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制度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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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生产管理是协调和平衡整个生产系统满足营销需要的重要手段。生产管理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营、生产安全和经济效益,因此,必须以ISO9001认证标准为主线,按“6S”和定置管理模式的要求,不断提高各级生产管理人员的技术素质、业务水平和规范行为。 第二条 生产技术部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生产车间及技术、动力、设备、安全、环保等相关部门实施日常生产和管理工作。在生产过程中优化生产资源配置,以最低的消耗、最好的质量、最大限度地挖掘公司的内部潜力,力求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 为保证安全平稳生产,生产技术部及所属部门应与公司其他部门保持工作联系、及时交流情况、互通信息、协调一致、顾全大局,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而恪尽职守、相互支持。 第四条 生产车间、班组担负着完成生产计划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任务,又担负着落实各项管理目标的任务。第二章 生产计划管理和调度制度 第五条 公司的年度生产目标由总经理办公室编制,于年前半个月提出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年度目标应在新年前五天下达到各部门,如果不能届时下达,可暂按总经理办公室提出的方案执行。 第六条 公司年度生产目标的内容是分车间、分月度的品种、产量计划。编制依据是: 1、上年度销售量分析;2、上年度各品种经济效益对比分析;3、当年计划新增产量;4、当年开发新产品产量;5、市场走向与市场决策;第七条 公司年度生产目标是指导全公司生产活动的预期目标,必项由月度生产计划保证其实施。月度生产计划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订单为依据,以满足客户需要为目的,必须保证完成的任务。同时,月度生产计划也应发挥其在不突破产品库存定额的前提下,促进扩大销售量。第八条 月度生产计划由生产技术部编制,营销部门协助。每月月前的二十五号,销售部门应将下月销售计划通知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平衡后提出方案,报总经理审批。每月二十八号前下达到生产车间和有关部门。第九条 月度生产计划一经下达,生产车间、班组必须在保证质量前提下按计划品种、数量生产,不得缺产、改产和盲目超产,生产技术部据以考核,销售部门据以组织发货。第十 生产计划如需调整或变更,由总经理审批,生产技术部 书面通知生产车间和有关单位。调整和变更生产计划,必须取得可靠依据(例如销售订单、领导指示等)。生产技术部在下达书面通知前,应先与生产车间等有关单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 生产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和仓管进行,建立健全生产日报表及各类统计台帐。 第十二条 生产技术部负责协调公司有关部门做好日常生产准备工作。随时掌握生产、营销动态和生产设备运行状态。做到按计划组织生产,防止生产脱节或停工停产。 第十三条 生产技术部经理和车间主任在总经理领导下实施生产调度职责(包括值夜班负责人)。实施调度应履行以下职责: 1、每天检查各车间、各班组生产进度是否按计划生产(对有变更计划的重点检查),是否影响销售发货,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车间主任纠正。问题严重的,要作记录并向上汇报。2、每天检查各车间、各班组执行工艺情况、产品质量情况、设备运转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要通知车间主任及时整改。3、每天对各车间每个班组在交接班时检查一次现场“6S”和定置管理情况,发现问题通知车间主任及时纠正。4、查阅车间每个班组的交接班记录并签字,属于需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当天办完。5、各车间临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当天办完。6、安排公司有关部门临时提出需要生产车间配合的工作。7、及时准确传达公司领导临时布置的工作任务。第十四条 为生产或工作需要,总经理或生产技术部经理可根据情况,临时召集公司有关部门领导开会商讨或分配工作任务,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完成。第十五条 总经理、生产技术部经理、车间主任对生产过程发生的突发事故应到现场指挥紧急处置,同时立即逐级向上汇报。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服从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积极完成指派的工作任务。第十六条 公司计划停电停工或突发事故造成停电停工,各生产车间在复工时必须由总经理或生产技术部经理下达开机命令,开机工作过程必须在车间主任、锅炉班长、安全环保负责人共同监督下执行。第十七条 周一晨会是公司协调生产、信息交流、保证安全生产的会议,又是检查指导工作、传达决策意图、布置工作任务的重要手段。第十八条 周一晨会由总经理布置,生产技术部经理、车间主任召集,办公室记录和印发会议纪要,检查汇报上次会议纪要的执行情况。第十九条 周一晨会每周开一次,时间在每周一的早晨7时到7时30分。与会人员:车间主任、办公室、生产班、锅炉班、化验班、机电班、综合班以及安全、环保等部门负责人。必要时,可临时扩大与会人员。