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网管理制度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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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管网管理制度1、为了发展集中供热事业,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节约能源,维护供热单位和用热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则,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供热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发展集中供热,鼓励先进的供热方式的设施,限制污染大、能耗高的分散锅炉供热的原则。3、积极发展工业生产用汽,小区采暖用汽,扩大夏季集中制冷负荷与冬季热交换供热负荷,提高供热运行的效率。一、 管网规划建设1、供热管道规划,要积极了解管委会在其周围的引资、规划情况,根据用户申请,了解用户的投资计划、生产工艺概况、用热参数等,利用现在的供热管道进行科学调整,合理布局,远近结合,统筹安排的原则。管网建设需申报立项,并由当地政府部门审批。2、管道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并执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3、管道的焊接,应由具有“压力容器焊工合格证”的焊工施工,施工单位必须向热电公司提供合格焊工的复印件及其他资格证书,并应抽检一定数量的焊缝进行检验。4、工程竣工后,应当按国家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鉴证,施工单位应向热电公司提供竣工技术资料,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5、用热单位计量仪表的选择使用,应符合热电公司的规定,安装由法定计量部门检定机构检定合格认定的用热计量装置。6、热用户拓展:在建立内部成本概念和垄断性基础上,热用户母管近的,不管量大小,一律允许接入,离母管远的,进行成本预算后协商收取增容费,降低部分投资后接入。二、 用户接入管理1、 热用户需要用汽时,需以书面形式提出用汽申请交热电公司相关人员,并到热电公司填写用汽申请表。用汽申请表必须详细真实填写需要的最大用汽量,最小用汽量,平均用汽量,对用汽参数的要求,主要用汽设备等。如有扩建计划的,须认真填写扩建计划实施时间及用汽规模。2、热电公司将根据用户填写的用汽申请表,在一周内对用户现场的接入条件进行实地了解,并结合用户用汽要求,对用户的供汽可行性进行评审。3、热电公司将及时通知用户是否符合供汽条件,通过评审的用户,对双方供汽合同开口条件进行协商,并签订供用汽合同,交纳管网建设补偿费。4、 合同签订后,热电公司将根据主管网供汽计划,在适当时间安排在供热总管上开设用户进口阀。因供热管道建设周期较长,如需用汽的单位尽可能早的提出用汽申请,以便热电厂进行热网规划、设计和建设。热电厂将视管网运行情况及检修计划安排开口时间,此时间有时无法及时确定,用户应尽早确定计划。5、 用户自行安排接入管道的设计,并安排安装 。热电公司将对该接入管道布局的合理性,计量段安装的合理性进行监督。6、 用户按要求建造计量保护装置并联系订购流量表,用户签订购表合同后,由热电厂通知仪表供应商确定流量表设计参数。完成接入管道安装后,用户向热电公司提出接入管道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将安排进行严密性试验并对该管道进行热态吹扫。相关部门开需具“工作联系单”通知生产部所吹扫管道的名称、吹扫时间、最大流量等;生产部根据设备及负荷情况,在合理的时间内给予相关部门明确的答复;相关部门在得到生产部同意后方可进行管道的吹扫;管道吹扫过程中,相关人员应于生产部集控室保持联系。吹扫过程中由施工方进行操作,热电公司组织人员全程进行监督。7、 吹扫结束后安装蒸汽流量计,安排人员对仪表安装过程进行监督。 8、完成上述工作后,热用户应向热电厂提供接入管道及内部配汽管道的单线图或示意图, 热电公司对用户接入管网和用户流量表,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内容主要有新建管道的土建、 安装、 保温、计量表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9、验收合格后,热电公司负责接入管道送汽试运行,新建管道通过验收、获得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验收确认资料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后,相关部门方可同意供汽试运行;试运行期间,该管道的所有操作由施工方负责。热电公司负责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方的操作进行监督,并对管道试运行情况作详细的记录。10、试运行结束,相关人员在获得技术服务部移交的竣工资料(包括政府技术监督局等政府部门的验收确认资料)和工程移交签证单并已确认存在缺陷、隐患均已消除和整改后,方可托管该管道的运行,直至质保期结束;工程质保期内该管道的停、供汽仍由施工方负责操作,热电公司对其操作进行监督;质保期间发生、存在的缺陷由热电公司负责通知并督促施工方消除。