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自行买卖与经纪人买卖区别介绍

上传人:最*** 文档编号:11237721 上传时间:2020-04-21 格式:DOC 页数:32 大小:3.25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二手房自行买卖与经纪人买卖区别介绍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二手房自行买卖与经纪人买卖区别介绍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二手房自行买卖与经纪人买卖区别介绍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二手房买卖自行成交与经纪人成交区别介绍一二手房成交指南21.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页点击画圈部分进入22.登陆存量房住宅交易指南3二二手房自行成交指南4第一步:房源核验公示4第二步:合同签订4第三步:资金监管5第四步:转移登记,资金划转5三二手房通过经纪人成交指南6第一步:房源核验公示6第二步:合同签订6第三步:资金监管7第四步:转移登记,资金划转7四两种方式区别分析8五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进入方式91.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页点击画圈部分进入92.登陆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10六附件11附件一:存量房房源核验申请表11附件二:存量房核验委托书(委托个人)12附件三: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13附件四: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15附件五: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划转协议21附件六: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23附件七:存量房核验委托书(委托经纪机构)24附件八: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25一二手房成交指南1.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页点击画圈部分进入2.登陆存量房住宅交易指南二二手房自行成交指南第一步:房源核验公示存量房上市交易前,卖方自行或委托非房地产经纪机构前往海淀区房屋管理局办事大厅办理房源核验:1. 填写存量房房源核验申请表(附件一),选择是否公示房源核验信息;2. 领取房源核验编号和密码。友情提示:1. 卖方需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和卖方身份证明文件;2. 如委托非房地产经纪机构需签订存量房核验委托书(委托个人)(附件二);3. 房源核验通过后,可凭房源核验编号和密码查询房屋权利状况;4. 注销房源核验须前往海淀区房屋管理局办事大厅办理;5. 在房源信息发布期间,如存量房出现完成网签、限制权利状况、权利状况发生变更等情形的,信息发布自动终止。第二步:合同签订买卖双方前往海淀区房屋管理局办事大厅存量房网签窗口办理以下事宜: 1. 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双方填写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附件三),协助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附件四); 2. 买卖双方选择是否接受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监管(监管银行:工商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如选择自有交易资金监管须签订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划转协议(附件五),并确认已在监管银行开立资金账户。如不选择自有交易资金监管,需要签订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附件六),直接办理转移登记。友情提示:1. 买卖合同和资金监管协议均是在网上签订,为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建议买卖双方及时打印、签字。2. 资金监管协议中涉及的账户信息,请认真填写并确认账户有效。3. 资金监管协议一旦成功签订,将自动生成监管子账户。第三步:资金监管1. 买方可通过银行转账、银行柜面和网银等方式将自有交易资金存入资金监管子账户。2. 房屋转移登记前,自有交易资金应足额存入。友情提示:1. 自有交易资金是指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买受方支付给出卖方除贷款外的全部购房资金。2. 如存量房交易成功,监管子账户内的自有交易资金自动划转至卖方在监管协议中提供的收款账户;如存量房交易失败,监管子账户内的自有资金自动划转至买方在监管协议中提供的退款账户。第四步:转移登记,资金划转1. 买卖双方需自行前往海淀区房屋管理局办事大厅办理房屋转移登记。2. 房屋产权过户完成,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自有交易资金自动划转至卖方收款账户。三二手房通过经纪人成交指南第一步:房源核验公示存量房上市交易前:1. 卖方与经纪机构签订存量房核验委托书(委托经纪机构)(附件七);2. 卖方向经纪机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卖方身份证明文件;3. 经纪机构登陆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网上申请房源核验,并上传相关材料。友情提示:1. 房源核验通过后,可凭房源核验编号和密码查询房屋权利状况。2. 卖方只能委托一家经纪机构办理房源核验。3. 注销房源核验须前往海淀区房屋管理局办事大厅办理。4. 在房源信息发布期间,如存量房出现完成网签、限制权利状况、权利状况发生变更等情形的,信息发布自动终止。第二步:合同签订经纪机构为买卖双方提供以下服务:1登陆存量房交易平台,协助买卖双方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附件八);2指导买卖双方选择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监管银行(监管银行:工商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并确认已在监管银行开立账户;3登陆存量房交易平台,协助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划转协议(附件五),开立资金监管子账户。友情提示:1. 买卖合同和资金监管协议均是在网上签订,为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建议买卖双方及时打印、签字。2. 资金监管协议中涉及的账户信息,请认真填写并确认账户有效。3. 资金监管协议一旦成功签订,将自动生成监管子账户。第三步:资金监管1. 买方可通过银行转账、银行柜面和网银等方式将自有交易资金存入资金监管子账户。2. 房屋转移登记前,自有交易资金应足额存入。友情提示:1. 自有交易资金是指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买受方支付给出卖方除贷款外的全部购房资金。2. 如存量房交易成功,监管子账户内的自有交易资金自动划转至卖方在监管协议中提供的收款账户;如存量房交易失败,监管子账户内的自有资金自动划转至买方在监管协议中提供的退款账户。第四步:转移登记,资金划转1. 买卖双方需自行前往海淀区房屋管理局办事大厅办理房屋转移登记。2. 房屋产权过户完成,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自有交易资金自动划转至卖方收款账户。四两种方式区别分析两种不同成交方式对于卖房者而言,都是基于四个步骤来操作,实质上多了一些附件的表格需要填写,因附件二与附件七,附件八与附件四区别很小,所以具体填写区别多了如下划线部分附件。实际上对于资金的监管主要由银行来负责设立监管账户,无论是否通过经纪人交易,银行作为第三方实行账户监管来对双方交易进行监督约束,保证双方的利益都公平的实现。买方并没有步骤上实质区别。