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管理系统可行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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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图书管理系统可行性报告(07201303 程龙)1引言1.1编写目的预期读者图书管理人员,即该项目的客户和使用者。编写本报告的目的在于在该项目投资决策前,通过对项目有关工程技术、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条件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对各种可能的技术方案进行比较论证,并对项目建成后的各方面效益进行预测和分析,以考察可能性和可行性,继而确定项目投资建设是否可行的科学分析方法。1.2背景A. 所建议开发的软件系统的名称;华东师范大学学特学院学前教育系图书管理系统B. 本项目的任务提出者:国际学院计算机专业07级学生程龙;开发者:国际学院计算机专业07级学生程龙用户:图书管理人员;C.该软件系统同其他系统或其他机构的基本的相互来往关系:该系统为单机版,与其他系统无关系。2可行性研究的前提2.1要求功能:这是一个图书管理系统,主要负责图书的采购信息存档、对图书信息的查询及编辑、对借阅书本情况的管理;处理流程和数据流程用图表的方式表示出最基本的数据流程和处理流程登陆系统时,需验证身份和密码,只有图书管理员的身份才能进入系统进行信息的操作。2.2目标A. 之前的系统,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图书管理系统可以改善这种情况,只需一台电脑和一个管理员就能轻松完成。B. 提高对新书入库、借阅图书以及学生信心管理的速度。C. 减少人力的投入的同时提高了信息处理的精度和准确度,在输入无误的基础上可保证数据的正确性。D. 改进了管理服务的质量,可由系统对入库图书进行自动分类、归类,借阅情况登记入档。2.3条件、假定和限制a 笔记本电脑的性能不够稳定,对SQL等数据库软件和VB、.Net等开发工具运行有不利影响。b 可利用的信息和资源比较单一c 技术方面,对Visual Basic以及.Net掌握运用还有待提高,不足之处靠借阅有关书籍进行补充d 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则靠网上查阅资料获得。e 进行系统方案选择比较的时间较短3对现有系统的分析现有的图书管理系统以人工为主,下面对如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以进一步阐明开发新系统的必要性。3.1处理流程和数据流程1 进书拿到书目选书,抄下所选书名制成表单。 办公室向领导打报告,领导批了以后将定单寄至图书公司,拿到书后寄钱2 书籍入架按分类号和作者号对书籍进行分类, 写流通卡,敲章,入架3 图书借阅可在资料室阅读,也可凭证件外借,还书后取回证件3.2工 作负荷人工成分多,工作量大。3.3人员图书管理员。3.5设备 一台电脑,书籍及书架,桌椅3.5局限性人工管理,耗时长,效率低,工作量大,容易出错。4所建议的系统4.1对所建议系统的说明:该软件是一个针对图书管理及借阅的图书管理系统。(1) 功能概括: a) 存储、查阅、修改书库信息; b) 统筹管理借书过程;(2)系统环境以及工具: 运行环境:Windows 编程语言:VB 数据库: SQL系统处理过程以及系统中着重提出的问题: 1、系统处理流程:管理员的一般事务:管理员登陆;查询管理书库信息;借书;管理员输入学生学号及书本ID;反馈相应信息存入数据库;4.2、系统中要着重提出的问题:(1)强调借书权限问题; 如: 某类书只能供某特定人群借阅;每类书借阅时间限制等;(2)采购书本的唯一性; 可以根据书本的书名及出版社唯一标识书本(假设同一家出版社不会出现书本重名现象),除非特殊情况,否则购书前查阅书库信息,保证预购书本;4.3工作负荷:该系统工作量小,一般情况下不会由于信息量大而造成麻烦。因为这只是提供给管理员操作的简单软件,管理员同一时间只能做有限的事情。4.4改进之处: 原系统费时、浪费劳动力;办事效率不高;该系统,可以使借书过程系统化,方便统计书库信息;同时系统所提供的查询功能明显的节约了时间;也为采购人员解决了重复购书的困扰。4.5影响:a) 软件所需硬件设备仅仅是一台电脑,所以可行性比较高;b) 软件方面:SQL以及VB;c) 用户单位机构方面:使用该系统,客户原有体系几乎不需要太大的变化,这是个即装即用的软件,对人员数量和技术的要求不高。只要图书室管理员会简单的计算机操作即可。d) 经费方面:配一台电脑需要一定的经费4.6局限性:a) 管理员仍然需要手工向电脑输入书本ID,这在某种程度上说还是浪费时间的。b) 对于学生违规情况的记载没有累积纪录,只有当前情况的纪录。4.7技术条件方面的可行性技术方面,我们选择的是VB和SQL,都是组员熟悉的语言,即使遇到部分困难,也可以从丰富的参考书中找到解决方案。所以技术方面是绝对可行的。5投资及效益分析5.1图书馆管理系统预期资金投入:硬件设备比较的昂贵因此耗费大量的资金,应用软件的配置及开发费用也高。可能还需要添加新的系统功能,因此还需要开发费用。5.2基本建设投资包括采购、开发和安装下列各项所需的费用,如:a. 计算机硬件设备b. 应用的软件c. 数据库管理软件 5.3 其他一次性支出包括下列各项所需的费用,如:a 研究包括在开发费用中b 数据库的建立c 检查费用和技术管理性费用5.4 非一次性支出列出在该系统生命期内按月或按季或按年支出的用于运行和维护的费用,包括:a 设备的租金和维护费用b 软件的租金和维护费用c 其他经常性的支出等5.5收益系统完成后会试运行一段时间,试运行结束后可向购买方收取一定费用,主要是系统的维护费用。软件销售为一次性收益,而功能的升级和维护为非一次性收益。6社会因素方面的可行性本章用来说明对社会因素方面的可行性分析的结果,包括:6.1法律方面的可行性合同责任1)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条件。根据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当事人的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构成缔约过失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按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规定,一方当事人如果恶意进行合同的谈判,或者在谈判过程中恶意终止合同谈判的,应当赔偿因此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将协商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如实告知对方当事人,以便对方当事人了解有关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决定是否签订合同。如我国保险法第16条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投保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3、有其它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合同法当事人应当本着平等、自愿(自由)、诚实信用等原则进行善意协商,若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即便订立也是无效的。2)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1、违反诚实信用义务的损害赔偿。依照合同法第42条的立法精神,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对方当事人不履行诚实信用原则而遭受损失,有过失一方当事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至于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应当以对方当事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为限。