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文件格式460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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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比 选 文 件 项目名称:攀枝花市西区河门口公园上大门及主干道沿线改造项目 比 选 人 (项 目 业 主 ): 攀枝花市西区城市管理局(盖章) 比选代理机构: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 期:二 0 一四年九月 目 录 _ -可编辑修改- 目 录 .- 1 - 第 一 章 比 选 须 知 - 2 - 一 、比 选 须 知 前 附 表 .- 2 - 二、比选须知 - 3 - 第二章 比选报价 .- 11 - 第 三 章 比 选 申 请 文 件 (格 式 )- 13 - 第 一 部 分 比 选 函 (格 式 )- 13 - 第 二 部 分 商 务 部 分 (格 式 )- 22 - 第 三 部 分 技 术 部 分 (格 式 ).- 28 - 第 四 章 主 要 合 同 条 款 及 其 相 关 内 容 (格 式 )- 36 - 第一部分 协议书格式 - 38 -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 40 - 第三部分 专用主要条款 - 40 - 第四部分、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 - 45 - 第五部分、工程质量保修书 - 47 - 第 五 章 比 选 细 则 - 49 - 一、总则 - 49 - 二、评选程序 - 49 - 三、评选中常见问题的处理 - 52 - 第六章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 52 - 第 一 章 比 选 须 知 _ -可编辑修改- 一 、比 选 须 知 前 附 表 项 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攀枝花市西区河门口公园上大门及主干道沿线改造项目 2 建设地点 攀枝花西区。. 对河门口公园东大门进行拆除, 更新沿线步道,新 设景观灯,改造 老化的浇灌系统,补载开花植物,更换树型不佳的乔木等。 3 报价控制上限 141.04 万元,高于报价上限的比 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4 承包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承包 5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及验收规范。 6 比选范围 本工程所有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7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70 日历天。(以开工 报告为准) 8 资金来源 区政府投资及争取市级资金 9 比选申情人资质等级要 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10 工程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11 比选有效期 28 日历天(从比选截止之日算起) 12 踏勘现场 比选被邀请人自行踏勘 13 比选申请文件分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已标价的工程量清 单和施工组织设计电 子文 档壹份(提供有效光盘) 14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及截止时间 地点: 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截止时间:2014 年 9 月 29 日上午 10:00 时(北京时间) 15 比选时间 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6 比选方法及标准 详见本项目评选细则 17 履约保证金额和差额履 约现金担保 履约保证金额:为中选金额的 10%(签施工合同前以基本账户转账 方式缴纳,下同);差额履约现 金担保:中选价低于公布的预 算控制 价 85%时,实行中选人差价履约现金担保,担保金额为中选净价与 预算控制价 85%差额的 2 倍,不提交中选无效。 18 比选报价 一次性报价,网上报价为最终报 价。 二、比选须 知 _ -可编辑修改-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 本工程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1.2 本工程按照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省政府令 197 号)的有关规定,通过比选方式 确定施工承包人。 2.比选范围、资金来源及工期 2.1 本工程比选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2.2 本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2.3 本工程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3、对比选申请人的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资格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比选申请人是 响应比选要求、符合比选公告 规定的资格等条件并参加比 选竞争的法人。 3.2 不允许任何单位对同一标段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报价的比选申请书。 3.3 对比选申请人资格的限制。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或者被同一法人控股的两 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合同段)的比选。 (2)为比选项目提供勘察、 设计、 监理、咨询服务以及有股权关系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 单位), 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施工、设备 和材料采购的比选。 (3)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禁入的,在禁入期内不得参加比 选。 虽有违规,但没有被市场禁入的(如 通报批评等),可以参加比选。 3.4 比选申请人应当具备承担比 选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或者比选公告对比 选申请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比 选申请人应当具备规定的 资格条件。具有相 应资格及以上资格的都可以报名, 最低资格以下的是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3.5 具有 3.3 或 3.4 情形之一,有不得参加或不符合条件的潜在比 选申请人参加比选,比 选人不予接受。 即使中选,中选自始无效。造成比选人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踏勘现场 比选申请人自行决定踏勘现场 5.比选费用 比选申请人在比选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 论中选与否,均 应 自行承担。 6.其它费用 比选人要求比选被邀请人必须响应谁中选谁承担付费的原则,由中选人承担该项目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 1980 号)收取的比选代理服务费及按四川省物价局、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 号)收取该项目工程量清单含预算 控制价的编制费用。以上费用 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的当日交代理机构。 _ -可编辑修改- 7.财政评审价 本工程财政评审控制价金额详见比选公告。 8、保密 比选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比选申请书和比选规则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 后果承担责任。 