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设计统一技术措施.doc

上传人:jian****018 文档编号:10181701 上传时间:2020-04-10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5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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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设计统一技术措施1 总则1.1 道路工程制图常用标准做法详见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50162-92。制图首先应满足国家有关制图标准及道路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要求。1.2 内容包括封面、设计图纸目录、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四至图)、平面设计图、纵断面设计图、横断面设计图和必要的道路大样,如无障碍通道、侧石、围栏等。1.3 标明图纸要素:图名、图签、指北针、比例尺、图例等。2 道路设计总说明2.1 设计依据:包括委托书、合同书、任务书、各阶段设计批复文件、道路规划文件等。2.2 设计标准和工程验收标准2.2.1 采用的规程、规范。2.2.2 道路类别、等级、立交形式、计算行车速度、路面类型、设计年限等。2.2.3 工程验收标准2.3 工程概括2.3.1 道路性质、规划宽度、路副、道路地理位置、工程范围、总长度,沿线立交和桥梁、交叉口概况。2.3.2 主要设计内容。2.4 调查资料2.4.1 道路必要的现场调查资料(如有旧路,其路面结构、路况等)。2.4.2 交通调查预测资料。2.4.3地质勘察、试验资料。2.5 道路平、纵、横设计技术指标和技术要点。2.6 路基设计技术要点。如:软基处理措施及要求、杂填土处理措施及要求等。2.7 路面结构设计:包括组合形式、路面材料和设计技术指标,采用的技术措施(含主、辅路、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2.8 纳入本道路工程内容的附属工程的技术要点,如挡土墙、雨水设施改造等。2.9 施工注意事项2.9.1 施工前准备工作,包括拆迁、征地、迁移障碍物等。2.9.2 管线升降、挪移、加固、预埋及与其他市政管线的协调配合。2.9.3 新技术、新材料等的施工方法及特殊路段或构筑物的做法和要求。2.9.4 重要或危险性的现状地下管线施工时应注意的事项。2.9.5 对施工的特殊要求。2.10 主要工程量的统计:应以便于概预算编制使用为原则。做到不重复、不遗漏(如土方量、破除旧路面、杂填土处理量等的计算)。3 总平面图(四至图)3.1 比例:应视路线长短及复杂程度适当选取比例。推荐比例1:500。3.2 内容:应反映设计道路在道路路网中的位置,图面内容应标注设计道路的工程起点、终点桩号。3.3 图线:规划道路(未建)应采用细虚线,已有道路、设计道路应采用细实线,并且设计道路沿中线绘制粗实线。3.4 标注:在图的右上角标注指北针。3.5 必要的设计说明标在图纸的右下角4 道路平面设计图4.1 绘制内容4.1.1 规划道路中线与设计道路中线及控制点坐标。4.1.2 红线宽度、机动车道、辅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路肩)及道路各部分尺寸。4.1.3 平曲线要素;路口路缘石曲线半径。4.1.4 各种管线和附属构筑物的位置与尺寸,拆迁房屋、迁移线杆、征地范围等。4.1.5 相交的主要道路规划中线、红线宽度、道路宽度等。4.2 图线的规定4.2.1 道路中心线应采用细点划线表示。4.2.2 征地界线采用中粗点划线表示。4.2.3 规划红线采用粗双点划线表示。4.2.4 尺寸界线和尺寸线、分图线、导线、引出线、原有道路边线应采用细实线表示。4.2.5 路面设计边线采用粗实线表示4.2.6 中央分隔带边线、人行道边线应采用中粗实线表示4.2.7 原有管线采用细实线表示,设计管线采用粗实线表示,规划管线采用细虚线表示。4.3 数字精度的规定4.3.1 桩号单位以米计,精度一般保留二位小数。4.3.2 坐标单位以米计,精度一般保留三位小数。