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疃里镇中心小学教科研考核奖惩制度 一、考核制度 1、学校对教科研工作实行定期和随机考核,考核方式是:听课,教案评比,教学论文评选,评优课等等 2、对于踊跃投身于教科研工作,勇于承担课题,在每一阶段有所成效,并将成果在校内推广者,为其创造外出学习、考察的机会。 3、对于同一课题中的成绩显著者,如:有关课题的论文获奖、公开发表相关论文或文章,阶段性或终结性的经验或总结得到全校教师认可的,要从经济上给予奖励。 4、定期考核,因教科研的研究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班里学生的成绩、素质均有明显提高者,要就其提高幅度给予奖励。 5、主持市级及其以上课题研究,每年有市级以上论文发表或获奖的教师在评优评先时优先。 6、考核奖励机制非一成不变,应根据具体情况相应作以调整,但其目的只有一个:将学校教科研活动扎实、蓬勃地开展起来,使教师在教科研中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及教学水平,让科研带动学校整体发展。 二、奖励制度 (一)文章发表和获奖奖励办法 1、文章必须是教育教学研究和指导学生活动方面的经验总结、论文等,一般要有千字以上,且必须与所研究的课题密切联系。 2、获奖文章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组织的各项评选活动。 3、凡学校组织参赛的各级教科研课题研究文章,参与者都给予一定的奖励。 4、原文由自己保存,交复印件一份给档案室存档,注明出处、发表(获奖)日期。 5、发表奖。 根据发表的刊物级别奖励:市级100元,省级150元,国家级200元。 6、参赛奖。 市级:一等奖5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30元; 省级:一等奖7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50元; 国家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90元,三等奖80元; (二)上课获奖奖励办法 1、凡学校组织参赛的参加者给予一定的基本奖。 2、各学科评优课获奖均属奖励范围。 3、获奖课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行政职能部门等组织的竞赛活动。 4、教案、证书由自己保存,交复印件一份给档案室存档,注明出处、获奖日期。 5、奖励标准: 校级:一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 镇级: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 市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 省级:一等奖150元,二等奖120元,三等奖100元。 (三)教科研活动参与奖 1、组长:200元/每学期 2、其他成员:100元/每学期 3、作业完成奖励:100元/次 (四)教科研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奖。 教育科研成果显著受表彰或被评为先进集体获先进个人,按不同级别,分别给予奖励。 先进集体:校级级100元、区级200元、市级300元、省级400元。 先进个人:校级60元、区级80元、市级100元、省级150元。 (五)课题结题并获奖奖励标准1、校一等奖:组长300元,组员100元。校二等奖:组长200元,组员80元。 校三等奖:组长150元,组员50元。2、市级及以上一等奖:组长500元,组员200元。二等奖:组长400元,组员150元。三等奖:组长350元,组员100元。 三、附注 1、本制度2013年9月起实行,未尽事宜,另行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并在实践中逐步修订完善。 2、所有比赛、活动必须由学校统一组织或认定。同一课题研究成果按获奖的最高级别予以奖励,不能重复得奖。 3、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待完善。中心小学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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