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开学返校《中小学(含幼儿园、高中、职教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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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开学返校中小学(含幼儿园、高中、职教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中小学(含高中、职教中心)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领导,建立科学、高效、可操作的疫情防控机制和流程,保证中小学校顺利开学,保障开学后全体教职员工及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家及我省应对疫情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南。一、建立组织机构(一)全县各校要成立以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班子、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校医等组成,学校主要负责人是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二)各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学校工作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组、日常防控组、应急处置组、宣传教育组、后勤保障组和督查督办组等工作小组。各组职责为:1.综合协调组: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全面工作,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各项防控制度;组织、协调各工作组落实防控措施;按照疫情进展情况,统筹安排教学与活动日程;负责与疫情有关的内外联络及日常事务,设有专人及时向县教育局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疫情防控工作动态、排查信息及疫情信息。2.日常防控组:负责做好学校稳定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学校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对全校教职员工及学生出入校园进行日常检查,监测教职员工和学生身体健康状况,严格进行体温检查,如发现体温超过37. 3C或者有呼吸道症状的,禁止进入校园,并按规定采取相关措施;负责统计、汇总、分析学生缺课、居家医学观察和就诊等信息,并按时、及时向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负责师生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学校环境消毒、物表消毒、空气消毒等;负责开展校内各类人员的分类防控措施培训,开学前组织学校教职员工开展防控工作培训,掌握必要的防控常识和操作规范,加强自我防护,参与群防群控。3.应急处置组:负责制定并完善疫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设立隔离室,落实体温异常教职员工和学生的防控和隔离;做好应急消毒、处置、报告和配合转运工作。4.宣传教育组:负责新冠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向家长和学生普及防控知识、开展家庭防控指导,避免人为恐慌;做好疑似或确诊病例师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开学后要开展预防新冠肺炎专题健康教育课,普及健康理念,让学生适应特殊时期的生活学习方式。5.后勤保障组:根据新冠肺炎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做好物资供应、经费筹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做好物资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6.督查督办组:对学校各工作组、各年级、各班级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敷衍、推进不力的提出处理意见。二、健全防控制度(一)完善应急预案。要结合本校实际,进一步完善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应急预案,要保证方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使防控疫情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层层明确工作职责,不留工作死角。(二)建立疫情排查制度。学校应准确掌握本校师生本人和家庭成员假期内外出史和接触史,建立疫情健康档案。开学前14天,学校要对全体师生和家属进行摸底排查,特别是有15日内自xx等有疫情报告地区返回的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实现排查全覆盖。对外省返回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其家属要提前预警,要求其至少开学日前14天返县并居家隔离,14天期满且无异常,方可正常入校。开学前,学生须连续14天在家自行检测体温至开学返校时,有发烧(体温超过37.3)的不得返校。(三)建立晨午检、因病缺课和病因追查制度。按照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每日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晨午检及登记工作。晨检体温超过37.3或有呼吸道症状的,禁止进入校园,及时联系家长或亲属带回休息、观察,必要时至医院就诊。对因病缺课学生及时进行病因追查,做好收集、汇总和报告. 每日午休后,对学生进行体温检测,如体温超过37.3或有呼吸道症状的,由班主任老师立即通报校医,并及时向综合协调组汇报。(四)建立隔离观察制度。学校应单独设置隔离观察室(应设置在楼房一楼一侧,具有单独的出入通道)。隔离室应与卫生室(保健室)临近,配备防护用品、消杀用品、观察窗、被褥等防护用品及日常用品。对于校内体温测量超过37.3或有呼吸道症状的师生员工,应及时进入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并迅速通知亲属或家长送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对与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隔离,并进行医学观察。(五)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疫情报告,每日及时向县教育局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日报告、零报告”。(六)建立师生防护制度。视疫情发展状况,如开学后疫情仍未完全消除,要保证教室清洁;学生课桌应尽量分散摆放(单排排放为宜) ;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七步法严格洗手。(七)建立通风换气消毒制度。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每天对教室、活动室、实验室、办公室等学生及教职员工集中学习和工作的场所、使用的设施设备等进行通风换气和卫生消毒,保持空气流通。规范设置废弃口罩处理桶,按要求进行处置、收运。(八)要建立宣传教育和信息沟通制度。学校要以多种形式对中小学生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中小学生的防病抗病能力,要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免疫力。要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及教育局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制度,保证信息沟通渠道畅通。