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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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委托)合同舟山变电站主变压器三维模型构建及红外数据接入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合同编号(甲方): 合同编号(乙方): 项目名称:舟山变电站主变压器三维模型构建及红外数据接入 委托方(甲方):浙江创维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杭州天与佳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2015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 使用说明1.本统一合同文本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各单位签订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2.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或者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3.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或划“/”。4. 对本统一合同文本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当事人均应在“特别约定”条款中进行约定,除此之外不得直接对合同文本进行改动。5. 有关本统一合同文本的其他使用说明见合同文本脚注。6.国家电网公司各单位合同承办人员应按照本使用说明起草合同,在合同开始内部审核或提交对方前应删除本使用说明及合同文本脚注。3目 录第一条工作内容1第二条技术开发人员2第三条组织与管理2第四条基础资料的提供3第五条研究开发经费3第六条陈述与保证4第七条保密5第八条研究开发成果的交付5第九条研究开发成果的验收6第十条培训与服务6第十一条技术风险的承担6第十二条 研究开发成果的归属7第十三条财产归属8第十四条违约责任8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10第十六条争议解决10第十七条其他11 26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委托方(甲方): 浙江创维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 杭州天与佳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研究开发舟山变电站主变压器三维模型构建及红外数据接入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及乙方同意接受委托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作内容1.1 技术开发目标:1)海岛变压器设备全过程状态监测分析功能2)实现变压器的红外三维可视化监视。3)基于数据分析基础上的进行设备隐患预警,避免设备故障和事故。 1.2技术开发内容:主要针对舟山供电公司的海岛电网设备远程化管控功能进行完善,具体如下:1)对现有昌洲变、云顶变、蓬莱变、渔都变的8个变压器进行三维模型结构采集(设备拍照);2)对8个变压器进行三维模型构建及维护;进行变压器红外采集装置定位、拍摄角度的联调及测试,进3)行变压器红外数据的采集及测试;4)对气象环境等系统的接口进行调整;5)对变压器在线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及数据接口调整;6)进行变压器红外数据三维成像、应用分析的维护;7)对变压器实时数据监测全信息展示的维护;8)对变压器历史数据分析展示维护;9)对变压器与PMS业务数据集成展示维护。 1.3技术开发方向和路径:需求调研需求分析需求确认概要设计详细设计功能开发单元测试联调测试 。 1.4技术开发期限: 2015年12月 - 2016年5月。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15 日内向甲方提交技术开发计划,并在技术开发期限内按如下进度完成开发工作:(1)2015年12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完成三维模型的红外建模和红外数据接入;(2)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4月30日,完成项目的相关资料编写和论文发表等内容;第二条技术开发人员乙方应派出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开发组,按照约定的技术开发计划开展技术开发工作。技术开发人员名单见附件一技术开发人员表。第三条组织与管理3.1本合同各方分别指定项目联系人如下:(1)甲方联系人: 施振丰 电话:13675854243 。(2)乙方联系人: 楼文杰 电话:15355053131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3.2项目联系人的主要职责:(1)牵头组织本方技术开发工作;(2)负责本方开发工作有关会议组织、成果研讨、成果报送等工作;(3)负责与另一方的沟通协调、信息传递等工作。第四条基础资料的提供4.1乙方应自行收集与本合同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基础资料。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研究开发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进行相应的技术交底并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和其他协作:(1)技术资料清单:无;(2)提供的时间和方式:无;(3)其他协作事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需要协商解决。4.2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项目完成后交还甲方。第五条研究开发经费5.1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共计人民币(大写)肆拾贰万玖仟玖百伞拾陆圆整(¥429936.00)(含税),甲方按本合同第5.2条的约定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支付的研究开发经费包含了乙方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和报酬,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购置费、人工费、差旅费、培训费、税费、外委支出等费用。