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规制度及处罚条例

上传人:最*** 文档编号:11427187 上传时间:2020-04-23 格式:DOC 页数:29 大小:14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项目部规制度及处罚条例_第1页
第1页 / 共29页
项目部规制度及处罚条例_第2页
第2页 / 共29页
项目部规制度及处罚条例_第3页
第3页 / 共2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选资料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日 期: 可修改编辑目 录一、项目安全目标、环境目标3二、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3三、安全教育制度4四、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审批规定5五、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5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6七、应急救援6八、环境保护6九、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6十、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7十一、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8十二、工作许可证制度8十三、基坑开挖和支护9十四、脚手架验收管理制度9十五、施工现场消防制度11十六、动火作业制度11十七、安装临时电气线路安全管理制度14十八、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4十九、吊装作业15二十、文明施工管理规定15二十一、施工现场场容卫生规定16二十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6二十三、事故调查处理制度17二十四、劳动保护管理制度18二十五、安全管理人员配置19二十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19一、 项目安全目标、环境目标1、安全目标:1)杜绝因工死亡、重伤事故及重大职业病伤害、因工死亡为零;2)年负伤事故频率:5%;3)不发生火灾、中毒、爆炸及重大机械伤害事故;4)达到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优良标准;5)达到上海市文明工地标准。2、环境目标:净化环境、文明施工、预防和减少环境因素的影响,满足环境规定要求。具体环境管理指标:1)噪音控制:桩基及围护施工:昼间75dB,夜间60 dB;结构施工:昼间70dB,夜间55 dB;装修施工:昼间65dB,夜间55 dB。(夜间指晚上22:00至早上6:00)。2)运输遗洒控制:车辆进出工地进行有效清洗,确保运输无遗洒。3)生活及生产污水排放:生活污水中的COD达标(COD=200mg/L)。4)社会、员工及相关方的重大投诉为零,扬尘、噪声及污水控制在国家及地方范围内。二、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为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业主方暂扣部分合同额作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此保证金作为对违反本文件的违约金和赔偿用款,不足时由乙方补齐。具体要求如下:1、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额度为合同额的2%,但不低于20万,不高于100万。2、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特大事故或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业主方扣罚承包方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的100%。(不低于50万元)3、 承包方在施工中每发生一人/次人身死亡事故,业主方扣罚承包方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中20万。4、承包方在施工中每发生一人/次重伤事故(包括职业病),业主方扣罚承包方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中3至5万,业主方视情况而定。5、承包方在施工中每发生一人/次轻伤事故(包括职业病),业主方扣罚承包方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中5000至1万,业主方视情况而定。6、 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重大机械及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重大坍塌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业主方扣罚承包方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的50%。(不低于10万元)7、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恶性未遂事故,业主方在承包方安全保证金中扣罚1至3万元。8、“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中规定的罚款均从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中扣除9、罚款以业主方或监理方(业主方确认)罚款通知单为依据,无须承包方确认。10、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返还,工程结束后,作为最后一笔决算中一部分返还承包方,具体返还金额由下面计算规则得出。1)工程结束后由考评指导小组(业主方指定)依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对整个施工过程现场管理状况作出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分好、较好、一般、较差、不合格,修正率分别为100%、95%、90%、80%、0。2)平均分(n) n85为好,80n85为较好,75n80为一般,70n75为较差,n70为不及格。3)返还金额=剩余金额(扣除罚款后)*修正率三、 安全教育制度为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熟悉和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订如下制度:1、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员,不得从事建筑施工工作;2、所有的新入场工人必须经过执行公司安全科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等三级教育。,安全教育记录必须履行书面的签字程序并存档;3、现场所有人员信息登记表、特殊工种工作证等定期上报监理。4、在施工的过程中,针对目前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定期的对工人作针对性强的安全教育。例如临电、高空作业等等方面的培训。安全带如何正确穿戴,高空作业中如何正确使用五点式安全带(双大钩倒换使用,保证在作业过程中安全带100系挂);5、要结合各特定季节、节假日,进行不定期的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考核档案;6、施工单位单位每天上班前以班组为单位召开班前会议,会议内容包括当天的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安全状态等对作业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教育活动并保留会议签到记录,每周上交项目安全部。