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理财产品申请书及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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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兴业银行天天万利宝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申购申请书申购申请日:年月日编号:业务受理编号客户填写栏客户填写部分客户#甲方联系 地址证件类型证件理财卡结算账户或存折结算账户产品协议书编号申购金额小写:,大写:元整.申购产品要素产品名称兴业银行天天万利宝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夜市版56D第8款产品编码90514049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登记编码成立日2014年8月29日销售渠道柜面、网银、手机银行、直销银行、金融自助通到期日2017年8月29日到期兑付日2017年8月30日预约申购期2015年5月29日至2015年6月3日,每日18:00至23:59:59.申购确认日/理财收益起始日2015年6月5日当期投资周期实际理财天数56天投资周期终止日2015年7月31日理财收益支付日2015年7月31日当期客户理财参考年化净收益率5.45%当期销售管理费率0.30%收益率测算依据客户参考收益率根据银行间市场投资运作收益率水平测算得出,56D资产组合收益率约为5.75%.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本理财产品按投资周期开放赎回,客户可以在一个投资周期的预约赎回期内提出赎回申请,兴业银行于赎回确认日确认客户赎回,该日为当期投资周期的投资周期终止日和收益支付日,返还客户赎回本金和当期投资周期理财收益如有.如果客户在一个投资周期的预期赎回期内未提出赎回申请,则该投资周期终止后,客户的理财资金继续进入下一个投资周期进行理财运作,兴业银行按投资周期在投资周期终止日即收益支付日,返还投资周期理财收益如有.如客户部分或全部赎回本理财产品,请在以下预约赎回期提出赎回申请.预约赎回期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7月29日,每日18:00至23:59:59.赎回确认日/兑付日2015年7月31日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上述理财协议书编号的兴业银行天天万利宝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关于投资理财产品与其全部风险的有关内容,同意本次申购受上述协议约束.本人明确理解本理财产品为委托代理性质,同意接受本理财产品的投资方案、收益、费率、申购安排与上述文件所做风险提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现决定申购,并授权你行根据投资方案进行投资.特别提示:1本理财产品在产品存续期内按投资周期进行投资运作,按投资周期分段计算理财收益,理财参考年化净收益率按投资周期进行调整.当期客户理财参考年化净收益率仅表示自当期理财投资周期起始日至当期投资周期终止日期间的参考收益率.2本理财产品成立后,兴业银行将至少在投资周期产品预约申购期开始前一个工作日公布本理财产品在该投资周期的理财参考年化净收益率与收益率浮动方式如有.本理财产品客户参考年化净收益率与测算依据将通过兴业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兴业银行公布.在该投资周期预约申购期内进行预约申购的客户详见该投资周期的申购申请书.3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兴业银行将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为客户获得较高理财收益,但投资周期内实际投资运作产生的理财实际年化净收益率有可能低于公布的理财参考年化净收益率,兴业银行并不保证每个投资周期的实际理财年化净收益率一定能够达到理财参考年化净收益率.客户签章:年月日银行栏经办:复核:业务公章:备注:本申请书为兴业银行天天万利宝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不可分割之部分,仅仅适用于已签署理财协议的客户.本申请书一式叁联,前两联由银行留存,第三联由甲方保管9 / 9兴业银行天天万利宝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特别风险提示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与存款存在明显区别,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兴业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为低风险,面向具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有、无投资经验客户销售.兴业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本理财产品在发生不利情况下可能但不一定发生,客户可能无法取得收益,并可能面临损失本金的风险.客户应认真阅读本说明书与风险揭示书风险揭示的内容,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中的任何预计收益、参考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兴业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仅供客户期初进行投资决定时参考.兴业银行郑重提示:本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申购申请书和赎回申请书为理财产品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客户应仔细阅读上述文件中的各项条款,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项投资的性质和所涉与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与参考收益等基本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与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客户对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兴业银行咨询.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后,客户应随时关注该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与时获取相关信息.