9.比选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9.1 比选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这种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比选文件要 求的比选截止日期 3 天前以补遗书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人应于收到该修改 文件当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 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对所有比选申请人都有约束 力。 9.2 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达不一致时,以最后收到的 书面文件为 准。 10、比选有效期 10.1 比选有效期为比选截止日期之后的 28 天内,在此期 间 内,所有比 选申请文件均保持有效。比选被邀 请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比选申请文件。 10.2 比选人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比选被邀请人延长比选申请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 40 天。比选被邀请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比 选人的上述要求。若比选被邀请人拒绝比选人的要求,可在原定有 效期期满后收回比选保证金;若接受比选人的延期要求, 则 比选申请书继续有效,且仍不允 许修改,但需相应 延长比选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 长期内,第 10 条的规定仍适用。 11、比选保证金 11.1 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比 选人将没收比选申请人的比 选保证金。 11.1.1 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随机抽取或直接全部邀请)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比选谈判且经合理 催告并由行政监督部门书面证明的; 11.1.2 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差 额履约担保的。 11.1.3 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11.2 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11.2.1 如没有出现比选保证金按规定应被没收的情形,比选结束后,比 选保证金需要退还的,比选人 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比选保证金退还到该比选被邀请人的基本账户。 11.2.2 没有被确定(随机抽取或按规定直接全部邀请)为比选被邀请人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比选人或比选网站应在报名截止的次日起 15 日后的 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比选申请人。因此,比 选人应在 15 日内完成抽取或按规定进行的重新抽取工作。 11.2.3 被确定(随机抽取或按规定直接全部邀请)为比选被邀请人的比选申请人,其比选保证金应在 合同签订并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通 过比选网站担保的,比选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比选网站,比选网 站没有收到通知的,退还的期限最 长不得超过 35 日(从报 名截止的次日起算)。 11.2.4 比选失败的,比选人或比 选网站应在比选失败后的 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比选申请人。 _ -可编辑修改- 11.2.5 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调查的,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 部门可以书面通知比选人或报名网站暂时冻结比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11.2.6 比选保证金为无息退还。 (二)比选文件 12.比选文件的组成 12.1 比选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比选文件内封 第一章 比选须知 第二章 比选报价 第三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第四章 主要合同条款格式及工程质量保修书(格式) 第五章 比选细则 第六章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12.2 除 12.1 内容外,比选人在提交比 选申请书截止时间 3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比选文件的澄清 或修改内容,均为比选规则的 组成部分, 对比选人和比选申 请人起约束作用。 12.3 比选被邀请人获取比选文件后, 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等 问题应在获得比选文件的次日内向比选人书面(包括手写、打印、印刷、电报、传真)提出,比 选人只对在比选 截止时间 3 天(指日历天,下同)前收到的要求答疑的问题 予以答复。否 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比选申请人自 己承担。比选申请人同时应认 真审阅比选规则中所有的事 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 12.4 比选人的答疑将在比选截止时间的 3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比选文件的比选被邀请人,但不 指明答疑问题的来源。 13、争议和投诉 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比选中有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比选文件的,可以向政府投资 主管部门和比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三)比选申请文件 14.比选申请文件的语言 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人与比 选人之间与比选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5.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15.1 比选申请文件由比选函部分、商 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 组成。 15.2 比选函部分是比选申请文件实质性审查部分,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5.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5.2.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5.2.3 比选被邀请人承诺函 _ -可编辑修改- 15.2.4 比选被邀请人一般情况 15.2.5 比选被邀请人类似工程业绩 15.2.6 资格审查部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规费取费证书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项目经理资格:二级建造师 (7)四川省外企业提供省外企业入川备案证 15.3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比选报价书 (2)比选总价; (3)总说明; (4)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15.4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5.4.1 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机构; (2)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整的施工方案和工艺要求; (3)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的措施; (4)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或详细说明; (5)初步施工进度表,可采用横道 图或关键线路网络图; (6)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机械配备; (7)拟投入本项目的劳动力安排计划; (8)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 综合管理的措施。 