与会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若有特殊情况,必须会前向生产技术部经理、车间主任请假。第二十条 周一晨会的程序和内容1、车间主任总结上次会议纪要执行情况。如是月初周一晨会,还要布置本月生产计划,对各车间完成上月各项计划指标作出评价。2、由各车间班长汇报工作。汇报主要内容:生产进度、质量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好人好事、上次晨会纪要未完成的事项的原因及打算、需要解决的问题。3、有关部门汇报上次晨会未完成的事项的原因及打算;宣传有关文件、法规;布置下周的工作。4、会议要对会上提出要求解决的问题一一作出决定,明确需达到什么程度、何时完成、何人为主、何人配合。 第二十一条 周一晨会注意事项1、与会人员要认真记录,会后立即传达到有关人员,并组织贯彻执行,执行结果及时向生产技术部反馈。 2、需要解决的问题应通过横向联系或向总经理汇报及时解决,要提高周一晨会的效率。 3、与会人员要使用专用的会议记录本,并作为原始资料。记录本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换发。第三章 车间现场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现场管理采用以ISO9001为主线,搞好“6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和定置管理为内容的运作管理。ISO9001、“6S”和定置管理是规范员工的观念、行为,与市场需求紧密衔接、紧密结合的一种科学管理模式。 第二十三条 生产系统各车间、班组的生产作业区,必须实施和落实这一模式。 第二十四条 推行这一模式要有运作标准、考核细则、责任人和处罚办法。 1、车间主任、班组长是本单位责任人,员工是直接执行者。2、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公司考核细则和考评处罚办法,以车间、部门为单位,实行百分考核,与责任人工资挂钩。3、人力资源部每月对车间、部门考核一次,考核结果由被考核单位的主管领导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送财务部门。 第二十五条 车间是公司的生产单位,它的任务是团结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地组织班组完成生产技术部下达的各项任务。在实现安全、优质、高产、低耗的同时,不断提升员工的思想和技术水平。第二十六条 车间主任是车间生产行政管理的领导人,行使组织指挥权和决定权,对管理本单位和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负主要责任。 第二十七条 车间有接受公司各管理部门指导和检查的义务,也有获得公司管理部门支持、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八条 车间要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产品、工艺、设备、工作要求、生产环境等特点,建立班组长的岗位细则考核体系。做到事事、时时、人人行动有准则,工作有检查,考核有依据,实现规范运作。第二十九条 生产技术部和车间应建立员工学习制度,组织员工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类培训,不断提高员工对生产原理、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的熟练程度,掌握异常情况的正确处理方法。使操作工对使用的设备达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正确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三好”(保持设备性能和精度好、维护保养好、环境卫生好)的要求。第三十条 车间应建立上承下达的工作职能,对上级的指示能原原本本的及时传达下去,对车间工作和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的情况能如实向上报告。第三十一条 生产班组是公司的最基础组织,班组长在车间主任领导下,既是班组的组织者和指挥者,又是直接从事生产的员工。车间主任既要充分发挥班组长的潜能,又应尊重班组长的工作。第三十二条 班组长应组织本班组员工有序地工作1、班前:班组长和接班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到岗预接班,了解上一班交待的任务;全班人员准时接班,班组长履行交接班手续。由班组长向当班人员布置当班的工作任务和注意事项,传达上级指示;如果上一班存在的问题未被发现,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接班人员负责。2、班中: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下班前一小时按“6S”要求自检;下班前十五分钟,预交班。3、班后:全班完成交班后,班组长向车间主任简要汇报一天的工作情况。第三十三条 班组长每天应逐点进行定时自检、自纠;生产不稳定和易出现故障的较难管理的部位,应重点自检,并做好记录。第四章 设备管理制度第三十四条 总则设备是化工生产的基础,为强化和规范公司设备管理,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杜绝一切设备事故,提高设备完好率,创造公司最佳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十五条 公司生产设备管理由总经理和生产技术部负责,实行部门统管,车间分管,全员参加管理的原则。 第三十六条 设备采购 1、设备(包括生产用成套设备、单台设备、配件、备品配件、外加工件等)的采购,由生产车间提出申请,上报生产技术部、财务部审核,由总经理审定、批准。2、采购要实行责任制,谁采购谁催货,经办到底。必要时可去供方验货,提货,押运。误期交货影响公司使用,经办人应承担经济责任。3、设备到货后,由生产技术部和车间严格按合同内容检查验收。经检查符合合同规定的性能要求且在附件、工具及技术资料齐全后,签署验收合格单据。