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电炉炉底事故管理办法

上传人:xgs****56 文档编号:10645734 上传时间:2020-04-13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防范电炉炉底事故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防范电炉炉底事故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防范电炉炉底事故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防范电炉炉底事故管理办法 签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设备管理 提高设备运转率 防止因炉底烧穿造成 长时间的停炉 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冶金事业部各生产单位 各生产单位在遵循本 办法的前提下 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条 制度管理原则 一 规范化原则 即炉底测温必须按照本办法制定的标准及要求 执行 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二 及时性原则 各生产单位及个人对于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 上报 不得无故拖延造成事故的扩大化 三 标准化原则 炉底测温的记录台账要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表格 要求实施 保证所测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 有据可查 第二章 矿热炉炉底通风散热的要求 第四条 各单位将原有电炉炉底通风机全部恢复并投入使用 原设计 无电炉炉底通风设施的 要求全部进行加装 可选用轴流风机或离 心风机 已达到冷却电炉炉底的效果 要求在本办法下发后 30 日 内完成电炉炉底通风设施的恢复及新装 第五条 投入使用的电炉炉底通风装置每班至少进行点检巡 视一次 并按照 矿热炉底通风设备 炉底测温记录表 附件 1 中要求认真进行点检 记录 第三章 矿热炉炉底测温的要求 第六条 矿热炉炉底测温需建立日常测温 每班至少一次 发现有异 常情况的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相应设备管理人员及单位负责人 并由 相关人员立即制定检修方案 如需监视运行的电炉需提高测温频率 要求每小时进行一次测温 第七条 设备使用单位在发现电炉炉底温度异常后 应在第一时间制 定检修方案并以纸质版文件上报设备工程部及事业部相关领导 第八条 测温人员需按照 矿热炉底通风设备 炉底测温记录表 附件 1 中要求按时测温 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纸质版 第九条 测温记录必须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详实记录 严禁弄虚作假 测温记录必须由设备主管每月签字审核后方可存档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十条 由设备工程部每月对电炉炉底通风设施的运转情况 通风设 施的点检 炉底温度的测量记录等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设备完好情 况 点检 温度记录等的考核执行 鄂尔多斯冶金事业部设备管理 制度 中相应条款 第十一条 如未按照本办法要求的日期完成电炉炉底通风设施的恢复 及新装 每发现一次 一处 考核设备使用单位 3000 元 由设备使用单位第一负责人承担 1000 元 其余部分自行分摊 第十二条 如未恢复炉底通风设施或未加装炉底通风设施的炉台 以 及有通风设施但未定期进行炉底温度检测的 发生炉底烧穿事故 考核设备使用单位 30000 元 由设备使用单位第一负责人承担 10000 元 其余部分自行分摊 第十三条 电炉运行中如发现炉底温度异常 未制定相关措施及检修 方案并以纸质版上报设备工程部及事业部相关领导的 每发生一次 考核设备使用单位 3000 元 由设备使用单位第一负责人承担 1000 元 其余部分自行分摊 第十四条 本制度与其他制度或相关规定存在冲突的 如电冶集团有 规定的 按照电冶集团的规定执行 如与冶金事业部其他制度冲突 的 按照择重原则进行考核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冶金事业部设备工程部负责制定及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从签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