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防安全生产责任制日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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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精选资料通晟政字2006 号 签发人:渠继富通 晟 公 司关于颁发通防安全生产责任制、通防安全基本规定和通防日常管理制度的通知公司各级领导、各单位:通防安全生产责任制、通防安全基本规定和通防日常管理制度自2004年1月1日开始颁发实施至今,经过对两年来执行情况和井下现场通防工作安全需要,有公司总工程师牵头、安全副总负责组织通防工程技术人员,重点对通防安全生产责任制、通防安全基本规定和通防日常管理制度中各级领导通防安全生产责任制、盲巷治理规定、井巷管理规定、安全监测监控部分作了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使之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防安全生产责任制、通防安全基本规定和通防日常管理制度是矿井进行安全生产和管理必须遵守的通防安全工作准则,是各级领导进行通防安全检查和评价各单位生产过程中通防安全工作是否达到标准要求的依据,它的修订和完善对于提高矿井通防安全工作、改善矿井通防安全生产条件、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和董事长批准,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公司各级领导、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职工进行学习,更好地理解和正确执行新规定,进一步提高我矿通防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矿井通防安全工作健康稳定发展,随矿井通防安全工作需要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至少每年修订一次。附:通防安全生产责任制、通防安全基本规定和通防日常管理制度二六年一月十日主题词: 通防 责任制 规定 制度 通知枣庄通晟实业有限公司党政办公室 2006年1月10日印共印60份 存档2份安全生产责任制、通防安全基本规定和通防日常管理制度第一部分 通防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 各岗位通防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节 通防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1.1.1通防科科长:(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科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矿井通防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体系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是本科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2)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和上级安全规定并认真执行。(3)制订矿井通防规划,年度通防安全工作目标,制定本部门岗位责任制,确定阶段通防重点。(4)负责开展矿井通风和防尘质量标准化工作,完成上级和矿交给的各项任务。(5)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对本科(队)职工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6)负责对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按照上级要求制定计划,按时进行对职工进行培训,做到人人持证上岗。(7)落实安全技措工程,排查和治理通防重大隐患。(8)经常深入区队现场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及时组织调整安装通防设施,确保通风安全。(9)负责矿井通防仪器仪表的检验。(10)组织召开科务会议、安全会议,抓好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面向生产端正服务态度,及时解决通防存在的问题。1.1.1.2通防科党支部书记:(1)负责组织本科党员、团员、工会会员,做好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和进行通防安全知识宣传学习工作;对本科安全教育工作负全面责任。(2)负责全面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关系,配合和支持科长实施全科安全工作的决策与领导。(3)参加研究通防安全方面的重大决策,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4)抓好本科青安岗员,群监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5)教育职工摆正通防安全与生产、效益的关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本科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安全生产实际,帮助解决通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1.1.1.3通防科工程师:(1)在矿总工和科长的领导下,负责矿井通防技术管理工作,对矿井通防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2)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各项技术政策,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通防存在的技术问题。(3)制定通防年度工作计划和职工业务技术培训,特别是特殊工种的培训。(4)对矿井可能发生的通防灾害事故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5)排查重大通防隐患,制定处理重大通防隐患的措施,并监督处理落实情况。(6)积极推广应用通防新技术,不断改进和提高通防技术管理水平,提高矿井抗灾能力;制定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安全技术措施。(7)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完成年度矿井瓦期等级鉴定、矿井主扇反风演习工作,定期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主扇性能测定工作。(8)参与编制安全技措工程计划、仪器仪表校验计量管理工作;并制定矿井反风演习,瓦斯等级鉴定,矿井阻力测定和主扇性能测定措施的落实。1.1.1.4通防科副科长:(1)在科长的领导下,协助科长抓好全科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分管的采掘准备过程的“一通三防”工作。(2)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文件决定、计划,完成矿交给的各项任务。(3)抓好现场管理,对井下通防设施加强检查,出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调整不合理通风,组织好新掘进头、采煤工作面的系统安装。