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工程《监理规划》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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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及管网工程监理规划 *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年*月 2.*道路及管网工程监 理 规 划审 批: 审 核:编 制: *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年*月 目 录第一章 工程概况1第二章 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3第三章 监理工作依据8第四章 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10第一节 项目监理组织机构10第二节 项目监理部人员配置11第三节 项目监理人员岗位职责12第五章 监理工作制度17第六章 工程质量控制26第一节 工程质量控制的目标、方法、措施26第二节 工程质量控制的程序29第三节 工程质量事前控制36第四节 工程质量事中控制37第五节 工程质量事后控制38第七章 工程进度控制40第一节 工程进度控制的目标、方法、措施40第二节 工程进度控制的程序44第三节 工程进度事前控制46第四节 工程进度事中控制46第五节 工程进度事后控制48第八章 工程造价控制50第一节 工程造价控制的目标、方法、措施50第二节 工程造价控制的程序53第三节 工程造价事前控制55第四节 工程造价事中控制55第五节 工程造价事后控制56第九章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58第一节 工程安全监理的目标和原则58第二节 安全监理职责58第三节 工程安全监理的准备59第四节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60第五节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61第六节 工程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62第七节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措施和方法62第八节 扬尘、污水、噪声的监理控制措施63第九节 雨季施工监理措施64第十节 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理65第十章 合同与信息管理66第一节 合同管理66第二节 信息管理72第十一章 组织协调78第一节 组织协调概述78第二节 组织协调的方法78第三节 组织协调的内容81第十二章 监理工作设施87 2.第一章 工程概况1. 工程概况1.1 道路及管网工程是规划中小江片区与长江片区、盘龙片区的主要通道,也是长江片区、盘龙片区的重要交通线路,是生态转移人口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引线工程,是连接迎宾大道的重要通道。担负着小江片区与长江片区、盘龙片区的联通以及长江片区、盘龙片区的交通运输任务。目前长江片区至小江片区,长江片区、盘龙片区的交通运输多从县城绕行通过,绕行线路较长,制约着城市的发展。同时也加大了城市交通量,造成城市交通拥堵。该项目优化了长江片区至小江片区,长江片区、盘龙片区的过境段交通线路,改善了城市交通的拥挤状况。1.2 本项目位于北部新区,起点接已建迎宾大道,终点接在建隧道起点,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40Km/h,全长534.392米,路幅宽度24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附属设施。1.3 施工合同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2. 参建单位建设单位: 地勘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第二章 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1. 监理工作范围根据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的要求,以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监理服务,对工程建设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等实施监理工作,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职责与权限,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环保等实施有效监督和科学管理。主要包括云阳县新县城紫金南路道路及管网工程施工图所包含的施工内容、设计变更及相应增减项目监理工作。以工程建设项目的目标管理(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为中心,通过项目的目标规划与动态的目标控制,加大监理力度,提高建设水平,实现业主制定的项目总目标,圆满完成工程建设任务。2. 监理工作目标1、监理技术、质量文件按规定审查实施率100%;2、按计划对项目监理部服务质量进行抽查,检查合格率80%;3、工程监理项目竣工交验合格率100%;4、监理合同履约率100%;5、顾客满意率100%;6、安全目标:无重大伤亡事故;7、工程项目监理月报按月上报合格率100%。2.1 质量控制目标:按照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2 进度控制目标:严格按照施工总工期365天进行控制. 2.3 造价控制目标: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约定的造价总额范围内。2.4 安全控制目标: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2.5 环保控制目标:达到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安全、文明施工防尘、防噪音、工地卫生等的规定和要求。3. 监理工作内容3.1 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工程的组织协调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等。3.2 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本工程的竣工图、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3.3 审查承包商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工程开工令;3.4 督促承包商施工管理制度和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和实施;3.5 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实施;3.6 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审查设计变更;3.7 编制投资控制计划,复核已完工程量,签署工程中期付款凭证;3.8 设计变更经设计单位审核、批准后,发布工程变更令;3.9 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3.10 监督承包商严格按技术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重要工程部位督促承建商实施预控措施;3.11 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3.12 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3.13 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委托人与承建商之间的争议;3.14 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3.15 编制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3.16 督促承包商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3.17 组织对工程初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3.18 审核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文件资料;3.19 编制监理工作竣工文件和项目工程最终总结;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修复、检修、检验、实验相关监理工作;3.20 