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技术要求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甲方)和(乙方),就乙方为甲方制造试验室中使用的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事宜,达成如下技术协议:1. 使用条件1.1 海拔高度1000m1.2 环境条件电源:交流,三相380V10,50HZ1;环境温度:045;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85。1.3 安装场地甲方试验室(武汉)室内。 2. 标准GB/T 3811 起重机设计规范GB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5905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GB10051.15 起重吊钩GB4315 起重机电控设备GB 14405 通用桥式起重机GB3323 钢熔化焊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等 其它相关的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3. 基本参数该设备用于电机试验室中设备吊装,50吨全车变频调速桥式起重机起吊设备。3.1 全车变频调速主要性能参数 起重量:Gn=50/10t 主起升50t,副起升10 t 跨度:S=13.5m 大车轨距13.5m 起升高度10m 工作级别:A5 速度起升:主起升0.21.75m/min 副起升0.626.04m/min小车运行:0.548.1 m/min大车运行:1.918.24m/min导电方式:H型单极安全滑触线 大车最大轮压:396kN;小车最大轮压:175kN小车运行机构车轮轨距:2.5m起重机高度(轨道面至起重机顶端距离):2.8m(含小车高度)轨道中心线至吊车端部300mm 大钩起升最大高度时,吊钩中心线距离轨道面1.0m操作方式:操纵室+遥控器。3.2 设备组成设备应包括起重机的机械、电器电控及安全防护系统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箱梁结构桥架系统大车、小车运行装置主、副起升机构司机室及全套操作系统电控柜及其电控系统全套安全防护装置大车道轨及安全滑线安装用的所有附件和辅件,随机备件和附件。3.3 电气设备起重机应设置总断路器。进线处应设置主隔离开关。必须设置紧急断电开关,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切断起重机总控制电源。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起重机必须设失压保护和零位保护。必须设置超速保护。应设置正常照明和可携式照明,当主断路器切断电源时,照明不应断电。大车安全滑线长度120米,滑线型号为YH-L2-800A(武汉友安滑线)3.4 基本配置要求 电机采用SEW公司产品。 减速箱采用SEW、南京高精齿轮集团有限公司产品。减速箱齿轮为硬齿面。 制动器为采用河南焦作制动器厂“金箍牌”(正宗)产品。 吊钩采用广东韶关锻造总厂产品。钢丝绳采用贵阳钢丝绳厂产品。 轴承选用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产品。 大车运行机构在极限位置或相邻起重机的防碰撞装置采用聚胺脂缓冲器,小车在极限位置的防碰撞装置采用聚胺脂缓冲器。车轮采用锻造车轮,全车带自动润滑系统,钢结构抛丸除锈St2.5,富锌环氧底漆司机室采用型钢骨架和全视野型结构全封闭型式,装有大幅面有机玻璃。司机室设计符合GB/T11407通用桥式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司机室技术条件,并设有上下前后可调式航空座椅、空调、电控操作系统和限载、超重显示及控制系统。超载限制器称重精度为5%FS。联动台控制器采用天水长城控制电器厂产品。 主要电器元件采用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产品,其余电器元件采用天水长城控制电器厂产品。 钢板采用武钢、邯钢、安钢或宝钢产品。其它结构及部件和外购件均按以上相关的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设计、制作和选购名牌厂家的正宗产品。4. 起重机的审图与验收4.1乙方在合同签定后,必须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完成后通知甲方进行施工图纸审查,审查后方可投入生产,但并不表示该设备由甲方承担技术责任。4.2 设备监造4.2.1 乙方在设备投料前前通知甲方人员检验检验钢板材质,乙方按炉批号提供钢厂的材料化学成份和机械性能报告及出厂合格证。4.2.2 乙方在起重机主梁封箱前通知甲方人员去现场进行检验,检验内焊缝及主梁盖板、腹板对接焊缝质量;乙方提供X光焊缝射线和超声波探伤检查报告。4.2.3 乙方在大车成装前通知甲方人员进行成装验收。