一、产品概述产品名称兴业银行天天万利宝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D第款产品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投资与收益币种人民币内部风险评级兴业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本理财产品属于基本无风险、低风险、较低风险、中等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理财产品适合客户类型经兴业银行风险评估,本理财产品适合安逸型、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个人客户理财期限本理财产品存续期为3年.存续期指本理财产品成立日至到期日的理财期间.兴业银行有权在存续期届满前一个月内选择展期,并通过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信息披露方式予以公告.若客户不同意展期,则可以根据本理财产品的预约赎回规则赎回本理财产品,若客户没有赎回,则视为同意展期.若兴业银行未选择展期,则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届满自动终止.产品首发募集期认购期1.客户可以购买本产品的时间段,从认购开始日到认购结束日止.具体的认购时间详见认购申请书.客户可通过兴业银行各营业网点和电子银行渠道办理认购手续.客户一旦签署兴业银行天天万利宝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以下简称产品协议书,则协议即时生效.客户认购金额在产品首发募集期内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但在产品首发募集期所产生的利息不作为理财本金进入理财运作,不计算理财收益.成立日1详见认购申请书和申购申请书.,理财产品自成立日起计算理财收益.2产品成立后客户可于预约申购期至兴业银行营业网点或电子银行渠道进行预约申购.到期日详见认购申请书和申购申请书,到期日当天不计算理财收益,如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根据理财期限展期条款和银行提前终止条款调整.到期兑付日详见认购申请书和申购申请书,如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根据理财期限展期条款和银行提前终止条款调整.投资周期1本理财产品成立后,按投资周期开放预约申购、预约赎回和支付理财收益.每一个投资周期为该投资周期起始日至该投资周期终止日的理财期间.2在没有遇非工作日调整的正常情况下,本理财产品一个投资周期为56天,实际投资周期可能会因非工作日调整大于或小于56天.投资周期终止日如遇非工作日则兴业银行做相应调整,具体日期以认购申请书和申购申请书所载明的日期为准.兴业银行有权调整投资周期,调整后的投资周期以兴业银行通过其各营业网点或兴业银行发布的公告中所载明的日期为准.3.本理财产品按投资周期开放申购,客户可以在一个投资周期的预约申购期内提出申购申请,兴业银行于申购确认日确认客户申购,开始计算理财收益.4本理财产品按投资周期开放赎回,客户可以在一个投资周期的预约赎回期内提出赎回申请,兴业银行于赎回确认日确认客户赎回,赎回确认日为一个投资周期的投资周期终止日和收益支付日,兴业银行返还客户赎回本金和当期投资周期理财收益如有.如果客户在一个投资周期的预期赎回期内未提出赎回申请,则该投资周期终止后,客户的理财资金继续进入下一个投资周期进行理财运作,兴业银行按投资周期在投资周期终止日即收益支付日,返还该投资周期理财收益如有.5当期投资周期的投资周期终止日、赎回确认日、收益支付日和下一个投资周期的投资周期起始日为同一天.6如果客户在本理财产品到期时仍有未赎回的资金,则兴业银行将于产品到期日将未赎回的产品资金自动进行清算,于兑付日兑付理财本金和收益如有,本理财产品终止.理财收益起始日1.理财收益起始日指开始计算客户理财收益的日期.2.如客户于产品首发募集期认购本理财产品,理财收益起始日为理财产品成立日.3.如客户在一个投资周期的预约申购期内提出申购申请,兴业银行于申购确认日确认客户申购,则理财收益起始日为申购确认日.投资周期实际理财天数每个投资周期实际理财天数为客户在该投资周期的理财收益起始日含至该投资周期终止日不含之间的实际持有天数,即自投资周期理财收益起始日起计算理财收益,投资周期终止日当天不计算理财收益.投资周期理财收益投资周期理财收益指客户在该投资周期内实际持有本理财产品取得的理财收益.投资周期理财收益=客户在该投资周期的理财本金投资周期理财实际年化净收益率该投资周期实际理财天数/365认购/申购起点金额认购/申购起点金额为5万元;认购/申购超出起点金额的部分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预约申购1本理财产品成立以后,客户通过预约申购的方式参与本理财产品运作.预约申购指客户在每个投资周期的预约申购期内预约申购理财产品,在该投资周期预约申购期对应的申购确认日,预约申购的申请生效,客户的理财资金进入理财产品运作.2客户一旦签署申购申请书,即时生效,客户应向指定账户存入并确保在兴业银行划款前指定账户内持续维持足额的申购资金,申购资金在预期申购期内将被冻结,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但在预约申购期所产生的利息不作为理财本金进入理财运作,不计算理财收益,因客户指定账户资金余额不足而导致产品申购不成功的,兴业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预约赎回1本理财产品成立以后,在产品到期日之前,客户通过预约赎回的方式退出本理财产品运作.预约赎回指客户在每个投资周期的预约赎回期内预约赎回理财产品,在该投资周期的赎回确认日,预约赎回的申请生效,客户取回相应的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如有.客户可选择全额预约赎回,也可选择部分预约赎回,但部分赎回后客户持有本理财产品的余额不得低于5万元.2客户只能对已进入理财运作的本金进行预约赎回,如该笔资金仅申请预约申购但尚未确认申购成功,客户不能提交预约赎回申请.认购/申购/赎回方式1客户可通过兴业银行各营业网点和电子银行渠道办理认购、预约申购和预约赎回手续.2客户首次购买认购或首次预约申购本理财产品,应签署产品协议书与其附件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和客户权益须知等相关协议.3客户如通过兴业银行各营业网点预约申购方式追加投资本理财产品,应签署认购申请书和申购申请书仅适用于已签署产品协议书与其附件的客户.4客户如通过兴业银行各营业网点预约赎回本理财产品,应签署赎回申请书.5客户如通过兴业银行提供的电子银行渠道认购、预约申购和预约赎回本理财产品,应根据电子银行渠道的要求提交申请.申购确认日1客户提交预约申购的申请后,在申购确认日,预约申购的申请生效,客户的理财资金从指定账户扣划进入理财产品进行运作,开始计算理财收益.2本理财产品按投资周期开放申购,申购确认日为产品成立日起每一个投资周期确认申购的日期.3.一个投资周期开放两个预约申购期,客户在预约申购期内提出预约申购的申请,兴业银行于该预约申购期对应的申购确认日予以确认.4.