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需要按照北京市住建委提供的指南以及保障方法,在网上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海淀区房屋管理局、银行间进行交易,经纪人的参与并不能代替其中任何一方或任何一个环节,也不能起到监督保障资金的作用,更不能代替银行作为第三方监管资金的成熟可靠环节。经纪人的出现无非是引导交易双方梳理买卖流程与先后步骤。步骤自行成交填写附件经纪人成交填写附件房源核验公示附件一:存量房房源核验申请表附件二:存量房核验委托书(委托个人)附件七:存量房核验委托书(委托经纪机构)合同签订附件三: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附件四: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附件五: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划转协议附件六: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附件八: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附件五: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划转协议资金监管银行银行转移登记,资金划转房管所,银行房管所,银行五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进入方式1.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页点击画圈部分进入2.登陆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六附件附件一:存量房房源核验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号所有权人 名称所有权人证件名称所有权人证件号码受托人受托人证件号码房屋坐落楼房平房楼房 平房 筒子楼房屋性质商品房 已购公有住房 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屋 其他房屋街道小区名称建成年代朝向装修标准核验结果通知电话拟售价格发布电话是否发布发布 不发布本人确认本申请表格所填内容及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申请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附件二:存量房核验委托书(委托个人)委 托 方房屋所有权证号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所有权人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房屋坐落拟售价格受 托 方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委 托 服 务 内 容委托方授权受托方(个人)办理存量房房源核验。对于受托方在上述权限范围内所进行的活动,委托方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房屋所有权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附件三: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特别提示:1、存量房买卖双方应先阅读了存量房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示范文本,并就合同条款达成了一致意见后,填写下表信息。服务窗口根据下表信息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依法生效。2、卖方应如实向买方告知本房屋的权属状况,并确保无妨碍房屋登记的相关事项。买卖双方应尽快按相关规定至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办理转移登记,以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3、表格相关内容,应按房屋交易的有关约定、房屋所有权证和买卖双方身份证件填写。使用伪造房屋所有权证或身份证明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出卖人信息姓名(名称) 证件类别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买受人信息姓名(名称)证件类别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房屋及交易信息房屋所有权证号户 型所在楼栋地上层数所在楼栋地下层数房 屋 性 质 商品房 已购公有住房(若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表号: ) 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危改回迁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回迁房等房屋) 其他房屋土地使用状况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 出让 划拨 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抵 押 情 况 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该房屋抵押 他项权利证书号: 抵押权人已同意转让该房屋,买卖双方已明确解除抵押的条件,并在_年_月_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租 赁 情 况 该房屋未出租 该房屋已出租,买受人为承租人或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成 交 价 款成交价款(大写): 元 (一)定金金额: 元,支付日期: 年 月 日 (二)剩余房价款金额: 元 (三)是否贷款: 否 是 (贷款金额: 元 贷款机构: )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未获得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双方同意按照第_种方式解决:(1)买受人自行筹齐剩余房价款,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出卖人;(2)买受人继续申请其他银行贷款,至贷款批准,其间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3)买卖合同终止,买受人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应如数返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申办贷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签约密码 (请填写620位任意字符作为签约密码,用于查询权属转移登记办理进程、办理注销网上信息手续。)注销约定注销网上信息的时间和方式:网上信息填写完成后,在申请转移登记之前,需要注销网上信息的, 日内买卖双方共同申请,超过上述时间的,可由 (可填写买方、卖方、买卖双方)申请。买卖双方签字出卖人或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日 期: 买受人或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日 期 :附件四: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出卖人: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 国籍: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 出生日期:_年_月_日,性别:_ 通讯地址:_ 邮政编码:_ 联系电话:_【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国籍:_ 【身份证】【护照】【 】:_ 通讯地址:_ 邮政编码:_ 联系电话:_ 出卖人共有权人: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 国籍: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 出生日期:_年_月_日,性别:_ 通讯地址:_ 邮政编码:_ 联系电话:_【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国籍:_【身份证】【护照】【】:_ 