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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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信息化管理系统、 文件编号: 20156001H二0一五年七月九日*磋商文件目 录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1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2第三部分 报价人须知4一、总则4二、磋商文件5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6四、响应文件的提交8五、采购程序8六、签订合同13七、保密和披露13八、询问和质疑14九、报价人违规处罚15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16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21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24第七部分 相关附件35*磋商文件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就*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一、项目编号:JCGP20156001H二、项目名称:*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三、采购内容:1、本次磋商共1包。2、采购范围: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规定为准。四、预算金额:38万元。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1、发售时间:2015年7月9日起至2015年7月17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公休日除外。)2、发售地点:*一楼3、联系电话:0356-6963758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磋商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5、交费方式:银行转帐、现场刷卡等(现金不受理)。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5年7月20日15时至15时30分2、地点:*3、开标时间:2015年7月20日15时30分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购人:*博物馆联 系 人:* 联系电话:1*集采机构:*地 址:*项目联系人:*电话及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 注: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8万元2报价人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无3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磋商否4报价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本次磋商报价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六部分);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六部分);3、报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报价人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按照本表序号2“报价人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6、由会计师事务对报价人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开业不满一年的出具当年的验资报告,磋商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上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均可,磋商时间为下半年的须提供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7、国税或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8、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交纳了社保金的凭证复印件(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险任意一种);9、报价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六部分);10、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5报价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本次磋商报价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1、报价函(在报价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报价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报价无效;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六部分);2、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3、报价人资格声明(格式见第六部分);4、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部分);5、详细的规划实施方案(包含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中所有商务、技术内容的要求);6、投标人实施项目队伍构成情况及相关资格证书(格式见第六部分);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6保证金金额及交纳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800元人民币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7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8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1份9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技术、服务要求等相关内容及第五部分合同条款中相关内容10磋商小组构成专业类评委2名,单位代表1名。注:本表内容与报价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 报价人须知一、总则1. 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2. 定义2.1“货物”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2.2“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报价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3“潜在报价人”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4“报价人”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 合格报价人的资格条件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报价。3.2报价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3.3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经合法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报价,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3条。如果允许,代理商须提交代理货物生产厂家的相关证明资料。3.4报价人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磋商项目所需要的其他特定条件: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2条。3.5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报价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报价供应商数量。若某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主要产品或金额较大的产品以加号来确定,如果加号产品的品牌、型号完全相同,则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报价供应商数量。4. 报价费用4.1报价人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集采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 通知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集采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报价人,联系方式以报价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报价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集采机构将不承担责任。