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制度[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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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精选资料资产管理制度(草案)集团公司实物资产,由资产管理部统一管理,负责编制体系运行程序文件和制定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负责系统人员管理、日常考核。负责固定资产验收、调拨、统一编号建立台账。确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率,组织固定资产增加或减少的价值评估、论证。确认房屋、土地内部使用的规划审核。负责对房屋、机械设备、周转工具等租赁经营的管理和对外出租的监控。结合三大体系管理负责材料、工具的采购验收、检验标识、贮存防护和项目成本管理的过程监控。第一部分 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属使用期超过一年的土地、房屋及构筑物、机械设备、车辆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其它资产。另外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可超两年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附: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明细表。一、 土地管理制度(一) 工业、商业用地,由资产管理部负责管理。包括:建账、建档、日常管理和处置工作。建立台账,详细登记地理位置、产权、价值等相关内容,真实反映宗地的现状及地上(下)构筑物位置、几何尺寸等。利用微机存档,依据实物变化,办理相关手续及时调整台账。在账或账外土地,全部纳入管理范畴。(二) 对购置、置换、收储、开发、盘活、转让土地资产事项等一律由董事会决策。资产管理部跟踪处理过程,强化完善手续,实行动态管理,法律事务部配合规避风险。(三) 住宅用地,由企业托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改制剥离部份),负责住宅用地建账、建档、日常管理和处置工作。台账要详细登记住宅及用地的实际状况,包括产权属性,房屋房改或已售、未售等情况。(四) 资产管理部和企业托管有限公司,分别负责所管宗地,发生属性变化、变动等相关动态的对内(外)部业务的联系、协调和现场指界、报件及处置等相关工作。(五) 各单位使用集团公司土地,如对外出租或特殊占用土地资源,一律执行审批制。经批准后,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占用协议。资产管理部负责土地租用期间的全过程监督和监控。租赁合同报资产管理部,实行备案制。(六) 集团公司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无权擅自承建各种永久性建筑物或对外出租、抵押。对私搭乱建所造成后果和相关经济纠纷的,一律由责任人承担(七) 产权证管理1、 土地的产权证明原件,统一由财务部主管,档案室保管。2、 产权证明原件借用、复印或对外抵押等,需财务部、资产管理部经理和总会计师签批,总裁批准。3、 审批借阅、复印、年审或对外抵押的,需登记备案。4、 主管部门要及时办理对产权证年审、清点等相关工作。二、 房屋、构筑物管理工业、商用房屋及地上(下)构筑物,由资产管理部管理。住宅部份,由企业托管有限公司管理。(一) 房屋、地上(下)构筑物验收、调拨或处置手续,统一由资产管理部负责办理。改制剥离的住宅及配套设施由企业托管有限公司负责。各单位应按年度对实物清点,核对账、物、证是否相符,对有变动的部份,要及时申报资产管理部待处理。(二) 房屋、地上(下)构筑物,无论是有产权证、无产权证,有价值、无价值,有账、无账都要建立实物台账,登记相应内容,详细填写建筑面积、地理位置、价值等。(三) 对无证、账外、无净值或闲置的,要全部纳入日常管理,每年度按财产清查方案,认真进行清点报表。(四) 房屋、地上(下)构筑物,在改造、扩建、拆迁、抵账、转让、开发等处置时,一律要履行审批程序,以报告形式附相关资料,报资产管理部确认。经核实后,报主管副总裁签批,总裁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做好账务处理。(五) 未经集团公司审批不得随意改造、扩建、拆迁、抵账、转让、开发等。(六) 各单位在用期间,根据有关规定,实行谁使用谁折旧、谁维护、谁管理的原则。一律实行有偿使用,按规定上缴租金或承担折旧。并负责保管和维护好一切设施,延长其使用寿命。(七) 各单位对房屋、地上(下)构筑物,应设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每年年末进行盘点,并建立资产台账,做到层层有人管理。(八) 对抵入磨出的,需双方签订合同或协议,提供相关的产权证明和有效证件。抵磨单位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确认成新、质量、价值等情况,必要时经中介评估,报资产管理部核准后,经主管副总裁签批,总裁批准后方可办理。(九) 对外租赁,资产管理部负责统一管理。资产管理部剥离给资产经营部的闲置房屋由其经营管理,盘点按移交时的状况造表报资产管理部汇总。出租合同必须由资产管理部审批并备案,出租合同应按集团公司制定的文本执行,期限一年一签。两年以上(含两年)由集团公司批准,收益一律入财务账,设单独账户管理。对外出售时需向资产管理部提交报告,并对相关资料备案。(十) 房屋的改建、维修,应纳入到日常管理当中,年度应制定房屋改建、维修计划,经批准后按计划执行。(十一) 其中改建、扩建一律做增值处理。因使用年久失修或其他原因,造成破损或损坏,特别对结构部位有改动的要经有关部门或专业技术人员鉴定,制定方案妥善处理。属于危房,要及时上报集团公司,以便采取相应办法尽快处理。(十二) 各单位在基地新建、扩建、改建时必须报集团总裁批准,同时将在建过程的规划审批、施工图纸、开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质量报告等相关资料妥善保管,编号造册,一并交到集团档案室,便于日后办理产权证。