有关法规规定及委托人与承包人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或其他建设合同中约定的监理人应承担的其他监理工作内容;3.21 监理工作主要环节:1、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2、参与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成果和施工组织设计;3、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4、主持召开或者参与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常规工地会议;5、发布开(复)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6、审核承包人授权和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7、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8、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9、审批承包人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10、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11、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计划;12、督促承包人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认真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一验收等手段合同条件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认真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13、督促总承包单位认真落实安全、文明及环保措施,并严格实施安全、文明及环保工作;14、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15、对已完工的合格工程进行准确计量;16、签发中期支付凭证;17、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18、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19、编制监理工作月报;20、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21、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等相关资料;22、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和监理工作最终报告;23、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病害调查期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24、签发最终支付证书;25、配合业主办理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第三章 监理工作依据1. 监理工作的依据1.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2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1.3 政府批准的本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文、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土地、环保等批文。1.4 该工程的勘察、设计任务书、设计文件,正式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书等。1.5 工程建设过程中,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工程联系函,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会议纪要等一切相关文件。1.6 原材料合格证明文件、试验资料;以及专项检测资料。1.7 工程监理合同。1.8 业主与总包单位、业主与分包单位及总包与分包单位签订的一切承包合同、分包合同、一切承发包协议书和附加合同等。1.9 国家及重庆市现行预算定额、劳动定额、工期定额等建筑造价规定。1.10 国家现行有关市政工程技术规范、施工规范和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部门、地方规章等。1.1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件及省、市政府部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要求。1.12 依法成立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文件与协议。2. 采用的主要施工规范、技术规程及标准2.1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2.2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2.3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2.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2.5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2.6 给水排水标准图集(02S515);2.7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J65-2000);2.8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96);2.9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2.10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2.11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2-86);2.1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2.1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2.1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88);2.15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119-2001);2.16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01);2.17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城镇给水排水构筑物及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108-2010);2.18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078-2008)。第四章 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第一节 项目监理组织机构拟按照直线制组织形式组成精干、高效的工程项目监理部,并委派工作能力强、具有丰富类似工程监理实战经验、协调能力好的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技术与之配套的现场监理班子,建立明确的岗位职责,在建设管理单位的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工程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 员测量专业 监理工程师监理部组织机构图第二节 项目监理部人员配置我公司拟派驻以下人员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专业监理人员参加工作,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司委派到工程项目的全权负责人,负责主持全面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常驻工地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 根据工作需要,针对人员配置情况,拟任命*为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北路道路及管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拟任命*为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北路道路及管网工程专业市政监理工程师;拟任命*为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北路道路及管网工程专业测量监理工程师;任命*为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北路道路及管网工程监理员。