(九)建立防控物资保障制度。学校要做好洗手液、消毒药品、测温工具、口罩等防护物资的储备。(十)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学校要对防控疫情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明确岗位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保证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于工作积极、表现突出者给予表彰,对不负责任者按照规定给予严肃处理。三、规范防控流程(一)学生防控1.各校可根据实际实行不同年级、不同班级错时上下学。2.各校应配备适量手持式红外线测温仪和电子体温计。学生自带体温计要切实落实防碎、防坏措施,避免造成安全隐患(学校应培训教职员工做好破损温度计的处置)。3.上课前要做好个人防护准备。咳嗽手捂之后、饭前便后、午休后返回教室前,学生应及时清洁双手,低年龄段学生可使用酒精免洗洗手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手肘或衣服遮住口鼻。4.中午及课间休息,原则上安排学生错峰到户外活动,避人员流动过于集中。5.住宿生管理。学校要安排教师负责住宿生疫情防护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天就寝前、起床后由值班教师和舍务教师测量体温,检查健康状况,如发生异常情况,马上报告值班主任,启动应急措施。6.学生接送。乘坐校车:校车每日应进行全面消毒,司机应身体健康,未受疫情影响,佩戴口罩提供服务。校车公司需对司机进行全面排查,并将结果提前通报学校。学生在乘坐校车时,尽量避免密集乘坐。家长接送:学校应探索并实施分时段放学,按时段做好学生放学的组织工作,避免学生校内密集聚集排队。家长接孩子时要在指定划分区域等侯,不要堵在校门口。自乘公交车:学生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公交车、地铁出租车、网约车等)上下学时,需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和手套,尽量减少接触公共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尽量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二)教职员工防控学校要安排一名校级领导(责任人)专门负责教职员工疫情防控工作,以各职能部门为单位层层建立责任制,将每位教职员工都纳入到防控工作体系中。教职员工病事假要逐级向有关领导上报并说明原因。实行教职员工休息日“日报告”制度。1.学生晨检前,以教研组(或年级组)为单位对教职员工进行晨检。2.教职工要加强体育锻炼,尽量不外出,不得参加任何聚会活动。要加强后勤服务人员疫情防控管理。3.建立教职员工健康报告及疫情报告制度。凡有发热等疑似症状、近期出入市、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接触等教职员工一律向学校报告,并主动接受居家医学观察。4.任课教师在教学中要注意指导学生做好疫情防控,每节课要清点学生人数,缺席要问明原因,组织学生记好班级日记。(三)设施防控1.对(专用)教室、活动室、办公室、保健室、收发室及水房、卫生间等办公区、生活区及其教学工具、水龙头、洗手水池、门把手、饮水机、公用体育设施等重点部位要按要求通风、消毒。场所清洁与消毒要按照公共场所新冠肺炎卫生防护指南进行。通风换气:如室外空气质量好,学生入校前,教室通风20-30分钟;午休时,教室通风20-30分钟;每节课下课,教室通风10分钟。课间应开门开窗通风。上课时应在注意保暖的同时,开教室门及走廊侧内窗保持通风。消毒:可采用紫外线灯定期照射、喷洒消毒液等方式进行消毒。每日学生离校后,应对全部教室、食堂、卫生间、走廊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有住宿生的学校,应在上课期间,统一对生活区进行消毒、通风。2.提供手清洁条件,保障流动水、肥皂、酒精免洗洗手液等洗手设施及用品的好用和够用。卫生间、水房(洗漱间)内要配备足量水龙头,张贴七步洗手法示意图。教室内配备酒精免洗洗手液。3.要安排班主任或专人负责对本班教室桌椅及教学器材等每日进行消毒。(四)食堂防控1.全面检查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每天由管理员负责监测体温并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措施,并上报学校。2.严禁非工作人员出入食堂。保持食堂环境清洁,每天彻底清扫一次食堂环境卫生。食堂内垃圾必须随时清净,食品存放区不允许有垃圾暂存,保持与垃圾隔断,保证通风、换气。3.餐厅、操作间每天进行两次空气消毒。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消毒。4.严禁使用已经变质、超保质期或被污染的食品。加强食品采购管理,切实保证食品卫生安全。5.就餐时实行分时分餐制(学生可自带餐具)或盒饭制,回避近距离面对面就餐。6.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7.学校要加强营养指导,保证均衡饮食。四、明确应急措施(一)每天入校园和晨检过程中,如发现有学生或教职员工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应立即带领到隔离场所进行观察,并安排专人守候,同时通知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教职员工可直接到发热门诊排查。学校要及时追踪进展情况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二)在上课或自习过程中,如出现发热或有疑似症状者, 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应在第一时间釆取措施,立即报告校医,将其暂时带到隔离室或校医室进行观察,在没有出明确的诊断结果前,同班学生应限制在教室内活动,同时立即报告教育局疫情防控指挥部。校医、密切接触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在应急处理过程中,要佩戴口罩等防护设施,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如发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学校配合卫生防控部门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隔离医学观察。(三)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核实发病者个人情况,外地旅居史、接触史或接触者的接触方式、接触频次和采取的防护措施等信息。对同一教室、寝室的接触者认真排查,对无症状的,应采取居家隔离观察,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与家庭其他人员接触频次。配合疾控部门做好病例接触物表、地面的清洁与消毒,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病人。(四)严禁学校组织可能造成新冠肺炎暴发、局部传播的校内外各种大型师生集会、家长会和各种会议等一切活动。(五)如果需要进一步防控疫情传播,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教育局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学校可釆取临时停课措施。停课的范围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勢,由教育局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复课前,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因新冠肺炎暂时停课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复课证明后方可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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