5.2 研究开发经费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支付:(1) 一次性支付:甲方自合同生效并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2) 分次付款:甲方自合同生效并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后 / 个工作日内,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总额的 / ,即人民币(大写) / (¥ / ),作为预付款;在所有研究开发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等额发票后 / 个工作日内,支付研究开发经费总额的 / %,即人民币(大写) / (¥ / ),作为项目验收款。(3)其他方式: / 5.3乙方应对本合同下的研究开发经费专款专用,保证按要求高质量完成技术开发任务。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研究开发工作进度和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情况,但不应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第六条陈述与保证6.1乙方在技术开发过程中使用的专有技术、知识产权、实物等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第三方就上述专有技术、知识产权、实物等提起侵权索赔的,乙方应自行处理,并不得影响研究开发工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6.2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第三方就研究开发成果提出异议,乙方应负责处理及承担责任,并保证甲方能够继续实施研究开发成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6.3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选派有研究开发能力的人员承担本合同下的研究开发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其技术开发人员。第七条保密7.1 乙方及其项目参与人员对技术开发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等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及研究所涉成果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及研究所涉成果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7.2 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自相关资料或信息以及研究所涉成果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第八条研究开发成果的交付8.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研究开发成果:a.舟山变电站主变压器三维模型构建及红外数据接入需求规范。 b.舟山变电站主变压器三维模型构建及红外数据接入概要设计说明书。 c.舟山变电站主变压器三维模型构建及红外数据接入详细设计说明书。 d.舟山变电站主变压器三维模型构建及红外数据接入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e. 舟山变电站主变压器三维模型构建及红外数据接入测试报告。 f.舟山变电站主变压器三维模型构建及红外数据接入操作手册。 g. 舟山变电站主变压器三维模型构建及红外数据接入软件1套。研究开发成果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其中纸质版 1 份。纸质版应由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8.2 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2016年5月,浙江创维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第九条研究开发成果的验收9.1 研究开发成果的验收标准:参照国家电网信息系统建设相关标准。9.2 研究开发成果的验收方法:专家验收会 。9.3 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由甲方指定 。9.4 研究开发成果的质量保证期为甲方验收合格后12个月。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研究开发成果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继续履行、重作等补救措施,质量保证期自再次验收合格后重新计算。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第十条培训与服务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服务。具体要求见附件二技术服务要求。第十一条技术风险的承担11.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风险,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合同双方按以下约定承担风险和损失:(1)双方共同承担技术风险 。11.2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失败。11.3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由双方或聘请的第三方专家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11.4 乙方在技术开发过程中意识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通知甲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研究开发成果的归属本合同项下的研究开发成果归甲方所有,就研究开发成果产生的专利权、使用收益权、转让权、申请奖励权、成果发布权等按以下约定处理:12.1本合同项下的的研究开发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归甲方享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申请专利或向第三方转让专利申请权。