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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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意义)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第三条(管理职责)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第五条(知情权)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第六条(合同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第七条(合同期限)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第八条(试用期)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第九条(服务期)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保守秘密)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责任。对负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对此公司在一定的期限内给予员工本人20%-40%的工资收入作为的经济补偿。第十一条(违约金)违反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的员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将以违约金的方式追究违约责任。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根据公司所提供特殊待遇的价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递减;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金按事先约定金额承担,但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二条(生效履行)劳动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第十三条(合同变更)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废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第十四条(合同中止)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由于法定或者约定的原因,公司和员工可在一定时间内相互不承担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若合同中止期间,合同期满的,合同终止。第十五条(合同解除)1、协商解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和员工双方都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没有必要时,无论谁先提出解除,只要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可解除,但员工一方主动提出,则不予经济补偿。2、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员工的非过失原因(停工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工作)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因员工过失(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规违纪)随时解除劳动合同。3、员工解除。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或公司确有违规和未履行约定条件时,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或在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终止。第十七条(合同顺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应当对员工采取特殊保护期间(停工医疗期内、女工“三期”内),公司将不终止劳动合同,直至这些情形结束。第四章经济补偿与违约责任第十八条(经济补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下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给予经济补偿: 1、公司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员工因公司的违规行为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3、员工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4、员工在停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5、因公司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转产、搬迁、技术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同无法履行又不能协商一致变更,或者公司确需依法裁员的。第十九条(补偿标准)1、给付标准。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性收入的补偿金,对于停工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员工,另外给予本人六个月工资性收入的医疗补助费。2、计算标准。计发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的月工资性收入,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计算。第二十条(法律责任)因主观上有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公司与员工因劳动权利和义务产生分歧引起争议的,依照劳动法的规定,通过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直至提起诉讼方式解决。第五章劳动合同管理第二十二条(制度管理)在公司内部公开明示本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公司坚持以本制度来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第二十三条(操作实务)公司按以下操作程序和书面手续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1、订立。公司自招用员工之日起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根据规定送政府劳动行政部门鉴证。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2、解除。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实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并送达本人。3、续订。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同意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届满前三十天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员工,经协商同意办理续订手续。4、顺延。劳动合同届满时,符合顺延合同期限条件的,除非本人要求不延长,公司可以延长劳动合同期。公司对顺延劳动合同期限情况进行书面记载。5、终止。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其本人,载明实施终止的时间。第二十四条(管理台帐)公司建立健全管理台帐,记录公司劳动用工状况及员工的基本情况,反映劳动关系变化,保证实行动态管理。1、劳动合同基本情况台帐(总帐);2、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台帐(个人明细帐);3、员工培训记录台帐(入职培训,转岗培训、出资培训);4、员工出勤统计台帐(工时、休假、加班等情况);5、员工医疗期管理台帐(医疗项目,停工医疗时间);6、其他专项协议台帐(如约定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的专项或补充协议)。第二十五条(其他)1、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将及时予以修改。2、所有员工,都要熟悉了解本制度,全面正确地实施本制度,以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提高劳动生产力。3、本制度自_年_月_日起执行。XX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我公司各级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层级在职员工、新招收、调入及统一分配的员工(以下简称员工)均签订劳动合同。第三条人力资源部职责划分负责本单位的所有人员(董事、总经理除外)的劳动合同签订、存档及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及结果上报工作。第四条 劳动合同签订的组织及管理工作1新入职员工劳动合同签订1.1新入职员工办理完入职相关手续后,于入职当天,由其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与之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书,合同一式二份(高管人员一式三份),员工一份,人力资源部门一份。并在签订后1周内盖章后返还员工。对于员工签收劳动合同的签收单由人力资源部须备案保存。1.2签订过程中,甲方当面签订甲方事项后交由乙方,所有乙方事项须由员工本人签署,他人一律不得代签。1.3对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者,一律不予聘用。1.4特殊人员由总经理统一组织签订合同。1.5所有社会招聘入职的员工,须于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供原公司离职证明材料,特殊情况者,可将提供日期延长至入职后5个工作日内。