(十三) 产权证管理1、 房屋、地上(下)构筑物的产权证明原件,由财务部统一主管,档案室保管。2、 产权证明原件借用或对外抵押等,需财务部、资产管理部经理和总会计师签批,总裁批准。3、 审批借阅、复印或对外抵押的,需登记备案。4、 主管部门要及时办理对产权证年审、清点等相关工作。(十四) 临时设施的管理-彩钢板房 项目所购置的彩钢板房纳入临时设施管理,周转使用,其计提摊销按集团管理办法执行。1、项目购置的彩钢板房需专业安拆,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2、在投入使用过程中加强管理、维护,保持完好无损。延长使用周转次数,原则采用按工期摊销方式,但考虑工期短,投资大的彩钢板房也可采用按周转使用次数计提摊销的方式。3、组装彩钢板房周转使用三次,即:按原值第一次60%、第二次30%、第三次10%计提摊销。4、整体式彩钢板房性能结构相对比较耐用,且价值较高可反复周转四次,即:按原值第一次60%、第二次25%、第三次10%、第四次5%计提摊销。5、在项目连续使用满二年以上的彩钢板房,其折旧分二次计提摊销完毕。6、对没有达到预计使用周转次数而提前报废的彩钢板房,项目不仅负担其损失,追究其经济责任,并按提前报废时的净损失加罚50%。7、年末清查由公司生产安全科造表,要素齐全,内容完整。8、项目对已足额计提摊销和规定使用次数的彩钢板房仍能继续使用或转让,授益方视为该项目部或公司。三、 机械设备管理(一) 机械设备基础管理1、 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对机械设备实行统一管理,大型机械设备统一购置。设备租赁公司负责经营、维修管理,对内、外实行租赁制。2、 机械设备购置,需用单位提出购置申请报告,经资产管理部核实、签署意见后,报集团公司批准。对购置50万元以上的大型机械设备、各种车辆由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决策。3、 经批准购置的机械设备应择优选型,原则是:生产上适用、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检验、测量试验设备、结构焊接设备在采购前应对供方进行评定。大型起重设备、钢结构焊接设备、混凝土搅拌设备在采购前应实行可行性技术论证,并签订定购合同,确保售后服务到位。4、 以工程欠款抵入的机械设备、车辆,应出据相关资料及有效证件,经资产管理部对质量、价格、产权进行确认,集团公司批准方可抵磨,办理资产入账。5、 机械设备验收。固定资产统一由资产管理部验收,大型机械设备验收由资产管理部组织,会同使用单位有关人员,按国家或生产厂家有关标准进行验收,中小型设备由使用单位验收。6、 固定资产入账。所属分支机构购置的机械设备,由资产管理部依据原始发票或有效证件验收入账,调拨给使用单位。被投资企业购置的机械设备,经资产管理部核实相关内容,下发编号,资产管理部经理签批、主管副总裁批准后,购入单位自行验收入账。7、 赊购的机械设备,因原始发票未到,可凭订购合同做暂估验收,开始计提折旧,发票到后再做账务处理。8、 集团内部之间调拨,分支机构凭资产管理部签发调拨单,通过集团公司财务部转账。被投资企业之间调拨,由调出和调入单位凭资产管理部签发的调拨单(盖章),直接办理财务转账。9、 机械设备调拨,调出单位必须保持设备完好,不许拆换或借故扣压,随机附件、技术档案等有关资料。接收单位要严格验收,双方要有交接明细表或相关手续。10、 台账、档案管理。凡列入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的机械设备,从验收或调入之日起,集团公司建立总账,各基层单位按统一编号分类建立台账。对个人出资、集资入股的机械设备,严格划分产权属性,按集团公司规定建立自有台账,报资产管理部备案。11、 已批准报废的机械设备,按实物建立报废设备台账。对2005年国资委229号文件已批准剥离、核销的固定资产,应分别单独建立剥离、核销台账。实物要单独编号管理。12、 根据集团公司现有机械的种类,下列机械设备要求一机一档:挖掘机、推土机、履带吊、汽车吊、塔吊、施工升降机、载重汽车、装载机、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运输车、混凝土泵车、托式泵、卷扬机、机动翻斗车、金属切削机床。其他类型和小型设备采用机械设备台账形式建账管理。13、 机械设备档案:要正规管理,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必须建立履历书,记载随机技术文件、原始资料、安装验收和试验记录、改装改造记录、维修保养记录、运转记录、设备检查记录、事故记录等内容。14、 机械设备调动:档案随机转移,机械设备报废,档案随机报废。借阅档案应办理登记手续,保持档案的齐全完好。15、 联建、直属项目根据施工生产需要,可自带、自购、外租机械设备。自带自购的机械设备,使用管理按集团公司机械设备管理规定执行。16、 固定资产折旧按集团公司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和财务规定统一执行。17、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制定本部门具体管理细则。(二) 机械设备保管。1、 新购置的机械设备未投入使用前,谁购置谁保管,已验收调拨的机械设备由接收单位负责保管。2、 进入项目施工,报停或已停用未返回的机械设备,由项目负责保管。3、 因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的机械设备或部件丢失,要查明原因,逐级上报,对负保管责任者进行追究,按损失程度进行经济赔偿。(三) 机械设备报废。1、 严格控制机械设备报废条件,凡符合以下报废条件之一的机械设备,由各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机械设备申请报废表,经资产管理部鉴定后,报集团公司批准。(1) 主要结构、部件损坏,达不到使用和安全要求。(2) 性能有严重缺陷、耗能高,无改造价值。(3) 属于淘汰机型,无配件来源。(4) 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及安全。(5) 修理费用过高,经济上不如更新。2、 提前报废的机械设备,要提供足够证据和实物图片,报税务部门认定。批准后的报废设备,不得再投入使用,处理变卖时要报集团公司审批,严格按审批意见执行。(四) 机械设备核算1、 塔吊、施工电梯实行单机核算,逐台按月对租赁费、修理费、折旧费、人工费等项费用进行核算。2、 对建立单机核算的机械设备,要严格物资领用制度,对各种耗材、油料的发放做到计量准确,有完整可靠的原始记录,便于核算。