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板房及门厅装修合同及招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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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样板房及门厅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共 27 页“*”四期样板房及门厅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城招标书编号:*201302号南*公司二一三年四月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 附 表项号类 别内 容 1标书编号*201302号2招标项目样板房及门厅装修工程3项目名称*项目4工程地点南*9号5招标范围 13#栋住宅楼,一个门厅、1套样板房装修工程;详见施工图设计及清单要求;样板房施工在2楼;6装修面积户型:99平方米;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规范标准8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9工期要求45天结构形式剪力墙结构10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1报价方式综合单价图纸押金 200 元12递交投标保证金领取招标文件前投标保证金 1 万元;电汇或本票;不收现金或支票;13领取招标文件 2013 年 04 月 23 日,上午11时前,到招标合约部领取14招标文件答疑 2013 年 04 月 25 日,上午11时前,发至255*m邮箱或传真 2013年 04 月 26 日下午3:005:00,投标人领取招标答疑资料15递交招标文件 2013 年 04 月 28 日,上午11时前,递交至招标合约部16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90 个日历天内有效17投标文件份数 1 套正本 3 套副本、预算报价电子文件壹份(未来软件,刻成光盘)18现场踏勘联系人:*19招标合约部联系人:*20招 标 人南京*21招标人地址南京*约部22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 04 月 28 日,上午 11 时整2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4合同签订地点南京*号1、 总 则1.工程说明1.1 本招标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所述; 1.2 本招标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本次招标的工程范围,见前附表第5项所述; 2.2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9项所述。3.投标单位条件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单位; 3.2 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3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近三年相应工程的业绩证明(包含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3.4 质量、环境体系认证证书,相关资质证书等;3.5 投标单位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出具第三方证明、开户行资信证明;3.6 不限于以上资料,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现场踏勘 5.1 投标单位必须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的费用及踏勘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2 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进行的现场踏勘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二、招 标 文 件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 投标须知;6.2 投标报价;6.3 合同条款; 6.4 投标函格式; 6.5 设计图纸及效果图;6.6 工程量清单;6.7 补充文件及通知。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投标过程中各投标人将需要解答的问题拨打电话025-83799630 进行电洽; 7.2 各投标人需澄清的内容可直接发至25502494qq.com邮箱或传真。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日期1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8.2 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3、 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组成9.1 投标函;9.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9.3 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9.4 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项目经理及相关证书;9.5 近3年的合同(或正在执行)履行情况和相应工程业绩证明;9.6 投标单位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出具第三方证明、开户行资信证明;9.7 编制准确的施工工期安排和组织架构;9.8 编制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根据本项目特点编制,严禁抄袭、拷贝);9.9 投标报价(包括工程量汇总表、工料分析报价表、报价汇总表等);9.10 不限于以上资料,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10.投标保证金 10.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10.2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在甲方确定中标单位后,30天内无息退还;10.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竣工备案验收合格后,30天内无息退还; 10.4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0.4.1 投标人相互串通、弄虚作假等方式进行投标的; 10.4.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0.4.3 中标人未能在定标后30天内签订合同的; 10.4.4 招标人认为的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 1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1.1 投标人必须编制“一正、三副”的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2 投标文件正、副本需A4纸打印,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法人或授权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11.3 投标文件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处,必须由投标人盖章或签字方有效。