4.3.3 高程单位以米计,精度一般保留二位小数或三位小数。4.3.4宽度单位以米计时,尺寸一般保留二位小数。4.3.5 曲线参数单位以米计,一般保留三位小数。4.4 标注的规定4.4.1 测量图的标注规定4.4.1.1 平面测量图按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7929-1995的规定绘制。4.4.1.2 绘制坐标方格网,控制道路中心线的坐标,起伏大的地形、丘陵、山区绘制等高线。4.4.1.3 平面测量图应有指北针。图面的绘制方向,一般为自下向上或自左向右。4.4.1.4 测量图应满足设计提出的标记管线高程、古树位置等要求。4.4.2 设计图的标注规定4.4.2.1 图纸比例为1/500(或以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批准文件的要求为准)。4.4.2.2 有绘制在现状地形图上的四至图。4.4.2.3 标注中线坐标、转弯半径、宽度、设计范围、施工起止点、设计里程等道路要素及无障碍坡道等。4.4.2.4 图纸幅面宜采用A2(可加长)。4.4.2.5 标明道路及各相交道路的名称4.4.2.6 在道路中心线对应桩号法线方向适当位置标注直缓点(ZH)、缓圆点(HY)、圆曲线中点(QZ)、圆缓点(YH)、缓直点(HZ)的名称和对应桩号。4.4.2.7 与道路相交的生活区支路交叉口、街坊路口,应标注出施工范围,控制标高或路面随坡长度及坡度。4.4.2.8 应标注降低立缘石的长度,有分隔带的道路,应标注每段分隔带起、终点的控制桩号及分隔带圆头半径。4.4.2.9 道路桩号、尺寸、文字等标注应符合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50162-92的规定。里程桩号的标注应在道路中线上从路线起点至终点,按从小到大、从左到右的顺序排列。5 道路纵断面设计图5.1 绘制内容5.1.1 设计路面高程,原地面高程,纵断面设计线,原地面线。5.1.2 地下水位线。设边沟时边沟纵断面设计线 。5.1.3 坡度及变坡点高程,竖曲线及其参数。5.1.4 有关交叉重要管线位置,尺寸及高程,主要附属构筑物、相交道路的位置及标高。5.2 图线规定5.2.1 设计路面线采用粗实线表示。5.2.2 原地面线采用细实线表示。5.2.3 变坡点切线采用细虚线。5.2.4 地下水位线采用细双点划线及水位符号表示,地下水位测点可仅用水位符号表示。5.3 画面布置规定5.3.1 设计路面线、原地面线等应布置在图幅上部。5.3.2 测设数据表应布置在图幅下部。5.3.3 高程标尺应布置在测设数据表的上方左侧。5.4 数字精度的规定(标注单位以米计)5.4.1 桩号栏一般保留二位小数。5.4.2 坡度/距离栏,坡度一般保留三位小数,距离一般保留二位小数。5.4.3 标高、填挖栏一般保留二位小数或三位小数。5.4.4 直线及平曲线栏一般保留三位小数。5.4.5 超高栏一般保留二位小数。5.5 纵断面图标注的规定5.5.1 纵断桩距宜为20m,最大不超过50m。地形突变或存在构筑物处等应加密详测。5.5.2 沿线横向交叉口、构筑物,可在道路设计线的上方用竖直引出线标注。竖直引出线应对准构筑物或交叉口的中心位置,线左侧标注桩号,水平线上标注构筑物名称、规格、交叉口名称等。5.5.3 应标注工程起、终点位置;立交还应标注其匝道端部位置。5.5.4 沿线道路上有永久构筑物时,应在最小净空位置标注其最小控制高度。5.5.5 竖曲线的切点、中点应加注设计高程及其桩号,竖曲线范围内桩间距不大于10m。5.5.6 应标注图纸的必要设计说明。5.5.7 纵断面测设数据表,自上而下的排列顺序宜为:a. 地质概况。内容为地下水位、土名、特殊土分布等。b. 锯齿形偏沟设计。包括坡度与距离栏和高程栏。无偏沟设计时,不列此栏。c. 坡度与距离。此栏也可在设计线上表示。内容应有坡度、该坡度的距离,变坡点竖曲线顶点的标高。d. 竖曲线。此栏也可在设计线上方表示。竖直细实线应对准变坡点所在桩号,线左侧标注桩号,线右侧标注变坡点高程。水平细实线两端应对准设计竖曲线的起、终点。应标注出竖曲线要素(半径R、切线长T、外距E)的数值。e. 路中填高、路中挖深。此栏可分为两行,也可一行,设在一行时,填方为“”,挖方为“”。f. 设计高程。g. 原地面高程。h. 里程桩号。j. 直线及平曲线。平面直线段宜用水平中实线在栏中间表示,曲线段用凹、凸折线表示道路的左、右转弯。折点位置与平曲线的起、终点和缓圆、圆缓点相对应。