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监理人员进行全过程监理,各自做好本职监理工作。第三节 项目监理人员岗位职责1. 公司总工程师岗位职责1.1 是公司指导本项目监理部工作,管理、技术等问题的总负责人。1.2 审核项目监理部编制的监理规划。1.3 协助项目监理部审核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提出合理化建议。1.4 协助项目监理部制定监理工作制度。1.5 定期、不定期检查项目监理部的监理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见。1.6 参加监理动作过程中重大技术活动,掌握技术管理的最新动态。1.7 协助项目监理部解决施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难题,并提出相关的监理方法。1.8 参与调查、研究、处理重大工程质量事故。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2.1 代表公司监理部与项目业主保持密切联系,弄清其建设意图和对监理的要求,协调业主、承包商、设计、地勘单位等之间的关系。2.2 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全面负责完成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监理义务。2.3 按监理合同要求,主持编制监理规划,确定项目机构、人员配备,组织监理班子并明确职责,审核各专业监理细则,制订监理工作动作制度。2.4 负责建立和完善项目监理的信息系统。2.5 签署监理对外发出的指令、文件、报表及报告。2.6 参加或受业主委托,组织设计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2.7 组织工地例会,协调工程各方关系,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问题。2.8 主持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重要技术文件。2.9 主持开工预备会议及工程例会。2.10 主持调解合同争议,处理索赔事宜,签署索赔处理意见。2.11 签认隐蔽工程记录。2.12 督促检查承包商严格执行合同,签署工程进度款凭证。2.13 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2.14 组织监理工程师审核重大变更设计,报经业主审批同意后签发工程变更令。2.15 经常巡视工程现场,及时发现工程施工中存在问题并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解决。2.16 主持处理工程施工中争议和纠纷。2.17 组织编写工程监理月报,按时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2.18 协调和督促检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2.19 审核签署承包商的竣工申请报告,组织工程预验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协助审查工程结算。2.20 参与业主主持的竣工验收,签发工程移交证书。2.21 主持编写工程项目质量评估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2.22 主持整理并审核签署项目的监理档案资料。3. 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3.1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质量监理方面的主要职责:1、具体组织实施专业监理工作,编制专业监理实施细则。2、向承包人书面提供图纸中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等资料,进行现场交验,并验收承包人的施工放样。3、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对于不符合合同、图纸及规范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4、签发各分项工程的开工通知单,必要时通知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的施工。5、提出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和手段,对承包人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理,动用检测设备和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凭科学的数据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6、经常巡视工地,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对重要工程跟班检查,对质量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部位和全部工程予以签认;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7、对承包人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工期、质量,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更换或停止使用。8、建立各种报表,收集质量控制信息和数据。9、建立专业监理人员的日常汇报制度,每月以表格、图解及简报的形式提出质量控制报告,上报业主。10、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1、参加工程预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3.2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进度监理方面的主要职责:1、审批承包人在开工前提交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工程用款计划及主要设备、仪器进场计划,以及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报业主批准后执行。2、审批承包人根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及月计划,报业主批准后执行。3、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当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应要求承包人调整或修改计划,并通知承包人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使实施施工进度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4、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提出中止执行施工合同的详细报告,供业主采取措施或做出相应的决定。3.3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计量方面的主要职责是:按施工合同的规定,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已完工程计量清单,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任何已完工程的数量和价值。4. 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4.1 熟悉有关合同文件、图纸及技术标准。4.2 负责对施工方案中测量方面审核。4.3 检查承包商的测量仪器、设备的测量人员资质。4.4 负责复检承包商的测量成果。4.5 按工程精度要求,编制测量工作报告。4.6 收集工程有关测量资料,建立测量专业的监理日志。4.7 定期或不定期提交测量质量报告。4.8 管理好监理用的量测仪器、设备,使其保持良好技术状态。4.9 办理项目总监交办的其他工作。5. 