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规第四章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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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旅游合同法律制度v 案例1 格式条款的解释2009年5月12日,记者王明出差时住宿华丰宾馆,登记时宾馆曾出示“注意事项”(内容为:旅客通知,为确保你的财产安全,按宾馆业治安管理办法,请你务必将贵重物品、行李包裹存入保管室。不愿存者,责任自负,请签名。)王明选择了不存放,并在“注意事项”上签了字。第三天早上王明发现随身携带的相机、移动电话、剃须刀及现金3100元等财务被盗,住房门却开着。王明要求宾馆赔偿,宾馆以其在“注意事项”上签了字为由拒绝赔偿。之后,王明向法院起诉,要求宾馆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共计5230元。v 注意事项可以免除宾馆的责任吗?v 1、记者在“注意事项”上签字,该注意事项在正式建立了住宿合同关系后,就成为合同的一部分,但由于该注意事项是格式条款,所以该合同属格式合同。v 2、注意事项违背宾馆所应对旅客负有的基本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消费者应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注意事项可以免除宾馆对现金或贵重物品损失的赔偿责任,但不能免除对一般物品的安全保障责任,这是一;二是,注意事项提到,现金和贵重物品,何为贵重物品,并没有解释,王明的手机、剃须刀等物品,尽管也是值钱的物品,但它是王明随身携带也是日常生活用品,所以很难划入贵重物品之列,对贵重物品的理解,应当作出不利于宾馆的解释。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v 案例2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采用v 甲饭店到乙服装店为员工定做服装,在与服装店洽谈的过程中看到该店墙上贴着服装店的服务规则,其中写明,该店不承揽西服的定做。但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饭店提出在定做65套普通服装的同时再定做7套西服时,服装店没有反对。后来饭店在接受服装时发现72套服装全部都做成了普通店服,于是向服装店交涉,服装店指出:店内早有规定,不承揽西服的定做业务,所以不能为甲饭店制作西装。甲饭店提出,在双方订立的合同中,乙服装店并没有反对为其制作西服。服装店指出该条款与店内早已定好的规定不符,应当遵守店规,该条款应为无效。请问:应该采用饭店的说法,还是服装店的说法?饭店 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适用非格式条款。 v 案例3 无效合同v 某公司的12名员工与H旅行社签订了去澳门旅游的合同,并向旅行社交纳了旅游费,但实际上是前去葡京酒店赌博的。 本案中,合同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其目的是非法的。v 案例4 合同无效的处理v 2009年,游客张先生向具有出境游资格的某国际旅行社咨询,能否帮助办理去北美某国的旅游业务,该国际旅行社的业务人员满口答应。双方签订协议如下:旅行社帮张先生等9人办理护照,协助张先生等去领事馆面签,张先生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先预付20000元人民币,等到签证办好后,张先生支付全额团款。合同同时约定,假如由于旅行社的原因办不出签证,旅行社全额退还费用;假如是由于游客自己的原因办不出签证,每人扣除1000元的违约金。旅行社告诉张先生等人,签证时不能把出去旅游告诉签证官,而应当说是商务考察。在领事馆签证时,其中一个游客说是去旅游而遭拒签。按照合同约定,旅行社将扣除9000元费用,但旅行社以办理费用已达3200元为由,拒绝返还其余费用。由此产生纠纷。v 出境游是政策性很强的经营活动,出境游目的地是由我国政府和目的地国家共同协商确定的。旅行社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公民也有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的义务,其活动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该国际旅行社虽然具有经营出境游资格,但北美国家尚未对中国公民开放旅游业务,旅行社心知肚明;在咨询时张先生等人也许不知道实情,当旅行社传授所谓的“签证经验”时,他们应当对旅行社是否可以经营北美旅游业务有明确的判断。所以,不论是旅行社,还是张先生等人都有过错。既然北美国家不是我国公民出境游目的地,旅行社和张先生等人签订的旅游合同违反了国家强制性规定,该旅游合同当然无效。v 由于旅游合同属于无效,所以旅游合同对违约金的约定也自始无效。旅行社不能因此要求张先生等人支付9000元违约金;张先生等人也不能因为旅游合同无效要求全额返还团款。合同法对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这起纠纷中,由于旅行社明知北美某国并没有开放,却与张先生签订了旅游合同;游客张先生出国的目的就是旅游,却配合旅行社向使馆申请商务签证,也存在主观过错,所以责任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即张先生等人应承担旅行社的实际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剩余预付款。旅行社提供的证据表明,旅行社已经在此过程中花费3200元,尚余16800元预付款,旅行社应退还给张先生等人。v 赔偿损失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有过错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v 案例5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v 某组团旅行社和某地接社确认了旅游接待计划,并在传真中明确规定,旅游团款的支付形式为现金,由全陪随身带来,到达目的地后全陪先付清旅游团款。当该旅游团到达目的地后,地接社要求全陪先付旅游团款,全陪则称,组团社没有将现金旅游团款交给他。为此,地接社拒绝接待该旅游团。事后,组团社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地接社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哪一方当事人行使了抗辩权?行使的是哪一种抗辩权?1、地接社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是后履行抗辩权v 地接社履行了合同义务吗?