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2.1 投标文件应密封袋装,标书的封面应有“正本、副本”字样,密封后在封口处应加盖启封章或公章; 12.2 提请投标人注意:投标文件如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将有被视为废标的可能。1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13.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13.2 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并按招标人新的投标截止日期递交; 13.3 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六、开 标14.开标 14.1 开标由招标人的成本招标管理委员会组织进行; 14.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4.2.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4.2.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未签字盖章的。七、评 标 15.评标15.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组织技术管理委员会或专家组成员评定技术标,成本招标管理委员会评定商务标;15.2 本项目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式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的投标价格、工期安排、工程质量、施工方案、材料选用可靠环保、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等,投标人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评委会将根据以上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定中标单位。15.3 投标人中标与否招标人不予解释。16、投标文件的澄清 16.1 在开标期间,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2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6.3 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17. 废标处理 17.1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和加盖公章; 17.2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7.3 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经评委会判定不可行。八、授 予 合 同18.签订合同 18.1 中标人接到甲方通知到指定的时间、地点与甲方直接签订合同;18.2 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招标清单、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8.3 中标人不遵守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在定标后30天内未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即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18.4 签约后即为招标结束,投标文件一律不退;18.5 合同条款,详见附后第三章。 第二章 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为综合单价,报价中应包含,但不限于: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所有人工费、材料费(含所有辅材)、地面石材无缝铺贴(采用水刀切割工艺)、机械费、总包配合费(样板房总价2%;门厅(含电梯厅)总价3%)、运输费、上下力费(含甲供材)、二次搬运费、措施费、水电费、检测费(主要材料、样板房室内环境检测)、清洁费、成品保护费、竣工图晒图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各项风险。2.本工程可参考的定额及取费标准 2.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2.2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版); 2.3 江苏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2004版); 2.4 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04版); 2.5 政策性文件执行到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3.1本工程投标人自购材料,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报价,自报材料的价格,结算时不得调整; 3.2 不可竞争费的费用计取执行关于我市贯彻2004年江苏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通知(宁建基字2004240号文); 3.3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3.4 投标单位对所投工程的报价在招标单位没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只能提出一个不变的价格,招标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价。3.5 各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的现场因素、工期要求、招标人提出的施工要求,以及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所采取的常规技术措施,各种测试、检验、验收而产生的费用列入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 3.6 投标单位在其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工程总价的总包配合费(样板房总价2%;门厅(含电梯厅)总价3%),该费用由招标人控制使用。3.7投标人如中标即锁定投标价格,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原因提出变更价格或不执行合同,否则将扣罚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投标人投标时,请按招标人提出的要求提供样品(主要材料)。5.投标报价表格参考(见下表)。6.付款方式见合同。表2-1 工程项目总价表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表2-2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表2-3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1234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规费工程定额测定费 劳动保险及建筑行业劳保统筹费建筑安装工程及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费建筑管理费 (其他).