2在职员工劳动合同续签2.1劳动合同届满前30个工作日前,拟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者,应填写劳动合同续签申请单并报上级签批意见。其中,基层员工由其直接上级签批,中层及以上员工由直接上级及更上一级主管领导签批。签批通过者,劳动合同续签申请单报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存档。2.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各公司人力资源部应提前三十日将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经协商一致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续订书,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2.3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当将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再进行续签审批工作。3.合同签订相关事宜3.1合同签订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期限均为三年。3.2试用期规定类别 试用期限总经理助理(含)级以上员工 6个月经理级(含)以上管理员工 3个月主任级(含)以下管理员工 3个月技术部与市场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管理办法基层员工 1个月应届毕业生 3个月其中: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转正后,20%部分的工资不予补发。3.3保险福利待遇规定3.3.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或宿舍、餐补、车辆补助、休假、班车等依据实际情况签订。3.3.2如员工的入职日期为每月20日之前的,自员工入职之日起,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并在当月的工资中体现;根据社保中心每月20日前办理正常的社保增加,入职日期为每月20日之后的,下月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并在当月的工资中作中体现。3.3.3公司按规定办理员工养老保险和其他保险等,并实行养老保险手册,作为今后领取退休养老金的证件。需员工个人缴纳的所得税、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公司从员工工资中代为扣缴。3.3.4如员工不愿办理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应递交书面证明申请,各单位人力资源部作存档备案。3.4培训补偿对于公司为员工提供的专项培训,应按照定内的要求执行培训协议。3.5合同附件3.5.1公司各项相关制度文件3.5.2保密协议对所有高层管理员工,财务、技术、市场部门的全体员工、均需签署保密协议书,其签订时间与劳动合同的签订同时进行。 3.5.3竞业限制协议所有高层管理员工、掌握公司机密信息的员工均需签定竞业协议书,其签订时间与劳动合同的签订同时进行。第五条 劳动合同变更因内部工作需要,导致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发生调整,或原合同内地薪酬及结构发生变化者,应签订劳动合同变更书。第六条 劳动合同终止1员工自愿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且在完成工作交接的情况下,企业可以与员工达成劳动合同的解除。对于未满30天提出离职者,各公司人力资源部有权将工资冻结,不予以结算。2除劳动合同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款外,在员工合同期限内或期限届满时,若该员工不能及时跟进岗位所需的技术和专业知识要求,在岗位调动不允许的条件下,企业可以提前30天,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3员工如违反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企业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不承担法律责任。4对于未能提供或及时提供原公司离职证明者,或与其他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者,甲方有权无偿解除劳动合同。5所有劳动合同终止,须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一式两份,签订后,人力资源部需存档。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调用各部门及员工个人需要调用或查询劳动合同时,应向所属人资部门填报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第八条附则1.本制度与国家法律和规定不符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及时修改完善。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3.本办法的解释权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合同管理范围月度采购计划包含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在试用期和劳动期限内的劳动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签订、员工试用期满考核和合同期满考核控制目标确保公司劳动用工制度的合法性、规范性,有效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确保对全员劳动合同管理的重视,加强对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终止、解除等日常工作的管理,使劳动合同真正对企业和员工起到约束和规范的作用主要控制点相关部门经理或主管及时对员工试用期满考核、合同期满考核并上报考核情况人力资源部经理签批试用期满考核结果,确定员工是否转正人力资源部经理签批合同期满考核结果,确定员工是否续签合同特定政策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都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报劳动部门鉴证人力资源部将鉴证后的劳动合同交给部门,相关部门自行建立本部门员工的劳动合同信息并将劳动合同返还员工本人,人力资源部保留一份劳动合同中应包含相应的试用期协议试用期的确定应根据合同期的长短及岗位级别确定,但不应超过3个月。试用期满,部门经理认为有必要进行延长试用考察的,可根据规定进入延长试用期阶段,但是试用期与延长试用期的总和不应超过6个月,延长试用期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不同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含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15日-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含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含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劳动合同签订期限应根据岗位的任职标准、工作职责和新进人员的自身资质、合同续签人员从事本工作岗位期间的绩效表现分别判定- 劳动合同签订和续签期限可分为:半年、1年、2年、3年、5年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从严控制- 公司高级管理层基于部门人员需求情况的分析,对各类续签合同期限的比例作出决定,根据员工个人绩效得分按比例签订建议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劳动合同续订率每年控制在8595之间,根据公司在不同时期经营管理的需要,由公司高级管理层进行决策个人绩效考核连续半年不合格者,由部门提出申请,自动进入员工解聘程序对于因岗位变动而发生的劳动合同变更,应及时更新或添加劳动合同的附件,在附件中说明合同变更的情况劳动合同管理流程说明C-11-03-006步骤涉及部门步骤说明1人力资源部劳动用工管理员从员工招聘流程中得到劳动合同2人力资源部劳动用工管理员将劳动合同下发至部门,分发给员工个人3各部门经理部门经理根据员工试用期期间的绩效表现和岗位职责及能力模型中的要求,对试用期满员工进行考核,填写试用期满考核表3.1各部门经理如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根据员工表现与期望的差距,决定是否延长试用期3.1.1各部门经理若决定延长试用期,确定延长试用期时间,在试用期结束后再次进入试用期考核程序3.1.2各部门经理若决定不延长试用期,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进入员工解聘流程4人力资源部劳动用工管理员如果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则劳动用工管理员汇总并整理各部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考核表5人力资源部经理签批员工试用期满考核表6人力资源部劳动用工管理员办理转正手续,通知薪资管理员调整工资7人力资源部、员工履行劳动合同8人力资源部劳动用工管理员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通知相关部门8.1各部门经理、员工部门和员工是否都愿意续签合同,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则进入员工解聘流程或员工辞职流程8.2各部门经理如果部门和员工都愿意续签合同,各部门对合同期满人员进行考核8.3部门经理根据员工以往的绩效表现,对员工进行综合评估,填制员工合同期满考核表,如果考核合格,报人力资源部经理签批,如果考核不合格,进入员工解聘流程8.3.1人力资源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签批员工合同期满考核表8.3.2人力资源部劳动用工管理员对于续签人员发出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不续签人员进入员工解聘手续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资料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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