(五) 机械设备使用管理1、 资产管理部对集团公司和各单位自有及租赁机械设备,一律纳入日常管理范畴,项目使用塔吊、电梯等起重设备实行全过程监控。对达不到标准要求,保证不了安全,未按集团公司规定执行的,要强制退出施工现场。2、 使用单位或项目部,要设一名兼职设备员,负责签订集团公司内(外)部租赁合同。负责检验设备、填报进退场检验记录、负责现场在用机械设备的管理、检查和相关的安全工作。3、 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根据施工现场条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合理布置设备作业场所,塔吊、施工升降机需要预先构筑基础的设备,要预先构筑符合行业标准的固定基础,地面承载能力达到要求,周围无影响工作的障碍物,设置相应的水、电输入设施,有良好的电气接地系统,其他设备安装场地也应达到平整坚实和环保要求。设备进入现场后,项目部负责搭设机械作业棚,做到实用、防雨、防砸、防腐,应在混凝土搅拌机工作区域设置排水设施。4、 进入项目施工的机械设备要经过检验认可,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垂直运输设备的安拆、检测需委托有资质的专业部门进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安装检测的合格证复印件报资产管理部备案。其它施工设备进退场要有下列检验记录,搅拌机进退场检验记录冷拉卷扬机进退场检验记录小型设备进退场检验记录,并由项目保存。5、 项目租用外部单位或个体的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安拆、检测、验收由出租方委托有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实施,由专业检测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相关手续报资产管理部备案。设备的使用过程按集团公司管理规定执行。6、 机械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定岗的责任制度。大型机械实行专人专机,机长负责制;中型机械实行定人定机负责制;专业班组使用的小型设备实行班组负责制。使用设备单位(项目部)负责进场设备的检验、使用、维修、安全教育工作。7、 对关键、特殊过程使用的设备应提供可靠的工艺技术参数,保存设备的鉴定记录和操作人员记录,以便追溯。8、 下列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无证不得操作:挖掘机、推土机、履带吊、压路机、汽车吊、塔吊、装载机、机动翻斗车、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运输车、卷扬机、施工电梯、混凝土泵。9、 在施工生产中,持证操作的机械设备,要有本机安全操作规程标识,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不允许无证操作。非持证操作的小型机械设备,要有本机负责人和安全操作规程标识,并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10、 班组使用的小型机械设备,要配备好安全保护装置,装置要符合安全标准,做到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严禁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操作完毕后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11、 新机械设备和经过大修、改装或重新安装的、在投入使用前由相关设备部门或专业人员检查、鉴定和试运转,并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掌握操作技术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12、 机械设备搬运,严禁野蛮装卸。进入现场后,使用单位要做好防护,砼搅拌机工作区域应该达到环保要求。13、 机械设备由于使用不当或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的机械事故,由资产管理部,配合安全生产部共同处理。14、 个人出资、集资入股购入的机械设备,严格划分产权属性。使用管理按集团公司规定执行。(六) 设备的维护保养及修理1、 集团公司自有的大、中型施工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实行点检制和二级保养制。以塔吊、施工升降机、卷扬机、砼搅拌输送等设备为主要保养对象。小型设备实行一级保养制,以钢筋设备、焊接设备、木工设备为主要保养对象。点检、一级保养由操作人员执行,对机械设备的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为内容的保养作业,并记录在机械点检保养手册中。二级保养由专业维修人员按二级保养作业单的保养内容执行作业,并做记录。2、 项目、班组自有设备的维护保养,可委托设备租赁公司或其他单位,按公司维护保养制度执行,外租设备的维护保养要在合同中明确出租方的责任,以不影响生产安全为条件。3、 进入项目施工的大、中型设备实行点检制,小型设备实行一级保养制,并记录在机械点检保养手册中,机械点检保养手册由项目部或操作者保管。4、 分支机构建立二级保养运转台账,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吊、施工升降机、卷扬机、砼搅拌运输等设备实行二级保养作业单保养制度,并保留记录,归档备查,二级保养间隔期按集团公司制定的施工机械修理保养技术定额和全国统一施工机械保养修理技术经济定额执行。5、 强化保养维修,建立抢修机制,设备租赁公司配备专人、专车,做到随叫随到,保证维修质量。6、 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年度设备大修理计划的审核、编制汇总,检修过程的监控。项修、小修由分支机构负责和具体实施。7、 年度设备大修理计划的实施由各分支机构执行,并负责大修理质量的检验和验收,其全部检修资料进入设备档案。8、 修竣的机械设备验收标准以建筑机械使用手册大修理验收内容为准。