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上传人:最*** 文档编号:11156289 上传时间:2020-04-20 格式:DOC 页数:78 大小:36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78页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78页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7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选资料 可修改编辑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合 同 份 数 说 明 1 正本 两本 甲 乙双方各一本 2 付本 拾贰本 甲 乙双方各三本 监理 造价 劳务 担保公司 备案 机关 造价站等各一本 河 北 省 建 设 厅 制 订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 八年九月 精选资料 可修改编辑 目 录 第一部分 协议书 1 1 工程概况 1 二 工程承包范围 1 三 合同工期 1 四 质量标准 1 五 合同价款 1 六 组成合同的文件 2 七 词语含义 2 八 承包人承诺 2 九 发包人承诺 2 十 双方约定 2 十一 合同生效 2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4 一 总则 4 1 定义 4 2 合同文件及解释 6 3 语言及适用的法律 标准与规范 6 4 通讯联络 7 5 工程分包 7 6 发包人提供资料 7 7 投标文件的完备性 8 8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8 9 事故处理 8 10 专利权 8 精选资料 可修改编辑 11 联合的责任 9 12 保障 9 13 财产 9 二 合同主体 14 发包人 9 15 承包人 10 16 现场管理人员任命 确认和更换 11 17 发包人代表 12 18 监理工程师 12 19 造价工程师 13 20 承包人代表 14 21 分包人 14 22 承包人劳务 15 三 担保 保险与风险 16 23 工程担保 16 24 发包人风险 16 25 承包人风险 16 26 不可抗力 17 27 保险 17 四 工期 18 28 进度计划和报告 18 29 开工 19 30 暂停施工和复工 19 31 工期和工期延误 20 32 加快进度 21 33 竣工日期 21 34 误期赔偿 21 五 质量与安全 22 35 质量的管理 22 精选资料 可修改编辑 36 质量目标 22 37 工程的照管 22 38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23 39 放线 24 40 钻孔与勘探性开挖 24 41 发包人供应材料 设备 24 42 承包人采购材料 设备 25 43 材料 设备的检验 26 44 检查和返工 26 45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27 46 重新检验和额外检验 27 47 工程试车 27 48 竣工资料 28 49 竣工验收 28 50 质量保修 29 六 造价 29 51 资金计划和安排 29 52 工程量 29 53 工程计量 30 54 暂列金额 30 55 零星工作项目 30 56 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 31 57 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因 31 58 工程数量的偏差 31 59 工程变更 31 60 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2 61 后续法律 法规 规定引起的调整 33 62 支付事项 33 63 预付款 34 精选资料 可修改编辑 64 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费 34 65 进度款 35 66 索赔 35 67 竣工结算与结算款 36 68 质量保证金 37 七 合同争议 解除与终止 37 69 合同争议 37 70 合同解除 38 71 合同解除的支付 39 72 合同终止 40 八 其他 40 73 缴纳税金 规费 40 74 保密要求 40 75 廉政建设 41 76 合同份数 41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42 1 定义 42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42 3 语言及适用的法律 标准与规范 42 4 通讯联络 42 5 工程分包 42 14 发包人 42 15 承包人 43 17 发包人代表 43 18 监理工程师 43 19 造价工程师 44 20 承包人代表 44 23 工程担保 44 精选资料 可修改编辑 26 不可抗力 44 27 保险 45 28 进度计划和报告 45 29 开工 45 31 工程和工期延误 45 36 质量目标 45 41 发包人供应材料 设备 45 42 承包人采购材料 设备 45 45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46 47 工程试车 46 49 竣工验收 46 50 质量保修 46 54 暂列金额 46 56 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 46 57 合同价款约定与调整因素 46 60 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47 62 支付事项 47 63 预付款 47 64 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费 48 65 进度款 48 67 竣工结算与结算款 48 68 质量保证金 48 69 合同争议 49 74 保密要求 49 76 合同份数 49 第四部分 附件 50 附件 1 承包人承揽项目一览表 50 附件 2 本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51 附件 3 本工程监理合同 53 精选资料 可修改编辑 附件 4 本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55 附件 5 本工程担保合同 57 附件 6 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 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59 附件 7 本合同所适用的国家标准 规范名录 60 精选资料 可修改编辑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发包人 全称 公司 承包人 全称 公司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遵循 平等 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发包人 承包人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 致意见 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 规划批准文件号 资金来源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 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 四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 合同价款 精选资料 可修改编辑 合同总价 小写 元整 人民币 已包括 5 的风险金 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人民币 六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按以下第 1 条的约定 1 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2 2 款 2 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 2 2 款 七 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 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 竣工 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 修责任 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 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 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 项 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 义务 十 双方约定 发包人要监督承包人按月按时支付劳务人员工资 如承包人拖欠劳务人员工资时 发 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劳务人员工资 精选资料 可修改编辑 十一 