15.4.2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简历表,并提供本 单位为其购买 的养老保险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近 6 个月的社保缴纳流水账单; (3)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工程师)简历表,并提供本单位为其购买的养老保险凭 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近 6 个月的社保缴纳流水账单; (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的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6.比选申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6.1 比选被邀请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_ -可编辑修改- 16.2 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退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 应清晰易于辨认,并 应在比选文件申请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以正本 为准。 16.3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既可以选择签字也可以选择盖章,但签字或盖章只能选其一,不能混用。 如签字,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 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签(包括姓和名);如盖章,则应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的个人印章。本比选文件中其他要求 签字或盖章的地方,也按此要求执行,但比选文件只要求签字的地方, 不得盖章,只要求盖章的地方,不得签字。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提交 17.比选申请文件的装订、密封和 标记 17.1 比选申请文件的装订要求:A4 纸打印,封面与正文胶封在一起,正文由比选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 术部分组成。 17.2 比选被邀请人应将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副本和光 盘 形式的电子文档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 17.3 在比选申请文件密封袋上应标明以下内容: (1)比选人名称: (2)工程名称: (3)在 2014 年 9 月 29 日上午 10:00 时(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 18、比选截止日期及时间 18.1 比选被邀请人应在 2014 年 9 月 29 日上午 10:00 时(北京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攀枝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8.2 比选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发补充通知延长比选截止时间。若比选被邀请人同意延长比选截止时间, 则比选规则规定的比选人和比选被邀请人与比选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亦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比选截止 时间。 18.3 迟到的比选申请书 在第 18.1 条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如果评审委员会已开始与单一比选申请单 位分别进行谈判结束,且评审 委员会认为接受其迟到的比 选申请文件会影响整个评比工作,比 选申请文件将 被拒绝接收。 18.4 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若比选被邀请人需要修改或撤回其比选申请文件,必 须在第 18.1 条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 回其比选申请文件的书面通知送达比选人。上述 书面通知 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并标明“修改”或“撤回” 字样。 18.5 比选被邀请人不得在比选截止时间后修改比选申请文件。 (五)比选说明 19.比选程序 _ -可编辑修改- 19.1 比选人按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选,并邀请所有比选被邀请人和有关监督部门参加, 并宣布到场的监督机构、比选 被邀请人名单、比 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前收到的比选申请文件的份数。所 有比选申请人均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并在比选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若法人代表参加 开选,在开选时需出示法人代表身份 证。若是授 权代理人参加开 选,在开选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若比选 申请人未派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理人出席开选会议, 则比选申请人不得对整个 开选过程有任何异议; 19.2 当众拆封并宣读比选申请名称、 报价; 19.3 比选被邀请人应按要求对比选申请文件密封、 报价等 进行签字确认; 19.4 比选人将所有的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比选评审委员会进行比较、评审; 19.5 评选会议由比选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0、评审委员会组成 20.1 评审委员会由 3 人组成,从四川省 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负责比选、评审工作。 20.2 评审委员会依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办法, 对比选申 请文件进行比选、 评审,写出书面评审意见。比 选、 评审采用保密方式进行。对比选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六) 授予合同 21.合同授予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确定的中选人。 22.中选通知书 22.1 比选人应当在报名截止后 15 日内确定中选人。到期未确定中选人的,比 选人应将延期的理由书面 通知比选申请人。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 过 15 日。 22.2 中选人确定后,比选人向中 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 时 将中选结果通知所有未中选的比选被邀请人。 22.3 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 应按规定向比选人提交履 约保证金,比 选人收到履约保证金后与中选 人签定合同。 