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安全生产管理和测绘项目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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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第十章 测绘安全生产管理 10.1 测绘生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1、外业生产全管理: (1)出测前的准备 1)对进入测区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 2)了解测区有关危害因素,拟订具体的安全生产措施。 3)按规定配发劳动防护用品。 4)掌握人员身体健康情况。 5)组织赴疫区、污染区的人员学习相关知识,高致病区应禁止作业人员进入。 6)所有作业人员都应该熟练使用通信、导航定位等安全保障设备。 7)出测前应制订行车计划,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严禁疲劳驾驶。 (2)行车要求: 1)具备野外环境下驾驶车辆的技能,掌握所驾驶车辆的基本知识或技能。 2)驾驶员应了解所运送物品的性能,严禁危险物品与人员混装运送。 3)货运汽车车厢内载人,人身不能超过车厢以外。 4)编制行车计划,明确负责人。单车行驶应配有押车人员。 5)外业生产车辆应自己备必要的检修工具和通信设备。 6)驾驶员应特别检查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方向系统、灯光照明等部件。 7)在人烟稀少地区应采用双车作业,配备适宜的轮胎,每车应有双备胎。 8)在雨、雪或泥泞地带行车时应慢速,必要时应安装防滑链。 9)高温天气应注意检查油路、电路、水箱、轮胎气压,不要频繁使用刹车。 10)沙土地带应停车观察选择路线,低档匀速行驶避免停车。 11)高原、山区行车气压低时应低档行驶,少用制动,严禁滑行。 (3)住宿: 1)外业作业人员应尽量居住民房或招待所。 2)便携式发电机应置于通风条件下使用,做到人、机分开,专人管理。 3)使用煤油灯应安装防风罩。取暖使用柴灶或煤炉前应先进行检修。 4)备好防寒、防潮、照明、通信等生活保障物品。 5)搭设帐篷时应选择干燥避风处,避开滑坡、觇标、枯树、大树、独立岩石、河边、干涸湖、输电设备及线路等危险地带。 6)帐篷周围应挖排水沟。在草原、森林地区,周围应开辟防火道。 7)治安情况复杂、少数民族地区或野兽经常出没的地区,应设专人值勤。 3、外业作业环境要求: (1)一般要求 1)应持有效证件与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在进入军事要地、边境、少数民族地区、林区、自然保护区或其他特殊防护地区作业时,应事先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2)进入单位、居民宅院进行测绘时,应先出示相关证件,说明情况再进行作业。 3)雷电天气应停止作业,禁止在山顶、开阔的斜坡上、大树下、河边等区域停留。 4)人烟稀少地区应配备必要的通信器材,以保持人员之间联系,应配备必要的判定方位的工具,如导航定位仪器、地形图等。必要时要请熟悉当地情况的向导带路。 5)外业测绘严禁单人夜间行动,在发生人员失踪时必须立即寻找,并应尽快报告上级部门,同时与当地公安部门取得联系。 (2)城镇地区 在车流量大的街道上作业时,必须穿着色彩醒目的带有安全警示反光的马夹,并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必要时还应安排专人担任安全警戒员。迁站时要撤除安全警示标志牌,应将器材纵向肩扛行进,防止发生意外。 (3)水上作业: 1)作业人员应穿救生衣,避免单人上船作业。 2)应选择租用配有救生圈、绳索、竹竿等安全防护救生设备和必要的通信设备的船只,行船应听从船长指挥。 3)租用的船只必须具有营业许可证。雇用的船工必须熟悉当地水性并有载客的经验。 (4)涉水渡河: 1)水深在0.6m以内、流速不超过3m/s,或者流速虽然较大但水深在0.4m以内时允许徒涉。水深过腰,流速超过4m/s的急流,应采取保护措施涉水过河,禁止独自涉水过河。 2)骑牲畜涉水时一般只限于水深0.8m以内,同时应逆流斜上,不应中途停留。要了解牲畜的水性,必要时给牲畜蹄上采取防滑措施。 (5)高原、高寒地区: 1)进入高海拔区域前要进行气候适应训练,严禁单人夜间行动,雾天应停止作业。 2)注意防止感冒、冻伤和紫外线灼伤,在高海拔区域发生高原反应、感冒、冻伤等疾病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 3)在冰川雪山作业时,应戴雪镜,穿色彩醒目的防寒服。 4)应按选定路线行进,遇无路情况,则应选择缓坡迂回行进,不得强行通过。 (6)高空作业: 1)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痛、眩晕、深度近视等高空禁忌症人员禁止从事高空作业。 2)现场作业人员应配戴安全防护带和防护帽,不得赤脚。安全防护带要高挂低用,不能打结使用。 3)造标、拆标工作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在行人通过的道路或居民地附近造标、拆标时,必须将现场围好,悬挂“危险”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场地半径不得小于15m。 (7)沼泽地区: 1)应配备必要的绳索、木板和长约1.5m的探测棒。 2)过沼泽地时,应组队行进,禁止单人涉险。遇有繁茂绿草地带应绕道而行。 3)应保持身体干燥清洁,防止皮肤溃烂。 (8)人烟稀少或草原、林区: 1)应携带手持导航定位仪器及地形图,着装要拧紧领口、裤脚,要配带防止蛇、虫叮咬的面罩及药品,并注射森林脑炎疫苗。 2)行进路线及点位附近,均应留下能为本队人员所共同识别的明显标志。 3)禁止夜间单人外出,特殊情况确需外出时,应两人以上。应详细报告自己的去向,并要携带电源充足的照明和通信器材,以保持随时联系,同时宿营地应设置灯光引导标志。 (9)少数民族地区: 1)出测前要组织学习有关的少数民族政策,了解当地的风俗、治安和气候特点,制定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 2)进入少数民族地区作业时,应事先征得有关部门同意,主动与当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进行沟通。 (10)地下管线: 1)无向导协助,禁止进入情况不明的地下管道作业。 2)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帽、安全灯,身穿安全警示工作服,应配备通信设备,并保持与地面人员的通信畅通。 3)在城区或道路上进行地下管线探测作业时,应在管道口设置安全隔离标志牌,安排专人担任安全警戒员。夜间作业时,应设置安全警示灯。工作完毕必须清点人员,在确保井下没有留人的情况下及时盖好井盖。 4)对规模较大的管道,在下井调查或施放探头、电极导线时,严禁明火,井应进行有害、有毒及可燃气体的浓度测定,超标时应打开连续的3个井盖排气通风半小时以上,确认安全并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下井作业。 5)在有易燃、易爆隐患环境下作业应使用具备防爆性能的测量设备。 6)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时,作业人员应具备安全用电和触电急救的基础知识。工作电压超过36V时,供电作业人员应使用绝缘防护用品,接地电极附近应设置明显警告标志,并设专人看管。雷电天气禁止使用大功率仪器设备作业。井下作业的电气设备外壳应接地。 10.2 测绘内业安全管理 1、作业场所要求: (1)计算机等生产仪器设备的放置,应有利于减少放射线对作业人员的危害。各种设备与建筑物之间,应留有满足生产、检修需要的安全距离。 (2)作业场所中不得随意拉高电线。通风、空调、照明等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管理、检修。 (3)面积大于100平方米的作业场所的安全出口不少于两个。安全出口、通道、楼梯等应设有明显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4)作业场所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具,小于40平方米的重点防火区域,也应配置灭火器具。应定期进行消防设施和安全装置的有效期和能否正常使用检查,保证安全有效。 (5)作业场所应配置必要的安全标志,如配电箱标志、严禁烟火标志、严禁吸烟标志、紧急疏散示意图、上下楼梯警告线以及玻璃隔断提醒标志等。 (6)使用电器取暖或烧水,不用时要切断电源。 2、作业人员安全操作: (1)仪器设备的安装、检修和使用,须符合安全要求。所有用电动力设备,必须按照规定埋设接地网。 (2)仪器设备须有专人管理,并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禁止仪器设备带故障运行。 (3)饮水时,应远离仪器设备,防止泼洒造成电路短路。 (4)修理仪器设备一般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而不能切断电源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且须有两名电工现场作业。 (5)因故停电时,凡用电的仪器设备,应立即断开电源。 10.3 仪器设备安全管理 1、仪器管理制度: (1)专设仪器管理员。 (2)必须建立技术档案。 (3)借用、转借、调拨、大修、报废等应有一定的审批手续。 (4)外业队使用的仪器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使用。 (5)出入库必须有严格的检查和登记制度。 2、仪器设备的保管: (1)对仪器库房的基本要求。 1)测量仪器库房应是耐火建筑。 2)温度不能有剧烈变化,最好保持室温在12-16C。 3)库房消防设备不能用一般酸碱式灭火器,宜用液体CO2,CCL4及新的灭火器。 (2)测绘仪器的三防: 1)测绘仪器防霉措施: 1 每日收装仪器前,应将仪器光学零件外露表面清刷干净后再盖镜头盖。 2 仪器外壳有通孔的用完后须将通孔盖住。 3 仪器箱内放入适当的防霉剂。 4 外业仪器一般情况下6个月(温热季节或湿热地区1-3个月)应对仪器的光学零件外露表面进行一次全面的擦拭,内业仪器一般一年(湿热季节或湿热地区6个月)须对仪器未密封的部分进行一次全面的擦拭。 5 每台内业仪器必须配备仪器罩。 6 检修时对所修理的仪器外表和内部必须进行一次彻底的擦拭,不应用有机溶剂和粗糙擦布用力擦仪器的密封部位。 7 修复的仪器装配时须对仪器内部的零件进行干燥处理,并更换或补放仪器内腔的防霉药片,修复装配后,仪器必须密封的部位,应恢复密封状态。 8 仪器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防震设施。 9 作业中暂时停用的电子仪器,每周至少通电1小时,同时使各个功能正常运转。 2)测绘仪器防雾措施: 1 每次清擦完光学零件表面后,再用干棉球擦拭1遍,每次测区作业终结后,应对仪器的光学零件外露表面进行擦拭。 2 调整或操作仪器时,勿用手心对准光学零件表面,并在仪器运转时避免将油脂挤压或拖粘于光学零件表面上。 3 外业仪器一般情况下6个月(湿热季节或湿热地区3个月)须对仪器的光学零件外露表面进行一次全面擦拭,内业仪器一般在1年(湿热季节或湿热地区3-6个月)应对仪器外表进行一次全面清擦,并用电吹风机烘烤光学零件外露表面。温度升高不得超过60C。 4 除雾后或新配置的光学零件表面须用防雾剂进行处理,一旦发现水性雾,应用烘烤或吸潮的方法清除;发现油性雾应用清洗剂擦拭干净并进行干燥处理。 5 保管室内应配备除湿装置,长期不用的仪器外露光学零件经干燥后垫一层脱脂棉,再盖镜头盖。 3)测绘仪器防锈措施: 1 测区作业终结收测时将金属外露面的临时保护油脂全部清除干净,涂上新防锈油脂。 2 外业仪器防锈油脂除了具有良好的防锈性能,还应具有优良的置换性,并应符合挥发性低的要求,要根据仪器的润滑防锈要求和说明书用油的规定适当选用不同配合间隙、不同运转速度和不同轴线方向所用的油脂。 3 外业仪器一般情况下6个月(湿热季节或湿热地区1-3个月)须对仪器外露表面的防锈油脂进行一次更换,内业仪器一般应在1年(湿热季节或湿热地区6个月)须将仪器所用临时性防锈油脂全部更换一次。 4 仪器进行检修时,对长锈部位必须除锈,除锈时应保持原表面粗糙度数值或降低不超过相邻的粗糙度值。并且在对金属裸露表面清洗或除锈后,必须进行干燥处理。 5 必须将原用油脂彻底清除,通过干燥处理后,涂抹新的油脂进行防锈。 6 对有运动配合的部位涂防锈油脂后必须来回运动几次,并除去挤压出来的多余油脂。 7 对非成保护膜型防锈油脂涂抹后应用防锈纸加封盖。 8 保管室在不能保证恒温恒湿的要求时,须做到通风、干燥、防尘。 3、仪器在作业过程中的使用维护: (1)仪器开箱前,应将仪器箱平放在地上,严禁手提或怀抱着仪器开箱。仪器在箱中取出前,应松开各制动螺旋,提取仪器时,要用手托住仪器的基座,另一手握持支架,将仪器轻轻取出,严禁用手提望远镜和横轴。仪器及所用部件取出后,应及时合上箱盖。仪器箱放在测站附近,箱上不许坐人。作业完毕后,应将所有微动螺旋退回到正常位置,并用擦镜纸或软毛刷除去仪器上表面的灰尘。然后卸下仪器双手托持,按出箱时的位置放入原箱。盖箱前应将各制动螺旋轻轻旋紧,检查附件齐全后可轻合箱盖,箱盖吻合方可上盖。 (2)搬站时,可视搬站的远近,道路情况以及周围环境等决定仪器是否要装箱。搬站时,应把仪器的所有制动螺旋略微拧紧,但不要拧得太紧。搬运过程中仪器脚架必须坚直拿稳,不得横扛在肩上。 10.4 地理信息数据安全管理 1、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安全管理措施: (1)归档内容: 1)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成果:最终数据成果、重要阶段性数据成果、重要原始数据成果和数据说明文件。数据说明文件应包含4部分内容:数据背景、数据组织、应用方式以及联系方式。 2)文档材料:项目立项文件、项目实施文件、项目总结文件以及项目成果文件。 3)相关软件。 4)档案目录数据。 (2)归档要求: 1)档案形成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完成归档。 2)基础测绘数据成果应与文档材料一同归档。 3)归档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应为最终版本。 4)归档后,如果档案形成单位又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成果进行了更新(即补充或完善)。