12.2 甲乙双方均享有本合同项下研究开发成果的使用权,但乙方仅能在甲方许可的范围内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因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收益,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分配方式。12.3 本合同项下的研究开发成果的转让权属于甲方,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亦不得许可第三方实施使用。12.4 本合同项下的研究开发成果申请奖励的权利归甲方享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申请奖励。12.5本合同项下的研究开发成果的发表权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未经一方许可,另一方不得单方发表。一方项目参与人员个人发表有关项目研究内容的论文须征得甲乙双方的同意。12.6 使用本合同项下的研究开发成果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的制定或修订工作的权利属于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参与此类工作。第十三条财产归属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乙方所有。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4.1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14.2甲方逾期支付研究开发经费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项目延期、费用增加的责任。14.3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对研究开发内容、目标、进度、项目负责人等进行自行调整,否则,造成研究开发工作不能按期完成或影响研究开发成果质量,将视情况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4.4 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14.5 乙方违反约定未经甲方同意就研究开发成果申请专利的,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应撤回专利申请,在被授予专利权后应以书面声明放弃该专利权。未经甲方同意转让专利权或许可第三方实施该专利的,所获收益归甲方所有,并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研究开发经费 10 %的违约金。14.6 乙方违反约定超出甲方许可的范围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的,所获收益归甲方所有,并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研究开发经费_10_%的违约金。14.7 乙方违反约定许可第三方实施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的,应立即终止该许可,且所获收益归甲方所有,并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研究开发经费_10_%的违约金。14.8 乙方违反约定未经甲方同意单方就研究开发成果申请奖励的,被授予奖励之前应撤回奖励申请,在被授予奖励后应向颁奖机构申请撤销奖励并以书面声明放弃该奖励,并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研究开发经费_10_%的违约金。14.9项目参与人员个人发表有关项目研究内容的论文未征得甲乙双方同意的,项目参与人员所属一方应予相应处罚并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14.10 乙方违反约定未经甲方许可单独参与有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的制定或修订工作的,该工作仍在进行的,应立即退出,该工作已经结束的,应向有权机关申请撤销署名等相关权利并以书面声明形式放弃与该工作有关的一切权益,并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研究开发经费_10_%的违约金。14.11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4.12 乙方迟延交付研究开发成果的,每延迟一天,承担研究开发经费总额 0.01 %的违约金。 如延迟超过60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14.13 因乙方原因造成研究开发成果不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应承担下次验收工作所发生的费用。14.14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就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15.1 合同变更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15.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委托给第三人承担。15.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15.4如果本合同涉及的技术已经公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已没有意义或没有必要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第十六条争议解决16.1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16.2 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按以下第 2种方式处理:(1)仲裁:提交 /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诉讼: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6.3 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七条其他17.