4.2.4 乙方在设备出厂前通知甲方人员检验各机构空载运行及外观,检查各机构配置,查验实物与要求是否相符。4.3最终验收在甲方现场,由乙方报当地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所检验,取得安全准用证。由甲方作最终验收。4.4 测试验收4.4.1 验收方法按测试方法中的规定执行。4.4.2 测试验收内容(1) 调试好的所有设备应通过24小时不间断正常运行的考核。(2) 如因场地辅助设施故障(电源等)和环境不符合设备正常工作的要求而造成测试验收中断,甲方立即修复,确保设备正常工作的条件。(3) 在安装验收期间,乙方的工程师负责对合同项下的货物进行操作、调试及执行必要的维护。(4) 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设备有短缺、损坏或不符合合同条款和质量标准的情况,乙方将负责补齐、更换,由此引起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5)设备保修期由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4.4.3 验收失败在验收失败的情况下,乙方工程师应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说明验收失败的原因,排除故障后重新开始测试验收。如果测试验收失败次数超过三次或测试验收时间超过合同规定的有关期限,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并按乙方违约处理。甲方除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外,还有权追索因乙方造成工期延误而给甲方产生的经济损失。如果导致合同不能继续执行,甲方有权按退货索赔程序处理。当甲方认为验收失败而拒绝验收后,乙方工程师须与甲方验收人员共同签署验收失败的备忘录,明确、详细地写明验收失败的原因、存在的问题、甲方的要求以及解决问题、重新测试验收的期限,并由双方签字后开始生效。若双方对验收结果发生意见分歧,则按合同的相应条款解决,合同条款未能涉及的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该备忘录是双方所签订合同的正式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的约束力。4.4.4 凡安装妥善的设备,须经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只有签署了验收报告的设备,甲方才享有完全使用权,乙方才提供保修、技术支持服务。4.4.5 凡未安装调试妥善的设备,应明确未能安装调试的责任方。由责任方负责尽快完善验收条件,进行再次验收。处于此状态下的设备,甲方不享有使用权。4.4.6 验收成功甲方确认测试验收成功完成之后,甲方应与乙方工程师共同签署验收通过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可写入备忘录中,双方签字后开始生效。5. 提供技术资料5.1起重机总图 5套5.2小车总图 5套5.3大车运行机构图 5套5.4电器设备图 5套5.5电器原理图 5套5.6 起重机安装、使用说明书 5套5.7主要外购件清单(含规格、型号、产地等) 各1套5.8所有检验报告、合格证 各1套5.9 当地省特检所的检验和使用前各类相关证件 各1套6. 技术培训乙方在甲方现场对操作、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培训后,使参加培训人员能独立操作和判断处理一般故障。培训内容:序号培训内容计划小时人数培训教师构成备注职称人数1起重机操作工24小时/5人工程师22机械、电气、维修人员40小时/5人工程师27. 其它7.1 乙方负责提供滑触线,满足试验室两台起重机联动运行时的要求。乙方负责本设备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和最终验收等即交钥匙工程。在用户场地的安装调试工作,由用户提供相应的安装方便。7.2乙方向用户提供力学设计计算书。7.3具体安装时间由用户指定,由开始安装到设备调试完成交付使用时间不超过十天;7.4 保修期为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且验收合格后18个月,保修期完毕,生产厂家免费对设备维修保养一次。标编号/包号:CSEMC-12141/2货物名称:双(单)梁桥式起重机* 招标内容:起重机的设计、制造、试验、装配、包装、运输、交货、保险以及安装、办理告知、注册、税票、现场试验、试运行、交付使用及导轨、滑触线等配套件(交钥匙工程)。 序号货物名称起重量T/规格型号数量跨度S轨顶标高m操作方式备注(或优于)1双梁桥式起重机50/10T132.1m12空操加遥控1、全变频2、主要电气采用西门子、施耐德2导轨QU80192m国内优质品牌(含配套件及安装)43kg310m3滑触线DHHT-160/25096m国内优质品牌(含配套件及安装)1 货物名称: 起重机2 数量: 1台3. 