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梅种植收购合同(台州)

上传人:最*** 文档编号:11357224 上传时间:2020-04-22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2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杨梅种植收购合同(台州)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杨梅种植收购合同(台州)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杨梅种植收购合同(台州)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编号: _杨梅种植收购合同(台州)甲 方:_乙 方:_签订日期:_年_月_日收购方(甲方):种植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杨梅种植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基本情况品种等级单位数量价格/保护价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合计第二条质量要求:。第三条甲方负责提供无偿技术指导培训。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指导方法进行种植管理,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并在采摘前天停止使用任何药物,确保杨梅无农药残留。第四条交(提)货及验收方式:;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第五条双方凭收购凭证现金结算,期限为。交货时市场收购价格低于保护价的,以保护价收购;若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的,按市场价收购。第六条违约责任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交付的杨梅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在验收时书面通知乙方。3乙方故意不交付杨梅或擅自将杨梅出售给他人的,应按照每亩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4甲方提供的技术指导或提出的种植要求存在差误等问题的,或未按照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杨梅的,应按照每亩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6。第七条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第八条合同解除的条件。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年月日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其他约定:。收购方(签章):种植方(签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整理范文,仅供参考,欢迎您下载我们的文档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觉得好可以点个赞哦致力于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如果没有找到合适的文档资料,可以留言告知我们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模板表格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