一个投资周期开放两个申购确认日,在没有遇非工作日调整的正常情况下,申购确认日为周五.两个申购确认日分别为一个投资周期的投资周期起始日以与投资周期起始日起一周后确认申购的日期.投资周期起始日前一周开放预约申购,作为第一个预约申购期,第一个申购确认日为一个投资周期的投资周期起始日;投资周期起始日起继续开放一周预约申购,作为第二个预约申购期,第二个申购确认日为投资周期起始日起一周后确认该周预约申购的日期.其中,首个投资周期的投资周期起始日为理财产品成立日,不需要申购确认.5.申购确认日如遇非工作日则兴业银行做相应调整,具体日期以申购申请书所载明的日期为准.兴业银行有权调整申购确认日,调整后的申购确认日以兴业银行通过其各营业网点或兴业银行发布的公告中所载明的日期为准.6第一个申购确认日当天不受理第一个预约申购期的预约申购交易,可以受理第二个预约申购期的预约申购交易;第二个申购确认日当天不再受理第二个预约申购期的预约申购交易.申购交易与预约申购期1预约申购期是指本理财产品开放允许客户预约申购的日期,提交预约申购并不代表申购成功,兴业银行将在申购确认日确认客户是否申购成功.2预约申购期为产品申购确认日前一周,预约申购期的起始日和终止日如遇非工作日,则兴业银行做相应调整,具体日期以申购申请书所载明的日期为准.开放时间为预约申购期内,每日18:00至23:59:59.3兴业银行对预约申购期保留变更的权利.如发生变更,预约申购期以兴业银行通过其各营业网点或兴业银行发布的变更公告中所载明的预约申购期为准.4在预约申购期内,客户提交申购申请后,可以撤销或变更,最终申购确认情况以客户在我行营业网点或电子银行渠道确认的结果为准.赎回确认日1客户提交预约赎回的申请后,在赎回确认日,预约赎回的申请生效,客户取回相应的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如有.2本理财产品按投资周期开放赎回,赎回确认日为产品成立日起每隔一个投资周期确认赎回的日期,为一个投资周期的投资周期终止日,如遇非工作日则兴业银行做相应调整,具体日期以认购申请书和申购申请书所载明的日期为准.兴业银行有权调整赎回确认日,调整后的赎回确认日以兴业银行通过其各营业网点或兴业银行发布的公告中所载明的日期为准.3赎回确认日当天不受理本投资周期的预约赎回交易,可以受理下一个投资周期的预约赎回交易.赎回交易与预约赎回期1预约赎回期是指本理财产品开放允许客户预约赎回的日期,提交预约赎回并不代表赎回成功,兴业银行将在赎回确认日确认客户是否赎回成功.2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内,每个投资周期理财收益起始日起至赎回确认日前一个工作日开放预约赎回,如遇非工作日则兴业银行做相应调整,具体日期以认购申请书和申购申请书所载明的日期为准.开放时间为每一个投资周期理财收益起始日至相应的赎回确认日前两个工作日,每日18:00至23:59:59.3兴业银行对预约赎回期保留变更的权利.如发生变更,预约赎回期以兴业银行通过其各营业网点或兴业银行发布的变更公告中所载明的预约赎回期为准.4在预约赎回期内,客户提交赎回申请后,可以撤销或变更,最终赎回确认情况以客户在我行营业网点或电子银行渠道确认的结果为准.暂停申购/拒绝赎回1、暂停申购:兴业银行有权无条件暂停本理财产品的全部申购请求;兴业银行有权根据自身判断,拒绝任何客户的任何申购请求.2、拒绝赎回:在产品存续期内的任一个投资周期,若本理财产品累计预约申赎净额累计预约赎回金额-累计预约申购金额达到或超过本理财产品存续规模的30%时,即认为是发生了大额赎回,此时兴业银行有权拒绝超过部分的赎回申请,并在下一预约赎回期如有恢复正常的产品赎回.在此情况下,客户如仍需要赎回,需在下一个预约赎回期如有重新提交赎回申请除非兴业银行以公告的形式对此规定进行变更.如发生此情形,兴业银行将于当日通过其各营业网点或兴业银行发布变更公告.理财参考年化净收益率1理财参考年化净收益率根据理财产品所投资组合资产的总收益率测算得出,该收益率为本理财产品拟投资的投资标的年化收益率,扣除销售管理费率、产品托管费率以与投资管理费率等相关费率后的净收益率.2本理财产品在产品存续期内按投资周期进行投资运作,按投资周期分段计算理财收益,理财参考年化净收益率按投资周期进行调整.当期客户理财参考年化净收益率仅表示自当期理财投资周期起始日至当期投资周期终止日期间的参考收益率.3本理财产品成立后,兴业银行将至少在投资周期产品预约申购期开始前一个工作日公布本理财产品在该投资周期的理财参考年化净收益率与收益率浮动方式如有.理财参考年化净收益率与测算依据将通过兴业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兴业银行公布.在该投资周期购买的客户详见该投资周期的认购申请书和申购申请书.4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兴业银行将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为客户获得较高理财收益,但投资周期内实际投资运作产生的理财实际年化净收益率有可能低于公布的理财参考年化净收益率,兴业银行并不保证每个投资周期的实际理财年化净收益率一定能够达到理财参考年化净收益率.理财实际年化净收益率客户实际收取的年化收益率理财实际年化净收益率为本理财产品所投资产扣除销售管理费率、产品托管费率以与投资管理费率等相关费率后,客户实际获得的年化净收益率.理财产品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理财产品费用1.理财产品费用包含销售管理费、产品托管费以与投资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兴业银行有权按投资周期从理财资金中直接扣除上述费用,对于理财产品费用的费率,兴业银行保留变更的权利.2.销售管理费年化费率将通过兴业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兴业银行公布,在该投资周期购买的客户详见该投资周期的认购申请书和申购申请书,兴业银行按投资周期收取销售管理费.3.产品托管费年化费率为0.03%,兴业银行按投资周期收取托管费.4.兴业银行有权按投资周期收取投资管理费.理财资金运作收益扣除支付给客户的理财收益、销售管理费、产品托管费后的剩余部分,为投资管理费.若理财产品实际收益等于或小于理财参考净收益、托管费与销售管理费之和,兴业银行不收取投资管理费.理财本金返还1当客户提出预约赎回申请并且经兴业银行确认赎回成功后,兴业银行应根据客户赎回申请与时将客户资金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2如客户赎回本理财产品,理财本金如发生投资亏损,指剩余理财本金将于相应的赎回确认日兑付.赎回资金到账时间一般情况下不晚于赎回确认日日终,特殊情况下可延后至赎回确认日下一工作日日终.如发生需要延后至超过赎回确认日下一工作日日终划转的特殊情况,兴业银行将通过各营业网点或兴业银行以公告的形式将延后支付的情况进行公告.3如客户不赎回或部分赎回本理财产品,理财本金如部分赎回或发生投资亏损,指剩余理财本金将于到期兑付日支付.4如果兴业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兴业银行将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兴业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兴业银行公布提前终止日并指定资金支付日一般为提前终止日之后的三个工作日以内.