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为什么?v 2、没有,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后履行抗辩权属延期的抗辩权,只是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非永久的抗辩权。对方当事人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后履行抗辩权消灭,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行使后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应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v 案例6 条款约定不明确的履行规则2007年3月底,郑州王某等18人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华东五市六日游,双方签订了合同,约定4月10日组团出游。按合同规定每人交纳了旅游费用2300元。4月1日,民航总局下文,规定各航空公司国内客票不得以任何形式折扣。鉴于这种情况,旅行社便与王某协商:一是按原计划继续出游,但需每人补差价200元;二是取消此次旅游,旅行社退还全部旅游费。王某考虑到时间的问题,勉强同意补了差价,按原计划出游。旅游结束返郑后,当事人王某就到市旅游质监所投诉了该旅行社,认为其违反约定,随意变更合同,要求退还补交的费用。v 由于我国机票价格依法执行政府定价,本案中旅行社在合同交付期内履行合同,由于政府定价的机票价格发生了调整,使合同存在的基础发生了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的变化,为此旅行社要求王某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补足机票差价是合理合法的。如果旅行社延误出团日期后,遇到价格上涨时,则另当别论。v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v 案例7 合同的变更v 甲旅行社与某景区的乙宾馆签订合同,约定在11月5日到8日由宾馆向旅行社提供60个床位。标准、价格也都明确。10月底,天气突然降温,甲见外除游客稀少,认为到该景区的游客不会太多,遂打电话给宾馆,要求将床位减少30个,但不想几天后下了一场大雪,欲往该景区玩雪的人一下子增多了。甲组织了近60名游客,并马上给宾馆去电,请宾馆将60个床位准备好,宾馆说,只能安排30个床位,因为已经按要求减少30个床位,并已转租给其他客户。v 旅行社要求宾馆承担违约责任。该要求能成立吗?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同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v 案例8 定金还是预付款v 市民田某同哈尔滨市一家旅行社签订东南亚6日游合同。合同规定:旅游费用每人共计4750元,先交纳定金3800元,用于办理护照、签证和订购机票等费用支出,余款取机票时付清。合同订立后,田某交纳3800元,旅行社开具了“定金”发票。出发前,田某由于工作原因可能参团出游,故提出解除所签订的旅游合同,并要求退还3800元。旅行社则认为:田某交付的3800元是定金,双方的合同已作标明,按照合同法第115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返还定金”的规定,田某的要求是合理不合法的。v 那么,这笔钱该不该返还田某呢?v 本案的焦点涉及田某已交付的3800元到底是定金还是预付款。v 1、预付款是一种在合同履行期限没有到而提前支付的价款,实质上是提前履行合同约定的部分或全部义务;而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目的在于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本身并不是提前履行合同义务。v 2、两者的作用不同。定金除了担保合同和履行外,在当事人就合同是否成立这个问题上,可以起到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而预付款则无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v 两者的结果不同。在合同得以履行的情况下,定金是收回还是抵为价款,这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确定,并非一定是抵作价款。v 旅行社收取的这笔款项,是旅游费价款的分期支付,属于给付债务的一部分;从旅行社对不履行合同时的处理来看,这笔费用也不符合定金的特征,如果出现旅行社原因取消出团,旅行社绝不可能承担定金双倍返还的罚则;另外,依照担保法第91条之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而这笔费用已是全部旅游费的80%,大大超过了法定的比例,因此,就算是定金也是无效的。v 依照有关法律,旅游者承担违约的相应责任,旅行社在扣除已发生的费用(如护照、签证费)后,应退还田某剩余款。v 案例9 定金、违约金、违约损失v A、B签订一项价值32万元的合同,规定违约金为合同标的额的2.5%,A事先已收定金3万元。后A不履行合同,造成B直接损失1万元,由于停工待料少获利益0.5万元。B在索赔时可以要求A总共付给多少万元?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违约金为:320.025=8000元;损失额为:1.5万元;定金双倍饭还为:6万元。答案7.5万元v 甲旅行社于2010年3月分立为乙、丙两个独立的法人旅行社,此前,它们和多家旅行社的业务费用因多种原因尚没有完全清结。请问,如果甲欠有其中某旅行社费用的话,该旅行社应该:( )v A、要甲清偿 B、要乙清偿 C、要丙清偿 D、乙、丙共同清偿 v 旅游者王某等人在参加甲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中,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但在清理整顿旅行社时,甲与乙旅行社合并,此时,旅游者王某可以向()要求赔偿 A 甲旅行社 B 合并后的旅行社 C 甲旅行社的上级主管部门 D 合并后旅行社的上级主管部门v 案例10v 黄某等20名旅游者报名参加某国际旅行社组织的北京宜昌三峡成都旅游团,双方签订了旅游合同。在旅游过程中,因组团社与地接社之间发生团款纠纷,耽误了旅游行程,造成重庆红岩村等景点的游览项目被迫取消,旅游结束后,黄某等旅游者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诉称组团社与地接社的纠纷,殃及无辜的旅游者,旅行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赔偿全部旅游费,被投诉旅行社辩称,此次旅游景点的遗漏,完全是地接社的原因造成的,组团社并没有过错,不应该承担责任,但考虑到旅游者的实际利益,同意先退赔遗漏景点门票费每人32元。