税金合 计表2-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本页小计合 计表2-5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合 计表2-6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项目名称金 额(元)1招标人部分(预留金):小 计2投标人部分(总承包服务费):小 计合 计表2-7 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名 称计量单位数 量金 额(元)综合单价合 价1人 工小 计2材 料小 计3机 械小 计合 计表2-8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分析表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综合单价组成(元)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 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合 计表2-9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措施项目名称单位数量综合单价组成(元)人工费材料费机 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小计合计表2-10 甲控设备材料表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单位数量单价(元)表2-11 乙供材料表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单 位数 量单 价(元)第三章 合同条款样板房及门厅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甲 方:南京*公司 乙 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四期1.2 工程地点:南* 1.3 工程内容:13#栋住宅楼,一个门厅(含电梯厅)、样板房装修工程;样板房施工在2楼;2.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装修工程(含图纸交底、答疑);2.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固定总价。(除发包方变更,价格另行商定)。3.合同工期 3.1 暂定开工日期:2013年05月01日(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报告为准);3.2 竣工日期:2013年06月13日;3.3 合同工期: 45个日历天。4.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小写: 元;报价中应包含但不限于:包括所有人工费、材料费(含所有辅材)、地面石材无缝铺贴(采用水刀切割工艺)、机械费、总包配合费(样板房总价2%;门厅(含电梯厅)总价3%)、运输费、上下力费(含甲供材)、二次搬运费、措施费、水电费、检测费(主要材料、样板房室内环境检测)、清洁费、成品保护费、竣工图晒图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各项风险。 5.施工图纸 5.1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 4套 ;5.2 甲、乙双方到现场协商确定施工线路;5.3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必须盖有甲方技术部的印章,否则无效。6.甲方责任 项目经理: 朱如丽 职务: 经理 电话: 13770703991 6.1 施工场地必须具备施工条件; 6.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6.3 负责协调现场施工人员住宿场地,搭建费用由施工方自理; 6.4 负责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工作; 6.5 进场前,必须进行施工图设计交底工作; 6.6 组织工程质量阶段性验收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6.7 负责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审核。7.乙方责任 项目经理: 职务: 电话: 7.1 进场前,必须上报“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7.2 乙方必须提供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的资料交甲方审核,严禁无证上岗;7.3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施工图、设计要求、施工工艺、图集进行施工;7.4 材料设备进场,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做好材料设备的验收准备;7.5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7.6 施工期间,属甲、乙供材料设备的保管及现场的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7.7 乙方施工用水、电应挂表计量,如不挂表计量,产生矛盾,甲方有权按预估用量在每次付款中扣除;7.8 工程严禁转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乙方将该部分工程款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8.材料的提供 8.1 乙方应提前上报甲供材料设备供货计划,以便供货单位做好材料设备按时供应; 8.2 供应的材料设备由供货单位送到可到达的工地地面层,乙方负责卸货,货物未办理完成交接手续,保管责任归乙方; 8.3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货到施工现场时,供货单位应免费提供技术资料(如:产品说明书、安装工艺图、操作手册、环保检测证明、维修指南等)给乙方。材料设备进场初验(外观或封存的样品)合格后,按甲方要求办理相关出、入库手续,各项手续按甲方材料管理部规定执行;8.4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货到施工现场时,应通知甲方,并向甲方免费提供技术资料(如:产品说明书、安装工艺图、操作手册、环保检测证明、维修指南等),材料设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8.5 对超额领取甲供材料设备,在结算时按下列方式处理: 8.5.1 超领甲供材扣款额 = 超领甲供材数量 甲方采购价 1.1系数; 8.5.2 若乙方提供的订货数量超过实际结算数量,则超出部分的所有相关费用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9.工期延误9.1 甲方未按乙方提交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及时供应到施工现场;9.2 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9.3 甲方未能及时提供施工变更修改图的;9.4 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9.5 乙方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9.6 国家、地方政府在特殊情况下的强制规定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停工;9.7 由于上述情况引起的工期延误由甲方驻工地代表签证认可,并经甲方盖章后方可生效。10.质量标准10.1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0.2 G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10.3 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10.4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10.5*装修房质量验收标准(见附件三)10.6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不限于以上标准,如有新标准执行新标准。规范标准与*地产装修房质量验收标准不一致时,按规范标准执行。11. 