主要技术要求*3.1品目1: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3.1.1 数量: 1台3.1.2起重量(主钩/副钩): 50/10T3.1.3主起升高度: 12m3.1.4跨度: 32.1m3.1.5 工作级别: A53.1.6操作形式: 驾驶室操作加遥控(驾驶室配空调)3.1.7大车轨道型号: QU80(含配套件及安装)3.1.8滑触线: DHHT-160/250(含配套件及安装)3.1.9起重机颜色:合同签订时协商3.5.2 安装基本要求:3.5.2.1轨道接头为直角或45度斜角,接头处大车通过要求平稳,街头缝隙小于5毫米。3.5.2.2接头处两轨道的横向错位和高低差均应小于等于1毫米,轨面高低差在柱子出不超过10毫米在其他处不得超过15毫米。 3.6品目6:滑触线3.6.1滑触线:国内优质产品(含配套件及安装)DHHT-160/250(适合品目1-2) 96mDHHT-25/120 (适合品目3-4) 162m3.6.2安装基本要求滑触线防护外壳与导体间隙2mm。直线度:与轨道中心高度允差15mm.。直线度:与轨道中心纵向允差15mm。扭曲度:15mm10m。支架应作防腐处理、连续焊接,安装牢固。*4主要配置要求(或优于)4.1品目1电气采用西门子、施耐德产品。4.2品目1变频电机采用佳木斯电机厂产品4.3 品目1减速机采用南京高速齿轮厂、SEW减速机。4.4 液压抱闸采用焦作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匹配ED推动器。起升机构制动时间不大于0.6秒,不充许有滑钩现象。4.5钢材采用国家正规大型钢厂产品。4.6钢丝绳采用贵州巨龙、宁夏恒力产品。4.7轴承采用瓦房店轴承有限公司、哈尔滨轴承有限公司等知名品牌。4.8 吊钩采用锻造工艺制作,应出具合格证等技术证明文件。4.9 小车滑线导轨采用工字钢形式,小车滑线采用扁铜线。4.10电线电缆采用国内大型电线电缆厂产品(国标)。4.12遥控选配摇杆式无线遥控,防止相互干扰,造成误动作。品目1采用HBC遥控器。4.13品目1车轮组采用锻造车轮。4.14超载限制器采用梅特勒托利多等产品。5设备工作环境起重机作业:室内环境温度: 温度040C环境湿度: 3070%电源: 380伏 50Hz 6引用标准、规范设计、制造、安装必须符合中国强制性标准、法律、法规。 除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技术要求外,起重机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验收应符合下列规范和标准,但不限于下述标准和规范。6.1引用标准、规范6.1.1 机械部分GB/T14405-2011 通用桥式起重机GB/T14407-1993 通用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司机室技术条件GB/T 3811-2008 起重机设计规范GB6067-2010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5905-1986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GB/T699-99 优质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碳素结构钢GB/T1591-94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3077-1999 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JB/T6395-1992 大型齿轮、齿圈锻件GB/T 8918-2006 重要用途钢丝绳GB10051.110051.5-88 起重吊钩GB4628-84 桥式起重机圆柱车轮GB10183-2005 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及轨道安装公差JB/ZQ4382-86 齿式联轴器技术条件GB/T4323-2000 弹性套柱销联轴器GB5272-85 梅花形弹性联轴器JB/T6406.1-1992 电力液压块式制动器 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JB/T6406.2-1992 电力液压块式制动器 技术条件JB/T7685.1-1995 电磁块式制动器 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JB/T7685.2-1995 电磁块式制动器 技术条件JB/ZQ4389-1997 制动轮GB/T10095.110095.2-2001 渐开线圆柱齿轮-精度GB985-88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GB986-88 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GB/T5117-1995 碳钢焊条GB/T5118-1995 低合金钢焊条GB/T5293-1999 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GB/T 