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物权法-国立中正大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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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資料庫之重要性-從新物權法談起,法務部民法物權編研究修正委員輔仁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陳榮隆教授地點:嘉義中正大學時間:2011.06.02,2,壹、楔子,琴詩:若言琴上有琴聲,放在匣中何不鳴?若言聲在指尖上,何不於君指上聽?宋蘇軾序言:悠揚之音樂,不會純來自空氣之振動。茍非指之撥動、弦之律動、琴之振動、氣之傳動、耳之感動等人物互動、物物互動、天(自然)人互動、人我互動,豈能邀人入勝,感人肺腑。完善之法律制度,又何當非如斯!茍非法律與學說、實務互動,法律與本國習慣、外國法制互動,法律與經濟、社會、政治互動,法律與科學、哲學、文學互動,法律與人心、人性、人權互動,難臻完善。本次物權通則及所有權之修正,即為綜合各種互動之成果,故稱之為互動而成之新物權法。,3,互動而成之新物權法,與司法實務互動與學說互動與特別法互動與習慣互動與外國法互動與現行法互動與當事人約定之互動重視利益之互動與語文之互動月旦法學168期(2009.5),4,貳、民法物權編修正大要,一、舊法:1927.11.30公布1930.5.5施行757966(210條)二、1988年法務部啟動物權編修法三、1955.1.16修正公佈942四、1999兩度送修正草案至立法院,惜均未完成審議五、2003法務部重新啟動物權編之修法六、2007.3.28公布擔保物權之修正2007.9.28修正施行七、2009.1.23公布通則及所有權之修正2009.7.23修正施行八、2010.2.3公布用益物權及占有修正2010.8.3修正施行追求完美,近乎苛求修法工作(研修),永無止盡,5,二、民法物權編之法典體系,(一)舊法之法典體系第一章通則1.物權之種類7572.物權之變動758764第二章所有權第一節通則765773第二節不動產所有權774800第三節動產所有權801816第四節共有817831,6,(二)新法之法典體系,第三章地上權832841第一節普通地上權832841第二節區分地上權841-1841-5第四章永佃權842850刪除永佃權章第四章之一農育權850-1850-9第五章地役權851859不動產役權,7,第六章抵押權860883第一節普通抵押權860880第二節最高限額抵押權881-1881-17第三節其他抵押權882、883第七章質權第一節權利質權884899第二節動產質權900910第八章典權911927第九章留置權928939第十章占有940966,8,(二)邏輯思維體系,物權法,不動產役權,典權,農育權,地上權,分別共有公同共有準共有,9,参、物權之種類,一、基本原則物權法定原則1.自由主義(放任原則)2.限定主義(法定原則)-物權種類閉鎖原則二、意義物權之種類及內容,均應以法律明文規定之,不得由當事人任意創設。此不同於債權之種類與內容,基於契約自由原則,當事人得任意約定,茍不違背強行規定或善良風俗,均屬有效。,10,三、依據物權,除本法或其他法律有規定外,不得創設。(757),11,四、立法理由1.確保物權之特性,建立物權體系。2.整理舊物權,防止封建物權復活。3.貫徹公示原則,俾使確保交易之安全、迅速。4.達成物盡其用之經濟效力。5.吾國各地習慣不一。757立法說明謂:查民律草案第九百七十八條理由謂物權,有極強之效力,得對抗一般之人,若許其以契約或依習慣創設之,有害公益實甚,故不許創設。又民法為普通私法,故其他特別物權,如漁業權、著作權、專用權等,及附隨其他物權之債權,應以其他法律規定之。此本條所由設也。修正理由謂:為確保交易安全及以所有權之完全性為基礎所建立之物權體系及其特性,物權法定主義仍有維持之必要,12,五、違反之效力(71)1.原則無效。2.例外法律另有規定。ex典權期限逾30年者(912)六、弊病1.未能預測未來物權2.現行物權與社會脫節3.習慣上良善物權未入法4.社會生活產生新物權卻無法加以規範5.過於僵化致妨害社會發展,13,七、解決之道1.物權法定原則否定說2.物權法定原則緩和說(1)習慣法創設說新法採之(2)命令創設說(3)內容創設說,14,15,八、未來之課題,(一)學說、實務上已承認習慣法上之物權1.讓與擔保(Shicherungsbereignung,日:讓渡擔保)2.融資性租售(FinacialLease)3.違章建築之事實上處分權,16,(二)實務上已否認物權之復活1.舖底權2.大租、大佃(三)未經承認之物權1.贌耕權2.拾穗權(四)形成中之物權分時所有權(Time-Sharing),17,肆、法律資料庫之重要性,一、法律乃高度累積性(accumulative)知識二、法律乃高度繼受性知識三、法律乃高度國際性知識四、法律乃高度互動性知識,18,伍、我國法律資料庫之建構,1.植根2.法源3.月旦4.司法知識庫5.台灣法律資訊中心6.其他,19,謝謝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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