(七) 机械设备租赁管理1、 集团公司针对现有机械设备状况、价值,结合市场租赁价格,采取调整内租单价,目的利于降低项目成本和加大投标市场占有率,各单位尽可能使用内部资源。市内项目原则不得外租塔吊、电梯,特殊情况要提出报告,经集团公司主管副总裁审批。2、 外埠项目需用的大型机械设备,考虑到运输费用高、不便修理等问题,原则可采取当地租赁。塔吊、电梯租赁报资产管理部备案。3、 内部租赁:集团公司内部使用机械设备实行租赁制,以签订租赁合同为依据,项目部需用的施工设备以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为准,配备能力适宜的设备。集团公司自有设备按内部租赁方式提供。项目劳务班组可自行配备小型设备,其不足部分可采取外部租赁方式提供。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提供,设备进场检验按机械设备使用管理第6条执行。双方有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并认真履行条款。租赁合同按集团公司内部范本执行。(1) 出租方负责提供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配备操作人员(小型设备除外),并负责使用前的安全教育,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双方共同负责。(2) 出租方负责机械设备的运输、安拆,无偿提供日常保养、维护等工作。(3) 项目要为设备进退场、安拆、搬运创造必要条件,负责设备基础和搭设机械作业棚及进场设备的看护管理。(4) 电梯井、爬山虎安装的信号部分及料斗由项目负责。(5) 小型设备进场后,项目负责安排操作人员,并负责管理使用、保养、维护、安全教育等工作。小型设备违章操作造成的损坏,经租赁双方鉴定,由使用方赔偿损坏部件的全额价值。(6) 项目租用集团公司内部的机械设备不得随意转租、转借,如发生此情况,除追究责任外,另加收原值5%的罚金。(7) 项目租用的塔吊在使用期间,必须配备持有效证件的指挥人员,负责指挥塔吊作业,保证安全生产。(8) 因工程提前完工或因故不能施工而停用的机械设备,项目部可书面申请报停或提前终止合同,并妥善保管,为出租方设备回迁提供必要条件。4、 内部租赁收费标准及结算。(1) 内部租赁单价方面,新增设备龙门架,按2010年机械设备租赁价格表内容执行(附后)。(2) 自升式塔吊按月收取租赁费,租赁时间不足一个月,可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3) 塔吊、施工电梯司机及机械工工资标准,按人力资源部制定标准执行,每月工资结算由项目经理签字,交给设备租赁公司审查、汇总,分别转账相关单位,再由设备租赁公司统一开支。(4) 租赁费的支付形式及人员工资标准经双方确认后,标定在租赁合同中,做结算的依据。(5) 塔吊的安拆费以独立高度(标准高度)确定,如安装超过高度时,每增高10米,安拆费增加20%,不足10米按四舍五入法计算。(6) 设备停修累计24小时扣减一个租赁日。停修不足4个小时不作为累计时间计算,超过4个小时(含4个小时)按停修全部时间累计计算。5、 项目中标后,租用设备租赁公司塔吊、施工电梯因多种原因未开工的,不能及时进场,需留用的必须经主管副总裁签批,可预保留20天,如超期继续留用的每天按月租台班费50%收取费用。6、 对外出租塔吊、施工电梯大型机械设备必须经主管生产副总裁签批、报资产部备案、并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按集团公司统一范本执行,由专人管理,建立出租设备台账,原则上预收租赁押金。出租中、小型设备须经本单位经理审批。(1) 出租方配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并对操作人员要进行安全事项交底。(2) 租赁费收取标准,可按市场当期价格,要明确标入合同中。租赁费一律以现金或转账支票形式结算,对外出租收入纳入财务管理。7、 项目施工租用设备租赁公司的机械设备,因甲方原因造成大型设备停止、占用、无法撤离现场的,项目应按占用天数向甲方索要设备停止台班占用费(按有关规定相关定额执行),其收入全部返给设备租赁公司。四、 车辆管理制度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统一调配、管理,建立台账,对在账、账外(未入固定资产账)全部纳入管理范围。(一) 生产用车管理。1、 用于施工生产的各种载重汽车、特种车。2、 各单位应指定专人管理,建立台账,实行单车核算。3、 购置、处置按集团公司规定执行。(二) 公务用车管理。1、 包括轿车、吉普车、面包车、轿货车等。2、 各单位办公用车的配备标准一律由集团公司核定。3、 所有车辆全部要单车核算,核定指标一次包死,逐台建账,严格控制各种费用支出。4、 凡未按规定执行的,其车辆所发生的各种费用,财务部门一律不予报销。(三) 其它管理规定。1、 车辆购置、抵入、磨出一律实行审批制,抵磨由本单位总经理签批,资产管理部审核,集团公司总裁批准,资产管理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2、 凡抵入、磨出的车辆双方均要签订协议,写明原因,并出据相关有效证件及资料,同时要规避法人风险。3、 抵磨车辆价格,由资产管理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审定、必要时经中介评估确认。4、 正常报废的车辆,首先要经集团公司核实,经同意后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籍注销手续,据此和回收证明办理资产消账。5、 提前报废的车辆,要有充分理由和正当手续,损失由报废单位承担。原则不得提前申请报废。五、 办公设施管理制度(一) 办公设施范围:列入固定资产的微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碎纸机、移动硬盘、照相机(含数码)、摄像机、录音机、传真机、会议室的音频、视频、灯光系统等。(二) 各单位购置办公设施需以报告形式提出申请,经资产管理部审核,集团公司批准。购置的资产应列出国别、产地、规格型号、单价。对于价值较高的应有订购合同,对购置微机、打印机、移动硬盘等要先提供配置单明细及报价单。(三) 新购置的办公设施到货后,资产管理部会同各单位有关人员依次对整机、附件、文件资料、数量、外观质量进行验收,并做试运转,办理在用或调拨手续,使用单位负责保存相关资料。(四) 各单位对办公设施要指定专人保管、登记。移动硬盘谁使用谁保管。为防止流失,照相、摄像等物品不得长期滞留在个人手中。