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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关于2019 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总结的报告统计局关于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的报告纪委监委:2019年来,鄂托克旗统计局按照2019年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败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要求新目标为指导,按照旗委、旗纪委部署,紧扣全旗党风廉政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我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如下:一、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惩防体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党组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党组其他成员对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股室负责人为本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直接责任人。2019年5月28日,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在会上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签订了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分管领导和各股室长分别签订了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在明确任务分工的同时,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注重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一)开展廉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廉政教育工作,始终把预防腐败教育摆在廉政工作的首位。2019年,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5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12次。通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活动,再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列、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章等党章党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到鄂托克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和蒙古秘史博物馆参观学习。(二)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以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业务管理,强化党建工作等制度为基础,深化党务公开,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三重一大”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廉政档案建立等制度,通过不断检验和完善,着力提高制度制定的科学化水平,确保反腐倡廉的全面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增强全体职工干部守纪意识和从上至下、从下至上的监督意识。(三)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成效。以“专项治理行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将反对“四风”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全面构建覆盖全局各股室、不同岗位的风险防控体系,充分发挥信息网络技术作用,把廉政风险控建设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落到实处。三、聚焦热点问题,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密切配合旗委第二巡查组巡查我局的政治任务,对照“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整改,确保整改工作精准、进度明显、质效合一。对立行立改的工作做到马上改、彻底改。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及全体党员的政治站位。四、下一年工作计划2020年,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继续相关理论政策学习。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政策法规,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中央、自治区、市、旗纪委及十九大等精神,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采取行之有效、生动活泼的教育方式,通过开展学习讨论、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红色革命教育等活动,不断提高其政治思想水平、业务技术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以及防腐意识和抵御不正之风的能力,全面加强统计局的自身建设。二是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的工作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推行“以纪督政、以纪促政”工作,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局面。三是坚持开展和完善党务公开工作。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广大群众、干部职工对党务的监督力度,杜绝暗箱操作,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四是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认真总结统计局在开展此项工作中的成绩和不足,借鉴其他单位的一些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坚持抓源头、抓根本,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健全和完善规范的管理制度、广泛的监督制度、科学的考评制度。通过制度约束,把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变成干部职工经常的、自觉的行为,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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