二、磋商文件6. 磋商文件的内容6.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 报价人须知;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第七部分 相关附件6.2报价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不能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7.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报价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购买了磋商文件的报价人,均可对磋商文件以书面形式向集采机构进行澄清。7.2集采机构对澄清的处理原则:集采机构认为需要澄清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7.3集采机构有权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必要的修改,并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7.4如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公开报价时间,集采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7.5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日前发出,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7.6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报价人均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8. 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报价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等中的说明以及报价人与集采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报价人须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8条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份数。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9.2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4、5条和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11条“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内容(若有的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9.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采用双面打印胶印装订形式。封面“响应文件”使用初号华文中宋加黑字体,其它文字使用三号华文中宋加黑字体;正文使用华文中宋小四字体;表格内容使用华文中宋五号字体;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9.4保证金(1)报价人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6条。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集采机构将拒绝接受供应商的响应文件。(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付。(3)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须将所有合同送集采机构备案,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9.5 磋商报价(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2)报价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10. 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0.1报价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0.2报价人照搬照抄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报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作无效报价处理。10.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0.4报价一览表须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5 报价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6 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报价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报价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不能确定”的字样。10.7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报价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10.8 报价人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10.9 报价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报价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报价人的合法权益。11.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7条。12.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2.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2.2 报价人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3.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3.1 报价人须将响应文件所有正、副本及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封皮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人全称,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13.2 如果报价人未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集采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并且对由此带来的问题和后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1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签到、密封核实14.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集采机构将拒绝接收报价人的响应文件。14.2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代表须在报价供应商签到表中签到。14.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代表须在集采机构工作人员的主持下推选两名代表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在报价供应商密封核实情况表中签字确认。15、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标记、密封的;(2)未加盖报价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的;(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未通过响应文件有效性审查的;(5)未按磋商文件中“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要求提交所报货物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资料的,或所报货物不满足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6)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7)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8)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9)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五、采购程序16. 