安全部将抽查施工单位单位召开班前会议情况;7、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2)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3)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施工现场各项规定、制度。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预防措施。5)施工现场消防知识和法制知识。四、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审批规定1、 承包方提供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必须符合上海市相关文件、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法律文件,报监理审批,并严格依照方案实施。2、 凡上海市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编写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报公司审批,监理负责审批。3、 未按照相关方案施工,监理有权对施工单位采取相关措施。五、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在合同中约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计划。按照中国政府的规定: 1)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费用的50%,其余部分按施工进度支付; 2)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费用的30%,其余部分按施工进度支付。2、进场时提供安全资金使用计划,计划中必须满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需要及合同规定。安全资金计划中资金总额必须与合同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费用一致。承包方需每月将实际发生的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上报监理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安全资金使用计划未得到有效运行,现场安全隐患较多,文明施工不满足要求,业主方有权进行相应的罚款。罚款金额确定规则如下:1)业主方考评小组每月依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两项打分,确定每月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的修正系数。2)修正系数确定:平均分(n),n85为好,支付100%;80n85为较好,支付95%;75n80为一般,支付90%;70n75为较差,支付80%;n70为不及格,支付50%。3)扣除部分作为罚款,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费用中扣除。六、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工程项目开工前,该项目的各级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交底工作。项目经理接受公司总经理的交底,项目其他人员接受项目经理的交底。2、施工单位队伍进场后,总包方项目经理必须向施工单位方进行安全技术总交底。3、新职工上岗前,总包相关责任工程师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做好该职工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交底工作;同时做好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危险源交底及监控工作,保留交底资料报安全部门存档。4、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工种变换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5、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要完整,并有针对性。6、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记录在统一印制的表式上,写清交底的工程部位和工种及交底时间,签上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名字。7、各项交底表式一式二份,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各执一份。七、 应急救援建立应急救援体系,体系符合相关文件、法律要求,并经监理方审批加强体系的学习与教育,并留有学习记录。加强人员、技术储备和物资、经费保证,保障应急体系的有效运行。八、 环境保护建立环境保护体系,体系符合相关文件、法律要求,并经监理方审批。加强人员、技术储备和物资、经费保证,保障环境保护体系的有效运行。九、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制度。1、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施工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熟悉各自操作的机械设备性能,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3、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机械设备。4、机管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相对稳定。操作人员必须做好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5、新购或改装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方可投入使用。6、经过大修理的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7、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必须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拆除,安装后必须经项目部、公司有关部门和建委及安监局认可的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8、塔吊、施工升降机的加节,必须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经项目部和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9、施工现场的中、小型机械设备(桩机),必须由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10、机械设备严禁超负荷及带病使用,在运行中严禁保养和修理。11、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12、各种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守项目部、公司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范、规程及制度。十、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的各级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范、规程、制度,并熟记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项目部必须按照上海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0398)标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并必须切实有效地实施。