试运行结束,转入正式运行后,该管道由热电公司托管负责其运行,但停、送汽操作仍由施工方操作,直至工程质保期结束。11、新、扩建管道的移交:工程质保期满,由热电公司作出该管道运行小结,对运行小结中提出缺陷、隐患进行确认后,及时通知并督促施工方消除、整改;组织相关人员对缺陷、隐患消除整改情况进行确认,符合移交要求,由热电公司接受负责该管道的运行管理;不符合移交要求,由相关人员与施工方交涉,并暂缓支付该工程质量保证金。12、供用热合同签订的内容包括供热期限(间断供热或连续供热),用热参数、用汽限量、事故处理、管网维护责任和权限、安全责任、收费标准、缴费时限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供汽合同范本附后)13、具体开口大小热电厂将根据供热主管道大小,用户用汽量大小确定,用户在填报用汽申请表时应认真填写。如出现报大用小的情况,或报小用大的情况,涉及的仪表调整费用及对用户生产影响的责任将由用户承担。14、热电厂只负责在供热主管上安装用户进口阀,进口阀至用户用汽段管道由用户自行负责建设,但必须符合国家压力管道建设的有关要求,热电厂对接入管道计量段安装的规范性进行监督,但计量段的管道安装必须由热电厂至现场确定,用户不得改动。15、考虑到仪表维护的方便,供热流量表选型由热电厂统一确定,由热用户自行和仪表供应商协商购买及安装,流量表费用由用户承担。仪表参数由热电厂按用户申请及设备情况确定。16、热用户在建造计量保护装置时应同时将计量仪表电源接至计量保护装置,该电源原则上应从用户总电源直接接入,且用户应保证电源电压的稳定(220V)。中间不得安装开关,保证24小时供电。17、热用户接入管道至流量表前,不得安装疏水阀门及其他影响计量准确性的设备,如确需因安全原因需安装时,需得到热电厂批准,同时用户需保证不得随意开启疏水阀门。18、为保证用户内部管网运行安全及提高供汽平稳性,热用户接入管网必须做到一户安装汽包一只,安装位置应在计量段后合理范围内(具体位置需电厂热电公司现场确定)。三、 供热计量管理1、 热电厂设立相关部门,负责协调和处理供需双方间的所有业务往来,受公司总经理领导,在设备、计量管理上接受监管部监督。2、 生产部值长负责出口母管供热压力不低于0.70Mpa,温度不低于260,做好参数调整并且每小时抄表。(特殊情况或时段由生技部确定供热参数)3、供热量结算以流量表计量数为准。在供热过程中出现仪表异常时,仪表异常期间用汽量,按仪表正常前五天和恢复后五天的平均用汽量确定。 4、 热电厂有计划检修时,按合同规定应至少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热用户并征得热用户同意,以便热用户调整生产。检修期间,热用户应保持仪表电源正常供电。热电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如自然灾害、电力系统事故、重大设备事故等造成管网停止供汽时,应在2小时内电话告之热用户,并说明情况,并应立即组织抢修人员进行抢修。一般故障应在8小时内修复,较大故障应在24小时内修复。其余临时检修及供热方可控的突发事故抢修尽可能提前24小时通知用热方。5、 热电厂和用户管道资产分界点和责任划分以用户进口阀为界,主管道及进口阀为热电厂所有,进口阀内部管网为用户所有。双方对各自产权所有管道进行运行管理及维护,并对管道安全负责。对部分由热电厂投资建设的用户内部管道,按谁建设谁所有的原则划分产权。用户接入管道必须做到保温完好、无泄漏、无安全隐患,如有上述情况,热电厂将有权责今用户限期整改,如用户接通知后不整改或整改不完善的,热电厂将有权停供汽。6、用户进口阀原则上由热电厂负责操作,用户不得私自调节或关闭进口阀门。对于间断性用汽的用户在启停期间应做好相应安全措施,防止管道水击引起的安全事故。如用户私自开关进口阀门且操作不当而引起的安全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如事故波及主管网的,用户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7、 热电厂相关部门建立分用户档案,收集整理用户自申请用汽、接入、日常管理的一系列文书档案,及计量设备档案,仪表校验情况,检查调整记录和用户违规记录等。用户申请接入档案,计量设备档案永久保存,校验、检查和违规记录存档时间必须二年以上。8、 热电厂执行日常巡检和临时用户走访检查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在热电厂工作期间,各用户应给予工作人员提供方便。9、 热电厂相关部门人员每天对计量设施工作状态时进行巡检,了解用户生产及用热情况,形成巡检记录。10、热电公司须每天进行管网经济运行分析,抄见售汽量,计算每天管损,根据管损变化情况分析各用户用汽量变动及供汽参数变动情况。11、在供热过程中出现仪表异常时,发现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立即安排维护校验。仪表异常期间用汽量,按仪表正常前五天和恢复后五天的平均用汽量确定。12、各热用户不得私自对蒸汽流量计量段进行技术改造(以孔板为中心,前后各15米;气表计为前后6米)。如确需改造时,应先向热电厂提出申请。热电厂同意后,用户方可施工。若未经热电厂同意,擅自对接入管道进行技改的,热电厂将有权停止供汽。13、任何涉及热用户结算数量的调整,须由热电厂相关部门成员填写有关表格,附有关依据,并由相关人员在技术上进行计算分析后签证,交由相关部门主管审核并由热电厂领导核准。必要时将以连云港市技监局出具有关校验报告及计量调整裁定书为依据。