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kV输变电工程建筑节能专业监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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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kV输变电工程建筑节能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版号/修改状态号:2010/0 监理细则220kV输变电工程建筑节能专业批准:2010年月日审核:2010年月日编写: 2010年月日31 粵鼎監理 第 31 页 共 38 页目 录第一章 工程概况第二章 监理依据第三章 监理工作流程第四章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第五章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5.1墙体节能工程5.2门窗节能工程5.3屋面节能工程5.4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5.5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5.6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5.7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5.8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5.9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第六章 旁站点第七章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技术资料建档要求第八章 其他附件: 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方法第一章 工程概况1、本工程位于XX。2、建筑层数:主体部分XX层3、建筑面积: XX平方米,建筑总高度:XX 米4、外墙、内墙采用XX砖。5、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6、建筑抗震设烈度:XX度7、建筑抗震设防烈度:XX度8、建筑耐火等级:XX级9、基础类型:XX 基础10、屋面防水等级为:XX级。(二)节能设计概况1、墙体工程:外墙采用50mm厚胶粉聚笨颗粒保温系统。2、屋面工程:采用60mm挤塑聚苯板,4厚高聚物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3厚高聚物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基层处理剂。炉渣找坡。3、门窗工程:选用塑钢窗。4、墙体工程:非粘土空心砖。第二章 监理依据(一)、合同依据1. 监理合同2. 施工合同(二)、图纸依据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及设计变更通知单。(三)、主要政府相关文件、规范1. 节约能源法2.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3.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5. 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6.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四)、其它依据1. 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2. 工程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会议纪要等文件第三章 监理工作流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流程符合要求审查建筑节能工程承包商资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控制(三控三管一协调)建筑节能工程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审批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建筑节能工程开工条件、签发开工令建筑节能工程分部验收检验批、隐蔽验收及分项工程验收熟悉图纸编制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细则节能材料、设备报审、进场检验和抽样复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纸审查报告承包商建筑节能专项方案编制不符合要求建筑节能工程工序管理流程图节能工程设计检查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及需见证取样复检材料的复验报告不同意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同意工序施工施工专项方案不合格承建商自检合格承建商填报质量验收单附自检记录试验记录不合格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进入下一道工序第四章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基本规定:1审查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现场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2核查广州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审查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3审查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是否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鉴定及备案,并制定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报审。4审查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方案应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5建筑节能工程的功能性质量检测及材料的复验,应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但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验也可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由施工单位实施.6 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7材料和设备进场验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对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 2)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进入施工现场用于节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有型式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3)对材料和设备应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在施工现场抽样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8建筑节能工程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等的规定。9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10现场配制的材料如保温浆料、聚合物砂浆等,应按设计要求或试验室给出的配合比配制。当未给出要求时,应按照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配制。11.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及施工技术方案要求。当无上述要求时,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不应大于正常施工环境湿度下的自然含水率,否则应采取降低含水率的措施。12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1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对于采用相同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件,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14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应满足相关标准和施工工艺的要求。节能保温材料不宜在雨雪天气中露天施工。15. 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其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应按照下表划分。 