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人 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于 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后生效 发 包 人 公章 承 包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证 书 号 证 书 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 书 号 证 书 号 部门负责人 建 造 师 证 书 号 全国注册专用章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证 书 号 证 书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详细地址 详细地址 精选资料 可修改编辑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备案意见 工商行政主管 经 办 人 部门鉴证意见 证 书 号 经 办 人 备 案 部 门 公章 鉴 证 机 关 公章 备案登记第 号 鉴证第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 在 证书号 处 加盖全国统一的合同管理人员专用章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 总 则 1 定义 定义 下列词语或措辞 除特 别说明外 在本合同中具有以下赋予的含义 1 1 合同 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实施 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所订立的合同 1 2 通用条款 指根据法律 法 规和规章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 订立 通用于建 设工程施 工的条款 精选资料 可修改编辑 1 3 专用条款 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 法 规和规章的 规定 结合具体工程实际 经协商达 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 补充或修订 招投标工程的专用条款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 要求 1 4 协议书 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为本合同工程所签订的协议书 招标工程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 之日起 30 天内签订 1 5 中标通知书 指发包人正式接受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函件 1 6 承包人投 标文件 指根据招 标文件编制完成并被中标 通知书接受的 承包人 为实施 完成并 保修合同工程向发包人提交的技术 经济文件 1 7 标准与规 范 指本合同所指明的和合同工程依法 应适用的 标准与规范 以及 监理工程师 造 价工程师对有关技术方面问题做出的补充 修改和批准文件 1 8 图纸 指由 发包人提供或承包人提供并 经发包人批准 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 包 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 9 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 具有工程 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以及取 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 10 承包人 指在 协议书中约 定 被 发包人接受且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 资格的当事人 以及取 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 11 分包人 指被发包人接受且具有相应资格 并与承包人签订了分包合同 分包一部分合同工 程的当事人 以及取得该当事人 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 12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 13 第三方 除发包人 承包人双方 含双方雇员及代表其工作的人员 以外的任何其他人或组织 1 14 发 包人代表 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发 包人代表由发包人依据第 17 1 款规定 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1 15 设计单位 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设计且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 以及取 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 16 监理单位 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监理且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当事人 以及取 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 17 监理工程师 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监理的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由 监理单位提出 经发包人依据第 18 1 款规定确认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精选资料 可修改编辑 1 18 造价咨询单位 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造价咨询且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当 事人 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 继承人 1 19 造价工程师 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委派的造价工程师 造价工程 师由造价咨询单位提出 经发 包人依据第 19 1 款规定确认 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如果发包人没有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对合同约定的建筑工程进行造价控制 本合同的造价工程 师是 指发包人委托或指定的负责合同约定的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且具有造价执业资格的其他人员 1 20 承包人代表 指承包人指定的负责合同工程施工管理和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承包人代表由 承包人依据第 20 1 款规定任命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1 21 工期 指发包人 承包人在 协议书中约定 按照 总日 历天数 包括法定节假日 计算的实施 完成合同工程的天数 1 22 开工日期 指发包人 承包人在 协议书中约定 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 23 计划竣工日期 指自开工日期起至根据合同规定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并竣工的全部时 间 包括根据第 31 条和第 32 2 款规定所做的调整 1 24 实际竣工日期 指承包人实质完成合同工程或某单项工程并通过竣工验收的日期 实际竣 工日期按照第 33 2 款规定确定 1 25 小时或天 指本合同中约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 从事件有效开始计算 不扣除休息时间 约 定按天计算时间的 开始当天不 计入 从次日开始 计算 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 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 但竣工日期除外 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 24 时 1 26 中标价格 指中标通知书中认可的 中 标人实施 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的价格 1 27 合同价款 是指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合同工程并承担质量 保修责任的款项 1 28 成本费用 指现场内外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 