22.4 中选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3.履约保证金 23.1 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 3 日内,中 选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按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向比选人 提交基本履约保证金,如有差 额履约保证金同时以基本账户转账 方式缴纳。 23.2 为防止比选申请人低价竟选,本 项目以公布的控制价的 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 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差额的 2 倍的差额履约现金担保。 24合同签订 24.1 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 3 日内与比选人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比选人应当自签定合同之日 起 5 日内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比选人和中选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 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若中选人在中 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日内,不是因 为不可抗力因素而放弃与比选人签 _ -可编辑修改- 订合同,其比选保证金将被没收且比 选人将取消中选者的中 选资格,同 时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但保 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 赔偿,同 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24.2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 24.3 中选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 选项目施工,不得将中选项目施工转让给他人。 25其他情况说明 25.1 比选被邀请人在参加比选报名时提交的比选保证金按各标具体金额提交,若比选被邀请人因非比选 人原因未参加比选,比选保证 金不退还。在比 选结束后,未被选中的比选被邀请人的比选保证金(不计息)在 3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选人的比 选保证金(不计息)在缴纳 履约保证金后退还。中 选人应在签定施工合同前通 过中选人基本账户现金转账缴纳中选价的 10%的履约保证 金和差额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25.2 项目技术人员必须现场办公,施工期 间不得脱岗。施工期间发现脱岗按 100 元人.次处以罚金。 25.3 项目的付款办法: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及上级资金的到位情况拔付。 25.4 本工程实行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25.5 在比选被邀请人领取比选文件,比 选被邀请人自行踏勘 现场。 25.6 比选被邀请人的报价(综合单价)应承担施工期间材料价格波动、因施工单位责任引起的返工损失、 气候条件变化、国家政策调整等 风险。 25.7 比选被邀请人的报价(工程总价)应含安全文明及临时设施费施工费。施工单位应按安全文明标准化 要求施工。 25.8 项目应按期完工。 25.9 若因比选被邀请人过错造成比选失败,过错比选被邀 请人应对无过错比选被邀请人和比选人按 2000 元/单位进行补偿(可在比 选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25.10 中选者不准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违者将取消中选资格,已开工项目比选人可要求中选者离场,已做 工程量将不付款。 25.11 从本项目的情况考虑,合同 签订后,中 选人在比选申 请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 在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时必须一致。 25.12 本比选项目实行项目经理、主要技 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比选人须在中选人提供比选申请文件 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定合同,至合同标的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 25.13 中选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 选项目施工,中选人不能将本比选项目以任何形式转 包或分包,项目业主不得同意中 选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更不得强迫中选人分包。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项目业主不得同意中标人变更项目经理、 项目总监和主要技 术负责人。中 选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主 要技术负责人与比选申请文件承诺不符的, 视同转包。 25.14 中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选的,比选人依法重新进行比选。 25.15 本比选规则未尽事宜,适用 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 设项目比选办法和标准比选文件(2007 年版) 的规定。 _ -可编辑修改- 第二章 比选报价 1一次性报价,网上报价为最终报价。 2本工程采用 C 方式,预算控制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方式确定中选人,以财评后的预算控制价 141.04 万元作为比选被邀请人报价时的最高限价。超 过最高限价的 报价为无效报价。 A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收费最高限价下浮一定比例 报价; B经评审 的预算投资额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C预算控制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3请比选被邀请人依据建设 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13 和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 单计价定额(2009)等有关文件对该项目的施工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比选报价。 4比选被邀请人应根据比选项 目的特点和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并提出 报价,在 评比结束后,所有参加谈判 的比选申请人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在编制实施方案中提出的报价。 5比选被邀请人的报价为比选 文件载明的所有工程量的总 价。包括所需人工 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 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 费、缺陷修复费、保 险费、以及比选文件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 以及管理费、利润等。比选被邀请人报价必须采用工程量清 单报价。本工程实行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6.比选被邀请人应提供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各分 项之和不得高于 报名时所报总价。