2)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当建筑节能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较大时,可以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 3)当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无法按照上述要求划分分项工程或检验批时,可由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协商进行划分。但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验收记录均应遵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4)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应单独填写验收记录,节能验收资料应单独组卷。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划分 序号分项工程主 要 验 收 内 容1墙体节能工程 主体结构基层;保温材料;饰面层等2门窗节能工程门;窗;玻璃;遮阳设施等3屋面节能工程基层;保温隔热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等4地面节能工程基层;保温层;保护层;面层等5采暖节能工程系统制式;散热器;阀门与仪表;热力入口装置;保温材料;调试等6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系统制式;通风与空调设备;阀门与仪表;绝热材料;调试等7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与管网节能工程系统制式;冷热源设备;辅助设备;管网;阀门与仪表;绝热、保温材料;调试等8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低压配电电源;照明光源、灯具;附属装置;控制功能;调试等9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冷、热源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空调水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监测与计量装置;供配电的监测控制系统;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综合控制系统等(二)、质量控制1、 材料的选定应符合设计文件及规范要求。对需要进行性能测试的材料,应在正式施工前通过相关的性能测试。2、 检查进场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成品是否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是否具有出厂合格证、相关质量保证资料,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需要进行抽样送检的材料应严格实施见证取样送检,并应在检测合格,得到同意使用的批准后才能使用。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 序号分项工程复 验 项 目1.墙体节能工程1. 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2. 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3. 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2.门窗节能工程1. 严寒、寒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和中空玻璃露点;2. 夏热冬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3. 夏热冬暖地区:气密性,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3.屋面节能工程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4.地面节能工程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5.采暖节能工程1. 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2. 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6.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1. 风机盘管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机及功率;2. 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7.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与管网节能工程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8.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电缆、电线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3、 监理工程师每日对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发出指令并通知承包商整改。4、 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前提下,监理工程师及时对检验批、重要节点进行平行检验,对检查的问题,应及时发出指令并通知承包商整改。5、 隐蔽工程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前提下,监理工程师及时进行隐蔽验收,对检查的问题,应及时发出指令并通知承包商整改。6、对重要节点、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旁站监理,旁站监理前总监应对旁站人员进行交底,监理工程师督促并指导监理员做好旁站工作,旁站监理人员在现场发现问题,应及时发出指令通知承包商进行整改,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汇报,并做好旁站记录。7、对第三方的现场检验、要求复验的材料取样送检实施见证监理,见证监理人员应做好见证记录。8、对所有使用材料实施报审制度(包括进场报审、使用报审),只有在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使用的前提下,才能将材料用于工程中。 (三)、进度控制1、根据合同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一个监理进度控制计划,同时要求承建商报审施工总进度计划、月计划、周计划。2、对承建商报审的总、月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3、收集分析每月施工机械运转记录和各种工人出勤情况,确认施工力量投入是否正常。对因劳动力不足而影响工程或其它原因造成窝工的要作好记录,做好索赔与反索赔的准备。a) 监理工程师随时检查工程进展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要求承建商整改。每周监理例会纪要中对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记录。b) 绘制跟踪进度图表,以便随时掌握进度状况。(四)、安全文明施工监管1. 督促承建商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审查承建商的安全责任制度,审查城建商编制的安全专项方案及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2. 检查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人。3.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全方位控制管理。每日对现场进行巡视、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出指令并及时通知承包商整改。4. 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相关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出指令并及时通知承包商整改。5. 定期检查施工单位安全资料、检查施工单位工人进场前的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记录,严禁未接受交底的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工作。6.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7. 安装作业人员在高处临边作业时,必须遵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高空临边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8. 督促承包商规范临电使用,所有电动设备进场必须实行报审制度。9. 施工现场电焊作业应履行三级动火申请审批手续,清理施焊现场10m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并采取防护措施,高处焊接应有可靠的作业平台,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如接火斗、灭火器等,并应有专人监护。10. 