81101995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 12470-2003 埋弧焊用低合金钢焊丝和焊剂GB10854-89 钢结构焊缝外形尺寸GB6417-86 金属熔化焊焊缝缺陷分类及说明GB3323-2005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JB/T 105592006 起重机械无损检测 钢焊缝超声检测GB/T12281231-2006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与技术条件GB/T3632-1995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型式尺寸GB/T3633-1995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技术条件JB/T8110.1-1999 起重机 弹簧缓冲器JB/T8110.2-1999 起重机 橡胶缓冲器GB8923-88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6.1.2电气部分JB/T4315-1997 起重机电控设备GB4026-1992 电气设备接线端子和特定导线线端的识别及应用字母数字系统的通则GB3797-2005 电控设备第二部分: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GB50258-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7260-2003 不间断电源设备GB755-2000 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GB11920-89 电站电气部分集中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B4064-1983 电器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10217-88 电工控制设备造型设计导则GB4205-84 控制电器设备的操作件标准运动方向GB4942.1-2001 旋转电机外壳防护分级(IP代码)GB4942.2-93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GB10233-88 电气传动控制设备基本试验方法GB12668-90 交流电动机半导体变频调速装置总技术条件GB5017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5-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T3805-1993 特低电压(ELV)限值GB50278-2010 起重机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SG Q00022008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TSG Q7002-2007 桥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03-2007 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TSG Q7014-2008 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细则在上述标准中,优先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在国内标准缺项或不完善时,可参考选用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其它国家标准。*6.2选用的标准应是在招标文件发出以前已颁布的最新版本。6.3 所有螺栓、螺杆、螺母和有关管件的螺纹应使用GB标准。6.4 设备制造应采用先进的工艺,以保证各种工况下运行可靠。零部件应有良好的互换性和便于检修。6.5 大小车、主副钩,电动葫芦运行速度按出厂标准及样本参数。7材料及试验7.1 材料7.1.1起重机的材料选用符合认可规范和标准要求的优质材料,并来源于大的生产厂家;所选用的材料都应有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保证书、试验报告、检验记录和合格证书。*7.1.2起重机中的铸件与锻件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及相应标准的要求。7.1.3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时,其机械性能和螺栓、螺母与垫圈的使用组合以及材料应当满足使用要求,并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要求。7.1.4所用原材料应按图纸、技术要求及合同选用,材料与设计不符时,必须有完整的材料代用审批手续。