应将更新后的数据成果及时归档,以替换原归档的数据成果。 5)文档材料归档一份,数据成果复制品归档两份。 6)归档数据成果和相关软件,一般不压缩、不加密,如进行了压缩和加密,应将解压缩软件和密钥、加密和解密软件同时归档。 (3)归档检验:档案形成单位和接收单位须对归档材料进行检验,并填写基础地理信息归档登记表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4)移交手续:归档材料移交,需办理相关手续。档案形成单位须填写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档案移交文据.经交接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后,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5)归档介质要求: 1)两份归档的数据成果应完全相同。 2)同一项目的数据档案应存储在同种载体介质上。 3)在工作之前,放置在储存环境下的光盘必须在工作环境放置至少2小时,磁带必须在工作环境中放置至少24小时。 (6)保管环境要求: 1)温度选定范围17-20C;相对湿度选定范围35-45%,并配有CO2型灭火器。 2)库房内的设备要避免被水淹,介质架最低一层搁板应高于地面30cm以上。 3)磁带应放在距钢筋房柱10cm以外。 4)磁带与磁场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76 mm。 5)不得将任何磁性材料及其制品带入库房。应远离强磁场,并应有必要的磁屏蔽装置和检测措施,配备测磁设备。 6)库房门窗应有密闭措施,不允许阳光直接照射数据载体。 7)库房内照明应采用防爆、防紫外线灯具。不允许有紫外线直接照射数据载体。 (7)异地储存 1)归档的两份数据档案介质应异地储存。 2)异地储存的距离应大于100千米,最佳距离为500千米以上。 3)数据档案应自入馆之日起60天内完成异地存储工作。 4)数据档案应在数据档案离开储存地之日起的60天内重新完成异地储存工作。 5)异地储存介质的读检,原则上应在储存地进行。 6)异地储存的数据档案的管理权属于原数据档案管理单位,不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擅自复制和提供利用。 (8)介质维护 1)数据档案管理单位应定期对数据档案磁介质的检查(倒带、读检)、复制、介质更换、销毁等日常工作进行记录,并存档复查。 2)数据档案管理单位每年应读检不低于5%的数据档案。 3)数据档案介质不得外借,只能提供数据复制介质。 (9)数据维护 1)出现介质故障更换的更新拷贝工作应在30天内完成。 2)如果软件平台能够反映介质的读写错误,则当累计读写错误达10次时,应停止使用该介质,并将数据复制迁移到新的一份介质上。 3)线性磁带应每10年迁移一次,光盘应每5年迁移一次。 4)数据档案管理单位应保证介质的可读性,适时将数据迁移到新的介质上。 5)数据档案进行转存新格式拷贝后,原数据档案应继续保存3年。 6)数据档案由原格式向新格式的转存之前应进行鉴定。转存新格式后应在数据说明文件的第一部分“数据背景”中反映数据档案的变化情况。 (10)运输要求 对已使用磁带的温度范围要求为5-32,相对湿度范围为20-80%;对于未被使用磁带的温度要求为-23-49,相对湿度范围为20-80%。 (11)销毁 1)数据档案在销毁之前应进行鉴定,并按有关规定办理销毁手续。 2)经数据迁移后废弃的原介质,除数据转存新格式情况外不需鉴定,审批后直接销毁。 3)若磁带还有再利用价值,可对磁带进行消磁或全容量写操作,不得只进行初始化。 4)当销毁光盘上的数据档案时,须连同光盘一起销毁。 5)数据档案销毁时应有数据档案管理单位派员监销,防止泄密。 2、测绘成果保密措施 (1)强化安全保密措施 1)确定涉密测绘成果保密要害部门责任。 2)应对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采取安全保密防护措施。 (2)规范成果提供使用行为 1)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提供涉密测绘成果的行政审批职能,明确规定申请、受理、审批、提供、使用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并向社会公布。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使用涉密测绘成果的,应当具有明确、合法的使用目的和范围,具备成果保管、保密的基本设施与条件,按管理权限报测绘成果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测绘成果保管单位负责接收和保管和提供本地区涉密测绘成果。 4)委托第三方承担成果利用任务的,第三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成果保密条件、承担相关保密责任;委托任务完成后,必须及时回收或监督第三方按保密规定销毁涉密测绘成果。 