(4)定期召开业务会、安全会,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狠抓“三违”的分析和处理。(5)协助科长负责本单位使用的材料、备品备件的贮存和防护控制。1.1.1.5通风队队长:(1)全面负责全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全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煤矿”三大规程”。(3)负责组织实施矿井通风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体系在本单位贯彻实施。(4)全面负责通风管理工作,重点抓好日常通风管理,职工劳动纪律;落实好瓦斯管理、局部通风管理、安全监测管理、通风设施管理等各项工作。要经常深入现场,严格工程质量,及时处理各种隐患,杜绝通风瓦斯等重大事故的发生。(5)负责对材料、设备、仪器和仪表的管理,杜绝浪费和损坏。(6)积极抓好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增强职工的自主保安,确保全队的安全生产。1.1.1.6通风队技术员:(1)全面负责通风队的技术管理工作,对全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2)负责通风计划的编写、材料申报, 编制通风、防瓦斯、防灭火计划和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矿井通风系统调整,采煤工作面接续通风设计等。(3)负责通风各类报表的审阅,各种通风资料的技术管理质量记录的控制。(4)深入现场把住技术关,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和应用。(5)协助科里做好本单位的职工技术培训。1.1.1.7防尘队队长:(1)在科长领导下全面负责防尘队的行政管理工作,是全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2)严抓现场工程质量,认真贯彻”三大规程”在现场的实施。(3)深入现场,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4)全面负责防尘管理工作,重点抓好职工劳动纪律,落实好煤尘防治、矿尘冲刷及防尘管路、防灭火管路的安装、维护等各项工作;负责所管辖范围内各种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和防尘系统的完善等工作,确保井下无煤尘积聚,保证矿井安全生产。(5)加强职工安全知识培训,全面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增强职工的自主保安意识。(6)杜绝煤尘事故和职工尘肺病的发生。1.1.1.8防尘队技术员:(1)在科长和工程师领导下,全面负责防尘队的技术管理工作,对防尘队干部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职工技术水平,并把安全技术具体应用到现场实践中去。(2)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劳动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煤矿三大规程。(3)负责防尘作业计划的编写、材料申报和各类技术措施的编制,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以保证现场安全生产。(4)负责审阅各类防尘报表。(5)负责各类防尘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及上报工作。(6)负责推广应用防尘先进技术,改进防尘设施,努力提高全矿井的防尘作业水平。1.1.1.9监测组组长:(1)在科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监测组的管理责任,是监测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2)在科长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劳动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三大规程中的各项安全生产规定。(3)负责监测组的日常工作,熟悉矿井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安设地点。及时安排监测装置的安设、回撤、调试、维修等各项工作。(4)抓好安全监测的有关报表的整理存档。(5)负责本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负责各种规章制度和措施在全队的贯彻落实。(6)负责组织领导监测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监测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1.1.1.10监测组技术员:(1)在科长和工程师领导下,全面负责监测组业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2)掌握全矿安全监测系统,装置安设调试维修等情况,配合组长搞好各项技术工作在现场的落实贯彻。(3)按时绘制矿井安全装置通风系统图,审查和编制安全监测的各类报表和台帐等技术资料。(4)对新增设的装置要及时提出安设标准,指导安设和检查落实。(5)负责监测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1.1.1.11测风员(1)测风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后,持证上岗。测风员必须熟悉矿通风系统,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风量、气体浓度、温度以及对测风的规定。测风员必须掌握各用风地点的风量及气候条件。测风员必须熟悉所用风表及其他仪器的性能及参数,熟悉测风方法、过程,注意事项以及测定各种有害气体的方法。测风员每10天对矿井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要根据需要随时进行测风;测风地点、位置、测风周期应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测风员现场测风时,要随时填写测风记录牌板,并填写现场测风记录向科(区)值班汇报。测风应在专门的测风站进行,在无测风站的地点测风时,要选择巷道断面规整、无片帮空顶、无障碍物、无淋水和前后10米内无拐弯的直线巷道内进行。测风员发现作业场所的风速、风理或有害气体浓度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规定时,要立即向通防科和矿调度室汇报,通知作业场所的人员进行撤离,并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处理。(9)测风员负责旬报、月报及各类台帐的填写,数据要真实,不得随意捏造。(10)测风员测风时,必须在专门的测风站进行。(11)测风员必须参加矿井反风演习及矿井通风阻力外部漏风测定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12)测风员要妥善保管好风表,不得交给非测风人员管理和使用。(13)测风时应避开巷道人行车、行车频繁的时间,避开附近风门开关频繁的时间,测风时不得有人员,车辆经过。注意避开架空线,避免发生触电事故。(14)反风时的测风操作,应按照反风演习计划规定进行。1.1.1.12瓦斯检查员:(1)瓦斯检查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证后,持证上岗。(2)瓦斯检查员必须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各用风地点所需风量及矿进避灾路线。