成立磋商小组16.1 磋商小组人数及构成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10条。16.2 磋商小组成员在磋商当日确定。其中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由集采机构工作人员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16.3 由集采机构工作人员主持,由所抽取的经济、技术专家通过推荐方式确定其中一人为磋商小组组长,负责主持本次磋商活动。17. 响应文件的拆封集采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在磋商地点向磋商小组成员按照随机顺序对响应文件进行拆封。18. 确认磋商文件磋商小组熟悉磋商判文件,并对磋商文件进行书面确认。19. 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19.1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对各报价人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19.2有效性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报价人的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保证金是否按比例交纳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人响应文件的有效性。19.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4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0确定磋商方案20.1 磋商小组根据采购项目需求情况,熟悉磋商程序、磋商内容、合同草案等条款以及评定原则等事项。20.2 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进行评审,并在磋商小组成员评定意见表中详细记录。21 磋商21.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按照各报价人的签到顺序,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21.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1.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1.4发生实质性变动时,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21.5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约定时间再次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做出书面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重新提交响应文件。22 . 最后报价22.1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首次磋商报价进行记录。22.2各报价人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后,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进行,报价人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将最后报价单于同一时间密封提交磋商小组组长(将报价单放入信封并封口视为磋商)。(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格式见第六部分)。(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3. 确定成交供应商和评审办法23.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3.2综合评分法评审内容及标准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一、商务部分( 13分) (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1、业绩(6分)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投标人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及项目结算凭证复印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软件开发合同案例得2分,否则不得分,最高得6分。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清晰的须查看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将不得分。2、财务状况(2分)A、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审计结论符合相关会计制度规定的得1分,审计报告不符合相关会计制度规定的不得分;B、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国税或地税凭证的复印件。提供的得1分,不提供或提供的相应凭证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清晰的须查看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将不得分。3、信誉(2分)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交纳了社保金的凭证复印件。养老保险(0.5分)、医疗保险(0.5分)、工伤保险(0.5分)、失业保险(0.5分),共2分。每提供一项按所设定分值得分,未提供或提供的相应凭证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清晰的须查看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将不得分。4、投标文件响应程度(3分)A、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B、采用双面打印、胶印装订投标文件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C、对投标文件编排页码的得0.5分,未编排页码或编制不完整的不得分;D、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字体、字号编制投标文件以及使用招标文件要求的计量单位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E、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且无空项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F、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二、服务部分(10分) (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1、组织实施保障(3分)A、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得0.5分,否则不得分;B、有实施时间进度表且安排科学合理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C、交付使用标准:根据投标人的响应程度分两个档次分别得1分、0.5分;D、保障措施:根据投标人的响应程度分两个档次分别得1分、0.5分;2、售后服务保障(7分)A、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总负责人(或及售后服务网点)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得1.5分,否则不得分;B、有且准确提供投标人在供货地点城市的本地化服务机构(或及售后服务网点明细)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得1.5分,否则不得分;C、在质保期内对升级维护等的响应情况:根据投标人的响应程度分出三个档次,分别得0分、1分、2分;D、本项目的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目标、培训费用等:根据投标人的响应程度分出三个档次,分别得0分、1分、2分;三 、软件开发各方案及响应(37分)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主要技术指标得13分,任何一项指标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将导致投标无效;2、软件开发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合理性,科学性、项目组织管理及人员安排等分出三个档次,分别得2分、5分、8分 ;3、软件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实施计划,对采购人系统现状和业务需求的理解与分析准确,所投软件开发产品充分考虑用户需求,系统集成方案是否描述清楚,能够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细节清楚等分出三个档次,分别得2分、5分、8分 ;4、投标软件技术先进,整体设计成熟、合理,升级扩展性强等分出三个档次,分别得0分、2分、4分;5、投标软件安全、稳定性强,易用、易维护等分出三个档次,分别得0分、2分、4分;四、价格部分(4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24.评审复核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进行复核。25. 