落实情况。4.2.2梁场、拌合站环境监理:4.2.2.1检查梁场、拌合站设置方案应是否经监理、指挥部审核批准,复垦方案是否完备。4.2.2.2检查施工前后临时施工场地的文字影象资料,以备恢复时参考。4.2.2.3检查表土(耕作层)堆放保存情况。4.2.2.4物料运输施工便道根据施工季节采取适当的撒水抑制扬尘措施。4.2.2.5渣、土等散装货物装载应拍平压实,不准超载,减少遗洒4.2.2.6在产尘点较大处,采取湿法作业,降低扬尘对大气环境的污染。4.2.2.7对混合设备冲洗泥浆废水、机械保养维修含油废水、湿法钻孔冲洗岩面产生的废水一律要有污水处理设施,废水必须经处理达标排放。垃圾须集中处置。4.2.2.8石料场产生的废渣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并作好防护,不得随意堆放。4.2.2.9检查施工后,复垦要情况,并经评估合格后方可退还。4.3取弃土场及其便道环境监理4.3.1取弃土场及其便道的环保要求4.3.1.1严格按设计要求取弃土,不得乱挖乱取,破坏地表植被。应遵循分段集中取土的原则,施工中加强土石方纵向调配,尽量移挖作填,取土场取土前,应将地表3050cm的耕作层推到一侧临时堆放,完工后覆盖地表以利复耕;耕作层土壤的临时堆放应设置围挡措施。施工后及时做好恢复工作。4.3.1.2弃土应优先选择在临近的取土坑和低洼地,避免占用耕地,堵塞沟渠、河道,设计容量要满足总弃碴量的需求,挡护工程措施设计可靠,严格按照路基土石方调配方案,做好施工组织安排, 避免因不合理施组导致弃土弃渣数量的增加,先挡后弃。4.3.1.3外购土方时,应与当地政府协商,签订正式的购买商品土协议,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等。4.3.1.4合理规划设计施工便道及便道宽度,并要求各种机械和车辆固定行车路线有序行驶,不能随意下道行驶或另行开辟便道,以保证周围地表和植被不受破坏。便道使用完毕后,对再利用便道,进行清理整平,保证其通行能力。对废弃便道,须予以拆除、清理、平整或恢复。4.3.2取弃土场及其便道环保监理4.3.2.1取弃土场设置方案应是否经监理、指挥部审核批准。4.3.2.2检查施工前后临时施工场地的文字影象资料,以备恢复时参考。4.3.2.3检查表土(耕作层)堆放保存情况。4.3.2.4监控取弃土场的位置、面积及取土深度;便道位置长度和宽度等是否符合设计和批复。取土场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做到随取随平整,周界规则;取土完毕后,利用保存的耕作层土进行土地复耕或进行植被恢复。弃土场要做到顶面平整,坡面平、顺、直,并对弃土场顶面和坡面及时进行土地复耕或植被恢复。4.3.2.5施工便道应采取适当洒水抑制扬尘,以减少扬尘的污染程度。4.3.2.6检查弃土场挡护工程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先挡后弃,加剧了水土流失。4.3.2.7检查施工完毕后平整清理及植被恢复情况。4.4砂石料场的环境监理4.4.1砂石料场的环保要求4.4.1.1砂石料场开采应办理相关开采许可证,坚持逐级审批,持证开采。4.4.1.2砂石料开采时,要制定合理的开采计划和恢复措施,严格按设计指定位置和规模进行,坚持随采随平整和恢复原则,严禁随意乱开乱挖。4.4.1.3河滩地带采料时,应做好河道疏通和平整工作。4.4.1.4采砂场的洗砂废水经沉淀后,重复利用或排放。4.4.2砂石料场的环境监理4.4.2.1砂石料场设置是否经监理、指挥部审核批准,是否取得相关资源管理部门的审批。4.4.2.2检查采石采砂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不能随意扩大。4.4.2.3检查砂石料场采砂采、采石过程中是否采取了沉淀及降尘处理措施,达到相关要求。4.4.2.4检查采施工完成后是否按计划要求采取了相应的防护和恢复措施。4.4.2.5检查施工前后场地的文字影象资料,以备恢复时参考。4.5施工营地、场地及便道环境监理施工营地、场地、便道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临时工程占地对生态功能的影响,对水土保持、景观等造成不利影响,此外施工期的“三废”等对环境也有一定影响。4.5.1施工营地、场地及便道等的环保要求4.5.1.1临时工程的设置应优先考虑永临结合,尽量减少对耕地的占用。4.5.1.2临时工程用地周边应设置醒目的标示牌、边界线,严格限制施工人员活动范围、机械作业范围及行进线路。4.5.1.3施工场地、营地如预制场、铺架基地、改良土拌合站、级配碎石拌合站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设置;4.5.1.4小型施工场地、营地的设置应尽量利用沿线既有场地、站区永久征地和城市用地;4.5.1.5施工中,应结合工序特点,对临时用地进行综合利用,尽可能减少临时用地数量,如改良土拌合站和级配碎石拌合站结合、取土场地用作小型预制场、施工机械停放场或营地用地等。4.5.1.6施工便道要充分利用乡村既有道路、农用机耕路和铁路进站道路等;便道宽度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做到少占土地,少破坏植被。4.5.2施工营地、场地及便道等环境监理4.5.2.1检查施工营地、场地及便道设置是否经监理、指挥部审核批准。4.5.2.2检查施工前后临时施工场地的文字影象资料,以备恢复时参考。4.5.2.3检查施工便道及便道宽度,并要求各种机械和车辆固定行车路线,不能随意下道行驶或另行开辟便道,以保证周围地表和植被不受破坏。