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答题答案

上传人:最*** 文档编号:11238304 上传时间:2020-04-21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4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助学贷款答题答案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助学贷款答题答案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助学贷款答题答案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学生贷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答:如果贷款的学生违约不能如期归还所借贷款,其担保人要承担全部还款责任,并缴纳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申请学生贷款的程序和办法是什么? 答:(1)学生本人提出贷款申请报告,经院(系)审核同意后,填写“学生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2)由学生将申请表寄给家长签署确认贷款意见并承担还款担保人。(3)家长所在单位或区、乡人民政府签署意见盖章后,寄回学校审核批准。学生申请贷款每学期(年)审批一次,学校核准后按月发放。学校的学生贷款审定机构如何组成?其职责是什么? 答:原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学生贷款审定机构应由学生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教师和学生等方面代表组成。它负责接受、审查、核准学生的贷款申请,办理贷款协议手续,监督审查学生贷款基金的使用情况。目前各高校的实际运作中,学生贷款的具体审定工作通常由学校学生处牵头负责。哪些高等院校或专业不实行学生贷款制度? 答:实行专业奖学金办法的高等院校或专业,不实行学生贷款制度。学生贷款制度何时开始实行? 答:1986年,学生贷款制度在部分高等院校进行试点。1987年7月原国家教委和财政部发出通知,规定在1987年入学的本科普通高等院校的新生中全面实行学生贷款制度。专科院校是否自1987年起实行学生贷款制度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中央主管部门决定。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出台后,原学生贷款制度是否继续执行? 答: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在宣传、组织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同时,仍要继续执行原国家教委和财政部共同发布的有关学生贷款制度的规定。现行政策都采取了哪些防范国家助学贷款风险的措施? 答:(1)利用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收集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的有关信息,接受经办银行对贷款学生个人情况的查询;(2)逐步建立高等学校学生个人信用征询系统;(3)公安部门将首先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换发第二代公民身份证,实现身份证号码终身惟一化,并协助银行查找违约借款学生工作和居住地址;(4)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个人信用档案,并纳入电子化系统管理,实现学校、银行间联网;(5)在媒体上公布违约人姓名等信息; (6)各用人单位和银行、海关、出入境管理等单位在录用、发展新金融业务、出入境验放等业务时,应查验银行、教育系统发布的国家助学贷款信息。什么情况下,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银行可停止发放贷款? 答:借款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贷款银行可停止发放贷款并清偿贷款本息: (1)借款学生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2)借款学生有违法乱纪行为,受校方行政处分或有关部门刑事处罚的;(3)借款学生未按合同偿还学生贷款本息的;(4)借款学生中途退学、被校方开除或取消学籍的;(5)学习成绩差,无法完成学业的;(6)出国留学或定居的;(7)被宣告失踪、死亡、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劳动能力的。 借款学生毕业后到外地如何还款? 答:借款学生毕业后到异地工作的,可采取通过经办银行异地分支机构汇款到贷款银行的方式归还贷款;贷款银行也可与借款学生工作所在地的分支机构协商,办理贷款转移手续。借款学生毕业后,贷款银行、借款学生及其所在学校应办理哪些手续? 答:借款学生毕业后,学校将借款学生去向、变动情况、联系地址等书面通报经办银行。借款学生也应按照借款合同中的承诺,及时向经办银行通报变动后的单位、联系地址、还款方式等变化情况。借款学生蓄意逃避银行债务,不按借款合同中的要求及时向经办银行通报变动后的单位、联系地址、还款方式及贷款担保等情况,使银行贷款形成风险的,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债权保护措施,必要时向社会公布,依法追偿贷款。贷款银行如何收回借款学生偿还的贷款? 答: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借款学生毕业前必须与经办银行重新确认或变更借款合同,并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重新办理相应的手续。如借款学生不办理确认手续,学校暂缓为其办理毕业手续。借款学生应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前,将贷款本金和利息存入原开设的活期储蓄账户内,贷款银行在约定的还款日自动从账户中扣收。如借款学生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向借款学生发出催款通知书,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并计收罚息。国家助学贷款是否可以办理展期? 答:借款学生确实因经济困难而无法在贷款合同期内全部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时,可向经办银行申请展期(展期是指:贷款到期后,本金不能归还,又申请续贷),经办银行同意后可按规定展期。国家助学贷款是如何领取发放的? 答: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管理方式。所贷学费、住宿费贷款分年发放、基本生活费贷款每年发放10个月,可采取按年一次发放或按月发放的办法。学费贷款由经办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学校指定的账户,基本生活费贷款由经办银行直接划入借款学生在贷款银行的银行卡或在储蓄所开立的活期账户。借款学生所在学校如何协助贷款银行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答:借款学生所在学校要加强对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资格审查,确保国家助学贷款真正用于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向经办银行提供借款学生的毕业去向和其他有关信息,并将学生的借款情况纳入其个人档案,在就业报到的有关证件中载明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信息。要对学生加强信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信用意识。借款学生在校期间被宣告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劳动能力,借款学生所在学校应及时通知银行停止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对被学校开除、经学校同意休学或自行离校的借款学生,借款学生所在学校应立即通知银行停止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并协助银行督促学生或学生的父母(监护人)偿还贷款本息。学生在借款期间,需要调整贷款数额或中止贷款,应该如何解决? 答:借款学生的贷款金额一经确定后,在贷款期限内一般保持不变。