4、购入设备验收后,采购部门附上所有单据凭证报财务部总审,最后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报销、入库手续。第三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室根据生产产品的工艺流程和工艺布局要求,应确保厂房屋面防水防漏,屋内地面平整,走道畅通,供水走向明确。第三十八条 设备安装和调试1、大型设备、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按采购合同规定,由生产技术部和车间配合供方技术人员安装和调试。2、在安装调试合格达到设备性能和精度要求及使用标准后,由生产技术部(精密、贵重设备由供方技术人员)会同人力资源部对操作者进行上岗前培训,被培训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3、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设备技术档案要及时归档。包括:(1)说明书,操作手册;(2)安装调试报告;(3)生产技术部编制的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4、设备投产时生产技术部应通知有关部门实施管理。第三十九条 公司技术改造扩增设备,由公司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设备调研、选型、订货或招标,有关部门根据项目分工完成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第四十条 对在用设备性能、精度等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由生产技术部提出设备技术改造更新申请。第四十一条 总经理对生产技术部提出的申请确认后,按第四十条办理。第四十二条 需要淘汰、报废的设备,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由生产技术部办理。第四十三条 根据公司设备的特点,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停机大修和保养。1、设备大修工作由总经理统一领导,生产技术部组织实施,公司有关部门通力协作。2、由生产技术部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销售计划确定停机时间,编制设备大修计划,经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实施。3、采购部门须于大修半个月前,按大修计划,采购零配件并购进。第四十四条 严格设备大修验收1、设备大修按计划完成后,由生产技术部经理召集所属部门和车间主任、班组长共同验收,开机试运行,完全达到验收标准时,由车间主任正式验收。2、设备大修未达到标准或拖延工期,生产技术部经理和车间主任负主要责任,有关人员负直接责任,由人力资源部按经济责任制考核。第四十五条 操作工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使用设备。操作工必须懂得自己所操作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和用途(即“四懂”),熟悉工艺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三好”、“三会”的内容要求;“三好”:保持设备性能好、环境卫生好、维护保养好;“三会”:会正确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第四十六条 主要生产设备的操作人员,由车间决定定机、定岗位、定人员名单,人力资源部备案。操作人员一经定岗,不宜随便调动,应重点培训,造就一线技术骨干队伍。第四十七条 操作人员必须按“三好”、“三会”内容维护保养好自己操作的设备。每天下班前一小时,要进行交班自检、保养设备工作,按“6S”要求做到设备整洁完好,让接班人员满意。第四十八条 操作人员每天接班时,要对设备完好情况仔细检查,无误后再接班。接班后,应坚持勤观察、勤保养,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并按照“6S”运作达到以下四项要求:1、整齐:工具、附件放置整齐;管道、线路等整洁。2、清洁:设备清洁无锈蚀,各滑动面润滑无油垢,阀门、接头等部分无漏油、漏水、漏汽现象,设备周围的杂物、赃物等要清扫干净。3、润滑:按时加油、换油。油压正常、油标醒目、油路畅通、油质符合要求。油枪、油壶、油杯清洁。4、安全: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各种安全装置齐全,性能良好,没有不安全因素。第四十九条 设备三级保养:1、一级保养:以操作人员为主,维修工为辅,根据生产需要按各类设备的具体项目要求,对设备进行局部解体检查,清洗所有规定的部位,紧固各部位螺钉,防止阀门滴漏。2、二级保养:以维修工为主,操作人员参加,根据计划按各类设备的具体项目要求,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修理、更换或修复磨损件,恢复精度,清洗润滑系统并换油,检修电气系统,做好记录。3、一、二级保养由车间负责,应根据生产任务的轻重缓急和设备的维修周期有计划地安排,不得不保养或降低保养要求。4、三级保养:由生产技术部和车间结合设备大修进行。第五十条 “日检点”:1、作为预维修的基础,主要生产设备的操作人员都要对自己操作的设备确定必检点,每日定时检查(简称“日检点”),以提早发现和清除隐患,确保设备正常运行。2、“日检点”由操作人员根据必检点内容与要求完成,并做好记录。3、“日检点”发现问题时,操作人员不能解决的应立即报告班长,由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当班问题当班解决,并做好记录。4、问题解决后,由维修人员填写维修单报车间主任,待设备大修时纳入重点解决项目。较严重的问题应逐级上报,以防患于未然。第五十一条 车间备用和停用、闲置的设备,由所在单位全面加以保养。第五十二条 生产设备是企业的主要生产要素,它既是公司重要的固定资产,又极具技术机密性。因此,设备档案必须集中统一妥善保管。