这种损失主要是指信赖利益的损失,即因信赖合同有效和对方将履行合同而支付的费用和代价,主要包括:缔约费用、履约费用、丧失与第三人另订合同的机会所产生的期待利益损失等。2、违反先契约义务的损害赔偿。为完善我国合同责任制度,特别是完善缔约责任制度,合同法第43条对当事人的订立合同过程中,保守商业秘密义务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各国立法都十分重视,我国立法也非常重视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合同法规定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作为法定义务(可称先契约义务)。如果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至于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则应当根据给对方当事人所造成的损失计算,若损失难以计算的,可参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进行计算。3)、预期违约责任 (一)预期违约的法律特征。我们从预期违约制度的定义及法律规定可知,预期违约不同于实际违约,预期违约有以下法律特征:第一,预期违约表现为将来不履行合同义务。实际违约是现实的违反合同义务,而预期违约是可能的违约,但并不意味着不属于违约。因为履行期限是合同义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时限,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合同已经生效并产生拘束力,合同义务人已经负有将来履行合同的义务,若合同义务人单方毁约,即使毁弃合同行为发生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也表明合同义务人根本漠视其应负合同义务而构成违约。第二,预期违约侵害的是期待债权而非现实债权。尽管合同当事人约定履行期限届满前,合同权利人不得请求义务人履行债务,但这种期待权是客观现实存在的。如果合同义务人毁弃合同,则使其期待合同利益无法实现,因此,合同义务人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三,补救方式上不同于实际违约。(二)预期违约的种类。根据预期违约表现方式不同,预期违约可分为两种:一种为明示预期违约,即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将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明示预期违约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第一,明示预期违约必须明确肯定地向对方提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表示;第二,必须明确表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不履行合同义务。倘若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提出的,则构成实际违约;第三,必须表明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因违约人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对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构成重大威胁,从而导致合同目的落空。如果不妨碍合同权利人所追求的根本目的,则不构成预期违约;第四,明示预期违约必须无正当理由,否则不能认定为明示预期违约。一种是默示预期违约,即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三)预期违约责任的适用。关于预期违约的法律后果,在英美法系国家,预期违约相对人可以采取多种措施予以救济。我国合同法仅赋予预期违约相对方违约责任请求权,这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自我保护的重要法律制度,将大大加强对非违约方的保护力度。根据合同法对预期违约制度创新构架,充分发挥预期违约制度对于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减少损害、保护守约方利益的重要作用,司法实践应整体完善适用其对债权人之救济:1、解除合同。合同法第94条第(二)项关于合同解除事由中,规定明示和默示预期违约可以作为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由于行使解除权的选择在债权人一方,使债权人从原合同拘束中解脱寻求新合作伙伴,对债权人是有利的。2、赔偿损失。合同解除后,债权人因对方毁约造成损害的,则债权人应当有权要求赔偿。正如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3、行使不安抗辩权。合同法第68条赋予债权人以不安抗辩权,可以更好地保护权利人的权益。4、承担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应当包括:守约方坚持合同效力,要求毁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侵犯专利权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应当贯彻公正原则,使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专利侵权的损失赔偿额可按照以下方法计算:(一)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是:因侵权人的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使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的销售量下降,其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即为专利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二)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是:侵权人从每件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即为侵权人所得的全部利润。(三)以不低于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对于上述三种计算方法,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的不同情况选择适用。当事人双方商定用其它计算方法计算损失赔偿额的,只要是公平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予准许。6.2使用方面的可行性该系统耗时少,效率高。硬件条件容易达到且电脑的系统软件都是WINDOWS2000 以上的,基本都可以运行;同时该软件还有操作简单,运行方便的优点。7结论经过了我整个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研究,最终得出了一个研究的结论。结论是:可以立即执行我的软件设计,来达到预期目标。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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