中途要求中止贷款,可通过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中止贷款发放。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追加贷款金额的,可另行办理追加贷款手续。借款学生违约时,贷款银行采取哪些处罚措施? 答:建立个人信用登记制度是有效防止借款人违约的重要措施。贷款银行对违约的借款人有权按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借款学生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贷款银行定期在公开报刊及有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违约行为;依法追究违约借款人法律责任。对不主动与见证人和贷款银行联系,不提供工作单位和通信方式,不守信用的学生,也要记录在案,将来纳入全国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答:信用助学贷款应依法签订贷款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父母姓名及其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要求借款学生做出毕业后每年至少与经办银行联系一次,提供最新通信方式的承诺。在校大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具备什么条件? 答:在校大学生申请信用助学贷款须具备以下条件:提供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由介绍人和见证人提供的证明;在校期间学习认真、品德优良。国家助学贷款中的见证人是指什么? 答:见证人是指与借款学生关系密切的自然人(如借款学生的家长、班主任、专职辅导员、系主任或同班同学等),不必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其职责是:协助介绍人和贷款银行全面了解借款学生的有关情况;在贷款学生毕业后与其保持联系,向贷款银行提供借款学生的最新有效通讯方式。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介绍人是指什么? 答:介绍人指学校负责助学贷款的部门(如学生处等),其职责是:为借款学生联系、介绍贷款银行;向贷款银行集中推荐借款学生的贷款申请;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负责了解借款学生的有关情况;负责建立、更新和管理借款学生的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有关信用档案;银行与学校协议中约定的其他有关事宜。对在校大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有何要求? 答:对在校大学生发放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提供贷款介绍人,借款学生必须提供两名贷款见证人。什么人可申请信用助学贷款? 答:对年满18周岁以上的在校大学生一般发放无担保的信用助学贷款;对其直系亲属既可以发放信用助学贷款,也可以发放担保助学贷款;对法定监护人一般发放担保助学贷款。信用助学贷款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的贷款方式相比,有何优点? 答:学生办理保证担保贷款需要提供保证人担保,办理抵押和质押担保贷款需要以房产或有价证券作为抵押物进行担保;学生办理信用助学贷款则不需要担保,只需要提供贷款介绍人和见证人,以个人信用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且介绍人和见证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国家助学贷款为什么称作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 答:国家助学贷款是大学生凭自己的信用申请的贷款,毕业就业后逐步归还贷款的制度。这种制度的基础是学生的个人信用,是在校大学生通过所在学校提供贷款介绍人和借款学生自行提供见证人,以信用方式向银行申请发放的助学贷款。学生到哪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答:银行不直接受理在校学生的贷款申请。贷款银行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借款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天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学校的指定部门(一般为学生处)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学生个人可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是多少? 答:由于各学校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和各地区基本生活费标准不同,学生贷款的最高数额也不完全相同。按现行政策规定,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数额。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成绩较好,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5)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 (6)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的对象、范围和规模如何? 答: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为使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贷款工作顺利进行,1999年先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武汉、沈阳、西安、南京等八个城市进行了试点;从2000年9月1日起,国家助学贷款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所有普通高等学校均能申办国家助学贷款。2002年2月7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切实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四定”、“三考核”措施,以确保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及时获得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由哪些银行负责承办?其贷款的性质是什么? 答: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负责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核、发放和回收等项工作。其贷款性质属于商业性贷款,纳入正常的银行贷款业务管理。 国家助学贷款的意义和作用是什么? 答:(1)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特别是使经济较困难优秀青年得以深造的重大决策。 (2)是国家为了利用金融手段支持高等教育体制的深化改革,促进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3)进一步完善了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缓解了高校资助经费不足的矛盾。 (4)帮助学生树立了自立自强观念,鞭策学生勤奋学习、努力上进,有力地推动了高等学校学生素质教育的改革。 (5)为公民获得公平、公正的教育机会提供了社会保障机制。 欢迎您下载我们的文档,后面内容直接删除就行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致力于合同简历、论文写作、PPT设计、计划书、策划案、学习课件、各类模板等方方面面,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ppt课件设计制作,word文档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等,公司秉着以优质的服务对待每一位客户,做到让客户满意!感谢您下载我们文档9.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模板表格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