工程量清 单中比选 申请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 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 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中。 7.比选被邀请人应提交工程量清单报价(单价和总价)表,作为评比或签订合同的依据。各比 选被邀请人 的参选报价均以业主提供的施工图、比 选被邀请人踏勘施工 现场了解到的实际情况、 结合比选被邀请人自身 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以及制定的施工方案、施工 组织设计 和本规则的有关要求,充分考虑到各种风险 责任,并包含各种政策性文件要求收取的一切费用,按照比选被邀请人自行了解的材料价格,根据本规则提 供的编制格式进行编制。 8.由于工程新增项目、设计变 更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 目,其 结算价格按以下方式计算: 8.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 变更合同价款; 8.2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 类似价格 变更合同价款; 8.3 如果合同中没有适用或 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时,由承包人按 2009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 单计价定额(材料价格按比选报价相应材料价格计算,如比选报价无相应材料价格则按当时市场价计算) 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报比选人审定后执行。 9.比选被邀请人一旦中选,措施 费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包干,不作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四川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116 号)执行。 10.比选报价编制要求 10.1 比选报价应是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比选被邀请人不得低于成本报价。 10.2 比选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若单价与合价不一致时,按 单价调整,并由评审委 员会根据调整后的比选总价进行评定。 _ -可编辑修改- 10.3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应由造价人员签字并加盖其执业专用印章。 11. 履约担保。 11.1 履约担保为中选价的 10%。 11.2 履约担保必须在签订合同前提交。 11.3 履约担保必须是现金担保。 12. 差额履约现金担保。 12.1 差额履约现金担保是由于中选价低于基准值, 为保证项目质量、工期及合同的全面履行,凡低于基 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正常 10%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 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 2 倍的差价 履约现金担保。如:某施工合同段比 选的最高限价为 100 万元,基准 值为比选最高限价的 85,即 85 万元。 若该合同段的中选价为 80 万元, 则中选人须额外提交的差价履 约现金担保则为 10 万元2(85 - 80)。 12.2 低于基准价中选的差额履约现金担保必须在签订合同前足 额及时提交,否 则取消中选资格。差额履 约现金担保由比选人存入比选人账户专户管理,利息 归承包人所有。差额履约现金担保应随工程进度按比例 逐步退还承包人,最迟于项目完工 时应退款完毕。 _ -可编辑修改- 第 三 章 比 选 申 请 文 件 (格 式 ) 第 一 部 分 比 选 函 (格 式 ) 工 程 施 工 比 选 申 请 文 件 项 目 备 案 号 : 项 目 名 称 : 比 选 申 请 文 件 内 容 : 比 选 函 部 分 比 选 被 邀 请 人 : (盖 公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 日 期 : 年 月 日 _ -可编辑修改- 一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书 单 位 名 称 : 单 位 性 质 : 地 址 : 成 立 时 间 : 经 营 期 限 :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职 务 : 系 (比 选 被 邀 请 人 单 位 名 称 )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 特 此 证 明 。 比 选 被 邀 请 人 : (盖 公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注:应附盖鲜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_ -可编辑修改-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比选被邀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 为我 单位委托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 (工程名称) 的比选活动。委 托代理人在比选活动和评比、以及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 事务,我及我单位均予以承 认,并全部承担其 产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 (签 字)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手机: 性别 : 年龄: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部门: 职务: 单位电话: 传真: 比选被邀请人:(全称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应附盖鲜章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比选被邀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比选 活动的,不需要提供本授权书 。 三、比选被邀请人承诺函 致: (比选人全称) _ -可编辑修改- 我单位非常愿意参加 (项目名称) 施工的比选。作为比选被邀请人,我单位承诺 如下: 一、对我单位报名参加比选的 (项目名称) 施工,视为我单位同意接受并响应该 项目的比选文件,以及严格遵守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各项规定。 二、我单位对比选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你方或授权代表在此被授权可对我 单位进行查询或调查。如与事实不符或弄虚作假,或有应回避的情形而不回避的,本 单位愿意 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包括通报批评、行政处罚、市场禁入、 赔偿损失、取消比选及中选资格 等)。 三、我公司完全理解比选人因法律和政策原因取消比选,以及拒绝所有的比选被邀请人而 重新比选,并对此类任何行 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我单位理解和遵守有关部门按照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规定,对 项目所作出的处理。由此给 我单位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如取消中选资格、或比选无效,即使已 签订合同),有关部门对此 类行动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我单位保留申诉和投诉的权利。 五、不论中选与否,因参加比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我单位已仔细阅读了上述条文并理解,也深知上述承诺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后果。 