包含有管理 费和其他合理分摊的 开支 但不包括利润 1 29 工程款 指为实施 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 发包人支付或 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各种价款 包括 进度款 结算款等 1 30 合同工程 指发包人 承包人在 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 围内的工程 1 31 永久工程 指根据合同约定应实施 完成的永久性工程 1 32 临时工程 指实施 完成并保修永久工程 过程中所需要的各 类临时性工程 1 33 分包工程 指合同工程中 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结 构的专业工程 精选资料 可修改编辑 1 34 单项工程 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 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 组成 合同工程的单项工程名称 内容和范 围等应在专用条款中 约定 1 35 施工场地 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 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 36 施工机械 指承包人临时带入现场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仪器 机械 运输工具和其它物品 但不包括用于或安装在合同工程中的材料设备 1 37 书 面形式 指合同文书 信件和数据 电文 包括电报 传真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等可 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发包人 承包人可在 专用条款中注明所采用的书面形式 1 38 基准日 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 非招 标工程以合同 订立日前 20 日为基准日 1 39 变更 指经发包人批准的由监理工程师根据第 59 条规定发出指令的工程任何改变 1 40 索赔 指合同履行期间 对于并非己方的过错 而是对方的过错或责任发生的事件所造成的 损失 己方向对方提出的费用 补偿和 或 工期顺延的行为 1 41 不可抗力 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 观情况 包括战争 动乱 武 装封 锁 罢工 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发包人 承包人责任或原因造成的爆炸 火灾 以及风 雨 雪 洪 震 等自然灾害和政府或卫生部门发布的影响正常工作的疫情 1 42 国家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2 合同文件及解释 2 1 标题和旁注 本合同条款的标题和旁注不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2 2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 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 彼此应能相互解释 互 为说明 当出现相互矛盾时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 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适用于招 标工程 3 承包人投 标文件及其附件 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 补充资料 适用于招标工程 确 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 图预算书 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 条款 5 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 充协议 含会议纪要 工程 变 更 签证洽商等文件 6 通用条款 7 标准 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 图纸 9 招标文件 含工程量清单 2 3 监理或造价工程师做出解释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 由发包人 承包人在不影响合同工程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协商解决 双方协商不成 由本合同 约定的监理工程师或 造价工程师作出解释 如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本合同约定的 监理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作出的解释 按 第 69 条规定处理 精选资料 可修改编辑 3 语言及适用的法律 标准与规范 3 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所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 3 2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为国家的现行法律 行政法规和合同工程 所在地的 地方性法规 履行合同期间 发包人 承包人均应遵守适用的法律 法规 3 3 适用标准与规范 发 包人 承包人应遵守适用的标准与规范 发包人应提供标准与规范或 发包人 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 约定适用的国家标准 规范名称 国家没有但行 业有的 约定适用的行业 标准 规范名称 国家和行业没有但河北省有的 约定适用的河北省地方 标准 规范名称 属强制性标准 的 发包人 承包人必须遵守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 规 范的 应提供中文译本 有异 议时 以中文译本为准 购买 翻译标准 规范的费用 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对施工技术有特殊要求的 应在招标文件中或在投 标报价前说明要求 承包人自主报价并按 要求提出施工工艺 4 通讯联络 4 1 通讯形式 本合同中无 论何处所涉及各方之间的申请 批准 确 认 同意 决定 核实 通知 任命 指令或表示同意 否定等的通讯 含派人面交 邮寄 电子传输等 均 应采用书面形式 且只有在 对方收到后方能生效 4 2 发送通讯 合同中无论何处所涉及各方之间的通讯都不应无理扣压或拖延 发包人 承包人 应 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并按 约定发送通 讯 收件人 应在通讯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 一方拒绝签收另一方通讯 另一方以特快 专递 挂号信等 专 用条款约定的方式将通讯送至通讯地址的 视 为送达 5 工程分包 5 1 分包工程的批准 承包人可依法分包工程 承包人分包工程 应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 发包人批准 但下列情况例外 1 施工劳务作业分包 2 按照合同 规定的标准购买材料 设备 5 2 签订分包合同 承包人分包工程的 应与分包人签订 分包合同 并在分包合同 签订后 7 天 内将分包合同送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各一份 承包人有 义务 禁止分包人将分包工程再次分包 精选资料 可修改编辑 5 3 分包工程责任和义务 工程分包不能免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与义务 承包人应在分包场 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 分包人的任何违约 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坏 损害或给发包 人造成损失的 均应由承包人承担 责任 5 4 分包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 发包人应将分包工程 价款全部支付给承包人 除合同另有 规定或取得承包人的同意外 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 各种工程价款 如发包人有要求时 承包人应 提供能表明已向分包人支付其 应得的任何款项等证明资料 否 则 发 包人有权直接向分包人支付承包人未支付的应得款项 5 5 分包合同终止 无论何种原因 当本合同 终止时 分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分包合同也随即终 止 但承包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前向分包人支付分包人 应得所有款 项 6 发包人提供资料 6 1 发包人提供资料及双方的责任 发包人应按第 14 1 款规定向承包人提供有关资料 并作 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与招标文件一齐发布 