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技术协议、技术标准和规范、与本合同有关的术语和定义等,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7.2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17.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17.4 特别约定本特别约定是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1)17.1款中增加内容:本合同的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签 署 页甲方:浙江创维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杭州天与佳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2015年11月20 日签订日期:2015年11月20日日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83号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 财经学院文华楼四楼 北城天地15A21邮编:310012邮编:310012联系人: 联系人:楼文杰电话:电话:15355053131传真:传真:Email:Email:开户行: 开户行:广发银行宝善支行高新支行 账号:账号:134022512010010839 税号:税号:330100322879732附件一:技术协议书1 概述本文件是2015年舟山变电站主变压器三维模型构建及红外数据接入项目技术规范书,项目负责人为浙江创维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供软件开发运维商(以下简称乙方)编写技术应答书。乙方应在应答书中对本文件内容按顺序逐条应答。对解释性或说明性条款按“理解”或“不理解”应答;对非解释性或说明性条款按“满足”或“条件满足”或“不满足”应答,然后给出详细的功能实现说明。乙方若对本文件中的部分要求不能满足或者有不同于本文件相关要求的其它建议,也应在应答书中详细说明。乙方必须是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和信息系统维保的企业,并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技术服务能力,较长的生命力和延续性,充足的技术队伍,稳定的组织机构。乙方需向甲方出示有效企业资质证明。乙方应根据本文件中的相关说明和要求,提出总的技术建议和解决方案,并对所提供技术服务的特色部分给出附加说明。乙方若对本文件中的部分要求不能满足或者有不同于本文件相关要求的其它建议,也应在应答书中详细说明。若乙方建议的技术方案及软件系统配置符合有关国际或行业标准,则应在应答书中具体说明,并附上相应的详细技术资料。若乙方的软件系统包含自己专用标准,也应在应答书中具体说明,并附上相应的详细技术资料。若乙方在建议的方案中用到第三方的软件产品,要求提供相应软件产品的详细技术资料。乙方应按照要求提供十份中文技术建议书、应答书和系统软硬件配置清单,并提供上述文件的电子版,电子版要求为MS Office格式。 甲方保留对本文件的解释权和修改权。2 项目采购范围本项目的招标范围: 内容范围:2015年舟山变电站主变压器三维模型构建及红外数据接入大修项目。组织范围:国网舟山供电公司及辖属昌洲变、云顶变、蓬莱变、渔都变4个变电站3 项目概况3.1 项目目标根据浙江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在线监测运行管理规范的通知(浙电运检(2012)1063号)、输变电设备远程化管控示范区建设标准的通知(浙电运检字(2014)6号)、浙江电网自动化设备缺陷管理规定等有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结合目前我省生产信息化的建设现状以及设备远程化管控的情况,合理利用浙江公司生产信息化成果,统一标准,统一架构,以在线监测系统、PMS系统等系统为辅助,对舟山电网设备远程管控功能进行完善。项目完善主要的目标为建立海岛变压器三维红外监控模型,实现变压器设备的全过程、全状态监视。具有的预期目标如下:2 海岛变压器设备全过程状态监测分析功能通过对多系统的数据抽取和数据深加工,实现多系统间的数据集成、形成包括变压器的气象环境、主变负荷等实时监测数据;通过信息汇总、分析、展现,实现变压器运检业务过程的可视化、信息化、智能分析化,同时通过变压器在线监测数据的综合比对、分析,可有效掌握设备的实际健康状况,提前发现变压器设备的隐患,进行设备缺陷和隐患的预警,避免设备故障和事故,推进变压器神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实现变压器设备全过程状态监视分析。3 实现变压器的红外三维可视化监视。 通过安装变压器设备的红外探头,采集设备高清/红外测温图片及红外测温数据,以变压器三维模型和红外测温信息为基础,利用三维数据算法将二维平面温度信息实时映射到三维虚拟设备上,实现变压器设备温度现场信息的三维展示,并形成红外的数据的分析展示。4 基于数据分析基础上的进行设备隐患预警,避免设备故障和事故。通过本项目提升设备安全管理水平,通过提前预警和集成的历史数据的分析,有效发现设备缺陷和隐患,有效掌控设备的健康情况,将减少变压器设备带电检测成本、检修成本,降低设备故障损失率,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3.2 实施范围主要针对舟山供电公司的海岛电网设备远程化管控功能进行完善,具体如下:对现有昌洲变、云顶变、蓬莱变、渔都变的8个变压器进行三维模型结构采集(设备拍照);对8个变压器进行三维模型构建及维护;进行变压器红外采集装置定位、拍摄角度的联调及测试,进行变压器红外数据的采集及测试;对气象环境等系统的接口进行调整;对变压器在线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及数据接口调整;进行变压器红外数据三维成像、应用分析的维护;对变压器实时数据监测全信息展示的维护;对变压器历史数据分析展示维护;对变压器与PMS业务数据集成展示维护。4 维护内容根据项目实施的总体思路,本项目实施主要内容总体从四方面进行完善:1、变压器三维模型的构建及维护;2、红外数据采集及维护,并基于三维模型进行变压器红外数据三维成像、应用分析的维护。3、基于变压器实时监测信息、历史数据信息、PMS生产信息等数据进行应用分析,并集成展示维护。具体实施内容和要求如下:4.1 变压器三维模型构造和维护乙方根据甲方实施要求,完成舟山变电站主变压器三维模型构建及红外数据接入项目变压器三维模型的构造和维护的功能模块,主要包括:昌洲变、云顶变、蓬莱变、渔都变4个变电站8个变压器的三维模型构建和维护。