如发现办公设施丢失,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全额赔偿。(五) 使用管理。1、 使用者要爱护办公设施,保持清洁,经常维护,不得随意拆卸元件。借用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如发生严重故障,需经专业人员修理。2、 集团公司机关会议室的音频、视频、灯光系统,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按配置明细负责管理。3、 各单位办公设施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4、 微机维修由专业人员鉴定、确认,需外委修理、数额较大要先报价。第二部分 流动资产管理流动资产包括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产成品、低值易耗品、周转工具等。一、 物资采购管理为加强材料系统的管理,从材料的采购到进场使用要强化管理,严格按国家标准管理执行。采购要提高透明度,实行厂家终端采购,货比三家。对施工生产需用的物资,在过程和最终对产品质量有重要影响的主要材料,采购前必须对供方进行评价,采购单位需填报供方评定报告,并严格按表格内容填报,附带相关资料证明,经主管领导审批,报资产管理部审批,建立合格供方名录,名录实行动态管理。资产管理部按季度对分支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分支机构负责采购,并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项目负责进场物资的验证、搬运、贮存及防护控制,接受检查指导。(一) 采购过程1、 主要材料评价范围:钢材、各种水泥、混凝土外加剂、防腐、防水、耐火材料、砂、石、砖、商品混凝土、电缆、高压阀门、高强螺栓、PVC阻燃管和施工过程用的焊条、钢架管、扣件、钢模板(包括木材)。2、 选择确认供方的原则(1) 供应商或厂家要提供法人营业执照,证明是否是合法经营的经济实体。(2) 提供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检验记录及供方曾获得的名优产品称号等相关资料。(3) 供方QES管理体系对所提供产品的保证能力。(4) 顾客对供方的满意程度,及售后服务和支持能力。3、 评价方法及名录管理(1) 对供方评价,按评价范围,采购前填写供方评定报告标明名称、规格、质量标准要求,附带相关资料,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资产管理部经理审批。(2) 资产管理部对评定合格的供方登记建档,分支机构自建名录。项目自行采购的评定报告,由各单位材料科长审批并纳入自建名录。(3) 对已评价合格的供方,如发现合格供方提供的物资不适用或不合格,应向供方退货或索赔,并对其重新评价或除名,及时调整名录并在组织内部公示。(4) 对供方评价,原则一年评定一次,如超期需重新评价,对大品牌、国家免检产品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年。重新评价的供方,其资料在有效期内可以延用,对已失效超期的资料需重新更换。(5) 对采购不需评价的物资,采购人员可在供方处或现场直接认定,有合格证或检测报告即可,并索取保存。(6) 钢材、水泥、地材(包括木材)无供方评定报告,财务部门原则不得付款。(二) 采购程序1、 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实需采购计划,减库存后确定采购数量。对执行质量标准的物资除标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外,还要标明质量标准要求、供货时间、定尺及要求验证等,经项目工程师或经理审批后移交采购人员。2、 材料代用、设计变更,必须履行代用、变更手续,经项目经理审核,并经顾客和设计院同意签字、盖章后方能执行。3、 批量采购需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签订合同前,应由科长召集有关人员对合同进行评审,对环保、安全、质量要求及违约和索赔等,相关条款要详细核实,异地采购时可受权采购员直接确认。4、 对特殊或专用物资,如预制构件等,需经对首件样品检验合格后再批量订货生产,在允许条件下可将合格样品保留,作为进货验收的依据。(三) 采购价格管理1、 资产管理部设专人管理,在内部网上发布价格信息,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提供及各生产厂家和市场调查,包括各单位实际采购的综合对比价格。2、 定为每月5日前、20日前,两次发布当期三大材和部份主要材料采购指导价格,对特殊品种变化较大的随时发布,共享价格信息作为各单位采购限价信息。3、 各项目和采购单位,可参照集团公司发布的参考价格采购,达到降低采购成本目的。4、 各采购单位按月提报主要材料所发生的采购数量、单价,3日前把上月发生采购明细及供货商等信息报资产管理部,以备综合提供统计信息。5、 各单位必须提高赊购材料的透明度,大额赊购,采购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掌握购入时间、数量、单价和结算时间,原则实行备案制。6、 资产管理部负责过程监督,检查各单位对供方评价、采购价格、赊欠、暂估入库情况。严控高价采购或以赊购理由打时间差,以次充好等提高采购单价。二、 物资检验与验收管理(一) 物资检验1、 采购物资时,如在货源处对材质难以确认时,(如砂、石等)由采购人员按规定抽样送检试验,评价合格后,再办理采购手续。2、 当需要在供方货源处验证时,应在采购合同中规定验证方式和采购产品的放行方法。采购单位授权采购员或技术人员前往验证监装,核验产品质量证明或相关资料。3、 到货后对质量保证文件有怀疑或接近保质过期的物资,应经检验合格后再验收。4、 规定谁使用谁检验的原则,使用单位由相关人员索取质量证明资料,对实物逐项核对。确认无误后,材质单原件移交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收后对需要复试的要及时送检。5、 进入工程实体,对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的物资,如:钢材(结构型钢)、水泥、红砖(承重墙)、砂、石、外墙面砖、防水及特殊的装璜材料要进行使用前复试。复试需填报检验试验计划,标明名称、规格、炉号、进场时间、生产厂家、数量或批量,交技术负责人按规定取样,并提出建筑材料试验委托书组织送检,结果要有报告并确认是否合格。