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直赔”协议修理单位实施细则

上传人:最*** 文档编号:11283181 上传时间:2020-04-21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直赔”协议修理单位实施细则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直赔”协议修理单位实施细则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直赔”协议修理单位实施细则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直赔”协议修理单位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落实保监会关于防范车险理赔环节风险的通知(保监发200990号)精神,防范和化解车险理赔环节风险、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依据总公司车险部函(2009)19号、20号文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示“直赔”是指被保险人不向修理单位直接支付修理费用,而委托修理单位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索赔所得赔款冲减被保险人应交的修车款。第三条 凡不与本公司签订“直赔”协议的修理单位,本公司将不接受向其划付保险赔款的申请并不予划付保险赔款。第四条 实施细则的管理(一)车险部负责实施细则的制订与修订及执行情况的监督与考核。负责对“直赔”修理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检查监督。(二)各渠道部门是实施细则的协管单位,协助对实施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与考核,协助对“直赔”修理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检查监督。第五条“直赔”协议修理单位的实务(一)准入分公司各业务机构选择的“直赔”修理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修理单位需有良好的维修资质,在当地有良好的信誉。2、修理单位能为其自身代理的车险出险客户提供拖车救援以及为非事故车辆提供更换轮胎、搭电等非事故救援增值服务。3、修理单位符合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车商分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的A、B类维修单位。4、总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直赔”协议修理单位的审批流程(OA123流程)支公司、营销部分公司各渠道部门分公司车险部经办、经理分公司运营分管总总公司车险部经办总公司车商经代部经办、经理总公司车险部经理分公司车险部上报审批时,需附(包含不仅限)该修理单位(或被保险人)与我司过往合作业务的承保险种(按车辆用途)、主要车型、年保费规模(20万)、历年制赔付率(50%)、合作情况等材料。注:团单业务1、仅限指定一家修理单位;2、该修理单位仅享有此团单所指向被保险人(为非私人的)直赔权利;3、上报审批必须有被保险人声明函(附件一)。(三)“直赔”维修单位的日常管理1、“直赔”维修单位没有报案、查勘、定损的权限。2、被保险人自愿选择是否在“直赔”单位维修。3、“直赔”协议修理单位须向保险公司提供与该修理单位名称一致且唯一的开户行及对应的账号,且赔款只能汇入该账号。对于集团车商,经审批后,可一个实体店对应一个账号。(四)“直赔”修理单位受理委托事项的操作要求。1、需提供被保险人的真实联系方式,及拍摄保险事故标的车司机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原件照,并在“车险理赔系统”上传。2、必须有被保险人的书面委托书及维修清单和维修发票。3、“直赔”修理单位必须是保险事故事故车实际承修单位。4、被保险人必须提供符合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书:(1)被保险人为法人的,授权委托书须盖有单位公章。(2)被保险人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需附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保险人在“直赔”修理单位当面签署授权委托书照(本人与已签署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保险事故标的车合影照,照片需有拍摄年月日时)。照片必须在“车险理赔系统”上传。我司指定“直赔”修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已核对被保险人身份证原件,被保险人本人当面签署委托书及被保险人联系方式”并签字和注明时间。(五)“直赔”修理单位的考核及退出对有下列任一情形发生,将终止该修理单位的“直赔”协议。1、以任何形式损害被保险人权益的,或经被保险人投诉有损害其权益并经查实的。2、不能提供或虚构被保险人联系方式的。3、编造、冒签被保险人机动车辆保险授权委托书。4、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扩大损失等各种方式骗取保险赔款的。5、各渠道部门定期考核后,不符合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车商分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的A、B类维修单位。6、违反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直接划付车险赔款协议(附件二)的约定。7、发生其他损害保险人及被保险人权益的行为。第六条 实施日期凡在2009年11月1日零点后报案的赔案一律按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该日期之前报案的赔案仍可按原有关规定办理委托付款事宜。第七条 本实施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分公司车险部 4.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模板表格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