14、热网管理员应严格执行内部控制程序,收款和计量管理分工明确,不得兼顾,执行责任管理。15、热用户发现流量计失准时应立即通知热电厂,但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接触仪表,不得擅自关闭蒸汽仪表有关阀门,断停仪表电源、仪表信号线路或调节流量表设备。如果热用户在使用蒸汽过程中,采取各种手段窃汽的,一经查实,热电厂将有权立即停止供汽,必要时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16、热电厂管网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秉公办理各项供热有关事宜,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热电厂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经济及其它有关处分。四、 应收汽款管理1、用汽量月度结算日为每月29日00时,遇节假日可适当调节,并将热电公司将所有用户结算单证汇总到财务部,并开具增值税票,并及时送达各热用户。2、当月汽款按合同规定于次月7日前回收,对超过1个月仍未缴清的,相关部门应向总经理汇报,下达催款通知、停汽通知。3、热用户必须按规定及时交纳汽款,不得拖欠,如超过合同约定付款期限,热电厂将有权按合同规定向用户收取拖欠款利息及违约金,拖欠严重时将停止供汽,必要时将采取法律途径追回汽款。4、热电厂财务部应对帐龄进行分析,避免产生坏帐。热电公司应及时了解热用户生产经营状况,特别对帐龄超过3个月的热用户,要求每月走访了解经营情况,努力防止死帐产生。5、热用户特别是大用户(每月汽款50万元以上),应收款超过3个月的热电厂厂部领导必须走访用户,协调汽款回收事宜,并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协同做好收款工作。五、 管网检修管理1、热网管理员按管网巡回检查制度规定做好管网日常检查,发现缺陷能及时处理的自行处理,不能一时处理的及时汇报处理。2、除一般缺陷外,管网检修工作由公司检修部门分担,对部分不能处理的故障报由总经理批示同意后,由相关部门联系专业施工单位进行维修。3、对于威胁管网安全运行的严重缺陷,应在填报缺陷单的同时立即汇报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协调各相关部门立即停汽处理。4、对于一般性缺陷,由相关部门共同进行分析。对于能在不停汽状态下进行的消缺工作,应立即安排处理。对于必须停汽处理的缺陷,热电公司和检修部门应做好相应缺陷统计工作,在适当时间集中安排停汽检修。对于未能及时处理的缺陷,相关人员应关心缺陷变化的情况。如缺陷情况恶化时应将检修计划提前实施。5、在管网检修过程中由热电公司负责做好检修用车、接电、系统隔离等安全措施及相关协调工作。6、管网检修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检修有关制度规定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工作。在供热管网停汽检修时,须待疏水放净,管网压力至零后方可施工。对于野外高空作业的场所,必须按规定做好防护措施,并需由随同工作人员监护。7、对于管网主管网的计划检修,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厂内母管隔离措施由生产部负责,厂外联络管道的隔离措施由相关部门负责。 8、管网设备的运行、维护由相关部门负责,供汽参数的调整应满足公司制定的蒸汽出口质量标准的要求。9、对于需在热用户内部施工的检修工作,检修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相应热用户的管理规章,文明施工。施工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检修工作人员工作中不得在用户单位用餐,如需在外用餐的,报请公司统一安排。 10、流量仪表的日常保养由相关部门负责。 11、流量仪表的检修、校验由相关部门负责实施。验收由相关部门牵头,组织生产部、用汽单位、第三方检定中心等相关人员共同进行。12、属用户资产的管道或流量表因检修、校验需停供汽,由相关部门开具“工作联系单”通知生产部,其资产分界点属公司资产的阀门由相关部门操作六、 管网巡检管理为了对管网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实时掌握,及时的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做好计量管理,提高热网运行效率,实现整个热网系统的安全和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1、巡检员应按规定,对整个热网管道进行日常巡回检查。南北两线需每天巡检。根据巡检情况,做好每天的巡检记录。2、对用户流量计按管网管理制度做到无线监控抄表与现场抄表相结合,正常情况下,应每天进行无线监控抄表,抄表人员应对无线监控的数据曲线进行比对分析,在监控故障及发现问题时进行现场抄表。现场抄表应对流量计现场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3、对管网设备的保温、疏水装置、管道上隔离阀、用户进口阀及重要转折处的补偿器应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无法及时处理的缺陷进行统计,及时填报缺陷单联系检修处理。对发现的危及安全运行的缺陷和问题应立即向部门领导汇报。