电焊机必须安装二次空载降压保护装置和防触电保护装置,现场施焊时应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第五章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5.1墙体节能工程检查基层表面空鼓、开裂、松动、风化及平整度及妨碍粘结的附着物的处理。保温层施工,重点对保温、牢固、开裂、渗漏、耐久性、防火等性能进行抽查。检查雨水管卡具、女儿墙、分隔缝、变形缝、挑梁、连梁、壁柱、空调板、空调管洞、门窗洞口等易产生热桥部位保温措施。检查施工产生的墙体缺陷(如穿墙套管、脚手眼、孔洞等)的处理。检查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容易碰撞的阳角及门窗洞口转角处等特殊部位的保温层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检查隔汽层构造处理、穿透隔汽层处密封措施、隔汽层冷凝水排水构造处理。1、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 2、墙体节能工程当采用外保温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安全性和耐候性检验。 3、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2)保温板粘结或固定; 3)锚固件; 4)增强网铺设; 5)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6)预置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 7)现场喷涂或浇注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 8)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 9)保温隔热砌块填充墙体。 4、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 5、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5001000m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 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定。 6、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等,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 7、 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 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8、 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2)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 3)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下时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 9、严寒和寒冷地区外保温使用的粘结材料,其冻融试验结果应符合该地区最低气温环境的使用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0、墙体节能工程施工前应按照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基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基层应符合保温层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1、墙体节能工程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照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2、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保温板材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 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 3)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当采用保温浆料做外保温时,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 4)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保温材料厚度采用钢针插入或剖开尺量检查;粘结强度和锚固力核查试验报告;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 13、外墙采用预置保温板现场浇筑混凝土墙体时,保温板的验收应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422条的规定,保温板的安装位置应正确、接缝严密,保温板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不得移位、变形,保温板表面应采取界面处理措施,与混凝土粘结应牢固。 混凝土和模板的验收,应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相关规定执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4、当外墙采用保温浆料做保温层时,应在施工中制作同条 件养护试件,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和压缩强度。保温浆料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应见证取样送检。 检验方法:核查试验报告。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样制作同条件养护试块不少于3组。 15、墙体节能工程各类饰面层的基层及面层施工,应符合设计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的要求,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饰面层施工的基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基层应平整、洁净,含水率应符合饰面层施工的要求。 2)外墙外保温工程不宜采用粘贴饰面砖做饰面层,当采用时,其安全性与耐久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砖应做粘结强度拉拔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3)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不得渗漏。当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采用饰面板开缝安装时,保温层表面应具有防水功能或采取其它防水措施。 4)外墙外保温层及饰面层与其它部位交接的收口处,应采取密封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试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6、保温砌块砌筑的墙体,应采用具有保温功能的砂浆砌筑。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砌体的水平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90,竖直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80。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核查施工方案和砌筑砂浆强度试验报告。用百格网检查灰缝砂浆饱满度。 检查数量;每楼层的每个施工段至少抽查一次,每次抽查5处,每处不少于3个砌块。17、采用预制保温墙板现场安装的墙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墙板应有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含安装性能的检验, 2)保温墙板的结构性能、热工性能及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与主体结构连接必须牢固, 3)保温墙板的板缝处理、构造节点及嵌缝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4)墙板板缝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核查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对照设计观察和淋水试验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全数核查;其它项目每个检验批抽查5,并不少于3块(处)。18、当设计要求在墙体内设置隔汽层时,隔汽层的位置、使用的材料及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隔汽层应完整、严密,穿透隔汽层处应采取密封措施。隔汽层冷凝水排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5,并不少于3处。19、外墙或毗邻不采暖空间墙体上的门窗洞口四周的侧面,墙体上凸窗四周的侧面,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措施。