7.2 材料试验7.2.1用于设备或部件上的所有材料应经过试验,试验应遵守有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方法。试验完成后,应有材料的试验报告。试验合格后应标记在所用材料的部件上。7.2.2受力构件材料必须按炉批号进行化学成份、力学性能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制造单位对材料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有怀疑的、无质量证明书的应进行复验。8焊接8.1起重机受力结构件的焊接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从事批准范围内的工作。焊接工艺一般采用手工电弧焊或埋弧自动焊。对于需要消除内应力的机械加工件,应在消除应力后再进行精加工。在制造厂焊接的主要零件,不允许采用局部消除内应力的方法。8.2焊缝坡口应符合GB985和GB986的规定,特殊接头应在图样上注明。焊缝外部检查不得有目测可见的明显缺陷。9时效要求对卷筒、车轮平衡梁和平衡架等重要构件进行退火处理以消除内应力。10无损检测无损检测方法采用磁粉、着色和超声波探伤,高应力部件、关键部件采用射线探伤。所有经无损检测的焊缝均应有记录和报告。11起重机结构11.1 桥架结构11.1.1桥架采用双梁结构。选择主梁截面时,要确保其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整体稳定性,并应合理布置大车行走机构和电气设备,保证人员在桥架内部通行方便,减轻桥架自重。投标人应对桥架的强度、刚度和整体稳定性负全部责任。11.1.2桥架盖板、腹板的对接焊缝和组合焊缝必须进行100的无损探伤,所有铰接孔应采用整体划线、整体镗孔。11.1.3在桥架上应设高度为1100mm(新2005安全防护规定防止重大事故的25项重点措施)的栏杆,并应设有间距为350mm的水平横杆,底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70mm的围护板。栏杆上任何一处都应能承受1kN 来自任何方向的载荷而不产生塑性变形。所有栏杆采用钢管制作,其厚度不小于3mm,造型应美观。11.1.4在桥架和起重机行走机构组装完成后,桥架必须达到以下要求:11.1.4.1主梁跨中上拱度按标准规定,且最大拱度应控制在跨度中部。11.1.4.2桥架以装车轮的基准点测得的对角线差3mm,此值允许行走机构组装前测量。11.1.4.3主梁的水平弯曲应满足GB/T14405、GB/T14406的规定。11.1.4.4箱形梁腹板的垂直偏斜值按GB/T14405、GB/T14406的规定。11.1.4.5主梁上盖板的水平偏斜值按GB/T14405、GB/T14406的规定。11.1.4.6小车轨道应采用把接头焊为一体的整根轨道,焊缝接头应无裂纹。11.2 小车架小车架可采用刚性框架焊接结构,也可采用投标人认为更优结构。不仅要有足够的强度,而且要有合适的刚度,以保证小车架受载变形后不致影响机构的正常工作。其构造应考虑起升机构和小车行走机构的布置要求。11.3 司机室*10.3.1司机室必须安全可靠,与悬挂或支承部分的连接必须牢固。司机室采用封闭式结构。11.3.2司机应能在司机室内方便而可靠地接通和断开起重机总电源 (照明信号除外)。11.3.3司机室窗子的布置,应使所有的窗玻璃都能安全地擦净。窗玻璃应采用钢化玻璃,并只能从司机室里面安装。11.3.4在司机室通往主梁平台的沿线,应设高度不小于1100mm的栏杆,其技术要求和材料与主梁栏杆一致。11.3.5起重机的司机室应设有门锁和警报器或电铃等。12 起升机构起升机构驱动装置的布置应紧凑、维护方便,确保安全可靠。滑轮组和钢丝绳缠绕系统的设计,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规定。技术方案应在有成熟经验的前提下,保证安全可靠。13 行走机构13.1大、小车行走机构驱动装置的布置应紧凑,安装维护方便,确保安全可靠。在大车、小车机构两端、设有聚氨脂制作运行缓冲器。12.2各车轮受力应均衡,多车轮运行平稳,不得出现部分车轮超载,部分车轮不受力的不均衡现象和啃轨现象。并在结构上应有防止啃轨的具体措施。车轮装置等部件的安装、拆卸、维护应简单方便。13.3行走机构的制动采用支持制动和控制制动并用。支持制动采用常闭液压式制动,控制制动采用电气式制动。当行走机构起动或制动时主动轮不应打滑。14起重机主要零部件14.1 起重机主要部件起重机的制造工艺应是先进及高标准的。主要钢结构材料在使用前须进行预处理。钢材预处理应达到相应级的要求,以保证钢结构的防腐性。起重机主梁、端梁(或支腿)及小车架等重要构件的材质应满足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1591、碳素结构钢GB700标准要求。主梁制造时,从下料开始就要考虑上拱度。严禁用火工或水淬方式变形起拱。14.2 钢丝绳14.2.1钢丝绳应当符合相关要求,须有产品检验合格证。14.2.2钢丝绳应保持良好润滑状态。所有润滑剂应符合该绳的要求,并且不影响外观检查。14.3 卷筒卷筒采用钢板卷制。