(3)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瓦斯检查次数、检查周期、瓦斯检查方式,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瓦斯检查员要严格按照确定的地点、次数、检查方式进行检查,严禁空矿漏检和假检。(4)严格执行班中汇报制度,每班至少向通风调度汇报两次,汇报时内容要齐全、准确;瓦斯检查员每班对所辖区域作业地点检查至少两次,时间间隔3-4小时。(5)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交接不清不准上井,没有交接班人员要及时请示汇报,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6)瓦斯检查员下井前必须做好如下准备:A:准备仪器:带齐瓦斯检测仪、胶皮管、检查棍、温度计、手册、粉笔。B:对光瓦各部件进行检查,要求做到部件完整,电路畅通,光谱清晰。C:检查药品是否失效,若发现药品失效,必须及时进行更换。D:对仪器气密性时行检查,如果漏气或气路不畅通,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7)瓦斯检查员发现局部通风机停风时,要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并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8)瓦斯检查员在进行瓦斯检查时,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先消除隐患再进行检查,隐患不消除不能离开现场。(9)瓦斯检查员不携带氧气检测仪器,严禁进入停风地点检查瓦斯。1.1.1.13局部通风机安装工:(1)安装以前必须在地面对局部通风机进行试运转,保证完好,满足供风要求。(2)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3)局部通风机安装时,必须按科队指定位置进行安装,局扇需上架或吊挂,上架时,局扇距巷道底板在于300mm,吊挂时,局扇距巷道底板大于1.8m,安装地点应支护良好,无淋水。(4)局部通风机在运送安装时,应轻搬轻放,5.5KW以上局扇应安装消音器,消音器与局扇间要加衬垫,用螺丝紧固严密。(5)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的风量,应大于局部通风机的最大吸风量,并保证该处巷道的风速满足安全生产要求。(6)局部通风机进风口前5米范围内不得有杂物或障碍物,无淋水。(7)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风电闭锁、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仪等相关设备。(8)安装完后,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9)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停机,严禁无计划停风。(10)掘进工作面临时停工时,不准停止局部通风机的运转。(11)启动前,应先由瓦斯检查员检查掘进工作面及停风区和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当各处瓦斯浓度符合规定时,才能启动,超过规定浓度时要立即向调度室和通防部门汇报、处理。(12)必须挂有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填有司机姓名、风机编号、风筒长度、使用 地点、风机型号、功率等内容。1.1.1.14风筒工:(1)风筒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2)每一施工单位早班设两名风筒工,风筒工负责从风机到迎头的风筒维护及延接,并往所负责迎头运送备用风筒,中班由各掘进迎头安专人负责延接风筒,迎头无备用风筒,影响生产的将追究风筒工责任。(3)风筒吊挂要平、直、稳、紧,无破口,无急弯,无节头、漏风并逢环必挂。(4)风筒节头要严密,全部采用反压边接头。(5)风筒直径要一致,若不一致,必须使用过渡节,不准花接。(6)风筒吊挂要避开电缆,信号线等各种管线,不得敷设在同一帮。(7)风筒工要经常检查风筒质量,发现有破口、漏口,要及时修补,否则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8)风筒工更换风筒时,不得随意停风,确需停风时,应按照矿总工程师签发的停风计划执行。(9)风筒工每班必须向通风调度报岗,汇报该头风筒情况 ,并执行上井签字汇报制度。(10)各掘进工作面,不用的风筒或已损坏的风筒由风筒工负责回撤上井,不得放在现场。(11)掘进迎头施工完毕后,由风筒工负责拆除,拆除独头巷道的风筒时,不得停风,要由里往外依次执除。(12)风筒工检查风筒质量的同时,要注意迎头出风口风量,一旦发现风量不足,必须及时查找原因,并通知迎头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及时汇报。(13)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必须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14)风筒必须使用有“煤安”标志的合格产品。(15)一台风机不允许同时向两个作业的工作面供风。(16)风筒管理要做到“五不让”:即不让风筒落后工作面的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不让风筒脱节破裂、不让别人改变风筒的位置和方向、不让风筒堵塞不通、不让风筒浸在水中。1.1.1.15通风设施工:(1)熟悉密闭、风门、风桥、测风站等通风设施施工的相关知识,按照指定地点进行构筑。(2)下井前要准备好随身携带的小型材料和工具。(3)通风设施工施工,必须按照施工设计,在设计位置上施工,设计要符合有关规定,通风设施工不得随意改变通风设施的安设位置和种类,必须使用设计的材料,不得随意更改。(4)通风设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施工,通风设施竣工后,由通防科组织验收,凡是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必须整改至合格。(5)通风设施施工前,要严格检查施工地点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以及施工地点前后5米的支护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处理完后方可施工。(6)通风设施施工过程中,组长负责检查安全及工程质量,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7)通风设施工下料期间,必须按照所计划的数目下到施工地点,且料车运行期间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卸料时要码放整齐,不得影响运输、通风和行人。(8)构筑密闭时,密闭外的钢轨、电缆、管路必须断开,不得与密闭连通。(9)在架线巷道中施工时,必须和有关单位联系停电,并设好临时接地线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毕后方可取下临时接地线,合闸送电。(10)施工人员随身携带的各种材料、工具要捆扎牢装入包中。(11)在运输巷施工时,要设人看管来回车辆,做到安全施工。(12)行车的两道风门间距不少于一列车长度,行人的两道风门间距要大于5米,且风门能够自动关闭,两道风门之间要设闭锁,保证不能同时打开。(13)砌墙高度大于2米时,要搭脚手架,保证牢固可靠。(14)通风设施施工完毕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1.1.1.16风门维修工:(1)负责全矿井下风门制作、安装和维修工作,按照质量控制程序的要求完成各项任务。(2)要保证风门的制作质量,门扇平整不漏风,保证风门的安装质量,门框要包边严口,有垫衬,四周接触严密。