第五十三条 设备档案包括:1、现有设备(在用、未用、待处理)目录,账册(包括设备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价格、规格型号、技术精度等级、性能、在用单位或放置地点等)。2、安装调试时的全部技术资料。3、保养情况记录。4、大修记录及分析报告。5、易损件清单。6、总装图和零部件图纸。第五十四条 设备档案由公司档案室保管,整理装钉后入档。设备档案发生复印、丢失、泄密事件,按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处罚。第五章 电气管理制度 第五十五条 机电维修班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生产与非生产的供电和电器设备(装置)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第五十六条 全公司电气装置、生产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保护、接地保护及防静电设施,每年由总经理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彻底解决。机电维修班每年对防雷、防静电的接地电阻定期测量一次,对高压电气设备和电缆进行预防性试验。 第五十七条 各单位区域内的电气设备、设施的安装、更换、拆除、检修一律由机电维修班负责完成,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乱动。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自负,并按违规违纪严肃处罚。 第五十八条 机电维修班负责用电计量工作。电表总表和分表每年要校验一次,抄表计算要准确无误。第五十九条 公司埋地电缆由机电维修班负责监护。有在公司埋地电缆附近施工者,机电维修班应予以警示,以防伤及电缆。第六十条 各车间生产装置的开机、停机,车间主任应与机电维修班协调一致;机电维修班送电前,要先通知用电单位负责人,待其反馈可以送电时,方可送电。第六十一条 用电单位临时用电,必须到机电维修班办理临时用电手续,并由机电维修班接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接电。临时用电到期后,由机电维修班及时拆除。若不及时拆除,造成不良后果,由机电维修班长负责。第六十二条 用电事故和电器设备事故的处理,由总经理主持,设备、安全、生产、技术、机电维修班等部门参加,统一协调,各司其职。 第六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六十三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劳动安全管理和安全保卫消防管理两个方面。围绕所制定的管理制度,一是劳动安全管理制度,二是安全保卫消防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的有关规定,均都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生产车间,职能部门及所属的全体员工。第六十四条 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内所有员工都必须在各自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全员参与,全员负责。第六十五条 公司各级领导及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的负责人,是各自分管工作和职能范围内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及本部门、本车间内的劳动安全,防火防盗,治安保卫等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第六十六条 公司成立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第六十七条 公司安委会的主要职能,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本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开展安全宣传、培训和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安全大检查,处理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实现公司发展目标。第六十八条 安全管理主体执行单位应带领本单位职工认真贯彻执行本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及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罚细则,接受安全督查和考核,抓好自身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素质,达到生产、工作无事故。第六十九条 公司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公司重大安全管理问题。安委会每两月组织一次专项安全大检查,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通报检查、整改情况。第七十条 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的督查考核,应以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考核处罚细则为依据,对违规违章者主要以罚款形式进行处罚,并实行联带追究制,即根据责任主次、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对违规违章者所在单位的班组长、车间主任和部门负责人一并量罚。第七十一条 本制度内容: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劳动安全技术措施、危险作业的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伤亡事故报告处理、环境保护管理、车间生产安全管理、职工个人安全行为等。