3、项目部要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并结合本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做好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4、施工现场的各种设备、设施、材料、构件等均要按照现场施工阶段的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保证场内道路畅通、整洁。5、在邻近高压线和基坑施工时,要按照有关规定不随意堆放物料、不随意搭设临时设施、不随意停放机械设备。6、施工现场要设置临时围墙和门卫,做好防盗、防火、防止破坏活动。7、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做好现场的洞口、临边、场内通道及临时办公楼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行人和居民的安全。8、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均要服从项目部的指挥,遵守项目部的各项制度,严禁在场内吸烟,严禁酒后作业。9、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都要经过入场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技术教育,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工、电工、架子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后,方可独立操作。10、施工现场内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标志等,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拆除。因施工需要必须移动或拆除时,必须要到项目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实施。十一、 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制度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必须认真执行。1、大型机械装拆,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安全科、动力设备科、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机管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由公司安全科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2、施工现场上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以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3、脚手架搭设前,由施工员、技术员按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作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人审阅签字后,方可搭设。脚手架搭设完毕后,经企业与项目部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共同参加验收,做好验收记录,挂上验收合格牌后,方可使用。4、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5、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6、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十二、 工作许可证制度1、为了保护装置和人员安全,采用工作许可制度。提前考虑制定出的有条理的安全程序清楚记录了所有的危害预测。正确执行制度能够确保:1) 只有经过项目部授权人才能签发出工作许可证2) 只有施工单位主管人员才能申请和接受许可证 3) 所有施工人员清楚所要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4)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明确工作涉及的区域和时间段5) 施工单位商必须提供和使用正确的防护用品和设备 6) 管理人员知道工作是否正在进行中2、以下作业必须具备工作许可:1) 挖掘作业 2) 脚手架、防护栏杆、模板拆除3) 动火作业十三、 基坑开挖和支护1、深基坑开挖时,必须按照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施工。2、开挖前应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确认地下设施的具体位置,并提前至相关部门办理开挖许可证开挖许可证应放在具体的施工部位,以备相关人员的检查。3、挖机作业时,现场必须配备专职的指挥人员,指挥人员需穿戴反光背心。4、开挖时,必须在基坑边1米外处设置三道牢固的护身栏,所有的防护栏杆都必须刷上红白漆;深基坑开挖时,必须按照技术方案进行施工。5、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槽坑壁上攀登上下或直接跳下;间歇不得在基坑坑坡脚下休息6、人工挖土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严禁掏洞挖土7、人工配合机械挖土,人员严禁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必须待机械停止作业后方准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清土8、支撑就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支撑部件的型号、尺寸、支撑点的布置、板桩的入土深度、锚杆的长度和直径等应按设计施工。9、雨期施工时基坑开挖必须采取防止坑外雨水流入基坑的措施,坑内雨水应及时排出。十四、 脚手架验收管理制度为确保工人在施工过程中所提供的安全操作场所,各类脚手架必须按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进行搭设,并加强对脚手架的管理,特制定制度:1、脚手架的基础夯实填平验收制度脚手架承压部位的回填土必须夯实,宽度为2m以上,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2)脚手架基础必须浇砼,在立杆下置垫50200mm通长木板和200200的钢板,并加扫地杆;3)脚手架基础完工后必须由项目负责组织验收,合格方可施工。2、搭设过程中的分段验收1)脚手架由架子工严格按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GJG130-2001要求搭设;2)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承包方案,方案中要严密的承包方法和工序搭接要求;3)整体落地式脚手架,每搭设一定的高度,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按规程要求或方案中要求,进行认真严格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4)对于特殊脚手架(挑架、爬架)等,每挑一次或爬升一次架子,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认真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5)部分具体的操作方法见专项承包方案。