监理员岗位职责5.1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监理工作;5.2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5.3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5.4 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5.5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5.6 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5.7 熟悉并掌握本项目试验中有关技术规范和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操作;5.8 在工程材料使用之前,检查承包人的室内试验材料及各种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原材料试验及其他试验方法、工艺要求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并以此为据决定是否用于工程;5.9 坚持经常性的现场试验检查和核定工作,定期与承包人工地主管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必要时进行抽样试验核对或反复抽样试验;5.10 坚持对用于工程的原材料进行抽样试验核对或反复抽样试验。第五章 监理工作制度1. 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制度1.1 施工前必须进行图纸会审,在熟悉图纸的同时排除图纸上的笔误和矛盾。1.2 由设计人员对图纸进行技术交底,提出对关键部位、工序质量控制的要求。1.3 监理工程师于开工前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图纸会审。1.4 图纸会审应以会议形式进行,设计单位就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出详细说明,使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了解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之后通过各相关单位多方研究,找出图纸存在的问题及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并制定解决方案。1.5 监理单位应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整理会议纪要,与会各方会签。会议纪要一经签认,即成为施工和监理的依据。2. 工程技术档案制度2.1 工程技术资料是为建筑施工提供指导和施工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记载的技术文件,也是竣工后作为技术档案的原始凭证。2.2 必须从工程准备开始建立工程技术档案,汇集整理有关资料,并贯穿于施工全过程,直到交工验收后结束。2.3 凡列入工程技术档案的技术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各级技术负责人正式审定。所有资料、文件都必须如实反映情况,要求记载真实、准确、及时、内容齐全、整洁。严禁擅自修改、伪造和事后补做。2.4 工程技术档案是永久性保存文件,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遗失、损坏,人员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工程档案资料一般应一式两份由资料室保存。3.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2.3.3.1 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内部审批工作,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3.2 总监理工程师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审。3.3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施工。4. 工程开工、复工审批制度2.3.4.4.1 工程项目开始施工前,施工单位须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然后填报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附上该工程的开工报告、施工方案以及施工进度计划、人员及机械设备配置、材料准备情况等,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若审查合格,则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复准予施工。否则,施工单位应进一步做好施工准备,待条件具备时,再次填报开工申请。5. 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制度5.5.1 隐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按有关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申请表,附上相应的工程检查证明(或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相关材料证明,试验报告等,报送监理部。5.2 监理工程师收到报验申请后首先对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检查(检测或核查),施工单位的专职质检员及相关施工人员应随同一起到现场。5.3 经现场检查,如符合质量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报验申请表及工程检查证明(或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准予施工单位隐蔽、覆盖,施工单位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5.4 擅自隐蔽的监理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剥离检查,所造成的工期损失以及增加的工程费用由施工方自理。5.5 对于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也应首先进行自检,填写相应质量验收记录表,确认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然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报验申请表附上自检的相关资料,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及对相关资料审核后,符合要求予以签认验收,反之,则指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返工处理。5.6 上道工序未经确认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6. 工程竣工验收制度2.3.4.5.6.6.1 工程项目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先进行竣工自检,自检合格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竣工报验单,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竣工初验。6.2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所需的文件资料,包括各种质量控制资料、试验报告以及有关技术性文件。若所提交的验收文件、资料不齐全或有相互矛盾和不符之处,应指令施工单位补充、核对及改正。6.3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图,并与已完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如设计图纸、工程变更文件)对照进行核查。6.4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拟验收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应指令施工单位进行处理。6.5 对拟验收项目初验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验单予以签认,同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7. 监理工作日志制度7.7.1 监理工作正常开展过程中,应分专业、范围每日填写监理日志。7.2 监理日志应反映监理每日监理检查(工作)内容、发现问题、处理情况及当日大事等,记录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情况,记录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情况。