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必要时抽样剖开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5,并不少于5个洞口。20、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等隔断热桥措施。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按不同热桥种类,每种抽查20,并不少于5处。5.2门窗节能工程重点监控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外门窗框与副框之间的间隙处理,金属外门窗隔断热桥措施及金属副框隔断热桥措施,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建筑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验情况,严寒、寒冷地区的外门安装及特种门安装的节能措施,外门窗遮阳设施的安装,天窗安装位置、坡度、密封节能措施,门窗扇密封条的安装、镶嵌、接头处理,门窗镀(贴)膜玻璃的安装方向及中空玻璃均压管密封及中空玻璃露点复检情况。1、建筑门窗进场后,应对其外观、品种、规格及附件等进行检查验收,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2、建筑外门窗工程施工中,应对门窗框与墙体接缝处的保温填充做法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3) 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其特点和数量,由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并不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2)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0,并不少于10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5、建筑外门窗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6,15条执行;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6、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核查。7、建筑外窗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按地区类别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严寒、寒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和中空玻璃露点, 2)夏热冬冷地区:气密性、传热系数、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3)夏热冬暖地区:气密性、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件)。8、建筑门窗采用的玻璃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615条执行。9、金属外门窗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规定,金属副框的隔断热桥措施应与门窗框的隔断热桥措施相当。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对照产品设计图纸,剖开或拆开检查。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1樘。金属副框的隔断热桥措施按检验批抽查30。10、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的建筑外窗,应对其气密性做现场实体检验,检测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现场检验。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11、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应采用弹性闭孔材料填充饱满,并使用密封胶密封;外门窗框与副框之间的缝隙应使用密封胶密封。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2、严寒、寒冷地区的外门安装,应按照设计要求采取保温、密封等节能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3、外窗遮阳设施的性能、尺寸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要求;遮阳设施的安装应位置正确、牢固,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手扳检查。检查数量: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615条执行;安装牢固程度全数检查。14、特种门的性能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要求;特种门安装中的节能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5、天窗安装的位置、坡度应正确,封闭严密,嵌缝处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淋水检查。检查数量: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615条执行。 5.3屋面节能工程重点监控屋面保温、隔热层铺设质量、厚度控制,屋面保温、隔热层的平整度、坡向、细部及屋面热桥部位的保温隔热措施,屋面隔汽层位置、铺设方式及密封措施。 、屋面保温隔热工程的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屋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屋面保温隔热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基层; 2)保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板材缝隙填充质量: 3)屋面热桥部位:4)隔汽层。、屋面保温隔热层施工完成后,应用时进行找平层和防水层的施工,避免保温隔热层受潮、浸泡或受损。、用于屋面节能工程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组。、屋面保温隔热层的敷设方式、厚度、缝隙填充质量及屋面热桥部位的保温隔热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每l00m2抽查一处,每处l0rn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屋面的通风隔热架空层,其架空高度、安装方式、通风口位置及尺寸应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要求。架空层内不得有杂物。架空面层应完整,不得有断裂和露筋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每l00m2抽查一处,每处l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采光屋面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气密性应符合设计要求。节点的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采光屋面的可开启部分应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6章的要求验收。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0、采光屋面的安装应牢固,坡度正确,封闭严密,嵌缝处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淋水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1、屋面的隔汽层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隔汽层应完整、严密。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l00m2抽查一处,每处l0rn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 12、屋面保温隔热层应按施工方案施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松散材料应分层敷设、按要求压实、表面平整、坡向正确。2)现场采用喷、浇、抹等工艺施工的的保温层,其配合比应计量准确,搅拌均匀、分层连续施工,表面平整、坡向正确。 3)板材应粘贴牢固、缝隙严密、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称重检查。 检查数量:每l00m2抽查一处,每处l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13、金属板保温夹芯屋面应铺装牢固、接口严密、表面洁净、坡向正确。