3、装饰阶段重新验收制度1)在装饰前,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2)对于装饰时的架子着重检查部位有:整体外观是否稳固、变形、各种杆件搭接是否牢固,与墙连结点是否有效、牢固,各类的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等;3)装饰阶段脚手架必须经项目部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4)装饰阶段在外墙施工时,必须做到每周一次检查、验收记录。4、重点部位(电梯井、采光井)的脚手架验收制度1)重点部位的脚手架必须按规程要求或方案中要求搭设;2)搭设后,必须由项目部组织人员验收合格,方能挂牌使用。5、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交接管理制度1)对于同一脚手架由多个施工单位共同使用时,总承包方必须明确脚手架的管理单位;2)结构结束移交装饰单位时,总承包方应组织相关人员履行交接验收手续,同时再次明确监护单位和监护人;3)对监护单位和监护人必须挂牌公告。6、脚手架拆除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方法1)脚手架的任何部件严禁随意拆除;2)因施工明确需拆除的,必须由作业班组长向项目相关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申请书;3)经项目部确认批准,并采取加固补救措施后,方可实施;4)脚手架拆除禁止无证人员登高作业,作业区域应设立警戒区和其他预防措施,并派专人监护。十五、 施工现场消防制度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承包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2、开工前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3、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三级审批安全规定及“十不烧”规定。4、氧气瓶、乙炔瓶的使用、存放,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5、油漆、危险品、材料仓库,必须符合消防要求,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并设置禁止明火的禁告牌。6、施工现场的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7、发现火警的时候,应迅速地、准确地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火警电话:119)8、定期或不定期的向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的消防知识和防火警惕性。9、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一时难于消除的隐患,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制定措施限期整改。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六、 动火作业制度1、申报一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1)一级动火的范围:禁火区域内:油箱、油罐、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2)一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1)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2)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2、申报二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1)二级动火的范围: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明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2)二级动火的申报程序:(1)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淮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2)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3、申报三级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的范围及程序:1)三级动火的范围: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焊割等明火作业。2)三级动火的申报程序: (1)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2)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经分公司或工地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4、动火作业一般规定1)南汇区新场镇金典花苑项目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前,需至相关部门办理相应的等级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票需放在动火现场,以备相关人员的检查。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是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证方可操作。动火作业票必须每天办理,动火点必须配备灭火器和看护人。2)氧气乙炔瓶的存放(1)氧气乙炔瓶进场时瓶身应有合格的标签,要有两道橡皮的防震圈,乙炔瓶在存放时都必须加防护帽保护。(2)现场氧气乙炔瓶的存放应分开设置,必须设专人管理,应在醒目的地方设安全标志。乙炔瓶储存量不得超过5瓶,5瓶以上时应放在储存间。储存间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并应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另外配备相应的灭火器。(3)氧气乙炔瓶储存时应直立,并必须采取防止倾斜的措施。严禁与其他易燃物同间储存。存储高压气瓶时应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加以固定。3)氧气乙炔瓶的运输及使用(1)氧气乙炔瓶在运输时应平放,并加以固定,严禁两个瓶子放置在一个手推车内运输,应分开运输。(2)氧气乙炔瓶应设有防震圈,乙炔瓶有安全帽,搬运和使用时严禁撞击。在使用时乙炔瓶应有回火装置。回火装置与瓶阀的连接应可靠,不得漏气。连接的材料必须是专用的卡扣,严禁用铁丝等其他材料代替。(3)氧气乙炔瓶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夏季露天工作时,应做好防晒措施,严禁暴晒。(4)氧气乙炔瓶与割炬和其他明火的距离应不小于10m;氧气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m。(5)要充分做好动火前的一切准备,如清除作业区域周边的易燃物,确认后方可作业。动火区域必须配置合格的灭火器,并配备专职人员监护。作业完要仔细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可离开。(6)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瓶不得放在有高空作业区域的正下方,应与作业点正下方保持在l0m以上的距离。(7)氧气乙炔瓶在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并用绝缘材料固定在牢靠的部位,防止倾倒。氧气乙炔瓶与热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0m。4)电焊机的使用(1)雨、雪、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天气不得露天作业。特殊情况,如雨天必须露天作业的,必须提供合适的防雨措施后方可作业。