工程验收11.1 阶段验收(停止点检查)11.1.1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铺设工程阶段验收;11.1.2 瓦、木工程阶段验收 (墙地砖、小型砌体、粉刷、木制品等工程项目);11.1.3 油漆工程阶段验收(墙、顶面乳胶漆,木器漆、墙纸等工程项目);11.1.4 设计变更、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甲方两人以上签字并盖章,才能作为竣工结算依据。11.1.5 工程阶段验收时,双方应注意隐蔽工程质量(包括:防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铺设、吊顶内吊筋、龙骨)等;11.1.6 乙方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在2日内填写工程阶段验收单(见附件二)。11.2 室内环境检测11.2.1 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检测机构必须具有相应资格,检测时甲乙双方均应到场。 11.2.2 检测结果应符合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检测不合格,检测费和治理费由乙方承担。11.2.3 检测室内环境污染物时,乙方采购的家俱、窗帘等含有污染源的物品放在室内同时检测。由甲方自行采购的家俱、窗帘等含有污染源的物品不得与乙方工程同时检测;11.3 竣工验收11.3.1 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合格后,乙方应在2天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工程竣工验收报告;11.3.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2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由甲方签字确认;11.3.3 验收不合格,甲方应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在5日内完成整改,重新提交验收报告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全部整改、检测费用;11.3.4 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2天内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图纸。(1)电源控制线路竣工图纸;(2)弱电控制线路竣工图纸;(3)冷、热水管辅设安装竣工图纸; (4)其它竣工图纸:双方协商 。12.安全施工 12.1 乙方必须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进行文明施工。12.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 12.3 乙方从进场施工到合同执行完成,因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第三方人身安全,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3.工程变更 13.1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除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外,需加盖甲方单位公章才能作为结算依据。13.2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技术核定单等计价,单价应按照投标子目单价执行,若新增子目,投标书中无此单价则套用相应现行定额或根据定额换算,取费费率按照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相应费率执行。当没有合适的定额套用时,双方应按市场合理价格协商确定。13.3 下列情况结算时可以调整13.3.1 施工图纸发生变更和修改、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由发包人提出代用或核定的材料价差、发包人及监理的技术核定单和现场签证(均须加盖发包人公章并由现场负责人签字);13.3.2 发包人招标时未列入招标范围而需承包人来完成的工程项目。13.4 签证单采用“*地产工程签证单(见附件一)”,乙方必须在七天内上报签证资料,否则甲方不予签证与结算,责任由乙方承担。14.工程款支付 如有甲供材料设备,在每次付款中扣除到货数量的价款。14.1 合同签定,进场前15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5% ;14.2 电气、给排水管线铺设工程阶段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的20% ;14.3 瓦、木工程阶段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的20% ;14.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的25% ; 14.5 结算审计(含财务审计)完成后,一个月内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 ; 14.6 余款5%在质保期满1年后,无质量纠纷的一个月内支付2%;在质保期满2年后,无质量纠纷的一个月内支付3% ;质保金由接盘的物业公司负责办理;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正式发票,否则不付款。 15.总包配合费支付15.1 经甲方同意,原则上乙方收到甲方每次工程款15天内,必须将收到工程款的总包配合费支付给总包单位(样板房总价2%;门厅(含电梯厅)总价3%);15.2 剩余配合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款80%时,全部付清。16.竣工结算 16.1 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乙方必须提供 4 套完整的竣工图、竣工资料、结算报告。施工图由建设单位提供(电子版),竣工资料的具体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16.2 若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符合甲方要求的格式(甲方成本管理部提供),甲方书面答复竣工结算资料合格,并要求乙方积极配合甲方的结算工作,在六个月内办完结算;16.3 若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格式,甲方书面答复乙方竣工结算资料不合格,并提出需补充的资料,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10日内补齐资料。如在上述期限内未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经甲方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甲方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单方结算,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16.4 乙方上报的结算额,不得高出甲方审定后的结算额的5;否则,甲方收取超出5部分的6的违约金,并在结算时扣除。17.违约、争议 17.1 工期延误。因乙方原因每推迟一天竣工,按合同价款的 2 处罚。但乙方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对乙方已做工程不予结算付款,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17.2 工程质量。一次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不含初验),甲方每次对乙方处合同总价的 5 的违约金,经返工后质量仍达不到合格的,在甲方规定合理时间内,乙方必须自费返工,由此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因返工而造成工期延误的要并处工期延误违约条款;17.3 安全生产。若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按合同价的 5 进行处罚,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按合同价的 1% 进行处罚;17.4 综合治安案件。