兴业银行应将客户理财资金与理财收益如有于指定的资金支付日遇非工作日顺延内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理财收益支付1兴业银行按每个投资周期在理财收益支付日支付本投资周期的理财收益如有.2本理财产品每个投资周期的理财收益支付日与赎回确认日、投资周期终止日为同一天.3理财收益到账时间一般情况下不晚于赎回确认日日终,特殊情况下可延后至赎回确认日下一工作日日终.如发生需要延后至超过赎回确认日下一工作日日终划转的特殊情况,兴业银行将通过各营业网点或兴业银行以公告的形式将延后支付的情况进行公告.提前终止权在产品运作期间内,银行有权视产品运行情况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详见产品提前终止条款.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税款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客户自行申报与缴纳二、投资范围1、本理财产品主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与其它银行间资金融通工具;2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银行间、交易所市场债券与债务融资工具,其它固定收益类短期投资工具;3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信托计划受益权,基金、证券和保险资产管理计划,保险债权计划等其它金融资产与其组合.2、各投资资产种类的投资比例资产种类货币市场工具和银行存款等债券与债务融资工具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和保险债权计划等其他资产投资比例20%-80%10%-100%0%-70%上述资产或资产组合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且符合兴业银行授权授信要求.若产品所配置的信托计划受益权等其它金融资产的存续期限与理财期限不一致该等资产期限长于理财期限,则存在期限错配的低流动性资产配置比例不高于70%.3、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兴业银行将每一个投资周期通过兴业银行公告理财投资对象与投资比例.4、特别提示:兴业银行将本着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在规定的范围内运用理财资金进行投资,投资比例可在不影响客户预期收益、产品风险评级的前提下合理浮动.因市场变化和投资周期理财资金大幅变化等情况可能在短期内使投资比例突破上述投资比例配置限制,此时这种情况不视为违反投资比例的规定,但兴业银行将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使之符合投资配置策略要求.5、对以上理财投资标准、投资对象与投资比例,兴业银行保留变更的权利,如发生变更,相关内容以兴业银行通过各营业网点或兴业银行发布的变更公告中所载明的内容为准.兴业银行将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其各营业网点或兴业银行发布变更公告.客户有权不接受变更,通过赎回停止参加下一个投资周期,如客户选择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则视同其认可兴业银行所做的变更.三、产品收益与风险示例理财资金所投资品种,可能由于市场波动导致贬值或者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使产品在赎回时理财投资收入有可能不足以支付客户参考收益,甚至不足以支付理财产品本金,届时银行将按照产品的实际收益支付客户本金和收益.在不发生信用风险与其他风险的情况下,客户可按照本理财产品约定的收益计算方法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情景分析注:以下案例仅为举例说明理财收益的计算方法,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最不利的情况下理财客户的本金将全部损失.情形1:假设本理财产品其中一个投资周期为2014年6月6日至2014年8月1日,客户于2014年6月3日预约申购10万元.兴业银行于申购确认日即投资周期起始日2014年6月6日确认客户申购,开始计算理财收益.若客户不再进行下一周期投资,在预约赎回期内2014年7月4日预约赎回全额理财资金,兴业银行于赎回确认日即投资周期终止日和理财收益支付日2014年8月1日确认客户赎回,返还赎回理财本金,并分配该投资周期的理财收益.如理财参考年化净收益率为4.5%,组合资产扣除有关费用后理财实际年化净收益率也为4.5%,客户获得赎回本金与理财收益=100000+100000*4.5%*56/365=100690.41元.情形2:假设本理财产品其中一个投资周期为2014年6月6日至2014年8月1日,客户于2014年6月3日预约申购10万元.期间客户未赎回,如理财参考年化净收益率为4.5%,理财实际年化净收益率为4.1%,则客户于理财收益支付日即投资周期终止日和赎回确认日2014年8月1日获得该投资周期的理财收益=100000*4.1%*56/365=629.04元,本金继续进入下一个投资周期的运作.下一个投资周期为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9月26日,客户于2014年8月8日预约赎回部分理财本金5万元,理财实际年化净收益率为4.5%,兴业银行将于赎回确认日2014年9月26日划付部分赎回理财本金与该投资周期理财收益,客户获得的本金与收益=50000+100000*4.5%*56/365=50690.41元,剩余本金5万元继续进入再下一投资周期的运作.情形3:若理财产品运作期间,该理财产品投资标的出现风险,则客户可能无法获得参考收益率,甚至客户的投资本金将遭受损失,在最不利的极端情况下,客户可能损失全部本金.声明:本理财产品的参考收益仅为银行根据假设、历史数据或以往投资结果进行的预测,不代表客户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银行对该理财产品任何收益的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兴业银行根据理财产品说明书有关条款支付给客户的实际金额为准.四、提前终止1、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出现重大变更或者其它突发事件和因素引起金融市场情况出现重大变化以与参加本理财产品的客户理财资金被有权机关扣划等其它原因,导致兴业银行认为本理财产品已经不适合继续实现投资目标的,或理财产品规模低于1亿的情况下,兴业银行有权宣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2、如果兴业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兴业银行将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兴业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兴业银行公布提前终止日并指定资金支付日一般为提前终止日之后的三个工作日以内.