如果旅游者还有其他赔偿要求,应向有过错的地接社提出。本案中,被投诉组团社所辩称的理由不能成立,旅游者要求组团社承担违约责任是合法的,但所提出的赔偿全部旅游费的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应该支持。1组团社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同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按照约定解决。”合同关系是一种相对的法律关系,仅在当事人双方之间发生法律效力。对于旅游者来说,组团社因地接社的行为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的当事人组团社应对地接社的履行行为负责,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然后再就其因此受到的损失向地接社追偿。2旅游损失赔偿的问题比较复杂。国家旅游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具体规定了对“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其中第8条第1项规定:“导游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旅行社应退赔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本案中,旅行社只退赔遗漏景点门票款显然是大大低于规定的数额,应该按法定要求进行核算,以使旅游者的损失得到合理合法的赔偿。3赔偿全部旅游费用的请求缺乏依据。旅游提供的是一种特殊的组合产品,旅游的费用是吃、住、行、游、购、娱和提供服务等多方面的综合价格。要求赔偿全部旅游费必须以对方“根本性违约”为前提,根本性违约是指导致合同履行不必要或不可能,既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不能实现,或者说主要合同意图不能实现。本案中,旅行社按合同约定履行了绝大部分义务,旅游者也享受了旅行社提供的各项服务。个别景点遗漏,不应该赔偿全部旅游费用。判断题 1、非法人组织与法人一样,其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相一致。( ) 2、在旅游纠纷的解决中,申请仲裁后不能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 3、所谓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因而也不承担法律责任。( ) 4、合同法同样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撤消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的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 5、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格式合同的订立者有履行提示或者说明的义务。( ) 6、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格式条款。()7、合同的变更既可以是部分内容的变更,也可以是全部内容的变更。( ) 8、合同转让是合同当事人将其享有的权利或者承担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 9、合同转让就是合同内容的全部或部分改变。( ) 10、在合同转让中,债权人转让主权利时,应当转让从权利,但属于具有人身权利的从权利不能转让。( ) 11、债权人转让权利时不必经债务人同意,只要告知即可。( ) 1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如果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 13、债务人转让债务给第三人时,应当通知债权人。( ) 14、旅游者在接受旅游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旅游服务者要求赔偿。( )15、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只有在证明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违约责任。()17、旅游合同的订立是旅游合同关系确立的前提和基础。( )18、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19、当对格式条款的内容发生争议时,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20、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1、大部分采用格式条款订立的合同叫做格式合同。()22、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时,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23、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时,应当做出有利于接受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24、旅游合同的生效是指具备有效要件的旅游合同按其意思表示的内容产生了法律效力。( )25、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26、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27、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不一致。( )28、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达到法定年龄,能够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进行民事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 )29、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的生活来源的,也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0、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订立一切法律允许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的合同。