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承诺书佣金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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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承诺书佣金 1.房屋中介签订了佣金确认书,还可以反悔吗买家李某与卖家张某通过某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地产买卖三方居间协议,三方对于房屋的总价款、支付方式以及中介费的标准、承担方式均作了明确的约定,即买卖双方各自支付总房价款的1%中介费佣金,在交易的履行过程中,该中介公司出具了一份佣金确认书,要求李某签字承诺,在交易过户之前支付总房价款的2%中介费佣金,在交易过户完成之后。李某觉得自己不该支付这么多佣金,就找到律师咨询,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实中房屋中介公司在与买房人签订居间合同时,同时会要求买房人签订一份佣金确认书。佣金确认书的内容一般为:“买房人应于签字之日起给付中介公司佣金”。在法律上,居间合同中的“佣金”就是指“居间费用”。签订佣金确认书,表明买房人认可中介公司已完成了居间合同中约定的所有居间义务。因对法律概念不熟悉,且基于对中介公司的一种信任,买房人一般没有认真考虑就签字了。一旦日后卖房人出现违约,中介公司会以此为由,逃脱其应承担的责任。shhuang44ss最近的一些中介公司和房屋买卖当事人之间的诉讼中,双方在签订居间协议的同时,多在当天同时签订一份佣金确认书或其他形式的保证书。而此类“书”证上一般包含有中介公司的名称、“书”的编号以及相应的条款。这类保证性质的“书”均为打印文本,且从内容形式上判断可以被认定为格式文本。它有两个特点:一、该类确认书基本上都与居间协议同一天签署;二、该类协议上基本包含赔偿条款。本案来说关于规范上海市居住房屋买卖、租赁中介经纪服务收费的通知中规定:“经纪机构在提供基本服务内容,办理完产权过户、户口迁移等手续后,方可收取买卖中介经纪服务费。”因此,中介要求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时收取佣金,违反了该规定。上海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收费管理形式规定:“房地产咨询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中介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房地产评估、经纪服务收费实行指导价。中介机构应在规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制定和调整实际的收费标准。对提供特殊优质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的中介机构,经市价格主管部门按“优质优价”原则审核同意,可以超过指导价标准收费。”根据该条规定,中介公司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只能在规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费。由于房屋买卖中介收费实行的是指导价,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条规定:“指导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由此可见,中介公司与买卖双方签订的三方居间协议,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合同自治,即是有限的意思自治,也就是说,中介公司不可以借口,买卖双方自愿支付高于指导价标准的佣金,来规避国家规定,收取超过收费标准的中介费。但买方或卖方自愿承担卖方或买方的中介费,则不牵涉到中介收费标准的问题,国家并不干预。因此,中介公司单方与买方或卖方签署所谓的佣金确认书,收取超出收费标准的中介费佣金,属于价格违法行为,应当退还多收的费用。而中介公司与买卖双方共同签订的佣金确认书,只要收费总额不超出总房价款的2%,属于买卖双方对中介费佣金承担方式的约定,但收费总额超出总房价款的2%,则中介的收费仍然属于价格违法行为,理应退还多收的中介费佣金。即使与房屋中介之间签订了佣金确认书,当事人也应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房屋中介签订了佣金确认书还可以反悔吗关于规范上海市居住房屋买卖、租赁中介经纪服务收费的通知中规定:“经纪机构在提供基本服务内容,办理完产权过户、户口迁移等手续后,方可收取买卖中介经纪服务费。”因此,中介要求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时收取佣金,违反了该规定。上海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收费管理形式规定:“房地产咨询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中介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房地产评估、经纪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中介机构应在规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制定和调整实际的收费标准。对提供特殊优质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的中介机构,经市价格主管部门按 “优质优价”原则审核同意,可以超过指导价标准收费。”根据该条规定,中介公司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只能在规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费。由于房屋买卖中介收费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三条规定:“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由此可见,中介公司与买卖双方签订的三方居间协议,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合同自治,即是有限的意思自治,也就是说,中介公司不可以借口,买卖双方自愿支付高于政府指导价标准的佣金,来规避国家规定,收取超过收费标准的中介费。但买方或卖方自愿承担卖方或买方的中介费,则不牵涉到中介收费标准的问题,国家并不干预。因此,中介公司单方与买方或卖方签署所谓的佣金确认书,收取超出收费标准的中介费佣金,属于价格违法行为,应当退还多收的费用。而中介公司与买卖双方共同签订的佣金确认书,只要收费总额不超出总房价款的2%,属于买卖双方对中介费佣金承担方式的约定,但收费总额超出总房价款的2%,则中介的收费仍然属于价格违法行为,理应退还多收的中介费佣金。即使与房屋中介之间签订了佣金确认书,当事人也应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这样的倜金承诺书具有法律保护吗各地的中介佣金普遍实行政府指导价。即佣金不超过房价的某个比例,各地由于经济发展和放假不同佣金也不同,像上海这样的大城市是不超过2%,(指收取的买卖双方加起来不超过这个比例)不知道你所在的城市是多少,这个你可以查一下当地物价部门的政务网站。如果超出部分,肯定有问题,在比例幅度内,那个是可以双方协商的。不知道你为什么会签承诺书?我知道的一般是签订一个佣金合同,合同会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当然必须双方签字才有效。承诺书表示你承诺会履行某种义务,这个自然是单方面的,你签了字,只要不违法国家法律,不显失公平,就是有效的,你必须履行。那个承诺书里面有没有你违反承诺的责任条款?广东的指导价格是买卖双方不超过3%,不过深圳是特区,不知道标准是多少。目前深圳的房产中介倒闭的很多,你要注意一下。不知道你那个承诺书是什么?关键看你们约定的内容来承担责任,你的房屋买卖成交了,佣金就该给付了,你们约定是分期,还是房屋实际交付的时候支付佣金?如果你那个房屋买卖合同不是正式的,你可以取消买房的行为,只要你实际没有购买房屋,佣金就不存在,你可以另外找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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