(2)动火前操作人员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焊机外壳保护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进出线处的安全防护、二次空载降压保护是否完整等等,确认安全合格后方可作业。焊接时电焊机的临时接地桩必须打到50CM。(3)作业人员焊接时应穿戴电焊专用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穿戴专用的盔式焊帽,并将安全带系挂在牢固的部位。(4)高处作业时,作业点正下方5m外设置警戒旗,并设专人监护,并在作业的正下方放置专门的接火盆;必须清除作业点下方区域易燃、易爆物品,并指派专职的监护人员对动火作业进行监护。焊工必须站在合格的操作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5)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6)电焊机必须设单独的电源开关、自动断电装置。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二次线焊把线长度应不大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必须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机的外壳必须设可靠的接地保护。(7)清除焊渣时应佩戴防护眼镜或面罩。焊条头应集中堆放,完工后清理出场。(8)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并确认火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十七、 安装临时电气线路安全管理制度1、申报安装临时电气线路的安全要求及程序:1)固定场所、车间、办公场所因临时性生产或其它需要用电时,必须由使用部门事先提出临时用电申请。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及同意后,由申请使用部门凭审批单指派电工安装(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及审批单安装)。2)临时线路的安装架设应严格按照上海地区低压用户电气装置规程进行,做到规范化、条理化,严禁乱拖乱拉。3)安装使用部门对临时线路应加强检查、维护,安全部门应加强检查、督促,对未经批准或虽经批准而不符合标准的临时线,有权禁止使用。4)临时线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到期立即拆除。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继续使用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5)安装中涉及到其它审批规定,必须另行申请审批。6)正常生产、办公用的电气设备、照明一律不准装设临时线路。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按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或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9)施工现场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10)施工现场必须按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立用电安全技术档案。11)施工现场必须对用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公司有关部门应加强检查、督促。对不符合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用电设备或线路,有权禁止使用。十八、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申报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及管理审批规定: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4)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5)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6)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确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项目经理部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7)施工现场进行高处作业应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十九、 吊装作业1、吊车需进场时,安全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前需提交吊车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吊车的年检合格证、起重工的特殊作业证、车辆行使证、人员驾驶证、车辆保险等相关资料),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作业。2、吊车到达指定作业位置后,应提前用警戒旗圈出作业范围,然后全部伸出支腿,并采用枕木或钢板垫实,调整水平度3、必须由专业起重指挥挂钩工来指挥吊装作业,指挥人员必须穿反光背心。指挥人员在作业时,必须集中精力从事专项的指挥工作,不得做其他任何兼职工作。4、作业时,施工人员不得直接用手控制吊物,必须使用溜绳控制。5、吊车回转半径之内的区域严禁站人,严禁在车头前方吊物。6、吊装作业时应严格按照”十不吊”的具体内容进行操作。7、恶劣的天气下严禁从事吊装作业,如6级以上(含6级)大风、大雾。二十、 文明施工管理规定1、开工前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接受所在区、县安全生产监察局及建设主管部门的文明监督检查。2、夜间施工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将噪音控制到最低限度。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施工范围外不准堆放任何材料、机械,以免影响秩序,污染市容、损坏行道树和绿化设施。4、市区主要马路施工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不低于2.5米,使用材料应保证围栏稳固、整洁、美观;在其他路段施工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不低于1.8米,使用材料应保证围栏稳固、整洁。5、不非法占地,及时清理淤泥;运送散体、流体建筑材料、淤泥、垃圾,沿途不漏洒;沾有泥沙及浆状物的车辆不驶出工地。6、工地四周不乱倒垃圾、淤泥;不乱扔废弃物,排水设施流畅,工地无积水。7、施工场地道路平整、畅通;材料、机具分类,并按平面布置图堆放整齐,标识清晰。8、搭设的临时厕所、浴室有接、载、流措施,粪便、污水不外流。9、对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及自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及时进行整改。二十一、 施工现场场容卫生规定1、施工现场大门明显处应搭设牌楼,悬挂“五牌一图”标志牌,围墙要牢固(符合文明规定第四条)。2、施工现场内运输道路要平整、坚实、畅通,并有排水措施。3、对在建工程的成品、半成品及其他建筑材料要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的场布图分规格堆放整齐,并设立标识。对易损坏设施要有保护措施。4、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点要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5、施工区和生活区要分开。工地办公室、职工宿舍、更衣室要保持清洁,做到无污水、污物。生活垃圾要集中堆放,及时清理。