发包人对其提供的上述 资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 负责 承包人对其就上述资料的理解和 应用负责 7 投标文件的完备性 7 1 投标文件完备性和义务 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所填单价和总价 应被认为是正 确的和完备的 并已包括了合同中 规定的承包人全部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提供材料 设备 服务的义务及处理意外事件的义务 2 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的义务 3 工程质量保修的一切 义务 7 2 承包人报价的限制 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清单项目 应认为该项目价款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项目的单价或总价中 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 8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8 1 文物化石等物品保护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 古建筑遗址等文物 化石或其他有考古 地 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 承包人 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 4 小 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 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通知后指令承包人保护好现场 并在收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 发包人 承包人应按文物管理部 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 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延误的工 期相应顺延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或报告不及时 致使上述文物等遭受破坏 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8 2 地下障碍物 处置 本合同已明确指出的地下障碍物 应视为承包人在报价时已预见其对 施工的影响 并已在合同价款中考虑 精选资料 可修改编辑 本合同未有明确指出的地下障碍物 在施工中受到影响时 承包人 应于 8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 同时提出 处置方案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 处置方案后 24 小时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 正方案 并发出施工指令 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指令进行施工 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延误 的工期相应顺延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 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 门协同处置 9 事故处理 9 1 安全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 承包人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通知 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 并及时 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 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9 2 事故争议认定 发包人 承包人 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 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10 专利权 10 1 侵犯 专利权责任 承包人在实施 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过程中所采用的施工工艺 施工 机械和自身供应的材料 设备 等 如因其商 标 图案 工艺 材料的使用等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并引 起索赔或诉讼 则一切与此有关的 损害 赔偿 诉讼费和其他开支 均应由承包人承担 但因遵守发包 人提供的设计图纸 标准与规 范而造成的侵权 则属例外 10 2 版权和知识产权 发包人 承包人各自 对属于自己的 设计图纸及其他文件保留版权和知 识产权 双方签订本合同后 应视为分别授权对方为实施合同工程而复制 使用 传送上述图纸和文件 但未经对方同意 另一方不得将其另作他用或转给第三方 11 联合的责任 11 1 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 如果承包人是联合体经营 则联合体各方应在工程开工前签订 联合体施工协议书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该联合体的成员都 应在合同履行期间对发包人负有共同的和 各自的责任 11 2 联合体文件签署 联合体应有一个被授权的 对联 合体成员单位有约束力的主办单位 并由该主办单位指派专职代表负责 有关文件 应由该专职 代表签署 未 经发包人事先书面同意 联合体 的组成与结构不得随意变动 12 保障 12 1 合同双方相互保障 合同一方应负责和保障另一方不承担因其自身的行为或疏忽所引起 的一切损害 损失和索赔 但受保障的一方应积极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可能 发生的损失或损害 因受保障的 一方未采取合理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 则损失扩大部分应 由自己承担 12 2 承包人 对发包人的保障 承包人应保障发包人不承担因承包人移动或使用施工场地外 的施工机械和临时设施所造成的损害而引起的索赔 精选资料 可修改编辑 13 财产 13 1 用于工程材料 设备和机械的要求 合同工程所需的材料 设备和承包人的施工机械一 经运至现场 均应视为专门用于 实施合同工程 没有 经监理工程 师同意并取得发包人批准 承包人不得 将它们移出现场 但用于运送材料 设备 施工机械和雇员的运输工具除外 13 2 承包人 财产及其使用 如果发包人依据第 70 3 款规定的情形解除合同 则现场的所有 材料 设备 周转性材料除外 和合同工程 均应认为是发包人的 财产 13 3 承包人财产及其使用 如果承包人依据第 70 4 款规定的情形解除合同 则承包人有权 要求发包人支付已完工程价款 并 赔偿因而造成的损失 发 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现场提供便利和协助 如发包人未付完相关款项 承包人有 权留置施工现场 直到发包人付完款项为止 二 合同主体 14 发包人 14 1 发包人工作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 发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 土地征用手续 拆迁补偿 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已完成 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在开工后继 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可能出现的问题 2 将施工所需水 电 通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 场地范围内的指定地点 同时保障水 电 供给和线路通畅 3 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约定的施工场地的主要道路 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 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 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 施工 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 排水 供电 供气 供热 通 信 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 以及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 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 地下工程的有关 