4、在巡检中应对管道用地范围内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在管道用地范围内的违章搭建和施工进行阻止,对劝阻无效的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对有可能造成管网破损的野蛮施工应立即向施工单位提出警告,必要时可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或报警。5、在用户走访中,对用户提出的有关供用汽过程中的问题应做到耐心解释,对用户在用汽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给予必要的支持,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人。6、日常检查中对流量计的检查还应结合管网监测系统的监测情况对各用户流量计工作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应及时联系并会同仪表检修和热用户进行处理,同时休息日应合理安排人员值班,对各用户用汽情况进行监控。7、在巡回检查时,不得利用检查时间,办理和工作无关的事情。8、每次巡检结束应及时做好管网巡检记录,记录应做到完整、清楚。9、为加强用户计量管理,巡检员应对用户计量情况进行夜间的巡回检查,夜间检查由公司值班干部配合进行。在检查过程中对用户流量计运行数据进行记录,以备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10、在日常巡回检查中不得发生以何任原因在热用户处就餐等影响日常工作的行为, 做到严于律己、克己奉公。七、管网设备紧急事故处理 1、蒸汽管道在遭受外力侵害(道路侧蒸汽管道被汽车等交通运输工具撞击、蒸汽管道遭受其他物件的撞砸、蒸汽管道遭受其他人为的破坏或自然灾害等)发生破损、焊缝崩裂、爆裂等引起蒸汽重大泄漏,会引发对设备运行安全和人身安全有重大威胁的情况,第一发现或获得信息的人员应立即向公司和生产部、相关部门领导报告,并在第一时间内通知有关人员,利用最快捷的办法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进行应急临时处置(包括迅速就近关闭主路阀门、通知主控制室值班长关闭出口总阀、疏散和抢救人员、主要道路口实行交通劝阻等措施)和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 2、相关人员应立即告知热用户(特别是因停汽会造成事故或严重经济损失的企业一个都不能遗漏!)迅速做好停汽的应急处理并说明停汽的时间和预计恢复供应的时间,同时告知开发区管委会及其相关部门。 3、在紧急事故情况处置期间商务部的有关人员必须随时了解突发事件处理进展情况并和蒸汽用户保持联络;一旦具备供汽条件时,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供汽。重大泄漏情况时,由生产部制订抢修计划、落实抢修措施,尽快修复。紧急事故情况处置告一段落后,由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分析和取证工作,并作出书面报告。相关部门在得到此报告后应及时与用户、管委会和有关单位联系和解释。七、考核规定:生产技术部、厂部按照制度发现未执行到位除热电公司按日常绩效考核外,公司通报按扣除绩效工资50元/项考核。催款通知书(存根)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单位名称月份拖欠时间用热金额滞纳金合计欠款处理意见请接到催款通知后 年 月 日前缴纳所欠热费 经办人: 财务: 批准: 编号: 催款通知书 :贵单位 年 月用热费 元,按双方签定的供热协议规定,该项费用应分别于 年 月 日前付清。请你单位接通知后在 年 月 日前付清上述款项,逾期我公司将按供热协议第七条双方违约责任规定按照所欠热费总额的万分之五收取违约金,同时有权终止供热或终止合同。 连云港晨兴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年 月 日停汽通知(填写内容,注明单位名称,停汽原因,停汽时间) 连云港晨兴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停汽原因用汽单位处理意见 签字时间回执故障通知书(存根)编号: 单位名称时 间故障原因、情况已采取措施处理意见维修: 审核: 批准: 编号: 故障通知书 :我公司专职人员巡查发现贵单位 于 年 _ 月 日 发生故障, ,请你单位见通知后,安排人员 。谢谢合作! 连云港晨兴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年 月 日用热申请单用汽单位地 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 编单位负责人职 务联系电话用汽性质预用汽时间用汽参数压力(Mpa)温度()用汽量(吨/时)用汽状况初步设计方案 日期:经办人意见 签字: 日期:部门意见 签字: 日期:公司主要领导签字: 日期:备 注供 用 热 合 同 合同编号:热合同字 号供热方:连云港晨兴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用热方: 签订日期: 为了明确供热方和用热方在热力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维护用热供需秩序,保证安全、经济合理地用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 本协议内的标题只为方便参考而设,并不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且不应限制、改变、扩大或以其他形式影响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解释。