第七十二条 劳动安全卫生教育1、各单位要经常性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和本公司规章制度,提高技能和排除隐患的能力,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定。2、经常性的开展劳动安全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大力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3、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使用新设备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在操作人员未掌握基本技能和安全知识前,不准上岗操作和进行生产。 4、对新调入或转岗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各单位内部调换工种人员也应进行车间、班组的安全教育。凡工伤人员伤愈复工时,应接受其所在部门的复工安全教育,使伤者接受事故教训,防止再次发生事故;未接受伤愈复工安全教育的,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安排其上岗。5、三级安全教育的分工是,厂级教育由公司领导及人力资源部负责厂情、厂规、厂纪教育;车间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产品、设备、工艺技术规程教育;班组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岗位技能和安全操作教育。6、凡从事电工、锅炉、厂内机动驾驶、压力容器等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各单位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不得随意调换,不得安排无特殊工种操作证的人员,从事此项工作。第七十三条 劳动安全技术措施1劳动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各单位负责实施和施工,投产后由归口单位列入台帐,并负责维修工作。2、凡列入计划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各有关单位应积极组织实施,在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由公司有关部门组织验收。3、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要有相应的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第七十四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1、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当根据劳动条件和本着厉行节约的精神,以实用为原则。严格按照本公司制定的各类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扩大、提高发放标准。2、坚持防护用品的领发制度,建立发放防护用品登记薄。各车间、各部门及所属单位领发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有专人负责,按月领取,合理发放。3、劳动防护用品应在生产时间内使用,不得视为个人福利挪作它用。严禁变卖或换取其它物品,违者给予经济处罚。4、对特殊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及时修理或更换。绝缘防护用品、安全带、防毒、防尘用品,要定期检查,及时修理或更换。使用前要仔细地检查。失去安全效能的、不合格的一律禁止使用,以确保安全。5、职工所领的防护用品,应妥善保管,无故丢失的一律不予补发。但对于生产上确需的、必不可少的防护用品,丢失后可办理补领手续,但个人承担50%的费用,其使用期按实发月计算。第七十五条 伤亡事故报告处理1、凡本公司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伤亡事故都必须进行调查、登记和报告。因工、非因工界定和负伤分类按国家规定执行。2、凡发生轻伤事故不构成重伤的,由所在单位的安全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的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并填报事故报告。连同医院受伤情况证明,在二十四小时内报人力资源部备案。3、凡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的,发生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必须在四小时内向公司安委会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报告。发生事故的现场要指派专人保护,对伤者应及时送往医院抢救。4、凡发生事故的单位要首先进行事故调查工作,由安委会负责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5、凡对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不报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的,发生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应负完全责任。第七十六条 车间生产安全管理1、车间内安全通道要畅通,不准堆放障碍物,各类工件摆放要符合现场管理标准。凡有不安全隐患的地方应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或设有安全护栏。