(3)风门维修工安装工在运送风门时,装封车要牢固,在上下山运输时,要坚持“行车不行人”制度。(4)搬运和装卸风门过程中,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确保安全。(5)每天对所负责的风门巡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风门漏风。(6)风门维修工在维修风门时,风门前后要安排专人站岗。1.1.1.17管路工:(1)按照集团公司防尘专业质量标准及检查评定办法的规定,负责所辖区域的防尘管路安装和维修工作。(2)负责所辖区域防尘设施的安装、维修和撤除工作。(3)安装管路要求吊挂牢固,安设平、直、稳,三通阀门齐全,不漏水,满足井下防尘用水工作的需要。(4)管路安装工下井前要对所需携带的物品和工具进行检查,确保井下管路安装的顺利、安全、可靠。(5)安装时,要严格按照管路安装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安装。(6)严禁在无风或风量不足的地点从事管路安装、拆除、维护、检查等工作。(7)在进行正常操作时,要仔细检查操作环境的安全状况,不安全不操作。(8)在运输巷道中安装管路时,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采取设置警戒,行车、不行人等相关的安全措施。(9)装运的管路必须符合装封车的有关安全规定和运输的有关规定。(10)当管路通过风门、风桥等设施时应事先与通防部门联系好,管路要从墙的一角打孔通过,接好后用灰浆堵严。管路不得影响风门的开关。(11)在安装管路的同时,要对沿途的通风设施和防尘管路等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以便采取停送水或停送电等措施进行处理。(12)管路安装工在井下行走时,要注意观察巷道顶帮情况和来往车辆,经过上、下山时要严格遵守行车不行人的规定。1.1.1.18测尘工:(1)测尘工负责测定作业地点场所空气中的粉尘浓度,提出控制粉尘的措施意见,负责仪器的送检、标校,以及游离SiO2,粉尘分散度的送检工作。(2)要及时将每次的测尘记录填入台帐,测尘完毕后,要填写粉尘测定结果报告表,月底做好粉尘浓度测定报告表,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通防处。(3)要按照规定定期绘制粉尘浓度曲线图。(4)测尘员对所测定粉尘地点的粉尘浓度超过标准规定要及时向矿井领导报告,以便采取措施进行处理。(5)测尘员发现所要测定的地点局部通风机停风时,要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6)测尘员在测尘的同时,要对沿途的通风设施和防尘及管路隔爆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向通防调度室汇报。(7)按规定对所有产尘点进行 测尘。井下作业场所的总粉尘浓度要每月测定2次,呼吸性粉尘,采掘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它地点每6个月测定一次,粉尘中的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变更地点时要测定1次。1.1.1.19洒水灭尘工:(1)洒水灭尘工负责采、掘工作面的管路,设施、安装及维护,负责使用防尘设施进行防尘,洒水、灭尘,负责大巷的刷白工作。(2)洒水灭尘工必须保证所负责范围内的防尘管路,设施齐全,灵敏可靠。(3)在冲刷巷道及大巷刷白时,要遮盖好附近的机电设备,通讯设施,管线和风筒。(4)每班按行走路线,对井下的防尘水池水量、水质及管路进行检查,发现管路跑漏水,应及时汇报处理。(5)洒水灭尘工发现局部通风机停风时,要立即撤出人员、恢复通风后方可重新进行洒水灭尘等工作。(6)洒水灭尘工要对所经地点的通风设施和巷道的积尘情况隔爆设施情况以及防尘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7)冲刷大巷煤尘时,要注意过往车辆,有架空线时,要停电后再冲尘,采煤工作面溜子道冲尘时,必须待溜子停止运行时冲尘,并注意好两帮、顶板情况。(8)洒水灭尘工发现作业地点的粉尘浓度超标或积尘超过规定时,可以要求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9)洒水灭尘工要严格按照防尘设施的安装标准和巷道冲刷制度的规定进行洒水和灭尘等工作。1.1.1.20隔爆设施安装工(1)按质量标准化标准和集团公司的质量规范化要求,对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等地点安设隔爆水槽棚。(2)负责各处隔爆水棚的维修和撤除等工作。(3)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每周至少要对全井下的隔爆水槽的安装质量、安装地点、数量及水量全面检查一次,以确保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4)隔爆水槽安撤工下井前要对所需携带的水槽、圆钢,吊挂钩等物品及所使用的工具进行检查,确保安撤工作的顺利进行。(5)水槽安撤工要严格按照隔爆水槽安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要求进行安装撤除、维护等工作。(6)水槽安撤工在井下行走时,要观察好巷道顶帮情况和来往车辆,经过上、下山时要严格遵守行车不行人的制度。同时要对沿途的通风和防尘隔爆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汇报。(7)在掘进工作面安撤水槽时,如发现局部通风机停风时,要立即撤出人员,恢复通风后方可进入重新工作。(8)安装及回撤时,工人要配合好,1人观察顶板,1人吊挂及回撤;在架线电机车巷道中施工前,必须首先停电,并执行停送电制度;在运输巷道中施工,要有人监护,指挥运行车辆,确保安全施工;安装及回撤时,顶板、支护发生变化时,应停止工作处理完毕后,方可吊挂。(9)安撤水槽时,要注意运行车辆及皮带运输状况,确保安全施工。(10)安撤水槽时,施工人员要注意观察顶板和帮壁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1)在有架空线的巷道内施工时,要首先对架空线进行停电,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和电气作业规程规定。1.1.1.21瓦斯检测仪检修工(1)在通防科领导下,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按质按量地完成维修、校验记录及各项任务。(2)认真学习各种仪器、仪表维校技术,熟练掌握仪器、仪表的原理、结构和性能,并保管好各种仪器、仪表的说明书、合格证,以防备查。(3)每周至少对全面使用 仪器进行保洁和换药一次;所有下井光瓦必须保持性能完好,准确可靠。(4)定期对光瓦进行检定,不得使用过期仪器。(5)做好各仪表维修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各种维校记录的填写,对所维校的每台仪表负有安全责任。(6)维修后的瓦斯检测仪,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并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使用。(7)对所管辖的仪表送集团公司校验,应提前向主管技术人员提出送校汇报,确保送校率100%。(8)保管好各种仪表的零部件、器材及其它维校用品,严禁私自乱扔、乱借,做到分类码放,保持清洁卫生。1.1.1.22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1)检修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2)保持室内清洁、明亮、干燥、准备好常用工具、仪表、材料及工作台。(3)每班对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进行表面清洁,除去粘有的煤尘等杂物。