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4、坡屋面、内架空屋面当采用敷设于屋面内侧的保温材料做保温隔热层时,保温隔热层应有防潮措施,其表面应有保护层,保护层的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l00m2抽查一处,每处l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七)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重点监控照明用电计量设备安装,住宅公共部分和公共建筑的照明的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和节能控制装置安装。、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按本规范第341条的规定执行。当需要重新划分检验批时,可按照系统、楼层、建筑分区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本规范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有关规定、已批准的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规定和合同约定内容的要求。、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进场验收时应对下列技术性能进行核查,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1)荧光灯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下表的规定。荧光灯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允许值灯具出光口形式开敞式保护罩(玻璃或塑料)格栅格栅或透光罩透明磨砂、棱镜荧光灯灯具75655560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7560602)管型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镇流器能效限定值 标称功率(W) 18 20 22 30 32 36 40镇流器能效因数(BEF)电感型3.154295227702.2322.1462.0301.992电子型4.778437039982.8702.678240222703)照明设备谐波含量限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照明设备谐波含量的限值谐波次数 n基波频率下输入电流百分比数表示的最大允许谐波电流(%)22330注510779511n39(仅有奇次谐波)3注:是电路功率因数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核对。检查数量;全数核查。、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不同标称截面的电缆、电线每芯导体最大电阻值标称截面(mm2)2O时导体最大电值(/km)圆铜导体(不镀金属)0.5360 0.75245 1.018.1151212574144.61630810183161.15250727350524500.3877002689501931200153150012418500991240007543000.0601检验方法:进场时抽样送检,验收时核查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格。、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电源质量进行检测。其中: 1)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标称系统电压的土7;单相220V为+7、一10。 2)公共电网谐波电压限值为:380V的电网标称电压,电压总谐波畸变率(THDu)为5,奇次(125次)谐波含有率为4,偶次(224次)谐波含有率为2。 3)谐波电流不应超过下表中规定的允许值。 谐波电流允许值标准电压(kV)基准短路容量(MVA) 谐波次数及谐波电流允许值(A) 2 3 4 5 6 7 8 910111213 038 10 78 62 39 62 26 44 19 21 16 28 13 24 谐波次数及谐波电流允许值(A)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11 129.7 18 86 16 78 897.1 14 65 12123 一般项目123 一般项目123 一般项目123 一般项目123 一般项目4)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允许值为2,短时不得超过4。 检验方法:在已安装的变频和照明等可产生谐波的用电设备均可投入的情况下,使用三相电能质量分析仪在变压器的低压侧测量。 检查数量;全部检测。、在通电试运行中,应测试并记录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 1)照度值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 2)功率密度值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中的规定。 检验方法:在无外界光源的情况下,检测被检区域内平均照度和功率密度。 检查数量:每种功能区检查不少于2处。八)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重点监控监测与自动控制系统的安装、调试和联动情况,监测空调、配电和照明等系统联动运行、监测情况,施工过程中的检测和试验,施工过程中是否按相关规范规定进行了各项测试、试验。测试、试验的批次、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测试、试验的结果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监测与控制系统施工质量的验收应执行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相关章节的规定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监测与控制系统验收的主要对象应为采暖、通风与气调节和配电与照明所采用的监测与控制系统,能耗计量系统以及建筑能源管理系统。建筑节能工程所涉及的可再生能源利用、建筑冷热电联供系统、能源回收利用以及其它与节能有关的建筑设备监控部分的验收,应参照本章的相关规定执行。、监测与控制系统的施工单位应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复核。当复核结果不能满足节能要求时,应向设计单位提出修改建议,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并经原节能设计审查机构批准。、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制定系统控制流程图和节能工程施工验收纲。 、监测与控制系统的验收分为工程实施和系统检测两个阶段。、工程实施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随工程实施过程进行,分别对施工质量管理文件、设计符合性、产品质量、安装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对隐蔽工程和相关接口进行检查,同时,应有详细的文字和图像资料,并对监测与控制系统进行不少于168h的不间断试运行。、系统检测内容应包括对工程实施文件和系统自检文件的复核,对监测与控制系统的安装质量、系统节能监控功能、能源计量及建筑能源管理等进行检查和检测。系统检测内容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系统检测结果是监测与控制系统的验收依据。、对不具备试运行条件的项目,应在审核调试记录的基础上进行模拟检测,以检测监测与控制系统的节能监控功能。、监测与控制系统采用的设备、材料及附属产品进场时,应按照设计要求对其品种、规格、型号、外观和性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各种设备、材料和产品附带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检验方法:进行外观检查;对照设计要求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10、对经过试运行的项目,其系统的投入情况、监控功能、故障报警连锁控制及数据采集等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调用节能监控系统的历史数据、控制流程图和试运行记录,对数据进行分析。 检查数量:检查全部进行过试运行的系统。12、空调与采暖的冷热源、空调水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应成功运行,控制及故障报警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在中央工作站使用检测系统软件,或采用在直接数字控制器或冷热源系统自带控制器上改变参数设定值和输人参数值,检测控制系统的投人情况及控制功能;在工作站或现场模拟故障,检测故障监视、记录和报警功能。 检查数量:全部检测。13、通风与空调监测控制系统的控制功能及故障报警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在中央工作站使用检测系统软件,或采用在直接数字控制器或通风与空调系统自带控制器上改变参数设定值和输人参数值,检测控制系统的投入情况及控制功能;在工作站或现场模拟故障,检测故障监视、记录和报警功能。 检查数量:按总数的20抽样检测,不足5台全部检测。14、监测与计量装置的检测计量数据应准确,并符合系统对测量准确度的要求。 检验方法:用标准仪器仪表在现场实测数据,将此数据分别与直接数字控制器和中央工作站显示数据进行比对。 检查数量:按20抽样检测,不足10台全部检测。15、供配电的监测与数据采集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试运行时,监测供配电系统的运行工况,在中央工作站检查运行数据和报警功能。 