每发生一次综合治安案件,处以 1万元 的罚款;打架斗殴一次,处以500-5000元的罚款;17.5 垃圾清运。工程竣工后7天内,乙方负责清理现场(包括建筑材料、垃圾、生活及生产临时设备拆除、清运),做到工完场清。如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完成,甲方有权另请他人进行现场清理,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工程扣中扣除,因乙方原因推迟清理,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 2 处罚;17.6 管理人员考核。必须常驻现场(特殊情况请假,需经甲方同意),每周在现场的工作时间不得低于5天,每天不得低于8小时。否则将处以罚金:项目经理2000元/人次,技术负责人500元/人次、安全员400元/人次。项目经理必须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例会,如无故不参加工程例会,罚款500元/人次;17.7 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17.7.1 甲乙双方均遵守本合同内容,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不得单方面违约,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17.7.2 甲乙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可请建设主管部门调解。涉及工程造价争议时到江苏省或南京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17.7.3 若双方不能和解或对调解结果不能达成共识,诉讼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18. 其它约定: 无 。19.工程保修 19.1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乙方施工的下列工程项目保修期为: 19.1.1 卫生间墙、地面防水及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墙面防渗漏项目为2 年;19.1.2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 2 年;19.1.3 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为2 年;19.1.4 木地板、厨柜、家俱等2 年;19.1.5 其它: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19.2 甲方提供的装饰材料设备的保修,由甲方自行负责;19.3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后1 日内派人维修,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除外);19.4 乙方应在工程保修期内,对施工项目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维修;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质量标准的,乙方应当负责更换,不能更换的,应当赔偿损失;19.5 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0.合同的变更和解除20.1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议不能达成一致,本合同继续有效。20.2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若单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21.合同生效与终止21.1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图纸、清单)、投标文件、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效力解释顺序为:1)本合同及附件;2)招标答疑;3)招标文件(图纸、清单);4)投标文件。21.2 合同经甲、乙方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含甲方骑缝章)21.3 合同执行完毕及质保期满且无乙方质量责任时,本合同自行终止。21.4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21.5 合同签订地: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地 址:南* 地 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025-83799623 电 话:邮政编码:210009 邮政编码:2013年 月 日 2013年 月 日 附件一 *签证单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分项工程签证编号施工单位签证内容:施工单位:(签字盖章)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年 月 日年 月 日建设单位成本管理部建设单位财务管理部年 月 日审核费用: 年 月 日1、施工单位应于签证内容发生两天内填写完毕本签证单,报建设单位审批,逾期无效。2、本签证程序必须在7日内送至成本管理部,超过7日签证无效。3、本签证单一式三份,建设单位两份,施工单位各一份。附件二 工 程 验 收 单序号主要验收项目名称验收日期验收结果整体工程验收结果 年 月 日全部验收合格后,甲方双方签字或盖章。甲 方: 乙 方:附件三*装修房质量验收标准本精装修工程在满足现行国家规范、规定、标准的前提下,执行该标准。1.内墙面、顶棚1.1 涂饰工程所用涂料的颜色、色泽、图案、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产品合格证及性能检测报告齐全;1.2 涂料均匀、平整光滑,不允许有漏刷、脱皮、流坠、皱皮、斑纹,无刷纹、露底、色差、接痕、污染;1.3 彩色乳胶漆墙面与白色乳胶漆墙面及顶面接缝处应保证顺直,误差不得超过2mm,整面彩色乳胶漆应保证色泽一致;1.4 墙面无裂缝、爆灰;立面垂直度用2m靠尺、线锤检查,允许偏差3mm;表面平整度用2m靠尺、塞尺检查,允许偏差3mm;阴阳角顺直、方正度用直角检测尺检查,允许偏差3mm; 1.5 开关插座面板与墙面交接应吻合、严密,墙体与门套交接处无开裂;裂缝经修补后应保持与原涂料色泽一致,无明显修补痕迹;1.6 不得在天棚上打眼、安装固定件。2.地板、踢脚线2.1 地板的品种、规格、材质、颜色、油漆、尺寸、含水率、甲醛含量、加工精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2.2 表面平整,无色差,无毛刺、无裂痕、无划痕;2.3 铺设牢固,不松动,行走无响声;接头处不起拱,不下陷;2.4 地板与墙面之间应留8mm10mm伸缩缝;2.5 地板表面平整度2.0mm,接缝高低0.5mm;2.6 缝隙宽度0.2mm,缝隙均匀,无明显色差、划痕、碰伤;2.7 地板与基层结合牢固,无松动;2.8 踢脚线水平方向应平直,通长高差不大于3mm,表面光滑,接缝严密,突出墙面厚度应一致,一般厚度在1.52cm,安装后应能覆盖地板留出的涨缩缝;2.9 踢脚线与地板面拼装严密、平直,缝隙不大于1mm;踢脚线无钉眼。3.阳台3.1 地面坡度正确,不倒泛水,无积水,无渗漏;3.2 地砖无空鼓、缺角断裂;3.2.1 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3mm;3.2.2 接缝直线度允许偏差2mm;3.2.3 接缝高低差允许偏差0.5mm;3.3 墙面、顶棚涂料均匀、平整光滑,不允许有漏刷、脱皮、流坠、皱皮、斑纹,无刷纹、露底、色差、接痕、污染;3.4 阳台向地漏位置2-3%泛水,门槛做防水处理。4.