(4)每7天至少对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进行1次调校,误差在规定的范围之内。(5)新仪器投入使用前,要先充、放电3次以上再使用。(6)使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定,检定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7)故障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维修时,要细致检查,先外后内,找出故障点。维修后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并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使用。(8)标准气样的存放使用,要符合规定要求。(9)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维修台帐,周检记录,检定说明书及各类台帐整洁清楚。1.1.1.23监测工:(1)监测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备齐维修、安装所用工具,仪器仪表以及设备说明书和图纸。备齐主机和附带设备的连接线和维修中所需用的元器件。(3)监测分站投入使用前,要先进行检查、标定,确认符合要求以后,方可投入使用。(4)监测分站断电仪的供电电源接线,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5)监测分站或传感器发生故障时,现场需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进行监测,及时进行更换,维修后的瓦斯断电仪传感器,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6)瓦斯传感器必须每7天至少进行1次调校,误差在规定的要求之内,瓦斯断电仪每月至少调校一次。(7)使用的瓦斯传感器,每年至少一次检定,检定要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8)每班由瓦斯员光瓦与传感器进行数据比较,每天由监测工巡回检查一次主机,传感器和电缆完好情况 。(9)标校使用的标准气样,要符合规定要求。1.1.1.24自救器工(1)发放员要了解自救器的结构原理,掌握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和保养。(2)认真开好班前会,坚持正常工作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实行现场交接班,交接班要清楚。(3)工作要认真负责,加强责任心,按要求保养好自救器,搞好发放工作,保证人来牌到、自救器到。(4)发放和回收自救器时要严格检查,对损坏或丢失的要及时汇报进行处理,严禁发放不合格的自救器。(5)凡封条破坏已开启的自救器,无论使用时间长短,都应报废。地面仓库存放超过5年井下携带超过3年的应予以报废。(6)每季称重、气密检查一次,称重超过10克或气密不符合规定的自救器应报废。(7)爱护公共财物,严禁随意破坏,保管好自救器。(8)搞好室内卫生,定期进行冲洗和打扫,保证室内自救器整齐、清洁。第二节 各级领导通防安全生产责任制1.1.2.1董事长、党委书记:是本公司“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和安全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负责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研究、解决“一通三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隐患,保证“一通三防”所需人、财、物及时到位。负责每月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对反风设施至少进行一次检查。负责组织实施矿井通风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措施计划,并定期检查具体执行情况。负责组织矿党、团、工会组织对干部职工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和进行通防安全知识宣传报道学习工作。教育职工摆正通防安全与生产、效益的关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1.1.2.2总经理:是本公司“一通三防”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者,协助董事长抓好 “一通三防”安全工作,对矿井“一通三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一通三防”所需人、财、物及时到位。负责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负责每月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对反风设施至少进行一次检查。1.1.2.3总工程师:(1)负责并全面领导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是“一通三防”安全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在审批通防安全计划计划,设备和推广技术装备时,审批相应通防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提高矿井抗灾能力,组织制定防瓦斯、防煤尘、防火等事故的措施,预防重大事故发生。(2)组织审批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和处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煤炭工业技术政策,在推广通防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组织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3)定期排查“一通三防”各类重大隐患,主持通防工作技术会议,从技术方面分析原因,制定措施。(4)组织通防部门编制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5)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安措工程资金的落实投入。(6)注重提高通防工程技术人员的业务技术素质和安全意识,积极研究推广新技术,及时解决通防安全中的难题。(7)发生通防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抢救,制定技术处理方案,防止灾害扩大,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1.1.2.4分管生产经理:(1)对分管专业和部门的“一通三防”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负责组织分管专业线认真执行矿总工程师作出的“一通三防”技术决定。(3)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安全工作。1.1.2.5安监处长:(1)对“一通三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监督检查通防安全规划、措施制定与实施,每旬组织一次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认真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3)监督检查“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和治理落实情况及“一通三防”安措工程投入完成情况。