兴业银行应将客户理财资金与理财收益如有于指定的资金支付日逢银行节假日顺延内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提前终止日含当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客户资金不计息.五、信息披露1、兴业银行将通过其各营业网点或兴业银行等信息渠道发布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成立、产品终止、投资周期、投资对象和比例、收益率情况等信息.该等披露,视为银行已向客户完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客户承诺将与时接收、浏览和阅读该等信息.如客户对本理财计划的运作状况有任何疑问,可到银行营业网点或致电95561进行咨询.2、兴业银行将在每个投资周期预约申购期前一个工作日通过兴业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兴业银行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周期的预约申购期、申购确认日、预约赎回期、赎回确认日、理财收益支付日、投资周期实际理财天数、理财参考年化净收益率、销售管理费年化费率等.3、兴业银行对预约申购期、申购确认日、预约赎回期、赎回确认日、理财收益支付日、投资周期实际理财天数等保留变更的权利,如发生变更,调整后的要素以兴业银行通过其各营业网点或兴业银行发布的变更公告中所载明的日期为准.兴业银行将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其各营业网点或兴业银行发布变更公告.4、兴业银行将在每个投资周期起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兴业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兴业银行公告理财投资对象与投资比例.兴业银行对理财投资对象与投资比例保留变更的权利,如发生变更,理财投资对象与投资比例以兴业银行通过其各营业网点或兴业银行发布的变更公告中所载明的理财投资对象与投资比例为准.兴业银行将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其各营业网点或兴业银行发布变更公告.5、如果兴业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兴业银行将通过兴业银行各营业网点或兴业银行进行公告.6、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护本理财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在不损害客户利益的前提下,兴业银行有权单方对本理财产品协议书和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并提前3个工作日在兴业银行或相关营业网点进行信息披露.兴业银行天天万利宝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协议编号:客户信息甲方客户#证件类型联系 证件 邮政编码电子银行信息乙方银行名称兴业银行股份#经办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 产品信息产品名称兴业银行天天万利宝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D第款销售编码投资币种人民币甲方购买金额为小写:,大写:元整账户信息甲方在乙方开立兴业银行理财卡结算账户或存折结算账户以下简称指定账户,用于本理财产品的资金划转与产品兑付,账号:.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本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以下简称本理财产品,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自愿向乙方购买本理财产品,接受乙方提供的投资理财服务.甲方承诺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由甲方承担,本理财产品甲方面临的投资风险详见兴业银行天天万利宝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2.乙方在受托运用理财资金进行投资时,应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管理理财产品资金,依法保护甲方的财产权益.3.甲方应在乙方处开立理财产品指定账户以下简称指定账户,用于本理财产品的理财资金划转与理财产品兑付,甲方承诺持有本理财产品期间指定账户不做销户.4.甲方在产品认购期或预约申购期内购买本理财产品时本理财产品认购期或预约申购期的最后一天,甲方应在时间以下时间均指时间当日下午15:15前购买,应同时向指定账户存入足额理财资金,并同意授权乙方于相应的资金归集日将甲方指定账户内相应的理财资金划转至乙方理财账户.由于甲方未存入理财资金或理财资金不足或未在约定的时间前认购或申购本理财产品而导致交易失败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特别提示:甲方已仔细阅读本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已充分知悉本理财产品风险等级,并确定以上述理财资金投资本理财产品,同意乙方于理财产品成立日或预约申购确认日当日将甲方指定账户内相应的理财资金划转至乙方理财账户,对此乙方无需另行征得甲方同意或给予通知,无需在划款时以 等方式与甲方进行最后确认.对于风险较高或客户单笔购买金额较大的理财产品,同样适用上述划款操作规则.5.在甲方持有本理财产品期间,乙方有权收取理财产品相关费用,具体费用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等详见兴业银行天天万利宝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以下简称产品说明书.6.甲方在签署本协议之前或之后购买风险等级为中等风险含以上的理财产品不限于本理财产品,在乙方对该产品开放电子银行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 银行、手机银行等情况下,甲方可以通过乙方的电子银行购买该产品,并接受和认可前述渠道购买该产品的法律效力.7.甲方声明,理财资金是甲方有权处分的合法资金,甲方签署本协议符合对甲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甲方已经获得了充分必要的授权,并具有完全适当的资格与能力订立、接收与履行本协议以与以其为一方的任何有关文件,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并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第二条信息披露1.