5)涉密测绘成果严格实行管用分开,成果保管单位不得擅自使用涉密测绘成果。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6)涉密测绘成果未经国家测绘局或者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保密技术处理的,不得公开使用。 10.5 测绘生产突发事故应急处理 测绘单位应建立测绘生产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预案应包括组织体系(应急领导机构、应急执行机构、机构内部的隶属关系),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责任等。 1、事故报告 安全事故一经发现,现场人员在第一时间报警。随后,自作业组开始逐级上报。安全事故报告时限为:泄密事故应在发现后24小时内报告;轻伤事故应在发现后2小时内报告;其他事故应在发现后立即报告。 2、预案启动 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认为符合安全事故标准的,应宣布启动预案。对于较轻微的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指挥应急处理工作;对于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派员至前线指挥应急处理工作。预案一经启动,前线应急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必须按照责任分工立即就位;相关作业队、作业组及作业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应急指挥人员的命令,全力投入应急处理工作。 3、事故救援 (1)基本要求 应急救援工作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目标,事故发生现场的人员应立即停止生产,在第一时间采取先行控制措施开展自救,现场负责人及时向上级简要汇报,随时向上级报告。作业队接到现场报告后,及时向前线应急领导小组和单位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指挥安全保障组、临近作业组赴现场施救。应急领导小组指挥前线应急领导小组协调外部救援力量开展救援,派出事故处理人员协调事故善后工作。 (2)人员受困或失踪事故处置 及时向地方政府和当地武警部队请求援助。 (3)泄密事故处置 关系到机密、绝密事项时,经单位应急领导小组同意,作业队向当地保密部门和国家安全部门报案并协助调查处理。 4、事故善后 事故救援结束后,在单位应急领导小组的协调下,做好保险理赔和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前线应急领导小组及作业队做好职工情绪稳定工作,未经单位应急领导小组的授权,任何人不得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或以个人名义发布消息。 第十一章 测绘项目合同管理 11.1 合同内容 1、合同内容 (1)测绘范围:可以用自然或人工地物的边界线来描述,也可以由委托方标绘概略图。 (2)测绘内容:受托方必须完成的实际测绘任务。 (3)技术依据和质量标准:需明确约定所用的技术依据、成果质量等级及其检查验收标准,约定测绘项目生产实施及测绘成果的数据基准。 (4)工程费用及其支付方式:注明收费依据,列出收费明细。包括首付款、阶段性付款及尾款等。阶段性付款可以按阶段性标志性成果来划分,或按照完成工程进度的百分比来划分。 (5)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标明每项工作计划完成的具体时间,以及预期的阶段性成果。若工程内容出现时间重叠,应按照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阶段性分割。 (6)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见第三章内容)。 (7)提交成果及验收方式:成果名称、种类、技术规格、数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成果验收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有项目监理,则由三方共同完成质量检查及验收工作。 (8)其他内容 1)对违约责任的明确规定; 2)对不可抗拒因素的处理方式; 3)争议的解决方式及办法; 4)防范和化解风险; 5)测绘成果的版权归属和保密约定; 6)合同未约定事宜的处理方式及解决办法等。 11.2 合同的评审 1、合同评审的目的:在投标、签订合同之前,测绘单位应该对标书、合同进行合同评审。 