4.5.2.4检查生产、生活设施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如施工营地和施工场所在敏感点附近施工的作业时间,是否对敏感点造成影响;生活污水合理利用或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应妥善收集后及时按环保要求清运。其他施工废料废油等等不得随意倾倒,污染周围环境和水体。燃媒生活锅炉房是否采取除尘措施。4.5.2.5施工便道应采取适当洒水抑制扬尘,以减少扬尘的污染程度。4.5.2.6检查施工营地、场地环境管理制度及环境保护宣传教育。4.5.2.7检查施工完毕后平整清理及植被恢复情况。4.6主体工程(路基、桥涵、隧道、站场)的环境监理4.6.1主体工程的主要环保要求4.6.1.1控制施三废污染对城市区域及敏感点的影响。4.6.1.2做好主体工程水土保持,防止水土流失。4.6.1.3做好路基、站场绿化和景观恢复措施。4.6.2站场工程的环境监理4.6.2.1控制三废污染及对敏感点和周围环境的影响。4.6.2.2检查站场绿化和景观恢复措施。4.6.3路基、隧工程的环境监理4.6.3.1路堑开挖设计采用爆破方法时,不得采用扬弃爆破,以防止开挖界以外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路堑挖方尽量用作路堤填方,挖方不能利用时,应到指定弃土场堆弃,并作好防护措施。4.6.3.2隧道出渣及利用与各用渣工程在时间上相协调,若隧道弃渣临时堆砌时,应设临时防护措施,避免造成水土流失。严禁沟道河谷弃渣,雨季弃渣应随弃随防护,不得施工结束时才防护。4.6.3.3隧道弃渣应选择地势低洼、无地表径流、植被稀疏、适当远离线路地方堆砌;弃渣完成后,做好坡脚挡护,达到设计挡护要求。渣顶采取平整、覆盖并设排水沟,避免过量堆砌,造成人为滑塌;有条件的采取复垦绿化。4.6.3.4工程形成的高路堤、深路堑边坡,在主体工程完成时,同时应完成坡面防护工程、挡墙工程、冲刷防护工程等水土保持措施。4.6.3.5隧道洞口尽量不刷边仰坡,减少对原地貌和植被的扰动; 4.6.3.6隧道施工时,应在隧道进(出)口设置沉淀池,对隧道施工产生的高浊度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再排放。4.6.3.7隧道钻孔及爆破扬尘应按设计要求喷水降尘或经除尘设备处理后排放。废油应使用吸油材料吸附废油,并与浸油材料一同收集密封清运。4.6.4桥涵工程的环境监理4.6.4.1施工营地设置应远离水体边缘;含有害物质的施工物料不得堆放在河流、沟渠等水体附近。在沿线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以下的滩地岸坡禁止堆置弃渣、垃圾及其他污染物。4.6.4.2对开挖的河岸边坡,回填的挖土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岸坡防护措施, 防止河岸冲刷。施工中应对桥台边坡进行防护,防止水土流失;4.6.4.3桥梁挖基土应及时清运,不得倒入河流、弃置河滩,挤压河道,尽量用做填方或适当场所进行坡脚砌筑后堆放,或应按设计要求纳入指定弃土场;涵洞基础弃土应妥善处置,防止雨季淤积农田,涵洞下游接引沟渠避免雨季冲刷。4.6.4.4桥梁施工应采取措施防止石油类污染物排入水体;桩基钻孔施工产生的泥浆,经沉淀分离后,沉渣外运弃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废水重复利用或用于场地、道路的降尘和绿化;4.6.4.5桥梁施工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围堰等水中的杂物,对原有河道、沟渠进行清淤,保证水流畅通。 4.6.4.6施工后场地应清理。将杂物垃圾集中收集,不得进入河道。采取措施防止施工机械废有对河流污染;浸油废料集中收集封存外运。4.7污染治理措施 环境监理污水要排放到指定地点,废水重复利用或用于场地、道路降尘和绿化;避免石油类污染物排入水体,要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开输水期。固体废弃物包括施工中产生的废弃机具、配件、包装物、生活垃圾等要统一分类,放到制定地点。大气污染防治:施工过程中要注意扬尘对地表植被和农作物产生不良影响,对设备不定期冲洗。噪声污染防治:要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机械作业噪声,尽量避开村庄,学校,做好对周边居民的公告、宣传和沟通工作。4.7.1污染治理措施工程环保要求检查污染治理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执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4.8施工过程中污染控制措施环境监理4.8.1施工阶段的环境污染环境噪声:施工阶段,施工作业所产生的噪声将对沿线环境敏感点产生影响。如挖掘机、重型装载机、打桩机、铆枪、压路机、路基夯实机具、运输车辆等都会对外围环境将产生一定的噪声干扰,其环境影响强度与施工现场及其连通道路周围敏感点分布、地形地貌、施工机械(车辆)的位置、作业时间长短等许多因素有关。同时,隧道施工爆破作业产生高噪声及强烈振动影响邻近居民休息。水环境污染: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作业开挖、钻孔施工产生的泥浆水,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冲洗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降雨时冲刷浮土、建筑泥沙等产生的地表径流污水,以及隧道、桥梁施工产生的污水等。