通讯地址:_邮政编码:_ 联系电话:_ 买受人: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 国籍: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 出生日期:_年_月_日,性别:_ 通讯地址:_ 邮政编码:_ 联系电话:_【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国籍:_ 【身份证】【护照】【】:_ 通讯地址:_ 邮政编码:_ 联系电话:_ 买受人共有权人: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 国籍: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 出生日期:_年_月_日,性别:_ 通讯地址:_ 邮政编码:_ 联系电话:_【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国籍:_ 【身份证】【护照】【】:_ 通讯地址:_ 邮政编码:_ 联系电话: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一)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为【楼房】【平房】,坐落为:_【区(县)】 _【小区(街道)】_【幢】【座】【号(楼)】_单元 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_层,其中地上_层,地下_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 _层,建筑面积共_平方米。(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办公】【商业】【工业】【】:_。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共有权证证号为:_,填发单位为:_。房屋共有权人对出售该房屋的意见见附件二。(二)土地使用状况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 】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填发单位为:_。(三)该房屋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_种情形:1、商品房;2、已购公有住房(若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表号:_);3、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4、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危改回迁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回迁房等房屋);5、其他房屋。(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_。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抵押登记日期为:_年_月_日,他项权利证证号为:_。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出卖人应于_年_月_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_。1、出卖人未将该房屋出租。2、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买受人为该房屋承租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关于房屋权属情况的说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赁情况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三。第三条 出卖人与买受人自行成交达成交易。(未通过任何房地产经纪机构撮合成交、未支付中介服务费用)第四条 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元(小写),_元整(大写),其中自有交易结算资金为:人民币_元(小写),_元整(大写)。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的有关价格另有约定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一。(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种方式付款,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五。1、自行交割,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见附件六。2、通过海淀区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划转自有资金,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划转协议见附件六。买受人应将房价款人民币_元(小写),_元整(大写)存入海淀区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存量房交易平台将海淀区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内的监管资金划一次性转至买卖双方在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划转协议中的约定卖方收款账户。(三)关于贷款的约定买受人向【_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申办抵押贷款,拟贷款金额为民币_元 (小写),_元整(大写)。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未获得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双方同意按照第_种 方式解决:(1)买受人自行筹齐剩余房价款,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出卖人;(2)买受人继续申请其他银行贷款,至贷款批准,其间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3)本合同终止,买受人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应如数返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申办贷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第五条 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出卖人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出卖人应当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对出卖人出售的该房屋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屋。出卖人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 】:_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同意其缴纳的该房屋 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转移至买受人名下。第六条 房屋的交付出卖人应当在_(约定时间或约定条件)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第_、_、_、_、_、_项手续:1、 出卖人与买受人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2、 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4、_ ;5、_ ;6、_ 。第七条 违约责任(一)逾期交房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_种方式处理。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1)逾期在_日之内,自第六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2、_ 。