资料 5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 批件和 临时用地 停水 停电 中断道路交通 爆破作业 等的申请批准手续 证明投标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 以书面形式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并 进行现场交验 7 签定施工合同后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文件会审和设计交底 8 协调处理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 构筑物 包括文物 古树名木的保护等工 作 9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的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发包人可以将其中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 具体委托内容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招 标工程 必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上述工作所需款额 除合同价款已包括之外 均 应由发包人承担 14 2 发包人支付款项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支 精选资料 可修改编辑 付的款项 14 3 发包人提供 资料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 图 纸 技术要求等有关资料 如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或其他技 术资料数量的 发包人可代为复制 复制费 由承包人承担 14 4 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提供施工场地 如果未注明时间 发包人应在能使承包人可以按进度计划顺利开工的时间内给予承包人进入和使用施工场地的权利 但 发包人保留其工作人员 雇员 和相关执法人员进入和使用施工 场地的权利 14 5 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要求 发包人供应材料 设备的 发包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 招标人 供应材料 设备明细表 的要求及 时向承包人提供材料 设备 14 6 发包人未尽 义务的责任 发包人未能正确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 导致拖延了工期 和 或 增加了费用 其增加的 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工期相应顺延 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 发包人应予 赔偿 15 承包人 15 1 承包人工作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 承包人 应完成下列工作 1 按合同规定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实施 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 2 按合同规定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交工程进度报告和进度计划 3 承担施工场地安全保卫工作 提供和 维修正常施工使用的照明 围栏设施及要约标志 4 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 向 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 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 5 遵守政府部门有关施工场地交通 环境保护 施工噪音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等的管理规定 办理有 关手续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 包人 6 合同工程或其某单项工程已竣工未交付发包人之前 负责 已完工 程的照管工作 照管期间发生损 坏的 应予以修复并承担费用 发包人要求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的 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7 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 构筑物 包括文物保 护建筑 古 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 遵守政府部门有关环境卫生的管理规定 保 证施工场地的清 洁和交工前施工现场的清理 并承担因 自身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5 2 承包人 实施工作 承包人 应按合同约定和监理工程 师指令实施 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 如 精选资料 可修改编辑 果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或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 且在监理工程师书面要求改正后 的 7 天内仍未采取补救措施的 则发包人可自行或者指派第三方 进行补救 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应 由承包人承担 该笔款项经造价工程 师核实后 由 发包人从 应付或将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 15 3 承包人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和工作安排 承包人对所有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 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并应向 监理工程师提交为实施合同工程 拟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作安排的详 细说明 如承包人对施工组织设计 和工作安排作出重大修改 应事先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 15 4 承包人 对设计图纸的使用和要求 未经发包人同意 承包人不得将合同工程设计图纸 另作他用或转给第三方 施工期 间 承包人 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份合同 一套完整图纸 适用的标准与 规范 变更资料等供监理工程 师 造价工程 师及有关人员进 行工程检查 检验时使用 15 5 承包人提供 设计图纸及责任 在承包人设计资质的允许范围内 如果合同约定由承包 人设计 或为了配合施工 经发包人批准并由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完成 设计 则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 约定的时间将此类设计图纸提交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审批 即使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 承包人仍 应对其设计图纸负责 15 6 承包人 为发包人的人员提供配合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为下述 人员从事其工作提供配合和协助 1 发包人的工作人员 2 发包人的雇员 3 任何监督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 此类指令如增加了承包人的工作或支出 包括使用了承包人的设备 临时工程或通行道路等 应按 第 60 条 第 66 条规定调整合同价款或索 赔 15 7 承包人未尽 义务的责任 承包人未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 导致拖延了工期和 或 增加了费用 其增加的 费 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工期不予顺延 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 承包人应予赔偿 16 现场管理人员任命 确认和更换 16 1 发包人现场管理人 员任命 确认和更换 发包人应任命 确认代表发包人工作的现场管 理人员 该类管理人员可包括 发包人代表 监理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等 发包人任命 确认的现场管理人 员如需更换 应至少提前 7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在未将有关文 件送交承包人之前 