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政治二轮复习 专题强化练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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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强化练(二十三)一、选择题1俗话说:“养儿防老。”下列关于父母子女间的“养”与“防”的表述,错误的是()A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B父母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有条件的C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是无条件的D赡养父母这是子的义务,与女无关答案D解析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其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都是无条件的,A、C观点正确,但不符合设问的限制性要求;父母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有条件的,B正确也不符合设问要求;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D观点错误,符合题意。2非婚生子女是指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其生父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下列关于我国非婚生子女法律地位的说法,正确的是()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法律地位完全相同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有抚养教育非婚生子女的义务非婚生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非婚生子女对生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A BC D答案B解析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其生父母有抚养教育非婚生子女的义务,非婚生子女有继承生父母遗产的权利和赡养扶助生父母的义务,选,排除。3谢某与罗某结婚时,因罗某未达到法定年龄,便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只是举行了婚礼。对这一做法的危害,认识正确的是()不能确认夫妻关系合法有效不能巩固和确认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所生子女不能享有应有的权利A BC D答案A解析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即使谢某和罗某的婚姻无效,也不影响其子女的权利,故说法错误,都是对不履行结婚登记程序危害的正确认识。4甲失踪后,其妻乙依法申请宣告其死亡,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了死亡宣告。3个月后,乙与丙结婚。1年后,甲返回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乙、丙的婚姻无效,恢复自己与乙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应该()A认定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无效B撤销乙与丙的婚姻关系,确认甲与乙的婚姻关系恢复C确认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有效D要求乙与丙解除婚姻关系答案C解析妻子乙依法申请宣告甲死亡,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了死亡宣告,所以,乙与丙结婚是合法的。5在我国一些白领中,因无暇谈恋爱,兴起父母“包办婚姻”的现象。对这一现象认识正确的是()A“包办婚姻”违背双方意愿,是非法婚姻B强迫子女“包办婚姻”是对婚姻自由的干涉C“包办婚姻”属于近亲结婚,违反法律规定D“包办婚姻”是在第三者的粗暴干涉下完成的答案B解析“包办婚姻”不一定违背双方意愿,也可能是单方不同意,A错误;“包办婚姻”不属于近亲结婚,C错误;“包办婚姻”有时不是粗暴干涉,D错误。6(2016浙江联考)18岁的女青年王某的父母为了15万元彩礼,强迫她嫁给了个体户李某。王某不同意,父母便威胁与她断绝关系,无奈之下,王某与李某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按当地习俗举办婚礼开始同居生活。王某的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不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原则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程序不受法律保护,因为她为了婚姻与父母断绝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为她属于婚姻法规定的禁止结婚A BC D答案A解析王某的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说法中的理由不符合案件实际。7(2016余杭模拟)为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则,必须反对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行为。下列属于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行为是()重婚买卖婚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借婚姻索取财物A BC D答案B解析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因此,都是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违法行为;不符合题意。8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下列说法能体现该原则的是()A夫妻双方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所生子女要随父姓B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C男女双方结婚,夫妻应遵循“男主外,女主内”的规则D在家庭中夫妻权利和义务一一对等,并要平均承担家务劳动答案B解析夫妻双方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A、C、D说法错误,所生子女也可随母姓;“男主外,女主内”不能绝对化,否则不平等;平等不是一一对应,也不是平均。9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开始施行。