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园区发展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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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园区发展工作意见一、明确目标,准确定位,积极发展物流园区(一)物流园区以物流企业为主体,以物流设施、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和信息平台为支撑,重点布局在铁路、公路等交通枢纽地和货物集散地附近,具有形态突出、目标明确、功能配置齐全、发展导向及图示清晰的园区产业发展规划。(二)至少拥有三种以上物流服务功能(仓储、运输、加工、包装、分拣、货代、配送、搬运装卸等),且园区内注册第三方物流企业3家以上。(三)具备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和信息服务功能(公共服务支撑体系或投入运行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能够为入园企业提供信息管理、技术服务、后台管理等公共服务,并具备金融、保险、税务和后勤服务等基本配套服务。(四)有专门的园区管理机构,有明确的管理章程,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能够为园区及入园企业提供咨询、安保、物业等一站式创业管理服务。(五)园区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经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批准或经县发展改革批复园区发展规划,并列入县现代服务业园区培育计划。二、科学规划,落实政策,扶持园区做大做强(六)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协调发展、公平竞争的原则,以建设综合性物流园区为重点,促进产业集聚,不断提高园区的组织水平和辐射带动力。新建园区的选址、定位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园区建设发展规划。(七)凡列入我县服务业发展规划的园区中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门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八)园区内服务业企业用水、用气、用电与工业企业同价。(九)新进入园区的合法经营业户,县级行政性收费两年内即征即返,事业性收费按最低限度收取。(十)县级及县级以上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优先扶持园区及园区内项目建设。(十一)工商、交通、公安、税务等部门要在园区内设立服务网点或代办窗口,为进入园区的经营业户提供一站式服务;鼓励金融、保险等服务行业在园区设立网点,为园区内经营业户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十二)新进入园区的合法经营业户,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证件时,可交由园区经营者代办,工商、税务等部门要简化程序,特事特办,限时限次办结。(十三)对在园区内新注册且实缴税金超过2万元的服务业企业,连续三年给予财政扶持,第一年以上年实缴税金2万元为基数,按新增地方留成部分50%奖励企业;第二年、第三年以上年实缴税金为基数,按新增地方留成部分50%奖励企业。(十四)鼓励现有服务业企业进入物流园区。对新进入园区的服务业企业,连续三年给予财政扶持:以上年缴纳税金地方留成部分为基数,上缴税金地方留成部分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按新增地方留成50%奖励企业;上缴税金地方留成部分100-500万元(含100万元)的,按新增地方留成部分30%奖励企业;上缴税金地方留成部分100万元以下的,按新增地方留成部分20%奖励企业。(十五)对新引入园区的国内外知名企业总部、地区总部或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分支机构,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三年内按房屋租金的15%给与补贴,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企业当年所缴纳税收本县留成部分,补贴资金在企业正常运行满一年后兑现。(十六)对进入园区的经营业户和人才,经本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户口可迁入本县,其子女享受本地子女入托、入学的同等待遇。(十七)对在园区投资建设的外来投资者,根据产业性质和投资强度,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制定具体政策。三、优化环境,整合资源,促进园区提档升级(十八)在园区辐射范围内,整治规范各类资源,对所有游离于园区以外的马路市场、马路资源和沿街摆摊门店予以清理,按经营性质,统一进园,集中管理,实现集约化发展、规范化经营和有序竞争。(十九)积极整合资源,对发展潜力较小、经营门类重复的门店及市场,要积极向物流园区聚集,实行同类合并,或向同类新园区归并转移。(二十)加大执法力度,凡不按规定设点经营的,工商部门不予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执法部门要予以清理;规划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把关,不再受理园区辐射范围内同类园区的规划、用地等申请。(二十一)加强整治力度,工商、城市管理等执法部门要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有证无场”和经营不规范的停车场、维修厂、仓储配货、小型物流、零担物流等物流配套服务企业,积极引导物流配套服务企业入园经营;交通、交警等执法部门要严厉整治路边乱停乱放的大型车辆等资源,迫使其入园停放。(二十二)对园区实行行政部门联合执法,除涉及公共安全的检查和执行特殊任务外,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未经县政府批准不得进入园区检查、收费或罚款。对检查结果,部门之间可互相使用的,不再进行重复检查。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规范园区建设和管理(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帮包领导,落实责任单位,督促物流园区各项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及时了解园区内每个项目的进展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建设及营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物流园区快速发展。(二十四)进一步健全考核体系,加大考核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各项扶持奖励政策及中央、省、市激励服务业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让企业充分享受到上级有关扶持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使激励政策更好地服务全县服务业发展。第 4 页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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