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经济适用住房(二期)BT建设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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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丹阳市经济适用住房(二期)BT建设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公告 甲方:丹阳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乙方:待定丹阳市经济适用住房(二期)建设项目,是落实丹阳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为切实解决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促进本市的和谐发展,推动当地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乙方作为该项目融资管理的投资建设主体,按要求实施该项目,建成经验收合格后,由丹阳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进行回购。第一章 总则1、工程简介1.1工程概况:本项目采用“BT”方式交由乙方承建。总建筑面积约7.6万平方米,其中多层(6层及6层以下)13幢,半地下汽车车库5座,全地下人防1座,配电房及物管用房1座,绿化及附属设施。1.2工程地点:本项目建设地位于丹阳市司徒镇薛甲大队马家庄西侧。1.3工程名称:丹阳市薛甲经济适用住房(二期)建设项目。1.4工程规模:总投资约1.5亿元(从建设项目审批至项目交付使用所有投资额)。1.5计划工期:12个月,具体建设期按照甲方要求自双方确认之日起计算。1.6缺陷责任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7建设内容:丹阳市薛甲经济适用住房(二期)BT建设项目。其中多层(6层及6层以下)13幢,半地下汽车车库5座,全地下人防1座,配电房及物管用房1座,绿化及附属设施。2.工程质量要求2.1质量标准:合格2.2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格履行BT乙方的质量责任和义务2.3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条款,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质量3.申请人资格条件3.1申请人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0万元),且营业执照与资质证书中的注册资本一致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3.3拟选派项目建造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壹级3.4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5申请人根据附件一中表格依据本工程拟制项目部,开标期间一并提交。第二章 工程结算1、工程结算依据1.1执行定额:主体工程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套用200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09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文件规定。配套设施按相关定额、文件执行。1.2取费标准:按苏建价(2009)107号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丹阳市造价处核定的工程类别取费。1.3材差的计取:人工调差按江苏省住建厅相关文件执行,材料价格按实际施工阶段镇江工程造价信息中丹阳市信息价格加权平均值计算。信息价外的材料须经现场监管组、审计、监理、建设方市场考察后确认计价。1.4措施项目费按2009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计取:(1)固定费率按规定计取;(2)浮动费率按中间值计取。1.5银行利息的确认:(1)建设期内按每月乙方报送的经现场监理、审计、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由跟踪审计人员核定的工程造价作为计息基础,中国人民银行5年期贷款基准年利率加1.58为依据;(2)回购期以实际支付回购款作为计息基础,中国人民银行5年期贷款基准年利率加1.58为依据。不计复利。1.6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书,甲方及时交丹阳市审计局审计,审计价加银行贷款利息为最终投资结算价(竣工后支付的30%不含银行贷款利息)。第三章 回购方式1、甲方按下列约定向乙方支付回购款1.1项目经各有关单位竣工验收后(含附属配套设施)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建设投资额的30回购款。1.2项目竣工后满一年,甲方向乙方支付建设投资额的15回购款和本次款项的银行贷款利息。1.3项目竣工后满二年,甲方向乙方支付建设投资额的25回购款和本次款项的银行贷款利息。1.4项目竣工后满三年,甲方向乙方支付建设投资额的15回购款和本次款项的银行贷款利息。1.5项目竣工后满四年,甲方向乙方支付建设投资额的15回购款和本次款项的银行贷款利息。第四章 甲乙双方的义务1、甲方的义务1.1甲方应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协助乙方办理建设工程有关手续。1.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和各级职能部门配合,争取各部门的帮助,以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1.3确保乙方有良好的投资施工环境。2、乙方的义务2.1乙方保证按照协议中的建设内容进行项目建设。2.2乙方保证按合同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工程建设安全法规和规章等规定承担本合同全部工程的施工,安全、缺陷责任期的修复、管理和保修工作。2.3项目的方案、施工图设计和图审、土地勘察等费用经甲方审核后全部由乙方垫付纳入回购款。2.4项目施工前按国家建设规范需交纳的各种手续费用,如需甲方承担的则由乙方先行垫付纳入回购款;如需乙方承担的则自行处理。2.5乙方保证按质量要求和工期要求完成项目的建设。2.6乙方必须保证项目建造师、施工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每天在工地现场。第五章 洽谈时间与确定方式1、洽谈时间1.1洽谈时间:另行通知1.2洽谈地点: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四楼2、洽谈时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3、洽谈时所需携带的资料3.1企业资质证书原件3.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3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3.4拟任项目建造师的建造师证书原件4、确定方式4.1公示期间若仅一家单位报名,则由丹阳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与其进一步洽谈合作事宜;若有两家及两家以上单位参与竞争,则由丹阳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采取竞争性洽谈的方式,下浮率最低者为中标单位(以丹阳审计局审计结算价下浮率为竞争条件),竞争性洽谈在市招管中心监督下进行。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第六章 报名方式1、报名时间、地点该框架协议在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2011年6月17日上午8:30至2011年6月30日下午17:30),公示期间如有单位悉数接受以上条件并愿意参加竞争的,到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二楼市场科现场报名。2、诚信保证金本工程诚信保证金:700万元,必须是本单位基本存款帐户开具的汇票。(持诚信保证金汇票到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财务科开据诚信保证金收据,洽谈时提交)。特别提醒:由于中国银行系统升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号已变更。如投标单位是在中国银行开户的,投标时须出具由中国银行提供的现账号与原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号一致的证明原件,在开标当日与投标保证金同事提交。户名: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保证金专户 帐号:1104022029000124519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市和平桥分理处3、报名所需资料2.1单位介绍信2.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2.4拟任项目建造师的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5 投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详见附件一)2.6 投标相关承诺。(详见附件二)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包括原件要求用档案袋装好,在报名时提交资料清单以供核对。项目联系人:肖峄峰 报名联系人:钱春华联系电话:0511-86578332 联系电话:0511-86578112联系地址:丹阳市西环路6号 联系地址:丹阳市西环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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