在曲线的一侧标注交点编号、桩号、偏角、半径、曲线长。5.5.8 图纸比例应当按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要求确定。5.5.9 图纸幅面宜采用A2(可加长)。6 道路横断面设计图、路拱大样图、土方横断面图的绘制6.1 道路横断面设计图6.1.1 绘制内容6.1.1.1 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分隔带、绿化带等布置及相应宽度,建筑界限,设计道路中心线,规划中心线,设计标高位置等。6.1.1.2 分期施工的道路断面,要分别绘制近期横断面及远期横断面。6.1.1.3 不同路段的不同横断面,应分别绘制。6.1.1.4 地上杆线、行道树、地下原有管线和本次同期修建管线的位置。6.1.1.5 特殊横断面及边沟设计、路拱大样图等。6.1.2.1 标注的规定6.1.2.1 注明道路横断面两侧的方向。6.1.2.2 注明路面的宽度尺寸。标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分隔带、绿化带等字样。6.1.2.3 用设计标高符号“”表示设计标高位置。6.1.2.4 标注车行道及人行道的设计横坡度。6.1.2.5 标明原有地下管线和本次同期修建的地下管线的横断布置位置和顶面距设计路面的竖向埋深。6.2 路拱大样图6.2.1 绘制内容6.2.1.1 在直角坐标系上,标出路拱曲线及各曲线控制点的竖标和水平控制距离。6.2.1.2 采用的路拱(平均)坡度,并标注在其使用范围上。6.2.2 图线规定 路拱曲线采用粗实线,其它用细实线。6.2.3 数字精度的规定 竖标精确到毫米,横标精确到厘米。6.2.4 标注的规定6.2.4.1完全依据公式计算的路拱曲线宜给出采用的计算公式及相关参数。6.2.4.2 首路工程具有多个路拱曲线时,应分别注明路段位置。6.3 土方横断面图6.3.1绘制内容6.3.1.1 土方横断面图内容a.横断面地面线、横断面设计线、尺寸标注、其它标注等。b.设计道路中心线、设计标高、并加注标高符号。c.横断面间距宜根据地形采用30m-60m,地形突变,相交道路等处可适当加密。d.相同断面布置的第一个横断面上方应标出断面路侧方向,断面布置尺寸和路槽拓宽宽度等要素。e.横断面边坡设计坡度。6.3.1.2 土方计算表内容a.应列出桩号、填方断面积、挖方断面积、填方量、挖方量、土质分类等。b.合计:总填方量、总挖方量。6.3.2 图线规定6.3.2.1 设计路面线采用粗实线表示。边坡线、护坡线及路床线可采用中粗实线表示。6.3.2.2 原地面线采用细实线表示。6.3.2.3 设计道路中心线采用细点画线表示。6.3.3 图面布置规定 同一张图纸的施工横断面,应按桩的顺序,由下向上排列;当图面布置两列时,从图纸的左下方开始,先左边一列,再右边一列。6.3.4 数字精度的规定(标注单位以米计)6.3.4.1 桩号一般保留二位小数。6.3.4.2 标高一般保留二位或三位小数。6.3.4.3 填方、挖方面积一般保留两位或三位小数。6.3.5 标注的规定6.3.5.1 测量提供的横断面原地面高程等,在道路土方横断面设计图中应明确标注。旧路大修补强工程测量时,横断面宜加密布点。布点间距为3m-5m。6.3.5.2 桩号应标注在该土方横断面图样的下方,在图样的下方或右边应标注路中心填高、路中心挖深、填方和挖方的断面积。6.3.5.3 字符含义: Hw-路中心挖深 ; Ht-路中心标高; Aw-挖方断面积 ;At-填方断面积。7 路面结构大样图、交叉口竖向设计图、人行道设计图的绘制7.1 路面结构大样图7.1.1绘制内容7.1.1.1 所选用的路面结构。7.1.1.2 给出所选用的结构的使用性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路段等。7.1.1.3 构造图和特殊处理图,如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接缝及位置、配筋设计;沥青路面的层间连续处理;新旧路面衔接和坡面土基的台阶处理等。7.1.14 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分块图。7.1.2 图线规定7.1.2.1 路面结构分层分界线用中粗实线,其它用细实线。7.1.2.2 结构图示按材料图例绘制,结构厚度竖向比例宜采用1:10-1:20。7.1.3 数字精度的规定 结构厚度一般以厘米计,保留一位小数。