2. 本协议中对任何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条文的提述包括不时修订、编纂或重新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条文。第一条 释义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和词句在本合同中具有以下意义:1. 本合同:指此“供用热合同”,包括随时修改的此合同所有附件、补偿协议。2. 热、用热:指符合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款约定的由供热方提供用热方使用的蒸汽。3. 热费:用热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格就使用的用热量向供热方支付的款项。4. 计量装置:安装于指定位置,用以测量用热方用热量的计量表及所有附件。5. 瞬时流量:单位时间内流过计量装置管道处的蒸汽或热水的质量。6. 量程:满足计量装置精度要求的计量范围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7. 管损:蒸汽或热水通过供热管道输送过程中自供热方总流量出口处到用热方计量装置处的损失量。8. 支线阀门:安装于自供热方主管道接出供应用热方用热的支线管道,控制用热方用热开闭的阀门。9. 疏水:用热方用热过程中用热设备及管道中产生的冷凝水。10. 不可抗力:双方在订约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暴雨、冰雹、地震、海啸、雷击或台风等严重自然灾害以及战争、政府法律法令的颁布或改变,政府行政的干预等。第二条 用热地点、用热性质及用热量(一)用热地点范围:连云港大浦开发区 。(二)用热性质: 1、工业用热 2、商业用热 3、冬季采暖 4、季节用热(三)用热方申请用热量为以下第1项,参数以供热方总流量出口处为准。 1、蒸汽量(合同额定)为 吨/小时。2、供热压力 Mpa,供热温度 ,供热管径 mm,计量表通径 mm。(四)该用热为: 1、连续用热 2、间断用热第三条 计费标准及结算、计量方式(一)蒸汽销售价格按连价工字 号文规定的 元/吨执行,协议有效期内,如有政策性价格调整时,由供热方及时通知用热方,并执行新价格。(二)本合同签订后7 个工作日内用热方根据申请用蒸汽量向供热方一次支付入网费 万元。 (三)日常汽费用热方按月结算结算的起始时间为每月 29 日 00:00 时起至下月 29 日 24:00 时止按照计量表读数作为结算依据按吨计费,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可适当调节。热费的收取采用支票结算方式,每月 日供热方将发票送交用热方,用热方必须在7 个工作日付清上月汽费,如不付款,甲方开出催款通知书通知用热方,如用热方接通知后7天内仍不付款,供热方有权实施停汽,由此产生一切后果自负。如擅自用热,视为偷盗行为,断供热管道,再用热按新入网用户处理。双方的开户银行或者账号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如双方同意可用现金支付方式,供热方收到热费后出具收据,用热发票在任何时候不作为收款凭证。第四条 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计量、维护管理(一)供热方和用热方确认,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点以 同建设分界点,即用热方用地红线内3米位置为界, 分界点 之前归供热方所有,后侧归用热方所有,支线阀门由供热方操作。供、用热双方各自承担其产权范围内的的供、用热设施日常维护、更新、维修责任及费用。(二)为了便于统一计量,维护供用双方利益,供热方根据用热方申请用热量选择计量装置安装于 用热方支管进口处 ,计量装置产权属用热方所有并承担费用(按供热方统一要求进行购买,便于维修和与整个供热计量系统匹配,否则产生一切问题由用热单位自行承担)。供热方具有管理监督权,日常维护由供热方负责,更新、维修发生的材料费用由用热方负责。计量装置每年由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验一次,计量装置检验费用由用热方负责。同时用热方承担远程监控客户端设备及通道资源使用费用。计量装置由双方共同密封、启封,双方均不得私自改动,计量装置的电源应设专线,除电网停电外(用热方必须将停电,送电的时间及时通知供热方),用热方不得切断计量装置的电源。计量装置停电期间的用热量按停电前后各五个正常工作日平均用热量的工作单位小时用热量乘以计量装置停电小时数计算。计量装置发生故障停运时,用热方应立即通知供热方处理,不得私自随意拆卸、修理或改动,修复计量装置期间的用热量按修表前后各五个正常工作日平均用热量的工作单位小时用热量乘以故障小时数计算。甲乙双方对计量装置的准确度有异议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有资质的机构校验,经校验确认计量装置误差未超过允许范围,校验费由提出方承担,反之,如计量装置误差超过允许范围,所发生的校验费由误差受益方承担,在计量装置校验期间具备供热条件的,计量装置校验期间的用热量按照校表后十个正常工作日的平均用热量进行计算。