6、工地食堂设置要符合卫生规定,防止食物中毒。7、施工现场的卫生间要保持清洁并符合规定,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8、根据现场及相关规定,悬挂相关安全标识牌。二十二、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检查内容:1)查思想: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为依据,对照检查各级领导和职工是否重视安全工作,人人关心和主动搞好安全工作,使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在部门和项目部得到落实。2)查制度:检查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是否及时得到纠正、处理,特别要重点检查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是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否达到齐抓共管的要求。3)查措施:检查是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实施。4)查隐患:检查劳动条件、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安全用具、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要求。5)查事故处理:检查有无隐瞒事故的行为,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是否制订了防范措施,是否落实防范措施。凡检查中发现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处理事故,要重新严肃处理,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6)查组织:检查是否建立了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安全机构,安全干部是否严格按规定配备。7)查教育培训:新职工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是否经过培训、考核持证,各级领导和安全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2、公司安全生产检查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应执行国家、市、区及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每年组织一、二次对公司所属分公司、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有关技术人员必须同时参加。2)除定期外,安全部门还需组织专业性、季节性、验收性、节前性、经常性检查。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开具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单,落实“三定”措施,安全部门负责复查。3、分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分公司经理组织下属有关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对下属项目部的安全检查。4、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项目部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每周组织项目部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对本项目部的安全检查,现场安全员必须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隐患落实“三定”措施整改。5、班组长和个人安全生产检查1)班组长每天上下班前应检查一下生产环境,对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2)每个施工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上下班前检查一下自己工作的地方,对不安全因素,除了向班组长汇报外,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二十三、 事故调查处理制度1、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2、凡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管辖区域的安全监察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3、发生伤亡、重伤事故现场负责人应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 防止事故扩大。4、死亡事故,由公司主管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地的区(县)安全监察局、公安、检察院、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5、伤亡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责任者。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4)写出书面调查报告书。6、如一次事故牵涉到二个单位,并对事故的分析和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时,由有关部门仲裁。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8、凡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总公司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单位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若违反本制度,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长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及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资料和调查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0、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在九十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百八十天,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11、对伤者或死亡家属做好慰问抚恤工作。12、凡发生重大事故,按建设部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二十四、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1、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有关安全生产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改善劳动条件。2、及时向职工群众宣传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及企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对职工群众进行遵章守纪和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知识的教育。