该项更换 无效 后任管理人 员应继续行使合同 规定的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的职权和履 行相应的义务 精选资料 可修改编辑 16 2 承包人代表任命和更换 承包人应任命代表承包人工作的承包人代表 该代表的人选由承 包人依法提出 经发包人同意 在专用条款中写明 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有规定的 应遵守其规定 招标工程 的承包人代表 应为投标文件所 载明的人选 承包人代表如需更换 应取得 发包人的同意和遵守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的规定 否 则更换无效 承包人 更换承包人代表的 应至少提前 7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发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 7 天内予以答复 否 则视为同意 后任承包人代表 应继续行使合同约定的承包人代表的 职权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16 3 监理工程 师代表任命和撤回 合同约定或依法应由监理工程师履行的职权外 监理工程师 可将其职权以书面形式授予其任命的监理工程师代表 亦可将其授权撤回 任何此 类任命和撤回 均应至 少提前 7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未将有关文件送交承包人之前 任何此类任命和撤回均为无效 16 4 承包人代表授 权人选任命和撤回 除合同约定或依法应由承包人代表履行的职权外 承 包人代表可将其职权以书面形式授予其临时任命的一名合适人选 亦可将其授权撤回 任何此 类任命和撤 回 均应至少提前 7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发包人和监理工程 师 未将有关文件送交 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之前 任何此类任命和撤回均为无效 17 发包人代表 17 1 发包人 对其代表授权 发包人应在专用条款中写明发包人代表具体人选 同时在开工 前以书面形式任命发包人代表并将有关文件送交承包人 授予其代表 发包人履行合同规定职责所需的 一切权力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 定或经承包人同意外 发包人不 应对发包人代表的权力另有限制 17 2 发包人代表 职权 发包人代表应代表发包人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 行使合同明文规定或 必然隐含的权力 对发包人负责 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授予 职权范围内的工作 发包人应予认可 18 监理工程师 18 1 发包人对监理工程师授权 发包人应在专用条款中写明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和监 理工程师具体人选 同时在开工前以 书面形式确认监理工程 师 并将有关文件送交承包人 授予其代表 发包人履行合同规定职责所需的权力 18 2 监理工程 师职权 监理工程师行使合同明文规定或必然隐含的职权 代表发包人负责监 督和检查工程的质量 进度 试验和检验承包人使用的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 设备和工艺 及时向承 包人提供工作所需的指令 批准和通知等 监理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应负的 任何责任和义务 18 3 监理工程师职权限制 除属于第 69 条规定的争议外 监理工程师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 精选资料 可修改编辑 发包人应予认可 但下列事项应 事先取得发包人的专项批准 1 根据第 5 1 款规定同意承包人分包工程 2 根据第 13 1 款规定批准承包人将材料 设备 施工 机械移出施工场地 3 根据第 15 5 款规定批准承包人的设计 4 根据第 28 条规定批准承包人的施工组 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 5 根据第 29 2 款规定发出的工程开工令 6 根据第 32 2 款规定发出加快进度 的变更指令 7 根据第 42 5 款 规定使用替换材料 8 根据第 54 条规定发出使用暂列金额的工作指令 9 根据第 55 条规定发出使用零星工作项目费的工作指令 10 根据第 59 条规定指令或批准工程变更 11 专用条款约定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18 4 监理工程 师指令 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工作所需的指令 批 准和通知等 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指令 批准和通知等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如有必要 监理工程师也可发出口头 指令 但应在 48 小时内给予书 面确认 对监理工程师的口 头指令 承包人应予执行 如果承包人在监理 工程师发出的口头指令 48 小时后未收到书面确认 则应在接到口 头指令后 7 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 监理工程师应在承包人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后 48 小时内给予答复 逾期不予答复的 视为承包人的书面 要求已被确认 18 5 承包人 执行监理工程师指令 如果承包人认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不合理 应在收到指 令后 24 小时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报告 监理工程师应 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 24 小时内做出修改指 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 并 书面通知承包人 逾期不作出决定的 承包人可不 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 令 18 6 监理工程师职权委托 监理工程师可按第 16 3 款规定授权给其任命的监理工程师代表 亦可将其授权撤回 监理工程 师代表行使监理工程师授予的 职权 对监理工程师负责 监理工程师代表 在监理工程师授予职权范围内的工作 监理工程师应予认 可 但 监理工程师保留因监理工程师代表未 曾对任何工作 材料 设备错误 加以反对的失误而否定该工作 材料 设备 并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未 按第 16 3 款规定 任何此类任命和撤回均 为无效 18 7 监理工程师未尽义务或失误的责任 监理工程师未能正确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 或工作出现失误 导致拖延了工期和 或 增加了 费用 其增加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工期相应顺延 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 发包人 应予赔偿 19 造价工程师 19 1 发包人对造价工程师授权 发包人应在专用条款中写明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 精选资料 可修改编辑 和造价工程师具体人选 同时 在开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造价工程 师 并将有关文件送交承包人 授予其 代表发包人履行合同规定职责所需的权力 19 2 造价工程 师职权 造价工程师行使合同明文规定或必然隐含的职权 代表发包人负责工 程计量和计价 工程款的调整和核 实 结算价款的编制 调整和复核 签发支付证书 及时向承包人提 供合同价款的核实 调整和通知等指令 造价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 间应负的任 何责任和义务 19 3 造价工程师职权限制 除属于第 69 条规定的争议外 造价工程师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 发包人应予认可 但下列事项应 事先取得发包人的专项批准 1 根据第 54 条规定使用暂列金额 2 根据第 55 条规定使用零星工作 项目费 3 根据第 60 3 款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4 专用条款约定需要 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19 4 造价工程 师指令 造价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合同价款的核实 调 整和通知等指令 造价工程师提供的指令 均应 采用书面形式 如有必要 造价工程 师也可发出口头指令 但应在 48 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 对造价工程 师的口头指令 承包人 应 