结果由材料员及时登入材料验收、质检、标识、质量记录中。6、 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与合同(协议)或采购计划不符的,以及验收中发现异义的要及时通知供货方,协调更换或退货处理。7、 经检验确定为不合格的物资,要对其进行标识,留有记录。8、 赊购物资发票未到,要做暂估入库手续及时检验,相关控制要按上述要求执行。 (二) 物资的验收1、 进场物资要严格验收,按实划价。认真检斤、检尺、点数,严把质量关。2、 自建项目对10种主要材料验收,一律执行日进场验收记录,当日验收,成本员当日签收,资产管理部、财务部负责监督。对连续两次不按规定执行的责任人予以免职。3、 项目工具、材料进场必须同劳务班组共同验收,一次性交班组。材料员负责保管质量证明等原始资料。4、 经验收后出现的量差由责任人承担。5、 对赊购物资要及时做暂估入账。三、 搬运、贮存及防护管理(一) 搬运管理1、 搬运由负责单位制定相关的技术、安全、维护措施方案,负责对搬运人员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2、 搬运特大、特重、超长对环保、安全有影响的物件时应编制作业指导书,选择适宜的机具和方法,防止损坏、变形、降低性能或污染环境。3、 现场搬运构件应按图纸认真检查安装部位,核对标识,搬运中要保护标识,防止丢失或混淆。4、 搬运易燃、易爆、有毒及贵重物资,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按“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管理办法执行)。5、 预拌混凝土的运输,要单独制定流程规定。6、 搬运人员要接受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二) 贮存、防护1、 项目应按平面图规划,合理建立物资贮存场地和库房,按不同贮存要求提供适宜的环境条件。2、 贮存的物资要做到账、物、标识三相符,主要材料按规定严格执行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及可追溯性等程序控制。3、 加强对顾客提供产品的管理。同时对现场和仓库存放的物资应做好防护工作。(1) 危险品:如炸药、雷管、化工、油料等易燃、易爆物资要按国家安全规范要求单独设库、专人保管。(2) 对易受环境因素影响的物资应进行技术保管,如水泥的存放,要搭建水泥库,库房要设置合理,做到不潮、不漏。袋装水泥存放垛做到六面隔离,散装水泥应按不同品种、标号分罐贮存。(3) 钢材(钢构件、半成品、型钢)露天存放,应做好下垫,注意防水、防锈或搭棚保管。(4) 砂、石等物资存放场地要平整、坚实、排水流畅,注意污染物、防止各种液体油脂浸入。(5) 焊条、焊剂等易受潮、变质的材料实行控温防潮,对酸碱等易发生相互作用而降低性能的物资要严格分开存放。(6) 对半成品、待拼装和吊装的构件、塑钢(铝)门窗等要按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保管。4、 项目对顾客提供已开箱设备及零配件应有专人清点保管,已安装的工程设备应采取覆盖、隔离等措施,并定期检查维护。5、 未交工设备、设施,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启用,防止损害设备和设施的符合性。6、 项目部对所保管的物资要随时清理,如发现损坏、变质、过期等物资应隔离标识,按不合格品处置。7、 有时效性要求的物资,发放要坚持先进先发的原则。8、 严格物资出库手续,内部转移、调出要附带质量证明的复印件。四、 顾客提供物资的管理(一) 凡属顾客提供的财产,项目指定材料人员与顾客进行业务对口办理相关手续。接收单位要确认甲乙方合同约定的供料范围、品种及相关质量、环保、安全方面条款。(二) 项目技术负责人按时间或月份提出需用计划,并注明对物资质量的要求标准,经主管领导或项目经理审批后交顾客受理,按进度分批、分期组织进场。 (三) 顾客提供财产的检验、搬运、贮存、防护管理与上述管理办法相同,并单独存放,明确标识。五、 物资状态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一) 管理原则1、 分支机构相关技术负责人按月对现场半成品、工程分部、单位工程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检查、监督和指导。2、 分支机构材料科负责按月对进场原材料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及可追溯性检查和指导。3、 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半成品和产品状态标识及工程资料的管理,在规定有可追溯性要求时,确保产品实现可追溯性唯一标识,对其可追溯性负责。4、 材料员负责现场库内、外原材料的实物标识,确保产品实现前的可追溯性。(二) 工作程序1、 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和物资进场后应按以下四种状态进行标识:(1) 已检合格(2) 已检不合格(3) 已检待定(4) 未检验2、 产品状态标识可通过实物标识和随行文件两种方式进行,应根据识别需要进行标识。3、 产品物资检验状态标识要实行动态管理,当状态发生变化时,标识要相应变化,实物标识应及时移值。4、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要实现可追溯性,要做到能控制和记录产品或物资的唯一标识。(三) 标识的实施1、 原材料进入现场后,首先查实随行文件,由材料人员做出状态标识,需复试的材料要登记在材料验收、质检、标识、差量记录中,状态栏内要填写检验状态。2、 实物标识是通过加盖图章、悬挂标牌、差色标识、分别堆放等来识别。3、 物资进场后要及时标识,标明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进场时间;对需复试检验材料还应标识质量证明编号、复试单编号、检验状态等(现场存放时也可将厂家名牌视为实物标识)。4、 水泥等时效性强的物资要标明出厂日期,以便保证先进先出。5、 非标设备、钢结构构件、混凝土预制件等不易识别规格型号时应按图纸编号用油漆编码。6、 特殊产品标识应在质量策划时予以规定。7、 半成品进入现场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立即做出标识并保存出厂合格证。