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企业人事行政管理制度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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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精选资料X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人事行政管理制度(拟定)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第四条 公司综合部,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的编制及执行、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第二章 编制及定编 第五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第六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因工作及生产,临时用人需要,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员工聘(雇)用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 总经理助理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第三章 员工的聘(雇)用 第九条 各职能部门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第十条 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第十二条 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会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高级职员,由总经理提请执行董事聘任; 3.部门副主任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部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第十三条 各职能部门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或公司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由用人部门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部进行招聘。 第十四条 新聘(雇)员工,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综合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1个月。 第十五条 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综合部负责。员工试用期间,由综合部会同用人部门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用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80%发放。 第十六条 员工试用期满1个月前,由用人部门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综合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第四章 工资、奖金及待遇 第十七条 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第十八条 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第十九条 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第二十条 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按期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由综合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第二十一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主管部门可将材料报审,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第二十二条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社会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条 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第二十四条 员工的奖金由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第二十五条 员工享有医疗保险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报销。第五节 假期及待遇 第二十六条 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算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二十七条 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婚假:法定婚假5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假期内工资照发。 第二十八条 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8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产假期满后至婴儿1周岁,每工作日享有哺乳假1小时。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第二十九条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5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第三十条 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年休假由综合部会同各部门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每天增发100%的日工资。第六章 辞职、辞退、开除 第三十一条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三十二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综合部提出辞职报告,到综合部办理辞职手续。 第三十三条 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部门不准无故辞退员工。第三十四条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批准后由综合部办理辞职手续。 第三十五条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员工必须服从部门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三十七条 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提出辞退理由,经综合部核实,报公司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综合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综合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第三十八条 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第三十九条 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四十条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第四十一条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综合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第七章 人事档案管理第四十二条 综合办公室负责员工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对员工基础信息及时维护与更新。 第四十三条 符合公司档案调入条件的员工,由本人提出申请,报综合办公室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第四十四条 离职员工应在办理离职手续后十五日内提交商调函,综合办公室及时办理人事档案转出手续,逾期不及办理的,综合办公室将离职人员档案转户籍所在地街道。第八章 会议管理第四十五条 公司会议管理办法 1.公司会议主要包括总经理办公会议、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专家评审会议、全体员工会议、各部门会议及临时会议等。 2.公司级会议的组织者为综合部。3.会议由综合部提供服务,会议召开应提供、做好会议通知、材料、会场、记录等各项服务,会议结束后,根据情况撰写会议纪要,必要时提供水果、茶水、录音、摄像、投影等服务。 4.会议通知形式主要为电话通知,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应通知到本人,其他人员通知到部门,由各部门自行通知。 5.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亲自向综合部说明理由。 6.会议决议事项,与会人员应在会后立即执行,不得拖延或敷衍了事。 7.部门有关会议如需综合处协助的应提前通知综合部,以便做出统一安排。8. 政府及专家评审会议等外部会议,按照相关政府部门要求派公司相应部门人员参会。第九章 文件、档案管理第四十六条 公司文件由综合部起草报董事长签发;公司各部门文件由各部门负责起草,送办公室审核后统一签发,但部门的文件不得以公司的管理目标、方针和各项管理制度相抵触。第四十七条 文件由办公室分类归档,保存备查。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审稿人要在稿件注明“秘密”、“机密”、“绝密”等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机密文件由专人负责打印、复印、报送、存档。2.文件统一由综合部发送,发送文件时必须做好登记,发送完毕后向文件签发人报告文件发送情况,并存档。3.外来文件统一由综合部签收,收件人应于收件当日按文件要求或内容回执,并及时报送有关领导或部门,不得积压、迟误,属急件的应及时报送。4.需废除的文件应报送办公室由专人统一破碎处理。第四十八条 公司档案是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档案管理工作是维护公司利益、合法权利和依法经营的原始凭据。公司档案总体分为两大类:1.行政档案2.生产技术档案。综合部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原则,建立以综合部统管全部档案的管理工作体系。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文件,由各部门设专人负责整理、归档。第四十九条 归档要求:1必须要有完整性、准确性;2必须准确反映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3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4归档范围符合档案管理规定;5文件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要列入生产经营管理的各项程序之中,纳入工作计划和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第五十条 文件、档案的保管必须安全、保密、整齐有序,有公司秘密的资料未经董事长批准任何人不得查阅和传阅。查阅档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涂改、损坏和私自翻录。第十章 证照及印章管理第五十一条 公司各种证照的原件统一由办公室负责保管,放置各种证照的文件柜必须安全保险,确定各种证照的完整有效。第五十二条 公司人员领、借用证照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有效证件及复印件登记表并由经办人签名。借用必须注明归还日期并按期归还。第五十三条 公司各种证照的申办、年检、变更由专人负责,并建立(证照申办、年检、变更登记表),注明核发日期、有效期、年检日期。第五十四条 公司印章含公司行政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必须严格管理,严禁违章使用。第五十五条 印章实行专人保管和审批用印登记制度。保管人员必须忠诚可靠,具有法制观念和责任心,敢于负责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第五十六条 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和私章由财务部专人分别管理。各印章专章专用,严禁混用、滥用和代用。第五十七条 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必须经董事长或主管部门经理批准后才准使用,办理对外事务和车辆年检等手续须用印章时,管理人员经核实无误后,即可使用;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出纳印鉴由财务部门按有关规定执行使用。第五十八条 公司建立印章使用登记表,印鉴使用必须按规定由保管人逐项登记使用情况,由使用经办人签名。第五十九条 原则上公司印章不得携带外出办事,特殊情况报部门领导批准,登记备案,事后立即归还。使用人必须保管好印章,防止丢失、被盗用,如发现丢失或被盗用,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领导采取措施补救。第六十条 印章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禁违规保管、使用。主管领导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如有违反规定保管、使用者,视情况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如触犯法律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十一章 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第六十一条 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需要购买特定办公用品,价值在100元以下者须向综合部提交采购计划单,经综合部审核后统一购买发放;若价值在100元以上者需向主管领导提交采购计划单,经批准后交综合部,由综合部审核后统一购买发放。第六十二条 办公用品(低价易耗品除外)由使用者本人负责,谁使用谁保管,若使用或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综合部一律不予补发,若需补发,必须由综合部向部门领导核准,视情况予以补发。办公用品严禁取回家私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第六十三条 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帐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由领取人员签字。第六十四条 劳保用品的购发:劳保用品的配给,由办公室根据各部门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购买、统一发放。第十二章 公司车辆管理第六十五条 本公司的机动车辆由综合部统一管理,分别按使用部门设立机动车辆档案登记,详细记载各机动车辆有关运行资料,统一办理机动车辆的各类保险,车船税,保险理赔手续,督促安排各部门车辆进行年度检审;综合部负责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使用检查工作。第六十六条 除矿山生产使用车辆外,其它公司车辆使用人必须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记录用车时间、返回时间及用车理由。第六十七条 综合部和车辆管理责任人,应经常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思想素质。附则:本制度由综合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附件:中矿开元劳动合同有效证件及复印件登记表印章使用登记表采购计划单内部文件传阅单外部文件收阅处理单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可修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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