通过利用计算机图形学和计算机视觉方面技术,对现场变压器设备的整体结构进行三维化建模,实现三维设备的全展示。具体要求功能如下:台帐显示:提供每个变压器部件的台帐信息,台帐信息按照PMS系统的台帐信息进行显示,点击三维模型显示部件名称。模型全方位旋转:提供鼠标和键盘操作方法,支持变压器三维模型全方位旋转以及三维模型按照一定角度的自动旋转。FLASH动画:提供模型动态处理,可按部件进行拆分及动态打开变压器本体,查看变压器内部结构。动态报警:当变压器发生缺陷、在线监测值变压器实时监测信息发生预警、报警等时,模型发生高亮显示或者出现报警图标,可追寻具体变压器部件的预警及报警信息。视图切换:提供俯视图、鸟憨图等模型查看视图。模型缩放功能:提供模型缩放功能,可按照整体模型进行放、缩小并支持全屏展示。场景设置:按照当前天气情况进行三维场景的模拟展示。 4.2 红外数据采集及维护,并基于三维模型进行变压器红外数据三维成像、应用分析的维护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通信规约、数据规范、调试规范和实施要求,基于甲方指定的输变电设备状态监测平台系统和远程化控管平台,完成2015年新安装的昌洲变、云顶变、蓬莱变、渔都变4个变电站8个变压器的红外测温装置的接入调试、数据采集维护、参数维护和相关初始化工作。新接入、维护的红外测温的相关数据符合浙江省电力公司生产管理系统(以下简称“PMS”)、输变电设备状态监测系统以及输变电设备远程化管控平台的设备模型和数据规范,并基于三维模型进行变压器红外数据三维成像、应用分析的维护。数据采集:进行变压器红外采集装置定位、拍摄角度的联调及测试,实现变压器红外数据的采集。数据存储:按照一定省公司内外网接入安全规范、通信规约、数据规范及实施要求,在在线监测系统库进行红外数据维护及存储。三维成像:基于变压三维模型,通过模型维护、计算及图片渲染的形式,形成变压器三维模型红外及可见光成像应用。红外及可见光成像切换的显示:提供红外三维成像及可见光三维成像显示的切换。实时负荷的监测:基于变压器三维模型,提供变压器实时负荷监测展示。红外数据应用:通过红外数据的分析,形成当前变压器红外信息分析结果展示,并通过对红外历史数据进行数据挖掘形成趋势分析、对比分析等。红外预警及报警:通过实际变压器红外预警、报警参数值的设置,基于三维模型,形成变压器自动预警、报警机制。4.3 基于变压器实时监测信息、历史数据信息、PMS生产信息数据进行应用分析,并集成展示维护。乙方基于甲方指定的PMS系统、实时系统及在线监测系统等多个相关系统平台,根据甲方提出的系统横向集成等要求,完成舟山海岛远程化管控系统功能集成展示维护及相关甲方指定系统参数、配置的适应性调整维护。系统横向集成适应性维护工作应符合浙江省电力公司PMS、输变电设备状态监测系统及设备远程化管控系统等规范,根据甲方管控区建设方案要求,对变压器实时监测信息、历史数据 、PMS生产信息数据及在线监测数据应用分析,并进行集成展示维护。实现主变负荷及气象环境的等实时系统数据的监测,形成趋势和对比分析。并通过对历史数据挖掘,形成变压器负载预警情况与气象环境影响的分析结果展示。5 维保要求(3) 服务能力乙方应对甲方指定需维护的国网舟山公司舟山变电站主变压器三维模型构建及红外数据接入部分的维护服务能力进行详细说明。(4) 规范性舟山变电站主变压器三维模型构建及红外数据接入的功能完善模块维保工作必须遵循甲方输变电设备状态监测系统运行及应用管理规定及输变电设备远程化管控示范区建设标准的通知(浙电运检字(2014)6号)等相关规范及要求进行改项目功能模块的相关调试、运维工作要求,确保维护工作规范性。(5) 安全可靠性舟山变电站主变压器三维模型构建及红外数据接入项目应该提供不间断服务,系统应具有检错、纠错功能;系统能够提供数据备份与数据恢复功能,确保数据正确、完整;能够抵抗来自系统外部和内部的攻击,保证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6) 开放性舟山变电站主变压器三维模型构建及红外数据接入模块必须具有充分的开放性,提供标准接口用于其他业务系统和用户的接入,在运行过程中可以随时接入新的业务系统(模块)、提供新的用户接入方式、开展新的业务类型。能适应用户各种客户端的要求,支持各种主流的操作系统和浏览器。(7) 集成性舟山变电站主变压器三维模型构建及红外数据接入模块必须可以与公司其它信息系统进行横向高度集成。(8) 稳定性舟山变电站主变压器三维模型构建及红外数据接入模块必须要有足够稳定性,可同时支持浙江省舟山供电公司市地业务人员以及浙江省电力公司省业务人员同时登陆系统进行业务操作。(9) 易维护性舟山变电站主变压器三维模型构建及红外数据接入模块应具有故障诊断和恢复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软件测试工具。(10) 高效性舟山变电站主变压器三维模型构建及红外数据接入模块要有较快的响应时间,乙方应对此提出相应的量化指标。6 其他要求 6.1 乙方在投标书承诺的项目组成员与项目实施实际进场人员必须一致,如有偏差,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合同执行违约条款。 6.2 乙方应在对浙江省电力公司生产检修运维项目管理调整项目深刻理解的基础上,结合浙江电力业务特点,对生产检修运维项目管理调整提出建议性的系统方案和详细实施计划。 6.3 乙方应根据浙江电力信息化系统建设现状,设计合理的技术方案,有效利用现在的技术平台和技术力量,对所建议的技术路线做出详细描述,以满足生产检修运维项目管理调整建设要求。 6.4 乙方应对生产检修运维项目管理调整的功能进行周密的论证,对所建议的方案在安全性、可靠性、可行性和可扩展性方面采用的方案做出详细的描述。 6.5 乙方应针对本项目成立专门的项目组,项目组成员(含项目经理)必须为乙方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相关证明),项目内容建设不得外包,且项目组成员必须稳定,在项目终验前不得退出或更换,若因特殊原因需调整,需提早45日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6.6 乙方应负责完成整个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的互连互通,保证整个系统的正确运行。若因乙方失误,造成系统运行错误或硬件、软件短缺导致系统达不到原定性能指标,乙方应免费进行补偿,直至满足要求。 6.7 乙方应对系统所需要的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数量提出明确要求,提供应用软件在不同配置下的系统处理能力等性能指标。 6.8 乙方应承诺其应用软件满足平滑移植,即应用软件与硬件平台相对分离,应用软件可以自由运行在主流操作系统的主流硬件平台上。乙方应明确给出选用的应用软件平台的具体特性和使用限制。 6.9 乙方应符合甲方对应用软件版本发布的流程管理,保证不同版本的可追溯性。7 项目管理 7.1 甲乙双方对本维护项目进行合作实施,在维护、调试和配置等系列过程中均由甲乙方人员共同参与实施,为此项目甲乙双方组建联合项目实施小组。 