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业大学第六章劳动合同法双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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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位经济法第六章 劳动合同法 -SKWXX案例一 琳琳今年4岁,父母由于工作忙,请保姆小王阿姨到家中帮忙,一天,小王在拖地过程中不小心摔伤。 请问小王是否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琳琳的父母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 总则案例二 张兰2009年毕业于某名牌大学,在北京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可是一直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请问,张兰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否需要急着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的订立案例三 毛豆2010年1月份从农村老家到太原迎泽区一家酒店打工,经过双方协商同意签一年合同,试用期3个月,每月工资600元,酒店不给毛豆上社会保险。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中签字同意。 请问,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三、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案例四 莉莉在一家软件公司工作,2010年8月9号合同到期,双方在7月份的时候协商都决定不再续签,2010年8月7号的时候莉莉身体欠佳到医院做检查,发现自己已怀孕。 请问,软件公司能否如期与莉莉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案例五 王荣大学毕业后,与美国一家大型公司在中国的驻京办事机构签订三年合同做销售业务。工作一年后的某一天,在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 请问,王荣与驻京办事机构所签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其能否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进行赔偿?五、 特别规定(劳务派遣问题)第一节 总 则一、劳动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关系劳动法 调整 劳动关系 综合性法律(劳动合同、标准、就业制度、争议处理等) 一般法劳动合同法调整 劳动关系 只针对与劳动合同有关的法律;倾斜保护劳动者 达到相对平等 特殊法合同法 调整 民事关系 平等主体的权利义务 尊重当事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劳动合同法属于劳动法的范畴,而不属于合同法的范畴。二、立法目的第1条规定: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1),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2)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3) ,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4) ,制定本法。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雇佣关系)的区别(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有严格界定,“劳动者”只能是自然人;雇佣关系中,自然人和法人即可成为雇员也可成为雇主。(2)主体之间的关系不同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关系侧重于隶属性、人身性;雇佣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关系侧重于财产性。(3)风险责任承担不同劳动关系,劳动过程的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雇佣关系,劳动过程的风险由雇员承担。(4)支付报酬方式不同劳动关系,以工资形式定期支付报酬;雇佣关系,报酬及支付方式由双方约定。(5)法律适用不同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律法规,发生纠纷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雇佣关系适用民事法律法规,发生纠纷用民事诉讼程序。(6)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关系,国家适度的限制当事人意思,倾斜保护劳动者。雇佣关系,法律以充分维护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原则。【案例】 A公司从事床上用品生产、销售,每年79月份生产旺季,朱某自2010年来,在旺季自带本人的小货车到公司从事运输等工作,双方约定货车的油费、过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均由A公司支付,期间,朱某日常生活起居均在公司内,朱某在运输中,运输的物品、目的地、时间要求均听从公司的指令。某日,朱某受公司指派在购买发动机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 朱某之妻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审查后认定朱某与公司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不属于其管辖。理由: 第一,朱某是自带生产工具,劳动关系中一般应由用人单位提供生产工具;第二,朱某与A公司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其关系具有临时性的特点。 朱某之妻不服,起诉至法院,你认为会如何判定呢?三、适用范围(一)用人单位第2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1、“境内的”即外国的企业或组织(如无法人资格的驻华办事机构)不是我国的用工主体, 2、“企业”包括各种所有制类型,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等。3、“个体经济组织”指一般雇工在7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公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依法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4、“民办非企业单位”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注:自然人不能直接作为劳动合同法所称的用人单位5、“国家机关”分为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6、“事业单位”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7、“社会团体”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如环保组织等。部分单位由于组成人员存在不同的身份,并不能直接适用劳动法律,不同的人员适用不同的规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至少适用三部分规定: 第一部分:适用公务员法。第二部分:适用国务院聘用制规定。第三部分: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案例-北京某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招聘工作人员和工人,包括综合计划处副处长2名,干部5名,财务处副处长2名,小车班司机3名,炊事员2名等。经过严格考核录用了上述各类人员,办理必要手续,请问这次录用的14名人员是否需要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在今后工作中发生纠纷时是否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调解。(二)劳动者1、劳动法15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3、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规定:“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不适用劳动法。”四、原则第3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7、10、11、14、16、28、81、82、93)(一)劳动合同的特征(二)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三)事实劳动关系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四)非法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 劳动关系是否有效(一)劳动合同的特征n 1、主体的特定性n 2、内容的法定性n 3、劳动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还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从合同性质上来说:n (1)双务合同n (2)有偿合同n (3)要式合同n (4)诺成合同(二)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1、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程序:公布招工简章、志愿报名应招、用人单位考核择优录用、劳动合同的签订 .2、签订合同必须首先有一份合同文本【163、劳动合同的生效条件【16条】4、建立职工名册【7(三)事实劳动关系(7、10、11、14、28、82) 签订劳动合同后建立正常劳动关系合法有效,受法律保不签订劳动合同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如何判定其有效性?主要包括两类:未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没续订的;无效劳动合同形成的。1、对于第一类,劳动合同法采取了认可的态度相关规定:(1)第10条第1款基本原则 (2)第2款明确了一个月的订约(3)第3款第7条 确立了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的区分原则 “用工之日”“建立劳动关系”(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1、对于第一类,劳动合同法采取了认可的态度法律责任:(1)第11条:规定了劳动报酬的确立方式 (2)第82条,第1款:超过一个月订约期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3)第14条最后一款: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2、对于第2类情况,也采取了认可的态度第28条:确定了劳动关系的无因性原则,即书面劳动合同的无效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关系无效 (四)非法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是否有效 “非法用工单位”指没有合法主体资格却招用员工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包括无营业执照或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第93条的规定。 