(四) 实现可追溯性控制和记录产品唯一标识1、 产品标识的另一目的是追溯原材料、半成品及外购件的来源,追溯产品形成过程的情况、产品交付后的分布和所处位置,并保持标识的唯一性。2、 原材料追溯由材料员在材料账摘要栏中记录来源、数量(批量、批次)、使用去向追溯在材料账摘要栏,记录分部、分项工程用料部位和使用数量,同时在账面反映剩余数量(砂、石、水泥、外加剂)按施工日记追溯使用去向。六、 消耗、出库及成本管理(一) 项目使用材料一律实行包料制,原则一次包死。具体做法根据项目管理规定、资产管理规定执行。(二) 包料原则1、 劳务使用材料、周转工具必须签订用料合同,无合同不付料。2、 劳务用料合同要确定定额消耗数量和损耗系数。3、 按季或分布、分项认真及时结算劳务合同,核算成本、计算奖罚。4、 自建项目用料一律执行限额,依据逐次领料单出库。(三) 材料出库规定为便于项目成本核算,特规定主要材料出库办法。1、 钢材按分布、分项,根据实际使用量出库(未使用的半成品不得出库)。2、 木材按分布、分项,测定损耗比例,原则按总投入量的20%出库,含竹胶板,等尺方材要严格控制割断数量,减少损失,提高周转次数。3、 地材、水泥必须按搅拌记录出库。4、 库内材料按实领出库,随领随出,一料一单。5、 主要材料使用要有可追溯性,领用人必须签字,记账要标明用途或去向。6、 低值易耗品实行五.五摊销,未列入五.五摊销的低值易耗品一律实行一次性报销领用出库。办公用具、劳保备品、小型手动工具记个人再用账。七、 账目管理为统一规范管理,便于核算,各分支机构原则推广微机记账,与财务联网。账目一律按质量状态设成品、旧品、废品账。已拨离、核销资产单独建立,账消暗存账。(一) 账目分类1、 主材账:记录钢材、管材、型钢、水泥、木材、地方材料。2、 C类账:记录水暖、电气、五金、油化及其它材料、装潢材料等。3、 机械配件账:记录加工机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小型机具配件等。4、 构件账:分别记录木构件、金属构件、混凝土构件。5、 低值易耗品账:分别记录劳保工具用品,并分在库、在用账。6、 周转材料账:记录周转材料和工具。7、 旧品账:指半价物资。旧品账物资来源,是以五五摊销后可周转的低质易耗品,工具、劳保备品的在用部份。8、 废品账:凡属报废无价值的实物形态资产一律进入废品账管理,不分类、不划价。9、 在用账:是对可周转使用的工器具、劳保备品所建立的个人在用记录,在用账必须有领用人签字及领、退手续。在用账要动态管理,随时清理,年末清点时要同领用人进行对账,对超期限的要逐年核销,丢失扣款,以保持账物相符。(二) 记账方法及要求1、 账要设置目录,必须标明年度,写清物资名称、规格、单位、单价、数量等。按规定进行月累计,如发生退库一律在付出栏内用负数或红字表示。2、 为了加强低值易耗品的在库、在用管理,真实反映成本,对低值易耗品执行五.五摊销。同时完善记账、出库摊销和新品转旧品手续。3、 五.五摊销范围。(1) 未列入固定资产的小型机具、电动工具等。(2) 在用的劳保备品、安全防护用品。(3) 劳务班组的在用工具。(4) 炊事用具(不含消耗用品碗、盘、勺、铲等)。(5) 非工程用电缆、软线,开关箱、柜,临时照明的大型灯具。4、 凡列入五.五摊销的低值易耗品,出库时一律使用领料报销单,一式两联复写,第一联加盖摊销50%印章,作为新品转旧品的出库依据。第二联加盖转旧品在用章,作为旧品的收入依据。5、 凡未列入五.五摊销范围之内的低值易耗品一律一次性报耗,领用时一料一单按实出库。6、 财务按月稽核,随时调整微机内容,达到与实物数量保持相符。对摊销50%的出库单,按原值半价摊入成本,新品转旧品入库单,不增减成本。7、 日常管理和年终清点时新品列在库,旧品列在用。八、 周转工具管理(一) 管理原则1、 资产管理部负责周转工具管理的全面监控,对周转工具租赁公司在采购、验收、租赁经营(签订合同、发料、返库、结算)和制度执行情况,实行过程监督。2、 资产管理部对项目的租用、日常使用、领退管理等过程实行全面监督。为减少损失,对严重损坏和二次转租等情况,列为重点控制,发现一处处理一处。3、 周转工具原则上统一由周转工具租赁公司租赁经营。经营范围为组合钢模及配件、钢脚手及配件、快拆系列、木架料和应用新技术的周转工具,不含其它周转工具。4、 列为其它部份的周转工具(安全网、防护网、竹笆等),由各使用单位自行采购,供应管理,按规定摊销。(二) 购置管理 1、 周转工具采购实行“投招标制”,必须直接到生产厂家终端采购,已经入围的厂家必须是产品的生产厂家。采购前对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要对供方产品质量、价格、安全保证能力及信誉、售后服务等进行评价,充分论证后,确定合格供方。2、 采购需签订合同或协议。3、 到货接收要严格验收质量、数量及质量证明等。(三) 租赁管理1、 对内(外)部的使用一律实行租赁制,租赁双方须签订租赁合同。对外租赁时,手续必须健全,要收抵押金,抵押金一律入财务账管理。2、 对内租赁双方参照集团公司制定的价格执行,以合同标定价格为准。3、 项目租赁丢失、损坏、清理、修理、索赔等价格,一律由集团公司统一制定、调整,租赁双方参照执行。4、 新增周转工具上料平台及悬挑脚手架租赁价格表。5、 丢失索赔。(1) 对外租赁:无原件或无法修复的,按当期市场价格或账面原值100%索赔。(2) 对内租赁:按账面价格,无原件的按100%索赔。钢模板、快拆、钢架管报废有原件无法修复的,内部按原值减去报废原件当期废钢铁处理价值进行索赔(原则按50%)。木架料损坏按长变短定价索赔。其它报废无处置收益的一律按100%索赔。6、 修理原则由周转工具租赁公司负责,特别是组合钢模板必须返租赁公司,统一用钢模机械修理,费用由使用方承担。(四) 责任和义务1、 周转工具租赁公司所出租的周转材料必须是合格品,质量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要求。2、 周转工具的运输由承租方负责,费用自理。3、 周转工具租赁公司要安排24小时发料和接收返库,返库的周转工具要在当天(24小时内)及时分类、清点验收;大量返库时分类、清点验收不能超过3天,特殊情况另议。4、 租赁双方对租用和返库的周转工具要严格查验,认真点数,严格确认质量、数量。5、 各返库单位必须积极配合办理手续,如配合不当可顺延天数。6、 因工程跨年、停工等原因,造成无法拆返的周转工具,项目可以按规定报停。周转工具租赁公司核准后停收租赁费,项目负有保管和防止丢失的责任。(五) 折旧摊销1、 折旧按财务有关规定执行。2、 安全网、密目网、竹笆实行五五摊销。3、 折旧年限:钢架料10年、钢模板8年、木架料6年。由资产管理部计算。(六) 结算规定1、 按月以周转工具发料(返库)单为依据,做出月租金、修理费、报废、丢失索赔明细表,附内部转账单,由双方财务负责结算。