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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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方案一、编制依据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88二、安全管理体系施工安全由工程项目指挥部统一管理,具体由常务副总指挥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以项目经理部为单位建立安全管理体系。1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目标:杜绝重大设备事故;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杜绝火灾事故;杜绝交通安全事故;一般事故频率小于3。2安全管理体系按照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在项目经理部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结构图见下页项目经理技术部质安部施工队长专业组长安全员作业人员指导职能领导职能3安全管理措施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项目主任工程师对安全生产负技术方面的主要责任,负责审核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制订和教育工作。技术部门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指导。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针对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落实,进行现场检查,随时纠正违章,消除事故隐患。施工队长是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人,负责本施工队的安全生产工作。各施工队兼职安全员(班组长),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组织每日班前安全会,并做好安全日记。实行安全工作周检制度和安全奖罚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三、安全管理措施1、通用规定1.1工程施工前,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应以施工方案为依据,在进行技术交底的同时,也要进行专题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做到工作任务明确,施工方法明确,物体重量明确、安全措施明确。1.2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普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1.3电工、焊工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1.4工作场所保持整洁,材料堆放整齐,留有足够的通道。机具、设备安置合理、整齐,垃圾废料及时清理,各个施工班组均要做到工完料净场清。1.5脚手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进入现场的脚手工具必须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1.6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搭设后应由安全员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1.7电焊把线与钢丝绳不要交混在一起,避免打坏钢丝绳,必要时需停止一切焊接工作,确保重大吊装的安全进行。1.8在电气焊施工中,要检查周围环境,应远离易燃物品,否则应采取有效措施。1.9施工现场应配备相适应的灭火器具(如灭火器、砂桶、铁铣等)。1.10现场禁止动火区域,动火前必须提出申请,并采取措施,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动火。1.11乙炔和氧气瓶等易爆物品,严禁碰撞和太阳直晒或接近火源,氧气瓶减压阀、表、管接头、管线,禁止沾附油类。乙炔发生器,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1.12施工现场严禁随意烟火,易燃物品应有专门库房,危险地方应有明显安全标志,并配备消防器材。1.13加强现场保卫工作和制度,防止设备丢失和损坏,制定切实可靠的各种现场保卫制度,以保证安全。1.14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人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3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1.15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1.16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1.17 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1.18 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1.19条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2、机电设备2.1 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2.2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2.3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 中修理。2.4 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2.5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2.6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2.7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2.8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2.9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2.10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2.11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2.12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2.13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2.14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戴好防护眼镜。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2.15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2.16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2.17安装照明路线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2.18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杆或倾倒。电缆敷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2.19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3 电气调试3.1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并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3.2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3.3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3.4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3.5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3.6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3.7现场交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拦和从事修理工作。3.8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电压(千伏) 距离(米) 6以下 0.35 1035 0.6 3.9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3.9.1切断所有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3.9.2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3.9.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3.9.4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3.9.5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3.9.6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3.10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3.11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4、高空作业4.1高空作业人员应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高空作业人员决不准登高空作业。4.2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4.3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4.4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作业。4.5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4.6 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4.7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安全带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其可靠性,完好性。4.8高空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停止作业,分析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原因,待找出解决办法后,经专业安全工程师认可后方可施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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