(4)负责组织安监人员对防止通风、瓦斯、煤尘事故的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对破坏通防设施或造成通防隐患的单位和个人执行处罚。1.1.2.6安全副总:(1)负责“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技术管理,负责传达贯彻落实“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并在作业规程和有关措施中明确规定“一通三防”技术管理重点抓好“一通三防”安全技术监督检查落实情况。(2)协助总工程师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矿井通防重大隐患排查工作,制定落实防止通防事故发生的防范措施,抓好“一通三防”重大安措施工程的实施,规划矿井通防质量标准化达标等级,制定通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3)协助总工程师抓好通防安全技术,质量标准化工作,督促并检查矿井“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的落实。(4)发生通防重大事故时,必须赶到现场,协助总工程师制定技术处理方案,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1.1.2.7采煤、掘进、机电副总:(1)对所分管的专业部门的“一通三防”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2)负责组织分管专业传达贯彻落实“一通三防”技术措施,负责编审分管范围内的作业规程和有关措施,并在作业规程和有关措施中或现场技术指导工作中充分考虑到“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3)严格执行总工程师作出的“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决定。第三节 其它岗位通防安全生产责任制1.1.3.1主通风机司机:(1)上班前禁止喝酒,上班时不得睡觉,不得做与本职工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遵守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2)当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停机时,备用通风机必须在10分钟内开动,并转入正常运转。(3)当矿井需要反风时,必须在10分钟内完成反风操作。(4)主通风机司机应严格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A、不得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B、操作高压电器时应用绝缘工具,并按规定的操作顺序进行。C、协助维修工检查检修工作,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D、地面风道进风门要锁固。E、除故障紧急停机外,严禁无请示停机。F、通风机房及其附近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不得有明火炉。G、开、闭风闸门,如设置机动、手动两套装置时,须将手动摇把取下以免伤人。H、及时如实填写各种记录,不得丢失。I、工具、备件等要摆放整齐,搞好设备及室内卫生。J、严格按照上级命令进行通风机的启动、停机和反风操作。1.1.3.2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安装电工、采掘机电维修工(1)下井必须随身携带甲烷检测仪。(2)在井下瓦斯浓度超过1%时,禁止进行电气检修作业。当电气设备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及时汇报的关部门,进行处理。(3)当工作地点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时,方可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4)井下安装如需进行烧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执行。1.1.3.3采煤爆破工:(1)采煤爆破工下井前要对所使用的放炮器进行详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外壳是否完好,螺丝是否松动、摔落,电量是否充足等,以确保放炮器正常安全使用。(2)采煤爆破工要严格按照采煤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及采煤工面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爆破。(3)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放炮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装药爆破,并对检查情况及时做好记录。(4)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必须采用毫秒爆破,爆破延期总时间不得大于130毫秒。(5)采煤爆破工爆破时必须使用爆破喷雾装置,放炮前后要对爆破地点附近30米范围进行洒水降尘。(6)采煤爆破工工作时必须佩戴防尘口罩。1.1.3.4采煤打眼工:(1)采煤钻眼工要严格按照采煤钻眼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规定要求进行施工。(2)采煤钻眼工钻眼时,采煤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或局部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时,以及其它有害气体超过规程规定时必须必须停止工作,处理后方可工作。(3)发现煤层内有大量瓦斯涌出量;发现煤层变潮、煤质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等透水预兆时,严禁打眼。(4)采煤钻眼工钻眼前,必须将工作面的浮煤清理干净或冲刷掉,不得有煤尘堆积现象。(5)采煤钻眼工必须佩戴防尘口罩。1.1.3.5皮带、刮板运输机司机:(1)皮带、刮板输送机转载点处的喷雾装置必须完善、灵敏,运煤时必须打开防尘。(2)电动机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3)对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皮带、刮板输送机的电动机和开关,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启。(4)皮带、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经常清理皮带和刮板输送机下的浮煤。(5)皮带、刮板输送机司机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1.1.3.6掘进爆破工:(1)掘进爆破工下井前要对所使用的放炮器进行详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外壳是否,螺丝是否松动、摔落,电量是否充足包括等,以确保放炮器正常安全使用。(2)掘进爆破工要严格按照掘进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及掘进工面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爆破。(3)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放炮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装药爆破,并对检查情况及时做好记录。