卷筒的直径和长度要满足当吊钩在最低极限位置时能使钢丝绳在卷筒上留有不少于3圈的安全圈和3圈固定圈。压板及螺栓应牢固可靠。14.4 吊钩14.4.1主钩、副钩均采用DG20Mn钢锻造。吊钩的锻造表面应光滑、无剥裂、锐角、毛刺、裂纹等,锻钢上的缺陷不得补焊。吊钩能绕其中心线灵活地转动,无卡阻现象。设有防止吊物意外脱钩的保险装置。14.5制动轮14.5.1 制动轮上不得有裂纹,其制动面上不得有铸造缺陷,也不得焊补。14.5.2安装后的制动轮的径向圆跳动和端面圆跳动应满足GB/T14405-93、GB/T14406的要求。14.6车轮14.6.1车轮的材料、直径精度、断面跳动应满足国家起重机有关规定14.6.2车轮应进行热处理,其硬度符合相关规定。14.6.3车轮的踏面和轮缘内侧面上,不得有影响使用性能的铸造或锻造缺陷,不得焊补。14.7 滑轮14.7.1滑轮采用轧制轮缘滑轮,其材料选择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14.8减速器14.8.1减速器应使各级传动的承载能力(指齿面接触强度)大致相等,减速器齿轮的支承轴,需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保证轮齿正确啮合。减速器均采用硬齿面,其参数、技术性能和技术要求应符合JB/T8905.1-1999和JB/T8905.2-1999中的规定。14.8.2装配好的减速器应保证转动灵活,无渗漏现象。承装润滑油部位应通过24小时煤油渗透试验。14.9 对起重机行走机构组装的要求起重机的跨度公差、车轮的垂直、水平偏斜应符合规定。14.10 润滑品目1采用集中供油润滑系统。品目2-4采用分散润滑系统,并配置相应油枪,方便维护、操作。设备应有润滑图,润滑点应有标志,润滑点的位置应便于安全接近。14.11 消防在司机室、电气设备旁和主梁通道合适的地方,均分别配置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司机室内的灭火器应放在随手可拿到的位置。14.12 检修平台投标人应保证桥机任何部位都能方便地维护和检修。对难以维护的地方,均应设置检修平台。15电气设备总要求15.1起重机的电气系统设计、安装应符合有关规定,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必须保证传动性能、监控性能和保护性能安全、准确可靠,在紧急情况下能切断电源安全停车。15.2在司机室内设置有操作控制系统,起重机各个机构的运转均在司机室操纵。司机室装有联动台,集中控制各机构的运行。联动台上装有起升机构,大车、小车的控制器,小车单动、联动之间进行互换的转换开关、急停、启停按纽等。16 电线及电缆16.1起重机上必须采用铜芯、多股、有护套、阻燃型的绝缘电线及电缆。电线应敷设于厚度不小于1.5mm的钢板制成的线槽或金属管中,电缆可直接敷设,在有机械损伤、化学腐蚀或油污侵蚀的地方,应有防护装置。不同机构、不同电压等级的导线,穿管时应分开。照明线应单独敷设。16.2穿线用钢管应清除内壁锈渍、毛刺,并涂防锈涂料。17电动机17.1电动机应能满足设计的功率要求,满足速度、加速度、起动、过载能力、噪音、调速以及变频所产生的高次谐波影响的要求,也应能适应电网和使用环境的要求。18 传动方案18.1起升机构起重机起升机构电气传动系统采用国外进口的知名品牌全数字交流变频调速,闭环控制。电动机由变频器通过脉冲编码器反馈组成闭环控制系统。有电动机参数自适应、AC进线电抗器和电容滤波等功能。18.2大、小车行走机构大、小车行走机构电气传动系统采用国际知名品牌全数字交流变频调速,以保证在正常运行速度时也能迅速、平稳地制动。19电气保护19.1起重机应设有紧急断电开关(采用国际知名品牌产品),在紧急情况下,应能自动切断起重机总电源,并能在正常情况下分、合负荷电流。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19.2电动机的电气保护应为电动机配置保护功能齐全的保护装置,对电动机的过流、短路、断相、低压、失压、不对称运行、接触器粘连等故障进行有效地保护。19.3起重机应设置零位保护。当机构开始运转和失压后恢复供电时,必须先将控制器置于零位后,机构的电动机才能启动。19.4在大车行走机构、小车行走机构上均应设置行程开关。由行程开关控制行走机构的断路装置。19.5在桥机靠厂房端墙主梁的外侧均应设置撞尺,在起重机主梁侧面缓冲器距厂房端墙挡头1.0m处,撞尺应接触挡头,从而使撞尺拨动大车行走机构行程开关,使大车行走机构停止运转。撞尺应具有自动复位功能。19.6起重机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管槽、电缆金属外皮和滑触线支架等,均应有可靠的接地。19.7在司机室内的地板上应铺设绝缘、防滑和导热系数小的阻燃材料。20 安全防护装置20.1起重机应设置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联锁保护装置、缓冲器、检修平台(或吊笼)、 扫轨板和支承架、轨道端部车档等。20.2起重机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活动零部件,如联轴器、传动轴、链轮、链条、传动带等,均应设置防护罩。