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乙方通过兴业银行营业网点或兴业银行发布有关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产品成立、产品终止、收益率情况等理财产品相关信息代对账单,具体信息披露详见产品说明书.2.乙方通过兴业银行营业网点或兴业银行发布上述信息,即视为已适当履行其在本条下的信息披露义务.如乙方认为需要直接联系甲方的,乙方将依据本协议书客户信息中甲方预留的地址或 进行通知.因甲方原因而导致该等通知失败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三条税务事项甲方所取得理财收益的应缴税款由甲方自行申报与缴纳,乙方不负担就甲方在本理财产品下理财收益缴纳税款的义务.第四条不可抗力1.本协议中的不可抗力指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与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政府征用或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注册与过户登记机构非正常的暂停或终止业务、交易系统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非乙方所引起或能控制的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互联网系统、电力系统故障等情形.2.对由不可抗力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与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第五条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1.由于本协议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双方同时负有过错,则应由双方各自按照过错程度承担责任.2.双方同意,发生下列情况造成损失时,按以下约定承担责任:1对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变化,监管机构管理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而导致的相关风险与损失,双方当事人互不承担责任;2本协议书中涉与的所有日期如遇非工作日,则乙方有权做相应调整,由此产生的风险与损失双方当事人互不承担责任;3如本理财产品甲方所涉与的资金被有权机关全部或部分冻结或者扣划,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且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给乙方或产品其他客户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3.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书的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协议的签署和生效1.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兴业银行天天万利宝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认购申请书以下简称认购申请书、兴业银行天天万利宝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申购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购申请书和兴业银行天天万利宝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赎回申请书以下简称赎回申请书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2.甲方签署本协议即视为甲方已经阅读并认可本协议和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认购申请书、申购申请书和赎回申请书的全部内容,并已就投资于本理财产品做出独立的判断.3.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若乙方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 银行等销售本理财产品且甲方通过电子银行渠道购买,则本协议经甲方点击确认并经乙方电子银行销售系统确认成交之日起生效.4.本协议书具备独立性.如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多份协议书,则各协议书之间相互独立,每一份协议书的效力与履行情况均独立于其他协议书.如果由于任何原因,使得本协议下的任何条款或内容成为无效或被依法撤销,本协议其他条款或内容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5.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声明:在签署本理财产品协议书以前,甲方已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认购申请书、申购申请书、赎回申请书和本协议书的全部内容,明确本理财产品为委托代理性质,愿意承担投资风险,对有关条款不存在任何疑问或异议,并对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与风险有清楚和准确的理解,甲方做出的任何决策均出于自身独立的判断,是甲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甲方签字:乙方盖章:日期:年月日兴业银行业务人员:兴业银行天天万利宝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尊敬的客户:本理财产品系与银行存款性质不同的金融产品,具有一定投资风险.在本理财产品下,客户委托兴业银行运用理财资金进行投资,但兴业银行并不保证理财本金的安全与理财收益.在您选择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一、本风险揭示书、产品说明书、客户权益须知、认购申请书、申购申请书和赎回申请书是产品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购买理财产品前,请您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确保自己完全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和面临的风险,详细了解和审慎评估该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方向、风险类型等情况,在慎重考虑后自行决定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资产管理需求匹配的理财产品.