2、车间内的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等,应经常维修,定期校验,确保准确有效,不得随意擅自拆除和调换。3、车间内的各种消防工具、器材,要始终保持良好有效,不准擅自动用。 生产区严禁吸烟,未经批准严禁动用明火作业。第七十七条 职工个人安全行为1、凡上岗职工必须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本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严禁违章操作,严禁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个人行为发生。实习人员或待培训人员必须在指定师傅指导下工作,未经考试合格者一律不准单独上岗操作。2、车间内的各种机电设备、工具、安全用具在启用前,操作人员必须先检查安全状况;擦洗设备时,必须先停机。机器设备开动时,其传动部位严禁摆放物件。3、非本岗位操作人员,严禁擅自操作设备。设备在动转的过程中,当班操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4、严禁酒后上岗操作,当班作业严禁喧哗、打闹、睡岗,不准带小孩进入生产区。5、员工上岗时应按规定穿工作服。操作工不准穿拖鞋、高跟鞋、打赤膊、穿裙子进入生产作业现场。登高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帽,备好防护设施,禁止居高投扔工具。第七十八条 消防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各项消防法规,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由总经理办公室与有关单位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消防措施。2、具有易燃、易爆等原料的生产车间、化验室、化学危险品仓库、机房、配电房等均属重点防火部位,要设置明显防火标记,严禁烟火。3、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性质相抵触的物品必须分室存放,并指定专人管理。严格领用、登记、清退手续,仓储部门要严加监督。存放地点要根据物品性质安装防爆密封式电气设备。4、消防器材由安委会统一管理,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非火警不得挪用。5、发生火情,应谁先发现谁报警,现场人员均奋力扑救,并维护好现场。安委会负责组织查明原因,处理善后。6、生产作业区严禁明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用明火作业的单位,需到安委会办理动火作业申请单,由生产技术部经理批准,根据规定做好防火措施才能作业。第七章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七十九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八十条 本公司推行ISO14001体系认证。设管理者代表,监督各部门和每个员工在生产经营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由管理者代表负责,生产技术部具体管理和实施,各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要指定一名负责人分管环保工作。第八十一条 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把环保工作与其它工作并重,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第八十二条 设备大修和日常维护检修,应将环保设备与生产设备统一管理,做到同时运行、同时检修、同时验收。第八十三条 做好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人力资源部安排员工培训。各单位日常开会、学习应有环境保护的内容,应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宣传环保法规和环保知识,把环保宣传教育长年坚持下去。第八十四条 公司每月召开一次环保会议,由管理者代表主持,分管负责人召集,总经理办公室督查会议纪要的执行情况。第八十五条 一切治理污染的装置设施,如污水排放设施、通风除尘设备、消烟除尘设备、降噪减振设备等,各使用单位都要指定专人管理,保证设备治污效果。第八十六条 各生产车间要严格执行工艺纪律,防止冲击污水处理装置。第八十七条 严禁随处倾倒垃圾、废物、废渣、油污等,禁止挖坑掩埋或随手丢弃化学危险品、电池、油污、废渣等有毒物质。第八十八条 化学危险品防护1、运输化学危险品的车辆进厂,采购部应会同仓储人员指定停放地点。卸车时,上述各部门要有人现场监督。2、车间在投桶装液体原料时必须小心操作,防止物品漏洒到地上。若有少量泄漏,操作人员要立即用拖把、干沙等物品处理干净。3、如果出现化学危险品泄漏,当班人员立即逐级上报,在公司领导统一指挥下,组织训练有素人员进行抢修。抡修人员必须配带防毒面具。同时,车间要组织人员进行回收。4、抢修结束后,由安委会负责按照公司事故处理制度执行,并上报公司领导、管理者代表和有关部门。 第八十九条 优化生产(工作)环境,依法治理环境卫生。执行保护绿化、车辆停放、乱丢杂物等处罚办法。第九十条 各单位都要接受管理者代表和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不得拒查或搪塞,不得阻挠或干涉环保部门监督检查,性质恶劣者由人力资源部按章处罚。第九十一条 违反本制度有关条款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环保部门提出处罚建议,报管理者代表、分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第 13 页 共 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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