7.3 监理日志的填写要求及时、准确、真实、闭合。书写工整,用语规范,内容严谨。7.4 及时交总监审查,以便及时沟通了解现场状况,从而促进监理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8. 机械、设备的报验制度2.3.4.5.6.7.8.8.1 凡直接危及工程质量及安全的施工机械(如:砼搅拌机、振捣器等),按技术说明书查验其相应的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在工程中使用。8.2 施工中使用的衡器、量具、计量装置等设备应有相应的技术合格证,正式使用前应进行校验或校正。8.3 监理部对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并如实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9.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和工程暂停令制度2.3.4.5.6.7.8.9.9.1 对于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问题,监理以书面形式告之施工单位并同时报送业主,需要回复的监理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按监理通知单上的时间要求及时回复。9.2 因施工单位拖延回复时间,监理可拒绝对工程任何一道工序的检查验收。9.3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书写要领1、坚持原则,分清责任。2、既要提出问题又要提出解决问题的要求和应达到的目标。3、描述内容应准确完整,条理性强。4、存在问题的部位表述应该具体。5、用数据说话,提出标准和实测误差,并指出违反了哪条规范。6、要有预防措施,防止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7、要提出整改意见,附上照片并签名,抄送业主单位。9.4 对于工程实施期间需要与其他参建单位进行协商、交流、提醒或提出建议的,可以监理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发出,特别是一些建议或提醒事项,可以起到预控作用,避免施工单位犯重复性错误。9.5 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监理的工程暂停令,并在监理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好现场存在的问题,报监理验收,符合要求后签署复工令。9.6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在报经业主同意后有权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1、未经检验即进入下一道工序者。2、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仍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但效果不好而继续作业者。 3、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5、擅自将工程转包。6、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7、没有可靠质保措施而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10. 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2.3.4.5.6.7.8.9.10.10.1 施工单位每月25前申报本月工程量完成情况报表,以及应付工程进度款数额,并配合监理进行现场计量,经监理审核后作为支付本月工程进度款的凭证,未及时申报的工程进度款将合并下月一并支付。10.2 不合格工程必须返工,无法返工或拒不返工的监理不予计量,不计工程款。11. 文件管理程序及制度11.11.1 文件报送原则及程序: 为便于工程管理,承包人、项目监理部、业主相互公文来往要遵守如下程序: 1、避免文件多种样式,工程业务文件尽量采用监理文书中的表格形式申报。 2、项目监理部的工程业务文件等(除驻地监理服务合同事宜外),一律先报送总监,总监再按照监理权限批准或上报业主。 3、业主、总监的工程指导性文件,一律由项目监理部负责监督承包人的实施。 11.2 文件管理制度 1、收文处理: 各类文件应设专人具体办理,收文处理要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收文人员应做好签收、登记、分发、拟办、传递、承办、查办、立卷等程序。 对承包人投送的文件,不得延误,避免合同纠纷。 2、发文处理: 监理部文件一律采用流水号的形式编排。 监理部正式文件的文稿经主负责人签字后附全材料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 文件办理分发后,原稿、附件及正式文件一份存档备案。按主送、抄送、抄报单位以规定发文登记本进行登记分发。 3、文件管理 文件签收要核对无误后再签字收件; 文件登记按来文单位和文号分类将文件标题、编号、份数等填写清楚。 文件归档要根据监理部、承包人、业主等文件分类,按文件序号归档,以便查阅。 11.3 现场质量检验单与材料试验单的分类:按批准的分部、分项划分归档。 12. 见证取样制度12.12.1 工程上使用的所有原材料、构配件采购前必须提供样品或邀请监理人员实地看样,并应有准用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试验报告等质量证明,经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总监同意(涉及价格、色彩等,尚须征得业主同意)方允许采购。12.2 材料、构配件的技术指标必须满足技术规范的规定。12.3 涉及监理见证取样部位及材料详见国家相关见证取样规定。12.4 所有原材料、构配件,在使用前均须向监理人员提交进场材料、设备报审表和上述质量证明及必要的复验报告,分批供应或不同生产厂家,不同证明与实物核对并对照样品,认为符合要求后应在申报上签字同意,该批材料、构配件方可使用。否则一律不得使用。12.5 规范规定必须检测的各类材料,均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规定,施工企业取样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必须有监理方授权的见证人员在旁见证,否则,所取材料样品及制作的试块均作无效处理。无见证检测的检验报告,不得作为质保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存档。12.6 砼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至少提前一周,将所用原材料送交检测单位做配合比设计。施工中,所用原材料的厂家、品种、规格和标号发生变化时,应重新做配合比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配备经检验合格的计量器具,按配合比计量施工。12.7 施工中应按规定取样制作砼试块,进行同条件养护,达到规定的养护期时应及时进行试压,试验报告严禁擅自涂改,并应及时报监理部审核。13. 分包商资质审查制度2.3.4.5.6.7.8.9.10.11.12.13.13.1 分包商资质的审查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13.2 审查分包商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施工许可证、安全许可证等。13.3 审查报审材料中分包商是否明确拟分包工程名称(部位)、工程数量、拟分包工程合同额、分包工程占全部工程的比例等,分包商是否具备承担所分包的工程的能力等。13.4 对拟选的分包商进行考察,审查其工程经验、工程信誉、管理水平以及财务等情况。13.5 审查拟签的分包合同是否与施工总包合同相抵触。13.6 审查结束后,完成资质审查的结论,书面通知总承包商,并报业主备案。14. 旁站监理制度2.3.4.5.6.7.8.9.10.11.12.13.14.14.1 旁站前充分了解和掌握施工所用材料、设备的质量情况以及施工图纸、设计要求、标准、规范等。 14.2 旁站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检查和督促施工人员按标准、规范、图纸、工艺进行施工并认真执行“三检制” (自检、互检、专检)。14.3 旁站监理时,应认真做好质量记录和取样分析,并现场根据测量数据填写相关的旁站监理检查记录表。 14.4 旁站监理必须在施工点现场持续进行监理,必要时可轮流旁站,且必须做好交接工作。 14.5 旁站监理发现不合格品时,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处理,直至合格。 14.6 工程施工进行到旁站监控点时,监理人员对上道工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旁站监理。 14.7 旁站监理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旁站监理检查记录表,并按程序审核、归档。