2、合同评审的方式:有授权审批、会签、会议评审等方式。 3、合同评审的内容:法律法规要求,质量技术要求,人力资源保障要求,工程量,成果交付期限,价款和结算方式,设备保障情况,发包单位资信情况等。 11.3 合同的变更以及责任 1、合同变更的内容:范围、内容、费用、进度、提交的成果等。 2、合同变更的条件 (1)原测绘合同关系的有效存在。 (2)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 (3)合同变更必须是非实质性内容的变更。 (4)遵循法定形式。 3、合同变更的效力 (1)变更后的合同代替原合同。 (2)仅对合同未履行部分发生法律效力。 (3)不影响当事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4、合同违约: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合同债务包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和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以及根据法律原则所要求的当事人必须遵守的义务。 5、测绘合同范文规定: (1)甲方违约: 1)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的,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向偿付乙方预算工程费的 30%。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工程价款。 2)乙方进场后,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停窝工费,同时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要求支付乙方工程费,应按顺延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影响工程进度的,甲方应承担顺延工期的责任,并向乙方支付停窝工窝费。 4)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 20%赔偿损失。 (2)乙方违约: 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并归还甲方预付的全部工程款。 2)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并且保证了工程款按时到位。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影响测绘作业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作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 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20%赔偿损失。 5)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预算工程费30%的违约金。 11.4 成本预算 1、成本预算的概念 测绘单位签订合同后,根据合同规定的指标、项目施工技术设计书、测绘生产定额、测绘单位的承包经济责任制及有关的财务会计资料等编制项目成本预算。成本预算方式依赖于所在单位的机构组织模式、分配机制和相关的会计制度等。 测绘项目成本预算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1)项目是生产承包制的,由生产成本预算和应承担的期间费用预算组成; (2)项目是生产经营承包制的,由生产成本预算、应承担的承包部门费用预算和应承担的期间费用预算组成。 2、成本预算的内容 (1)生产成本: 1)生产成本即直接用于完成特定项目所需的直接费用,主要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交通差旅费、折旧费等。 2)实行项目承包(或费用包干)的情形则只需计算直接承包费用和折旧费等内容。 (2)经营成本:除去直接的生产成本外用来维持测绘单位正常运作的各种费用。 1)员工福利及他项费用:包括按工资基数计提的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等分配记入项目的部分; 2)机构运营费用:包括业务往来费用、办公费用、仪器购置、维护及更新费用、工会经费、社团活动费用、质量及安全控制成本、基础设施建设等反映测绘单位正常运作的费用分配记入项目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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