(二)逾期付款责任买受人未按照附件四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种方式处理。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1)逾期在_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2、_ 。第八条 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按照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第九条 税、费相关规定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六。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款_的违约金。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出卖人】【买受人】缴纳。第十条 权属转移登记(一)当事人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二)买受人未能在_(约定时间或约定条件)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1、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 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自买受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 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的违约金,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_ 日内向买受人支付。2、_ 。(三)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_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因出卖人自身原因未如期 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应当向买受人支付_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日未迁出的,自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出卖人 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的违约金。_ 。第十一 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_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一)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 本合同及附件共_页,一式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_份;买受人_份; 份;双方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提交主合同一份,附件二、附件三有实际约定内容的,需一并提交。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签订时间:_年_月_日 签订时间:_年_月_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附件一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1、供水:【自来水】【矿泉水】【热水】【中水】【】:_2、供电:【220V】【380V】【可负荷_KW】【】:_3、供燃气:【天燃气】【煤气】【】:_4、外供暖气:【汽暖】【水暖】【供暖周期】【】:_5、自备采暖:【电暖】【燃气采暖】【燃煤采暖】【】:_6、空调:【中央空调】【自装柜机_台】【自装挂机_台】【】:_7、电视馈线:【无线】【有线(数字、模拟)】【】:_8、电话:【外线号码_】【内线号码_】【】:_9、互联网接入方式:【拨号】【宽带】【ADSL】【】:_10、其他:(二)房屋家具、电器、用品情况1、 双人床:2、 单人床:3、 床头柜:4、 梳妆台:5、 衣柜:6、 书柜:7、 写字台:8、 沙发:9、 茶几:10、椅子:11、餐桌:12、电视柜:13、电视:14、冰箱:15、洗衣机:16、热水器:17、空调:18、燃气灶:19、排油烟机:20、饮水机:21、电话机:22、吸尘器:23、其他:(三)房屋配套物品1、【房屋钥匙】【单元门钥匙(或磁卡)】【信箱钥匙】【水门钥匙】【电门钥匙】【暖门钥匙】【燃气门钥匙】【】【】;2、【住宅使用说明书及住宅质量保证书】、【家装装修施工合同及装修材料的发票】;3、【水IC卡】【电IC卡】【气IC卡】;4、【有线电视交费凭证】【电话交费凭证】【ADSL(上网)交费凭证】;5、 _。(四)装修装饰情况(五)关于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的有关价格的具体约定(六)该房屋所在楼栋【已完成节能改造】【未进行节能改造】【】附件二 房屋共有权人对出售该房屋的意见附件三 房屋权属情况的说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赁情况的约定附件四 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附件五 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或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附件六 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1、出卖人承担的税费为:【所得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城建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综合地价款】【】。2、买受人承担的税费为:【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附件七 补充协议及其他约定附件五: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划转协议 编号: 甲方(房屋出卖人):乙方(房屋买受人):丙方(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甲、乙双方进行存量房买卖并已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合同编号: )、依据关于建立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的通知有关规定,现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订立本协议。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账户名: (网签合同编号),账号为: 的账户作为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监管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自愿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乙方自有交易资金(以下简称“自有资金”)存入该账户,并委托丙方监管。如交易完成,自有资金及在监管账户存续期间的存款利息归甲方所有;如甲乙双方交易失败,账户内本息归乙方所有。甲方在 银行开立的账户,户名为: 账 号为: ,交易完成时,作为自有资金收款账户。乙方在 银行开立的账户,户名为: 账号为: ,交易失败时,自有资金划付至该账户。 第二条 资金监管期限:自乙方将自有资金存入监管账户之日起,至甲乙双方交易的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自有资金划付至甲方之日止。如交易失败,自乙方将自有资金存入监管账户之日起,至甲乙双方注销存量房网签合同,自有资金划付至乙方之日止。第三条 丙方的监管义务:在监管期间,丙方通过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出具电子指令要求监管银行进行划转监管账户内的自有资金。