如不有效控制,将会对邻近或跨越的江河地段的水质产生一定污染。 大气环境污染:施工机械产生的烟气,土石方施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以及各个施工营地配备的临时性小型锅炉,烧水、做饭时排放的烟气,将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固体废物污染: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于施工营地的生活垃圾和施工场地的生产垃圾,如果处理不及时,会对环境产生污染。4.8.2污染控制环境监理4.8.2.1噪声控制4.8.2.1.1砼拌合站、预制场等高噪音作业场地设置应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4.8.2.1.2临近居民区、学校和医院等噪声敏感地带的施工,要严格控制机械作业噪音;噪声大的施工作业应尽量安排在白天,因生产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要求需要连续昼夜作业的,应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方能进行夜间施工。同时,要做好对周边居民的公告、宣传和沟通工作。4.8.2.1.3施工车辆通过城区、村庄时应减速慢行和减少鸣笛沿线两侧受噪声影响较大的住宅小区(楼)、学校、医院、疗养院及人口稠密或受影响户数较多的村庄等地段的各施工作业场地噪声控制。4.8.2.2水污染防治4.8.2.2.1施工营地设置应远离水体边缘;含有害物质的施工物料不得堆放在河流、沟渠等水体附近。4.8.2.2.2桥梁施工应采取措施防止石油类污染物排入水体;桩基钻孔施工产生的泥浆,经沉淀分离后,沉渣外运弃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废水重复利用或用于场地、道路的降尘和绿化; 4.8.2.2.3隧道施工时,应在隧道进(出)口设置沉淀池,对隧道施工产生的高浊度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再排放。4.8.2.2.4采砂场的洗砂废水经沉淀后,重复利用或排放。4.8.2.2.5施工生活污水要设置污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降尘或绿化。 4.8.2.3大气污染防治4.8.2.3.1施工场地、道路应定时洒水,防止施工扬尘对地表植被和农作物产生不利影响;城市区域施工场地出入口,应设置冲洗设备,对施工车辆轮胎及车外表进行冲洗,确保城市道路清洁。4.8.2.3.2运输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或土石方时,运输车辆应装料适中,并采用蓬布覆盖严密。4.8.2.3.3施工场地、营地四周应采用围护措施;城市地带的施工场地裸露地表或集中堆放的土方表面,应采取临时覆盖措施,防止扬尘。4.8.2.4固体废弃物管理:4.8.2.4.1施工中产生的废弃机具、配件、包装物及各类固态浸油废物等,应集中收集、封装,运至垃圾场进行处理或回收利用。4.8.2.4.2生活垃圾应统一分类(可降解和不可降解)收集,及时清运至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处理。5本标段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管段内隧道、桥梁以及路基所涉及地段的河流、植被、风景名胜以及野生动植物的保护。附录:环境监理用表 39 甘肃铁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新铁路环境保护措施报审单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标段: (兰新环施监01)单位工程名称编号致 监理站:我单位已按设计文件和有关环保要求,完成了 临时工程实施计划(措施),现上报请予审批。附: 临时工程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监理工程师审批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注:本表一式二份,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兰新铁路环境保护监理通知书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标段: (兰新环施监02)单位工程名称编号致事由:内容:要求: 专业监理工程师: (签发)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注:本表一式二份,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兰新铁路环境保护整改验收单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标段: (兰新环施监03)单位工程名称编号致 监理站:根据环境监理通知书(编号 )的要求,我单位已按期完成整改内容,请予以现场检查验收。 施工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注:本表一式二份,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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