墙地砖与石材4.1 墙面砖表面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空鼓、裂痕和缺损;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3mm,接缝直线度允许偏差2mm,接缝高低差允许偏差0.5 mm;4.2 地面地砖表面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空鼓、裂痕和缺损,坡度准确,不倒泛水,无积水,无渗漏;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3mm,接缝直线度允许偏差2mm,接缝高低差允许偏差0.5 mm;地漏低于地砖表面13mm;4.3 排砖时应考虑开关、插座的位置,不允许一个开关同时骑4块砖;4.4 每面墙不宜有两列非整砖,非整砖的宽度宜不小于原砖的三分之一。5.厨卫间5.1 假墙施工后应将假墙内建筑垃圾清理干净;5.2 淋浴房门应开关灵活,安装稳固;5.3 淋浴房中大理石色泽一致,接缝严密顺直,无断裂、积水;5.4 淋浴房玻璃均要求有3C标志;5.5 墙面安装玻璃或镜子应保证其安全性,边角处不得有尖口和毛刺,表面无划痕、霉斑点、污染。潮湿区域应作防潮湿处理。玻璃或镜子镶贴后,四边应作密封,应选用中性密封胶材料,胶体施工顺直、饱满; 5.6 不得在天棚上打眼、安装固定件;5.7 卫生间洁具、厨房间厨具表面洁净,无污染、破损,使用正常;5.8 橱柜表面洁净,配件齐全,安装牢固。6.镜柜、台盆柜6.1 造型、结构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6.2 柜体、柜门应安装牢固,横平竖直,门缝宽度1.5mm/m,垂直度2.0mm/m,对角线长度2.0mm/m;6.3 表面洁净,配件齐全,安装牢固,柜门无翘曲、变形,抽屉和柜门开关灵活、回位正确;6.4 小五金安装齐全、牢固、位置正确,表面无锈蚀、花斑、污染。7.户内门7.1 门扇开启灵活,不碰擦,无自开、自关、回弹现象;7.2 表面平整、光洁、色泽一致,无雀丝、划痕、毛刺、锤印和缺、断角;7.3 门套的正、侧面垂直,允许偏差小于3mm;7.4 门框的对角线允许偏差小于3mm;7.5 框与扇、扇与扇接缝宽度为1.52.5mm,高低差小于2mm;7.6 门锁、小五金、门吸安装齐全,无遗漏,位置准确。8.门槛石8.1 门槛石要求两侧磨光面,表面纹路应无明显类似裂痕;8.2 施工前需严格进行石材进场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严禁用到工程中;8.3 基层处理和各洞口尺寸严格控制,石材与两边墙体应密缝。9.细部工程检查9.1 检查细部工程所用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其材质、规格、木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含水率、石材的放射性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9.2检查细部工程安装预埋件或后置预埋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要符合设计要求,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9.3 细部工程造型、规格、尺寸、安装位置和固定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9.4 细部工程表面应平整、洁净、线条顺直、接缝严密、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9.5 窗竖边与墙连接处,腻子批嵌、涂料完成后,用小铲刀修平整;9.6 为控制墙面空鼓开裂,应计划穿插专项细部检查,专门进行整改,整改次数规定如下:总包与精装修交接前、精装修湿作业完成后和木地板施工前;地漏、排水口要做规范的封堵,并制作样板经甲方确认。10.裱糊 10.1 裱糊工程完工并干燥后,方可验收; 表面平整,无波纹起伏。壁纸、墙布与挂镜线、贴脸板和踢脚板紧接,无缝隙;色泽一致,无斑污,正斜视无胶痕,无明显压痕。面层材料和辅助材料的品种、级别、性能、规格、花色必须符合设计、产品技术标准与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并符合建筑内装修设计防火有关规定。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证书和现场材料验收记录。 10.2 壁纸墙布必须粘结牢固,无空鼓、翘边、皱折等缺陷。10.3 各幅拼接应横平竖直,图案端正,拼缝处图案花纹吻合,距墙1m处正视不显拼缝,阴角处搭接顺光,阳角无接缝,角度方正,边缘整齐无毛边。10.4 裱糊与挂镜线、贴脸板、踢脚板、电气槽盒等交接处应交接严密,无缝隙,无漏贴和补贴,不糊盖需拆卸的活动件,活动件四周及挂镜线、贴脸板、踢脚板等处边缘切割整齐、顺直,无毛边。 10.5 玻纤壁纸、无纺布及锦缎裱糊应表面平整挺秀,拼花正确,图案完整,连续对称,无色差、无胶痕,面层无飘浮,经纬线顺直。11.石材表面无接缝验收标准(区分为石材通用验收标准)11.1 石材接缝处线条均匀平直、整齐划一;11.2 填缝胶剂平整,与石材无明显色差,无脱胶痕迹,开缝补胶填满填实,11.3 石材表面平整、无胶剂、无暴边、无黑缝、无下限、无缺口、无划痕、无腐蚀、无损伤、无研磨痕迹,视觉舒适、整洁光亮、手感细腻。石材光度65度;11.4 补缝阶段:开缝补胶填满填实,11.5 距0.5m处分别顺光、逆光、正视、侧视无明显研磨痕迹;11.6 距0.5cm处目视整体无崩边锯齿状或缺口(角)。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封面二、投标函(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四、投标报价表(见第二章)五、商务偏离表(格式自定)六、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定,以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七、资格证明(不限于投标须知第9条提交资料)一、封 面“*”四期样板房及门厅装修工程施工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招标书编号:*2013 号投 标 单 位 名 称( 公 章 )二、投 标 函(格 式)招标人: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 的 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 人民币元的总价,按上述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清单等条件,完成工程施工,并做好维保、售后服务工作。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签订的合同来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含附件、答疑)以及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地 址: 电 话: 邮 编: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商务、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特此委托。代理人: 性别: 年龄: 部门: 职务: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第5章 技术规范、图纸及需说明的事项1. 技术规范:1.1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2 G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1.3 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1.4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1.5装修房质量验收标准(见附件三)1.6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不限于以上标准,如有新标准执行新标准。规范标准与*装修房质量验收标准不一致时,按规范标准执行。2.图纸、清单、效果图,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发放。3.需要说明的事项:投标时需提供材料样品,供甲方评标时使用,一但投标人中标将对投标样品进行封存,作为材料进场验收的依据。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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