因丙方原因造成存量房交易当事人资金损失的,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丙方通过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出具电子指令解除对自有资金的监管,并可将乙方存入监管账户内的自有资金划转至乙方账户。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办理了网签合同注销手续,并经丙方确认的。2、甲乙双方在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过程中,经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审核,因不符合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3、因有权机关限制及其他未达成交易的情形。第四条 该存量房交易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的纠纷,由甲、乙双方自行解决,丙方不介入该存量房买卖纠纷。丙方不承担本协议约定的监管资金以外的其他责任。第五条 有权机关对监管资金进行冻结和扣划的,丙方不对该冻结或划扣等行为以及由此给交易造成的任何结果承担任何责任,但有义务协助监管银行证明监管账户及资金的性质。第六条 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丙方印章之日起生效。第七条 本协议书一式 份,签约三方各执一份。第八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三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1、任何一方均可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公章):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附件六: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甲方: 身份证号码: (系卖房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系买房人) 兹有乙方购买甲方位于北京市 区【县】 房产,房屋所有权证证号: ,房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 )。甲乙双方在认真阅读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暂行规定后,经双方协商决定自行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特签署本声明。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资金及权属风险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甲方 本人亲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委托他人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受托人为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 。乙方 本人亲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委托他人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受托人为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 。甲方(签字): 乙 方(签字):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注: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可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信息网(http:/www.breaa.cn)、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http:/www.bjfdc.gov.cn)或北京建设网(http:/www.bjjs.gov.cn)下载。附件七:存量房核验委托书(委托经纪机构)委 托 方房屋所有权证号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所有权人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房屋坐落拟售价格(总价)受 托 方经纪机构名称经纪机构备案号经纪人员姓名资格证书编号经纪机构联系电话经纪人员联系电话委 托 服 务 内 容委托方授权受托方(经纪机构)办理存量房房源核验。提示:1、由经纪机构申请核验的房源自动通过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房屋区位、楼层、面积、价格、经纪机构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 2、同一套房屋只能委托一家经纪机构申请核验。 3、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经纪机构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由双方自行约定。对于受托方在上述权限范围内所进行的活动,委托方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房屋所有权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附件八: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出卖人: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 国籍: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出生日期:_年_月_日,性别:_通讯地址:_邮政编码:_ 联系电话:_【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国籍:_ 【身份证】【护照】【】:_通讯地址:_ 邮政编码:_ 联系电话:_ 出卖人共有权人: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 国籍: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 出生日期:_年_月_日,性别:_ 通讯地址:_邮政编码:_ 联系电话: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国籍:_【身份证】【护照】【】:_ 通讯地址:_ 邮政编码:_ 联系电话:_ 买受人: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国籍: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出生日期:_年_月_日,性别:_通讯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国籍:_【身份证】【护照】【】:_通讯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 买受人共有权人: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国籍: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出生日期:_年_月_日,性别:_通讯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国籍:_【身份证】【护照】【】:_通讯地址:_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一)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为【楼房】【平房】,坐落为:_【区(县)】_【小区(街道)】_【幢】【座】【号(楼)】_单元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_层,其中地上_层,地下_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层,建筑面积共_平方米。(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模板表格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