二、本理财产品类型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产品存续期3年,兴业银行内部风险评级为低风险级别,适合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和进取型客户购买,产品要素详见产品说明书.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对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内容的要求,本理财产品是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兴业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理财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在发生最不利的情况下可能但不一定发生,客户可能无法取得理财收益,并可能面临损失理财本金的风险.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客户投资本理财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信用风险:理财产品投资运作过程中,理财产品管理人将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投资于相关金融工具或资产,如果相关投资的债务人、交易对手等发生违约,信用状况恶化等,客户将面临投资的本金和收益损失的风险.2、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并导致本理财产品所投资产的收益率大幅下跌,则可能造成客户本金与收益遭受损失;如果物价指数上升,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造成客户投资理财产品获得的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3、流动性风险:本理财计划在投资周期内封闭运作,投资者不能赎回,带来流动性风险.在产品投资周期内如果客户有流动性需求,客户不能够使用理财产品的资金,也因此丧失了投资其它更高收益的理财产品或资本市场产品的机会.理财产品配置的组合资产平均余期晚于本理财产品到期日时,理财产品到期后,组合中的未到期资产将按市场公允价值变现,实现对本期理财产品的本息兑付.4、法律与政策风险:国家监管政策、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宏观政策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将会影响本理财产品的设立、投资与管理等的正常运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发生损失.5、延期支付风险:指因市场内部和外部的原因导致理财基础资产不能与时变现而造成理财产品不能按时兑付,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从而导致本理财产品部分本金与收益的延期支付.6、早偿风险:如遇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影响产品正常运作时、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资产等不能成立或者提前终止、或者司法机关要求、或发生其他兴业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等情况,兴业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客户可能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并将面临再投资机会风险.7、信息传递风险:兴业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与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与时登陆兴业银行或相关营业网点获取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与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与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与时了解产品信息,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如客户预留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但未与时告知兴业银行的,致使在需要联系客户时无法与时联系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8、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风险:因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与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可能致使理财产品面临损失的任何风险.9、管理人风险:理财产品管理人或理财投资资产相关服务机构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或者上述主体处理事务不当等,可能导致客户收益遭受损失.四、最不利投资情形下的投资结果示例:若理财产品运作期间,该理财产品投资标的出现风险,则客户可能无法获得约定的参考收益率,甚至客户的投资本金将遭受损失,在最不利的极端情况下,客户可能损失全部本金.理财产品每个投资周期运作结束时,若该款理财产品投资标的发生市场风险,则客户所获实际投资收益将低于客户参考期末收益,最小收益水平为0,具体金额为:100,0000%168/365=0,假定理财产品本投资周期实际投资运作天数为168天.理财产品运作期间,若投资标的发生信用风险,则客户的投资本金将遭受损失,在最不利的极端情况下,客户可能损失全部本金.五、兴业银行零售理财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用于评估客户对金融工具与投资目标的相关风险的态度.客户可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所属客户类型,购买适合的理财产品.