(4)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必须采用毫秒爆破,爆破延期总时间不得大于130毫秒。(5)掘进爆破工爆破时必须使用爆破喷雾装置,放炮前后要对爆破地点附近30米范围的巷道周边进行洒水降尘。(6)掘进爆破工爆破时,要将甲烷检测报警仪和瓦斯传感器等仪器回撤至安全地点,爆破后及时悬挂到规定位置。(7)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工作面风量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或风筒口距离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严禁装药放炮。(8)掘进爆破工在迎头工作时必须佩戴防尘口罩。1.1.3.7掘进钻眼工:(1)掘进钻眼工要严格按照掘进钻眼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规定要求进行施工。(2)掘进钻眼工钻眼时必须坚持湿式钻眼。(3)掘进钻眼工钻眼时必须正常坚持使用好净化水幕帘。(4)掘进钻眼工钻眼时必须爱护好悬挂在迎头处的便携仪及甲烷传感器,防止水溅、撞击、掉落等情况的发生。(5)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钻眼,处理后方可作业:A、掘进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或局部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时,以及其他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B、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工作面风量达不到作业规程或风筒口距离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C、发现煤(岩)层变潮,煤质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等透水预兆时。D、钻孔突然与采空构或旧巷相透时。(6)掘进钻眼工钻眼前,必须将工作面的浮煤清理干净或冲刷掉,不得有煤尘堆积现象。(7)掘进钻眼工必须佩戴防尘口罩。第二章 各单位通防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节 通防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1.2.1.1通防科:(1)负责贯彻宣传党和国家有关“一通三防”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规定,制订矿上度和长远通防规划。(2)负责开展矿井通风质量和综合防尘质量标准化。(3)负责全矿的通风、防尘、防灭火及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做到系统完善,作业正规,行之有效。(4)协助矿总工程师对各工作面作业规程进行审查,并对有关通防条款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5)负责建造风门、风桥、密闭、调节风窗等通风工程,安装局扇、风筒等通风设施,形成完整有效的通风管理系统。(6)负责对井下各生产工作地点进行合理配风,定期测风,加强监控。(7)每月制订矿井需风量,按规定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主要通风机性能鉴定等技术测试工作,组织完成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分析、总结上报工作,完善矿井综合防尘装备,优化矿井通风系统,抓好矿井通防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8)根据规程要求,负责对井下各处有害气体情况的检测,并落实好“一炮三检”制度,杜绝瓦斯、煤尘重大恶性事故及有害气体伤人事故的发生。(9)负责通防仪器仪表管理、送检、购置等。(10)负责编制本矿通风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和通防安全技术措施,推广使用新技术、新设备,实现“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科学化、标准化。(11)落实通防各工种人员培训、考核。(12)编制年度通防安措工程,并组织实施完成。(13)参与相关事故的抢救、调查、分析及处理等工作。1.2.1.2通风队:(1)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做到通风系统合理可靠,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实现分区通风,实行计划供风,各供风地点的风量、风速符合要求,矿井有效风量利用率不低于85%,主扇外部漏风率不大于5%。(2)负责编制月度通风作业计划,组织全队职工认真实施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做好现场通风管理工作。(3)按设计要求建筑好风桥、风门,及时封闭采空区和盲巷,并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始终保持质量完好,使用正常。(4)遵照规程和设计的要求,安装施工所用的局扇,保证其性能完好和足够的风量,风筒吊挂保持平直无破口、无节头漏风、无死弯,风筒出风口距迎头不大于10米。(5)围绕生产的发展,遵照通风科的制定方案,及时调整完善矿井通风系统。(6)认真做好现场的瓦斯管理工作,加强瓦斯检查员责任心和事业心的教育,使其做好现场的瓦斯检测工作,并按规定时间路线巡回检测,杜绝空班漏检、弄虚作假,实现“三对口”。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向上级领导汇报,保证无瓦斯积聚、无瓦斯超限作业。(7)掌握矿井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涌出情况,落实防治瓦斯措施,编制实施瓦斯排放措施,每日及时填报瓦斯日报,上报矿长、总工程师审阅。(8)遵照瓦斯鉴定方案要求认真测定各鉴定点各种数据,数据达到齐全、准确无误,并及时报科,完成每年一次的瓦斯鉴定工作。(9)遵照反风演习方案的要求,做好反风演习规定的各次数据的测定工作,达到数据齐全,准确无误,并及时报科,完成每年一次的反风演习工作。1.2.1.3防尘队:(1)遵照规程和矿井综合防尘质量标准的要求全面做好矿井防尘系统、防尘设施的安装、维修和管理工作。围绕生产的发展及时调整完善矿井防尘系统,保证生产和防尘工作有足够的供水。监督现场所有防尘设施、设备的使用,并保持完好。(2)负责矿井大巷、采区主要巷道、主要皮带机巷和回采工作面两道防尘管路、防尘设施、隔爆水槽的安装和维修工作,保证管路不漏水,设施完好。(3)负责掘进头放炮自动喷雾帘的安装和维修。(4)认真做好巷道冲刷工作,除掘进巷道外,对所有各类巷道按照冲刷制度定期冲刷,确保无积尘。(5)根据现场产尘点做好半月和月度测尘工作,达到数据齐全准确,上报及时。(6)做好个体呼吸性粉尘浓度测定工作,具体制定计划,并落实实施其工作,资料保存完整齐全并存档。(7)做好防尘供水水质、粉尘分散度和游离二氧化硅送检化验工作,为防治粉尘的危害提供科学依据。1.2.1.4安全监测组:(1)负责甲烷断电仪、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光瓦维修、发放、送检。(2)负责自救器发放、检验、报废等工作。(3)甲烷断电仪的传感器和便携式甲烷报警仪每7天校验、调校一次,每年应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一次。(4)凡维修过的甲烷断电仪传感器和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必须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发放合格证后,方可使用。