( )3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具有部分的民事行为能力,可进行所有民事活动的资格。()32、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3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成为合同主体。( )34、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相一致,均始于法人成立并终于法人消亡。( )35、合同的成立并不等于合同的生效。( )36、合同法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以及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是法定无效的免责条款。()37、被撤销的旅游合同如同无效旅游合同,自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38、抗辩权的功能就是要使对方的请求权消灭或使其效力延期发生。( )39、旅游合同的变更就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改变。()40、合同的转让即合同主体的变更。( )41、旅游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旅游合同的债权人通过协议,依法将自己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42、债权人转让权利时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 )43、合同义务的转让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才能对债权人产生法律效力。( )44、协议解除是指合同履行之后或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解除合同,从而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45、合同法对违约责任是采取严格责任归责原则。( )46、合同法对违约责任是采取有过错责任原则。()47、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订金。()48、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9、因为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可全部免除责任。()50、合同法是指调整平等民事主体利用合同进行社会交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1、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只有在证明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违约责任。() 52、合同规范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在民法通则中是作为债权债务关系来规定的,因此民事关系中有关人身关系的问题是不适用合同法的。( ) 53、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54、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所产生的法律上的约束力。() 55、合同被确认部分无效,则整体无效。() 56、对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7、对格式条款有两种解释的,应当作出有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58、要约一经承诺,表明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已经达成协议,合同成立。() 59、合同的法定解除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不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60、所谓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因而也不承担法律责任。() 61、合同法同样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撤消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62 、合同的变更既可以是部分内容的变更,也可以是全部内容的变更。() 63、合同转让是合同当事人将其享有的权利或者承担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64、合同转让就是合同内容的全部或部分改变。() 65、在合同转让中,债权人转让主权利时,应当转让从权利,但属于具有人身权利的从权利不能转让。( ) 66、债权人转让权利时不必经债务人同意,只要告知即可。( ) 67、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如果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 )68、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格式合同的订立者有履行提示或者说明的义务。()69、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格式条款。() 欢迎您下载我们的文档,后面内容直接删除就行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致力于合同简历、论文写作、PPT设计、计划书、策划案、学习课件、各类模板等方方面面,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Ppt课件制作设计,word文档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等,秉着以优质的服务对待每一位客户,做到让客户满意!感谢您下载我们文档精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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