第五条 供热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按照合同约定向用热方供热。(二)有权对用热方的用热情况及设施安全、运行状况进行监督管理。(三)监督用热方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 吨/h)、范围内用热,对用热方超量用热或超使用范围用热有权收取增容费。(四)用热方用热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产生供热设施损害或人生安全事故时,供热方有权中止供热要求用热方整改。(五)为保证安全可靠供热,供热方应加强供热机组、管网的维护和保养并定期安排检查和检修,每年定期全线停汽检修提前 15 日通知用热方。其余临时检修及供热方可控的突发事故抢修尽可能提前24小时通知用热方。(六)供热方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组织抢修人员进行抢修,并及时通知热用户。一般故障应在8小时内修复,较大故障应在24小时内修复。 第六条 用热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方支付热费。(二)用热方用热性质发生变化、移动计量装置和迁移用热地址时,应及时与供热方联系,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供热方,经供热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供热方可中止供热或终止合同。(三)用热方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取得当地政府有权部门的有效使用许可文件。(四)用热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用热规定,自行承担用热安全责任。(五)供热方如采用抄表方式记录计量装置量数或在用热方区域进行用热设施检查、施工时,用热方应给予积极协助和配合。(六)用热方厂内供热管道施工单位必须有资质且得到供热方认可,否则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与供热方无关。 第七条 违约责任(一)供热方的违约责任1、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供热方不承担责任:(l)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政府或者上级主管(供电)部门命令或非供热方故意或过失造成停止供热的;(2)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遇有事故险情的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3)其它非供热方原因造成的。除上述情况外,供热方未按合同约定无故停止供热,给用热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供热方承担。2. 供热方在有计划停炉停汽情况下未通知用热方, 应承担由此而给用热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二)用热方的违约责任1、用热方每月收到发票后七 个工作日仍未足额交纳应付热费的,视为逾期,从 第八 日起每日按照所欠热费总额的千分之五向供热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供热方有权终止供热或终止合同。2、用热方有下列情况之一,供热方有权中止供热或终止合同,同时用热方向供热方支付5倍于上月热费的违约金。造成供热方损失的,用热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未经供热方同意擅自改变用热性质或向厂界以外第三方转供;(2)私自在计量装置前开通、搭接用热管道或安装、开放疏水,影响计量准确性的其他设备;(3)私自切除计量装置的电源或擅自拆卸、改动计量装置;或者违反操作规程,可能造成仪表显示数字与实际计量不符或伪造停止供热记录;(4)故意超量程用热,或在用热方正常生产用热的情况下,未通知供热方而突然中止使用蒸汽或其它违规操作造成供热方设施损坏或热网故障。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1.双方同意由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合同履行地新浦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当事人双方同意因履行本合同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寄送或传真为有效,收件地址为本合同签字页地址或传真号码。第十二条 保密措施双方对合同签订内容应当给予保密。未经双方都同意情况下,一方不得将合同内容泄露给第三方。否则违约一方将一次性支付对方50万元(伍拾万元整)的违约金。第十三条 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签字页,无正文)供热方: 用热方:(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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