第六章 工程质量控制第一节 工程质量控制的目标、方法、措施1. 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2. 质量控制的方法影响施工阶段工程质量的因素有五个:“人、机、料、法、环”,要实现各因素的有效控制,主要通过事前审查有关文件资料、报表,以及进行实际检查、试验这两方面的途径和相应的方法来实现。2.1 认真审核有关技术文件、报告或报表1、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质量保证体系,使工程质量有可靠的技术措施保障。2、审批施工单位的开工报告,检查、核实与控制其施工准备条件。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确保工程质量有可靠的物质保障。4、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反映工序施工质量的动态统计资料或管理图表。5、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工序产品质量的证明文件(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工序交接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等文件、资料,以确保和控制施工工程每个分项、分部的质量。6、审批有关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等,确保设计及施工图纸的质量。7、审批有关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等的技术鉴定书,审批其应用申请报告,确保新技术应用的质量。8、审查有关工程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的处理报告,确保质量缺陷或事故处理的质量。9、审核与签署现场有关质量技术签证、文件等。2.2 加强现场质量监督与检查1、开工前的检查:主要是检查开工前准备工作技术、设备力量、原材料的质量,能否保障正常施工及工程施工质量。2、工序施工中的跟踪监督、检查与控制。3、对重要的和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在现场进行施工过程的旁站监督与控制,确保使用材料及工艺过程质量。4、工序产品的检查、工序交接检查及隐蔽工程必须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确认其质量后,方可加以隐蔽。5、复工前的检查。6、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后,签署中间交工证书。7、对于施工难度较大的工程结构或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施工对象,进行现场跟踪检查。2.3 质量检查方法1、目测法:目测检查法的手段,可以归纳为看、摸、敲、照四个字。2、实测法:实测检查法的手段,可以归纳为靠、吊、量、套四个字。3、试验检验:派专人负责见证取样,通过试验的手段,对质量进行检查判断。4、信息反馈的检查:对现场检测的结果,及时反馈到施工单位,对于重大问题及通常发生的问题,还应以函件的方式同施工单位沟通迅速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并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2.4 强化施工阶段质量监督控制手段1、巡视检查:日常施工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作业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旁站监督:对工程施工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要全过程跟踪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3、监督测量:对测量放线及成果要进行控制复查,凡不符合要求的,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返工。4、加强检测:作好见证取样,没有试验结果的,不予验收,对施工单位工序质量自检的基础,开展独立的检测,确保质量合格才给签证。5、监理通知: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采取书面通知或联系函,要求施工单位,并将结果回复,经检查确已整改为止。6、利用支付控制手段:对工序或分部质量不合格的不予签证,对不合格工程拒绝签付工程支付凭证。3. 质量控制的措施2.3.3.1 质量控制的组织措施建立监理人员职责分工及有关质量监督制度,落实质量控制的责任,并执行奖惩。1.2.3.3.13.2 质量控制的技术措施1、通过质量、价格比选,对材料、成品、半成品生产厂家向业主提出监理意见;2、严格事前、事中、事后的质量控制措施;3、在砼浇筑时通过旁站监理严格控制砼的质量与时效;3.3 质量控制的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严格质量检验与验收,不符合合同规定和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拒付工程进度款。第二节 工程质量控制的程序在工程开工之前,项目监理部将对承包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和应执证上岗的技术工人名单进行审查,并对工程项目负责人行为职责要求进行说明,以供所有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使之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实现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同时,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组成工程的各个单位、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工之前,将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检验频率和检验方法提出工序检查程序说明,以供现场旁站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及施工人员共同遵循。1.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程序审批开工申请、下达开工令承包单位申报施工方案承包单位申报材料合格证、复验单加倍复试或换材料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施工试验及监理取样各分项、隐蔽工程自检填报工程报验单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及审查试验报告签发工程检验认可书并在自检资料上签字下一道工序施工分部工程完成检查结果签发分部工程检验认可书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监理工程师内业资料检查监理工程师填写分部工程报验承包单位分项(隐患) 工程报验单和分项 工程检验认可书附:隐检单预检单质量保证资料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监理审批不合格 不合格合格 修改 签改 不合格 不合格合格 2. 主要工程设备、原材料、构配件质量控制程序主要供货设备、原材料、构配件等进场施工单位填报建筑材料报审表施工单位填报工程设备进场报审表监理工程师审查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证明材料对影响使用功能和感观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行质量预控是否合格监理工程师按规定对原材料、构配件现场见证取样签认工程设备进场报审表送试验室试验或检验审查试验或检验报告是否合格签认建筑材料报审表施工单位在指定部位使用工程设备使用进场规定使用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不能进入现场或退场不合格不合格合格合格3.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程序组织图纸会审参与设计交底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签认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审定分包单位签认分包单位资格审查申请表审查施工单位配备的人员、材料、机械设备是否合理;审查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混凝土和砂浆配合比是否符合要求。签发监理指令性文件审查进场原材料、构配件和主要工程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工艺性试验报告;按规定进行验收和抽样复检。