比选被邀请人: (全称)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 年 月 日(公章) 四、安全、文明施工责任承诺书 致: (比选人全称) 为了加强本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创建文明施工工地,防止人员伤亡、火灾、治安、及 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发生,经 我方慎重决定同意中选后接受以下条款的全部内容。 _ -可编辑修改- 第一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建设方按照川建发20116 号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 理办法进行支付和结算。 第二条:我方严格按照经省人大批准的攀枝花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和市、区政府关于安全、 文明施工的要求,明确各自的职责,加 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第三条:本项目委托监理单位负责对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检查。我方应服从管理 和监督,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我方应主动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临设、大门和围墙等重要设施须按建 设方要求设置,现场布局合理整洁,无杂、 积水、异味,并保证安全、美观;安全文明施工标志、 标牌应设 置在明显位置;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垃 圾须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施工现场以外堆放材料、垃圾。 2、施工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 考虑噪声、照明控制,严格按照攀枝花市有关规定执行,避免扰民;施工 现场必须设置专用厕所,并有 专人管理, 严禁随意大小便;生活、生产废水及施工降水未处理合格,不得排 入城市下水管道;不得破坏工地周围树木、 绿地;土方外运 过程, 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工地外道路上遗 洒,同时应严格出场车辆的轮 胎清洗,避免 尘土带到城市道路上。 3、外地施工人员必须办理相关 证件,禁止非施工 单位人员 在工地留宿,施工现场禁止聚众打牌、饮酒 闹事、传阅淫秽物品;禁止打架斗殴。 4、施工车辆进出工地时注意工地交通安全,必须缓速行驶 ;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包括施工用 电和生活用电必须符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变压器 和配电箱应设置围栏并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严禁非专业 人员接拆电线,防止 发生触电事故,严禁使用 电炉子等妨碍现场安全的用电设备。 6、现场消火栓及其他消防器材配 备安全、位置合理,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挪用,保 证消防道路 畅通;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易燃易爆物品及施工动火必须有 专人负责管理。 7、现场施工人员须统一佩带胸卡,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 现场;严禁工人酒后上岗。 8、各种施工机械的合格证、检测证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杜绝发生土方坍塌等一切施工安全事故。 9、工人食堂必须干净整洁,无蝇无鼠,认真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严防工人食物中毒;施工人 员宿舍要求卫生整洁,严禁随意拉扯 电线,冬季取暖可 统一安装空 调。 10、施工单位现场应有专门负责 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人 员 ,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每天 应派安全、文明施工值日佩带 明显袖套在工地巡视, 对建设 方以及建管、监理部门提出的其他有关安全、文 明施工等方面要求必须积极配合, 认真履行。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按施工合同执行;凡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全部 费用 及法律责任均由我方自行负责,市、区主管部门针对该项目因文明施工措施不力受到批评和处罚一律均由 我方负责。 第六条:处罚措施: _ -可编辑修改- 1、我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因文明施工问题受上级主管部 门处罚一次则扣除本工程建设方付给我方 文明施工费的 5%;如果因文明施工 问题,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停工整顿一次则扣除本工程建设方付给我方 文明施工费的 50%。 2、我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因安全施工造成特大事故的 则 扣除本工程建设方付给我方安全施工费的 100%;如果因安全施工造成重大事故的则扣除本工程建设 方付给我方安全施工费的 50%;如果因安全施工 造成一般事故的则扣除本工程建设方付给我方安全施工费的 5%。 以上处罚决定以市、区安监站的 处罚为依据。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14 年 月 日 五、比选被邀请人一般情况 1 企业名称: 2 总部地址: 3 当地代表处地址: _ -可编辑修改- 4 电话: 联系人: 5 传真: 电子信箱: 6 注册地: 注册年份: 7 公司资质等级: 8 公司 (是否通过,何种)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9 主营范围: 1. 2. 3. 10 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 11 作为分包商经历年数 12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_ -可编辑修改- 六、比选被邀请人类似工程业绩 申请人名称: 1 合同号: 2 工程名称: 3 业主名称: 4 业主地址: 5 与比选被邀请人所申请的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性质和特点: (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合同工程内容) 6 合同身份(注明其中之一):独立承包人 分包人 合同工期: 合同金额: 7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8 其它:(如施工经验、技术措施、安全措施) 注:1、附 2011 年 以 来 企 业 完 成 的 类似施工业绩 2 个,每个业绩的施 工 合 同 复印件应加盖鲜章,无施 工 合 同 复印 件的工程在评审时将不予确认。 2、要求比选被邀请人填写已完或在建工程 类似现场条件下的其它 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单独 列表,格式自拟。 _ -可编辑修改- 七 、资 格 审 查 部 分 比 选 被 邀 请 人 应 提 供 如 下 证 明 材 料 的 复 印 件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规费取费证书;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项目经理资格; (7)四川省外企业提供省外企业入川备案证。 第 二 部 分 商 务 部 分 (格 式 ) _ -可编辑修改- 比选工程名称 工 程 施 工 比 选 申 请 文 件 项 目 备 案 号 : 项 目 名 称 : 比 选 申 请 文 件 内 容 : 商 务 部 分 比 选 被 邀 请 人 : (盖 公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 日 期 : 年 月 日 一、比选报价书 致: (比选人全称) 1、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比选文件, (比 选被邀请人名称) 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正本 壹份、副本贰份和电子光盘一份。 _ -可编辑修改- 2、在研究了本项目的比选文件及比 选补充文件(如有时)和考察了工程 现场后,我 们愿意按人民币大 写: 元(RMB¥ 元)的比 选总价,遵照比 选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工程 的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复工作。 3、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比选截止的次日起 28 日历天的比 选申请文件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报价书的各 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报价书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 束力,并随时接受中选,我方保证在比选申请文 件有效期内不撤回比选申请文件,除比 选文件另有规定外,不修改比选申请文件。 4、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报价书连同你单位的中 选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 守的条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一旦我方中选,我方保证在收到你方的中选通知书后,按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及时派代表前去签 订合同,同时我方将保证按比 选文件中规定的工期 日 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 质量达到 标准。 6、我们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单 位参加比选活动所发生的任何 费用。 7、随同本报价书,我们出具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比 选保证金。在此向你方承诺,如果我们在 本比选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比选申请文件;或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由于我方的原因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 协议书;或未能按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你 单位有 权不退还我单位的比选保证金,并另 选中选 单位。 8、如我单位中选,我们承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比选文件规定的方式和额度提交履约保证金、 附加履约保证金(如有)、该项 目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的 编制费用及比选代理服务费。 9、随同本比选报价书提交的比 选辅助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你方确认后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0、我方保证接到开工通知后尽快 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 、材料 进入工地进行施工准备,并保证在 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 比选被邀请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年 月 日(盖章) 注:装订时此报价书同时附在比选申请文件的首页,便于唱标时翻阅。 _ -可编辑修改- 二 、比 选 总 价 工 程 名 称 : 比 选 总 价 (小 写 ) (大 写 ) 比 选 被 邀 请 人 : (填 写 单 位 及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授 权 代 理 人 : (签 字 ) 编 制 人 : (造 价 人 员 签 字 和 盖 执 业 印 章 ) 编 制 时 间 : 三 、报 价 总 说 明 _ -可编辑修改- 工 程 名 称 : 第 页 共 页 四、工 程 量 清 单 报 价 书 (表 格 略 ) _ -可编辑修改- 注:1、比选被邀请人根据本工程量清 单进行报价。 2、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 3、 措施 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环 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 按 2009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有关规定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 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116 号)要求进行填报,规费按比选被邀 请人取费证核定的费率填报。 4、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除工程 项目比选总价表及报价总说 明外, 还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单 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 表,分部分 项工程量清单计 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一),措施项 目清单计价表(二),零星工作 项目人工单价报价表, 规费清 单计价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等。 5、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列 暂列金及专业暂估价是不可竟争 费用,但 报价时应包含在总价中。 五、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承诺 保证支付民工工资承诺书 _ -可编辑修改- 致:比选人全称 若我公司有幸中选成为承包人,我公司承 诺:保证足够的流 动资金用于本工程,及 时支付工人工 资、材料款等费用。并在收到比选人(或监理工程师)发出 准备开工令七个日历内,并在工程开工以 前按攀枝花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规定(攀劳社发200424 号)提交民工工资担保。并同时承诺: (1)中标后能够及时、足额存入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2)一旦其承包的建设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职工工资情况时,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确 实存在拖欠的 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 (3)与承建工程的所有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对工资额及支付时间予以明确。 若未能及时支付工人(含民工)工资、材料 费等, 发包人不负 有任何责任。 我方同意并接受由于未能及时支付(含民工)工资或材料费造成相关单位(人员)集体上访发包人或 发包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造成停工、阻塞交通等正常运行等现象时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 发生上访一次,承包人承担 3 万元整的违约金; 2 造成停工、阻塞交通等正常运行时,承包人承担 10 万元整的违约金。 情节严重影响施工进程的,可 终止合同。 比选被邀请人: (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 三 部 分 技 术 部 分 (格 式 )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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