予执行 如果承包人在造价工程师发出的口 头指令 48 小时后未收到书面确认 则应在接到口头指令后 7 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 造价工程 师应在 承包人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后 48 小时内给予答复 逾期不予答复的 视为承包人的书面要求已被确认 19 5 承包人 执行造价工程师指令 如果承包人认为造价工程师的指令不合理 应在收到指 令后 24 小时内向造价工程师提出书面报告 造价工程 师应 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 24 小时内做出修改指 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 并 书面通知承包人 逾期不作出决定的 承包人可不 执行造价工程师的指 令 19 6 造价工程师未尽义务或失误的责任 造价工程师未能正确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 或工作出现失误 导致拖延了工期和 或 增加了 费用 其增加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工期相应顺延 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 发包人 应予赔偿 20 承包人代表 20 1 承包人对其代表授权 承包人应依据第 16 2 款规定在专用条款中写明承包人代表具体 人选 同时在开工前以书面形式任命承包人代表 并将有关文件送交发包人 授予其代表承包人履行合 同规定职责所需的全部权力 精选资料 可修改编辑 20 2 承包人代表 职权 承包人代表应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 行使合同明文规定或 必然隐含的权力 对承包人负责 承包人代表在承包人授予职权范围内的工作 承包人应予认可 20 3 承包人代表 临时任命职权 如果承包人代表在合同履行期间确需暂离现场 则应在监理 工程师同意下 可按第 16 4 款 规定授权给其临时任命的一名合适人 选 亦可将其授 权撤回 临时任命人 行使承包人代表授予的职权 对承包人代表负责 临时任命人在承包人代表授予 职权范围内的工作 承 包人代表应予认可 未按第 16 4 款规定 任何此 类任命和撤回均 为无效 20 4 紧急情况时承包人代表采取措施及双方责任 承包人代表按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 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工程师取得联系时 承包人代表应立即采取保证人员生 命和工程 财产安全的有效措施 并在采取措施后 48 小时 内向监理工程师送交书面报告 抄送发包人 属于发包人或第三方责任的 其 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工期相应顺延 属于承包人责任的 其发 生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工期不予 顺延 21 分包人 21 1 分包人的要求 分包人必 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个人不应承揽分包工程 发包人不应直接指 定分包工程分包人 也不应对 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 预 21 2 承包人人 员的雇佣 分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承包的工程向承包人负责 承 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人应将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方案报承包人备案 承包人发 现事故隐患 应当及时作出处 理 分包人就施工现场安全向承包人负责 并 应服从承包人对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22 承包人劳务 22 1 承包人人员的雇佣 承包人应雇佣投标文件中 主要人员一览表 中指明的人员 也可以 雇佣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其他人员 但不得从 发包人或为发 包人服务的人员中招聘雇员 22 2 承包人对雇员应做的工作 承包人应完善雇佣员工劳务注册手续 并与其订立劳务合同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雇佣期 间 承包人 应做好下列工作 1 负责为雇员提供和保持必要的食宿及各种生活设施 采取合理的卫生和安全生产措施 保 护雇 员的健康和安全 2 保证雇员的合法权利和人身安全 精选资料 可修改编辑 3 充分考虑和尊重法定节假日 尊重宗教信仰和 风俗习惯 4 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处设榜公布合同工程中标合同价 进度款支付情况 雇 员工资发放时间 和投诉电话 22 3 承包人特殊时间施工的批准 承包人如需在法定节假日施工 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如需在夜间施工 除应经监理工程 师批准外 还应经有关部 门批准 如无特殊原因 只要不影响工程 质 量 施工安全 周围环境 监理工程师应予同意 但为抢救生命或保护财产 或 为工程安全 质量而不可避免的作 业 则不必事先经监理工程师的批 准 22 4 承包人向雇 员支付劳务工资 承包人应按时足额向雇员支付劳务工资 并不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因承包人拖欠其雇 员工资而造成群体性示威 游行等一切责任 应由承包人承担 对发 包人造成损失或导致工期延误的 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工期不予顺延 22 5 承包人雇 员的要求和撤换 承包人雇员应是在行业或职业内具有相应资格 技能和经 验的人员 对有下列行为的任何承包人雇 员 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撤 换 1 经常行为不当 或工作不负责 任 2 无能力履行义务 或玩忽职守 3 不遵守合同的约定 4 有 损安全 健康和 环境保护的行 为 22 6 承包人 对雇员的保护 承包人应自始至终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 防止雇员内部发 生任何无序 非法和打斗等不良行为 以确保 现场安定和保 护现场及邻近人员的生命 财产安全 22 7 承包人提供雇 员统计表 如果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 承包人应按要求向监理工程师提 交一份详细的统计表 该表内容包括承包人在施工 场地的各 类职员和各个工种 各等 级的雇员人数等 三 担保 保险与风险 23 工程担保 23 1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 承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 提供履约担保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3 2 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的有效期 是从提供履 约 担保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 28 日止 23 3 向发包人支付履约担保的索赔款项 发包人在对履约担保提出索赔要求之前 应书面通 知承包人 说明导致此项索赔 的原因 并及 时向担保人提出索 赔文件 担保人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在担保 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23 4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 承包人按第 23 1 款的要求提交了履约担保 发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 精选资料 可修改编辑 时向承包人提交与履约担保对等的支付担保 提供支付担保所 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23 5 支付担保期限 支付担保的有效期 是从提供支付担保之日起至 发包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支 付完除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全部款项后 28 日止 23 6 向承包人支付支付担保的索赔款项 承包人在对支付担保提出索赔要求之前 应书面通 知发包人和造价工程师 说明 导致此项索赔的原因 并及 时 向担保人提出索赔文件 担保人根据担保合同 的约定在担保范围内向承包人支付索赔款额 23 7 双方延 长担保期限 发包人 承包人均 应确保合同工程担保有效期符合工期合理顺延的要 求 若合同一方未能保证延长 担保有效期 另一方可向其索赔 23 8 约定担保事项 发包人 承包人 应在专用条款中约 定担保内容 方式和 责任等事项 并签订 担保合同 24 发包人风险 24 1 发包人承担风险 