(5)光瓦每年应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一次。(6)自救器过期或失效都应报废,严禁再投入使用,应及时注销并补充。(7)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1.2.1.5通风调度:(1)矿通风调度设在通防科,配备器名专职调度员,并设一名调度主任,实行24小时不间断调度工作制,实行科长负责制,同时对矿科和局通防处负责。(2)通防调度员必须具有高中或中技以上文化程度,并从事通防井下工作不少于3年,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3)通防调度员必须经集团公司以上培训机关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工作。(4)通防调度员必须了解井下通防系统矿井,避灾路线,能独立处理通防问题。(5)通防调度员必须熟悉井下发生通防事故或事故隐患时汇报及处理程序。(6)当班调度员行使科长权力,有权调度全科所有人员积极处理井下通防事故隐患。(7)在集团公司通防处规定的时间内,将前24小时的主调度内容汇总报局通防调度,发生重大及事故隐患要及时汇报。(8)当班调度员要认真详实记录值班期间井上下各类信息,其中包括上级有关部门指示、指令,井下通防安全信息反馈,重要内容要及时向通防值班领导汇报。(9)认真填写有关瓦斯报表、瓦斯日报,对特殊工种报岗要认真详实填写,发现有不报岗或假报岗人员及时向通防值班汇报。第二节 其它单位通防安全生产责任制1.2.2.1生产技术计划科:(1)负责本业务部门中有关“一通三防”的安全工作,对采掘运输等工区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2)负责编审本业务范围内的有关“一通三防”的规程措施,对因规程措施考虑不周在生产中出现的“一通三防”方面的问题负技术责任。(3)参与编审通风、防尘、防灭火、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等年度、月度计划,并组织实施。(4)组织生产工区安全质量检查评比同时,组织好“一通三防”方面的检查评比工作,通防质量不达标,生产区队为不达标或降级处理,技术科应负业务上指导监督不力或失职的责任。(5)协助有关部门,为推广应用通防先进技术创造条件,不为增强矿井抗灾能力打下基础。(6)及时下达掘进工作面开、停、复工通知单,严格巷道贯通措施审批,确保及时调整通风系统。1.2.2.2调度室:(1)认真、及时地向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通防安全情况;迅速、准确地传达上级领导机关和矿领导通防安全的指示、命令和通知。(2)负责掌握现场汇报的重大通防隐患,把信息及时反馈给通防部门。(3)对通防问题和隐患的处理情况定时调度,掌握进展和处理情况。(4)协调通防现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安排有关单位进行落实。1.2.2.3地质测量科:(1)负责本业务部门中有关“一通三防”的安全工作。(2)在掘进工作面贯通前或采掘工作面接近老空、老巷时,应按规定及时下达透窝通知单。(3)每季应及时向通防科提供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1:2000)全套。(4)在采掘工作面开采过程中,接近断层或其它地质构造时,应及时向通防科下达通知书。(5)按照通防科需要及时晒出矿井避灾路线图,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等图纸。(6)掌握井田范围内的地质构造、煤层赋存及水文情况,并为通防部门提供可靠数据。1.2.2.4供应科:(1)负责矿井生产物资、材料、设备的供应工作,为“一通三防”工作的开展,积极组织货源。(2)参与研究通风、防尘、防灭火等方面的年度、月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重点落实好通防重大安措工程物质供应。(3)对矿井通风、防尘、防灭火等工作所需设备,材料等物资,要积极组织货源,供应及时,因供应不及时而发生“一通三防”方面的问题负有一定责任。(4)严格管理调度,做到专材专用,凡通防方面的材料、设备挪作它用而发生“一通三防”重大事故的,从严处理。1.2.2.5机电科:所有电器设备都应符合防爆要求,认定合格,注册登记后方可下井使用。加强对电器设备的检查维修,杜绝失爆,发现失爆,要追究有关机电部门的责任,严肃处理。提高设备安装维修质量,防止因摩擦撞击而产生火花等事故的发生,采掘设备冒火花,应立即停用,分析其原因,追究责任,纳入设备管理、使用、维修部门人员的考核内容。可延燃皮带、电缆、传动带不得下井,机电峒室、皮带机道的防灭火装置,洒水灭尘设施要齐全、有效。积极协助通防部门推广先进技术和装备,并负责管理好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通防设施,发现损坏,应主动维修,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加强矿井主扇日常管理和维修,确保运转主扇和备用主扇台台完好,定期对主扇反风设施进行检查维修。1.2.2.6安监处:(1)监督检查矿井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一通三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通风和综合防尘质量标准化标准的情况。(2)对矿井实行全员、全过程和全方位的通防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矿井“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的落实。(3)负责对通防各专业工种的技术培训工作。(4)监督检查并参与矿井通防安全规划、安全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实施。(5)参加矿井重大通风工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6)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以通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质量大检查,监督并参与通防重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7)监督检查通防安全技措费用的提取和使用。1.2.2.7工资、财务科:(1)负责“一通三防”方面各专业人员调配,资金筹措工作,是搞好“一通三防”工作的重要业务部门。(2)工资部门负责,按规定配齐一通三防专业人员,按规定及时 对各工种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工作,做到各专业工种持证上岗。(3)因一通三防部门专业人员不足,通防工作欠帐,发生一通三防方面的问题,应负直接责任。(4)财务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为一通三防工作打基础。(5)协助有关部门,管好用好一通三防专项资金,提高经济、技术、安全效益。1.2.2.8巷修工区:负责全矿井巷道的管理和维修工作,按时完成巷道维修计划任务,以及矿临时安排的巷修任务,矿井巷道失修率不得超过5%,主要回风道失修率不得超过3%,保证矿井通风网路畅通,矿井通风阻力降到规定范围之内。加强对巷道维护状况的日常巡视检查,对冒顶、片帮、影响通风的巷道,要迅速组织力量抢修。修复旧巷、微风、无风巷道,要先编制通风安全措施,采用局扇通风,并设瓦斯检查点和超前排放瓦斯。保护好施工范围的通防设施,发现损坏,要立即处理,及时报告,妥善解决。巷修工作要严格按规程要求施工,并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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