3、做好新进职工、调换岗位职工、特殊工种职工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4、配合卫生管理部门做好新职工从业前的卫生健康检查。对从事或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实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5、做好职工因工伤残和职业病的鉴定工作,对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工种工作的,应及时调离,妥善安置。6、以科学方法不断改进技术措施,改善职工的生产环境和生产设施,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7、严格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改善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设施。做好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特殊保护工作。8、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按有关规定为职工配备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对特殊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严格按规定使用、保养、报废。在搞好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同时,要对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工作,及时改进、改善。9、控制加班加点,确需加班加点的,应控制时间和人数。10、对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及时改进,保证劳动保护工作的实施。二十五、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1、当施工单位在现场超过40个员工,必须有一位全职的现场安全主管人负责安全事务。2、施工单位工地上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比例不得小于1:100。加上不在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全部安全管理人员与工地员工的比例大约为1:50。4、施工单位中经过安全认证并拥有相关经验的主管人员必须向总包提交相关证件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提供B证、安全员提供C证)。5、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交详细的月度安全报告和相应资料(班前会、工具箱会议、三级电箱检查记录等)。6、当施工单位工地上有一名以上安全管理人员时,上述报告应该是所有安全员报告的总结,并由负责的安全管理人员提交。二十六、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搞好安全生产,使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特此制订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1、奖励: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给予5002000元的奖励。1)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造、革新、重大改进及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2)在施工中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或事故中抢救有功的;3)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对维护安全纪律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作出贡献的;4)受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5)在市级以上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中取得优良成绩的具体组织落实、布置的有关人员;6)对创市级“文明工地”、“标化工地”、“标化样板工地”进行具体组织落实、设置、布置的有关人员。2、处罚: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文件要求,业主方可乙方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为1000元至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的10%,金额由职能部门视情况而定。2) 违反上海市相关安全规范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业主方可视情况,对乙方处以1000元至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的5%。3) 违反上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相关文件要求,业主方可视情况,对乙方处以1000元至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的5%。4)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不扣帽带罚款30元。5) 进入现场时,禁止穿拖鞋、凉鞋、短裤、短袖或背心,违反者罚款100元。6) 高处作业(+2以上,含2米)不系挂安全带罚款300元。7) 在现场吸烟罚款50元;在易燃场所吸烟罚款500元以上。8) 高处作业乱抛材料插件,依情节和后果而定,罚款300以上。9) 施工现场随地小便罚款50元,随地大便罚款500元。10) 在施工现场应该办理许可证作业未办理的,单位罚款500元。11)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罚款100元/人次,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视情节罚款300元以上/人次。12) 未经允许擅自拆除、破坏安全防护设施罚款100元以上;邻边洞口未及时围护罚款500。13) 消防设施不满足要求或失去有效性,罚款500。14) 教育记录、技术交底等资料不全,罚款500。15) 未交底即进行施工或查无有效交底记录的,罚款300元。16) 氧气瓶与乙炔瓶的使用距离不足5米,罚款200元;乙炔瓶使用时平放,罚款100元;或其他不安全行为,罚款100元。17) 电焊机摆放位置不合理,阻塞通道或易碰撞,罚款200元;一二次线无接线柱、无防护罩,罚款200元;焊把线、地线绝缘破损未包扎,达到报废标准未更换,罚款200元;用钢筋等做地线使用,罚款200元;焊把线没有随作业面变化而及时收敛,地上绕行,罚款200元;雨天焊机焊钳不防雨措施,罚款200元。18) 冒险违章操作施工机具,罚款500元;机具故障或锯片(砂轮片)破损或超磨损仍冒险使用,罚款500元。19) 电工焊工未按规定正确使用使用劳保用品,罚款100元;高处作业未系好安全带,罚款500元。20) 电工、焊工违章作业,视后果罚款20元以上。21) 下班后机具不断电,罚款200元/台。22) 电工接线不正确,接驳位置不合理,接线操作不符合要求,依后果每项罚款200元。23) 焊条不收捡,焊渣不清扫,罚款100元;高处焊接作业未采取隔离措施熔渣飞溅,罚款500。24) 焊条头、包装盒袋、废料随地乱扔,罚款100元/处。25) 塔吊司机违章操作或酒后作业,依后果罚款500元以上。26) 起重工违章指挥、违反十不吊,依照所造成后果罚款500元以上;指挥不到起落钩地点,遥控指挥,罚款500元。27) 塔吊每造成一次刮碰事故或未遂事故,罚款1000元以上。28) 电梯司机违章操作、违反规定,依后果罚款200元以上;洒后作业或工作中注意力不集中误操作,依所造成后果罚款500元以上。29) 电梯司机在楼层防护门未关时开动电梯,罚款200元/次。