7.1.4 标注的规定7.1.4.1 应具体标注路面所选用的面层、基层、垫层等材料,配比(级配)和设计厚度。7.1.4.2 与结构有关的说明宜写在图面右下方。7.1.4.3 旧路补强在绘制结构大样图的同时,应给出不同补强厚度情况下的材料组合要求。7.2 交叉口竖向设计图7.2.1 绘制内容7.2.1.1各相关道路的中心线、红线、路面边线。7.2.1.2 路名、竖向设计高程的标注。7.2.1.3 改建道路交叉口新旧路面衔接的旧路面加铺,应绘制图例来表示不同的贴补厚度。7.2.2 图线的规定7.2.2.1 中心线、红线、路面边线同平面设计图。7.2.2.2 标高计算线、网格线、等高线采用细实线。7.2.3 数字精度的规定(单位以米计)7.2.3.1 桩号一般保留二位小数。7.2.3.2 标高一般保留二位或三位小数。7.2.4 标注的规定7.2.4.1 用网格线表示的平交路口,高程数值宜标注在网格交点上;用等分法或圆心法表示的平交路口,高程数值宜标注在等分点处;水泥混凝土的分缝即为网格法的网格,高程数值应标注在板角处。7.2.4.2 交叉口设计高程整数值相同时,可省略整数部分,小数点不可省略,高程整数值应在图中说明。7.2.4.3 路面宽度小于13m的交叉口设计可以简化,在平面设计图中用设计高程加“”,标注该路口路面的控制点高程。7.2.4.4 在适当位置标注指北针.7.2.4.5 沥青路面的网格一般用5mx5m或10mx10m,用等分法或圆心法绘制时,自交点沿各方向的路脊线等份数和计算线等份数均不小于3。7.2.4.6 图纸必要的设计说明标在图纸右下角。7.3 人行道设计图7.3.1 绘制内容7.3.1.1 人行道铺砌宽度、盲道铺砌位置及宽度、树池位置及间距、其它绿化位置等。7.3.1.2 所选用的步道砖、路缘石等的材料、规格、尺寸。7.3.1.3 参照05MR501国标图绘制街坊路口、或单位,庭院门口的无障碍缘石坡道布置图。在障碍物处、盲道交叉处等绘制盲道布置图。7.3.2 图线规定 人行道铺装图一般采用细实线。7.3.3 数字精度的规定 通常人行道设计图尺寸以厘米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7.3.4 标注的规定7.3.4.1 标注盲道的铺装位置及宽度、人行道铺装宽度、树池位置及其它绿化位置时应注意模数关系。7.3.4.2 非标准的步道砖、路缘石、盲道等设施的尺寸及材料应有大样图。7.3.4.3 图纸必要的设计说明标在图纸的右下角。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序号项 目审 查 内 容1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筑、公路等)中有关道路专业的强制性条文2设计文件总要求1 是否与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一致,如有重大改变,是否有相应的批准文件2 施工图是否达到建设部规定的尝试要求3 设计图纸(总图及其他图纸)是否完整齐全4 主要设备材料表是否齐全5 经复核过的结构计算书(包括使用软件名称)是否完整正确6 引用标准图(现行有效版)、大样图图纸目录是否齐全7 图纸签署是否符合规定3路线部分1 道路标准符合城市规划和交通需求,计算行车速度符合规定2 道路平、纵线形符合规范3 道路宽度及建筑限界符合规范和使用要求4 道路交叉口(平交和立交)满足视距要求5 沿河及受水浸淹的道路满足城市防洪标准要求6 对超出规范标准限值的特别说明及论证4路面及路基部分1 路面结构组合满足相应使用要求2 路面抗滑性能满足规范要求3 路基(含加固处理)设计符合规范4 挡墙设计符合规范5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论证5广场、停车场、杆线、交通安全设施1 广场、停车场设计符合规范2 杆线和地下管线设计符合规范3 交通安全设施满足规范和使用要求6抗震、排水、环保1 道路工程及重要的附属构筑物按规定标准进行抗震设防2 道路排水设施满足规范要求3 重要路段或居住区道路考虑防噪声设计7公众利益1 采取保护文物、古迹、名木、古树等措施2 道路横断面设计考虑足够的绿化面积3 道路(含辅路)两侧进出口设置合理4 道路设计考虑公交换乘和人行过街设施5 无障碍设计符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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