发包人应承担本合同中规定应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 24 2 发包人风险 自开工之日起至颁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之日止 发包人风险为 1 由于永久工程本身或施工而不可避免造成的财产 除工程本身 材料 设备和施工机械外 损失 或损坏 2 由于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相关人员 除承包人外 疏忽或违规造成的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或损坏 3 由于发包人提前使用或占用永久工程或其部分造成的损失或损坏 4 由于发包人提供或发包人负责的设计造成的对永久工程 材料 设备和施工机械损失或损害 25 承包人风险 25 1 承包人承担风险 承包人应承担本合同中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 25 2 承包人风险 自开工之日起直到颁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之日止 承包人风险为 除第 24 条和第 26 条以外的人员伤亡以及财产 包括合同工程 材料 设备和施工机械 但不限于此 的 损失或损坏 26 不可抗力 26 1 不可抗力因素 不可抗力包括因包括战争 动乱 武装封锁 罢工 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 非发包人 承包人责任或原因造成的爆炸 火灾 以及风 雨 雪 洪 震等自然灾害和政府或 卫生部门 发布的影响正常工作的疫情 能以数值表示的不可抗力因素 以专用条款的约定为准 26 2 不可抗力处理程序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 并 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 尽力减少损失 发包人 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 监理工程师认为应 精选资料 可修改编辑 当暂停施工的 承包人应暂停施工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48 小时内 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通报受害情 况和损失情况 并预计清理和修复的 费用 抄送造价工程 师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 承包人应每隔 7 天向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 不可抗力事件 结束后 14 天内 承包人 应分别按第 31 条规定索赔工期 按第 66 条规 定索赔费用 26 3 双方对 不可抗力引起损失的承担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费用增加和工期顺延 由双方 按以下规定分别处理 1 工程本身的损害 因工程损 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 料和待安装在永久工程上的设备的损害 应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 承包人施工场地内的人 员伤亡应由其所在单位 负责 并承担相 应费用 3 承包人带入现场的施工机械和用于本工程的周转材料损坏及停工损失 应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 人提供的施工机械 设备损坏 应由发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 承包人按监理工程 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 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 应由 发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的清理 修复费用 应由发包人承担 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6 4 延迟履行合同发生不可抗力的责任 合同任何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 不能免除另一方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责任 27 保险 27 1 发包人办理保险 发包人应为下列事项办理保险 并支付保险费 1 工程开工前 为合同工程办 理保险 2 工程开工前 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 险 3 为第三方生命财产办理保 险 4 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 设备办理保险 5 保险期从办理保险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发包人可以将其中部分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 27 2 承包人办理保险 承包人应为下列事项办理保险 1 工程开工前 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 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 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施工机械 设备办理保险 保险期从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7 3 双方提供保险单和证明 以及代 办 合同一方应按本合同要求向另一方提供有效的投 保保险单和保险证明 如果发 包人未投保 承包人可代 为办 理 保险费应由发包人承担 如果承包人未 投保 发包人可代为办理 保险费应从支付或将要支付给承包人的款 项中扣回 27 4 未遵守保 险条款的 责任 发包人 承包人应遵守本合同保险条款的规定 如果任何一方 未遵守 责任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引起的 损失 精选资料 可修改编辑 27 5 发生保险事故双方应尽的责任 当合同工程发生保险事故时 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 公司 并提供有关资料 发包人 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合理有效措施防止或减少 损失 并应相互协助做好向 保险公司的报告和索赔工作 27 6 工程变 更被保险人 应尽的责任 当合同工程施工的性 质 规模或计划发生变更时 被保 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并在合同履行期 间按本合同保 险条款的规定保证足够的保险额 因而造成 的费用应由责任人承担 27 7 保险赔偿金的用途 从保险公司收到的因合同工程本身损失或损坏的保险赔偿金 应专 项用于修复合同工程这些损失或损坏 或作 为对未能修复合同工程 这些损失或损坏的补偿 27 8 约定投保内容和责任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 发包人 承包人 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四 工 期 28 进度计划和报告 28 1 提交工程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 28 天内 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式两份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 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该设计 和计划后的 7 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 见 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 见的 视为同意 工程进度计划 应对合同工程的全部施工作业提出总 体上的施工方法 施工安排 作业顺序和时间表 合同约定有单项工程的 承包人还应编制单项工程进 度计划 28 2 工程进度的监督和检查 承包人应按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取得发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 组织施工 接受监理工程师对 工程进度的监督和检查 28 3 提交施工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 承包人应编制月施工进 度报告和每季对进度计划修订一次 并在每月或季 结束后的 7 天内一式两份提交给监理工程师 月 进 度报告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 施工 安装 试验以及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模板表格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