30) 电梯司机班前未按规定进行检查、试车,罚款200元;下班后或工作间离岗时未切断电源未上锁,罚款200元。31) 非电梯司机擅自开启电梯,罚款500元。32) 满堂脚手架搭设不规范,立杆不垂直、立杆大横杆接头位置不正确、没有扫地杆、未按规定搭设剪刀撑、大横杆在梁底处断开不连续等,每项每处罚款200元。33) 满堂架搭设完毕未经过项目部验收即开始模板作业,罚款500元/次。34) 支墙柱模板时无打操作架、无操作平台、无脚手板,每项罚款200元;平台不稳固,脚手板木方未绑扎,罚款300元。35) 满堂支撑架上放木方或模板时,架未加固好不稳固或码放高度走走超过1米,罚款200元。36) 加固墙柱模板时,支顶在外架上,罚款500元/处。37) 作业层模板边有扣件、模板边角料,易坠落,罚款200元/处。38) 拆除模板时大片撬拆,罚款300元处;留有悬持模板,罚款500元/处,场地混乱,罚款400/处。39) 拆除模板支撑架时,不按顺序推进,提前大片拆除立杆,罚款300元/处。40) 手动工具开关箱随意放在地上或挂放位置不合理或不关箱门,罚款200元/次。41) 绑扎独立柱剪力墙钢筋时,无操作架、无操作平台、无脚手板,罚款500元/处;平台不稳固,脚手板木方未绑扎,罚款200元。42) 绑扎墙柱钢筋时钢筋存放位置不稳固易坠落,罚款100-500元。43) 钢筋绑扎作业面,箍筋钩筋吊筋未分类码放整齐,钢筋散乱混杂,罚款200元/处; 44) 外架上散放短钢筋、垫块、扣件等小材料,罚款200元/处;外架上堆放泵管、钢管等大宗材料堵塞通道,罚款500元/处。45) 往外架的小横杆内塞放钢筋等杂物,罚款500元。46) 搭架时扣件不装袋,作业后剩余扣件未收捡,罚款200元;外架搭设中断时,留有不稳定杆件或临时防护不到位,罚款500元。47) 私自拆动外爬杆件或破坏外架卸荷钢丝绳,罚款200-1000元。48) 外架作业层脚手板未满铺,或有空洞,罚款100元。49) 作业时解开安全网,作业后未复原,罚款100元/处。50) 作业面材料压在电缆上或电缆泡在水里,责任班组罚款200元。51) 混凝土泵管架设不牢固,或固定在外架上,罚款300元。52)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电缆线随地拖拉无人收敛,罚款200元。53) 拆接泵管时未用灰斗承接残留混凝土,造成混凝土散落,罚款200元/处。54) 混凝土浇筑结束,泵管未搬出作业面;未清洗干净;未堆码整齐,每项罚款100元。地泵处地面未清洗或清洗不干净,罚款100元。55) 砂浆搅拌站未每班清理,罚款200元。砌筑、安装用移动操作平台或操作架搭设不合格、未经验收,罚款500元。砌筑、安装作业临时拆除临边洞口防护未恢复,罚款100元/处。56) 施工单位未按照项目的安全或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在限期内进行整改或回复的,每一项罚款1000元。57) 进场材料、周转材料不按指定位置,罚款500元;码放不整齐不符合要求,罚款500元。58) 违反公共秩序,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罚款1000元/人次并开除,多人的恶性打架斗殴事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所属单位罚款10000元。59) 未实行工序交接制度,作业面进材料时间、数量、顺序不合理,影响作业面面貌,罚款200-500元;材料堆码散乱、不成堆、成方堆放或不整齐,罚款100-500元。60) 作业前,材料堆码不整齐、摆放混乱或多种材料混杂堆放,施工队(施工单位)罚款200-500元。61) 作业过程中材料散乱不成堆、成方堆放,罚款100元/处;先进剩余零散材料未随作业面推进面收整,罚款50元/件;作业面多种材料混杂叠压,罚款500元。62) 每班下班或一道工序结束,剩余材料未收整堆码,罚款100元/处;垃圾未清扫,罚款200元/处。63) 通道或公共区域乱丢斗车等工具、扣件、半袋水泥等零星材料,不及时收整,施工队(施工单位)罚款200-500元。64) 钢筋场、木工场、构件加工场、砂浆搅拌站混乱等加工场地,混乱不整洁,罚款500元;废料杂物每班未清理,罚款200元;地面每班未清扫,罚款200元。65) 工具房、仓库材料摆放不合理、未分类、未挂牌、有危险品,施工队(施工单位)罚款200-500元。66) 施工队(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卫生大扫除,所属区域死角多,状况差,施工队(施工单位)罚款200-500元/处。67) 施工单位管理不力,影响现场文明施工形象,罚款5001000元。68) 迎接检查,施工单位未按照指令行动,罚款1000元。69) 在现场、围墙等场所乱涂乱画罚款50元。70) 未经允许带非本工地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罚款100元。71) 无论任何原因,施工单位人员不得与总包、监理、业主管理人员发生顶撞事件,一旦发生,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罚款50300元/人次,并对施工单位单位处罚5003000元/次,态度恶劣者开除出场。72) 施工单位每天未召开班前安全会,罚款100元/次。73) 每发生一次未遂事故,施工队(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每发生一次轻伤事故,施工队(施工单位)罚款2000元;每发生一次重伤及以上事故,施工队(施工单位)罚款5000元。74) 未征得同意,擅自挪用其他单位工具、机具、设施、并由此造成安全隐患,个人罚款200,单位罚款500-2000元。75) 不注意成品保护,擅自挪用、破坏成品半成品或材料设备,照价赔偿并罚款100-500元。76) 蓄意损坏公共设施、他家物品,均照价赔偿(包括安装费和运输费等),并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元/宗罚款。故意破坏和偷盗行为,依照情节,处以上2倍到1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77) 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与管理人员顶撞、争吵者罚款500元。情况严重可要求退场。78) 违反门卫管理规定,无理取闹,罚款500元。79) 宿舍内使用电炉或电饭煲等电器设备,没收并罚款100元,所在单位罚款500元。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回宿舍,罚款100元,所在单位罚款500元。80) 宿舍内从事黄、赌、毒等活动,罚款500元/人次,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交公安机关处理。81) 肆意破坏公共卫生,责令清扫并罚款500元。82) 随地倒剩饭菜罚款100元,随地倒垃圾罚款50元,随地泼脏水罚款50元,并清扫干净。83) 在非晒衣服点乱挂、晒衣服,罚款100元;墙面乱涂乱张贴,责令清理干净并罚款200元。84) 玩弄或破坏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照价赔偿并罚款500元。85) 宿舍每一次卫生检查不合格,所在单位罚款500元。86) 施工单位不服从业主方管理者,根据情节罚款3000以上,情节严重者最高罚款10000元。87) 业主方及监理发出相关文件,不说明情况下,无故不服从管理,依据情节罚款1000元以上。88) 承包方不服从业主方管理,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除给予应有的经济处罚外,业主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令承包方限期退出施工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3、附则1)所有罚款均从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中扣除。2)每项罚款经业主方职责部门和项目经理签字有效。3)管理人员违反条例加倍处罚,同一违章违纪被罚达三次者,再加倍处罚。4)本制度未尽条款,由业主方职责部门依照制度精神酌情处理,处罚范围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5%以下罚款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模板表格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