检查数量:全部检测。16、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的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实现下列控制功能:1)大型公共建筑的公用照明区应采用集中控制并应按照建筑使用条件和天然采光状况采取分区、分组控制措施,并按需要采取调光或降低照度的控制措施, 2)旅馆的每间(套)客房应设置节能控制型开关;3)居住建筑有天然采光的楼梯间、走道的一般照明,应采用节能自熄开关;4)房间或场所设有两列或多列灯具时,应按下列方式控制: (1)所控灯列与侧窗平行;(2)电教室、会议室、多功能厅、报告厅等场所,按靠近或远离讲台分组。检验方法: 现场操作检查控制方式; 依据施工图,按回路分组,在中央工作站上进行被检回路的开关控制,观察相应回路的动作情况; 在中央工作站改变时间表控制程序的设定,观察相应回路的动作情况; 在中央工作站采用改变光照度设定值、室内人员分布等方式,观察相应回路的控制情况。 在中央工作站改变场景控制方式,观察相应的控制情况。检查数量:现场操作检查为全数检查,在中央工作站上检查按照明控制箱总数的5检测,不足5台全部检测。17、综合控制系统应对以下项目进行功能检测,检测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1)建筑能源系统的协调控制; 2)采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的优化监控。 检验方法:采用人为输入数据的方法进行模拟测试,按不同的运行工况检测协调控制和优化监控功能。 检查数量:全部检测。18、建筑能源管理系统的能耗数据采集与分析功能,设备管理和运行管理功能,优化能源调度功能,数据集成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管理软件进行功能检测。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九)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1、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验1) 建筑围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应对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和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进行现场实体检测。当条件具备时,也可直接对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进行检测。2) 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验方法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附录C。其检验目的是: (1)验证墙体保温材料的种类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验证保温层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3)检查保温层构造做法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3) 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现场实体检测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其检验目的是验证建筑外窗气密性是否符合节能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4) 外墙节能构造和外窗气密性的现场实体检验,其抽样数量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但合同中约定的抽样数量不应低于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当无合同约定时应按照下列规定抽样: (1)每个单位工程的外墙至少抽查3处,每处一个检查点;当一个单位工程外墙有2种以上节能保温做法时,每种节能做法的外墙应抽查不少于3处; (2)每个单位工程的外窗至少抽查3樘。当一个单位工程外窗有2种以上品种、类型和开启方式时,每种品种、类型和开启方式的外窗应抽查不少于3樘。 、 5) 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实施,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也可由施工单位实施.6) 外窗气密性的现场实体检测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抽样,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7) 当对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进行检测时,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其检测方法、抽样数量、检测部位和合格判定标准等可在合同中约定。 8) 当外墙节能构造或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验出现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的情况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扩大一倍数量抽样,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或参数再次检验。仍然不符合要求时应给出“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结论。142 系统节能性能检测142 系统节能性能检测142 系统节能性能检测142 系统节能性能检测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围护结构节能构造应查找原因,对因此造成的对建筑节能的影响程度进行计算或评估,采取技术措施予以弥补或消除后重新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通过验收。 对于建筑外窗气密性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应查找原因进行修理,使其达到要求后重新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通过验收。2、 系统节能性能检测1) 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节能性能的检测,且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报告。受季节影响未进行的节能性能检测项目,应在保修期内补做。2) 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的主要项目及要求见下表,其检测方法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执行。系统节能性能检测主要项目及要求序号 检测项目 抽样数量 允许偏差或规定值1室内温度居住建筑每户抽测卧室或起居室一间,其它建筑按房间总数抽测10%冬季不得低于设计温度2,且不应高于1;夏季不得高于设计温度2,且不应低于1; 2供热系统室外管网的水力平衡度 每个热源与换热站均不少于1个独立的供热系统 0912 3 供热系统的补水率 每个热源与换热站均不少于1个独立的供热系统 0,51 4室外管网的热输送效率 每个热源与换热站均不少于1个独立的供热系统 092 5 各风口的风量 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15 6通风与空调系统的总风量 按风管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10 7 空调机组的水流量 按系统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系统 20 8 空调系统冷热水、冷却水总流量 全 数 10 9平均照度与照明功率密度 按同一功能区不少于2处 10十)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1、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以及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条件后方可进行。2、 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CB 50300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节能工程的检验批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与施工员参加; 2)节能分项工程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相关专业的人员参加, 3)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3、建筑节能工程的检验批质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 3)一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至少应有90以上的检查点合格,且其余检查点不得有严重缺陷; 4)应具有完整的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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