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遭受家庭暴力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被申请人如违反可被法院处1 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除法律规定的家庭暴力外,日常生活中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主要行为还有()遗弃扶助虐待教育A BC D答案D解析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主要行为有:家庭暴力、遗弃、虐待等,符合题意;扶助是子女对父母的义务,教育是父母对子女的义务,不符合题意。10王某与张某协议离婚,按照约定,张某分得住房一套。张某所得属于夫妻约定财产。对此认识正确的是()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是夫妻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夫妻财产的归属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财产导致了涉外婚姻的增多A BC D答案A解析说法错误,约定财产与涉外婚姻没有必然的联系,都是关于夫妻约定财产的正确说法。11(2016湖州模拟)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婚前父母出资以子女的名义登记购买的为子女安置准备的婚房,子女婚后享有处置权的是()A夫妻双方共同享有 B父母双方共同享有C拥有产权的夫妻一方 D经济占优势的一方答案C解析婚前财产为夫妻个人财产,处置权归房产所有权者一方,C符合题意。12甲与乙婚后开了一家超市,由乙经营。二人自2016年2月分居,甲于2016年6月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审理中查明,乙曾于2016年4月向他人借款10万元用于超市的经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该超市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只能以共同财产清偿C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甲乙各承担一半的清偿责任D该债务系分居之后所负,应由乙独自承担清偿责任答案A解析甲乙二人对财产问题并无约定,婚后所开超市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符合题意;乙借款是为了夫妻共有的超市的经营,因此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D不选;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B说法错误;夫妻双方应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C表述不正确。二、综合题13(2016杭州模拟)牟某家庭条件优越,从小深得长辈溺爱。他上初中后住校,时常邀请朋友“吃喝玩乐”,有限的生活费难以满足其高消费。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和日益膨胀的消费欲望,牟某遂伙同社会上的无业人员,在其学校周边的游乐室等地方采取搜身、殴打等手段,劫取他人财物。结合上述案例,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分析牟某的父母为防止其犯罪的发生所应承担的义务。答案(1)从该案例可知,不良家庭教育环境是诱发牟某犯罪的重要原因。牟某的父母过分溺爱子女,无视子女的道德培养、心理健康和精神需求,一味满足其无理要求,为他最终走上犯罪道路埋下了“伏笔”。(2)做父母要建立起一个温暖的家,就要承担相应的义务。首先,父母要承担起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其次,父母要承担起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父母要对子女的行为加以约束和引导,对子女的错误要进行批评和教育。14(2016浙江联考)张老先生于10多年前丧偶,一直未再婚,自己既当爹又当妈,把儿子抚养成人。儿子大学毕业后成家立业,张老先生独居日久,深感孤独寂寞。在一次社区老人聚会中,张老先生偶遇离异的沈老太太。相似的人生经历、共同的兴趣爱好,令两人颇感慰藉,他们遂决定共同生活。双方儿女得知后均表示反对。张老先生的儿子称,如果父亲再婚,就断绝父子关系,不再赡养老人。沈老太太的女儿觉得母亲这么大年纪还要再婚,自己很没面子,便对母亲说,如果再婚,宁可放弃继承权,也不会再管她的任何事。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子女是否有权利干涉父母的再婚?为什么?(2)张子、沈女能否以断绝父子、母女关系,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赡养父母?请说明理由。答案(1)子女无权干涉父母再婚。理由: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根据这一原则,结婚的法定条件之一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第三方对结婚(包括再婚)男女的干涉,是否缔结婚姻完全由当事人双方自主决定。(2)张子不能以与父亲断绝关系为由拒绝赡养父亲,沈女也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赡养母亲。理由:父母子女关系不仅是血缘和亲情关系,而且是法律上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关系不能因双方之间的感情或利益冲突而解除或断绝。在家庭成员的权利义务关系中,尽管子女可以放弃继承权,但是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必须履行。15小钱是青年作家,于2012年开始创作一篇长篇小说,2016年3月定稿并与某出版社签订了出版合同。2015年10月小钱与小孙登记结婚。2016年5月,小钱收到出版社给他的一笔10万元的版税收入。小孙打算从中取出一部分用于补贴家用,可小钱不同意,他打算用这笔钱开一家书店。于是双方发生矛盾并诉至人民法院。结合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1)小钱的10万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小钱的妻子是否有权支配这笔版税收入?答案(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由: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小钱的作品是在2016年3月定稿的,此时小钱与小孙已经结婚,且10万元的版税收入是在婚后取得的,因此,小钱的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有权利。理由: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所有权,即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本案中既然10万元版税收入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小孙和小钱对这笔财产有平等的支配权。所以,小孙有权利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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