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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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劳动法典型案例剖析与研究一、关于新劳动法的简介 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劳动法,这部新的劳动合同法,在经历了两年多的反复酝酿之后,终于在四审时通过。新劳动法对企业在各方面提出了很多的要求。主要如下:1、按照新法规定,派遣制用工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岗位上使用。目前,许多企业使用了大量派遣制用工作为企业员工,直接从事企业常规性业务。2、新法规定了单位只有在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情形下,才存在与员工约定违约金的问题,且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超过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3、新法扩大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鼓励企业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同时对企业的内容绩效考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4、新法中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写明员工的薪酬水平,违约时必须赔偿的损失。二、经典案例回放北京甲公司2007年6月30日与北京乙公司合并,由甲公司吸收合并乙公司,合并后乙公司的债权债务由甲公司继承。2008年1月15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北京乙公司。1994年至2003年11月,美国某公司授权北京乙公司在中国内地销售雪伦牌服装。张某原为A百货员工,在某商场为北京乙公司销售雪伦牌服装,由乙公司发放工资,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1995年至2008年期间A百货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2007年9月,北京乙公司以违反公司章程为由辞退了张某,张某以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及加班工资为由向北京市密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2008年5月8日,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1)北京甲公司向张某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27000元;(2)北京甲公司向张某支付2003年10月、11月双休日及“十一”法定假日加班费5879.54元;(3)驳回张某其他诉讼请求。北京甲公司不服此裁决,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北京甲公司称,1995年4月至2003年11月张某到北京乙公司任导购员,每月报酬为500-700元。因A百货一直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张某与A百货之间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北京乙公司未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张某与北京乙公司之间属于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因此公司不应支付张某经济补偿金。张某称,从1995年至2007年其工作地点均未变过,她在密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仲裁时才知道用人单位变更情况。其每月工资3000元是以现金形式领取并签字的,不认可北京甲公司声称的双方属于劳务关系。三、审理结果一审法院认为,张某在北京乙公司工作,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北京乙公司向张某支付工资,张某为其提供劳动的行为,应视为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本案中,虽然A百货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但北京乙公司与张某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已具备劳动关系的特征,故对北京甲公司关于张某与A百货存在劳动关系、与北京乙公司存在劳务关系的主张不予支持。依据劳动法第27条、28条之规定,判决如下:1.北京甲公司支付张某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8033元,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履行;2.北京甲公司无需支付张某加班费;3.驳回北京甲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例剖析与研究 本案中,张某与北京乙公司究竟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呢?若张某与北京乙公司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则由于甲公司与北京乙公司之间合并,合并之后由甲公司对乙公司之前的债权债务概括承受,北京甲公司就应支付张某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若他们之间形成劳务关系,则北京甲公司就无需支付张某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就这一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及一审法院一致认为张某与北京乙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因此,北京乙公司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关系应给予经济补偿金。首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与形成劳务关系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甲公司主张张某未与乙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认定双方之间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甲公司的这项主张是没有根据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关系的形式要件,但并不是必需条件。劳动合同的存在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但是如果劳动合同不存在却并不能得出劳动关系不存在的结论。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不能得出双方之间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的结论,这二者之间是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的。第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区别在于劳动者是否独立的进行劳动。通常来说,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劳动是不独立的,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需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其完成劳动是需要用人单位进行辅助的,例如,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工具、机器设备、劳动场所等,并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具有各自的身份属性二者之间是一种形式上平等而实质上不平等的关系。但是,劳务关系中劳务工的劳动是完全独立的。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地位完全平等,不存在隶属关系,也不受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管制,并且劳务合同的履行往往由劳动者自备工具独立完成。所以应认定张某与北京乙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五、小结由于我国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时间相对较短,劳动合同立法滞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知识欠缺,也缺少签订劳动合同的经验,在劳动合同订立、变更时存在不少问题。从劳动合同争议处理情况看,劳动合同中的违法条款比较多,因而给劳动合同的履行带来了很多困难。因此,劳动合同签订后,主动、及时地申请鉴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减少无效合同或违法合同,加强劳动合同的管理,保证劳动合同的严格履行,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作用。欢迎您下载我们的文档,后面内容直接删除就行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致力于合同简历、论文写作、PPT设计、计划书、策划案、学习课件、各类模板等方方面面,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ppt课件设计制作,word文档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等,公司秉着以优质的服务对待每一位客户,做到让客户满意!感谢您下载我们文档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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