磋商保密25.1 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报价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5.2 在磋商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集采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3 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法律法规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26. 关于报价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集采机构均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六、签订合同27. 成交通知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集采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报价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2 集采机构对未成交的报价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7.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8. 成交服务费28.1本次磋商不收取成交服务费,请报价人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29. 签订合同29.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9.2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9.3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29.4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集采机构备案。七、保密和披露30. 保密报价人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1. 披露31.1集采机构有权将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1.2 在集采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集采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报价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报价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报价人/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八、询问和质疑32. 询问32.1报价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集采机构提出询问,集采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3.质疑33.1 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3.2报价人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信息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4日内向集采机构提出质疑。33.3 报价人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信息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3.4质疑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提供的“质疑函”格式书面向集采机构提出,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受理科室:合同科 受理电话:*33.5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按照一式二份提供。33.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按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3.7 采购人或集采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报价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3.8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集采机构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3.9 质疑报价人对采购人或集采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集采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九、报价人违规处罚3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同时集采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公开报价后报价人撤回其报价的;(5)在磋商期间,影响集采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7)报价人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一、总体要求:*博物馆现有文物藏品2万余件(套),文物藏品的管理作为博物馆的主要业务工作之一,是博物馆其他业务工作的重要基础。 *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总体要求是: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移动通信技术,对文物藏品分配电子标签,构建文物藏品信息资源库,从而实现文物藏品、人、数据的动态管理,节约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二、技术参数要求: (一)系统要求1.权限管理系统应该具有灵活自定义权限,允许管理员设定不同级别用户的权限,对敏感数据实行严格的分级数据保护策略。特别要求图片查看权限设定,藏品修改变更需要审核。 2.用户管理系统管理员能自行增减用户,系统能够支持并发多用户登录,局域网内部能够不受数量限制的增加用户,每个用户登录后,能够自行修改密码。3. 数据库灾难性备份 博物馆数据处理在运营中变得非常重要,越来越关键,因此系统应具有完善的数据异地多点自动备份功能,能够在发生灾难性损毁时,快速的实现数据的无损性恢复。 (二)基础数据维护要求 1.多级藏品类别 博物馆藏品品类丰富,系统应提供用户自定义不限层级的多级别类别维护,并能根据不同层级的藏品进行汇总查询,并允许用户自行修改、编辑、删除。 2.位置管理 对馆内的展厅和文物库房文物所在位置进行编号,每件藏品在系统中要可以维护对应位置,并能按照位置进行统计检索查询。用户可自行增减展厅和文物库房。 3.计数单位 因博物馆内藏品可能存在一套多件的情况,因此系统要能提供两种单位的计算展示功能,能看到多件作为一套的统计数量,也能看到实际件数的统计。 (三)功能要求 1.藏品征集管理 系统能够翔实的记录藏品征集过程,记录藏品的原始来源,并能够随时调阅,藏品征集单在系统中实现无纸化审批,审批流程允许管理员自行设定,并能自行增减变更流程,系统提供标准的报表输出功能,能够输出到外设打印机,也能生成PDF文档,便于保存。 2.藏品征集退回管理对已经征集入馆的藏品,因各种原因发生的退回操作,系统应提供相应的模块进行记录,并能在日后查询调阅。3.藏品外调、展览、变动 馆内的藏品发生变动、外调、展览时候,系统能对变动的状态进行详尽记录,外调单位、外调时间以及计划归还时间,到达归还时间未回库的藏品能够自动预警,每件藏品的所有借调轨迹能够实时调阅。 4.藏品电子标签(RFID无线射频识别技术) 每件藏品入馆时,系统能够为每件建立唯一的身份凭证(RFID标签全球唯一标识),该射频标签和系统数据库进行关联,便于用户完成藏品管理、查询、统计报表工作,同时入库时将标签和实物进行对应,此后藏品进出库时系统自动扫描进入系统,为藏品管理提供有效的管理依据和手段。 5.藏品信息数据维护 藏品数据进入系统后,用户可在后期进行数据更新和维护,包括名称、单位、尺寸、位置等,系统应该对每项指标的变动进行记录,日后管理员可以查看该藏品的变动历史记录。 6.异地使用 系统应提供通过互联网接入使用功能,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远程登录系统(经过认证的用户)。 7.多平台使用 系统能够运行在当前主流的操作系统(包含 32位、64位),兼容WinXp 、Win7、 Win8、 Win10等系统,最好能够提供Android、IOS的移动设备使用的软件版本。 8.办公无纸化(日常工作单据实现电脑审批) 所有的单据在系统中按照相应的权限实现电脑审批,并能够实施显示审批进度。 9.藏品图片管理 每件藏品允许录入不限张数的图片文件,图片文件进入时能自动生成缩略图,便于快速检索,点击缩略图后再显示相应的大图和原图,针对有些藏品的图片需要保留原图的要求,系统既能保留压缩过得图片,也能保留大尺寸原图功能。 10.自定义指标维护 系统赋予藏品类别不同由用户自行维护相应的指标项。 11.藏品相关文件、文献管理 每件藏品相应的历史文献、故事等能够以附件的形式(视频文件、Office格式、常见的图片格式、PDF等)显示在系统中。 12.藏品检索(组合检索、关键字检索、高级检索) 系统能够提供灵活便捷的藏品检索条件,例如:关键字、类别、名称、入馆时间等条件进行快速检索,检索结果可以生成报表并输出到Excel中。 13.图片检索 能够根据多组条件检索藏品的图片,例如:关键字、类别、名称、入馆时间;同时图片查看也需要设置权限。 14.指标变动追溯 每件藏品的指标内容变更时需要审核,系统能够自动记录变动前和变动后的数据,便于日后进行追溯。 15.统计分析系统提供馆内藏品的分析报表、分类别藏品报表、按照指定条件查询的藏品列表。