二、劳动合同期限(12、13、14、15、41(39、40)、97)相关规定:(一)第12条规定(二)第13条规定: (三)第15条规定: (四)第14条规定: 固定期限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合同区别 (1)固定期限合同可在合同到期时终止; 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存在到期终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解除难度大于固定期限合同 (3)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隐性成本更高 我国劳动合同制经历的几个阶段计划经济时期,实行固定工制度。1986年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1995年劳动法,用工模式以固定期限合同为主。2008年劳动合同法,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内容:1.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7.违约责任三、劳动合同内容(17、18、26、81) (一)必备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目前我国实行三种类型的工时制度标准工作日: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制: (2)休息休假休息:指在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外无需履行劳动义务而自行支配的时间休假:指劳动者无需履行劳动义务且一般有工资保障的法定休息时间 A、法定假日:包括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B、年休假:指职工工作满一定年限,每年可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带薪连续休息时间年休假累计工作年限1年5天15天20年10天10年病假累计无年休假1年2个月4个月20年3个月10年包括,有寒暑假,或事假20天,不扣工资。6、劳动报酬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辅助工资(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等)工资形式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年薪加班费:晚上加班付1.5倍工资;周末加班付2倍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付3倍工资。若用人单位不付加班费,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任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7、社会保险失业、医疗、养老、生育、工伤。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二)可备条款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四、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26、27、28、38、39、86) 26条规定: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五、试用期制度(19、20、21、83) 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 第19条关于试用期的规定1.试用期长短必须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协调2.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不能仅约定试用期 3.禁止重复试用,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 试用期待遇规定: 20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一、全面履行29条:当事人双方须履行全部义务,不能只履行部分义务二、工资的支付(一)工资应及时足额支付不及时拖欠不足额克扣“合法扣除”包括间接扣除和直接扣除 间接扣除:是用人单位按法院或国家职能部门的判决、裁定、决定,行使代扣代缴义务,用人单位只是履行某种社会义务。直接扣除:是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所发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二)工资拖欠克扣应采取哪些途径解决劳动仲裁诉讼途径予以追讨;司法程序(民事诉讼中的督促程度引入劳动争议);向劳动行政部寻求救济。1、劳动仲裁诉讼途径2、民事诉讼中的督促程序 3、向劳动行政部门寻求救济(74、85)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进行监督管理。(三)最低工资标准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1、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约定的时间”内应支付的因此,超时工作所得到的加班工资不能纳入最低工作标准。2、在“正常劳动”内应支付的因此,一些特殊岗位上提供劳动所获得的津贴不纳入标准,如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气体。3、是“最低劳动报酬”因此,一些非劳动报酬的福利不能纳入最低工资标准。【例】刘某月收入约1000元,包括基本工资600元,加班工资300元,夜班津贴50元,伙食补贴50元,每月还需交社保费100元,公积金50元,个人实得850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600元,刘某合同到期终止后,刘某向劳动监察投诉,称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否低于?各地均扣除加班加点工资与特殊岗位津贴。对社保、公积金、伙食补贴、住房补贴等是否扣除,各地规定不一。(1)不需再扣社保、公积金(如浙江、陕西、云南、辽宁等)(2)不需扣社保,但需扣公积金(江苏)(3)需要扣社保、公积金(北京)(4)需扣社保、公积金、伙食、住房补贴等。(上海)三、劳动合同的变更(33、34、35、44)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33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34条)44条(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35条规定,变更合同须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一、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一)合同解除: 一般适用于违约行为,是对违约行为的一种制裁;(二)合同终止:适用于非违约行为,正常履行完合同后的行为。(44)合同解除的情况 1、协商解除(36)2、劳动者解除辞职正常辞职(37,90) 被动辞职(38,46) 限制辞职3、用人单位解除解雇过错解雇(39) 通知解雇(40、41)4、不得解除的情形(42)二、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46、47、48、85、87)经济补偿:针对按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情形;经济赔偿:针对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合同情形。经济补偿,经济赔偿,违约金的区别(1)支付主体不同: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违约金的支付主体只能是劳动者;经济赔偿金的支付主体二者均可。(2)性质不同: 经济补偿金不以过错为条件,没有惩罚性。 经济赔偿金和违约金均以存在过错为要件,具有惩罚性和赔偿性。(3)适用条件不同:经济补偿金是法定的;违约金是约定的(而且只限两种情况。)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工作年数 * 工资基数 月工资标准不得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87条规定:85条规定: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一)协商解除(36,46(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可解除。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劳动者解除辞职1、正常辞职 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即可解除。90条规定:2、被动辞职 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38条规定:(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未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25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合同可解除的其他情形。3、限制辞职(服务期辞职)是指法律对劳动者辞职设置一定限制,以保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平衡,主要指服务期辞职。(三)用人单位解除解雇1、过错解雇(劳动者有过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39条规定:(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26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通知解雇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41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需裁减20人以上或裁减不足20人但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停工留薪期: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劳动者因“工伤或患职业病”,用人单位应该按相关规定负责到底。医疗期指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医疗期的确定:实际累计工作年限:10年【注:】1、病休期间,法定节假日、公休等包括在内。2、医疗期的计算,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3、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内遇到合同期满,则合同必须续延至医疗期满。3、医疗期的待遇问题。42条规定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的,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劳动合同的终止44条规定:(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欢迎您下载我们的文档,后面内容直接删除就行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致力于合同简历、论文写作、PPT设计、计划书、策划案、学习课件、各类模板等方方面面,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Ppt课件制作设计,word文档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等,秉着以优质的服务对待每一位客户,做到让客户满意!感谢您下载我们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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