2、 发料(返库)单须经双方盖章签字方可生效。3、 已返库的周转工具要求当月结清,入库当日为截止日期停收租金。(七) 使用管理及其它要求1、 项目日常使用,不得擅自对周转工具进行改型、割断、钻孔或搭建暂设等非正常使用。 2、 拆除时不得高空下扔或横摔,要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变型、损坏或出现安全事故。3、 租用扣件丢失,一律不得到废品收购站或非正式厂家,低价购买不合格品顶数。返库时租赁公司要严格查验,防止不合格扣件流入,造成安全隐患。4、 周转工具租赁公司要随时清理报废部份,避免混入成品中。处理时要以报告形式报资产管理部确认,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处理。5、 周转工具租赁公司的周转材料要分类建账管理,即:成品账、废品账。账与账之间,用手续联系起来,做到手续健全、账物相符。6、 周转工具租赁公司按月向集团公司报周转工具动态报表(包括外租、联建)。年终必须统计本年度实际发生的损失数量并计算损耗率,付明细报资产管理部。7、 周转工具租赁公司需建立资产总账,与财务对应部份建立账面账。8、 年末资产管理部根据租赁公司年终清点情况,对周转工具库存、年度损失、年度报耗进行全面核实和清点验收。(八) 周转工具损失、丢失控制办法1、 集团公司决定2010年控制丢失,按自完产值0.8系数控制。2、 各使用单位按季度清点,六月末、九月末、十二月末分三次清点,随时反映丢失情况。3、 严控外租外借,各使用单位无权对外转租、外借周转工具。转租外借一律实行审批制,由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审批,主管副总裁批准(数量不论多少,包括外埠项目,全部纳入控制范围)。(九) 管理与周转工具公司挂钩1、 保证质量,出厂周转工具必需符合相关质量标准。每发现质次,一次罚款1000元。2、 提高服务意识,做到保质、保量、保供应。服务不到位,不及时结算验收,每超一天罚款1000元。3、 供应不及时,严重影响生产,每次罚款10,000元。(十) 严控损失额度(同指标挂钩)1、 对超允许损失率处罚(除正常索赔外)对分之机构、直接责任者处罚比例如下:(1) 分公司超自完产值指标扣年度效益工资总额10%。(2) 项目经理承担超0.8万元之外,总额的50%。(3) 项目材料员超0.8万元之外,总额的25%。(4) 项目班子成员超0.8万元之外,总额的25%。(5) 材料科长,每超1万元丢失,扣500元。(6) 不按规定盘点或不真实,一次性对清点单位罚款5000元。2、 所扣款项,一律由集团公司财务部收缴。第三部分 资产处置集团所属各单位、部门均要执行审批程序,一律由资产管理部鉴定审核,经批准后方可处置。重大资产处置要按集团公司章程第五十六条重大事项决策中条款(一)执行。对土地、房屋处置方案和价值5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处置一律由董事会做出决议,通过后方可处置。收益部份全部入财务账,按规定使用,在账资产处置的损益由处置单位承担。一、 土地处置(一) 土地转让、抵磨账、对外抵押等,除按政府和有关规定执行外,需董事会通过后方可处置。(二) 价值需以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价格为依据。(三) 签定合同完善手续,法律援助处配合规避风险。二、 房屋处置(一) 有产权证明的房屋和地上物处置时,需经董事会通过后,以报告形式说明原因,一律报资产管理部核实。(二) 占用、拆除等处置时要经集团公司批准,规范补偿协议内容,补偿到位后,办理相关手续处置灭迹。(三) 无产权的处置,报资产管理部核实,由主管副总裁签批、总裁批准。(四) 处置价值按账面或经专业评估。三、 机械设备处置(一) 各单位处理在账机械设备,需填报处理固定资产报告单,经资产管理部对实物审核,组织专业人员评估作价。处置50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需经董事会通过后方可处理。(二) 除按废品处理之外的,要签订协议或合同以规避风险。(三) 2005年国资委批准核销、拨离的机械设备处理,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四、 车辆处置(一) 处置需提出原因报告,由各单位总经理签批,报资产管理部确认,总裁批准方可处理。(二) 车辆正常报废,要出据交通部门报废批件。提前报废要有充分理由,完善审批。(三) 经批准同意处理的车辆,要签订合同或协议,交车前必须办理转籍、养路费销户等相关手续。(四) 各单位抵磨(包括抵入后直接抵出)的车辆一律经资产管理部备案审核,总裁批准,严格规避法人风险。五、 办公设施处置(一) 办公设施的报废由各单位提出申请,资产管理部进行鉴定。(二) 不能使用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不得随意拆件。(三) 报废后的办公设施,由资产管理部回收,统一处理。六、 其它物资处置,一律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人员管理对本系统人员加强素质和专业技能培训,除公司定期举办的培训班外,在深入项目检查过程中大力倡导学习的重要性、管理的重要性,并随时随地对其进行业务指导与监督。大力提倡微机化管理,微机建帐、各种文件、报表等资料邮件传递,既节省时间,又做到有据可查,提高工作效率。一、 系统人员,材料员、机械工必须持证上岗,各单位不得随意安排无证人员上岗。二、 过程对人员监控,日常强化考核,对不称职人员随时清理。三、 加强专业培训,集团公司对材料员、设备员、机械工统一进行培训,重点培训项目材料人员,加强业务管理、日常工作及严格手续等方面。四、 鼓励材料人员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做得对要支持、鼓励并大力宣传。五、 处罚对不称职、违反规定、不负责任人员做到以教育为主,严重不放过的原则,发现一个处理一个,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罚款、建议免职、调离岗位等处罚。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六、可修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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