(四)提供多台手持多媒体终端(含平板电脑),并在终端上可实时查询和显示相关藏品信息。1.在终端首页显示分类查询主页面,提供按藏品编号、时代、质地、级别、模糊名称以及位置信息等查询功能,在点击查询后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所有藏品的基本信息,如序号、编号、名称以及图片等。2.在点击单个藏品时,显示该藏品的全部主要信息,包括登记号、时代、名称、级别、质地、位置以及图片等,在点击图片后,可查看多张藏品图片。3.数据通过手持多媒体终端进行实时修改和保存,并与主机实现实时互通和更新。三、接口扩展初始基本数据库可利用现有excel表格批量导入。在初始数据库建立后,藏品信息中的空缺的项目可通过其它表格进行补充或更新。系统应有效对接国家文物局可移动文物信息平台,具备导入导出功能,能够根据用户的选择有针对性的上传指定藏品数据,可移动文物信息平台的指标信息必须在系统中有对应的字段并能双向维护。四、软件环境1.数据库数据库: SQL server 2008 标准版 15用户2.操作系统服务器系统:Windows server 2008 企业版 25用户五、硬件设备序号名称规格数量1数据库服务器2U机架式服务器。新一代六核英特尔至强处理器E5-2620v2 2.1GHz 6C 95W(15MB三级缓存,最高支持1600MHz内存频率,7.2GT/s QPI), 可扩展至2个处理器。4x8GB 1.35V DDR3 RDIMM内存,高达24个内存插槽(每处理器配置12个内存插槽)。标配三个PCIe 3.0 x8;全高全长,最大支持6个PCIe 3.0 可选4个PCI-x或2个16xPCIE(显卡用)。标配3个1TB 7.2K NL SAS热拔插硬盘, 最多支持16个2.5英寸热插拔硬盘托架;标配8个,通过选件扩展至16个。集成Intel四口千兆以太网,DVD刻录光驱。550W热插拔可选冗余。标配SR M5110e阵列卡,支持RAID0/1/10,配置RAID5、512MB缓存升级。UEFI图形管理界面,集成IMM, 可选的Virtual Media Key用于远程呈现支持,光通路诊断面板(对处理器、VRM、内存、硬盘驱动器、电源及风扇关键部分的故障进行快速诊断)。三年7*24小时保修,全国部分城市4小时上门1台2手持RFID读写器超高频 RFID 识读距离02m,支持ISO18000-6C 协议,支持 ISO/IEC 14443 A、ISO/IEC 14443 B,支持Micro SD存储卡,最高支持至32G,支持一维码及二维码支持WIFI功能4把3RFID读写器 支持非接触式NFC卡;无驱动USB工作模式;2台4标签 电子标签,RFID无源标签5000个5平板电脑触摸屏7.9英寸,存储容量32G,支持WiFi功能4台二.项目要求1.售后服务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的要求。2.技术支持和培训成交方免费为采购单位提供相关培训,具体培训内容和方案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3.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无质疑后,于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开发。4验收方式由采购单位委托有关机构或组织专家小组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结论报告书。5.付款方式(1)系统开发完成并通过最终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90%。在软件系统验收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后付合同价的的10%。 (2)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一致; (3) 因受财政拨款控制,审批导致支付时间延长时,不应属采购方违约,成交人须继续履行合同中要求的相关内容。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甲 方: 乙 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乙方参加了*于 年 月 日在*举办的 采购活动,并成为第 包中标(成交)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现甲、乙双方就采购事宜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 合同组成1、竞争性磋商文件; 2、乙方投标文件;3、中标(成交)通知书;4、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5、政府采购合同书。第二条 合同标的物名称、要求、数量及价款(单位: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要求单位数量单价小计合 计第三条 质量及服务1、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2、售后服务: 第四条 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第五条 履行期限 年 月 日前交货。第六条 交货地点 第七条 验收第八条 付款方式: 第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或减少本合同中相同的标的物,按政府采购法第49条规定执行,并签订补充合同书。第十条 甲方责任第十一条 乙方责任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1、乙方不完全按照合同履约的,按照成交金额的 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乙方延期付货或验收不合格的,每延期一日,按照中标(成交)金额的 向甲方交纳违约金;因违反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额向甲方交纳赔偿金。2、乙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原提供的标的物的价格向甲方交纳赔偿金。3、除不可抗力情形外,凡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市政府采购中心终止合同后,重新组织采购发生的费用以及新中标(成交)价格超过原解除合同金额部分由乙方承担。4、甲方延期请拨资金的,每延期一日,按照应付合同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仲裁委会员仲裁。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盖章,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市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电 话: 开户银行:账 号:日 期: 年 月 日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电 话: 开户银行:账 号:日 期: 年 月 日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一、报价人提交响应文件须知报价人应严格按照本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编制及提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及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按无效处理,并须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后果。二、响应文件格式及编排顺序封面格式(正/副)本(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包 号:响应文件报价人单位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二一 年 月 日目录格式目 录资格证明文件部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无违法记录声明4、营业执照5、组织机构代码证6、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 7、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8、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9、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社保金交纳凭证10、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1、报价函2、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3、报价人资格声明4、报价一览表5、详细的规划实施方案6、投标人实施项目队伍构成情况及相关资格证书说明:响应文件须按上述内容及顺序编制。资格证明文件部分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职 务: 系 (报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报价人(公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报价人住址)的 (报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 (报价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报价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三、报价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无违法记录声明*:我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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