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与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风险揭示方:兴业银行股份#客户确认栏本人已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己完全理解理财产品投资的性质和面临的风险,本人确认兴业银行相关业务人员对于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限制本人权利、增加本人义务以与有关免除、限制兴业银行责任或兴业银行单方面拥有某些权利的条款已向本人予以说明,本人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客户确认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由客户填写:安逸型、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客户需抄录的内容:本人已经阅读风险揭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请客户在此抄录:客户签字:日期:年月日客户权益须知尊敬的客户:感谢您购买兴业银行我行理财产品,请仔细阅读本客户权益须知,行使您在本业务项下的权益.一、理财产品购买流程1、开立或持有兴业银行账户,该账户用于本理财产品的理财资金划转与兑付,您应确保持有本理财产品期间所指定账户不做销户.2、接受并完成我行对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选择适合的产品.3、请仔细阅读理财产品协议书、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以与其他有关文件如有,确认已同意相关内容、充分了解相关风险并无疑问和异议后,签署相关销售文件,并办理购买手续.4、我行营业网点或者电子银行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 银行和手机银行均可办理理财产品的购买手续,但是对于具体理财产品,我行将根据产品风险等级和市场情况自行确定发售渠道.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您首次购买我行理财产品前,需要在我行营业网点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填写兴业银行零售理财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我行理财销售管理系统会记录客户身份信息与风险评估结果信息.该评估结果有效期一年,并将作为评价您是否适合购买理财产品的重要因素.您可以通过我行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持续评估.若发生可能影响您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况,请您通过柜面或网上银行主动重新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我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从低到高包括安逸型、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和进取型等六个等级,风险承受能力评级越高适合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评级越高,适合购买的理财产品类型越丰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风险评级类型与适合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对应关系为:客户类型风险特征描述适合的产品安逸型适合投资于理财本金没有风险,实现理财投资收益的可能性极高的投资工具.基本无风险产品保守型属于可以承担低风险级别的客户.适合投资于理财本金没有风险或者遭受损失可能性极低,但理财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的投资工具.低、基本无风险产品稳健型属于可以承担较低风险级别的客户.适合投资于理财本金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较低,但理财收益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的投资工具.较低、低、基本无风险产品平衡型属于可以承担中等风险基本的客户.适合投资于理财本金的安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且理财收益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的投资工具.中等、较低、低、基本无风险产品成长型属于可以承担较高风险类型的客户.适合投资于理财本金和收益都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的投资工具.较高、中等、较低、低、基本无风险产品进取型属于可以承受高风险类型的客户.适合投资于理财本金和收益都面临极大的不确定性的投资工具.包括高风险级别在内的所有产品三、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将通过兴业银行营业网点或兴业银行等渠道进行,具体方式、渠道与频率以产品说明书中信息披露约定为准.四、您对本理财产品有任何意见或异议,可反馈至我行营业网点,也可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561.兴业银行股份#兴业银行天天万利宝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赎回申请书赎回申请日:年月日编号:业务受理编号客户填写栏产品名称兴业银行天天万利宝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D第款产品编码客户名称甲方联系 证件类型证件地址理财卡结算账户或存折结算账户产品协议书编号预约赎回期开放时间为每一个投资周期理财收益起始日至相应的赎回确认日前两个工作日,每日18:00至23:59:59.预约赎回日期赎回确认日赎回金额小写:,大写:元整.我方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兴业银行天天万利宝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关于赎回理财资金的有关内容,知悉本申请书与上述理财协议与产品说明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我方同意接受上述理财产品协议书与其附件中关于赎回理财产品的资金划付安排、收益和费率等条款.现向兴业银行申请赎回产品编码为的理财产品,请贵行受理申请,并将赎回的理财资金在扣减相应费用后返还至相应账户.客户签章:年月日银行栏经办:复核:业务公章:备注:本申请书为兴业银行天天万利宝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不可分割之部分,仅仅适用于已签署理财协议的客户.本申请书一式叁联,前两联由银行留存,第三联由甲方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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