7.2 乙方提供的产品中,涉及到第三方产品,若出现技术上或法律上的纠纷,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确保不影响项目进度。 7.3 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甲方有对项目进度进行监督控制的职责和权利,乙方应全面配合,每周向甲方提交一份最新进展情况报告。 7.4 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甲方有对实施质量进行监督控制的职责和权利,乙方应全面配合,确保人力、物力的定量投入,并向甲方提交最新文档资料。 7.5 乙方对项目的实施应遵照甲方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软件工程理论和信息系统管理方法论进行管理,提交相应的文档,并经甲方认可,乙方有责任对第三方保密。8 知识产权 8.1 甲方拥有本项目实施成果的所有权。 8.2 乙方应将本项目的所有实施文档和相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并保证文档的一致性和完整性,乙方有责任对第三方保密。 8.3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所有业务技术资料、文档和项目实施环境,乙方有责任对第三方保密。 8.4 乙方全面承担由乙方产品中涉及到的第三方产品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9 技术文档 9.1 乙方应提供在对系统适应性调整需求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编写的系统适应性调整技术文档。 9.2 乙方应提供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数据配置、调试、维护等各类报告。 9.3 乙方应提供应用软件配置说明书和应用软件使用说明书(包括用户手册、操作手册、维护手册等)。 9.4 乙方应提供项目实施总结文档,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要技术问题给出详细解答。 9.5 乙方提供的文档和资料均应以磁介质(或光盘)和纸张为载体,文件格式为Word文档或PDF文档或其他可视化文件。10 技术服务 10.1 若关于本项目的实施要求发生非重大变动,在本项目最终验收之前,乙方应免费提供相关的适应性调整技术服务,在本工程项目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后,乙方应以优惠价对系统进行相应的修改。 10.2 根据甲方的需求,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全方位的、有效的、及时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10.3 乙方负责甲方指定需维护的信息系统及相关数据的调试、配置和维护,调试、配置、维护时所需的工具软件、补丁包等均由乙方负责。 10.4 在项目实施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提供78小时的响应服务,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向甲方提供724小时的响应服务。若乙方所负责维护的应用软件系统出现问题或故障时,乙方应指定相关的开发运维技术人员在3小时内赶到现场,免费进行故障处理和软件更新。 10.5 乙方应对其提供、维护的软件产品提供不少于一年的免费维护期,免费维护期从项目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在维护期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78小时(每工作日上午9:下午17:)的响应服务,保证在任何时候甲方人员都能及时找到乙方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如甲方认为必要,乙方的技术人员应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予以相应的技术支持。乙方应对其提交的软件产品提供不少于7年的保修期,保修期从免费维护期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给出保修期结束之后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的服务支持方式和费用。 10.6 乙方对其提供的软件应提供至少10年的技术支持。 10.7 乙方应在技术建议书中详细说明技术支持、服务的范围和程度。11人员培训 11.1 乙方应向最终用户提供有关应用软件系统调试、配置、维护等方面的详细培训计划,并提供培训环境。 11.2 除了上述培训外,乙方还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参加项目实施的最终用户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即一边实施,一边培训,在实施过程中进行技术转移。11.3 乙方应提供最终用户根据系统事实的具体需求而提出的培训。附件二:服务费用标准及明细 舟山变电站主变压器三维模型构建及红外数据接入报价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基础及计算公式(请在本栏填写详细值)系数(费率)金额(元)一直接费(一)+(二)+(三)405600(一)技术服务人工费4056001三维建模-1需求调研20人天 1200元/人天 24000-2功能、界面原型设计20人天 1200元/人天 24000-3准备功能模块开发实现40人天 1200元/人天 48000-4模型基础建立150人天 1200元/人天 180000-5测试、生产环境部署及调试30人天 1200元/人天 36000-7技术支持40人天 1200元/人天 480002红外测温实现-1需求调研5人天 1200元/人天 6000-2功能、界面原型设计10人天 1200元/人天 12000-4功能开发实现10人天 1200元/人天 12000-5测试、生产环境部署及调试5人天 1200元/人天 6000-6技术支持8人天 1200元/人天 9600(二)设备费1技术服务相关专用仪器、设备试制费-1设备名称台数 设备试制单价-2设备名称台数 设备试制单价2技术服务相关专用软件购置费-1软件名称套数 扣除人工费后的单价-2软件名称套数 扣除人工费后的单价(三)测试试验与加工费-1名称-2名称二间接费-1材料费-2资料费-3项目管理-4其他三税金(一二)*税率6.00%24336小计一二+三429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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