20.3起重机走台上通道的宽度应不小于600mm,走台上方的净空高度应不小于1800mm。走台板面应具有防滑性能。21照明、信号21.1起重机应设正常照明及可携式照明。起重机主梁下应设置高压钠灯(应装卸方便),以便夜间能方便吊运设备。21.2照明应设专用电路。电源应由桥机主断路器进线分接,当主断路器切断电源时,照明不应断电,各种照明均应设短路保护。21.3起重机应装有上、下车信号装置,使司机知道有人通行,以防发生事故。22 车挡车挡应满足桥机撞击强度要求,并设有缓冲撞击的装置,车档具体结构设计由卖方提供。23涂漆与防护板材预处理需经过喷丸处理,达到Sa2.5级。除锈处理后立即刷涂一度富锌环氧底漆。所有结构均应涂底漆和面漆各三度,内壁保证一底一面涂刷。24设备质保期24.1 质保期从最终验收签字之日起机械部分12个月,电气部分24个月。44.2质保期内所有设备零部件(含外购件)出现质量问题均由设备制造厂负责修理、更换。25包装和运输25.1包装方案符合JB2759-80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25.2对电动机、减速机、制动器等要求防雨、防潮的木质包装。25.3随机零部件、电器元件采用防雨、防潮的包装箱包装。26资料提供26.1随机须提供出厂资料,内容包括:起重机使用说明及维修保养手册、随机图纸(总图、小车图、大车运行总图、主副卷扬装配图、运行机构装配图等主要部件图)、产品合格证。行车电器系统原理图、接线图,重要元件原理图、接线图。26.2合格证书26.2.1各电动机的出厂合格证书;26.2.2各制动器出厂合格证书;26.2.3钢丝绳出厂合格证书;26.2.4各减速器出厂合格证书;26.2.5高强度螺栓出厂合格证书;26.2.6锻(铸)钩出厂合格证书;26.2.7车轮的材质理化性能测试表;26.2.8各电控柜配套出厂合格证书;26.2.9各电气元件、操纵开关、调速装置出厂合格证书;*26.2.10电动葫芦出厂合格证(适用于品目3);*26.2.11起重机出厂合格证书;27预验收27.1工厂验收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供方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27.2为使用户及时了解起重机的制造进度和检查质量,供方应向需方提供一线生产计划表,同时还应为需方到厂检查提供方便和提供有关检查试验报告。27.3性能验收试验起重机各性能参数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28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28.1供方负责办理按照国家特种设备规定的安装前及安装完成后的一切手续。28.2供方负责派员到需方安装地点安装,负责调试。28.3供方负责在现场培训维修和操作人员。28.4最终验收在需方进行,验收标准按合同、技术协议、国家相关标准执行。29设备质保期29.1 质保期从最终验收签字之日起机械部分18个月。29.2质保期内所有设备零部件(含外购件)出现质量问题均由设备制造厂负责修理。30技术服务*30.1 供方在设备质保期限内应能及时有效地提供服务,在设备发生故障后,供方应在4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派员8小时内到达赴现场维修解决时,外省维修人员须在36小时内到达。30.2 供方在设备使用期限内能够及时有效地服务,并能保证该设备相关备件的长期供应。31包装和运输31.1包装方案符合JB2759-80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31.2对电动机、减速机、制动器等要求防雨、防潮的木质包装。31.3随机零部件、电器元件采用防雨、防潮的包装箱包装。*32报价32.1上述各项费用计入总报价32.2列出下列各项清单(品名、数量),单独报价,并计入投标总价。32.2.1设备标准配置和随机附件。32.2.2提供设备必需的易损件、备品备件清单。32.2.3设备操作和维修专用工具。32.2.4设备安装调试期间与厂房施工方的配合费32.2.5运费单列报价,并计入投标总价。3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具体发货日期根据招标方设备安装现场施工进度,双方协商)。*34其它34.1投标方中标后根据本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相关国家标准与招标人签订订货技术协议和商务合同。34.2卖方必须提供设备的详细分项报价表(须列出主要部件和元气件的品牌、型号、产地及报价)。34.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条款,列对照表逐条说明所投标货物和服务对招标人所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书条款做出响应的情况。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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