签认建筑材料进场报审表,签认工程设备进场报审表对施工工程中进行旁站监理和跟踪监理;按规定对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抽查检验;核查施工试验记录和施工记录。签认监理指令性文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加强重要接点和重要部位的预控和旁站监理。签认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参加水、电、弱电等调试、试验;参加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转。签发监理指令性文件验收和鉴定装修和水电安装的“样板间”签发监理指令性文件验收和鉴定装修和水电安装的“样板间”签认分部分项工程报验单提交质量评估报告监理机构签认必要文件后,施工单位可进行下一道路工序施工监理机构组织竣工初验监理机构参加“三方”竣工验收监理机构签发“竣工移交证书”督促施工单位报请质量监督站核定竣工工程质量协助业主按规定进行验收4. 分部、分项工程签认程序不可以进行下道工序不合格施工单位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签认施工单位按分项(分部)工程填报工程报验单是否合格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自捡合格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合格,按规程规定操作项目监理机构检查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是否全部完成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程、规范要求和设计要求检查质量保证资料、各类原始记录是否完整并符合要求签认工程报验单项目监理机构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施工单位合格5. 隐蔽工程验收控制程序隐蔽工程施工 (承包方)隐蔽工程自检合格 (承包方)审核承包方自检结果(监理工程师)隐蔽工程验收 (监理工程师)同意工程隐蔽和进行下一道工序整改 (承包方)不合格不合格6. 回填用土控制程序不符合符合不合格重碾选土场,取样作塑限试样监理审核监、承双方共同检测铺厚监理旁站原实质检测承包人送报验单监理审批进入下道工序第三节 工程质量事前控制1. 审查设计是否满足业主提出的使用功能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对工程图纸范围内的技术问题进行审查,审查设计的技术合理性。施工可行性和经济性,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约投资。2. 协助业主与承包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3. 协助业主审查承建单位的开工报告,并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对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商的资质进行审查。4. 参加或受业主委托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5.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6. 核查施工单位的材料进场与采购情况是否相同。7. 审查总承包与分包队伍的资质及管理质保体系是否合格和健全。8.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机具设备是否满足施工需要。9. 审查施工单位的材料下料情况及施工交底情况。10. 审查施工单位的特种上岗人员是否持有相应的上岗证。11. 审查施工单位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等。12. 审查施工单位选取的分包单位的资质。13. 协助业主选择特种项目分包单位,协助签订承包合同。14. 对分项(部)工程的开工条件预先进行检查,达到要求才准子开工。15. 对施工单位的阶段性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第四节 工程质量事中控制1. 强化现场旁站监理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组的现场监理人员将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材料、机械、配比等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全过程的旁站以及全环节的检查,以达到对施工质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对现场旁站所发现的问题将及时指出,并指令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如承包人拒不改正,将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直到停工令,责其改正。2. 加强测量监督工作保证向承包人提供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准确无误,在原始基准点之间应相互复核,并对承包人的定线复测和认定。各分项工程开工之前,施工中以及交工验收时应先由承包人进行施工放线,测量监理工程师将组织全面复测,并汇总测量成果资料。3. 及时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并督促施工方先行自检、专检,并提交自检资料,对验收过程中所提出的问题,责令其整改,对达到验收合格条件和隐蔽整改合格的,予以签证验收。4. 对所有的分项工程,先要求施工方提交施工方案,经组织有关单位审核批准后,予以实施,实施过程中督促施工方按施工方案施工。5. 严格进行各分项工程的工序交接检查,建立质量控制点,对影响分项工程质量的工序质量层层检查,督促施工方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6. 采用现场周例会制度的方法,及时组织有关方了解现场施工情况,参与现场事务,并写出会议纪要跟踪各方意见。6.1 定期和不定期地根据情况需要召开质量问题、技术问题、工期问题等专题讨论会,掌握和通报工程质量有关问题,总结经验,改进施工质量。7. 及时处理质量缺陷,把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各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完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时,将按如下方式处理:7.1 当质量缺陷发生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发出警告信息,要求承包人立刻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刻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7.2 当质量缺陷正在出现时,立刻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发出复工指令。7.3 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拒绝检查验收或工程计量,在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作出了判定并确定补救方案后,将要求承包人进行返工处理。第五节 工程质量事后控制1.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分项工程质量检查与评定资料,各种质量自检评定表格及有关归档技术文件。2. 及时组织有关各方对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中间检查和中间验收,并督促施工方提交分项工程验收报告。3. 组织有关单位对专业性强的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预验和验收,组织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签署验收意见。4. 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验收。5. 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验收资料,并督促其完善应有的资料。6. 整理有关合同文件和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撰写工程监理报告。7. 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指令承包人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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